75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连载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财政

  第一节 国家集中纯收入的分配

  【什么是社会主义财政】

  前面一章讲到了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和国民收入的分配,这一章我们将着重讨论财政的本质和它在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中的作用,以及它怎样通过这一分配来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服务的问题。

  社会产品的分配,在国家还没有出现以前,只是在各个原始公社内部进行的。随着国家的出现,掌握国家机器的统治阶级为了执行国家的职能,以维持它的阶级统治,必须占有一部分国民收入。这种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就是财政。

  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主要是以捐税的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马克思说:“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又说:“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捐税,就是财政活动的最初形式。

  财政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国家则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因此,国家的财政活动决不可能是超阶级的。它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必然在各阶级之间形成一种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分配关系。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说什么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是“全民财政”。这种谬论,无非是想掩盖财政的阶级本质,借以蒙蔽人民,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其实,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财政,都是剥削阶级凭借国家权力,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占有劳动人民创造的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用以维持其反动统治而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它体现的是剥削和被剥削、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

  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具有对国内外阶级敌人实行专政的职能;另一方面,它代表全体劳动人民掌握国家经济命脉,具有组织社会生产的职能。社会主义财政,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巩面无产阶级专政,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和保健等事业,并履行自己的国际主义义务,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收入来之于民,财政支出用之于民,体现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关系。社会主义财政,不仅包含生产领域以外的再分配,而且直接延伸到生产领域内的初次分配。它把国家预算、国家银行信贷和国营企业财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比任何一种私有制国家财政的范围都要广泛得多的财政体系。

  在社会主义财政体系中,国家预算是主要的环节,国家银行信贷是动员和再分配闲置货币资金的渠道,国营企业财务则是这个体系的主要基础。

  我国的社会主义财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全体劳动人民同国内剥削阶级、国外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作斗争的工具,是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工具。

  新中国成立初期,曾经面临着国民党反动统治所造成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市场混乱、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的局面。国家通过统一财政经济管理,大力整顿税收,加强现金管理,在促使生产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迅速做到了平衡财政收支,制止通货膨胀,平抑市场物价,从而为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革命政权,为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国家利用财政这一工具,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按它对国计民生的有益程度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程度,在税收和信贷方面加以区别对待,有力地配合了国家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利用、限制和改造。

  国家还通过税收和信贷,限制城乡资本主义自发势力,支持农民和手工业者走合作化的道路,促进了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国家通过财政有计划地分配国民收入,开展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建设,促进国营经济的迅速发展。

  在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社会主义财政继续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保证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日益巩固壮大,促进政治战线、经济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开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世界人民的革命斗争。

  社会主义财政不仅在阶级本质上,同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财政有着明显的区别,而且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形式上,也有很大的不同。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还没有充分发展,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的财政,主要是以实物形式(粮食、绢等产品)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到了顶点,资本主义国家财政已不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单纯以价值形式(货币形式)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不过,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无政府状态,资本主义国家财政以价值形式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再分配,不可能做到同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中的实物运动有计划地结合。

  在社会主义社会,还保存着商品制度,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收支也必须采取价值形式。但不同的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生产,既是直接社会生产,又是不同程度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国家直接按照社会需要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收支,则是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组成部分。因而,社会主义财政对价值的分配,是同社会主义国家对物资的分配紧密地、有计划地结合在一起的,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生产和再生产服务。

  【社会主义财政和经济的关系】

  财政是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它必须以物质资料的生产为前提。所以,财政和经济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分配和生产的关系。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过来影响生产。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条重要原理。

  毛主席教导我们:“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的经济エ作和财政エ作的总方针。”“财政政策的好坏固然足以影响经济,但是决定财政的却是经济。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使财政充裕的。”毛主席的指示,科学地揭示了财政和经济的辩证关系,是社会主义财政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经济决定财政,表现在社会生产的发展速度决定财政收支的增长速度;社会生产的增长水平决定财政收支所具有的规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生产的高速度增长,我国财政收支也相应有了扩大。

  (从1949年到1973年期间,我国农业产值增长了一点八倍,轻工业产值增长了十二点八倍,重工业产值增长了五十九倍;从1950年到1973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了约十三倍,财政支出增长了约十一倍。)

  经济决定财政,说明要使财政收入有保证,必须首先着眼于经济,努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财政收入才有丰富的源泉。“忘记发展经济,忘记开辟财源,而企图从收缩必不可少的财政开支去解决财政困难的保守观点,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持有单纯财政观点的人,不懂得经济和财政、生产和分配的辩证关系,只在单纯的财政收支上打圈子,不关心生产,不积极促进生产,因而最后还是不能解决财政收支问题。

  经济决定财政,这决不是说,财政只是消极的、被动的因素,财政工作的好坏,对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大的影响。

  社会主义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把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创造的社会纯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集中到社会主义国家手里,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再按照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需要,分配使用,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生产增长。

  周恩来总理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国家建设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我们可能积累多少资金和如何分配资金。我们的资金积累较多,分配得当,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速度就会较快,国民经济各部门就能够按比例地发展。”

  当物质生产部门把社会纯收入创造出来以后,如何以最恰当的比例和最快的速度集中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手里,并妥善地按照国民经济计划分配使用,就是财政部门的责任。

  社会主义财政不仅把物质生产部门已经创造出来的一部分社会纯收入及时地集中起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而且财政部门还通过下列途径积极为生产服务:

  (一)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挖掘生产潜力,推动增产节约。

  (二)促进企业之间的比、学、赶、帮竞赛。抓住同类型产品的可比因素对照分析,推动企业相互交流先进经验,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三)沟通协作,促进企业相互支援,帮助企业解决在物资、技术和劳动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社会主义财政在为生产服务,促进经济的发展方面,可以发挥有益的作用。

  社会主义财政为生产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必然要遭到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势力的阻挠和破坏。我国建国二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新老资产阶级分子总是不断地进行破坏国家计划,破坏社会主义财政纪律,甚至进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资本主义活动,以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所以,为着同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势力作斗争,还必须正确发挥社会主义财政监督的作用。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利用财政这个工具,对各个部门和单位可能出现的背离党的路线,违反党的政策,破坏国家计划,不遵守财政纪律等行为,实行社会主义监督。这是为了保证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以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社会主义财政的这种监督作用,只有依靠广大工人和贫下中农才能充分发挥它的威力。

  广大工农群众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人,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他们最痛恨资本主义,最痛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背离社会主义道路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行为。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来把住路线关,用好财政权,形成一种群众当家理财的生动局面,社会主义财政的监督作用,才能得到正确的发挥;社会主义财政为生产服务的路子,才能越走越宽广。

  【社会主义国家预算】

  社会主义财政对由国家集中的那一部分纯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是通过国家预算来实现的。所以,要研究社会主义财政,就不能不着重研究社会主义国家预算。

  社会主义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以国民经济计划为基础,反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预算收入同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工农业生产、商品流通和交通运输等指标相衔接,能够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预算支出同经济、文化和国防建设等计划相衔接,能够反映国家建设的规模。

  毛主席教导说:“国家的预算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是国民经济计划在货币形态上的主要反映,它作为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同国家银行信贷计划、企业部门财务计划等一起,从筹集资金和分配资金方面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

  社会主义国家预算同资本主义国家预算具有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从预算收入构成和预算支出构成两个方面反映出来。

  社会主义国家的预算收入,来自企业和事业收入、各项税收、债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项目。社会主义国家对于国营经济上缴预算的款项,采取企业和事业收入以及税收这两种不同的形式。企业收入,是国营企业销售产品所得的收入扣除成本和税款以后的那一部分纯收入,即通常所说的上缴利润。事业收入,是指事业机关的业务收入。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上缴国家预算的款项,则只采取税收这一种形式。

  社会主义国家集中的纯收入采取企业收入和税收两种不同形式,这首先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于集体经济,国家只能通过税收形式,动员它们纯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社会主义建设。至于国营经济的纯收入采取利润和税收两种形式上缴,还因为税收这种形式有它独特的作用。

  国营企业上缴利润虽然有一定的计划,但是要受经营成果和成本升降的影响。税收则按固定税率课征,可以保证预算收入的均衡和可靠;税收对同类型产品,采取有差别的税率征税,并通过调高调低税率和减免税的办法,可以配合价格政策,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此外,税收还可以配合国家其他措施,同经济领域的资本主义倾向作斗争。

  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同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根本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一部分是参与整个资产阶级对剩余价值的瓜分,一部分是对劳动人民进行的额外剥削。这种剥削,随着资本主义国家内外矛盾的激化和国家机器的强化而日益加重,成为广大劳动人民的一种不堪忍受的负担。

  (在美国,1975财政年度联邦政府的近三千亿美元的预算总收入中,个人所得税为一千二百九十亿美元,社会保险税为七百三十六亿美元,比1974财政年度分别增加了9.3%和11%。仅这两项联邦直接税,就占了联邦预算总收入的68%。把这两项直接税平均分摊到全国人口上,一个美国人就要负担九百五十七美元,比上一财政年度增加了9.24% 。

  在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榨取剩余价值以外,还用居民税的形式对劳动人民进行剥削。1960年居民税总额为五十六亿卢布,1974年增加到一百六十七亿卢布,增加了近两倍。1973年苏联平均每个工人家庭所缴的居民税,竟占了每个工人家庭工资收入的11%以上。)

  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收入中的债务收入,是用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为人民利益服务的。我国建国初期曾经发行过公债和举借过外债。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发展,在一九六五年初,我国已提前一年还清了全部外债。到一九六八年底,又全部还清了社会主义建设公债。现在,我国国家预算中已没有债务收入的项目了。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资本主义国家,发行国内公债和举借外债是预算收入的一个重要项目。美国发行的内债到一九七二年底为止,合计已达四千四百九十七亿美元。苏修也靠发行国内公债和向外国乞讨贷款过日子。勃列日涅夫在苏修二十四大上,承认欠居民的内债,已达到二百五十八亿卢布。

  苏修向西方乞讨的外债,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来已达到八十亿美元以上。资本主义国家的内债和外债,是为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是却要劳动人民偿还,因而实质上是对劳动人民的盘剥。

  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收入是建立在日益稳固壮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目前我国预算收入中,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来自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缴款,至于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仅车辆使用牌照税和城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税两种,为数极微。

  我国对居民的工资收入不征收所得税。这同资本主义国家的预算收入,绝大部分来自劳动人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苛捐杂税,以及靠举借内外债过日子,是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收入的不断增长,反映出社会主义经济的日益壮大和劳动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本主义国家预算收入的增加,则标志着资产阶级对劳动人民剥削的加剧。

  社会主义国家的预算支出,用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国家行政管理和对外援助支出等方面。其中,用于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支出占主要地位。社会主义国家预算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为源泉,又用之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来自劳动人民所创造的财富,又用之于为劳动人民服务。多收入可以多建设,多建设又可以更多地收入,互为因果,相互促进。

  (我国国家预算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已从1950年的36%左右,提高到1973年的70%左右。随着这些方面支出的比重的提高,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获得了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

  在帝国主义和社会帝国主义国家的预算支出构成中,用于维持压迫人民的暴力机器的政府经费开支以及用于对外进行侵略扩张的军费支出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些国家的预算支出,则是为维护垄断资产阶级的寡头统治和霸权主义服务的。

  (以美帝国主义为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从1946到1970财政年度的时期内,直接军费开支累计共达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亿美元,平均每年在五百亿美元以上。近几年来,美国的直接军费开支更是有增无减。如在1976财政年度的联邦政府预算中,军费预算高达九百四十亿美元,加上其他间接军事费用,实际军费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重达50%以上。

  苏修社会帝国主义对外进行侵略扩张,同美帝争霸世界,更是疯狂扩充军备,实行国民经济军事化政策。据估计,1972年苏修军费开支(包括直接军事费用和间接军事费用),总数要达到七百七十亿到九百一十亿美元,占预算支出的比重也在50%左右。)

  社会主义国家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都是有计划的。国家在安排和执行预算的过程中,有可能按照客观规律,自觉地做到预算收支的平衡,并注意留有适当的后备,以供预算资金临时周转以及应付重大意外事故的需要。

  “增产、节约、多留后备力量,是巩固国家预算的可靠的三道防线”。我国的国家预算已做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实现预算收支当年平衡、略有结余,决不是单纯的“量入为出”,决不是从消极平衡的观点出发去限制国民经济的发展,而是积极地从发展经济的观点出发,充分挖掘潜力,开辟财源,支持生产,做到既保持预算收支平衡,又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帝国主义国家和社会帝国主义国家的预算收支则是另一种情景。这些国家的预算收入很不稳定;预算支出则由于扩军备战和国民经济军事化而日益膨胀,因而财政收支无法平衡,巨额的财政赤字已成为这些国家的国家预算的特点。

  (美帝国主义在从1946财政年度到1975财政年度的三十年中,有二十一年预算有赤字。截至1974年度的二十九年中,美国的预算赤字净额累计已达一千七百三十一亿多美元。苏修1965年到1967年预算赤字为一百五十五亿卢布,1968年到1971年的预算赤字估计达四百零一亿卢布。苏修为了弥补巨额的财政赤字,只能乞灵于通货膨胀,加重对劳动人民的剥削。)

  第二节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信贷和银行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信贷】

  社会主义财政除了通过国家预算的形式,对国民收入中由国家集中的那部分纯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以用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外,还通过信贷的形式,动员国民经济中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以用于社会主义再生产中所需要的短期周转资金。在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条件下,信贷表现为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它的基本特征是货币持有者将货币借出,规定在一定时期以后偿还,并由借用货币的人付给利息。马克思指出:“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贷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所以,简单地说,信贷就是借贷行为。

  社会主义财政为什么还要利用信贷的形式呢?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些部门、企业和单位有暂时不用的货币资金,另外一些部门、企业和单位又有补充货币资金的临时需要。国家为了充分发挥货币资金的作用,就有必要利用信贷动员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在有借有还的条件下,有计划地加以再分配,以促进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

  社会主义国家利用信贷的形式来动员国民经济中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用来满足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短期周转资金的需要。这同社会主义国家利用顶算形式,把社会主义经济制造的一部分纯收入动员起来,无偿地用来满足无产阶级专政和经济建设的经常需要,是不相同的。

  社会主义财政利用信贷的形式来分配这一部分货币资金,可以减少国家对国营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的预算拨款,以充分挖掘资金潜力,节约资金使用。因为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要量在一年中是不平衡的,如果国家按照企业对流动资金的最高需要量用预算投款来解决,就会有一部分资金和同它相适应的物资长期脱离再生产过程,处于积压状态。

  相反,如果国家按照企业对流动资金的最低需要量进行预算拨款,企业有时候又会发生资金短缺的观象。因此,国家就有必要采用预算和信贷两种形式来分配资金,对企业必须经常占用的流动资金由预算拨款,作为企业的自有资金,归企业自己支配。

  企业因临时性和季节性需要补充的流动资金(超过自有资金以外的需要量),则由信贷来解决。这样,就能达到节约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保证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的目的。

  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信贷,反映不同的生产关系。

  资本主义社会的信贷,是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货币资本家把货币资本贷给产业资本家,产业资本家利用贷款购买生产资料,雇佣工人,从事经营活动,榨取剩余价值。然后,产业资本家将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以利息形式分给货币资本家。通过利息的形式,货币资本家参加了剩余价值的瓜分。因此,资本主义信贷体现的是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

  社会主义制度否定了借贷资本。信贷所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国家和国营企业的信贷关系,是社会主义信贷关系的主要方面。国家通过信贷对国营企业有计划地、合理地分配资金,促使企业节约和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国家和集体经济之间的信贷关系,是工人阶级同广大劳动农民和手工业劳动者之间,在经济上友好合作、相互支援的关系。集体经济把它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存入国家银行,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国家银行对集体经济发放各种贷款,以支持集体经济的发展。这种新型的信贷关系,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巩固工农联盟的手段。

  国家和城乡劳动人民之间的信贷关系,体现了国家和劳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经济关系。它既为劳动人民储蓄消费基金和有计划地安排生活服务,又动员闲置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社会主义国家银行对国营企业和集体经济的存款,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对国营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也收取一定的利息。但是,社会主义利息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利息。资本主义利息来源于剩余价值,它体现的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关系。

  社会主义利息来源于国营企业和集体经济创造的纯收入,它是劳动人民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积累的一种形式,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但是,它又是旧社会所遗留下来的传统或痕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企业的存款支付利息,贷款收取利息,主要是利用利息这一形式,促进企业合理地运用资金,以加速资金周转,加强经济核算。

  在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的基础上,城乡劳动人民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因而反映到信贷关系上就是劳动人民的储蓄存款额不断上升。国家为了鼓励劳动人民勤俭持家,把暂时不用的钱储蓄起来,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对劳动人民的储蓄存款,也付给一定的利息。

  这种利息的支付,是国民收入的一种再分配。这种再分配,在客观上是有必要的。它起到鼓励储蓄的作用,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但是,这种利息仍然是货币持有者凭借对货币的所有权带来的收入,它体现的还是资产阶级法权。

  在社会主义社会,我们既有必要利用利息来动员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又必须在利用的同时,加以必要的限制。我国建国以来的二十多年中,居民储蓄存款的利息率逐步降低,便是对信贷关系中的资产阶级法权的一种限制。

  社会主义制度下信贷的基本作用,是促进生产发展。货币资金是物资的代表。社会主义国家通过信贷把国民经济中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动员起来,并把这些资金合理地分配到需要的地方去,加速整个国民经济中资金的周转,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也就是充分发挥物资的作用,以促进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

  反之,信贷资金分配不合理,就意味着资金所代表的那部分物资在生产和流通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产生浪费,这就会影响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进行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社会主义信贷在动员和分配闲置货币资金时,同国民经济各部门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国民经济中有关生产和流通、资金和物资、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市场商品供应和需求等等之间相互适应的程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往往可以通过信贷资金运动得到反映。

  同时,国家通过对信贷资金的调整、分配,可以促使国民经济各部门供、产、销关系的正常发展。信贷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反映同样也比较及时和灵敏,企业如果不能按时归还贷款,那么,它的生产和销售任务没有按计划完成的情况就反映出来了。信贷对企业经济活动情况的反映,是国民经济情况综合反映的一个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银行】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信贷活动,是通过国家银行来进行的。社会主义银行作为信贷机关,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后所写的许多著作中,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的原理,并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大银行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所必须的‘国家机构’’”,“没有大银行,社会主义是不能实现的”。

  列宁的论断是根据资本主义银行在帝国主义时代的新作用,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经济的特点而作出的。帝国主义时代,银行的作用起了很大的变化,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融合成为金融资本,银行已由简单的信用中介人,一跃而成为万能的垄断者。

  由于银行同工商企业的关系很密切,从而取得了社会公共簿记的形式,“它执行着大量计算、登记的工作”。因此,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须立即把大银行掌握在自己手中,加以改造,使它成为无产阶级组织、统计和管理经济活动的工具。

  中国共产党早在领导我国人民创立革命根据地的年代,就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国家银行。抗日战争时期和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又根据毛主席一再提出的“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的指示,先后建立了自己的银行。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的胜利,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新中国统一的银行货币制度,并陆续没收了国民党反动政权的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处理了帝国主义国家的在华银行,对民族资产阶级开设的私营银行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这样,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建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

  我国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所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国家银行,是全国信贷、结算和现金出纳的中心,又是我国的货币发行银行。我国的国家银行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稳定物价,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信贷方面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积极地支持了国家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利用、限制和改造。

  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国家银行通过动员闲置资金,集中信贷管理,组织非现金结算以及管理货币发行等职能,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商品流通,为多快好省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部门,专门办理基本建设拨款、贷款和结算,组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监督基本建设资金的合理和节约使用,避免资金和物资的浪费。

  中国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对外办理外汇和国际结算等业务。它在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联系,开展对外贸易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国家银行在农村金融工作方面的助手。它的股金、积累和其他财产,归信用合作社社员集体所有。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办理农村存放款业务,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对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放生产费用和生产设备的货款。同时,还帮助贫下中农克服可能发生的暂时的生活困难,制止和打击高利贷活动。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主义生产和流通,需要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资金。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把信贷、结算和现金出纳等业务全部集中于国家银行,使它成为全国信贷、结算和现金出纳的中心,以便有计划地集中、分配和监督使用资金。这就意味着有计划地使用人力和物力,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发展。

  在帝国主义国家,银行分别归属于各个垄断集团,它们之间勾心斗角,互相倾轧日益激烈。因此,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银行,包括它的国家银行,能够成为全国的信贷、结算和现金出纳的中心。

  社会主义国家银行作为全国的信贷中心,把社会上的闲置货币资金集中起来,并根据生产和流通的需要,按计划进行贷款,使信贷活动具有高度的计划性,使信贷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同国民经济计划相适应。

  它排除了通过其他途径如商业信用取得贷款,以防止破坏信贷的集中性和计划性,避免打乱国民经济中资金分配和物资分配的统一计划,影响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国家银行通过信贷活动,可以了解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了解国民经济中资金运动和物资运动相互适应的情况,更好地为生产和流通服务。

  社会主义国家银行作为结算中心,统一组织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和各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国家银行通过转账结算,保证企业在交换活动中能够做到及时付款,钱货两清。这也是促使资金正常周转,促使生产和流通不断发展的重要环节。

  社会主义国家银行作为全国的现金出纳中心,根据生产发展和商品流通的需要,发行货币和回笼货市,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使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相适应。同时,它实行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都必须按规定把超过限额以外的现金,存入国家银行,并对工资基金进行管理。国家把现金出纳统一于国家银行管理,为实现现金出纳计划化和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社会主义国家银行作为信贷中心、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这三方面的职能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只有把一切信贷关系集中于国家银行,才有可能全面地办理转账结算和进行现金管理。只有实行严格的现金管理,并由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才能把国民经济中的闲置货币资金集中于国家银行, 发挥社会主义银行的信贷中心作用。

  第三节 预算和信贷对价值分配同物资分配的关系

  【价值分配中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的关系】

  社会主义财政利用国家预算和信贷两种不同的形式进行价值分配,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价值分配中预算资金和信货资金的统一平衡。建立这两种资金的统一平衡,研究它们的相互关系,是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一个重要问题。

  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是性质和作用都不相同的两种资金。因此,要建立这两种资金的统一平衡,首先必须做到对这两种资金要分别使用,不能混淆。凡是财政性的开支和基本建设投资,都属于国家预算支出,应该由预算资金解决,而不能任意使用信贷资金。

  信贷资金只能用于短期周转的需要。如果把信贷资金用于预算开支,那么,就等于计划外增加了预算支出,其结果,必然会打乱国家资金的安排和物资的分配计划,掩盖了预算支出的真相。而且,信贷资金用于预算支出,必然使这部分贷款不能按时收回。

  在计划规定的贷款不能减少的情况下,一部分贷款不能按时收回,那就只有增加没有物资保证的货币投放,从而引起信贷收支的不平衡。因此,银行发放贷款,第一,必须按计划贷放;第二,贷款要和物资运动相结合;第三,贷款应按时归还。这些原则是实现信贷资金和预算资金分别使用的重要条件,也是信贷资金促进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信贷资金和预算资金又是相互联系的。社会主义国家预算存款和国家预算增拨的银行信贷基金,是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而信贷收支平衡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依靠预算拨款解决的。

  另一方面,信贷积极组织存款,合理发放贷款,尽可能缩小信贷收支差额,就可以减少预算增拨信贷资金的数量。信贷通过合理发放贷款,促进生产和流通,又可以积极增加预算收入。正是信贷资金和预算资金的这种内在联系,决定了这两种资金平衡的必要性。

  信贷资金和预算资金平衡的主要问题,是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同基本建设投资的合理安排问題。也就是说,首先要正确处理预算资金安排中的基本建设投资同增拨流动资金的关系,然后进一步解决预算和信贷提供流动资金的合理界限。

  国家的预算资金,多少用于基本建设,多少用于增拨流动资金,是一个关系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重大问题。基本建设是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条件,没有适当的基本建设投资,就会影响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但是,国家预算资金除了用于基本建设的需要外,同时还要考虑到因生产和流通的扩大而需要增拨的流动资金。

  这一部分增拨流动资金的需要如果得不到满足,那就不仅会影响到扩大再生产,甚至会影响简单再生产的进行。因此,在客观上,基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国家预算分配资金时,必须具体研究这一比例关系,探索其中的规律性,正确加以处理。

  其次,扩大再生产需要增加的流动资金,哪些应由预算投付,哪些应由信贷提供,根据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的不同性质和作用,一般应遵守的原则是:短期周转性的流动资金,由信贷资金解决;长期占用的流动资金,由预算资金解决。

  在我国,对企业流动资金的供应,定额部分是由预算拨款,作为企业的自有资金;超过定额的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流动资金的需要量也会不断增加。因而,国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也要按期核定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否则,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打的过宽,会造成资金的积压和浪费;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又会影响发展生产,并且势必经常长期占用银行贷款,引起信贷收支的不平衡。

  【预算和信贷资金同物资之间的关系】

  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直接地或间接地总是同一定的物资运动相联系的。因此,资金分配同物资分配之间具有平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资金和物资又各有自己不同的运动规律,它们并不是自始至终都结合在一起的。一项资金运动不一定都在同一时间或者同一地区伴随有相应的特定物资转移,所以,资金分配同物资分配又有可能发生脱节和不平衡观象。

  这种资金分配同物资分配的平衡和不平衡,要求我们及时调整预算和信贷资金同物资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能够顺利进行。

  社会主义再生产首先要求资金分配同物资分配之间求得在总量上的平衡,也就是国家预算和信贷分配的资金总量,要同预算和信贷资金所能支配的物资的价值总量相等。一般地说,既然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都是直接或间接同一定的物资运动相联系,那么,只要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统一平衡了,资金分配就会同它所支配的物资在总量上一致。

  如果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没有做到统一平衡,例如预算支出大于收入,发生了赤字,银行信贷发生了超过生产发展正常需要的货币投放,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资金没有相应的物资保证,就会使预算和信贷资金大于它所能支配的物资总量,从而出现资金分配同物资分配在总量上的不平衡。

  资金分配同物资分配在总量上平衡,还不等于各项预算支出和信贷支出相应地在实物形态上使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不同需要都能得到满足。为了保证在实物形态上实现各项预算支出和信贷支出的特定目的,还必须进一步做到资金分配同物资分配之间的全面平衡,也就是要做到预算和信贷支出的各项用途比例同物资构成的比例相一致。

  例如,预算和信贷支出中,有一部分是用来购买生产资料的。它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的绝大部分(扣除基建工人工资以后的部分),增拨生产部门流动资金的大部分(用于购买原材料的部分),以及用于国防支出的一部分等等。

  预算和信贷支出中,还有一部分是用来购买消费资料的,它包括:经济部门、社会文教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的事业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全部,以及国防支出的一部分等等。预算资金和信贷资金分配中所形成的这些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不同支出,必然要求不仅在价值总量上有同它相适应的物资,而且还要求在特定的使用价值上即物资的构成上同这些支出相适应。

  如果说,预算和信贷资金的分配同它所能支配的物资在总量上是一致的,但是在物资构成上并不一致,那么,就会出现以下的一些情况。当着在资金分配方面,预算和信贷安排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支出,大于它所能支配的这一部分物资,而安排用于购买消费资料的支出,小于它所能支配的这一部分物资的时候,就必然会带来在物资分配方面出现生产资料的供不应求和消费资料的积压。

  相反,当着在资金分配方面,预算和信贷安排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支出,小于它所能支配的这一部分物资,而安排用于购买消费资料的支出,大于它所能支配的这一部分物资的时候,必然又会带来在物资分配方面出现生产资料的积压的消费资料的供不应求。

  预算和信贷资金同物资之间还有一个在全国不同地区的平衡问题。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因此,除了需要考虑资金和物资在全国范围内的总量和构成方面的平衡以外,还要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

  地区之间资金和物资的平衡是全国范围资金和物资平衡的组成部分。地区之间资金和物资的平衡实现了,全国范围预算和信贷资金同物资在总量和构成上的全面平衡,也就更有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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