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潘汉年与上海的社会改造 | 潘汉年在上海 | 共和国人物

6.5 潘汉年与上海的社会改造

黄金平

1949年4月26日,中共中央电召在香港的潘汉年返回北平。刚刚完成护送大批民主党派高层人士去东北、华北解放区任务的潘汉年,接到中共中央的指示后,便匆匆离开香港,风尘仆仆来到北平。他受到了毛泽东、朱德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5月16日,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华北局会见了潘汉年,对潘汉年参与接管上海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指出:中共中央已决定潘汉年担任上海市副市长,分管政法、统战等工作。刘少奇接见潘汉年时,着重谈了接管上海中的政法方面的问题,要潘汉年注意防止上海青洪帮出来捣乱等。

肩负中央领导同志的重托,潘汉年在解放了的上海开展了艰巨的社会改造工作。

肃特反盗,稳定社会秩序

旧上海一直是国民党特务机关的重要活动基地。解放前夕,国民党在上海的各种大小特务组织有84个,特务分子6000余人,其中组长以上的骨干分子1600余人。在国民党政府逃跑之前,他们都采取了一系列所谓"应变"措施,大批特务潜伏隐藏下来。此外,在国民党溃退前,还有从南京、济南、徐州等地潜逃来沪的特务分子和反革命分子。而且,国民党特务机关还不断地从台湾等地派遣特务进入刚刚解放的上海,直接进行侦察、破坏和暗杀等活动。总之,上海解放初期的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

中共中央华东局和上海市委,根据上海面临的这种情况,决定采取先打击有现行活动的特务,再清理历史反革命的斗争步骤。陈毅市长向政法保卫机关提出了"肃清残余敌人,建立革命秩序,保护人民民主自由,恢复生产"的庄严任务。潘汉年根据市委、市府以及陈毅市长的指示精神,多次召集公安保卫机关负责人会议,组织落实全市的治安防范措施,具体指导多项公安政法工作的开展,并且会同公安政法保卫机关的负责人共同制定了公安政法方面的政策性措施。潘汉年认为,肃清上海残余的反革命势力,维持社会治安,保持上海的稳定,不仅要靠公安政法保卫机关的威慑力量,还要依靠制订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策略,要充分发挥共产党的政策威力。

潘汉年是一个有着长期秘密工作经验的领导。他深知在同暗藏的敌人作斗争时,充分掌握敌情和分化瓦解敌人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取得胜利后,成为执政党,对敌斗争的策略也必须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拟定的镇反工作方案,经华东局和市委领导批准,在上海市公安局内设立一个"情报委员会",选用一批重要的起义投诚人员,让他们提供线索,积极配合,从而有力地打击国民党撤退时留下来的一批潜伏特务组织和其他分散隐蔽着的反革命分子。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潘汉年的领导下,从1949年6月中旬开始,集中破获了一批特务潜伏电台。如国民党保密局核心布置的代号为"沪特小组"的7个潜伏电台,国民党国防部二厅上海直属组织,以及京沪杭警备司令部工运委员会潜伏组织等。6月29日凌晨,潘汉年指挥上海公安机关和警备部队联合行动,又集中搜捕了特务匪徒317名,"青年救国军上海服务团"以及假冒"中共地下军第7支队"等特务组织首犯当场落网。潘汉年很重视"逆用台"的作用。他指示市公安局局长扬帆要把已经掌握的"逆用台"继续很好地运用起来,以充分发挥其作用。他还曾直接掌握过一个由地下党员秘密控制的"逆用台",以了解和掌握一些重大敌情。利用这些"逆用台"获得了大量的情报资料,其中包括像台湾敌特机关派遣刘德全来上海搞暗杀陈毅等军政首长活动的重要情报。利用这些"逆甩台",对上海公安机关掌握敌情,制定措施,有效地同敌人作斗争,起了重要作用。

在潘汉年的正确领导下,上海公安机关和警备部队密切配合,加强内外侦察,严密防范,查明情况,坚决打击。从1949年5月底至1949年年底的7个月中,上海破获各类特务案件417起,捕获特务分子1499名,缴获敌人电台109部,沉重地打击了国民党敌特机关的破坏活动。

解放初期,盗匪活动非常猖獗,杀人越货无恶不作。据统计,在上海解放后的头7个月中,共发生强盗案737起,盗窃案11430起,抢劫案530起,仅1949年6月,全市就发生抢劫案190起,其中最多的一天竟发生14起,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着社会的安定。潘汉年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打击盗匪的措施,协调公安机关和警备部队紧密合作,广泛依靠群众密切配合。同时,还制订并贯彻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坚决镇压盗匪头子,并采取了"以盗反盗"、"以案破案"的斗争策略,一批批惯盗惯匪纷纷落网。到1949年12月,盗匪抢劫案降到56起,比6月份减少240%,社会秩序逐渐安定。

分化瓦解流氓帮会势力

旧上海的流氓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控制着整个上海社会。

对于如何处理上海的流氓帮会势力,党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切。刘少奇接见潘汉年时就问起过这件事:"上海解放,青洪帮怎么样,他们会不会像1927年那样出来捣乱?"潘汉年回答说:"我和杜月笙的儿子杜维屏有联系。去年在香港,我和夏衍同志还见过杜月笙。这次我们离港前,杜月笙曾向我们作了保证,一定要安分守己。我对他们说,只要你们不动,我们对青洪帮上层分子就不动不杀。据我了解,黄金荣那帮人也不会闹事。"刘少奇听后,对潘汉年说:"你告诉陈毅等同志,先不要动他们,观察一个时期再说。"

上海解放前夕,潘汉年就通过关系向黄金荣等传递信息,要黄不要跟国民党逃跑,只要遵守人民政府的一切政策法令,人民政府就不会为难他。解放时,黄金荣听从了潘的劝告,留在上海,并表示不问外事。但是,他的徒子徒孙在上海仍然不断地干坏事。改造旧上海的斗争,在很大程度上也涉及到黄金荣这类人。这时,党内干部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打蛇要打头,不镇压黄金荣,无法镇压他的徒子徒孙;也有人认为,国民党反动派的死硬分子都跑了,杜月笙也跑了,黄金荣能够留下来还是好的。两种意见争论不休。针对这一问题,潘汉年在市府的工作会议上分析说,黄金荣是反动统治时期帝国主义的走狗,他的徒子徒孙在上海干了许多坏事。但是,上海解放后,他没有逃走,也就是说他对祖国还有感情,对我们至少不抱有敌意。他声称不问外事,那很好,我们不必要把"专政对象"加在他头上,只要他表示态度就行了。为了更有效地分化瓦解黄金荣等旧上海流氓势力,同时更好地体现党的政策,潘汉年会同市军管会领导经过多次专门研究,考虑到上海青洪帮势力和黄金荣等人的实际情况,根据党的政策,决定采取对继续作恶者从严、将功赎罪者从宽的政策,区别对待,以达到更好、更快地瓦解、消灭帮会残余势力的目的。

当时,上海有些市民对人民政府不杀黄金荣,想不通,致书有关部门,要求从严惩办。市军管会、市人民政府对此作了不少宣传工作。1950年6月的一天,潘汉年为了了解黄金荣的动态,把杜宣同志找去,让他去黄金荣家宣布党的政策,并对黄及其手下的头目训示,要黄金荣及其手下老老实实,不准再进行一切不利于人民的活动。1950年底镇反,市人民政府又派人找黄金荣谈话,向他宣布政策不变,但要他写"悔过书"公开登报,进一步向人民交代,低头认罪。黄金荣让人代笔,于1951年5月20日在《文汇报》、《新闻报》上发表了《黄金荣自白书》。潘汉年切实执行了党的政策,把流氓头子黄金荣稳住,让黄约束其徒子徒孙,打击了流氓犯罪活动,并且使其破坏性降到最低限度,从而确保了上海的稳定。

黄金荣于1953年6月20日去世后,又留下了一些麻烦问题。原来,黄金荣有不少财产,解放后,他的许多金银珠宝被他的一个儿媳席卷一空带到香港,剩下的不动产就非常有限了。黄家的收入日见拮据,以至于难以维持日常开支。黄家打算变卖一些不动产,但又不敢贸然提出。后来,求助于章士钊先生。章士钊在1955年1月写信给陈毅市长,陈述黄家的困难;2月,章又给潘汉年写信,吁请政府帮助处理黄家的遗产问题。潘汉年接到信后,亲自批示处理了这一难题。

对于杜月笙,潘汉年也做了不少工作,花费了许多心力,努力争取,减少帮会流氓势力对上海社会治安的滋扰。在解放前夕,潘汉年在香港就和杜月笙父子打招呼,并且得到过杜的保证。上海解放后,潘汉年又把杜月笙留在上海的另一个儿子杜维翰找来谈话,告诉他,如果杜月笙回上海,安分守己,我们是欢迎的。杜维翰专程去了一趟香港。不久,杜维翰回上海,告诉潘汉年说:"我爸爸很感激潘副市长。只是他现在病重,离开氧气瓶不能活,暂时无法回来。不过他向潘副市长保证,他本人在香港决不进行任何反共活动,也决不去台湾。另外,他还表示,一定要关照上海的徒弟们服从政府的法令,安分守己。"以上这些,后来都做到了。杜月笙在香港去世后,杜家要求在上海的报纸上发一个讣告。潘汉年为此请示上级得到批准。杜家的人及其门徒为此深为感动。

把妓女改造成为新人

旧上海的捐妓,据国民党市警察局统计,全市登记注册的妓院有800多家、妓女5000余人。另外,未登记注册的妓院还有1200多家,被称为"野鸡"的私娼有2万多人。这些娼妓绝大多数因农村贫困、逃荒流入上海,为生活所迫,步入风尘。

上海解放后,市政府为了彻底铲除这一丑恶现象,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潘汉年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工作会议,研究改造妓女的措施。他指出:娟妓是旧社会反动统治者留下来的产物。妓院的老板、老鸨是剥削者,以吸妓女的血液为生,他们往往就是流氓分子和残酷剥削妓女的吸血鬼。对于这些人,必须坚决予以制裁。而妓女大都是农村和城市贫民在饥寒交迫中被骗、被抢、被贩卖来的,是被侮辱、被迫害的人,但她们进入社会的黑暗圈子以后,受到恶劣环境的影响,沾染了严重的不良习气。因此,必须用强制劳动和耐心的教育来改造她们。

1949年6月,潘汉年主持市府会议研究决定:在实施对妓院、妓女登记的同时,支持妓院自动停业、妓女自谋出路。7月,又发布了《管理妓院暂行规则》,限制妓院和妓女的发展,废除一切非法契约,禁止妓院老板对妓女的压迫和虐待。不少妓女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开始走自食其力的新生之路。

1951年下半年,全市残存下来的妓女有四五百人。潘汉年在市府党组会议上指出,采取全市突击收容的办法,消灭一切娼妓。同年11月23日,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作出了取缔残存妓院、废除妓女制度的决议。11月25日晚上,潘汉年指挥全市公安、民政、妇女等部11采取联合行动,突击封闭残存妓院72家,收审妓院老板、老鸨334名。收容妓女501名。但是,取缔妓院、废除妓女制度的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尚有一批没有登记的妓院和妓女继续进行卖淫活动,不少私娼还在游乐场、舞厅、旅馆、酒店出卖色相招揽押客。因此,后来又进行了几次收容。直到1957年底,全市共封闭妓院627家,收审妓院老板、老鸨920名,收容妓女7513名,基本扫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这一丑恶现象,解救了一大批沦落苦海的妇女。

潘汉年在领导取缔妓院,消灭娼妓这一社会丑恶现象的同时,对于脱离妓院的妓女深表同情,他指示市民政局成立一个上海市妇女教养所,专门收容妓女进行教育改造,并指示市妇联选派一批素质好、责任心强、有阶级感情的妇女干部,同市民政局配合去妇女教养所工作。那些进入妇女教养所的妓女,对收容反应不一。有的深感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把她们救出火坑;有的人则大哭大闹。潘汉年指示市民政局的有关同志:对妓女的教育改造,首先要从政治思想教育着手,安定她们的情绪,说明党和国家是关心她们、爱护她们的,真心诚意地帮助她们改造成为新社会的劳动者。同时,为了帮助她们提高思想认识,要在妓女中开展吐苦水、挖苦根的诉苦活动。开始她们对诉苦不理解,有的则担心共产党不长久,不敢诉苦;有的认为身世下贱,不愿诉苦;有的人则思想已麻木。后来,通过打击和斗争妓院老板、老鸨,管教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终于使她们逐渐醒悟过来,纷纷起来控诉妓院的老板、老鸨对她们的残酷压榨和迫害。当时,妓女的性病率很高,在第一批收容的500多名妓女中,患性病的占88.3%。要使性病在中国绝迹,必须首先消灭她们身上的毒菌。而治疗她们的性病需要大量的青霉素。由于当时国内还不能生产,需要从国外进口,而帝国主义进行经济封锁,进口很困难,库存又有限,主要是供朝鲜战场使用。但是,为了给她们治病,陈毅、潘汉年果断地作出决定,把青霉素集中起来,先供给妇女教养所使用,朝鲜战场需要另想别法,使患有性病的妇女都及时得到了治疗。此外,还教育引导她们改变好逸恶劳的习惯,要她们参加生产劳动,学会一技之长,自食其力。并且动员社会各方关心她们、帮助她们成家立业,彻底告别过去,成为社会的新人。

潘汉年非常关心改造妓女的工作,多次询问市民政局的负责同志。当得知有些妓女在妇女教养所里大哭大闹,甚至把女工作人员打伤时,潘汉年嘱咐民政局的负责同志:"你们一定要耐心地做教育工作,工作人员要取得她们的信赖。我们不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做过舞女的工作,从中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吗?她们是被侮辱的、被损害的,一旦觉醒,就会同我们站在一起。"又说:"你们做了这样艰苦的工作,社会会感谢你们,历史会感谢你们,一定要坚持用挽救受害者的赤子之心来对待她们。我相信,我们的改造工作会得到成功的。"

事情正如潘汉年所预料的,在妇女教养所经过两年改造,500多名妇女,学习文化、学习生产技术,以后陆续走上了各个工作岗位。她们在以后的几十年中,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其中有的人还当上了生产能手。劳动积极分子。并且,她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组织了家庭,过着幸福的生活。

在上海领导肃清敌特分子、清除和瓦解流氓帮派势力、改造妓女的斗争中,潘汉年以及他所主管的公安、政法以及民政等部门,始终坚持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克服重重困难,保持了上海的稳定,净化了上海的环境,为上海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分类:共和国人物 书名:潘汉年在上海 作者:黄祥豫
6.6 关于"五反"运动情况 | 潘汉年在上海 | 共和国人物

6.6 关于"五反"运动情况

潘汉年

各位委员、各位先生:

上海的"五反"运动目前已到了第四期,也就是说上海的"五反"运动已到了快结束的阶段了,今天我就把上海的"五反"运动,由第一期到第三期的工作情况简单报告一下:

一、我们上海的"五反"运动是在3月25日正式由陈市长向全上海市民广播后开始的,但是我们的工作准备早在3月25日以前,近两个月的酝酿,如工商业方面等都展开了文件的学习,以做思想上的准备。然后,如何在职工中号召动员、组织检举运动,同时由我们增产节约委员会来组织干部,训练干部,搜集材料,研究材料。这个准备工作时间较长,而后按我们的预定方针进行,我们在3月17日召开了一个"五反"工作干部大会,会上宣布方针、政策。3月21日就进行了74户典型试验,这个试验,我们采取检查队入厂、入店检查,因此在3月25日正式宣布"五反"运动开始时,74户重点户,已在进行检查工作了,3月底前这74户重点户检查结束,3月31日,上层工商界389户展开互助互评动员,这389户中有86户,态度比较不好,就参加一般的斗争,保存其余的303户在市增产节约委员会领导的互评互助下交代问题。这是第一期的工作,主要的典型搞303户的交代工作。

二、从4月1日到4月11日,这是第二期。第二期的工作,由于以前有了典型试验,特别在303户典型试验后,我们已有了经验,我们号召全上海主要用互助互评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所以在第二期工作中就解决了2000大户,1万中小户,我们首先把1万中小户弄好,由他们交代问题、定案,同时解决2000大户,这2000大户中间,用检查队解决问题的数目不多,约三分之一,很多检查队一到厂,解说后,就交代问题的也有。

第二期以后,从303户上层交代问题后,得到了比较明确的经验。由于工商界采取互助互评,效果较大,工人可以放手提出他们的意见,不使资方。工人面对面的斗争,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这样建立了第三期普遍采用互助互评的方法,作为上海市"五反"斗争的主要形式。

在第二战役中,特别在74重点户坦白交代后,就把他们放到各区去,让他们向其他工商户劝说、立功。这个作用很大,因为他们可根据自身的经验,并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来劝说别人,这对全上海工商户的坦白很有帮助。

三、第三期自4月13日到5月10日,由于采取互助互评的方法,解决了6000大户、8万中小户,其中真正受到检查队检查的很少,只有16户,检查队用到的很少,主要是互助互评。第三期的特点,4月20日开始,到25日左右,开始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坦白后的退款问题,这是有关生产的问题,如果全部退款可能影响生产;同时,坦白的中间也许有不必要退的,坦白的数字怎么样,该不该给他核一下,这是要研究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城乡交流发生停止,这也影响生产的,全国公营机关,加工定货受了影响,目前我们正在用大力,在华东财委帮助之下恢复城乡交流。

第三期结束得到了初步意见:1、已坦白的数字如何核实?2、如何退款,因退款不妨害生产所以能不能放弃?能不能暂时不退?这个等一下许秘书长会报告的,报告后由政府委员会讨论批准。现在我们以检查来说,上海市"五反"的成果,可以这样说,我们上层交代的,即303户交代的,根据现在初步统计,工商户自己坦白的有11520亿(旧币,下同),这是大户;其他85125户中小户他们所坦白的有52709亿;中等户18325户,坦白的有510亿;小户77616户,坦白的有390亿。就是说,上层工商户包括大、中、小已解决的约11万户,坦白的总的数字是65133亿。现在所知道的,全上海工商户16.3万户,实际上只15万左右,已解决了11万户,剩下的4万多户,其中中、小户占的数字最大,与五毒的关系较少,因公家与他们无加工定货,普遍都以市场经营为主,这样看来,估计上海15万到16万工商户全部坦白后,坦白的数字估计约有8万亿,这个数字假使全部退的话,上海生产能否维持,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在这个时间如何让重要生产继续生产,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市府做了下面这些工作,我们估计上海在二、三月份所得税收过后,马上再来一个退款,要影响生产,在全国加工定货没有恢复以前,如果退款,生产要受影响,我们经过市财委的研究,在收购、加工定货上,使6400户受到了照顾,这6400户中间,包括54个行业,换句话说,靠我们财政当局投放,把生产很快恢复,恢复城乡交流,一切困难就可以迎刃而解了。这个问题,中央也已知道,关于怎么核实退款,等一下由许秘书长报告。

四、上海的劳资关系,一般来讲,我们因"五反"与生产无矛盾,我们的情况比较好。但是由于间接的关系,有若干厂发生了困难,停工的数字不少。据初步统计,旧的失业工人不计算在内,新的失业的工人有8万人。我们看,上面所说的11万户中,职工有522725人,不过职工失业的问题很多已在第四期内解决了,目前做好退款问题,以及新的劳资关系如何做好,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五反"在第四期结束后,从处理问题上讲,有几个问题要我们政府委员会讨论通过的。

严重违法户,必须依法处理的违法户如何处理。我们增产节约委员会组织上海市"五反"人民法庭,我们现在已提出上海市"五反"人民法庭的组织草案,审判长及委员等的名单,要我们政府委员会来批准。同时,上海工商业户的面很广,要处理的违法户也比较多,为了做好这个工作,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向人民政府建议,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规定,迅速成立人民法庭,同时我们还建议组织评议委员会,做好核审工作,这个评议委员会有总的,也有各区的,在人民法庭下要组织分庭,关于这个问题为了节省时间起见,由方行同志提出,大会讨论一下。

五、上海的"五反"快结束,新的劳资关系问题也就来了。1、我们工人阶级的积极性提高了,资方取消"五毒"也有了,但如何使其正常化,如何帮助资方不再犯"五毒",现在政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各地各有不同,有些地方工人监督资方违法,区里要求我们有一个总的方针。2、高级职员、资方代理人的问题。高级职员在"五反"期间,归队与工人站在一边,向资本家的不法行为进行斗争,这是对的。"五反"后,应回到自己的原有工作岗位上做好工作,但是有的现在还没有这样做,这个问题,主要的是如何划清界线的问题,有许多大厂的经理、厂长,现在都纷纷要求辞职,这个问题,通过工会,希望工商联,大家在思想上沟通,通过"五反",很多人都提高了,但是其中还有些人对"五反"意义的前途还是了解不足的,工会应该召开一次高级职员座谈会,要把我们政府在"五反"中的态度向他们作一个说明,叫他们不要消极,这样提法,是否妥当,请大家讨论,再建议。会后,希望工商联照常工作,首先在工商联系统上做好普遍传达,"五反"结束,退款问题,工商界注意,普遍传达,只有这样,"五反"不仅在中间不影响生产,而且"五反"后,可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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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潘汉年冤案的历史教训 | 潘汉年在上海 | 共和国人物

7.1 潘汉年冤案的历史教训

罗青长

潘汉年同志是我们情报战线曾作过杰出贡献的优秀战士、领导人,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老前辈。

潘汉年冤案的发生,是我党的历史悲剧。对此应当历史地分析。同当时的历史背景联系起来。

建国初期,党内发生了高岗、饶漱石反党分裂活动的严重事件。这件事对毛主席震动很大。过去毛主席是很信任高岗的。毛主席对陕北党组织评价很高,说陕北是我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由于陕北根据地创始人刘志丹与谢子长早已牺牲,高岗贪天功为己有,居功自傲,个人野心膨胀,建国后背着中央、背着毛主席想依靠苏联在东北搞独立王国。毛主席对此非常恼火。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揭发批判高、饶分裂党的罪恶活动,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要求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提高维护党的团结的自觉性。但高岗拒绝党的教育,于1954年8月自杀,自绝于党和人民。1955年3月21日至31日的全国党代表会议,讨论了关于高、饶反党联盟的报告,开除了高、饶的党籍。在讨论中,一些曾受过高、饶影响,或是和高、饶有过某些牵连的人,先后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同时交代了自己的一些问题。毛主席对此表示充分肯定,并说,高级干部本人历史上如有什么问题没有交代的,都应当主动向中央讲清楚;会上没有来得及讲的,或是不能在会上讲的,会后还可以再想一想,写成材料;现在把问题讲清楚,我们一律采取欢迎的态度;尤其是里通外国的问题,都得向党交代,否则罪加三等。当时党内政治气氛很紧张。在这个背景下,潘汉年向华东组组长陈毅谈了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鹤挟持去见汪精卫的经过,并且将写好的材料托陈毅转交中央。陈毅感到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就直接将材料转送毛主席,毛主席大笔一挥,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另一方面,当时在审查饶漱石时,发现上海市公安局在开展对敌斗争中存在一些问题,不仅同饶漱石直接有关,而且同潘汉年有牵连。而此时,我们国家内部肃反工作刚刚开始,由于潘汉年过去长期从事对敌隐蔽斗争,经历复杂,又是党的高级干部。这两件事就成了被怀疑为"内奸"的起因。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潘汉年就被逮捕,由政法机关审理。

这并不是哪个人的事情。有的人不了解情况,怀疑与江青、康生等人有关,其实并不是那样。当时江青根本没那个地位。至于康生,他当时并不在中央,是山东分局书记,1957年才调回中央。江、康插手潘案也是以后的事。所以发生潘案的直接原因还是那个特定的历史背景。其实,过去毛主席是很赞赏潘汉年的,30年代潘汉年同福建十九路军和广东陈济棠以及同南京国民党的谈判,毛主席都是参与领导或直接领导的。延安时期潘汉年发回的电报,毛主席都看过。潘汉年做的几项重要工作,如苏德战争、太平洋战争爆发等情报,策反敌伪工作,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中央都知道。毛主席多次称赞上海的情报工作。"七大"时,毛主席曾经表扬过上海的地下工作,对刘晓、潘汉年都称赞过。进北平后,中央在考虑开展外交工作时曾议论要潘汉年担任驻英国大使。可见中央过去对潘汉年很信任。因此,主要是当时对阶级斗争形势的错误估计造成了这个冤案。

潘案发生后,反映很多,说情报部门出了个内奸、反革命,对情报部门的同志压力很大。当时情报部、公安部和监察部正分别在北京召开全国会议。有一次,三个会议在公安部大礼堂联合召开大会,周总理到会讲话。他首先谈了要依靠人民,依靠群众。他说,你们三个部门分工不同,但基本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同敌人、同坏人作斗争。要相信绝大多数的人,党内绝大多数党员是好人,坏人是极少数。无论公安也好,情报。监察也好,一定要相信绝大多数的人是好人。要依靠绝大多数好人同极少数坏人作斗争,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他又谈到潘汉年案件,周总理要大家不要紧张,说,潘汉年的事情,你们紧张什么?我同潘汉年交往的历史最长,关系最深,我都不紧张,你们紧张什么?当时周总理也只能讲到这个程度,主要是要稳定大家的情绪。

当时我兼任总理办公室副主任,我报告潘汉年从1939年到1948年的来往电报都在,许多事情中央都知道。周总理要我告诉李克农,组织一个小组,查一下解放前潘汉年和中央来往文电的有关档案,搞一个审查报告。这个小组的成员有总理办公室秘书许明,公安部12局局长狄飞,我任组长。我们三个人检查了1939年3月到1948年8月潘汉年与中央来往电报和有关记录文件,按年月日排列,潘汉年怎么报告的,中央如何指示的,搞了3个月。根据档案材料,当时潘汉年所做的工作,如打入日寇内部,利用李士群等,中央都是知道的,档案中都有记载。而且当时采取革命的两面政策,中央也有指示,是完全允许的。中央对他的工作也都是肯定的。经过审查,由李克农出面于1955年4月29日向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报告列了7个疑点,建议中央进一步审查。这几个疑点问题,后来都完全弄清楚了。当时提这几个问题,实际上是陪衬,因为既然是审查,当然不能不提疑点。

接着,报告提出了有力的五大反证:(一)是中央一再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汉奸、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二)潘利用袁殊、胡均鹤、李士群,利用日本驻港副领事刻户根木和小泉都有正式报告。(三)潘汉年提供了决策情报:(1)关于德国进攻苏联时间的准确情报,他在1941年6月13日报告说苏德战争一触即发,延安于6月20日收到。(2)苏德战争爆发后,日军究竟是南进还是北进的情报。(3)太平洋战争爆发的情报。这是当时延安,毛主席、党中央都是极为关注的问题,是起了决策作用的战略情报,得到了中央的好评。(四)组织机密一直未被泄露,直到上海解放。如关于上海武装起义的事。日本投降后,中央曾一度决定要搞武装暴动,解放上海。当时上海党组织反映可以干。毛主席开始也同意这个决定。但两天后,心里感到不踏实,就召集会议,提出重新考虑。他说,上海工作不错,里应外合,可以占领上海。但占领以后怎么办?根据当时情况,上海周围只有部分地方武装,新四军主力来不了。即使占领了上海,以后还得退出。大革命时期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也占领了上海,但蒋介石一来又失败了。毛主席说服大家立即发电报给上海,停止武装起义。这个决定,正是毛主席的伟大之处。潘汉年当时是上海行动委员会主要领导人之一,这件事前前后后潘汉年都是知道的,而国民党一点也不知道。如果消息泄漏出去,我们上海的党组织还不是被一网打尽?潘汉年经管好几部秘密电台,知道许多机密,但都未出事,怎么能说他是内奸呢?至于说上海"二六"轰炸是他利用国民党的秘密潜伏电台提供的情报,陈云同志说,那是连起码的常识都不顾了,国民党在上海统治那么多年,连杨树浦发电厂在哪儿还不清楚,还用你给他指目标啊!(五)潘所属的重要关系,当时还正在起着绝密的现实作用。是毛主席、周总理所知道的。李克农的报告,有理有据,十分有力,结论是潘汉年虽然有疑点,但根据大量档案反映的事实,请中央予以重视,慎重考虑潘汉年问题。但在当时情况下,"左"风越来越盛,这个实事求是的报告并未引起中央的重视。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同志建议重新复查潘案时,这个报告才发挥了作用,成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重要依据。中纪委领导同志说,李克农当时写出这样的报告是冒风险的,是很不容易的。

潘汉年得以平反,陈云登高一呼起了重要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大批冤假错案被平反,潘汉年一案的复查也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中纪委对潘案进行了全面的复查。当时任中纪委书记的陈云对此十分重视,亲自调阅了有关材料。陈云说,当时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代表和主管同国民党接触的有三个人:王明、康生和我,如今只剩我一个了。我再不说话,没有人知道了。陈云还说,我要开刀动手术,结果如何不知道,我相信潘汉年必将平反。当时党内有人也有不同看法,认为别人都可以平反,但潘汉年不能平反,主要就是抓住潘汉年见汪精卫的事。其实中央早在1935年就有打进去,拉出来,实行革命的两面政策的决定。潘汉年利用汪伪关系开展工作,都向中央请示或汇报过。见汪精卫是在李士群、胡均鹤突然挟持下发生的,当时已无法请示。这次会见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潘汉年所说的也仅是应付之词,以后也并没有进一步的接触。会见后我党在政治上、组织上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当然,由于许多原因,他长期没有能向中央讲清楚,有过错。经过认真、细致的复查,中央于1982年8月正式发出文件,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潘汉年冤案,是一个历史悲剧,是沉痛的教训。邓小平说过,党的历史上犯过右的错误,也犯过"左"的错误,但"左"的错误对党的危害更大。后一代人可能不大体会邓小平这一讲话的意义。其实这不是随便说说的,潘汉年冤案就是一例。我们都是有亲身体会的。

1995年3月于北京


分类:共和国人物 书名:潘汉年在上海 作者:黄祥豫
6.7 上海商业改造问题(节录) | 潘汉年在上海 | 共和国人物

6.7 上海商业改造问题(节录)

潘汉年

(一)情况:

1.上海是全国的一部份,情况与全国大体相同,而上海:

(1)本来是一个国际性、全国性的大城市,面广、量多、商业基本上过剩(全市商业从业人员57万,占人口的十分之一,如估计全国须1000万则仅占六十分之一)。
(2)多做远距离生意。
(3)服务性行业多,因此私商困难更加突出。

2.上海商业行业共214个,其中纯商业有110个,春季以来,困难的有46业(批发:五金、钢铁、国际贸易、海北桂、什粮油饼、水果地货、牛、羊、华洋杂货、化工颜料、蔬菜地货、药材、菸叶、小百货、环球百货、仪器文具、南货、盐、橡胶、棉布、绸缎、呢绒、毛绒线、热水瓶、钟表、陶器、砖灰水泥、茶27业;批兼零:新药、糖、炒货、蛋、五金零件、医疗器械、纸、猪、烟丝、木材、竹等11业;专营零售的:估衣、茶食饼干、鞋、帽、酒五业;服务性的:运输报关、转口、客庄三业,这些行业不仅经营比重逐月下降,而且绝对营业额也低于去年同期,以1954年与去年同期比,南货业营业额下降21%,困难户占16%;新药业营业额下降61%,困难户占22%;棉布业营业额下降33%,困难户占28%。

3.急待安排的有18业:批发:菸商业、木材商业、棉布商业、海北桂、华洋杂货、猪商业;批兼零:卷烟皂烛、什粮油饼、茶商业、五金商业、化学原料、颜料、煤、新药、糖、石油、瓷器;零售:文具仪器。

(二)已进行的工作

1.从去年年底开始,财委研究了对私商改造的方针,确定了若干原则,如对私商改造应根据行业性质,大小,对国计民生的关系,批发或零售以及需要与可能等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区别地进行。具体说来,为先搞统购统销的行业,次搞经营主要副食品的行业,第三考虑经营主要工业品的行业。几个月来进行过程,说明这几点原则符合中央指示的精神,是正确的,并且仍可据以进行工作。

2.三月份踏步后进行的工作

(1)研究并控制了营业额,主要是二季度适当降低了国营与合作社的营业额,要求私营不低于一季度,在此要求下,我们对棉布、百货、南货、新药4业进行了重点研究与安排,办法是:(甲)公营控制营业额,合作社并控制供应对象。(乙)对私商多增加热销货。(丙)适当提高国营零售价(娘热水瓶、玻璃器皿、鞋油、牙刷、衣刷、钢精器皿等9种)。(丁)适当降低起批点(南货业如红枣、胡桃、桃仁、桂元、金针菜等38种,以及西药119种,百货9种,共计100余种)。(戊)小量贷款。(巳)暂缓发展劳保站与联合诊所(与新药业有关)。

(2)组织并推动私商下乡采购,药材、海北桂、蔬菜地货、水果等都由工商行政部门及商业局、合作社等单位陆续组织下乡采购'。药材业下乡达90%,参加联购春笋的占依此为生产数的二分之一。海北桂、水果等业也都分别往浙江、广西、山东、山西等地采购。

(3)召开了私商座谈会,工商局分批召开了南货、文教仪器、新药、炒熟货等20个行业,400余代表会议,批判其消极等待思想,指出他们必须自力更生,搞好业务,私商一般表现较好。

(4)进行了思想教育,中央提出踏步后,对干部(包括各局、行、公司经理等科以上党员干部)、店员进行了教育,说明踏步和私商改造的道理。

(5)排队摸底:(甲)对目前急待安排的18业,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整研究酝酿,订出了初步的安排方案,其中除用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两批、专业代批、批购、联购)外,批发部分中尚须吸收职工2700余人。(乙)初步提出了归口方案,商业部门有口可归的:百货26业、食品15业、花纱布4业、五金7业、土产10业、交电4业、煤建3业、化工4业、专卖5业、医药2业、市贸信2业、仓储1业、石油1业、油粮1业、木材1业共计有86业。其他如金银、珠宝、典当可归银行,进出口可归外贸。还有一些开会研究。由工商局组织归口。

3.效果估计:经过以上这些措施,一般说来,比较突出的问题,得到了初步缓和。如闸北区棉布业困难户5月中上旬比上月同期升6.3%,百货业困难户升6.14%,新药困难户升12.69%。又如黄浦区困难户5月中旬比上旬,新药升7%,棉布升14%,南货升6%,一般说4个行业的营业额5月份均比4月份有了好转。同时在这几个五的过程中,我们也积累了对私商改造的经验。

但由于我们对全面情况尚缺乏系统的掌握,加以经验不足,因之工作上还存在着一定缺点。例如在安排4个困难行业中,对5月份营业额高估了些,各种具体措施和对职工、资本家思想教育以及贷款和增配热销货等均未能及时结合进行,而在安排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小户间矛盾,事先缺乏周密考虑,因此尚有若干困难户未见起色,尤以处于淡季,天气阴雨,这对若干行业营业有很大影响,像三轮车生意清淡,生活困难,典当发生挤当情况,但是总的说来,实施了各项具体措施,还是有其一定效果的,最大的成效,开始稳下来和不再坏下去,至于措施实行了还有一定过程,上海私商面广户多,困难情况发展很快,我们工作赶不上形势发展,也是必然的现象,当然这也应努力加以改进的。

(三)根据全国财经会议,陈云主任指示的精神,在我们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如何来加以贯彻?我们觉得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但措施应根据目前的情况,也要看到旺季到来的情况,今天的改造与明天发展的要求结合起来,必须分别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要快要稳,先粗后细,边计划边提高,统一领导,分头负责"的原则,积极进行。商业改造与工业不同,工业只要求得生产关系开始改变后,即可逐步的引导它到社会主义道路上去,商业则是今天经销,明天又可能是代销,是比较复杂和比较周折,因此是逐步提高。逐步精细。上海市贯彻中财委指示,一方面必须对私商管起来,将必须安排的批发商安排一批,零售商困难面不再让它扩大,能先使它稳下来;另一方面,选择两个主要行业和两个次要行业,进行有系统有计划的改造,目前安排的大体措施是:

1.批发:

(1)大中批发商、经营主要商品的批发商,辅导转业。

(2)小批发商、经营次要商品的,我无法代替的,如国药、柴草,有的保留下来,有的改为代批,有的转业。

(3)上面办法不能行通的,由国营公司吸收一部分人员二

(4)上海零售商多,批发商一般不转零售。

根据上述办法,最近二、三个月内,重点安排,6个批发行业,10个批发为主的困难严重的行业。

2.对经营土产的运销行业,继续组织他们下乡采购,并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行业,扩大资金,扩大品种,扩大地区(农产品保证先供应大城市,将由合作社负责,但由于主要是南方地区合作社尚未普遍建立,若干小土产运销阻滞,有就地采购就地供应的情况,因此目前加强私商下乡采购也是很必要的)。

3.零售:总的做法是将他们稳下来:

目的:稳下来,便于我们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私商改造,免得我背包袱。

原则:必须保证国营经济领导力量增长。必须保证物资合理供应(从利用的一方面发挥,我们意思如此)。必须保证物价稳定。

标准:使私商能勉强维持生活,就是陈主任所提出吃稀饭的标准。

具体的办法:

(1)调整起批点:现在的起批点,是商调时为了照顾两批发订的,现批发多被代替,为照顾零售,必须调低,如雨衣10件改为5件,南枣50斤改为20斤。

(2)调整差价:国营公司将需要调整批零差率调整到1952年商调的水平,如棉布商调时决定批零差率为14~18%,实际执行只有12~13%,零售价偏低,考虑先提至14%。合作社零售逐步取消优待价格,第一步适当提高与国营公司牌价接近,其原则:

第一、计划供应商品,高贵消费品,供应不足商品,零售单价2000元以下者,与国营一致。

第二、劳动人民一般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对市场影响较大者。如肉类、花布、橡胶、搪瓷品,低于牌价1~2%。

第三、对市场影响不大的生活必需品,如茶食、肥皂、咸肉等低于牌价2~3%。

第四、生产社手工业品,燃料等低于牌价3~5%。

第五、须推销的商品低5%。

这样调整,一般价格提高1.7%、比市场仍低。1.82%,对合作社影响估计不大,每月并可增加积累、34亿,社员每人每月仍可得优待3000元,由于调整品种多,须分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进行;

(3)对私商多分配一些热销货(但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程度,发展批购,批购的具体化应进一步研究)合作社酌量减少一些花色品种的经营,门市部不再发展,必要时,可撤掉个别的零售点,但这须经过慎重研究,区提出意见后经市批准后才能执行。

(4)对有条件维持下来的私商,给予小量贷款,贷款方式考虑以行业为对象,集体贷,集体还,请银行考虑具体办法。

以上这些办法,必须分别各种情况,分别运用,同时还要责成私商积极改善本身经营(如协大祥平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达190余万元),否则变成消极的照顾,达不到改造的目的。由于各行各业户的基本情况不同,条件不同,所处的地区不同,其结果是不会平衡的,但必须加强掌握,在6、7两个月内将私商的经营情绪安定下来。

4.步骤:

(1)思想动员:要充分进行思想动员,并纠正下列的错误认识。

对干部。(甲)急躁冒进,快一点搞掉私商,不了解改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到社会主义社会还有零售商(苏联还有缝衣的)。(乙)只管自已经营,不了解领导市场的责任。(丙)能进不能退,认为这样搞是右了。不懂得挤指[批]发是胜利,搞得零售不能生存,结果反而会右。(丁)认为要安排私商便户户俱到。

应纠正这些错误的认识,说明我们掌握货源的重要性和把私商稳下来便于改造的道理,要按业归口,不可推卸责任、要了解不可能在市场中孤立起来搞业务;如果只愿听建设,不愿听改造是不对的,因为改造为衡量建设标准之一。

对职工应说明:(甲)企业困难主要是由于帝国主义长期盘踞,私营商业盲目发展的结果。(乙)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就必须对私商改造。(丙)教育他们应该站稳工人阶级的立场,督促资本家搞好业务,负起工人阶级应有的责任,做好改造工作,更须说明反对资本主义思想的重要。

对资本家:(甲)批判消极情绪,认为瘫已经瘫定了,吃光算数;不愿多进货,挑拨职工,夸大困难,要求解雇职工,抽逃资金等,不愿贷款,不愿订定批购计划等。(乙)鼓励他们自己想办法,积极搞好经营,资本家有矛盾,应争取他们。(丙)并以此来衡量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程度如何。

分三条线进行:(甲)各单位必须先上后下,由内到外进行传达,求得思想一致,逐步将计划部署进行。(乙)召开职工会议,解释对私商改造方针,启发阶级意识,进行政策教育。(丙)工商联、工商局会同召开私商代表会议,我出题目:"本行本业如何改造,克服困难及转业办法",要他们先做文章,然后再宣布我党对该行业改造办法,以免私商将一切责任推在我们身上。

(2)组织领导:这是一个长期工作,但必须先突击进行。

市:以财委为主,会同工商局、商业局、合作社、银行、税局、工会、劳动局、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黄浦、老闸等商业区委等有关单位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市工作,各有关单位内部抽出必要力量组织办公室,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区:区财委、商业部联合成立办公室,抽出主要干部成立区级机构。

各专业公司:抽出主要干部成立办公室。

(3)条块分工:

市:拟订计划、方案;决定政策方针,如撤点问题,区提意见,合作社研究,提交委员会决定,市委对委员会起监督保证作用。

区:(1)保证贯彻市级计划、方案的执行。

(2)参加市级重要问题的讨论;组织宣传教育。

(3)反映情况,提供意见。

(4)时间:本周内成立组织(名单报市委、财委)6月底以前,20日左右做好干部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在7月底能逐步的开始稳下来,以迎接旺季到来。

前述有关目前上海私商改造的做法、进行步骤、组织分工,以及所选择的行业等,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修改和变动,更具体地则俟委员会成立后,进一步加以研究讨论。


分类:共和国人物 书名:潘汉年在上海 作者:黄祥豫
7.2 "潘扬案件"始末 | 潘汉年在上海 | 共和国人物

7.2 "潘扬案件"始末

尹骐

一条爆炸性的新闻震惊海内外

1955年7月中旬,当人们还没有从全民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声中沉寂下来时,又一条爆炸性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震惊和关注。7月16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宣布了已将原人大代表潘汉年逮捕的消息。第二天,这条消息就通过报纸和广播传遍全国以及海外。紧接着,便是各地各界人士纷纷表态,拥护对"反革命分子"潘汉年采取"革命"措施。在潘汉年原来任职的上海市更掀起了一场声讨和揭发运动。当地新闻媒介进行了连续的报导,造成了很大的声势。在揭发声讨潘汉年的同时,又将原在上海工作已被逮捕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扬帆公开揪了出来。罪名和潘汉年大体相同。他们两人被确认为是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件的主犯。此后就被相提并论,称之为"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简称"潘、扬案件"或"潘扬事件"。

潘汉年,江苏宜兴人,1906年出生,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长、中共中央特科情报科氏、苏区中央局宣传部长、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共谈判代表、中共中央社会部副部长、华中局情报部长、华南局情报负责人等职;解放后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第三书记、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等要职。

扬帆,原名石蕴华,江苏常熟人,1912年出生。193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八一三"前后在上海从事进步文化活动。1939年参加新四军,历任新四军军部秘书、军法处科长、处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曾任中共华东局情报部长。解放后担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要职。

潘扬案件的发生之所以具有爆炸性的新闻效应,不仅在于他们两位都是资深的中高级干部,曾经担任过许多领导职务,潘汉年更是一位久负盛名的风云人物;而且在于他们都是长期活跃在党的公安保卫战线上的领导骨干。换言之,他们都是老党员、老保卫、老公安,在人们的心目中,他们都是政治上最为可靠和最可信任的革命干部。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不免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疑问,一些和潘、扬有过直接交往或是相知甚深的老同志和老朋友,更是深感困惑、难以理解。

知人善任,政绩斐然

1949年4月28日,正在香港负责党的情报工作和统战工作的潘汉年,接到从北平打来的一封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签发的电报。电报要求潘汉年和也正在香港工作的夏衍、许涤新等三人立即离港赶赴北平接受中央交给他们的新任务。

潘汉年一行到达北平当天,立即赶到弓弦胡同李克农的住所报到。李克农当即向他们交底:中央要他们参加即将解放的中国第一大城市上海的接管工作,未来的上海市长陈毅将军已来电催促他们走马上任。李克农又对他们说:中央几位主要领导同志都要分别接见,你们的具体工作将由中央领导人亲自向你们交代。

中央领导同志对于潘汉年等三人的工作的确给予了异乎寻常的重视。一周之内,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先后会见了他们,听取他们在香港工作情况的汇报,又对于他们即将去上海的工作任务作了许多重要指示。

潘汉年一行于5月23日赶到当时华东局和三野领导机关的所在地江苏省丹阳县城,到车站迎接潘汉年一行的正是当时担任华东局情报部长、又是即将解放的上海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扬帆。

5月27日,潘汉年、扬帆随华东局和新组建的上海领导机关一起,在炮声中赶到了上海,并开始了接管工作。潘汉年以军管会秘书长和常务副市长的身份,全面挑起了协助陈毅工作的重担。在担负全面接管的艰巨任务中,他又侧重分管了十分棘手而对他来说又是不容推辞的公安政法工作。众所周知,国民党在被迫撤离上海前早就做了所谓"应变"的准备,给这座中国第一大都市留下了种种巨大隐患。中统(当时改"内调局")、军统(当时改为"保密局")两大特务系统部署了大量的潜伏势力。后来敌人又陆续从空中、海上和地面派遣特务进入上海从事包括暗杀中共党政领导干部等各种破坏活动。旧上海固有的地痞流氓和帮会恶霸势力当然也不甘心失去他们的昔日天堂,在新政权尚未充分巩固时,他们到处兴风作浪,制造事端,给新政权不断制造困难和麻烦。再加上国民党军队溃败时残留下的一大批散兵游勇到处乱窜,为非作歹,扰民害民,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上述种种暗藏的和公开的敌对势力,都向新生的革命政权提出了严重挑战,也给人民公安工作提出了巨大而又艰难的课题。潘汉年分管的上海公安机关根据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有力的措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种专项的斗争,给反革命分子和各类破坏势力的猖极活动以沉重的打击,从而为新政权的巩固、革命秩序的建立、社会治安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上海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良好局面,赢得了世人的普遍赞誉。诚如当年章士刘老先生在致陈毅、潘汉年的一封信函中所热情称颂的那样,他们对上海的治理是"宽猛相济,彪光盖世"的。不言而喻,作为分管上海公安工作的领导人潘汉年尤其功不可没。

政策和策略的作用

上海解放初期公安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世所公认的成绩,主要是潘汉年、扬帆等几位主管公安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实践中充分贯彻执行了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发挥了政策和策略的威力。他们在贯彻执行上述政策与策略的原则时,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威力,公开地严厉地镇压了一大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和民愤极大的流氓恶霸分子,以显示人民政府除恶务尽的决心和力量;另一方面,又积极运用政策与策略的手段,利用敌人内部的矛盾,努力分化和瓦解一部分敌人,争取他们中可以争取的一些人转而为我服务,以便更有效地打击最顽固的敌人。因此,他们在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自己的公安干警队伍并发挥其绝对主导作用的同时,还组织了一部分被称之为"特情"的人员作为一种辅助力量,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实践证明他们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正是根据上述策略思想指导,解放初期上海公安局在扬帆的主持下,组建了一个名为"情报委员会"的机构。其成员多是从敌人营垒中分化出来的骨干分子,一般具有较高的身份。因为只有这些人才能真正发挥提供咨询和参与侦破的重要作用。例如这个委员会的主任一职,就是由胡均鹤担任的。

胡氏经历复杂,他早年曾加入中共,并被派往苏联学习过。回国后一度担任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中央书记兼组织部长。1932年他被"中统"逮捕后在酷刑下自首叛党,成了"中统"特务。1939年他在上海被汉奸李士群的"特工总部"逮捕后,由于和李士群有大致相同的经历,便投靠李,并被委以重任,成了李的重要助手。当李士群为了留条路,表示愿意为中共提供一些情报和帮助中共做一些事情时,胡被指派为和中共的联络人员。1942年,李士群答应帮助中共要人刘晓、潘汉年等从上海撤往新四军根据地时,正是由胡负责安排并派专人将刘、潘一行护送越过封锁线的。抗战结束后,胡眼看国民党大势已去,便决定弃暗投明,派人到香港和中共代表潘汉年取得联系,表示愿意投奔解放区,并愿意帮助策反一支国民党的军队。潘汉年本着情报工作的一贯策略,又考虑到胡在抗战时和中共的历史关系,便将胡的情况与要求电告华东局情报机关,请他们接洽。华东局情报机关研究后,报请华东局领导和中央社会部批准,决定将胡留在解放区,作为"特情"人员准备让他参加上海的镇反工作。胡又向我呈交了一份"可予运用之沪地伪两统人员表",这对于解放后的上海镇反工作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因此,扬帆在组建"情报委员会"机构时,在报经华东局和市委领导批准后就任命胡担任了主任一职。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类似胡均鹤这样的或起义、或投诚、或自首,争取立功赎罪的敌特人员数量是不少的。上海公安机关根据这些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适当予以运用,为整个公安镇反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例如1949年底,公安机关在破获国民党派遣特务刘全德阴谋杀害陈毅一案时,就是起用了一位向我投诚自首后被当作"工作关系"的原国民党特务高激云,利用他过去和刘全德的相识,从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一位叫厉培明的原国民党特务,在上海解放前夕参与了起义行动,上海解放后被吸收参加了公安镇反工作,先后提供了20多个线索,为侦破工作做出了重要成绩,并受到了公开表扬。

应当承认,在运用上述各类反正人员时公安部门虽然也经过了一定的审慎挑选,尽量避免大的疏漏,但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的常识告诉我们,不可能完全不出现一点问题的,被运用的反正分子不可能百分之百都会真心实意为我效力。我们有分化、争取和利用敌人的策略,敌人也就一定会利用我们的这一策略反过来利用我们。这就必然会有极少数表面上向我投诚自首而在暗中仍受敌人控制的特务分子钻进来继续与我为敌。无论我们怎样防范,这种现象或称负面效应事实上难以完全避免。但从总体上说,这类人是极少数。他们的存在并不能抵消我们在分化利用敌人的策略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更不能因此而怀疑和否认这一策略本身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否认潘汉年同志在这方面的工作中取得的巨大成绩。

风起于青苹之末

1950年冬天,南方某省公安机关发生了一起被控制使用的"特情"人员叛变投敌的事件,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中央有关部门为此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分。

不久,即1951年初,中央公安部的主要负责人到上海视察和检查工作时,有人向他反映:上海公安机关在控制使用"特情"人员工作中也存在类似南方某省的隐患。这位负责人据此对上海公安机关提出了批评。特别是对于建立那个"情报委员会"和任命胡均鹤担任主任一事深表不满。于是下令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门检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检查,检查人员提出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重用"了一批起义投诚或自首立功的"特情"人员。特别是对于情报委员会的工作有过于"放手"、"使用不当"、"内外不分"的现象,任命胡均鹤为主任更是"原则性错误";二是让一大批投诚自首的特务和反革命分子继续留在社会上当作"工作关系"加以使用,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又并不很得力,致使其中的一些并未真正洗心革面、改恶从善分子钻了空子,干了一些坏事,造成了不良影响;三是被控制的"敌台"(即所谓"逆用台")有掌握不力运用不当问题。1950年春天敌机对上海进行大规模空袭时,其中2月6日这一次对上海电力公司等一批工厂企业的轰炸损失最为严重,而恰恰在此前不久,一个被控制的"逆用台"曾向敌方提供过一份有关上海电厂等企业生产状况的情报,因而怀疑这其中有因果关系。

按说,检查者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提出上述问题,也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对于上述问题,上海市公安局的有关领导人曾经在会上会下作过多次说明,既有诚心诚意的检讨,也有实事求是的辩解。他们承认在利用"特情"人员的工作中确有某些控制不力,乃至麻痹疏忽的缺点和失误,但在原则上,在指导思想上,他们是清醒的。在建立那个"情报委员会"时,曾明确规定过一条原则,即委员会的工作是"只能动口,不能动手",就是说"特情"人员主要是提供情况,提出建议,并不直接参与侦查、捕人、审讯等实际行动。当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确实出现过个别"内外不分"的情况,这是他们掌握不严的失误。关于将一批投诚自首的敌特人员放在社会上当作"工作关系"运用问题,从政策和策略的原则上说是允许的,必要的,并且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只是在具体工作的某些环节上,抓得不严不紧,以致出现了某些失控现象,这是教训。关于对"逆用台"的掌握与使用问题,他们解释说,当时"敌台"情况十分复杂,数量也相当不少。被我们控制的"逆用台"仅占全部"敌台"的一小部分。这些"逆用台"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是在被我破获后经过迅速争取转变过来为我所用;有的则是早就由我地下人员秘密打入而后被我所掌握利用的。既是"逆用",为取信于敌方就不能不提供一定数量的具有实际内容的而又无碍大局的"情报"蒙骗敌方。1950年春天敌机空袭上海时,具体空袭目标究竟是由"逆用台"不慎所提供,还是由真正的"敌台"所提供,一时也难以准确判断。至于2月6日这一次轰炸上海杨树浦电厂等目标和那个"逆用"台此前不久所提供的"情报"是否有因果关系,更不能轻易下结论。因为那个"逆用"台正是由我地下党员秘密打入后掌握的。再说,上海解放还不久,杨树浦电厂在上海工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地理位置等,敌方是很清楚的。敌人选择电厂作轰炸目标,未必和某个"敌台"临时提供"情报"有必然联系(后来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二六轰炸"和那个"逆用台"的所谓"情报"井无关系,而是由军统的一个潜伏台直接活动的结果)。

上海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对于上述问题的检讨和说明,如果主持检查工作的人们能够冷静地实事求是进一步调查分析,是不难得出比较客观公正结论的。不幸的是,由于"左"的思想倾向当时已经在检查工作中形成了气候,宁"左"勿右已成为人们的思想定势;加上扬帆同志的所谓态度以及人际关系紧张等因素,因此,在后来的继续检查过程中,上述几个问题没有及时得到澄清,反而被片面地夸大甚至扭曲。

一般工作失误成了严重政治事件

检查并发现工作中的缺点失误,从全局和长远角度来说是一件好事。而且,检查者和被检查者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都可以说是为了革命,为了人民。但是,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前面所述的几个问题,虽然在事实材料方面并没有什么新发现,但在思想认识上却有了新的"突破",达到了新的"高度"。在检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对于上海市公安局在利用反正人员参与镇反斗争工作中所犯的错误竟得出了如下的结论:"重用、包庇和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3300多人。"虽然在具体解释时,也还加上了某些限制性词语,如说"不管主观上是否意识到但在客观上实质上是"等等。这"重用、包庇、掩护"的定性词语,谁都知道是非同小可的。这当然已不是一般的工作缺点错误,而是严重的政治错误了。那"包庇和掩护"的概念事实上已经包含了某种可疑的主观动机在内,那是随时可以继续上纲升级的。这也就为后来强加给潘、扬的严重罪名埋下了伏笔。

然而还有一个值得推敲的可疑之点:所谓"重用、包庇、掩护"云云,是可以由人们的主观认识和觉悟水平来定性的。但那"3300多人"的具体数据又是怎样被调查和统计出来的呢?其实这"3300"的数字并非是真实的计算结果,而是想当然的主观推测,或是道听途说的编造。关于这"3300"数据的来源,一直就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有人分析说,当初检查时大抵是把上海和华东某些地区所有曾经被运用过的各类起义、投诚、自首等反正分子,都统统计算在内了。虽然这些人的大多数在协助公安机关镇反工作时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检查者仍然要认定所有这些人都应包括在被"包庇和掩护"之列。然而即便如此,许多人认为"3300"数目仍是被夸大了的,因而始终怀疑这数字的准确性及其来源的可靠性。"事隔30多年,即在"潘扬案件"已被平反之后,才又有人说出了这数据的另一种可能的来源:原来,上海解放初期在利用反正人员参与镇反斗争中取得了很大成绩,有一位干部当时同扬帆开玩笑,说他善于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工作,物色了各类人物为我所用,就像春秋战国时代孟尝君门下有食客3000一样。而且说他比孟尝君养了更多的食客,不止3000而是3300。于是有人当场附和随口就诌出了两句打油诗:"扬公门下三千三,尽是鸡鸣狗盗徒",结果引起了众人的一阵大笑。据说就是这两句打油诗的传播而变成为定论。若果如此,岂不荒唐可笑。

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上海市公安局竟然犯下了如此严重的"大错",主管局长扬帆当然逃脱不了直接的领导责任。况且这个"怪癖才子"的认错态度又不能令人满意。因此,扬帆受到了更严厉的批评,被迫离开了工作岗位。不久,即1953年初,扬帆不幸患了脑肿瘤,国内医疗条件欠佳,组织上便决定让他去苏联治疗。这一去就是近两年时间。

事情的变化和发展当然还有一个过程。上海市公安局和局长扬帆虽然已被认定犯了"重用、包庇和掩护"特务和反革命分子的重大政治错误,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错误性质仍然被界定在工作问题范畴之内。例如在一次全国性的公安工作会议上,上级领导机关就曾明确指出上海公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是属于工作性质的错误。当时上海市委的主要负责人陈毅也曾指出,对于公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根据隐蔽战线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来分析,不能简单地对待"。组织上决定让扬帆去苏联治病和疗养这件事本身也可以说明当时还并没有把他的问题看得过分严重,至少还没有把他推到敌人那边去。

扬帆被打入另册

问题的复杂化和进一步升级,始于1954年的春天。这一年年初,党内发生了"高饶事件"。饶漱石与高岗结成反党联盟进行篡夺领导权的阴谋活动被揭发出来,中央有关部门开始了对饶的全面审查。由于饶是华东局书记,批准胡均鹤为"情报委员会"主任的是饶,而具体负责"情报委员会"的是扬帆,于是扬被与饶联系在一起审查了。1954年的最后一天,当扬帆正在上海家中休息养病时,突然被叫到上海市公安局,当晚即被扣押,过了两天,他也被送往北京接受隔离审查。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监狱生涯。3个月之后,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党的最高领导人在谈到高饶问题时,便直接点了扬帆的名,明确地把他列入了饶漱石反党联盟之内。数天之后,扬帆被正式逮捕。其主要罪名,还是"重用、包庇和掩护'特务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勾300余人"。

潘汉年成了"反革命集团"首犯

饶漱石的反党活动殃及扬帆,但事情到此并未结束。1955年3月下旬,在中共中央召开的一次非例行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毛泽东主席在简短的开幕词中就对当时的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做了十分严峻的估计,同时提出了相应对策。他说,帝国主义势力在包围我们,我们必须应付可能的突然事变。帝国主义发动战争很可能进行突然袭击。因此我们要有所准备。另一方面,国内反革命残余势力的活动很猖獗,必须有计划地再给他们几个打击,使暗藏的反革命力量更大地削弱下来,以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如果我们有所准备,采取适当措施,就可能避免敌人给我们造成重大危害。否则我们可能要犯错误。他的这番讲话,明白无误地向人们发出了一个重要政治信息:在我们所要准备和所要采取的措施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便是要开展一场大规模的肃反运动。

就在这次会议上,在揭露和解决高饶问题时,上海市公安局的所谓"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问题已经被作为一起重要政治案件提了出来。前已述及,此案的专案机构早在半年前便已建立并开始工作,主要当事人扬帆、胡均鹤以及"背后"的饶漱石都已先后受到追究和查处。然而就在会议结束后的第三天,即1955年的4月3日,此案案情却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戏剧性的变化和发展,潘汉年在这一天突然被捕。后来在对外公开宣布时,被正式定名为"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

这一突然的变化是怎样发生的呢?其过程大致是;上海解放初期,潘汉年作为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曾负责分管公安工作。扬帆在公安工作中所作的各项决策和采取的若干措施原则上也部得到过潘汉年的同意与支持。但当公安局被检查出有所谓"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的问题时,首先是扬帆被抓住不放,后来又与饶漱石挂上了钩。在长达4年之久的反复检查、审查过程中,潘汉年一直被认为并无直接责任。因此,他除了在某些场合从领导工作角度作过一些自我批评主动承担部分责任外,从未被牵连进去。后来在分管财经建设工作中,工作成绩依然令人瞩目。特别是在协助陈毅主持"三反"、"五反"运动时,他对政策的把握和处理问题的稳妥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1955年3月,他到北京时是以党的代表兼上海党的代表团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席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会议期间,他参加了会内外的一切正常活动。只是到会议临近结束时,党的最高领导人在会上号召所有与高、饶反党联盟有过某种联系或是有所牵连的干部应主动向中央或口头报告或写出书面材料作出交代时,潘汉年在思想上方受到很大震动。他感到上海公安工作中的所谓"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问题既已被定性为一宗政治案件,扬帆也已被定性为饶的反党联盟成员,那末,他和扬帆、饶漱石都是有过直接工作联系的,在所谓"重用、包庇和掩护"反革命问题上,他自然也有一份难以推卸的责任月B个关键的当事人胡均鹤正是由他介绍到解放区去投诚的。如今出了问题,他也不能毫无干系。尤其是他和胡均鹤在抗日时期的一段特殊联系,当年他在策反汉奸李士群的过程中,胡是一个重要联络人。1943年夏天,他从新四军根据地到上海和李士群联系时,李借故将他骗到南京去,并且用挟持的手段拉他去见汪精卫,此事他在回到根据地后,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向中央报告过。当初参与其事的胡均鹤既已被逮捕审查,自然会将当时的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交待。会见汪精卫一事虽然未损害党的利益,但长期未将此事向组织报告,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了。经反复考虑,潘汉年决定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在会议结束的第二天便鼓足勇气向中央写了一份材料,将他和胡均鹤在抗战时期有过的联系以及被强拉去会见汪精卫的经过一一作了交待,检讨了自己长期未向组织报告的错误。材料写好后,潘汉年就去找出席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团长陈毅,当面向陈作了汇报,并请他将那份材料转呈中央。陈毅听了潘的汇报又匆匆看了材料后,恳切地安慰了潘汉年几句,立即将材料直送中南海毛泽东主席处。毛泽东就作出了立即将潘汉年逮捕审查的决定。其"罪名"有二:一是潘在抗日时期秘密会见过汪精卫而又长期没有向组织报告;二是潘在"重用、包庇和掩护"胡均鹤等特务分子问题上负有直接责任。据此,潘汉年被认定是隐藏在中共党内的"内奸"。

潘汉年的突然被捕,不仅潘本人始料未及(他原以为只会受到严厉批评或是纪律处分。在交上材料之后便打点行装准备回上海了),就是参与其事的陈毅、罗瑞卿等高层领导人也是料想不到的。陈在听了潘的汇报后曾恳切安慰潘,要他思想上不要紧张。

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的定性,正好成了计划在全国开展内部肃反运动的突破口。

骇人听闻的三顶"大帽子"

潘扬反革命集团案自1955年4月定性后,随即在中央高层人士的直接领导(5人小组)和主管部门的具体掌握下开始了进一步的侦查审理工作。但此案的侦查审理工作却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和反复的过程。

对潘汉年案的审理工作无疑是难度最大的。这位1925年就入党的老党员,在长达近30年的革命生涯中既担任过党的中央保卫机关和情报部门的领导工作,在隐蔽战线上长期独挡一面和敌人反复周旋较量,又受党中央的派遣和委托,长期从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以中共代表的身份公开或秘密地和敌人或朋友打过多年交道,和许许多多的高层统战对象有着密切的交往。他还曾经在左翼文化和宣传战线上担任过党的核心领导职务,和许多著名的左翼文化人士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亲密的往来。要从各方面全面审查清楚潘汉年的经历,的确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潘汉年一案的审理工作难度虽大,但经过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终于还是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即到1957年的秋后,基本上结束束了,其结果如何,几乎早就可以预知。因为审理调查是根据上面的定性取证的。审理的结果是给潘汉年正式戴上了三顶非常吓人的"大帽子":除原在逮捕时已定下的"暗藏在中共党内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内奸'"外,又进一步加上了"国民党特务"和"日本特务"两项大罪名。

这真是骇人听闻和令人不可思议的。一位在党中央领导下工作战斗了数十年的老共产党员,一位在党内外都很有威望的党的高级干部,原来竟是这样一个可怕可恶的"敌特"人物。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审理结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原因不外以下三方面:一是个人迷信已经盛行,凡事"唯上"而不"唯实"。潘汉年案是由上面定的,而且是由党的最高领导人直接定的性,自然便被视为绝对正确,无可怀疑,也不敢有怀疑。倘若真的有人怀疑什么,那也只会是首先怀疑自己的立场观点是否有问题,岂敢怀疑上面有错!因此,从审理工作一开始,人们就已经形成了共同的思维定势,一切审理、调查、取证工作,都是沿着这一思维定势进行的。二是那种阶级斗争愈来愈尖锐、愈来愈复杂的理论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并且正指引着办案者们的思想与实践行动。三是参与办案的大多数干部来自根据地、来自基层,一般说来,社会生活阅历有所局限,对在白区隐蔽战线上对敌斗争的特殊性及其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于从事高层统一战线工作也缺乏理解。比如,潘汉年在敌占区深入日本情报机关获取了许多有战略情报价值的工作成绩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视,而为了取得敌方的信任不能不适度地向敌方提供某些敌方感兴趣的情报资料的情况(这种情况在中外古今谍报史上比比皆是)则往往被看得极为严重甚至被夸大。潘汉年的"日本特务"帽子就是这么给戴上的。再比如,潘汉年作为中共谈判代表在1936、1937年间和国民党的谈判代表陈立夫、张冲等有过多次接触。张冲虽是CC的重要头目,但对国共合作态度却是比较积极真诚的。潘汉年为了争取统战工作的进展,同张冲有更多的交往和交谈,并且适当地向张介绍了陕北的某些并非属于机密的情况,可是办案者们却据此认定潘汉年"秘密投靠了CC派","成了国民党特务"。诸如此类今天看来是很幼稚可笑的问题,当初却是被正式写进了专案报告和判决书一类文件。

1957年底,潘案审理结束后并没有依法移交检察司法机关宣判,而是长期被延搁着。原因或者还有其他一些,但关键一条是因为此案原是由党的最高决策人决定的。有关材料虽然早就呈报上去了,但没有他的直接发话,谁也不能擅自表态处理。一拖就是好些年。直到1962年初,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顺便提到了这个案件,这才使潘案的处理有了依据。毛泽东是这么说的:"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现在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这段话的语气似乎是宽容的,但却给原本是冤案的潘汉年再一次定了性:"CC派特务",可杀可不杀的人物。

正是根据这一讲话精神,潘汉年终于在1963年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结案,潘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也是根据同样的精神,1965年,扬帆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历史是曲折的,但毕竟是公正的

1963年对潘汉年案的处理,既有领导人讲话在先,又有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在后,按说是具有足够权威了。谁知历史风云变幻无常。三年后掀起的"文化大革命"风暴很快又将此案原判推翻。1967年春天,"中央文革"小组下令重新审查潘扬案件,同时将已经假释出狱数年的潘、扬重新收监关押。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潘、扬原先的主要罪名之一,就是所谓"包庇、掩护"了特务和反革命分子,而负责主持审理潘扬案件的公安部领导人此时却又被"中央文革"小组指控为"右倾",包庇了潘扬这样的"特务"、"反革命"。于是他们另组专案机构对潘扬案进行了近三年的虐待性的审查。结果,1970年,在没有发现任何新材料、新问题的情况下,硬是将潘汉年改判无期徒刑。

1975年,潘汉年、扬帆分别被遣送到湖南洣江和湖北沙洋的劳改农场"监督改造"。

1976年10月,历史经历了又一次的重大转折。当风暴过后,天空逐渐变得较为明朗时,潘汉年、扬帆都仿佛看到了一线曙光,从而萌发了新的希望。他们对于自己所遭遇的不公正的惩罚,过去就没有从思想深处接受,现在是更加不服了。于是他们开始为自己申诉,希望新时期党和国家领导机关能够实事求是地复查他们的案件,还历史以公正。

不过历史的转折与发展仍然有一个曲折过程。在一段时间内,"凡是派"在一系列问题上还起着主导作用,潘扬案件岂能轻易推倒,潘扬的申诉当然也就得不到及时的处理。不幸的是,经历了多年折磨,已经年逾古稀的潘汉年再也等不到拨乱反正的一天,终于在1977年的4月含冤抱屈离开了人世。直到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才真正取得历史性的进展,潘扬案件开始引起了高层人士的关注。

1981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终于开始对潘扬案件进行全面复查。整整经过一年半时间的艰巨工作,1982年8月,中共中央正式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宣布"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文件对潘汉年一生重新作出了高度的评价,指出:"潘汉年同志几十年的革命实践充分说明,他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在政治上对党忠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3年,中央对扬帆也同样作出了彻底平反的决定,这为他安度晚年创造了有利条件。

曾经轰动一时的"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案",如今早已烟消云散,成了一页历史,然而这却是一页令人痛心,令人难忘的历史。


分类:共和国人物 书名:潘汉年在上海 作者:黄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