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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和发展毛泽东关于军民一致的思想






  殷宝洪

  毛泽东军民一致的思想,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在领导我党开展武装斗争、夺取和巩固革命政权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1937年10月,毛泽东明确提出:“军队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第一是官兵一致,第二是军民一致,第三是瓦解敌军。”①军民一致,作为我军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之一,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内涵是:军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唯一宗旨,军队要爱护人民,保护人民利益,尊重地方政府,遵守群众纪律,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政府和人民要爱护军队,支援前线,拥军优属,成为军队的坚强后盾。军政军民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紧密团结,鱼水相依,共同奋斗。这些基本精神,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无疑都是规范和处理军政军民关系的根本原则。过去,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对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后,特别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环境和政府职能发生了某些变化,一些人对坚持军民一致原则在思想上产生了困惑,甚至出现某种背离这一原则的情况,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后,邓小平就告诫我们:“军民一致,这个原则不能变。”“我们就是要按照新的情况,从各方面搞好军民关系,正确地解决军民关系问题。”②我们必须按照这一思路,寻求坚持和发展军民一致原则的新思路、新办法,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为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顺利实现党的新时期的总目标、总任务,军民携手,共同奋斗。

  一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并引导广大军民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认清坚持军民一致原则的极端重要性,从根本上打牢巩固和发展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的思想基础,使军民凝心聚力,团结奋进。

  (一)军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出:“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他们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③这一宗旨,集中地体现了我军是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有严格纪律的、同人民群众保持亲密联系的新型人民军队的本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但我军的性质没有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变,人民军队的职能没有变。除了为人民、为国家服务外,军队没有独立于人民利益之外的利益。军队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总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利益,在革命战争年代,军民利益一致体现于实现劳动人民要翻身求解放这个革命目标上。军队既打仗消灭敌人,又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为解放劳苦大众而战斗,群众拥护军队,支援前线,争取自身的解放,军民之间坚强团结、密切合作,从而保证了革命战争的胜利。和平建设时期,我军在履行捍卫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保证人民和平生活和劳动环境职能的同时,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通过多种形式支援国家建设,为提高全国人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作出贡献。在这方面,军队和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可以说,无论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的利益就是军队的利益;同样,军队的利益也是人民的利益。军民利益又统一于国家利益。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目标,从根本上反映了军民的共同利益。军民之间在国家利益和人民长远利益这种根本上的一致性,是军民一致的前提和依据,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

  (二)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军队建设根本目的的一致性,决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

  国防现代化是四化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不能忽视国防和军队建设。它们是互为条件,密切相关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经济建设是军队建设的基础,经济建设发展了,才能为军队建设提供物质条件;军队建设是经济建设的保证,军队建设搞好了,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我军从创建之日起,一刻也离不开地方提供物质支援。战争年代,人民群众在生活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仍省吃俭用,尽其所能,保证了部队打仗的需要。解放后,地方在恢复和发展经济的同时,继续从多方面关心支持部队建设,使我军的生活和装备条件逐步得到了改善,保证了作战、训练、战备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与此同时,军队不仅是保卫祖国的重要力量,也是建设祖国的重要力量。军队建设搞好了,对经济建设的发展也是一种促进力量。部队一方面生产自给,减轻人民负担,一方面抽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帮助人民群众发展生产,支援国家经济建设。近年来,军队为适应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实行平战结合,军民兼容,在保持一定的军工生产能力的同时,向地方转让科技成果,生产部分民用产品;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减少国家的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行;在确保国家安全和军事需要的前提下,腾让一些机场、港口和码头等军事设施和场地,实行军民两用或对外开放,并且集中参加了一批大型的工程建设,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所有这些充分说明,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在其发展过程中互相依存、互为保证、互相促进。扩大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同样离不开地方与军队共同努力,离不开经济工作与军事工作的协调发展。正如毛泽东所说的,“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必须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这是两件大事。这两件事都有赖于同志们和全体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一道,和全国工人、农民及其他人一道,团结一致,协同努力,方能达到目的。”④因此,必须坚持用毛泽东军民一致的原则来统一广大军民的思想,做到在实际工作中胸怀全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援,使经济建设与军队建设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地方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增强国防观念,为提高部队战斗力创造条件;军队在完成战备训练任务的基础上,力所能及地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为发展生产力多做贡献,使军民一致的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新的发展。

  (三)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决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军民一致的思想

  毛泽东曾提出了“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著名论断。军民团结,是不可战胜的力量,和平建设时期,最重要的是社会稳定,没有稳定的政局,什么也搞不成。而军民一致、军民团结是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保证。近年来,由于进一步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针对新形势提出了处理军政军民关系的一系列方针和要求。为适应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在全国、全军普遍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开辟了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的新途径。为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引向深入,近年来邓小平亲自倡导开展了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活动,江泽民总书记反复强调军政军民要“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军政军民团结”⑤。这些方针和要求,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军民一致的思想。通过贯彻这些方针要求,使军政军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达到新的团结,保证了党的工作重点顺利转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与军队的稳定与发展。在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西方敌对势力仍会从政治上、经济上、意识形态上进行渗透,制造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国内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因此,必须依靠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充分发挥军队在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柱石作用,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四)抵御外敌入侵,实行打现代人民战争的战略,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

  我国革命战争的实践证明,“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⑥我们之所以在历次革命战争中能以弱小的军力战胜强大的敌人,关键一条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相信和依靠人民,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人民战争。由于各武装力量与群众团结一心,紧密配合,使我军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无难不克,无坚不摧的强大优势,最终造成陷敌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虽然大战一时打不起来,但我国依然面临现实的和潜在的军事威胁,不排除发生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的可能。应付未来反侵略战争,尽管其具体形式和手段随着武器装备和战争样式的变化而变化,但都将是现代条件下全国人民参加和支援的人民战争。正如邓小平讲的,“经验证明,只要我们坚持人民战争,敌人就是现在来,我们以现有武器也可以打,最后也可打胜。我们有这样多人口,军民团结一致,敌人要消灭我们的人民是不可能的。”⑦因此,这就特别需要广大军民无论在平时还是战时,都要用人民战争的根本思想和原则作指导,坚持军民团结,努力形成打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强大优势。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现代战争呈现一系列新的特点,对人民战争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要具有新的表现形式,敌我双方的正规交战将成为主要的作战手段,我军在战争初期的任务和驾驭大量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武器装备的特点,决定了军队在人民战争中的骨干作用更加突出。但是,现代战争的总体性质仍然要求广大民兵相配合,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以形成整体合力。由于现代战争的战场范围广阔,作战形式多样,物资器材补给量大,武器装备破坏率高,交通运输保障任务繁重,人员伤亡率空前增大,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给予军队以人力、物力的保障,人民群众参战支前的形式和方法将更加多样化。很显然,要适应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新特点新要求,归根到底需要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离开了这一原则,离开了广大军民的紧密团结和配合,实行人民战争战略,赢得战争胜利是不可能的。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给我们处理和发展新时期的军政军民关系,创造了新的条件和新的机遇。同时,由于军民之间的社会分工、生活环境、职业特点的不同,加之人们的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发生了新的变化,使军政军民关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主战场,军地双方应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做到服从大局,相互支援

  随着我国由长期的战争环境转入和平环境,进而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军队和地方能否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适应这种转变,摆正所处的地位,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成为影响军政军民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主战场”是军事斗争,军队在完成军事任务的同时,还担负着建党建政、土地改革、组织群众等各项任务。那时地方的干部大多是由部队选派,军队同政府和人民战斗生活在一起,政府和人民群众时时处处给部队以支援,一切为了前线的胜利,军队必然要处于主导地位。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党的工作重心转移,“主战场”是经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军队服从经济建设大局,同时,我军的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地方的协作支援,部队的许多事情,需要地方帮助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对军队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把军队服从经济建设视为其地位的削弱,因而往往只关注发展经济,对国防和部队建设不够关心,对军人不够理解和尊重,甚至军人的一些正当权益容易受到损害;同时,有些军人认为,和平时期军队的职能和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对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和密切军民关系态度不够积极。有的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往往过于苛求地方,地方帮助解决得少一点,慢一点,就认为部队的地位低了,产生埋怨情绪。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军民一致的原则,军地双方都要认识到,军队和地方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的不同群体,不存在地位上的高低,战时一切服从战争需要,现阶段服从经济建设需要,是不同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国家根本利益决定的,都是军民团结的共同政治基础。军队和地方虽然职能分工不同,担负的具体任务有侧重,但政治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谁高谁低。当前,军地处理相互关系,应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互相尊重,互相支援,携手前进。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在华东六省一市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所指出的,我们都在一条航船上,这是一条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驶进的航船,我们所有的地方、所有的军队、所有的同志,不管你在这条航船上所处的位置如何,都要风雨同舟,和衷共济。作为军队,贯彻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上的战略性转变,必须克服用战争年代军队地位的尺子来衡量现实的习惯心理。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方面在当前国家经济不宽裕,军费有限的情况下,要继续坚持勤俭建军、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对地方决不提过高要求;另一方面,“要自觉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⑧对地方的工作,只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就要无条件地给予肯定和支持,要在搞好部队训练、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同时,主动投入人力物力,积极承担地方的建设项目。作为地方,要看到军队是国家安全的保证,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保障社会稳定方面所处的重要地位,支援军队建设同样是关系国家根本利益的大局。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国防建设,支持军队完成各项任务。”⑨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兼顾国防建设、军队建设的需要,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帮助改善部队的装备和生活条件。各单位、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要做到像战争年代那样关心军队,爱护军队,努力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多办好事,多办实事,积极主动地帮助部队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促进在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军队建设能够协调发展。

  (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基层的自主权增强,政府的调控功能发生变化,必须在密切军政关系的同时,把军民一致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

  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主要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基层部门、企业单位的自主性明显增强。政府职能的这种转变使其对军政军民关系的调控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弱。过去那种政府通过行政控制或直接干预来统一指挥,统一步调的做法将会减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有权决定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使用,加上个体或集体经营成分逐步扩大,一些过去由军政之间协调解决的问题,如军队干部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住房分配、子女入学入托及其它优抚政策的落实等,现在则需要由军民之间、军队和基层单位之间来协调解决。过去只要有地方政府部门的指令就可落实,现在找到基层单位还往往解决不了。针对这种变化,协调处理军政军民关系,必须强调上下并重的原则。首先政府在宏观调控中,要把支持部队建设纳入地方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涉及军队具体利益的问题,要考虑到部队的特殊性,从政策上给予保证,在军地关系上,要加强对基层的监督指导,对部队需要地方办的事主动出面协调,对必须基层解决而不兑现的,政府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强制兑现,真正强化政府在协调军地关系上的权威。同时,要把密切军地关系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把加强军民关系的工作纳入基层工作的轨道,注意从工厂、学校、街道、商店、乡村和连队抓起,从平时抓起,从解决实际问题抓起。按照“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要求,规范基层单位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军地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双拥协调组织和群众性服务网络,负责组织协商经常性双拥活动。做到每年有计划安排,节日有联谊走访,平时有互帮互学,切实通过军民共建、双向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强相互了解,增进思想感情,把实事办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到党政军机关、各社会团体和广大军民共同努力,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地之间物质利益关系和矛盾日益增多,必须注意保持军政军民关系的纯洁性

  地方和军队在任何时候根本利益都是一致的。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军队作为特殊的群体,在军费有限的情况下,为了增强保障能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的负担,同样需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从而使军地双方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多,出现了军地物质利益矛盾问题,影响着军政军民关系。市场经济给人们的价值观念带来变化,有些人甚至把等价交换的经济原则套用到军民交往中。如:军地双方打交道,有的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军队在与地方的交往中,有的嫌贫爱富,对群众的态度也因贫富而异。这就容易使军民关系变为狭隘的功利关系,使纯洁的军政军民关系染上“铜臭”气,打上庸俗的拜金主义的烙印,军民之间的感情因而受到影响。我们既要充分看到市场经济对军民关系的促进作用,也要防止市场经济带来的消极因素玷污纯洁的军政军民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军政军民关系,要注重政治原则和社会效益,防止把等价交换原则搬套到军民一切交往活动之中。当然,军地双方在经济交往中,也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遵循互利的原则和按劳取酬的原则,对涉及生产经营、交换分配等经济利益的问题,要遵循价值规律。军队参加经济建设也可适当体现有偿原则,按规定收取报酬,军民互利。但是要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军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考虑到群众的经济利益,防止与民争利,必要时让利于民;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军队在参加经济活动中损害地方和群众利益,损害军政军民关系的现象。参加经济建设,可根据不同项目及地方的补偿能力适当进行有偿服务;而一旦当人民群众遭灾遇险时,就不能讲条件、讲价钱,要挺身而出,救援人民群众,随时准备做出流血牺牲,以实际行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无私奉献精神。作为地方,要看到军队是国家、人民的军队,是“吃皇粮”的特殊群众。当军队遇到特殊困难的时候,同样需要给予无私援助。只有这样,才能使军政军民关系不断得到纯洁和巩固。

  (四)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地区之间、军地之间的经济反差拉大,坚持军民一致应注重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很不平衡。在对外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经济发展的状况差别较大,比如沿海和内地呈现出很大差异。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地区之间,人与人之间贫富差距仍有逐步拉大的趋势。这种经济上的反差,给部队带来一定的影响。驻在富裕地区的部队官兵与驻地群众相比,房子旧、票子少、生活条件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心理上的失衡。而贫困地区的部队又往往感到支援地方不实惠。面对这种经济上的差距,如不加以引导。很容易使军民之间产生感情上的隔阂。面对这种实际,要协调处理好军政军民关系,必须首先通过思想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正确认识坚持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富,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重大现实意义。在军地关系方面,富裕地区在带动贫困地区改变经济落后状况的同时,应主动地为部队的发展多提供一些经济上的支援。这一点,有许多富裕地区已经树立了样板,通过支援部队建设,帮助部队办工厂、上经营项目、给优惠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特别东南一些沿海市(县),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在进行城市建设时,也拨出资金对部队营区进行改造,帮助部队办家属工厂、按装闭路电视等,这些生动的事例极大地鼓舞了部队官兵,促进了部队思想的稳定,坚定了部队官兵保卫国防的决心。就军队方面,应充分看到地方支援部队的成果,多体谅地方的难处,不能对地方提过高的要求。同时,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中也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对贫困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不仅要主动支援,而且提倡以无偿支援为主,帮助驻地脱贫致富,使战争年代形成的鱼水相依的军政军民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事实证明,军民之间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就能防止和消除因经济反差而形成的感情隔阂,军民一致的原则就能在共同利益基础上不断得到新的体现和发展。

  (五)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完善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军民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比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下军地之间的经济、民事纠纷明显增多。市场经济呼唤法制,用法制手段规范和调节军政军民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竞争是市场经济的要素。军队搞生产经营,难免要和其他经营集团发生竞争。部队在房地产开发,合办企业、有偿承包地方工程等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中,需与地方单位和工人、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侨商、还有个体户、专业户,建立大量的经济协作和竞争关系。在这种复杂的经济关系中,军地双方或因竞争发生利益冲突,或因不善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一方不履行合同等酿成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通过有关经济法规来仲裁解决。同时,由于和平时期国防观念容易淡薄,军队的利益和军人权益、政治地位有时受到侵害。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困难,少数群众无视军事禁区,有的甚至侵占破坏军事设施;一些地方把驻军视为额外负担,粮、煤、油价格放开,需增加地方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在供应上不能保质保量,等等。上述问题,有时仅靠感情和协商是不能解决的,必须运用体现国家意志、维护军民共同利益的法律手段强制执行才能解决。否则,军地双方的权益就难以保障,从而影响军民关系。因此,要注意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切实使军民交往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现在,法律日渐完备,有关规范市场经济的法规正陆续出台,国防法正在制定,军人地位权益保护法、军官转业安置法也在呼吁中。同时,我们还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对军地关系方面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搞好调查预测,及时作出政策规定,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军地掌握协调军民关系、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在军地经济交往中,军队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用军纪法规规范各种交往行为,做到处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尽量避免或减少军地利益冲突。一旦发生协商解决不了的纠纷和案件,要通过仲裁机关或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给予公平合理的解决。

  总之,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军民关系上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要我们坚持军民一致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军政军民团结就一定能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

  注释

  ①⑥《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512页,第511页。②⑦《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15页,第74―75页。③《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39页。④《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0―31页。⑤庆祝建军63周年《江泽东发表电视讲话》。⑧⑨《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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