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125 志一百○食货六 △征榷会计 征榷清兴,首除烦苛,设关处所,多仍明制。自海禁开,常关外始建洋关,而 釐局之设,洋药之徵,亦相继而起。三者皆前代所无,兹列著于篇。至印花税、烟 酒加徵,均试行旋罢,不具载。 常关。顺治初,定各省关税,专差户部司员督徵。左、右两翼,张家口税,差 满官督徵。时京师初定,免各关徵税一年,并豁免明季税课亏欠。嗣浙、闽以次荡 平,复禁革明末加增税额,及各州县零星落地税。三年,革明末加增太平府姑溪桥 米税、金柱山商税。四年,定户、工各关,兼差满洲、汉军、汉官。八年,减定关 差员数,并停止关差议叙。九年,并西新关、江宁仓为一差,停独石口差。严关差 留用、保家委官之禁。凡额设巡拦,各制号衣、腰牌。 十年,令各关刊示定则,设櫃收税,不得勒扣火耗、需索陋规,并禁关役包揽 报单。十一年,用给事中杜笃祜言,清釐关弊四事:一,裁吏役;一,查税累;一, 关差回避本藉;一,批文核对限期。十六年,移潘桃口于永平,移古北口于密云, 并设关徵木植税,十分取二。十七年,裁永平、密云新关,归并古北口兼督管理。 十八年,定各口木植什一而税。停临清砖差。其板闸税交北河分司徵收。 康熙元年,移设河西务于天津,更名天津关。更定各关兼差满、汉官笔帖式各 一,由六部咨送轮掣,停蒙古、汉军差。其张家、杀虎二口,专差满、蒙官。二年, 定盘诘漕船,止于仪真、瓜州、淮安、济宁、天津五关。免外国货物入崇文门税。 四年,严禁各关违例徵收,永免溢额议叙之例。五年,命各关税均交地方官管理。 于是崇文门归治中,天津归天津道,龙泉等归井陉道,紫荆归直隶守道,临清归东 昌道,挖运归通蓟道,居庸归昌密道,西新归镇江道,芜湖归池太道,扬州归驿 传道,浒墅归苏昌道,淮安归淮海道,北新归浙江布政使,荆归荆州同知,九江归 九江道,赣归吉南赣道,太平桥归南雄知府,遇仙桥、浛光厂归韶州知府,各稽徵 税课。又裁古北口差归密云县管理,惟两翼、张家口、杀虎口如故。只差户部司员, 申令直省关刊示税则。罢崇文门出京货物税。 八年,临清仓归并临清关。以给事中苏拜言"地方官兼关税,事务繁多,且恐 畏惧上司,希图足额,派累商民",复定税额较多之浒墅、芜湖、北新、九江、淮 安、太平桥、扬州、赣、西新、临清、天津、凤阳仓,仍差部员督徵,馀如故。是 年定关差缺出,以六部俸深司员轮掣,其差过之员,不准重差。又定关差考覈法: 欠税不足半分者罚俸;半分至四分,分别降调;五分以上革职。旋又定不及半分者 降留,全完者纪录。凡部差官员,不令督抚管辖。 九年,定淮安关兼辖淮安仓及工部清江厂,两翼专差满官笔帖式。十年,裁西 新户关归并龙江工关,裁芜湖工关归并芜湖户关,各兼理。既而改凤阳仓归凤阳知 府,正阳归通判,临淮交大使徵收,停差部员。十七年,裁北河分司,临清闸税归 济宁道兼管。十九年,开山东海禁,令查船户匿税。差满部员督收潼关、山海关税 课,潼关兼辖大庆关、龙驹寨税务。二十一年,移九江关驻湖口,停潼关、山海关 部员差,仍归地方官管理。凤阳仍差六部满员。二十三年,更定各关轮差各部院司 员例。 是时始开江、浙、闽、广海禁,于云山、宁波、漳州、澳门设四海关,关设监 督,满、汉各一笔帖式,期年而代。定海税则例,免海口内桥津地方抽税,分设西 新、龙江二关课税专官。二十四年,西新仍归户部。免外国贡船税,减洋船丈抽例 十之三。二十五年,定州县海船隐匿处分。时海禁初开,沿海渔船,州县既徵渔课, 海关复税梁头,民甚苦之。上用福建巡抚张仲举言,定渔船五尺以上,梁头税统归 地方官徵收。先是康熙四年罢抽税溢额议叙例。至十四年,又定溢额多寡,分别加 级升用。及是,上以苛取累商,复停止溢额议叙。二十六年,浒墅监督桑额徵收溢 额二万一千有奇,上以扰累闾阎,罪之。永减闽海税额六千四百两有奇。二十八年, 蠲沿海鱼虾船及民间日用物糊口贸易之税,著为令。先是沙沟于二十六年归并淮关, 其朦胧、轧东、岔河等处悉免稽查。至是以沙沟系朦胧、轧东总汇,不宜再增一税, 将朦胧归海关,轧东归淮关,沙沟免税。复归并西新户关于龙江工关。 三十三年,仍差部员督收山海关税,张家口税归宣化府兼收。三十四年,分设 浙海关署于宁波、定海,令监督往来巡视。三十五年,定洋海商船往天津运米至奉 天者,但收货物正税。三十六年,严关差官自京私带年满旧役谋占总科库头之禁。 三十七年,永减粤海关额税三万二百两有奇。三十八年,上恐各关差苛取瘠商,停 罢额外盈馀银。设河宝营,差满官督收大青山木税。四十年,裁陕西三原县商税, 归潼关、龙驹寨、大庆关兼收。裁通会河分司,通州木厂归通永道管理。四十一年, 大青木税归并杀虎口兼辖。 四十六年,以金州、牛庄交山海关监督巡察越关漏税。设渝关于重庆,归川东 道徵收木税。四十七年,仍差工部司员督收荆关税。五十三年,以临清关税缺额, 改归巡抚监收。未几,凤阳、天津、杭州、荆州、江海、浙海、淮安、板闸及淮关, 先后改交各巡抚监收。停瓜州税,裁税课大使。定台湾收泊江、浙等省商船,经过 厦门就验者不重徵。福建糖船至厦门者,赴关纳税,其往江、浙贸易者免徵。设横 城税口,归山海关监督监收,增税千两,作为定额。六十一年,禁各番部落夹带硝 磺军器出边,其进口税许从轻减。 雍正元年,移湖口关于九江,并设大孤塘分口。裁淮安、北新、凤阳、天津、 临清、江海、浙海、荆州各关加增赢馀银。严禁各省关及崇文门胥役分外苛求。是 年定各关税务俱交地方官管理,惟崇文门仍差内务府官;山海关、两翼,古北、潘 桃、杀虎三口,暨打箭炉,仍差部员。盛京呼尔哈河木税,亦交将军、府尹委沿河 官徵收。明年,淮安仍差部员,浒墅改归苏州织造,凤凰城中江税,派盛京部员各 督收。河西务运粮船料,改于通州徵收。三年,以暹罗进献稻种果树等物,免回空 压载货物税。禁边关城门索取蒙古贡物税,其假名匿税者罪之。五年,宿迁关归并 淮关徵收,由徬税交地方官管理。河宝营木税,由杀虎口监督徵收。奉天牛马税, 改差部院司员。 六年,更定临清关米麦杂粮船税。定各关税则。龙江、西新二关,交江宁织造 兼管。永免暹罗米税。七年,夔州关改委专员督收。南北二新关交杭州织造兼收。 移荆州之徐关于田家洲,更名田关。江苏庙湾税归淮关兼管。定闽海关减折船税丈 尺例。裁古北口监督,交密云县徵收。以潼关商税浮于部例,相安已久,照现徵之 数,著为令。移潘桃口正关于潘家、桃林二分口徵收。八年,减各关馀平银之半, 革除天津戥耗例外徵收。定落地税搜求溢额议处例。严黄金出洋之禁。十年,设交 城县水泉滩木厂,武元城设立税口徵收。十一年,改天津关归长芦盐政管理。十三 年,设居庸关税课大使,定潘桃、古北、杀虎三口给商印票,兼满、汉、蒙三体文 字。山东海口各州、县、卫设两联印票,填註客商年貌籍贯、船只字号、梁头丈尺、 豆石数目、出口年月,分给商船,回日查销。 乾隆元年,革除龙江、西新二关衙规票银。初,外洋夹板船到粤,起其砲位, 候交易事毕给还。其税法每船按梁头徵银二千两左右,货税照则徵收。革除额税外 另徵置货银加一缴送税。定闽省渔船税,分上、中、下三则起科,除额外重徵。定 各省税课则例颁行。定九江、赣州二关三联税单例,一给商人,一交抚署,一存税 署。准张家口、居庸关收取车驮货物过税饭钱,以资养赡。禁偷运米穀接济外洋, 分别拟罪有差。免沿海采捕鱼虾单桅船税。二年,定米穀税,凡遇地方旱涝,米穀 船到即放行,俟成熟后照旧徵收。永停徵广东开建、恩平二县米船税。三年,裁浒 墅关之转水、柏渎二口,改瓜州由闸税归两淮盐政。九江差内务府司员,芜湖、凤 阳派部员,各管理监督。四年,定归化城木税额,归杀虎口徵收。五年,复差部员 监督荆关。用御史陆尹耀言,严捏名讨关之禁。 六年,复定考覈关税赢馀例,清查外省私增口岸。免领帑采铜锡铅及米穀税, 仍徵船料,惟黄豆非麦秫比,虽歉岁照常徵收。改宿迁之丰、沛、萧、砀四县陆税, 仍交各县分徵。永禁龙江关木税飞量法。定各关赢馀,比较上年数目考核,著为令。 七年,永免直省关豆米额税。复设通州分司之黄村,临清关之德州、魏家湾、尖冢、 樊口等口岸。免徵临清关船料。以扬州关归两江总督遴员徵收。停止闽海关之南山 边口徵税,专司稽查。八年,定官运米穀免徵船料。九年,严蒙古来京漏税,及为 奸商私运货物之禁。 十年,交阯乱平,复开徵云南马臼税。禁止宿迁关通船一载收税例,改按担数 徵收。定一官兼管两关,其徵额有此赢彼绌者,准其抵补;再有短歉,仍著追赔。 移福建诏安之雅溪税馆于悬钟,以闽省旧有子头船包揽走私,永禁制造。十三年, 复徵米豆税。十四年,定各关赢馀,以雍正十三年为准,短少者按分数分别议处, 罚俸降调有差。十五年,移福建宁德县税口于酒屿。十七年,改渝关木税归并夔关 徵收,十八年,移厦门查税之玉洲馆驻石美,凤阳关查税之濉阳口驻虹县,改虹县 徵税之青阳镇驻濉河口。二十年,移淮南关之流均口驻泾河。 二十二年,增定浙、闽二海关税则,照粤海关例。寻又申禁洋船不准收泊浙海, 有驶至者,乃令回粤贸易纳税。二十四年,定叶尔羌、喀什噶尔牲畜税二十取一, 缎布皮张税十之一,自外番贩入者倍徵,严丝斤出洋之禁。二十五年,始派员徵收 多伦诺尔皮张等税,并设盛京拉林、阿勒楚喀税局,派员徵收,如宁古塔、伯都讷 例。革除粤海关陋规银,归公造报。二十六年,设淮安关石税口,又设归化城总 税局,并绥远、归化、和林格尔、托克托、萨拉齐、西包头、昆都仑、八十家子等 口,差蒙古笔帖式二员,分督徵收牲畜税。 二十七年,以龙江、淮安二关归两江总督,浒墅归江苏巡抚,各稽查严禁榷关 漏税积弊,并定漏税罚数。江苏巡抚陈宏谋条上浒墅关四弊:一,铺户代客完税, 包揽居奇,仍令商人自行完纳,按簿亲填;一,货船抵关,签验纳税,给票后始准 过关,以杜偷越;一,官员遴委佐杂官,半年而代;一,督抚与监督原相助为理, 所徵数目,应令监督按月知会督抚,再于年满奏报时统咨知会。从之。是年弛丝斤 出洋之禁,仍示限制。定崇文门、两翼税差期满,由部开列满、蒙大学士、尚书、 都统、侍郎、副都统等职名,请简更代,遂为永制。二十八年,画一天津各口税则。 定商贩山东豆石由海运浙,照运赴江南例输税。张家口出口铁器,照杀虎口例纳税。 革除芜湖关之户、工帮贴饭费,江海关之驳票给单挂号、油烛饭费、看验舱钱文、 扬关由闸之给串钱。 二十九年,更定临清关船只补税例。定外番商货至回部贸易者,三十抽一,皮 货二十抽一;回商往外番贸易,二十抽一,皮货十之一;其牲畜货物不及抽分之数, 视所值折算。三十年,更定吉林等处税额,裁潘桃口监督税归张家口徵收,所属六 小口,改归通永道管理。明年,复改潘桃口税归多伦诺尔同知徵收。设局大河口, 差理籓院司员督收归化城税。既而改归山西巡抚遴员徵收。岫岩城属之鲍家马头等 七口岸海船商税,归山海关监督设局徵收。三十三年,定山海关、张家口、八沟、 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多伦诺尔交直隶总督,杀虎口、归化城交山西巡抚, 盛京牛马税、中江税交盛京户部侍郎,坐粮交仓场侍郎,打箭炉交四川总督,荆 关交湖广总督,均兼管稽差。各监督有侵蚀、情弊、参处后不能完项者,即令兼管 之员代赔。三十四年,准九江关正税一两加平馀一分,以供饭食费需之用。停洋船 入口夹带硫磺之禁,著为令。三十五年,裁浔、梧二厂公费归入正税。 三十八年,裁多伦诺尔监督,归多伦诺尔同知管理。移由闸、南坝税口于中闸。 四十年,封闭广西由村溢口,禁内地商民越关交易。四十一年,改通州分司及河西 务计价科税为计数科税,并革除张家湾油面等出店进店税。改定打箭炉商货按数徵 税例。明年,定打箭炉税差,照山海关例,于宗人府及部院司员内选派。四十五年, 停荆关、打箭炉司员差,交各督抚遴员管理。四十六年,裁荆关监督养廉银,于荆 宜施道、荆州知府遴派一员监收。四十九年,定粤海关珍珠宝石概不徵税,著为令。 五十一年,裁荆州之郝关及郝支关,另设口于越市,更名越关。移杨关于调贤口, 更名调关。定除暹罗贡使船外,其带货私船,照例徵收。 五十二年,定各关预期请领收税册档,及请领迟延,擅用本关簿册参处例。以 安南奉贡请封,弛水口等关之禁。越四年,缅甸效顺,亦准开关通市,于永昌、腾 越、顺宁收徵出口税,杉木笼、暮福、南河口徵收入口税。以福建五虎门与台弯淡 水八里岔设口开渡,由闽安镇徵收进口税,南台口徵收出口税。货物进口,复运往 他处,限一月内免重徵;若逾限出口,或限内移货别船,均徵出口税。 五十七年,定粤海关到关船货,责成督抚查明,按月册咨。一年期满,与监督 清册覈对不符,参办。五十八年,定西洋除贡船外,别项商船不得免徵。以杭州织 造改归盐政,南北二新关交巡抚管理。开山西得胜口归杀虎口监督稽徵。时英吉利 货船求往江、浙宁波、珠山及天津、广东等处收泊交易,上不许,仍令照例于澳门 互市,向粤海关纳税,并徵船料。 嘉庆二年,并左、右翼为一差。越二年,复简派二员。定辰关、渝关、潘家口、 通永道、古北口五处各关例。是年命覈减各关赢馀额数,于是定户关之坐粮六千 两,天津二万,临清一万一千,江海四万二千,浒墅二十三万五千,淮安十一万一 千,海关庙湾口二千二百,扬州六万八千,西新二万九千,九江三十四万七千八百, 赣关三万八千,闽海十一万三千,浙海三万九千,北新六万五千,武昌一万二千, 夔关十一万,粤海八十五万五千五百,太平七万五千五百,梧州七千五百,浔州五 千二百,归化城一千六百,山海关四万九千四百八十七,杀虎口一万五千四百十四, 张家口四万五百六十一,打箭炉侭收侭解;工关之辰关三千八百两,宿迁七千八百, 芜湖四万七千,龙江五万五千,荆关一万三千,通永道三千九百;闸、南新、渝三 关,潘桃、古北、杀虎三口,竹木税向无赢馀,无庸更议。 五年,议准回空漕船于六十石例额外夹带二十石,均免输税。严禁崇文门、卢 沟桥及各省关役讹索行旅。以辰州知府李大(隆)接管税额外赢馀万两有奇,下部 议叙。六年,定盛京牛马税差,于盛京五部侍郎内简派。定打箭炉正税额二万两。 革除闽海徵收二八添平银。七年,改密云县徵收古北口木税为侭收侭解,并缴销原 额监督关防。九年,复增定各关赢馀额数,浙海四万四千,西新三万三千,九江三 十六万七千,浒墅二十五万,淮安十三万一千。十一年,定辰关岁徵加一耗银二千 七百七十馀两。十五年,定崇文门(艹浸)税则例。令营汛官分查崇文门私放私收冒 充白役之弊。二十二年,饬各海关查禁例不出洋之货。 道光元年,裁浙江盐政,改设杭州织造,兼管南北新关税务。三年,饬各省关 整顿奸蠹包揽、书吏徇纵等积弊,严各关员例外横徵及粮船夹带偷漏之禁。定多伦 诺尔木税。更定浙海关税则。九年,申定回疆税课三十抽一。时英吉利大班等以洋 行闭歇,拖欠货银,商船停泊外洋,延不进口。每言在粤海关年纳税银六七十万, 以为居奇。上曰:"洋商私带鸦片入口,偷买纹银出洋,得不偿失。倘故刁难,即 不准开舱。少此一国货税,所损几何!至请分别商船大小纳饷,尚可变通。" 十年,定各关盈馀银以六成为额内,四成为额外,覈其溢额绌额分别功过例。 先是御史许乃济言崇文门税局需索,曾令巡视五城御史随时稽查。至是,御史晋昌 复言巡役勒索,胥吏卖放,特派满、汉御史各一,专司稽查,一年而代。十一年, 减浒墅盈馀二万两,淮安二万一千两。定赔缴短徵关税,按数多寡分别限期久暂例。 命广东严缉快蟹船为洋商运私偷税。十二年,停止白铅出洋。十三年,革除各关标 礼并查船谢仪,及地棍报单等名目。以霍罕悔罪输诚,复准入卡贸易,并免税课。 十四年,严禁各关家丁需索卖放,及书役盘踞、地棍包揽之弊。又查禁粤商增收洋 商私税。定贡物到京,崇文门免税验放。 十七年,严禁纹银出洋。查办粤省匪艇及窑口走私漏税。十九年,设韶州、东 江二关,归南韶连道管理。二十一年,移设荆州正关于柳家集,更名柳关,并改支 关为柳支关。二十四年,免暹罗接正贡使船货税。二十五年,裁龙江关查验木植税 局。 咸丰二年,查禁沿海各关走私积弊。三年,以捻匪扰江南,浒墅、淮安、芜湖、 凤阳等关,纷请侭徵侭收,漫无限制,令仍遵定额照常徵收。六年,定打箭炉税额 二万两。八年,定盛京盈馀税以钱抵银,及渔船、大小牛船交纳船规例。九年,设 山东烟台税局。十年,以士子会试入京,照例验放,严禁崇文门巡役讹诈。更定奉 天海口税则,增收黄豆、豆饼、包头、油篓四税,加赢馀八万两。又定各关监督未 及一年离任者,交后任接徵,扣足一年分晰汇报例。革除北新关南北二口货税过关 五日十日之限。是年,俄罗斯于黑龙江互市免税课。 同治二年,免巴尔楚克过税,加徵叶尔羌正税。三年,设福建台南之打狗口海 关,归巡抚管理。暂停北新关徵税。四年,暂停龙江、西新关、浒墅三关徵税。湖 北新关竹木税,遴本省道府一员督徵。先是粤海关额徵,常洋不分。至是,定货由 华船装运者为常税,额徵五万六千五百馀两,赢馀十万两;再有赢馀,侭徵侭解。 是年裁革太平关文武各署规费,并饬粤海关严查各口偷漏隐匿。裁山海关监督,改 设奉锦山海关道稽徵。七年,定太平关归南韶连道专管,其四分厂委员,仍由巡抚 遴派。八年,申定贡物解京,崇文门放行,毋许留难勒索。十一年,停江苏淮关传 办活计。 光绪二年,复开芜湖、凤阳两关。三年,严定考核各关章程。四年,定辉发、 穆钦等处及宁古塔、三姓税务,均由吉林将军委员徵收。山西交城县木税,由知县 设口于武元城故交村徵收。八年,定芜湖关税额十三万六千馀两。九年,中江税务 改归东边道徵收。十三年,改广东黄江厂税委员专管,裁厂书、签子、官房、总散 房名目,并革除额外加平、办用官钱、釐头、船钱、墟艇钱、黑钱、包揽钱七项陋 规,榜示通衢。定梧、浔二厂赢馀六万两。改沪尾、打狗两关归台湾巡抚监督。二 十五年,敕各将军、督抚综核各关卡陋规中饱之数,酌量归公,勒限禀报。三十四 年,减崇文门华商税为值百抽三,如洋商税例;免日食蔬菜等物税。宣统元年,设 立吉林省税务处,分设稽徵、庶务、支应、核销四所,所有捐税各局、所、公司概 行裁撤归并。更定四川常关徵收章程及办事规则。 洋关之设,自五口通商始。前此虽有洋商来粤贸易,惟遵章向常关纳税而已。 道光十九年,有趸船缴烟之役。是秋各商船来粤者,皆为英兵船所阻,不得入口。 粤海税课,以洋货为大宗,至是徵收短绌。二十二年秋,英人要求通商口岸,允于 沿海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开埠通商。明年,定洋货税则值百徵五, 先于广州、上海开市。洋货进口,按则输纳。后由华商运入内地,所过税关,只照 估价若干,每两加税不过某分。 二十四年,定法商条约:一,允法人赴五口通商船只,不得进别口及沿海岸私 行交易,违者货没官;一,法商出入五口,照则输货税船钞外,不再收别项规费; 一,商船进口,二日不缴船牌货单,由领事照会海关者,每逾一日罚洋五十元,但 不得过二百元,倘未领海关牌照,擅自开舱卸货,罚银五百元,货并没官;一,船 进口未卸货,在二日内可往别口,即在彼口纳税;一,船进口二日外全完船钞,百 五十噸以上噸纳银五钱,以下噸纳一钱;一,估价之货有损坏者,得核减税银;一, 船进口按卸货之多寡输纳,馀货如带往别口卸卖,即在彼口输税。二十五年,定比 利时商约,照章纳税输钞。二十七年,定瑞典那威商约,税钞亦如之。 咸丰四年,设江海关于上海。八年,复定英约:一,牛庄、台湾、登州、潮州、 琼州等口,均准开埠通商;一,值百抽五之货,多有价值渐减者,应将旧则重修, 此次新定税则,如欲重修,以十年为限,须先六月知照,否则照前章完纳,复俟十 年;一,子口税按值百抽二五,如原一次输纳,洋货在进口、土货在经过第一关纳 税给票后,他口不再徵;一,英船纳钞给照后,四月内不重徵;一,货船进口二日, 即全纳钞;一,英商自用艇,如带例应纳税之货,每四月纳钞一次;一,商货纳税 后,改运他口,系原包,免重徵。是年,允法商于潮州、琼州、台湾之淡水、登州、 江宁通市,纳税输钞均同有约国。 九年,设粤海关于广州。允俄人于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琼 州七口通商,税则视各国例。定美约亦如之,并允于潮州、台湾两口开市,照新章 完纳税钞。十年,设潮海关于汕头。允英人于汉口、九江通商。以英人李泰国为总 税务司,帮司各口税务。设天津、牛庄、登州三口通商大臣。十一年,设浙海关, 归宁绍台道监督,津海关归通商大臣统辖。并设闽海、镇江、九江三关。定各国洋 税自上年八月始,每三月结报一次,四结奏销一次。英、美二国于九江、汉口开埠, 俄亦于汉口通商,于是定长江及各口通商章程。洋货入江,于上海纳正税及子口税; 土货出口,纳出口税;复进口时,完一正税,准扣二成;若完半税,不扣二成,再 入内地,仍照纳税釐。又定德商约,其税约与英同。 同治元年,设厦门关。以五口商务归通商大臣兼理。二年,设东海、台南、淡 水三关。免英租界洋货釐金,并准添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口岸,其沿江之 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均准英轮船暂时停泊,用民船上下货物。 除洋货半税单照章查验外,土货只准上船,不准卸卖。又英商自置土货,非运出海 口,不得援子口半税例。是年定丹麦及荷兰商约,输纳税钞如英例。三年,设山海 关于牛庄。定日斯巴尼亚税则,视咸丰八年各国例。明年,定比约,税钞亦如之。 又改定法船钞章程:凡商船进口已纳税,往他口,并往来安南之法国各埠,与附近 之日本码头,由海关给照,逾四月再纳钞。初粤海关税常、洋不分,至是始定由洋 船装运者为洋税。五年,定义商约税钞,商船入口漏捏者,罚船主五百两,馀如法 约。 八年,定奥商税钞,均视义约。又定俄商约:一,边界百里内及往蒙古各盟贸 易者,不纳税;一,俄商运货至天津,纳进口税减三之一,其酌留张家口之货纳正 税,如再运赴通州、天津,不再徵,并将张家口多纳之一分补还;一,由天津运俄 货至各口,须补足减一之税,他口不再徵,如由他口复入内地,另纳子口半税;一, 运土货及洋货由水路进口,纳税视各国例;一,在天津、通州运土货由陆路返国, 照例纳正税,不再徵,沿途不得销卖;一,在津运复进口土货由陆返国,纳税后, 限一年起运,不再徵,并给还复进口税,沿途不得销卖;一,在津或他口运别国货 由陆返国,已交正税子税,不再徵,如只交正税,应补交子税;一,议定税章,试 行五年,限满欲修改,先六月照会。九年,设江汉关。裁三口通商大臣,东海、山 海二关均归直隶总督统辖,另设津海关道,监督新、钞两关。 光绪三年,设芜湖、宜昌二关,归徽宁池太广道、荆宜施道各监督;琼海、北 海二关,归粤海关兼理。又设瓯海关于温州。六年,续定德商约:一,中国允除宜 昌、芜湖、温州、北海前已添开岸并沿江之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 市前已作为上下客货之处外,又允德船于吴淞口停泊,上下货物;一,夹板进口, 停泊十四日,应纳减半之钞;一,船货报关有漏捏,应罚船主,不得过五百两;一, 德商运土煤出口,噸纳正税三钱;一,无照冒充引水者,罚银不得过百两;一,船 只损坏,准在各口修理,饰词偷漏,罚倍图免噸钞之数;一,中船挂德旗而德人知 情,与德船挂中旗而货主知情,货均没官。是年定美商约,税钞视各国例。 七年,设嘉峪关,归安肃道监督。改定俄陆路商约:一,俄货至嘉峪关,照天 津关例,纳三分减一之税,再运内地,纳税亦视天津例;一,货至天津与原照不符 者,没官,查仅绕越避查验者,罚令完一正税;一,在通州运土货回国,完出口正 税,在张家口运回,暨在内地运土货至通州、张家口回国者,均纳子口税,沿途不 得售卖。馀同前约。 十二年,复定法商约:一,中国准于北圻界择开两处通商,设关徵税;一,洋 货入云南、广西两边关,纳减半正税三之一;一,洋货入此关纳税,转往彼关者, 三十六月内不再徵,如转入各口,另纳正税,土货在此关纳税复转彼关,只徵复进 口税,如转入各口,另徵正税,入内地仍纳子口税;一,进出口货到关逾十八时不 报验,日罚五十两,惟不得过二百两,报有漏捏,货并没官。馀同前约。十三年, 允法人于广西之龙州、云南之蒙自及蛮耗,开埠通商,并减洋货进口税十之三,出 口税十之四。寻改蛮耗为河内,并添云南之思茅口岸。由通商各口运土货前往四口 时,徵出口十成正税,到四口照十分减四徵复进口半税。又定葡约,其税钞及罚例 均视上年法约。是年设拱北关于澳门,九龙关于香港,由粤海关监督。改台南、淡 水两税归台湾巡抚监督。十五年,设镇南、蒙自二关。十六年,设重庆关。 二十年,开西藏之亚东关,允英通商。除禁运货物外,自开关日始,免进口税 五年。限满再定税章照纳。又允由蛮允、盏西两路贩运各货,限六年内减进口税十 之四。二十一年,设思茅关及猛烈、易武二分关,归思茅同知兼理。 二十二年,定日本商约:一,进出口货视各国例,只输进口或出口税;一,已 进口货再运各口,不论货主及运货系何国人及何国船,所有钞税釐金杂派各项一概 豁免;一,运货入内地,再纳子口税,系免税者,按值百抽二五;一,出口土货, 完正税子税后,限十二月运往外国,如系禁运出外洋之物,出口时只完正税;一, 洋货已完进口税,三年内复运出口,不再徵;一,船钞视各国例。是年设杭州、苏 州及沙市三关。明年,设梧州、三水二关,并甘竹、江门二分关。改定英人长江通 商章程:一,在长江贸易轮船,由上海税务司给专照,年换一次,或在汉口及宜昌 换领亦可,船钞在给照之关交纳,违者照罚,再犯缴销专照;一,撤销出口正税复 进口半税同时完纳之例,有专照江轮,出口及复进口税照各口例,在装货起货之口 分次完纳,至装货拨货卸货,亦如各口例。 二十四年,设岳州关及江海之吴淞分关。明年,设胶州关。与德会定徵税办法: 一,青海设关,应拣派德人充税务司;一,海运进口之货不徵税,若胶州界口运赴 内地,徵进口税,惟无海关准单不准出胶州界;一,土货陆运入租界,再水运他口, 徵出口税,惟租界内产土货并土产,及海运入口之物料制成各货,出口时不徵;一, 土货进口复运内地,照约纳税;一,土货纳出口税,复运他口纳半税。又定韩暨墨 国税钞及各费,悉视海关例。是年设金陵关。又设福海关于三澳。二十六年,设腾 越关及蛮允、弄璋二分关。二十七年,定常关距口岸在五十里内,税由洋关兼徵。 二十八年,设秦皇岛分关。 先是商约大臣盛宣怀、聂缉椝等言,税务司赫德筹拟洋货进口税,援照洋药税 釐并徵之法,核估时值,按正税子口税七二五,统加釐金一倍,为值百抽十五,由 海关并徵,以免各处釐局留难纷杂,货可暢销,洋商或可允从。并拟出口土货向完 半税者,改完釐金,以抵洋货釐捐改归海关并徵之数,于各省釐金亦无所损。上以 此事利害出入关系甚大,下南北洋大臣、各督抚参酌各省情形,妥议具陈。至是, 始与英定裁釐加税之约:一,约款照行时,中国允除现有各常关外,向设各釐卡及 抽类似釐捐之关,概行裁撤;一,英国允于进口洋货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加一额外倍 半之税,以抵撤釐金子口税及各项税捐,至土货出口税总数,不得逾值百抽七五之 数;一,现有常关仍旧存留,其有海关而无常关,及沿海沿边非通商口岸处,均可 添设常关,如新开口岸应设海关者,可并设常关;一,民帆各船运货所纳出入口税, 不得少于轮船进口正税及添加税之总数,土货运出至第一常关,照海关例徵出口加 税,给照单,限一年内无论经何关出口,不再徵,如运出各租界外销售,应纳销场 税;一,土货运出,除正税外,加徵半税,以为裁撤釐捐之抵补,至丝斤出口正税, 不得逾值百抽五之数;一,向不出洋之货,于销售处徵销场税,凡民船运至口岸之 土货将销售本地者,无论货主何国,均徵销场税,惟不在租界内徵收;一,华洋各 商在内地用机器纺织之纱布,只纳出场税,馀概豁免,凡机器织成类似之洋货视此, 惟汉阳大冶铁厂,及国有免税各厂,与后设之制造局、船澳等厂所出物件,不在此 例。寻与美、日、大西洋各国均定此约,卒以事费调查,迄未能实行也。 二十九年,与俄协定北满税关试办章程:一,铁路运货减三之一纳税,指定界 限,按车站大小,四面各距十里或五里三里不等,如运出指定界限外,应补足正税, 并照运货入内地章程办理;一,铁路运货减价,此中俄特约,除俄货外,各国货经 东省铁路运入者准此;一,章程税项有应更改者,俟一年再商定。又定通商进口善 后章程:一,进口洋货税则不载者,照值百抽五例,按市价估货,以市平合足关平, 并扣除使费,方为货物实价;一,货未报关已售于华商,即视合同价值之总数为市 价;一,由海关估定之价与该商不合,即由海关与该商本国领事,并领袖领事,各 派一人公同断定,若查出该商所报每百少至二十四两,按估定价值徵正税,并按所 报应完之正税罚缴四倍;一,洋船专载免税之米粮等仍税钞。是年设澳门分关。 三十年,与德会定青岛设关徵税办法,附件一。无论华洋轮船,行驶内港,应 领关牌,一年而易。初次纳牌费十两,换领只纳二两,每四年纳钞一次。明年,与 德修改青岛徵税办法:一,改青岛口岸,概行免税,惟择定税界内一区为无税地, 馀均起徵;一,无税区外制成各货,出口纳税,不得逾运原料应完之税数。改三水 之江门为正关。三十三年,设南宁、大连二关,又设安东关及大东沟分关。三十四 年,设滨江关及满洲里、绥芬河二分关。宣统元年,设瑷珲、三姓二分关。二年, 设珲春关及延吉分关。三年,更定东海关各口税则为值百抽二五,再收一二五内地 捐,所有规费概行裁免。 自光绪二十二年裁撤台南、淡水、汉城各关外,为关二十七。宣统三年,续增 南宁、梧州、三水、岳州、福海、吴淞、金陵、胶海、腾越、江门、安东、大东沟、 大连、滨江、满洲里、绥芬河、瑷珲、三姓、珲春、延吉等,为关四十七。 先是土药各税列入进口。同治十二年始列专款,合计洋关岁徵各税。咸丰末年, 只四百九十馀万。同治末年,增至千一百四十馀万。光绪十三年,兼徵洋药釐金, 增为二千五十馀万。三十四年,增至三千二百九十馀万。宣统末年,都三千六百十 七万有奇,为岁入大宗云。 釐金抽捐,创始扬州一隅,后遂推行全国。咸丰三年,刑部右侍郎雷以諴治军 扬州,始于仙女庙等镇创办釐捐。是年苏、常叠陷,丁、漕无收,乃设釐局于上海, 藉资接济;又设江北釐捐,归大营粮台经理。五年,江西设六十五局卡,湖北设四 百八十馀局卡,湖南亦设城内外总分各局,江苏扬、常、镇各府属添设小河口、普 安、新港、三江营、荷花池五局。御史宗稷辰言:"大江南北设卡过多,收捐太杂。" 刑部左侍郎罗惇衍亦言:"泰州仙女庙釐局官绅弁兵,刁难勒索。"上令酌量裁并, 严禁查办。 六年,盛京抽收商货及粮石捐,值百取一,吉林亦如之。乌鲁木齐之吐鲁番亦 抽收棉花釐金。七年,设湖北釐金总局。八年,定豫省釐捐除水烟、药材、茶叶外, 馀概不抽收,并裁撤陕州、荆子关及沿河各局卡。是年福建、广西均设局卡,抽收 货釐。九年,登、莱、青三府属海口设局抽釐。山西设筹饷局,收行商药税及百货 釐捐,于各隘口设七总卡及各分卡。十年,以张家口办理釐金不善,激成事变,文 武各员俱获严谴。两江总督曾国籓以湘军援鄂,请于长沙设东征局,克复一处,即 酌添局卡,以济军储。凡货物皆于本省釐金外加抽半釐。允之。是时江北八里铺及 广东韶关、肇庆府俱设局卡抽釐。十一年,改山西行商药釐为税。安徽抽收釐金, 设立正卡,省局所属四,皖南及淮北局属各三,并设分卡分巡五十九。贵州亦设货 釐局于川、楚邻近之区。时各省釐局过多,上恐有累商民,命除各省通衢要口外, 其馀局卡概行裁撤。 同治元年,以广东官绅办理釐捐,营私病民,特命三品京堂晏端书驻扎韶关, 督办广东釐金。四川总督骆秉章亦以粤省釐捐积弊为言。上诫端书以"釐捐原出于 不得已,总期有益军饷。无戾民情"。御史丁绍周言:"釐捐各委员徒事中饱,民 怨沸腾。"命裁革各委员,统归地方官管理。其通都大邑釐捐事繁,著派道府等官 办理,并照部章分晰开载,榜示通衢。是年设江宁大胜关釐卡。河南禹州、陕州暨 河内县、清化镇均设药材釐金分局,禹州并抽收百货。移设衢州府牙釐总局于浙江 省城。除杭州、金华、严州三府外,馀八府均设分局分卡。设周口、三河尖两釐税 局。 二年,帮办扬州军务汉军统领富明阿言:"里下河一带,南北粮台设立捐卡百 馀处。有一处而设数卡,一卡而分数局。每月局用少者二百金,多者至千馀金。委 员既繁,局费尤滥。"上以江北如此,他省可知,严饬各督抚归并裁革,遴委贤能 地方官经理。寻湖北巡抚严树森言:"胡林翼创办湖北釐金,仿刘晏用士类不用吏 胥之法,历久著有成效。若改归地方官,诸多窒碍。"并胪陈八弊,请仍旧章。又 言:"湖北釐金年收百三十四万,全赖分设小局,稽查偷漏,大局之徵收始旺,零 卡势难议裁。且以一省之财力,协济数省军饷,多藉资釐金,轻议更张,恐入款顿 减。"均允之。是年江北设釐捐总局,裁并各卡,留存大胜关等二十六卡。江苏亦 设牙釐捐总局,裁并各卡,留存苏城等十四卡。浙江定百货釐捐值百抽九,浙东两 起两验,间卡抽收,货值千文,起卡抽三十,验卡减半,捐足两起两验不重徵。浙 西则一起一验,由第一卡并徵,馀皆验放。 三年,直隶设天津双庙卡。淮南亦设卡抽收邻私釐金。浙江定丝斤捐。河南以 捻匪肆扰,停止禹州釐捐,寻复之。时湖广总督官文言:"直隶、山东、山西、河 南、陕、甘、云、贵、广西等省釐金不多,军务告竣,即可议撤。其馀东南各省釐 金,不可骤裁,留作善后之费。"曾国籓则以江宁克复,请停广东釐金。上恐饷项 不继,未之许也。四年,撤湖南东征局,改江北总局为金陵釐捐总局。福建设税釐 总局,徵收百货及茶釐。六年,湖北裁存釐局分卡八十六。湖南合并分局,统名釐 金盐茶总局。七年,定釐金报部,照两淮盐釐排式,年分两次。时军务渐平,督抚、 台谏屡以裁撤釐金为言。上饬各省酌留大宗,裁去零星分局。于是湖北又裁去五十 四局卡,浙江裁并十六卡。 八年,甘肃开百货及盐茶釐捐。定广东省城及佛山、江门、陈村各繁盛处所, 补抽百货坐釐,由商承办。九年,广西减釐,改徵西税。十年,用御史黄槐森言, 禁革广东釐局帮费名目,并裁汰吏胥。直隶改天津府捐输义馆为百货釐捐局,设东 河、西河、南河、海河四分卡,并于东关设洋药釐捐局。十三年,停止山海关之临 榆县釐局。云南省城设牙釐总局,各府属设分局二十三,及各井盐釐局。 光绪元年,浙江复裁并十四卡,存留六十五卡。免湖北米穀釐金。二年,安徽 规复,芜湖、凤阳两关分别裁撤釐卡,永免湖南境内运售米穀釐金,贩运出境者, 仍于首卡完釐一次。三年,山西大祲,商货滞销,裁并各路添设之分卡。吉林于双 城堡、农安城抽收七釐货捐。四年,贵州货釐减收二成五。七年,给事中刘瑞祺言 釐捐无裨国计,饬各督抚酌量截留。山西以釐金减收,复设各分卡。八年,江、扬 裁撤分卡一、巡卡二,沪釐局裁并布货捐局,闽、广三帮杂货捐局暨东沟四釐卡, 并撤古山、水桥巡卡。明年,沪局又裁东沟、大泾两巡卡。十年,陕西裁留二十八 卡。十三年,贵州增设二十五分局。先是各省局卡林立,扰民病商,屡经奉饬裁并, 而江西一省尚多至七十馀局。御史郑思贺又以为言,核实删减。 二十三年,户部疏言:"各省釐局中饱,弊在承办之员不肯和盘托出。各省例 不应支而非得已者,辄于釐税收款提留济用,所谓外销者也。院司类有存案,原非 自谋肥己。然既有外销之事,即有匿报之款,否则从何罗掘?无惑乎人言藉藉,佥 谓各省实收之数,竟数倍报部之数。现在中饱之弊,已谕饬各将军、督抚认真整顿, 自不至仍前泄沓。惟外销之数若不和盘托出,臣部总握度支,岁入岁出,终于无可 句稽。即外销款目不能骤议全裁,亦宜咨报臣部,权衡缓急,内外一气,共济时艰。 拟准将外销最要之款,切实声明,量予留支,使无窘公用。此后再有隐匿,甚或巧 立名目,谬称入不敷出,则典守之官,不能辞咎。"上下大学士及廷臣议。越二年, 上从诸臣议,饬各将军、督抚详细稽核,究竟裁去陋规中饱之数若干,酌量提归公 用之数若干,勒限奏明。其外销款项,应准胪列报部,以昭核实。所有水陆总分各 局卡,应如何因地制宜,官绅并委,著体察情形办理。 二十九年,江西巡抚柯逢时言:"江西釐局积弊过深,改办统捐,凡纳捐货物, 黏贴印花,概不重徵。"报闻。宣统元年,四川以实行禁烟,筹抵土药各税釐,加 倍徵收肉釐,允之。二年,贵州三江釐局改办木植统捐局。陕西百货釐捐亦改照统 税办法,减为二十七局。 洋药。道光初,英吉利大舶终岁停泊零丁洋、大屿山等处,名曰趸船,凡贩鸦 片烟至粤者,先剥赴趸船,然后入口。省城包买户谓之窑口。议定价值,同至夷船 兑价给单,即雇快艇至趸船,凭单取土。其快艇名快蟹,械砲毕具,行驶如飞,兵 船追捕不及。灌输内地,愈禁愈多。各项货物,亦多从趸船私售。纹银之出洋,关 税之偷漏,率由于此。叠经谕饬驱逐严拿,而趸船停泊、快蟹递私如故。 十八年,鸿胪卿黄爵滋言:"自烟土入中国,粤奸商句通巡海弁兵,运银出洋, 运土入口。查道光初年,岁漏银数百万;十四年以前,岁漏二千馀万;近年岁漏三 千馀万。此外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年复一年,伊于胡底。耗银之多,由于贩烟之 盛。贩烟之盛,由于食烟之众。实力查禁,宜加重罪名。"上韪其言,特命林则徐 为钦差大臣,赴粤查办。明年,截获趸船烟土二万八百八十馀箱,焚之。时定禁烟 章程,凡开设窑口及烟馆,与兴贩吸食,无论华洋,均拟极刑。 咸丰七年,闽浙总督王懿德等,始有军需紧要,暂时从权,量予抽捐之请。朝 旨允行。八年,与法定约。向来洋药不准通商,现稍宽其禁,听商贸易。每百斤纳 税银三十两,只在口销售,离口即属中国货物,准华商运往内地,法商不得护送。 嗣与各国定约皆如之。九年,上以洋药未定税前,地方官多有私收情弊,现既议定 税章,自应一律遵办。上海为各商荟萃之区,尤宜及早奉行,不得以多报少,藉肥 私囊。两江总督何桂清请减轻洋药税,下廷议。寻议:"洋药税则,各省关均照办, 江苏何得独异?所徵税银,每三月报解,不准留支。至洋药釐捐,与关税有别,原 定银二十两,毋庸再加十两,惟不得以洋税抵作釐捐。"允之。云贵总督张亮基言 滇省向无洋药,上命先将所产土药分别徵收税釐,不得以洋药混土药。 十一年,上海新行洋药税章程,而普鲁斯领事密迪乐以洋商既定进口税,重徵 华商,有碍洋商贸易。上曰:"洋商进口,华商出口,两税各不相碍。"不允其请。 时税务司赫德言:"洋药抽税,今昔情形不同,收税愈重,则走漏愈甚。"上以其 言可采,下所司酌议施行。 光绪初元,广东招商包收洋药捐,年认交四十二万元,五年限满,每年递增二 万元。二年,与英定约,洋药入口,由官稽查,封存栈房或趸船,俟售卖时,照则 纳税;并令购者输纳例税,以防偷漏:其数由各省酌定。六年,广东新商接办洋药 捐,年认交九十万元,仍五年为限。 七年,大学士左宗棠言:"禁食鸦片,宜先增税。洋药百斤,拟徵税釐百五十 两。土药价低,准依洋药推算。"上命将军、督抚及海关监督各就情形妥议以闻。 寻直隶总督李鸿章言:"洋药既难骤禁,只可先加税釐。烟价增,则吸者渐减,未 始非徐禁示罚之意。惟釐税太重,恐偷漏愈多,亦须通盘筹计。查洋药由印度先到 香港,然后分运各口,奸商即于该港私相授受。检阅贸易总册,同治十三年至光绪 四年,到港洋药,每年八万四千至九万六千馀箱,运销各口有税者,只六万五千至 七万一千馀箱。五年到港十万七千馀箱,运销各口有税者,只八万六千馀箱,年计 私销二万数千箱。加捐易办,偷漏难防。拟于洋药每百正税三十两外,加徵八十两, 统计釐税百一十两。土药不论价之高下,每百徵四十两。"帝用其议。又以洋药来 自英商,命出使大臣曾纪泽与英确商。至九年,始如前议定约,并在进口时输纳。 十年,定不分洋土药,给华商行坐部票例。其行票每限十斤,斤捐银二钱,经 过关卡,另纳税釐。无票,货没官。其行店坐票,无论资本大小,年捐二十两,换 票一次。无票不得售卖。十一年,定洋药入口,由官验明封存,俟每箱百斤,完纳 正税三十两、釐金八十两,方允出运。十三年,与葡定议,在澳门协助中国徵收运 往各口之洋药税釐,一如英香港办法。 二十八年,定洋药税釐并徵,仍照现行约章,嗣后应以釐金作为加税。又定英 商莫啡鸦之禁。其为医药用者,进口仍照则纳税,俟领海关专单,方准起岸,违者 没官。是年裁浙江洋药釐金局,归海关釐税并徵。三十二年,德宗锐意图强,命限 十年将洋药一律革除净尽。又以鸦片为生民之害,禁吸尤必禁种,为清源办法,务 令递年减种,统限十年将洋土药尽绝根株。是年开广西巡抚柯逢时缺,赏侍郎衔, 督办各省土药统税,设总局于湖北,各省并设分局。逾年,以洋土两药税釐为岁入 钜款,既严行禁断,应预筹的款以资抵补。初定莫啡鸦进口每两徵税三两,至是以 既准医药需用,减轻照百货例,值百徵五。 宣统二年,度支部奏言:"各省土药减收,业将浙江、福建、江苏、安徽、山 东、山西土药统税分局先后裁撤。其两湖、陕、甘、两粤,略有收数,自应及时收 束。惟税局之应否裁撤,以有无税项为断,而统税之应否停徵,以有无产土为衡。" 于是分遣司员,派赴各省调查。明年,又奏言:"现在拟裁土药统税分局,尚未据 各省议定办法,派员接收。而洋药进口,已与英定约,税釐并徵,每百两增收二百 五十两,土药亦须同时比例加税。查土药价值不及洋药三分之二。以徵为禁,税则 无妨略重,即照洋药税推算,定土药百斤加徵二百三十两。凡未禁运及本产本销地 方,即按新章徵收。"从之。时与英议定,禁烟递减,已满三年,如于未满之七年 期内,土药禁绝,则洋药亦禁进口。以洋药加税实行,停止各项捐收。 会计顺治初,既除明季三饷,南服诸省尚未底定,岁入本少,而频年用兵,经 营四方,供亿不赀,岁出尤钜。至九年,海宇粗定,岁入则地丁等款徵银二千一百 二十六万两有奇,盐课徵银二百一十二万两有奇,关税等银一百馀万两,米、麦、 豆之徵本色者五百六十二万石有奇。岁出则诸路兵饷需千三百馀万两,王公官俸各 费需二百馀万两,各省留支驿站等款三百馀万两。其后兵饷增至二千四百万两,地 丁亦至二千五百馀万两。 康熙之初,三籓叛逆,岁入地丁等款,自二千六百馀万减至二千一百馀万。二 十一年,三籓削平,岁入地丁等银复至二千六百三十四万两有奇,盐课银亦至二百 七十六万两有奇,关税等银二百馀万两,米、麦、豆之徵本色者为六百三十四万石 有奇。雍正初年,整理度支,收入颇增。 至乾隆三十一年,岁入地丁为二千九百九十一万两有奇,耗羡为三百万两有奇, 盐课为五百七十四万两有奇,关税为五百四十馀万两有奇,芦课、鱼课为十四万两 有奇,茶课为七万两有奇,落地、杂税为八十五万两有奇,契税为十九万两有奇, 牙、当等税为十六万两有奇,矿课有定额者八万两有奇,常例捐输三百馀万,是为 岁入四千数百馀万之大数,而外销之生息、摊捐诸款不与焉。 岁出为满、汉兵饷一千七百馀万两,王公百官俸九十馀万两,外籓王公俸十二 万两有奇,文职养廉三百四十七万两有奇,武职养廉八十万两有奇,京官各衙门公 费饭食十四万两有奇,内务府、工部、太常寺、光禄寺、理籓院祭祀、宾客备用银 五十六万两,采办颜料、木、铜、布银十二万两有奇,织造银十四万两有奇,宝泉、 宝源局工料银十万两有奇,京师各衙门胥役工食银八万两有奇,京师官牧马牛羊象 刍秣银八万两有奇,东河、南河岁修银三百八十馀万两,各省留支驿站、祭祀、仪 宪、官俸役食、科场廪膳等银六百馀万两,岁不全支,更定漕船岁约需银一百二十 万两,是为岁出三千数百馀万之大数,而宗室年俸津贴、漕运旗丁诸费之无定额者, 各省之外销者不与焉。 自是至道光之季,军需、河工、赈务、赔款之用,及历次事例之开,盐商等报 效修河工料之摊徵,凡为不时之入与供不时之出者,为数均钜。然例定之岁入岁出, 仍守乾隆之旧。是以乾隆五十六年,岁入银四千三百五十九万两,岁出银三千一百 七十七万两。嘉庆十七年,岁入银四千十三万两,岁出银三千五百十万两。道光二 十二年,岁入银三千七百十四万两,岁出银三千一百五十万两,均有奇。咸丰初年, 粤匪骤起,捻、回继之,国用大绌。迄于同治,岁入之项,转以釐金洋税大宗,岁 出之项,又以善后筹防为钜款。 光绪五年八月,翰林院侍读王先谦奏:"旧入之款,如地丁杂税、盐务杂款等, 共四千万,今止入二千七八百万。新入之款,如洋税一千二百万,盐釐三百万。旧 出款,如兵饷、河工、京饷、各省留支四千万,今止支二千四五百万。新有出款, 如西征、津防两军约一千万,各省防军约一千万。" 十七年,户部奏更定岁出岁入,以光绪七年一年岁出入详细册底为据。言: "臣部为钱粮总汇之区,从前出入均有定额。入款不过地丁、关税、盐课、耗羡数 端,出款不过京饷、兵饷、存留、协拨数事,最为简括。乃自军兴以来,出入难依 定制。入款如扣成、减平、提解、退回等项,皆系入自出款之中。出款如拨补、筹 还、移解、留备等项,又皆出归入款之内。汇核良非易易。此次所办册籍,以地丁、 杂赋、地租、粮折、漕折、漕项、耗羡、盐课、常税、生息等十项为常例徵收,以 釐金、洋税、新关税、按粮津贴等四项为新增徵收,以续完、捐输、完缴、节扣等 四项为本年收款。除去蠲缓未完各数,通计实入共收银八千二百三十四万九千一百 九十八两,是为银收。以陵寝供应、交进银、祭祀、仪宪、俸食、科场、饷乾、驿 站、廪膳、赏恤、修缮、河工、采办、办漕、织造、公廉、杂支等十七项为常例开 支,以营勇饷需、关局、洋款、还借息款等四项为新增开支,以补发旧欠,豫行支 给两项为补支豫支,以批解在京各衙门银两一项为批解支款。除去欠发未报各数, 通计实出共支银七千八百十七万一千四百五十一两,是为银支。原奏并及钱收、粮 收、钱支、粮支,实为明覈。今按十七年岁入岁出之籍,入项为地丁二千三百六十 六万六千九百一十一两,杂赋二百八十一万有一百四十四两,租息十四万一千六百 七十二两,粮折四百二十六万二千九百二十八两,耗羡三百万四千八百八十七两, 盐课七百四十二万七千六百有五两,常税二百五十五万八千四百一十两,釐金一千 六百三十一万六千八百二十一两,洋税一千八百二十万六千七百七十七两,节扣二 百九十六万四千九百四十四两,续完七百十二万八千七百四十四两,捐缴一百八十 七万五千五百七十六两,均有奇。统为岁入八千九百六十八万四千八百两有奇。出 项为陵寝供应等款十三万五百五十九两,交进十八万两,祭祀三十三万六千七百三 十三两,仪宪七万四千八百七十九两,俸食三百八十四万一千四百二十四两,科场 十万五千二百七十两,饷乾二千三十五万六千一百五十九两,驿站一百七十三万四 千七百有九两,廪膳十一万二千有二十九两,赏恤五十二万五千二百十六两,修缮 二百二十万九千七百四十八两,采办四百有三万三千九百有三两,织造一百有三万 四千九百十五两,公廉四百五十七万五千七百八十三两,杂支三十万三千二百七十 八两,勇饷一千八百二十六万八千三百十三两,关局经费三百十四万四千六百十六 两,洋款三百八十六万一千五十一两,补支一千二百七十七万五千五百二十五两, 豫支一百七十四万二千七十三两,解京各衙门饭食经费各项支款三百四十七万二千 五百三十三两。统为岁出七千九百三十五万五千二百四十一两。" 再三年为甲午,朝鲜役起,军用浩繁,息借洋款、商款。及和议既定,又借俄、 法、英、德之款付日本赔款,增摊各省关银一千二百万两,益以汇丰、克萨、华商 各款本息,及新增宋庆等军饷,共八百万。盖岁出之增于前者二千万。迨于庚子, 复酿兵祸。辛丑约成,遂有四万五千万之钜,派之各省者一千八百万两有奇。二十 九年,以练新军,复摊各省练兵经费,而各省以创练新军,办巡警教育,又有就地 自筹之款。奉天一省警费至三百馀万两。湖北一省拨提地丁钱价充学费者六十万两。 捐例停于二十七年,以练兵复开,至三十二年复停。 庚子以后新增之徵收者,大端为粮捐,如按粮加捐、规复徵收丁漕钱价、规复 差徭、加收耗羡之类;盐捐如盐斤加价、盐引加课、土盐加税、行盐口捐之类;官 捐如官员报效、酌提丁漕盈馀、酌提优缺盈馀之类;加釐加税如菸酒土药之加釐税、 百货税之改统捐、税契加徵之类;杂捐如彩票捐、房铺捐、渔户捐、乐户捐之类; 节省如裁节绿营俸饷、节省河工经费、核扣驿站经费、节省各署局经费之类;实业 如铁路、电局、邮政收入,及银行、银铜元局、官办工厂商局馀利之类。出款自赔 款、练兵费、学、警、司法诸费外,各官署新增费亦为大端。 宣统二年,度支部奏试办宣统三年预算,岁入为类八:曰田赋,经常四千六百 十六万四千七百有九两,临时一百九十三万六千六百三十六两,皆有奇。曰盐茶课 税,经常四千六百三十一万二千三百五十五两。曰洋关税,经常三千五百十三万九 千九百十七两。曰常关税,经常六百九十九万一千一百四十五两,临时八千五百二 十四两。曰正杂各税,经常二千六百十六万三千八百四十二两。曰釐捐,经常四千 三百十八万七千九百七两。曰官业收入,经常四千六百六十万八百九十九两。曰杂 收入,经常一千九百十九万四千一百有一两,临时一千六百有五万六百四十八两。 附列者为类二:曰捐输,五百六十五万二千三百三十三两。曰公债,三百五十六万 两。皆临时岁入。岁出为类十八:曰行政,经常二千六百六万九千六百六十六两, 临时一百二十五万八千一百八十四两。曰交涉,经常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一百有三十 两,临时六十二万六千一百七十七两。曰民政,经常四百四十一万六千三百三十八 两,临时一百三十二万四千五百三十一两。曰财政,经常一千七百九十万三千五百 四十五两,临时二百八十七万七千九百有四两。曰洋关经费,经常五百七十四万八 千二百三十七两,临时九千一百六十三两。曰常关经费,经常一百四十六万三千三 百三十二两。曰典礼,经常七十四万五千七百五十九两,临时五万四千有三十七两。 曰教育,经常二百五十五万三千四百十六两,临时一百四万一千八百九十二两。曰 司法,经常六百六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九两,临时二十一万八千七百四十六两。曰 军政,经常八千三百四十九万八千一百十一两,临时一千四百万有五百四十六两。 曰实业,经常一百六十万三千八百三十五两。曰交通,经常四千七百二十二万一千 八百四十一两,临时七百有八十万四千九百有八两。曰工程,经常二百四十九万三 千二四百两,临时二百有二万二千有六十四两。曰官业支出,经常五百六十万四百 三十五两。曰各省应解赔款、洋款,三千九百有十二万九百二十二两。曰洋关应解 赔款、洋款,一千一百二十六万三千五百四十七两。曰常关应解赔款、洋款,一百 二十五万六千四百九十两。曰边防经费,一百二十三万九千九百有八两。附列者为 类一:曰归还公债,四百七十七万二千六百十三两。统为岁入二万九千六百九十六 万二千七百两有奇。岁出三万三千八百六十五万两有奇。十二月,资政院覈覆,于 岁入有增加,于岁出有减削。次年即值变更国体,故有预算而无决算。盖自光绪三 十三年,度支部即奏准令京师各衙署及各省实报岁入岁出,又于各省设财政监理官 以督之。凡昔日外销之款项,与夫杂捐陋规之类,及新定之教育、司法、实业、军 政、外债诸费,皆列于簿书期会,故较顺治、康熙之出入多至十倍。兹录之以见一 代财政之盈亏焉。 其军需、河工、赈务、赔款之钜者,乾隆初次金川之役,二千馀万两。准回之 役,三千三百馀万两。缅甸之役,九百馀万两。二次金川之役,七千馀万两。廓尔 喀之役,一千有五十二万两。台湾之役,八百馀万两。嘉庆川、湖、陕教匪之役, 二万万两。红苗之役,湖南一省请销一千有九十万。洋匪之役,广东一省请销三百 万两。道光初次回疆之役,一千一百馀万两。二次回疆之役,七百三十万两。英人 之役,一千数百万两。咸丰初年粤匪之役,二千七百万,其后江南大营月需五十万 两,徽宁防营月需三十万两,则一年亦千万。湖北供东征之需者,岁四百馀万,湖 南亦不赀。而北路及西南各省用兵之费不与焉。同治中,曾国籓奏湘军四案、五案, 合之剿捻军需,共请销三千馀万两。李鸿章奏苏沪一案、二案,合之淮军西征两案, 共请销一千七百馀万两。左宗棠奏西征两案,共请销四千八百二十馀万两。此外若 福建援浙军需,合之本省及台湾军需,截至三年六月,已逾六百万两。四川、湖南 援黔军需,岁约四百万两,积五年二千万两。云南自同治二年至同治十二年,请销 军需一千四百六十馀万两。而甘肃官绅商民集捐银粮供军需者,五千馀万两,再加 各省广中额学额计之,当不下数万万。光绪中,惟中法之役用三千馀万两。若西征 之饷,海防之饷,则已入年例岁出,不衤复列。 河工,自康熙中即趋重南河。十六年大修之工,用银二百五十万两。原估六百 万两,迨萧家渡之工,用银一百二十万两。自乾隆十八年,以南河高邮、邵伯、车 逻坝之决,拨银二百万两。四十四年,仪封决河之塞,拨银五百六十万两。四十七 年,兰阳决河之塞,自例需工料外,加价至九百四十五万三千两。浙江海塘之修, 则拨银六百馀万两。荆州江堤之修,则拨银二百万两。大率兴一次大工,多者千馀 万,少亦数百万。嘉庆中,如衡工加价至七百三十万两。十年至十五年,南河年例 岁修抢修及另案专案各工,共用银四千有九十九万两,而马家港大工不与。二十年 睢工之成,加价至三百馀万两。道光中,东河、南河于年例岁修外,另案工程,东 河率拨一百五十馀万两,南河率拨二百七十馀万两。逾十年则四千馀万。六年,拨 南河王营开坝及堰、盱大堤银,合为五百一十七万两。二十一年,东河祥工拨银五 百五十万两。二十二年,南河扬工拨六百万两。二十三年,东河牟工拨五百十八万 两,后又有加。咸丰初,丰工亦拨四百万两以上。同治中,山东有侯工、贾庄各工, 用款二百馀万两。光绪十三年,河南郑州大工,请拨一千二百万两。其后山东时有 河溢,然用款不及道光之什一。 赈务,康熙中,赈陕西之灾,用银至五百馀万两。乾隆七年,江苏、安徽夏秋 大水,抚恤、正赈、加赈,江苏给被灾军民等米共一百五十六万石有奇,银五百五 万两有奇。安徽给被灾军民等米八十三万石有奇,银二百三十三万两有奇。十八年, 以高邮运河之决,拨米穀一百十万石,银四百万两,赈江苏灾,此其最钜者。其后 直隶、山东、江苏、河南、湖北、甘肃诸省之灾,发帑截漕及资于捐输者,不可胜 举。嘉庆初,山东曹、单等县灾,赈银米合计三四百万两。六年,以直隶水灾,拨 赈银一百万两,截漕米六十万石。江苏、安徽、山东、河南诸省之因灾赈恤者,节 次糜帑,均不下数十百万。资于捐输者,如十九年江苏、安徽之灾,至二三百万两。 道光十一年,拨江苏赈需银一百馀万两。二十七年,赈河南灾银一百馀万两。二十 八年,赈河北灾银一百三十八万两。二十九年,拨江苏等四省赈灾银一百万两。而 安徽、浙江之截留办赈者,皆近百万,江苏一省则一百四十馀万,此外尚多,而官 绅商民捐输者尚不与。光绪初,山西、河南、陕西之灾,拨帑截漕为数均钜,合官 赈、义赈及捐输等银,不下千数百万两。郑州河决,赈需河南用银二百五十馀万两。 时各省有水旱之灾,辄请开赈捐。直隶自十六年之水至二十一年海啸之灾,用银七 百馀万两。山东自十一年后,频年河溢,至二十五年,用银七百馀万两。江苏自十 五年之水至二十四年淮、徐、海之灾,用银五百馀万两。二十七年秦、晋之灾,则 开实官捐以济之,为数至七百六十万两有奇。 赔款,始于道光壬寅江宁之约,二千一百万两。咸丰庚申之约,一千六百万两。 光绪辛巳伊犁之约,六百馀万两。乙未中日之约,并辽南归地,二万三千万两。至 辛丑公约,赔款四万五千万两而极。以息金计之,实九万万馀两。 清代田赋徵粮之数,乾隆三十一年,为八百三十一万七千七百石有奇。江苏、 安徽、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八省,自岁漕京师外,留充本省经费。 直隶、奉天、山西、陕西、甘肃、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则全充本 省经费。光绪十年,新疆改行省,岁徵粮二十七万一千石有奇,亦全充本省经费。 吉林、黑龙江之徵米者亦如之。各省驻防旗营官兵、绿营兵丁皆支月米。凡留充本 省经费者,大率供旗绿营月支米豆之需,有馀则报粜易银候拨云。 分类:正史 书名:清史稿 作者:柯劭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