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远 | 明朝百年启示录

经济的发展可以解决贫困问题、温饱问题,却未必能够解决社会不公、贫富悬殊的问题,未必能够解决政治权力和商人财团的联姻问题,甚至也无法真正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恰恰是经济发展引起并激化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两个朝代我认为需要特别加以关注。一个是西汉,一个是明朝。

  民国时期的明清史专家孟森从“道义”的角度出发,说汉朝和明朝“得国最正”。理由是,汉高祖刘邦和明太祖朱元璋,都没有任何家庭背景,都没有入仕前朝为臣,全凭着自己的人格、自己的本领、自己的运气,投身于农民战争,前者推翻了“暴秦”、后者驱逐了“胡虏”,建立起汉人的王朝。这是孟森先生的思考角度。

  我的认识是,无论是汉朝还是明朝,都是发育比较完整的朝代,它们都有一个比较长时间的自我发育过程,有一个主要通过社会内部的变化从凋敝走向繁荣但最终不得不衰亡的过程。历史学最基本的功能,是为现实提供借鉴。所以司马光编撰的那部伟大历史著作,就取名为《资治通鉴》。而他的前辈司马迁写《史记》,宗旨则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我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认为汉、明这两个朝代特别需要我们关注,特别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西汉建立之后,经过对吕氏势力的制裁,其实是通过一场宫廷政变,进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又通过对异性藩王和同姓藩王的打击,建立起比较完整的中央集权国家体制。在经历了“文景之治”和汉武帝的开疆拓土后,西汉进入极盛。但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也逐渐积累、逐渐暴露,并且迅速发展。

  十分有趣的是,当时的统治者几乎都看到了这些问题,都在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伟大的汉武帝甚至低下高贵的头,向全国人民下“罪己诏”,并且相应调整了各方面的政策。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社会矛盾继续发展。于是,在阴阳五行说的推导下,上演了一场“禅让”的喜剧,由王莽建立“新”朝,取代汉朝。这是当时的“有知之士”为解决社会矛盾共同开出的药方。他们希望通过更换招牌的方式,让刘氏汉朝做替罪羊,避免天下大乱,以维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但是,这个事情没有做成功,反倒是王莽成了刘氏的替罪羊。绿林、赤眉起义,推翻了新莽,由刘秀建立了东汉,代表着汉朝的“中兴”。“王莽改制”遂成历史笑柄。平心而论,后人其实没有任何理由嘲笑王莽以及和他一起演出这场喜剧的人们。因为他们的大方向是对的,他们的目的是为着解决社会矛盾,只是没有认清社会的症结所在,没有把事情做好。因为社会问题积累得太深,而所有的既得利益者又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利益。这就不是仅仅可以靠改革、靠改良可以解决的了,必须通过一场革命,通过一次大的破坏,重建建立起新的社会秩序、重新分配社会利益。

  明朝建立之后,经过明太祖的“重典”治理、经历了成祖的“靖难”(其实是一场扩大了的宫廷政变),又经过短暂的“仁宣之治”,国家也进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尽管有一个“土木之变”, 五十万明军土崩瓦解,英宗被蒙古人俘虏,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损伤明朝的元气。恰恰相反,明朝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逐渐进入到多元化社会。

  明朝多元化社会的主要特征是:一、社会价值标准由单一的官本位向仕途、财富、精神文化多元标准演变,从而导致官道、商道、精神文化的相互渗透。二、北京集政治、经济、文化多元中心于一体的地位受到严峻挑战,苏州-南京上升为新的文化中心,苏州、松江、江西、浙江形成大经济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相互依托,与政治中心北京分庭抗礼。三、由政府意志主导社会思潮,演变成思想家、文学家、在野“清流”派的思想及小说戏剧所表现的价值观构成多元化的社会思潮;四、随着西方近代势力的渗入,中国传统“天朝”中心的理念开始受到挑战,“师夷之长技”在晚明成为先进知识分子为解救王朝危机开出的新药方。

  从世界近代化演进的过程看,多元化社会的形成是时代进步的表现。但在中国历史上,与多元化社会共生的,总是因财富积累而导致贫富不均、因国家承平而导致因循守旧、因自由过度而导致的规矩丧失、因社会开放而导致涣散动荡,以及国家主导作用的日渐缺失和对外防御能力的急剧下降。中国历史上大凡有一定规模并且持续相当时间的朝代,大抵上都在一遍又一遍地演绎着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由于统治时期相对较长,使得明朝将这个故事演绎得更为充分,因而也更具有典型意义。

  如果把明朝作为一个个案,那么,这个个案向我们显示的是:不是通过改朝换代,而是在一个政府的统治下,社会多元化和社会转型是如何在经济、文化发展的推动下,在与政治权力相互作用下自发地产生。而在这个社会多元化的过程中,国家主导作用是如何逐渐弱化并最终缺失,致使社会多元化没有能够使明代社会转型到更高的发展阶段,却导致了社会涣散和国家败亡?是哪些因素导致明朝政府在多元化社会形成之时“以不变应万变”,并一步步陷于被动?

  

  明代从洪武至正统时期(公元1368-1449,明朝的前80年),虽然也有过“小阳春”,但大抵上属严峻冷酷的时期。经过元末长时间的全国性战争,社会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经济需要复苏,社会需要稳定,国家权力强势控制社会。在这个期间,曾经发生过明太祖的严惩贪官、滥杀功臣,以及对与明朝持不合作态度的文人实施打击;也发生过明成祖在“靖难之役”后对建文旧臣的持续镇压,还发生过明英宗时期对小说、戏曲的禁止。而且,在洪武、永乐两朝,通过强制性迁徙,将农民起义时期的“杀富济贫”演绎为“夺富济国”。在实施打击的同时,重开科举,招揽读书人,征求广泛的社会支持。从此,科举成为军功之外通向仕途的“正道”。这可视为明朝君主集权制国家建立后,民众对政权认同的重要标志。在当时,谁能考取进士、谁的官做得大,谁就有价值。所以,读书人的出路只盯住一条:举业。这才是最有效最体面特别是最符合国家意志的脱贫道路和展示自我价值的方式,“仕途”和“官本位”也成了民众公认、国家倡导的最基本的社会价值标准。

  正统至成化时期(1436-1487,50年,距明朝建国约70-120年),严峻冷酷的政治气氛开始化解。随着社会经济的渐次复苏,社会财富开始积累,各地城市趋向繁荣,人们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欲变得强烈起来,统治者的构成也由流氓无产者演变成了社会财富控制者,国家权力对民众的控制开始松解。于是出现了第二种价值标准,财富。谁能够看准时机发财,那也是本事。于是,弃学经商开始大量出现。这种价值标准的发生及被社会逐渐认同,成为明代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正是在这种价值标准的推动下,徽商、晋商、江右商、闽商、粤商等“大十商帮”以及其他地域性商人活跃起来,并影响中国五百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当国家财政和国家救济发生困难时,明朝政府开始向“富人”寻求帮助,并通过授予“义民”、“冠带荣身”等荣誉称号,以及给予国子监的入学资格,作为奖励或交换。这既可以视为国家承认私人财产合法化的标志,也可视为社会财富得到国家和社会认可的重要契机。从此,明朝进入仕途、财富双重社会价值标准的时代。(参见拙稿:《“冠带荣身”与明代社会动员》,待发)

  成化至正德时期(1465-1521,60年,距明朝开国约100-150年),随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文化消费的需求也逐渐加强,人们对精神的享受有了更多的追求。在这方面,上层与下层、贵族与大众有着共同的喜好和需要,用马克思的话说,“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大众需求推动了上层需求、上层需要刺激着下层需求,文化产品、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一道,构成明代社会的基本需求和财富来源。于是,第三种价值体系开始出现:“文化”。不少读书人通过诗文、书画、民歌时曲、说唱词话、通俗小说,不少能工巧匠、名医名卜,以及精通或粗通堪舆、星相、占卜、房中术、黄白术等各种术数的人们,通过他们的技艺,获得了社会地位、政治身份或经济收益。而成化、弘治、正德三朝发生的“传奉官”,弘治、正德、嘉靖年间发生的“山人”,成为显示这一社会价值标准的典型现象。(参见拙稿:《“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山人”与晚明政局》,分载《历史研究》2007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多重价值标准的依次出现及并存,标志着明代多元化社会的开始形成。然而,明代多元化社会的形成,不仅仅表现在仕途、财富、文化三种价值标准的并存,还表现在至嘉靖、万历时期,已经形成了三大中心的并存:政治中心北京、经济中心苏松江浙及周边地区、文化中心南京—苏州。

  明朝迁都北京,以南京为留都,本用以控制江南,这个政治目的确实达到了。但与此同时,却生产出了一个文化“异己”。南京和苏州,本来分别是朱元璋和张士诚两个政治对手的统治中心,朱元璋以军事力量摧毁了张士诚,苏州却以文化力量征服了南京,并和南京一起,成为明代中后期的文化中心。而其依托,则是以苏松杭嘉湖为核心,以徽州、扬州、常州、镇江、绍兴、宁波为外围,包括南直江南地区及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在内的大经济圈。这个经济圈大致相当于南宋的主要统治区,是当时中国经济的命脉所在。经济中心与文化中心联为一体,一方面支持作为政治中心的北京,另一方面又对北京构成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压制。北京固然可以凭借国家权力进行政治统治,南京和苏州则可以利用它的文化力量凝聚人气、营造气场,更以大江南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在文化层面上俯视北京。而且,经济越是发达、社会财富越是积累、社会越是趋于多元化,文化的影响力也越是压制政治的影响力。

  明代多元化社会的形成,是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特别是社会财富控制的多元化相伴而来的。景泰以后特别是成化以后,拥有社会财富或者说拥有一定数量可供自由支配财富的,已经不再限于皇室、藩府、富商及各级政府衙门。作为个体的各级各类官员、吏员,包括文职、职官和宦官,以及他们的家属、部属,大大小小的商人、手工业者、农民,僧寺、道观的各层人物,乃至樵夫渔父、贩夫走卒各色人等,虽然程度不一样,却在以各种方式成为社会财富的拥有者,因而同时也可能成为文化产品、精神产品的购买者。明廷此时已经很难通过国家强制的手段而只能通过社会动员或出卖功名的方式来获得社会财富,这也直接导致了物质财富和精神产品对国家权力的挑战乃至干预。

  这可以说是明代建国100年前后所发生的多元化社会进程的基本状况。但是,随着多元化社会的继续演进,问题也随之产生。

  

  第一,三重价值标准相继出现的过程,也是三重价值体系相互渗透的过程。国家权力的控制者开始积极寻求社会财富、寻求文化地位,社会财富的控制者也积极寻求国家权力的倾斜和保护、同时寻求获得文化地位,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同样在谋求政治权力、谋求社会财富。社会的多元化侵蚀着传统道德的底线,腐败痼疾开始持续侵蚀着明代官场并愈演愈烈。王守仁倡导的“问道德者不计功名,问功名者不计利禄”,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药方。但这一倡导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响应,明朝政府也几乎没有任何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更没有建立起各种社会角色保持相对独立性的体制。这成为明代多元化社会重复历代所发生的故事、偏离正常轨道的开端。而此时的王门学者包括王守仁本人,以及后来的东林党人,也没有能够承担起道德实践者的责任。不仅如此,竟然闹出大学士误解“拔一毛而利天下”赠语的笑话。(王应奎《柳南随笔》载:崇祯初,大学士钱龙锡在入阁前曾向名士陈继儒请教国是,陈赠一句:“拔一毛而利天下。”钱不解其意。适袁崇焕请斩毛文龙疏至,方大悟:“此眉公教我者耶?”)

  第二,社会的多元化推动着社会思潮的多元化,国家的舆论引导机制难以建立,政府的影响力日渐消退。明代自成化、弘治以后,也就是随着文化成为社会价值标准,以南京、苏州及江南地区为主要发源地,思想家、文学家、在野“清流”派官员,以及小说、戏曲、歌谣等形形色色的文学作品,逐渐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策动者和表现形式,并推导着社会思潮的多元化。但是,这些社会思潮及其推导者是可以不对后果承担责任的。顾宪成和王锡爵关于“庙堂是非”和“天下是非”的讨论,集中反映了在社会思想多元化过程中“国家认同”或“政府认同”出现的危机。(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66《东林党议》载:万历二十年前后,王锡爵为首辅,顾宪成以吏部郎中为清流代表。锡爵责之曰:“庙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宪成答曰:“天下之是非,庙堂必欲反之耳。”)除了动用暴力,明廷对社会舆论、社会思潮的挑战完全没有应对办法,直接导致了信任危机和思想涣散。这一状况在中国历史上其实反复出现过。由于宗教的世俗化,中国的传统宗教和外来宗教难以起到教化作用,中国的官员一直需要以双重身份对民众施加影响,一是权力的象征,二是道德的示范,而一旦后者发生故障,前者的权威也受到挑战。

  第三,明朝以农业为立国之本,受现实和理念的双重制约,经济上实施一元化重农政策,严重忽略渔业、牧业特别是海上贸易、西北边贸,并且对商业集团的形成始终带有警惕和畏惧。东南“禁海”,西北“禁茶”,内地“禁矿”、“禁盐”,成为明朝的基本经济政策。其结果是,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冲击了单一的农业经济,而政府的政策既阻碍了外贸的发展、隔绝了与海外的联系,也没有能够及时地由几乎单一的农业税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多种税收并举,从而切断可能得到的财源,国家财政陷入困境。与此同时,商人和实权派官员、吏员却在这场经济游戏中谋求利益,贫富差距扩大。一方面是社会多元化带来经济社会形势的急剧变化,另一方面,由于明朝的皇帝从成化开始大抵不接见大臣、不对重大决策承担责任,拘于传统理念和明太祖的“祖制”,文官们只能在“不争论”中对经济政策进行“微调”。于是,一方面是财源的继续流失,另一方面是传统的农业税难以建立起国家救助体系、国家安全体系。明朝与其说是亡于农民起义、亡于清朝的入主,倒不如说亡于长期无法解决的财政困难。

  第四,国家对多元化社会和社会转型的应对态势,决定于政策决定者的立场、观点和对时局的认识,并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明朝的国家决策主要依靠文官集团,文官皆由科举而进,儒家学说为科举的基本科目。同时,明朝也是继两宋之后又一个以汉族官员为基本构成的朝代。这就造成了来自于传统农业地区的官员、吏员成为执政主体,来自江南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的官员越来越多地掌握着话语权。虽然内廷宦官多来自北方,但当权者大抵被改造成“文化人”,而且是带有北方传统农业习性的文化人。明朝政策决定者的这种地域构成和民族构成,使得明朝决策层难以制定出保护、发展海外贸易、边境贸易乃至境内工商业发展的国家财政政策,也无法制定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对非农业地区、对边疆地区海疆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保护政策。“屁股决定脑袋”乃天下之通理,官员的身份和地域结构、民族结构导致政府的决策多以汉人区、农业区、经济文化发达区为座标。而在一般的情况下,文化越是生产出社会价值,其带来的阶层之间、地域之间的贫富差距就越大,社会财富也就越向发达地区集中。这样,当经济文化发达区为争得更多的政治、经济份额欢欣鼓舞时,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却在悄然改变国家的最终命运。东北的女真—满族政权,西北的农民起义,夹击着明朝早已缺乏应对大规模战争的军事力量,明朝的灭亡也就不可避免。

  第五,思想的涣散、官场的腐败,必然导致军队战斗力的下降。由于特殊的地位,军队一旦腐败,其程度就非外人所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说容易,做实难。表面上是国家养着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军队,但军费严重不足,军官谋求私利、士兵自谋生计,“土木之变”其实揭示了一个真相:明朝的军队可以比较轻松地打击没有组织的民众、可以比较吃力地镇压有组织的农民反抗,甚至可以艰难地抗衡来自外部的有组织的军事势力,但它绝对无法抵御来自外部的强有力的军事集团,甚至也无法对抗已经强大起来的农民武装,更何况内忧外患并生、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交错。随着西方殖民者的东来和传教士的进入内地,带来了新宗教、新理念、新技术,在士大夫中激发起了新的社会思潮,“师夷之长技以御虏”的思想不仅产生,而且付诸于抗击女真的战争之中。但是,“外援”从来没有真正解决过中国内部的社会问题,中国的问题最终需要中国人自己解决,明朝也如此。

  

  多元化社会的形成在任何一个政权的统治下,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形式不同、表现各异,但都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社会转型的重要表现和推动力量。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必须因势利导、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执政主体的结构、修正各项经济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舆论引导机制,成为正确引导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任何理论、任何成法、任何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在社会发展和国家利益、民众利益面前,都应该经受考验、接受改造。也就是说,必须在多元化的同时,有一体化。作为公共权力,政府应该承担起这个一体化的责任。

  观察现实和观察历史一样,都需要用历史和现实的双重眼光。从历史的眼光看,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可以说是中国有史以来发展最好的三十年:社会开放、政治宽松、经济繁荣、人民富庶。但是,经济的发展可以解决贫困问题、温饱问题,却未必能够解决社会不公、贫富悬殊的问题,未必能够解决政治权力和商人财团的联姻问题,甚至也无法真正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恰恰是经济发展引起并激化的。

  我们的前人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历史的教训,也展示了他们为着化解矛盾、推进社会的多种努力,但他们最终没有能够解决他们那个时代发生的问题,所以中国历史上才演绎着一个又一个乐极生悲的故事。西汉的故事特别是明朝的故事,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当代启示。既然是这样,我们就不能指望借助古人的智慧、指望倡导古人的精神来解决现实的问题。必须用现代的眼光来剖析当代的问题,必须吸收当代人类的全部智慧,制定出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方针和政策,不断化解和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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