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苏联为鉴,走自己的路
中国原是一个生产力极不发达,经济、政治、文化十分落后,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新民主主义革命后,中国能不能搞社会主义,这在国内国外是有不同认识的。有人认为,中国生产力落后,还不具备搞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毛泽东不同意这种意见。他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着重分析了当时中国各种经济状况,提出党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指出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和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由之路,批评了在这个问题上“左”、右错误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所建立的新社会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性的社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便开始了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但由于当时面临着解决土地问题、镇压反革命等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也由于出于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策略考虑,在那时并没有宣布开始搞社会主义,相反,公开则说,搞社会主义还要10~15年的时间。
1952年,在取得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一系列胜利和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后,毛泽东开始酝酿和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他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依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通过互助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等形式,逐步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通过加工定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方式和步骤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以赎买的形式解决民族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从1953年开始,一方面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一方面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全面改造,创造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新经验。毛泽东预计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即十五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实现总路线。实践的结果,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到1956年就基本完成了,只用了三年多时间。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虽然存在着“要求过急、①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与不足,但总的看来是成功的。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是正确的。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解决了一个无产阶级在总人口占少数,而农民占总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中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艰巨任务。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是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毛泽东对这一历史性的胜利感到喜悦。他曾说过:1949年那样的胜利,并没有使我感到高兴,到了1955年,当我看到那么多农民参加了农业合作社,接着是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开始高兴了。
毛泽东是一个永不满足的人,不断革命是他的基本信条之一。在1955年11~12月,他感到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即将在握,于是便将自己的注意力由社会主义改造转向社会主义建设,研究经济问题。
毛泽东是教条主义的敌人。在民主革命时期,他同党内照抄照搬外国经验的教条主义进行长期的斗争,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革命道路。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他亦希望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搞得比苏联快一些,好一些。
从客观上讲,这时也有了这种可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时期,我们党没有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因此,在这方面只能照抄苏联的办法。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但缺乏创造性。经过几年的实践,毛泽东和我们党开始取得一点经验,同时经济建设中存在的矛盾也有所暴露,对苏联经验中的缺点与不足开始有所认识。正在这时,苏共于1956年2月召开了“二十大”,公开批评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启开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解放思想的闸门。苏共“二十大”无疑有助于中国共产党人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大胆地独立地寻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为了替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作准备,刘少奇从1955年底至1956年初,分别听取了中央一些工业部门的汇报,并提出了许多意见。薄一波在向毛泽东汇报时谈到这一情况。毛泽东对此很感兴趣,说:这很好啊!你给我组织一下,我也很想听一听。于是从1956年2月开始,他和中央政治局及国务院的一些领导同志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听取了中央工业、农业、运输业、商业、财政等三十四个部门的工作汇报。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边听、边议、边总结,对我国经济建设进行了一次系统的调查与研究。这时毛泽东的身体并不好,“可是几乎每天都是起了床就听汇报,听了汇报就上床休息,①只有吃饭算是一点闲暇时间。他自己把这叫做‘床上地下,地下床上’。”在汇报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又进行了几次讨论。最后由毛泽东集中概括了集体智慧,形成《论十大关系》。对于十大关系的思想形成过程,毛泽东在1958年2月18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曾说过:那个十大关系怎么出来的呢?我在北京经过一个半月,每天谈一个部,找了三十四个部的同志谈话,逐步形成了那个十条。如果没有那些人的谈话,那个十大关系怎么会形成呢?不可能形成。
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
《论十大关系》,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总结了我国的经验,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对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初步探索。
毛泽东对《论十大关系》是满意的。他曾多次谈到这一著作。1958年3月10日,他在成都会议上讲:1956年4月提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他在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的谈话中又说:全国解放初期,我们没有管理全国经济的经验,所以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只能抄苏联的办法,但总觉得不满意。1955年基本上完成三个改造,在年底和1956年春,找了三十几个部的人谈话,结果提出十大关系,提出了多快好省。1960年6月13日,他在《十年总结》的一开头就写道,“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他认为,《论十大关系》“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
说《论十大关系》“开始找到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的估价,显然是过高了。这反映了那时毛泽东对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艰巨性、复杂性估计不足。事实上,在那时,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还是很初步的,还有一个很大的必然王国未被认识,还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从现在的眼光看,《论十大关系》无论在经济体制方面还是在政治体制方面,都还没有完全冲破苏联在斯大林时期形成的模式(“原则和苏联相同”)。尽管《论十大关系》有时代的局限性,但它确实是毛泽东建国以后至逝世时的最好的论著,也是列宁逝世以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有关社会主义建设的最优秀的文献之一。1975年7月,邓小平在致毛泽东的信中说:《论十大关系》“这篇东西太重要了,对当前和以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意义,对国际(特别第三世界)的作用也大”①邓小平的这一评价是正确的。《论十大关系》至今仍有理论指导意义。
二、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中的诸矛盾
毛泽东在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矛盾中抽取出十个问题,也就是十大关系,他们是: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民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这十大关系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十大矛盾。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说过:在科学研究中,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另一位著名的物理学家海森堡也说:提出正①薄一波:《领袖・元帅・战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2页。
确的问题,往往等于解决了问题的大半。其实,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同样也是如此。毛泽东从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中抽象出这十个问题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正反两方面的实践证明,能否正确处理上述矛盾,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生产力能否发展、经济能否繁荣、人民生活能否改善、社会主义优越性能否发挥、人民政权能否巩固的大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毛泽东提出十大关系的意义就愈发显示了出来。
毛泽东提出正确认识和处理这十大矛盾的基本思想是:“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①
毛泽东提出的十大关系,前五种关系大体上属于经济问题,后五种关系大体上属于政治问题。1958年3月10日,他在成都会议上说,在十大关系中,前五条是主要的。在这里我们着重介绍他对前五种关系的论述,至于后五种关系我们将在后面的有关部分分别给予介绍。
在国民经济的复杂关系中,毛泽东首先注意的是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问题。他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要优先发展,这是已经确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了农业和轻工业,结果市场上货物不够,生活品不够,货币不稳定。有鉴于此,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他认为,适当增加轻工业、农业的投资,注意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一可以满足人民的生活,二可以为更多更快地发展重工业提供积累。所以他说:如果你是真想发展重工业,那你就要注意农业和轻工业,如果你假想发展重工业,那就打击农业和轻工业。他的这种分析是很辩证的,强调重点,并不是可以离开非重点孤立去发展重点,并不是可以忽视非重点,而是要在注重重点的前提下,适当解决非重点,这样非重点方面发展了,反过来可以促进重点方面的发展。这是重点与非重点的相反相成,对立统一。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进一步发展了上述思想,把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提到中国工业化的道路的高度来认识。在以后,他进一步提出,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实行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提出按农、轻、重的秩序安排国民经济。
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片面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轻工业,结果市场十分紧张,人民买不到生活的必需品。这不仅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而且引起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不满,成了一个极严重的政治问题。
关于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工业的布局极不平衡,大约轻工业和重工业的70%在沿海,只有30%在内地。建国初期,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为了有利于备战,必须大力发展内地工业,将新工业的大部分摆在内地。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但也由此产生忽视发展沿海工业的片面性。对此,毛泽东指出:最近几年,对沿海工业估计不足,对它的发展不那么十分注重了。这要改变,好好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者底子,可以使我们更有力量来发展和支持内地工业。如果采取消极态度就会妨碍内
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88页。
地工业的迅速发展。所以,这也是一个对于发展内地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的问题。如果是真想,不是假想,就必须更多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特别是轻工业。
时至今日,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仍极不平衡。如何处理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够发达地区的关系,是有关国民经济的全局问题,也是有关国家备战、国内安定、民族团结的政治问题。六七十年代,由于在国际形势的估计上出了偏差,大搞三线建设,把许多新建的工厂摆在山沟沟里,造成了财力、物力、人力的浪费,造成了数千亿资金的浪费,同时又忽视了沿海工业的建设。自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注重了沿海工业和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总之,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只顾一头,放弃另一头。沿海要加快发展,沿海可以带动整个国家的发展。沿海要支援内地,内地也要支援沿海,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而国家则要更多地支援内地的发展。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毛泽东指出:国防不可不有,因为还有敌人,我们还受敌人包围。我们还没有原子弹,在今天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但国防建设不能离开经济建设孤立地进行,国防建设是以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为基础。因此,加强国防建设的可靠办法是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有更大的进步。他指出:你是真要想,十分想要原子弹,那你就降低军政费用的比重,多搞经济建设。
忽视国防建设,忽视国防现代化,国家的安全与独立就没有保证,世界的和平也会受到威胁。正因为这样,毛泽东和党中央始终注重国防工业,在极端因难的条件下,我们独立自主地搞起了原子弹、氢弹、导弹、人造卫星。但另一方面,国防建设又是以经济建设为基础,没有现代化的工业和科学技术,就没有现代化的国防。国防建设是很贸钱的,若费用过大,又势必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确处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首先要对国际形势、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看不到帝国主义想消灭我们,看不到帝国主义仍是现代战争的根源,不重视国防现代化建设,不保证必需的国防经费,是十分危险的。但若夸大了战争的可能性,以为战争就在眼前,国防开支过大,也是有害的。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正确分析了国际形势,决定裁减军队百万,适当降低国防费用,注重军工与民用结合,将一部分军工企业转向民品生产,将先进的军工技术运用于民用技术的开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991年,军工企业产品中民品产值已达其总产值的60%以上。
关于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问题。毛泽东认为,在处理这三者关系时,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不能只顾一头。随着工人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人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要逐步有所改进。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工资也需要逐步调整。他特别讲了国家、合作社与农民的关系,注意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他批评苏联的义务交售制等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在处理国家与生产单位关系上,他主张要给工厂以独立性。他说: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他还从哲学上对统一性与独立性作了说明。“从原则上说,统一性和独立性是对立的统一,要有统一性,也要有独立性。比如我们现在开会是统一性,散会以后有人散步,有人读书,有人吃饭,这就是独立性。如果我们不给每个人散会后的独立性,一直把会无休止地开下去,不是所有人都要死光吗?个人是这样,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也是这样。各个生产单位①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他在1956年4月28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企业的独立自主”问题。他说,列宁所说独立自主,应搞到如何程度,请大家注意研究。他用一种“不是很准确的语言”讲,叫做要有点“独立王国”,如果因为反高岗的“独立王国”而把一切独立自主都反掉了,没有一点“独立王国”,那个事情也很难办。他承认:中央、省市和工厂的权益究竟应当各有多大才适当,我们经验不多,还要研究。毛泽东在1956年就提出企业相对独立性的问题是很可贵的。企业是整个国民经济有机体细胞,不给企业以相对独立性,把一切束缚的死死的,企业就失去了活力。企业失去了活力,整个国民经济也就失去了活力。如何把统一性和独立性统一起来,这需要探索。
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由于受苏联的影响,也由于为了更好地集中使用有限的财力进行基本建设,我国建立了中央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为了克服过分集中的弊端,毛泽东指出:解决这个矛盾,目前注意的是,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他认为: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中央要巩固,就要注意地方的利益。做到既统一、又独立,既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他在4月28日的会上说:中央与地方分权的问题也要研究。适当集中是必要的,但过分集中就不对,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原则上讲是容易的:既统一,又独立。但如何才能做到既统一,又独立,却是不容易的。从我国实践看,在中央放权,扩大地方自主权时往往出现中央放权过多,失去控制,地方投资急剧膨胀,导致基建规模过大,于是不得不进入调整,不得不强调集中,收回某些权。如何建立起中央与地方之间既统一、又独立的经济体制是一个仍未能很好解决的老问题。
毛泽东是辩证法的大师。他以矛盾的观点观察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问题。他说,世界是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十大关系就是十大矛盾。他在分析矛盾时十分注意方法论,他对十大关系的分析充满了唯物辩证法。
他在分析矛盾时既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总结自己的经验,又善于吸取苏联的经验教训,全文贯串了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科学精神。他在分析矛盾时既注重矛盾的主要方面,又注意矛盾的非主要方面,注意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将重点论和两点论结合起来,丰富了《矛盾论》中关于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理论。
他提出用“兼顾”、“结合”的方法来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某些矛盾,使矛盾着的对立面达到和谐统一,有助于防止片面性。
他分析矛盾和处理矛盾的根本方针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3页。
由于历史条件局限,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中经济关系的分析还是初步的,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但从总的方向看无疑是正确的,它为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1956年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件,在世界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今天有极个别的人企图否定它的正确性、必要性,是完全错误的。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上依然存在着少数地下工厂、地下商店。1956年11月30日,全国工商联主席黄炎培给毛泽东写信汇报情况说:自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大部分工商业者的表现是好的。少数人消极,白天社会主义,夜里资本主义,还出现地下工厂,地下商场等。据估计,上海有一百多个地下工厂,比较大的地下工厂有五十多人。12月7日,毛泽东约见民建、工商联负责人黄炎培、陈叔通等谈话。他说:上海地下工厂同合营企业是对立物。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合作工厂做衣服要三个月,袖子一长一短,扣子没有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他说: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二十年、一百年也不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他认为,私人开厂,可以满足社会需要,定息也有了出路。当然要看条件,有原料,有销路。他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早了。他说:只搞二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足。类似这样的话,他在1957年3月8日同文艺界谈话中又说到:苏联新经济政策,三年两年就结束了,何必这样匆忙呢?我们已搞了三年,再搞七年,不行再延长它二三年。苏联是太急了!直到现在还影响他们的物品,消费资料不足,市场也不热闹。
在毛泽东12月7日谈话后,刘少奇在同月29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第52次会议上也说:有一些资本家,他们每年分的定息很多,有分到百把万元、几百万元的,一家子一年用不了这么多钱。如果他们要盖工厂,是否准许他盖呢?可以的。这个问题,过去没有研究过。最近,毛主席在工商联会议上说,要使地下工厂变成地上工厂,承认它,加以管理,只要它不违法。刘少奇进一步解释说: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补充嘛!又说:有这么一点资本主义,一条是它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另一条是它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作比较。看你的花生好不好,看你的猪肉好不好。最后他说:关于这个问题,现在要通过什么决议,颁布什么法律,还为时过早,需要积累经验,还要看趋势。
1957年4月6日,周恩来在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时的讲话中也说:大煤矿国家开办,小的,合作社、私人都可以开。主流是社会主义,小的给些自由,这样可以帮助社会主义的发展。工业、农业、手工业都可以采用这个办法。我看除铁路不好办外,其他的都可以采取这个办法。有些私人办的小学,也可以让他办下去。大概工农商学兵除了兵以外,每一行都可以来一点自由,搞一点私营的。文化也可以搞一点,这样才好百家争鸣嘛!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搞一点私营的,活一点有好处。外汇不够,如有些人向香港或外国贷款办工厂等,付给一点利息,可以挖掘一些潜力。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1956年下半年和1957年上半年,私营工商业、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有所发展。从事私营企业和个体手工业的大约有70万人,从事小商小贩的大约有60~70万人。
毛泽东关于“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思想是很新颖的。这说明,他当时采取的是求实的态度,并没有想一下子消灭资本主义。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适当发展一点资本主义,不仅无害,反而有益,可以起补充作用。当然,他把允许私人办工厂,发展私人经济看作只是一种新经济政策,他还没有能像我们今天这样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与经济结构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正因为这样,他的上述见解并不稳定,不过是迸发出的一时的思想闪光,在他以后的言论中再也见不到了。1958年4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了继续加强对残存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指出:对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存在;对个体手工业户,加以改造,吸收他们参加合作社;对小商小贩,应把他们组织起来。在此以后则不仅不允许私营企业存在,而且在农村,急于割私有制的尾巴,企图尽早取消农民的自留地,取消自由市场。
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证明:在生产力还没有高度发达、社会主义经济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全部需要的时侯,个体经济和私有经济的存在是不可免的。如果硬要消灭它,其结果:一是物资不足,人民需要不能满足,反过来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势必出现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建筑队等等地下经济。所以在现今的生产力条件下,在社会主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应当允许一定数量的个体经济、私有经济以及外资企业的存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乡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它们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但由于放松了对它们的监督、引导、管理和限制,其消极作用也不可忽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同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有所不同,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在满足市场需要、解决劳动力就业、积累资金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但它们本身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个体经济会产生资本主义。因此国家应从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社会的、教育的等多方面对它们进行监督、引导、管理,限制它们的消极方面,决不能放任自流。至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才算合适,这也是需要研究的。四、扩大民主,学习西方民主的某些形式斯大林的重要错误之一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斯大林的错误也表明,苏联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还不完善。毛泽东说:斯大林严重破坏①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认为,资产阶级民主,特别是初期,有那么一些办法,比我们现在的办法更进②步一些。我们比那个时候不是更进步了,而是更退步的。1956年,我国基本上消灭了剥削制度,大规模地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有可能也有必要扩大
①见《见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93页。②见刘少奇的《要防止领导人员特殊化》(1956年11月10日),《党的文献》1988年第5期。
人民民主。鉴于苏联的教训和我国情况的变化,民主政治建设成为毛泽东和党中央在1956年经常考虑的问题之一。毛泽东在中共“八大”期间会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同盟代表团时说:我们社会主义必须想些办法来扩大民主,当然没有集中和统一是不行的。要保持一致,人民意志统一,对我们有利,使我们在短期内实现工业化,能对付帝国主义。但是也有缺点,缺点在于使人不敢讲话,因此要使人有讲话的机会。我们政治局的同志都在考虑这些问题。在此之前,周恩来在中共上海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应该是: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专政的权力虽然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但这个权力是相当集中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苏联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所以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意义。”他又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我们不能学,那是剥削阶级专政的制度,但是西方议会的某些形式和方法还③是可以学的,这能够使我们从不同方面来发现问题。”1956年11月10日,刘少奇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也说:“我们小孩子的时候曾经听说:华盛顿在革命之后,作了八年总统,又退为平民。这件事对我们很有影响。……这样的办法,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参考一下。也可以退为平民?资本主义国家中有些人当过部长,当过总理,结果又去当教员,当教授,当律师,当经理,当校长。(毛泽东插话:我们如果那样,就叫受处罚。)艾森豪威尔当过总司令之后,又当过哥伦比亚大学的校长,然后才去竞选总统。马歇尔当了国务卿之后,又去当红十字会的会长。当然我们不一定完全照那样办。但恐怕有些东西,资产阶级的有些制度也可以参考。”
在列宁逝世之后,在共产主义运动中无形之中形成了共产党的领导人终身制。毛泽东想打破这种终身制。1956年夏,他在北戴河会议上曾讲了国家主席和党的主席连任期数问题。他提出,国家主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他不再作下届主席。党的主席将来在适当时候也可以实行这种任期制。毛泽东的这种意见显然是吸取了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任期制。他的意见得到与会者的赞同。他曾想从党和国家的领导位子上退下来,搞理论研究。中共“八大”前夕,9月13日,他在谈中央领导机构的设置时说:“我是准备了的,就是到适当的时候就不当主席了,请求同志们委我一个名誉主席。”在“八大”期间,他对外国代表就说过:我老了,不能唱主角了,只能跑龙套。你们看,这次大会上我就是跑龙套,而唱戏的则是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八大”通过的党章中规定:“中央委员会认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立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一人”。名誉主席是为毛泽东不当党的主席后设的荣誉职位。
1957年4月30日,毛泽东在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谈话时表示:到二届人大,一定要辞去国家主席,以便集中精力研究一些重要问题。他援引瑞士七人委员会总统轮流当的例子后说:我们几年轮一次总可以,逐步采取脱身政策。他嘱托黄炎培、陈叔通二老透露消息。以便有所准备,打通思想。不料黄、陈二老思想不通。第二天即“五一”节,他俩给刘少奇、周恩来写信,披沥直陈,希望毛主席再任一届国家主席。他们的主要理由是:国家并未根本巩固,台湾尚未解放,国际两大阵营尚在剧烈斗争,“在此期间,最高领导人还是不变动为好,诚然要强调集体领导,但短期过程中全国人民还
③周恩来:《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周恩来选集》(下卷)第207、208页。
认识不清楚,集体领导中突出个人威信,仍是维系全国人民的重要一环”。刘、周阅后将信转给毛泽东。毛于五日对陈、黄的信写了批注。批注说:“国家的根本巩固,现在已经有了,这个国家已经推不动了。”“我仍存在,维系人心的个人威信不会因为不连任而有所减损。”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没有规定国家主席任届的次数。毛泽东提出:可以考虑修改宪法。主席、副主席连选时可以再任一期。但他坚持不再连任,理由是:“(一)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加上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已满八年,可不连选;(二)按宪法制定时算起,可连选一次,但不连选,留下四年,待将来如有卫国战争一类重大事件需要我出任时,再选一次,而从1958年起让我暂时摆脱此任务,以便集中精力研究一些重要问题(例如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以中共主席或政治局委员资格,在必要时,我仍可以做主题报告)。这样,比较做主席对国家利益更大。现在杂事太多,极端妨碍研究问题。”他要求将陈、黄的信和他写的批注,印发给全体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全体八届全国代表、各省市区党委及全国人大所有代表及政协委员。
毛泽东不再连任下届国家主席的直接理由是为了摆脱杂事,专心研究一些问题,而更深一层的因素是考虑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他不再连任国家主席及关于国家主席、副主席可连任二届的建议,我以为很可能是参照了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不连任三届总统这一点的。毛泽东在1956年就作出不连任下届国家主席的决断是可贵的、明智的。1959年二届人大时,他提议由刘少奇任国家主席。(顺便指出,不少外国作家写的毛泽东传记认为,毛泽东在1959年辞去国家主席是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受挫而在党内的压力下不得不做的,这种看法完全是一种无根据的臆断和猜测。)但关于不做党的主席的设想,由于各种复杂的因素未能付之实践。因此,毛泽东在世时未能取消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终身制。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关于在民主政治建设时可以学习、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的某些具体制度、形式和方法的意见是大胆的、新颖的。
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斗争中逐步形成的。资产阶级为了维持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又对它不断地修正、补充,使之完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比起封建专制来是巨大的进步。资产阶级民主虽然标榜是全民的民主,其实它不过是资产阶级少数人的民主,而对广大无产者劳动人民则是专政。列宁在同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斗争时着重揭露了资产阶级民主的阶级实质和虚伪性,指出无产阶级民主制与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根本对立,强调无产阶级民主要比资产阶级的民主高出千百倍。列宁这样说,有其理由。但由此也带来一定的片面性:对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民主之间批判地继承的一面注意不够。
民主是有阶级性的,是具体的、历史的产物,世界上决没有超阶级的、抽象的、适用于一切时代的民主制度。无产阶级民主是同资产阶级民主根本对立的,但无产阶级民主又是从资产阶级那里学来的,由资产阶级民主发展来的。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可以而且必须继承、借鉴、利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中某些具体的制度、形式和方法及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我们坚持反对对资产阶级民主盲目崇拜,反对用资产阶级民主来代替无产阶级民主。我们也反对对资产阶级民主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承认学习、借鉴资产阶级民主的某些具体制度、形式和方法的可能性、必要性。
1956~1957年,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进展之一是:根据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和我国革命的特点,毛泽东和党中央在1956年提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毛泽东专门讲了党与非党的关系。他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①存,互相监督。”他又讲过:我们搞两个万岁,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也万岁。1956年5月3日,周恩来在传达毛泽东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讲话时说: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缺点就是一党制,它使民主少了,集中多了,不容易听到不同意见。这本身就包含着它的阴暗面。一个党,就是一个鼻孔出气,呼吸就不舒适,会使思想僵化,社会停滞起来。毛泽东、周恩来的话看来很平常,但却很深刻。在民主革命胜利后,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有意识地继续保留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它既不同苏联的一党制,也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这种制度,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索,促进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以便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如何不断修正、补充、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需要始终注意的一个重大问题。1956~1957年,毛泽东和党中央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可贵的探索。遗憾的是这种探索很快为反右派运动所中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们党又开始了新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五、向外国学习、洋为中用
毛泽东把“中国和外国的关系”作为十大关系的最后一个问题加以论述。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越发感到他这样做的意义之重大。
他说:“我们提出向外国学习的口号,我想是提得对的。现在有些国家的领导人就不愿提,甚至不敢提这个口号。”毛泽东这里说有些国家的领导人主要是指苏联领导人。苏联在斯大林时期,在对外国关系上,较多地只注意同资本主义国家作斗争(这是完全必要的),而未能敢提出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未能在同资本主义侵略、渗透、颠覆作斗争的同时,学习资本主义国家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又由于大国沙文主义,苏联人常常瞧不起其他国家,因而不能向其他的国家、民族学习。这样,苏联在处理对外关系上陷入了片面性,自己把自己封闭起来,脱离了整个世界科学文化和经济的发展。毛泽东公开提出向外国学习的口号,确实是要有一点勇气的。
依据辩证法的两点论,毛泽东指出:每个民族都有它的长处,同时,每个民族也都有它的短处。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习,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习,但必须是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照抄,机械搬运。学习外国的东西,是为了研究和发展中国的东西。
建国以后,在向外国学习问题上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一方面是对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东西不加分析地一概照搬,另一方面则对西方资本主
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8页。
义国家的东西不加分析地一概排斥。针对这一情况,毛泽东指出:对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应采取有分析有批判地学。要学他们的长处,不要学他们的短处、缺点,要将普遍真理的东西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反对教条主义。对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朽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总之,世界在进步、发展,我们要注意批判地吸收外国的东西,特别注意吸收社会主义世界的东西和资本主义世界的进步的人民的东西。
要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自然科学、技术、管理经验,这是没有多大争议的。但西方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等有没有值得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这在当时是有争论的。十月革命后,苏联对西方的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社会科学采取完全排斥的态度,只是把它们看成批判的对象。这种态度也影响到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毛泽东在1956年提出不仅要向苏联学习,向社会主义国家学习,而且要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遗憾的是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
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不同,文学艺术与一般的哲学社会科学又不同,因此,在如何学习外国上也应具体对待。毛泽东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对如何学习外国、特别是如何学习外国的艺术作了精辟的说明。
根据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毛泽东指出:艺术的基本原理有其共同性,但表现形式要多样化,要有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有共性,也有个性,有相同的方面,也有相异的方面。这是自然法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则。作曲、唱歌、舞蹈都应该是这样。他特别强调,世界各民族的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无论东方西方,各民族都要有自己的东西。艺术与自然科学不同。剖肚子,割阑尾,吃阿斯匹灵,并没有什么民族形式。艺术有民族形式问题。艺术离不了人民的习惯、感情以至语言,离不了民族的历史发展。他批评有些人不了解这一点,批评有的人否认自己民族的艺术,盲
目崇拜西方,以为一切都是西方的好,搞“全盘西化”。他说:全盘西化,有人提倡过,但是行不通。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艺术方面也是如此。
他指出:艺术要有独创性,要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民族特点。中国的艺术,既不能越搞越复古,也不能越搞越洋化,应当越搞越有自己的时代特点和民族特点。因此,我们学习外国的艺术,学习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术,其目的就是为了创造中国民族自己的具有独特的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的社会主义新艺术。他反复讲:外国有用的东西,都要学到,用来改进和发扬中国的东西,创造中国独特的新东西。不要学了外国的,就对中国的没有信心,丧失民族的信心。要学习外国的东西,要做到中外结合,首先要做到中外精通。当然,要把中国的东西和外国的东西结合起来,是不容易的,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不中不西的东西,非马非驴成了骡子那样的东西。毛泽东也反对保守主义。他说:作为中国人,不提倡中国的民族音乐是不行的。但是军乐队总不能用唢呐、胡琴,这等于我们穿军装,还是穿现在这种样式的,总不能把那种胸前背后写着“勇”字的褂子穿起。民族化也不能那样化。他批评清末西太后盲目排斥外国的东西。
清末的洋务官僚派提出“中学力体,西学为用”,企图维护摇摇欲坠的清王朝统治。在此以后,一些守旧派也不断重弹“中体西用”的老调。毛泽东说:“‘学’是指基本理论,这是中外一致的,①不应该分中西”。这一解释,简洁明了,从新的角度批判了“中体西用”。基本理论是中外一致的,不应该分中西。马克思主义产生在西方,是普遍真理,我们必须接受,但这个普遍真理又必须同各国的具体的实践相结合。西洋的一般音乐原理要学习,但也要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这样可产生很丰富的表现形式。
总之,“文化上对外国的东西一概排斥,或者全盘吸收,都是错误的。”“应该学习外国的长处,来整理中国的,创造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②格的东西。这样道理才能讲通,也才不会丧失民族信心。”1964年,他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八个字概括对待古代文化和外国文化的方针。毛泽东在1956年提出向外国学习的口号是十分适时的,这表明他在当时③确实是要打开国门的。但由于国际环境的局限,也由于后来思想上“左”的东西的滋长,向外国学习的口号不怎么提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要把对外开放作为一个基本国策,并取得显著的成效。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也有少数人借机鼓吹全盘西化,盲目崇拜资产阶级的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丑化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丧失了民族自信心。这是应当加以认真纠正的。
①毛泽东:《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毛泽东著作选集》,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52页。②毛泽东《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毛泽东著作选集》,下册,第752、753页。③还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多次谈到中国革命胜利后要利用外资的设想。他在中共“七大”所做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在讲到中国工业化时专门讲了利用外资问题。详见《毛泽东选集》东北书店1948年版第336页。建国后,他明确提出“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为辅”的建设方针。他想尽办法,利用矛盾,打破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封锁、禁运。50年代,他尽力争取苏联的援助。70年代,他抓住时机,打开中美、中日关系大门。80年代以来对外开放,正是对毛泽东力争外援、利用外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