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155 志一百三十|正史

《清史稿》卷155 志一百三十|正史

《清史稿》卷155 志一百三十


○邦交三

△法兰西

法兰西一名佛郎机,在欧罗巴之西。清顺治四年来广东互巿,广东总督佟养甲 疏言:"佛郎机国人寓居濠境澳门,与粤商互巿,仍禁深入省会。"法人素崇天主 教,康熙以来,屡禁汉人入教。

道光二十五年,法商赴粤,诣总督署,请弛汉人习教之禁。总督耆英据以入告, 许之开堂传教,仍限于海口,禁入内地。咸丰三年十二月,有法轮船一驶入长江, 未几解缆去。而法与英、美又欲变通成约,广东总督叶名琛以换约未届期,拒之。 遂偕英、美迳赴天津,要求如英、美,并请释陕西传教人,长芦盐政崇纶等以闻。 上以定例五口通商外,不许外人擅入内地,何以陕西盩厔县有法人传教?饬令详查, 并严词拒之,乃去。时粤贼踞上海,筑砲堤防御,吉尔杭阿因向法提督辣厄尔告以 "贼筑砲堤,尔国领事署首当其冲,应速迁以免受伤。"辣厄尔立毁其堤,并砲击 贼。事闻,奖之。六年六月,英、美各国求换约,法公使顾思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 援约与英、美一体,力阻不从。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英人结法公使噶历为援,袭 入广东省城,掳名琛以去。先是法人谓有人杀其说书老人,向名琛索犯,限三日交 出,并要求五事:一,入城;二,索河南地;三,求改章程;四,索补兵费;五, 求通商。限日答覆。名琛回牒许通商,馀皆不许,而又不设备,遂至被掳。英、法 连樯赴天津,美、俄亦相继至,各有所求。法人又欲推广商埠,任意传教,遣公使 驻京,入内地买丝茶,并请查办广西西林县杀马神父案,皆不许。八年三月,法与 英人攻踞海口砲台,进逼天津。于是命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往议,徇所请。 遂于五月定约,法得通商、传教及兵费,几与英等。

九年五月,法公使布尔布隆以进京换约为名,随英公使普鲁斯赴天津,拒不纳, 致伤败数百人,折回上海,声言调兵复仇。未几,法人复北驶,分扰登、青等处。 十年六月,随英来攻,连陷新河、唐兒沽北岸砲台,遂入天津。先是遣西宁办事大 臣文俊、武备院卿恆祺往议,不报。至是,又遣桂良、恆福为钦差大臣,往津会议, 冀缓师,而法与英益恣要求。初,津约原许补法军费二百万,英四百万。至是,英 索倍加,法欲照英数,复要求天津通商、京师长驻。朝旨不许。乃随英督兵北上, 进逼通州,京师戒严。怡亲王载垣等再议和,不就。进薄京师。八月,恭亲王奕 留守,再议和。九月,和议成,所得通商、军费、权利与英等,而传教、建堂初无 限制。十月,始定传教之人须薙须服中国衣冠,其入内地,预领中、法合同护照, 向所过地方官钤印,以为信据。法人以江南为新许商埠,欲早通商,请助剿粤贼, 不许。十一年二月,法公使布尔布隆偕英使普鲁斯由津如京,此为各国公使驻京之 始。先是条约有还清军费始行退出广东省城之议。至是,法人哥士耆来言,原先撤 兵退出粤城,并求广东籓署赁作领事署,又索还京城及各省天主堂旧基,均许之。 九月,交还广东省城。

同治元年正月,粤贼陷苏、松、常、太等郡,朝议募洋将助剿,法人与焉。是 年,贵州提督田兴恕杀教民,毁天主堂,法使哥士耆以为言,朝廷命崇实、骆秉章、 劳崇光及张亮基入黔查办,久不决。会哥士耆回国,新公使柏尔德密至,始允照中 律拟结。同治四年,法请开江宁商埠。五年,议招工章程。七年冬,四川酉阳州有 杀伤教士案,又有贵州遵义民教仇杀事。法使罗淑亚上书称远臣,归咎于中国官吏, 且言当离京往津,候本国水师提督到后偕行,以为要挟。命湖广总督李鸿章查办, 久之始结。十二月,始遣钦使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志刚、孙家穀偕美前使蒲安臣 至法递国书,见其国主那波仑第三,复见其后,各致颂词,成礼而退。

九年夏五月,天津民击杀法领事丰大业。初,天津喧传天主教堂迷拐幼孩,抉 眼割心为药料,人情汹汹。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等诣法领事丰大业赴堂同讯,观者麕 集。偶与教堂人违言,砖石相抛击,丰大业怒,径至崇厚署忿詈,至拟以洋枪。出 遇刘杰,复以枪击伤某仆,遂群起殴毙丰大业,鸣锣集众,焚毁教堂、洋房数处, 教民及洋人死者数十人。事闻,命大学士直隶总督曾国籓赴津查办。国籓至津,示 谕士民,宣布怀柔外国、息事安民之意。法公使罗淑亚来见,以四事相要:曰赔修 教堂;曰埋葬丰大业;曰查办地方官;曰惩究凶手。寻牒请将府、县官及提督陈国 瑞抵罪,国籓拒之。与崇厚会奏,称:"仁慈堂查出男女,讯无被拐情事,恳降谕 各省,俾士民咸知谣传多系虚诬,请将道、府、县三员均撤任查办。"奏入,报可。 遂于八月拟结,办为首十数人,天津府、县减戍黑龙江。

十一年,法遣全权大臣热福里如京换约,并进书籍。十二年,穆宗亲政,各国 请觐见,法与焉。是年法人侵越南,入河内省城。光绪四年,始遣兵部左侍郎郭嵩 焘以英使兼法使。明年,代以太常寺少卿曾纪泽。

越南向隶籓属,自法据西贡,胁越人订约,许于红江通舟。曾纪泽与法外部言: "法、越私立之约,中国不能认。"不省。八年二月,法兵船由西贡驶至海防进口。 三月,陷河内省。朝议始遣提督黄桂兰等军出关。既而法公使宝海向北洋大臣李鸿 章要求中国退兵,及通商保胜,驱逐盗贼,画红江南北为界。朝廷下各督抚议。法 人见不允所求,遂欲增军撤使以相恫喝。

九年三月,战事起。法据南定,旋为刘永福所败。会越王薨,法以兵胁嗣王立 新约二十七条,尽攘其兵权、利权、政权,并申明越境全归保护,中国不得干预。 中国闻之,乃命唐炯、徐延旭出关,彭玉麟办粤防,张佩纶会办军务。会山西、北 宁连陷,官军退守太原,法乘势扰浙、闽,陷基隆、澎湖,至是始宣战。十年二月, 谅山大捷,法忽请和,帝命吴大澂、陈宝琛、张佩纶会办海防,以议和全权任李鸿 章。先是福禄诺所拟五条,仅允不索兵费,不入滇境,而要挟中国不再与闻越事。 议久不决。五月,法兵以巡防为名,忽攻谅山,败走。藉口中国不能如约退师,责 赔费,不允。法使巴德诺出京。六月,攻台北基隆,为刘铭传所败。秋七月,法水 师提督孤拔等率兵船入闽,泊马尾等处,迫交船厂,欲据为质。时张佩纶以会办海 防兼船政大臣,漫不设备,法遂开砲毁船厂。复分兵扰东京、台湾,陷基隆,窥谅 山。十一年春正月,犯镇南关,杨玉科战没。旋收复,大创之,并砲毙孤拔于南洋。 法人乃请和,原照天津原约,不索偿款。李鸿章与议新约十条:一,法自行弭乱, 华不派兵赴北圻;二,法与越自立约,或已定或续立,中、越往来,不碍中国威望 体面,亦不违此次约;三,六个月会勘界,北圻界处或稍改正,以期两益;四,法 保护人民欲过界入中国,边员给照,华人入越,请法给照;五,保胜以西、谅山以 北通商,华设关,法设领事,北圻亦可驻华领事;六,三个月内会定商款,法运越 货税照他处较减;七,法在北圻造铁路,中国若造铁路,雇法工;八,此约十年再 修;九,法即退基隆,二月内台湾、澎湖全退,中、法前约照旧等语。旋法派戈可 当代为驻华公使,欲改前约,出所拟二十四条。鸿章以与原约不符,不许。戈使又 欲办滇、粤矿务,及制造土货,运越南食盐,复拒之。又欲于云南省城及广西内地 设领事。时正遣邓承修、周德润与法勘界,鸿章谓宜俟边界勘明,方能指定通商码 头。戈使又要求税则减半,鸿章祗允五分减一。又另拟通商章程十八款,并将互交 逃犯、洋药进出口各条亦拟在内。法使复援咸丰八年约内第七款有"工作"二字, 仍要求增入在口制造,许之。

时云南界务,周德润会商岑毓英后,出关与法使狄隆晤商,拟先勘保胜上游一 二段,并同拟全局办法八条:一,中、法两国勘界大臣等说明所应勘之界,俱是现 在之界;一,勘现界后,或有改正之处,两国勘界大臣公同商酌,如彼此意见不合, 各请旨商办;一,续开勘云、越交界,中国大臣等意欲一律勘完,所以照会法国请 旨;一,各大臣等商议先由老街勘到龙膊河,及龙膊河邻近地方,复回老街,再勘 老街邻近地方;一,勘老街至龙膊河之界,中、法绘图各官从红江南岸归,一路同 走,中国绘图官归法国保护,自老街起至龙膊河止,两国勘界大臣等各走云、越边 界;一,红河自北河岸之老鏊至南岸之龙膊,以河中为界;一,云、越之界,遇有 以河为界,均以河中为界,如有全河现在归中国界者,仍归中国,现在归越南界者, 仍归越南;一,勘界时随处开节略图说,均由两国大臣等画押。以上节略,彼此画 押遵守。德润与狄隆各按地图校改,互有争执,而于大小赌呪河、猛援、猛赖两段, 争执尤力。会法勘路弁兵在者兰被越游勇所戕,法指为云南提督散勇,中国不承, 狄隆欲缓勘,但就图定界。粤东、粤西界务,邓承修与张之洞、李秉衡等会商,其 与法使浦理燮在关门文渊会议。承修执约内"北圻边界必要更正,以期两国有益" 之语,欲以谅山迤西自艽葑、高平省至保乐州,东自禄平、那阳、先妥州至海宁府 划归中界。浦使以据约不过于两边界址略为更改,不能及谅山及东西地。旋允请示 本国,卒不行。十二年复议界,会浦理燮病,仅由镇南起勘至平关而止,东西不过 三百馀里,馀未履勘。浦理燮旋回国,法改派狄隆由滇赴粤,与邓承修等议界。

先是鸿章欲先议界,后议商约,法使不从,乃复议商约。至是议成十九款:一, 保胜以上某处、谅山以北某处,中国设关通商,许法设立领事;二,中国可在河内、 海防二处设立领事,并可商酌在北圻他处设领事,惟须后日;三,两国领事驻扎及 商民通商,均须优待;四,中国人在越置地建屋,及官商往来公文、书信、电报, 法允保护递送;五,两国游历人过界,各发给护照;六、七,出口货照税则三分减 一,进口货照税则五分减一,估价之货为税则所未载者,进出口仍照值百抽五徵收, 至洋土各货赴内地买卖,应完子口税,不在减徵之列;八、九,载明洋、土各货在 边关已完税,复转运通商各海关者,均照海关税则另收正税,不以边关单作抵,其 在边关所领存票,亦只准在边关抵税,概不发还现银;十至十二,严防诈伪偷漏之 法;十三,定洋人自用杂物免税之法;十四,定洋、土各药不准贩运买卖;十五, 米穀等粮不准贩运出中国边关,进关准免税,违禁物各禁;十六,中国商民侨居越 南,所有命案、赋税、词讼等件,法国应优待;十七,中国人犯罪,照中律,法领 事宜拘送,不得庇匿;十八、十九,定条约续修期限及互换遵守各事。是为滇粤边 界通商约。

商约既定,邓承修即赴钦州之东兴与狄隆议勘东界。狄隆以中国所属江平、黄 竹、白龙尾为越境。邓承修以数地皆内地,有图可据,不许。辩论不洽。狄隆又约 履勘,承修欲照云南分途履勘办法,并请先撤江平法兵。越日,复议请旨立约三条: 一,大段相合;二,较图不合,作为未定,各请示本国;三,勒其去江平之兵及办 事官员。又令以后未定界内,不得再派兵及官员前往。狄隆不允,转要承修不得于 未定界内驻兵。时张之洞所派道员王之春、李兴锐亦与会议。议界将及一年,中国 屡请撤兵,法兵分屯江平、黄竹、石角、句冬、白龙尾等处如故。会总署允承修所 定三条,承修命王之春往议,狄隆执不允,而法人突以兵踞白龙尾,驱害汛兵。华 民筑营垒,承修诘令撤退,狄隆诿之。时桂界已校竣,钦界南自嘉隆河、北抵北仑 十万山分茅岭、西至峒中墟北,亦允归中国,而白龙、江平,狄隆谓须以商务抵换。 又以九头山未议,及之春与议,亦无效。狄隆又欲议海界,以津约所无,未奉旨议 海界,卻之。法又欲以白龙、江平抵换龙州通商。初恭思当来华也,即有求改商约 之请,总署以界务方殷,且商约既经画押,何能议改?拒之。至是复以为请,并以 商务苟可通融,界务亦可稍让。称已奉本国训,准令在京商办。总署以狄隆与邓承 修议界久不决,允与商办。恭思当始允中国广东边界除现在勘界大臣划定外,所有 白龙尾及江平、黄竹一带地方,并云南边界前归另议之南丹山以北、西至狗头寨、 东至清水河一带地方,均归中国管辖。又议减税,总署以俄国通商章程办有成案, 滇、桂边界皆为陆路,不得不酌议减税,以归平允。于是议进口税减十分之三,出 口税减十分之四,滇土药每百斤定税釐各二十两,必完釐者,方准法商完税接买, 并不准法、越商人往入内地贩运,高平、谅山往来之船只免徵税,仍纳船钱,惟运 贩食盐、接办铁路及越南与滇、粤通商进出口税则,均请减半,运中国土货往中国 各海口,税则减三分之一各节,均拒绝删节。计订商务续约十条,界务续约四条。 又照会缓设领事,及法在龙、蒙等处之领事等官,不得设立租界二端。是为与法勘 界通商续约。

十四年,法领事藉口华船常到海防,向廉州请示谕船户须向领事领照,无照即 将船扣留。张之洞以条约向章所无,海防各国船只均可往,何独华船不许?嗣闻法 领事张贴告白,收取船规,每船输银自数元至数十元不等,云系法使所定。之洞致 总署请其停止收规。是年,法人请接中国两粤电线,许之。又芒街法兵越界焚劫那 沙,之洞致总署,请向法使责赔偿。十五年,法船驶进琼州所属崖州东百里之榆林 港测探水道,上岸钉椿插标,阻之。法领事又在北海徵收渔船照费,政府以有侵中 国主权,不许。十月,定界委员李受彤与法官勘东兴一带河界,定议此后河中淤有 沙洲,近华者归华,近越者归越,河道即有更改,无论河在何境,两国均许行船。 是年,法使以华兵驻越南之板邦为言。又称那沙墟不在中国界内,实在北圻横模社 对面先安河北岸,与板邦相近。又称去冬官兵迎收被剿败匪,系指离芒街八里之宁 阳大庙对面大河北岸而言。并命查复。嗣李受彤复电,谓:"州西分界,自八庄历 板兴、板山、冷峒止,前有沟离越南峒中三里,即以此沟为界,冷峒系丑艮寅向, 峒中系未坤申向,那沙在西北,戌乾亥向,峒中墟居中,两旁有沟,水向西合流入 先安河。以方向论,沟西南概为越地,沟西北概为华地。以社论,那沙与板峒为建 延社地,与峒中为横模社地无涉。以交界论,那沙北历那怀,约二十五里即北岩, 系广西上思州地。以钦差所定界图论,那怀属我,那沙即附连那怀,相离仅三里, 前并无墟。去年正月,峒中墟华民始由峒中迁此。去年十一月以前,法未逾沟到此, 十二月始有焚杀那沙墟事,掳去妇女,随即给银放回。其法官自向妇女言系逾界误 拏。再查界图,西北有板邦隘,系广西地。又土人言横模西南离六十里有板邦,属 越地。峒中之东并无板邦,只有板奔,离峒中约九里,系内地。去年秋,萃军防营 驻此,因疫退驻板兴,今板奔并无防勇。又查宁阳离芒街十馀里,在东兴西南,中 隔河,必船乃渡,即有勇亦难迎庇,且并无勇。"等语。又冯子材电亦云然。张之 洞以两说歧异,由于华民以沟水为界,法以先安河北岸为界。沟即河也,原图均未 指明。那沙系去年正月新立之墟,距界甚近,故致彼此争执。既悉板邦隘另是一地, 实属广西。

十六年九月,归逃人魏名高等十八人。十七年八月,法使林椿改拟新咖雷多尼 招工合同第十四条。缘第十四条中国原拟派员作"理事官",林使不允,改作为 "华工统领",所得权利仅止赴诉公堂及请状师理论。李鸿章以所改仍与工头无异, 焉得有权保护?不许。时湖南民攻诋洋教,法领事欲赴长沙开马头、设教堂,阻之。 十九年四月,请东兴、芒街接修电线。粤督以前办界案,尚有数十里至今未定,遽 与接线,界未划定之处归何人保护?必致多生轇轕。仍促先速定界。二十年,法使 日海递国书。又议寓越华人减身税事,并论暹罗边界。李鸿章据英与法议暹罗交界 有瓯脱地,应归中国,日海不允。三月,与法会勘钦、越界。初,法派巴拉第、法 兰亭均以约内载明属我之板兴、岭怀等处争为己有,政府不允。至是法改派柯麻暨 其总办籞釐籥接办。粤督李瀚章派李受彤与会勘,始知巴拉第、法兰亭所争险要, 与越南皆隔深沟峻岭,而沟尤多。因与约定,按界线有水处以水为界,有山处以山 为界,计长四百里。陆界仅五十里,皆峻岭,馀悉沟界,惟披劳纵横约三里,各分 一半。馀如原勘图约所载,分茅岭、板兴、板典、岭怀等处,及峒中十里,均归中 国。时滇、越亦议界。滇督王文韶不允争已定界,祗就黄树皮、箐门及猛冈各处向 驻有华兵处,缓撤兵以待法防之至。界约遂定。二十一年,中、日约成,法求换商 约、界约,遂许开龙州、蒙自等埠,并与越界线内猛乌、乌得二地。初,中国认此 二地为宁洱县属车里土司之地,法使谓旧属越,遂归法有。

二十三年,法要求琼州不割让租借于他国,许之。二十四年,法乘广东雷州人 杀其士民二人,以兵舰据广州湾,来商租借,言为停船屯煤之所,无损中国主权, 而所租借跨高、雷二府之间,由海岸以入内地,所得东海、匈洲各岛,及赤坎、 志满、新墟等处,均归入租界。又得吴川之半岛及通明港。是年,又以兵强占上海、 宁波四明公所义地,宁人罢巿,几激变。久之始定。时广西永安有杀毙法教民之事, 方议办犯、劾官、赔偿、建堂四条,適值北海铁路造至南宁,援龙州铁路案,中、 法合办,法使遂要求将铁路归并教案。议久始允就案议结,不及他事。又施南、宜 昌、长沙均因教堂、教民启衅未结。二十六年春,拳匪乱,法人调兵与德、英、俄、 美、日本联军入京,复督兵西进至广昌,屡阻之。二十七年,展汉口租界。是年法 遣鲍渥为驻华公使。二十八年,外务部与法隆兴公司总办弥乐石订云南矿务章程。 先是弥乐石到滇,与矿务大臣唐炯议欲设中西矿务公司,唐炯入告,奉旨交云贵总 督魏光焘等与弥乐石议,历七阅月始竣。乃入奏,略谓:一,初议限制中国公司延 聘矿师,贷用洋款,后亦不入别国洋股,专用英、法矿师,定议;一,运矿自修铁 路,接通滇越幹路,订明俟幹路成时再议,并禁售票搭载客货,预存限制;一,公 司收买山地,按民间租价,公平租赁,地由滇官指交,价由公司照给,逾限三年不 办,原地归还业主;一,完纳矿税,议定按出井出炉矿质,每百抽五,抵纳税课, 并派员分矿监收。適弥乐石由滇入京,向外务部催订合同,外务部告以矿地未定, 未便先议章程,并不准揽办全省。弥乐石允指澂江、临安、开化、云南、楚雄等府 及元江州、永北凡七处,载入章程第一款内,将原议"嗣后别国公司概不准来滇 办矿",改为"嗣后别国公司概不准在公司所指之地勘采",以清界限。弥乐石以 原议包办全省矿利,故原岁给京铜一百五十万斤,并津贴员弁兵勇护厂银二万两。 今既改为七处,应请减议定缴京铜一百万斤。护厂费由公司给发,不拘定数。招募 土勇,改为禀请地方官招募,遴选武官一员管带。遂定议。惟第一款内载有"公司 寻出之金、银、煤、铁、五金、白铜、锡及火油、宝石、硃沙矿,允给公司承办" 等语,滇督魏光焘以矿类白金、白铜、锡三项为原章所无,因咨外务部,请照滇中 前定原章,照会英、法公使,转令弥乐石仍将三项删除。

二十九年,总理外务部庆亲王奕劻与法使吕班订滇越铁路条约三十四条:一, 铁路自河口抵蒙自,或由蒙自附近至云南省城,日后拟改,须彼此商准;二至四, 勘路绘图及交地购地各事;五,各项厂栈同时开工;六,铁轨宽一迈当;七,铁路 经过地方,不得损坏城垣公署;八、九,购料及挖取沙石、采伐林木各事;十,运 路及暂时兴工各地,用竣后即交还;十一,幹路造成,商接支路;十二,各执事凡 须专门学者,可用外国人;十三、四,工匠之招募管理及赏恤伤亡、惩办犯罪各办 法;十五,巡丁可募土民,不得请派西兵;十六,洋员请给护照事;十八,租赁房 屋事;十九,不得损及民人产业,有则赔偿;二十,火药炸药之运制及防险;二十 一、二,运货纳税、免税各例;二十三,收费、减费、免费各例;二十四,铁路不 准载运交盐及西国兵械,如中国有战事,悉听调度;二十八,设专门学堂;二十九, 设电线、电话;三十一,滇省派员襄助公司;三十二,定公司补偿中国查看费,各 员来往照料费;三十四,此路十八年期满,中国可与法国商议收回。是年,法人因 吉林教案索赔偿。三十年秋七月,法使馆交还钦天监观象台仪器二十八件。三十一 年春,法商欲自上海至绍兴行轮,阻之。是年与各国定值百抽五税则,法有违言, 久之始允。三十二年春正月二十九日,南昌县知县江召棠被杀于天主堂。先是召棠 办教案颇持正。法教士王安之因上年荏港教案,有二教民邓贵和、葛洪泰在南昌县 监禁,强请释放,召棠向索纵囚,其一匿法教堂中,王安之不交,函约召棠会饮, 被杀。民情大愤,集众毁法教堂,伤毙王安之及教习等数名,并波及英教堂,久之 始定。法人欲坐召棠自刎,及派兵船来赣责偿。命鄂督张之洞查办,屡执仵伤单及 医凭单与争,终徇其请,赔以法银二十馀万。三十三年,法遣领事入滇商办事。六 月,蒙自法邮局设代收递人役,诘之。九月,索还法人所占塘沽码头。宣统三年, 与四国银行定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原借五百五十万金镑,五釐行息,专为筑造 粤汉、川汉两路,法与英、德、美均与焉。


分类:正史 书名:清史稿 作者:柯劭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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