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赣南农村的婚姻与家庭

  一

  赣南农村,父母只生一个儿子的,儿子结婚,父母一般不会与儿子分家;两个儿子,大儿子先结婚就分出去,父母帮小儿子成家,之后父母可能再分开跟不同儿子生活;三个儿子的,结婚一个分出去一个,父母帮小儿子成家,然后父母与小儿子一起生活,或者父母单独生活。当然要帮儿子照看孙子,参加农业生产。

  当前赣州农村兄弟三个的情况已经罕见,而且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务工去了,年轻人的子女也大都留给老年父母带,因此目前有多个儿子的家庭,儿子成年结婚后也不一定要清晰地分家。父母有劳动能力,从事农业生产、做事务、照顾孙子都是应尽的义务,分不分家似乎不重要,因为分与不分,在外打工儿子们的收入都归他们自己,而父母的剩余劳动力归儿子平分共享,赡养父母的责任也归儿子分担。

  赣南传统社会,分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横向的夫妻关系是服从和服务于纵向父子关系的。典型表现就是,两个儿子分家,父母就会各跟一个儿子,分开吃住,分别帮不同的儿子家庭照看孙子,从事家务劳动,当然也由这个儿子尽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在赣南农村,儿子分家时,父母的所有财产和剩余劳动力都要在两个或多个儿子中平分,父母不再掌握财产,不再是家长,变成了小家庭的附属成员。

  当父母变成小家庭成员时,家庭中的家计安排就以儿子为主,财权也转移到了儿子手中,父母可以起辅佐作用,却不再主导。赣南农村父母在子女结婚后进入退养状态,即使他们进行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他们的劳动收入也是属于家庭而非个人的。因此,赣南农村老年人手上没有存款,一般情况下面,赣南宗族地区,子女都会善待父母,父母也不需要存钱防老。

  二

  赣南多为宗族性村庄,农民聚族而居,一个自然村、一个行政村,甚至若干行政村都是一个姓。2016年暑假调研的L镇,全镇6万人,主要是四大姓。在同姓不婚的情况下面,女孩外嫁一般都要嫁到行政村以外的邻近行政村乃至更远的地方,这就使外嫁女很难再照料父母。中国传统社会有一句古语叫做“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这个观念与意识在赣南农村表现的相当彻底。调研时遇到一个80多岁老年人在镇福利院去世,之前生病,四个女儿女婿也很少来照看他,去世后,女儿女婿虽然都住在附近,却姗姗来迟。在赣南,不可设想老年人由女儿女婿赡养的情况。没有儿子的老年人,无论有多少个女儿都是孤老。

  总体来讲,赣南农村民风淳朴,村庄有着较强的舆论力量来约束不道德行为。真正不赡养老年父母的情况极为罕见。但在个别情况下面,比如父母年轻时过多帮小儿子家庭打理,年老体弱时却要大儿子赡养,就可能引发两个儿子权责的不平衡,两个儿子都不愿尽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个时候,也很难想象女儿能将父母接去赡养的情况。当然,在赣南,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可能性很小,总体来讲,老年父母不仅得到年轻子女较好的赡养,而且老年父母在是否参加家庭劳动上面也有比较大的主动权。一个儿子家庭赡养父母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儿子越多,越可能出现老年父母无人赡养的情况。

  三

  女儿是人家的,所以嫁女儿必须要收彩礼,不然女儿就白养了。近年来,L镇彩礼涨幅极大,2016年标准的彩礼是16万,甚至有不少人的彩礼已达到20万元。所以就有人将有四个女儿的父母称“百万富翁”。赣南的彩礼与广东清远相类似,即彩礼是由男方父母给到女方父母的费用,这与长江流域乃至华北绝大多数地区彩礼主要是男方父母给到未来儿媳妇最终也就是代际剥削的逻辑是完全不同的。在长江流域和华北的绝大多数地区,彩礼实际上是子代对父代的剥削,而赣南、广东清远等宗族型地区,彩礼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支付与转移。赣南与广东清远的差异在于,广东清远农村目前的彩礼水平大概只有二、三万元,赣南一些农村的彩礼水平达到广东清远的五倍以上。

  改革开放之初,广东清远和赣南农村都有很高的彩礼。1980年,清远农村彩礼曾高达1000元,而那时候一个农民家庭的年收入可能只有不到100元。赣南农村1980年的彩礼水平也在三、四百元,也是相当高的。差异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农村发展以及农民流动,广东清远农村的彩礼水平不升反降,目前彩礼大概只有一个农民一年工资收入的水平。而赣州农村彩礼越来越高,没有十年打工的积蓄很难支付得起彩礼。

  广东清远与赣南农村彩礼发展上的这样一种差异可能与自由恋爱的发展程度以及妇女地位提升的程度有关。广东清远虽然也是宗族村庄,但宗族村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同一个行政村往往有着众多不同姓氏的宗族自然村,这就为熟人社会中的婚嫁提供了条件。并且广东清远女孩更早到珠三角工厂务工。赣南宗族规模太大,自由恋爱(比如通过小学同班同学,赣南一个行政村可能只有一个姓)的空间比较小,与此相关的就是赣南农村发达的媒婆市场。甚至最近几年年轻人外出务工,春节期间成为男女青年相亲结婚的最佳时机,赣州农村因此发育出了一个专业化程度相当高的媒婆市场的网络,高额彩礼刺激产生了一个专业媒婆市场,反过来这个媒婆市场网络进一步推动了高额彩礼。媒婆可以拿到丰厚的介绍费。

  四

  无论是赣南还是华北的河南,子女的婚事都是父母的责任。所以彩礼应当由父母来出。不过,在赣南,父母只对子女承担有限的责任,因为一旦儿子结婚了,父母分家时就要将所有的积蓄以及所有的债务都分给儿子,父母为儿子结婚支付彩礼所欠债务最终也就要分给成家的儿子媳妇。因此,赣南农村的彩礼就只是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的支付。嫁过来的媳妇真的是什么都没有得到,这看起来真是像被卖了一样。因此,有女儿自由恋爱尤其是嫁到外省,他们不愿出彩礼,女方父母就会通过阻止女儿迁户口来逼女儿女婿支付高额彩礼。也有女婿出了高额彩礼,结婚后女儿就断绝了与娘家的关系。

  河南农村的彩礼也很高。且越是儿子多的家庭,女方就越是要高额彩礼原因很简单,就是在河南农村,父母为子女婚姻承担无限责任,即成家子女会与父母在经济上分开,父母支付彩礼所欠债务,由父母用他们人生中的剩余劳动力去偿还。他们支付的彩礼也只是女方父母帮自己女儿要的男方父母的转移支付。男方父母支付彩礼越高,未来女儿女婿小家庭的发展资金就越丰厚,日子就越好过。也就是说,相对于赣南农村,河南农村的彩礼是归媳妇掌握使用,而不是女方父母,且男方父母为支付彩礼形成的借贷只能由男方父母去还,儿子媳妇是不会还债的。这样的彩礼就是父辈对子女的支持,或子代对父代的剥削。

  既然河南农村父母要为子女婚姻承担无限责任,他们将来还要偿还为支付彩礼所形成债务,他们就倾向于让儿子尽早结婚,以让自己可以尽早年轻时腾出手来赚钱还债。这可能也是河南农村婚龄普遍较低的一个原因。

  同为华北农村,山东彩礼水平远低于河南,其中原因是山东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一般一个家庭只有一个男孩,这样就不存在河南农村多子家庭必须支付高额彩礼的机制,从而抑制了彩礼水平的快速攀升。

  五

  赣南农村,老年父母普遍没有存款,因为无论存款还是债务在儿子分家时都会分掉,等儿子分家了,儿子就是一家之主,父母就成为家庭辅助劳动力,也就不再管钱了,既不负责收入也不负责支出,要用钱就找子女要,手头因此没有积蓄。

  陕西关中农村,老年父母手头也大多没有积蓄,其中道理也是待子女成家分家了,他们就当不了家了,手头也就没有现金。因为没有现金,抽烟就只能抽自己种的烟叶。

  华北农村,父母帮子女成家以后一般都不再会有积蓄,而大多会欠下要靠自己人生剩余劳动力去还的债务,因此,他们往往能在有限的人生中还清债务就很不错了。

  相对来讲,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中部地区农村,父母往往只对子女承担相对有限的责任,子女成家后,父母也多与子女分开居住,从而仍然保留了获得收入的能力。一方面,中部地区彩礼水平很低,一方面中部地区农村存在着众多获利机会。老年父母种田,捞鱼摸虾,打零工,副业收入,只要身体健康,七、八十岁都可能有不少的收入。所以,在长江流域的中部地区,老年父母手头普遍有着不低的积蓄,这笔钱既是他们防老的钱,又是他们生活自主性的基础。

  六

  中国地域庞大,以上重点从南中北的角度讨论了若干婚姻家庭的问题。此方面的讨论还有极大的开展空间。

  2016年8月1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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