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严打农村黑恶势力

2018年1月,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再度强调严打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显示中央已将扫黑除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

  中国自古皇权不下乡,即所谓“王权止于县政”。中国传统数千年,只有三级政府,即中央、省和县,政权只延伸到县一级,乡村完全靠“自治”。宋朝王安石变法,乡村实行保甲制,每十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清朝对保甲制有了大的发展,由原来的保、甲二级变为牌、保、甲三级,10户为一牌,10牌为一甲,10甲为一保。民国时期继续沿用保甲制度,保长、甲长均为地主及代理人。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都被称为"乡贤"(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人),承担了"皇权不下县"时代基层的管理职能,行使“皇权”代理职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乡民利益,这是传统农业文明时代比较标准的乡贤范式。

  专家分析, 村庄是一个贫穷的社会单元。贫穷居民大多具有依附性,即服从宗法领袖。只要村庄保持一定的封闭性,现代要素不进来,官方腐败及匪患也没有渗透,这些宗法领袖就可以把乡贤一直做下去。若在工业文明时代,就有演化为村霸的可能——所谓土豪劣绅,即仗势欺人的地主、横行乡里的人。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指出土豪劣绅、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特别注重“打倒土豪劣绅”。

  解放后,根据农业“六十条”,实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中共在所有村庄都设有党支部,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改革开放后,“乡贤"成了那些村长、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

  近年来,中共不少农村基层组织已经名存实亡,一些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借助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成为“村霸”。他们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对民众蛮横凶狠,对上级满口套话,黑白通吃,率先致富,成为一个个“黑村官”、“村霸”,严重影响脱贫政策的实施成效,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障碍。如何有效打击“村霸”,恢复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掌控,是中共振兴乡村战略首先要面对的挑战。

  新华社下属的《半月谈》杂志昨天发表系列文章披露,目前中共农村基层组织存在很多短板,有的党支部发展党员优亲厚友,支部变成“自家后院”;有的支部将优秀人才拒于门外,却把文盲、地痞流氓、“村霸”发展入党;有的支部多年没有发展过党员,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严重,甚至连支部大会都开不起来。上述乱象让群众敢怒不敢言,甚至被诟病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中共中央“扫黑扫恶”专项行动,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公安部权威发布,十种黑恶势力必除!矛头锋芒直指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公安部指出,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第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周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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