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写的是庄公和共叔段争夺王位,最后庄公将共叔段的叛乱平定的事。体现出庄公的雄才大略。但是本文之中也体现出庄公的几处糊涂,亦可说成是错误,只不过因为庄公最后成功了,这些错误便成了庄公的“先见”“明智”。

祭仲认为“今京不度,非制也”,“姜氏何厌之有”。应该早早出去姜氏和共叔段,这样的决策和谋略不得不说是对的。然而庄公却认为“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一种是很迷信的想法,是不可取的。之后,共叔段招兵买马,蚕食庄公的领地,而庄公却仍不为所动,大有建文帝之样,直至共叔段来犯,他才急急出兵。不得不说共叔段出兵过早,民心不定,这才导致失败。文中只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对其中出兵征讨的战事一笔带过。我们却不难想象其中之艰辛。庄公不听贤臣之言,延误战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最后却因平定战乱,使得这些全都成为了他的料敌先机。

当然,庄公开辟了小霸王的局面,不可否认为一个有为之主。其中,他对他母亲的孝顺,最为让我感动。虽然母亲对他刀兵相向,他却不计前嫌,孝心不改。

应该说庄公在位期间有功有过,品行为人有贬有赏。也算是一代明君。

这是一篇条理清晰的议论文,讲的是鲁隐公去如棠赏鱼,臧僖伯通过一段议论讲明君主应该干的事,不该干的事。

读完本文,我甚是疑惑,鲁隐公在怎么说也是一国之君,作为一国之君,想要出去游玩一下,赏鱼嬉戏,有何不可?不必说一国之君,就是现在,许多人出去游玩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对于臧僖伯所说“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这句话不甚赞同,虽然一国之君每天正事繁忙、要处理很多国家大事,但是个人的自由和休息的时间总该是有的,何以至于如此呢?

在我看来,为君之道和学习是一样的,要努力和认真,不能心有杂念,每日要兢兢业业,认真完成所要完成的任务。但是,辛勤忙碌之余,也需抽出时日用于放松和休息,这样才能更好地学习亦或是管理国家。所谓“不轨不物”,不一定是“乱政”,所谓“休息”,也不一定是“荒废学习”,凡事以度为准。

虽然本文的观点,我不甚赞同,但本文的议论之严谨,令我不禁深深敬佩。丝丝入扣,层层深入,旁征博引。全篇总的围绕一个“礼”字,讲述国君行为应符合礼法,为天下表率。从赏鱼的一件小事,引出国君的行为规范,实在是令我赞叹。这大概就是《左传》的魅力吧。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 东宫即代指太子,首句写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的妹妹,这话曲里拐弯,意思就是说这个庄姜,与齐国太子是同母的妹妹,能立为太子的一定是嫡长子,所以这位庄姜出身也是非常高贵的(这里强调庄姜的高贵,也是为后来的“嬖人之子”埋下伏笔)。不但出身高贵,庄姜还长得美,卫人为她作了一首《硕人》,什么“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都出自此歌,这可是从古至今歌颂美人的千古绝唱啊。可惜又美丽又高贵的庄姜,却没能生孩子。

顺便说一句,卫国跟郑国就是当时的流行音乐之都,所以管靡靡之音就叫“郑卫之声”。看看《硕人》,描摹直白情感显露,倒确比《诗》中大多数篇章都前卫。

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卫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对姐妹花厉妫、戴妫,“妫”是姓,“厉”和“戴”都是谥号。厉妫生了个孩子孝伯,母子均早死;戴妫生了儿子后也早死,庄姜便把这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来抚养,这便是后来的卫桓公。 这段话虽然非常简单,却涉及了古代家庭婚姻中很重要的两个制度:陪嫁制度与立嫡立长制。古代贵族婚姻,一般会将妻子的姐妹数人及侍女仆从数十甚至上百人一起陪嫁,所以“带着你的嫁妆还有你的妹妹”确是华夏遗风。继承制度则是嫡长子继承制,并且,嫡子优先,下人侍婢生的儿子,即使是长子,也是做不得数的。桓公前面有个哥哥,但早夭;他又被出身高贵的夫人庄姜当成自己的儿子抚养,所以他就是嫡长子,未来国君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贱而有宠者谓之嬖,州吁就是宠妾的儿子,这也是要跟嫡长子桓公做对比。州吁很受庄公的宠爱,好舞刀弄枪,庄公也不管管他,庄姜则非常讨厌这个庶子。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於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石碏(音“却”)便去劝谏庄公,劝谏的话我也懒得翻译了,反正就是长幼有序尊卑有别、慈父多败儿一类的真理。真理永远是乏味的,从古到今都一样,所以庄公也懒得听。而且这番话不但对庄公没有效果,并且石碏自己的儿子石厚也跟州吁过往甚密,石碏多次禁止他们的来往也无效。后来桓公即位,石碏便告老辞了官。

 

《古文观止》不是史书,它选文主要着眼于文章而非历史意义。《石碏谏宠州吁》入选,多半就是为了石碏那段“六顺”、“六逆”、“四邪”的发言,很好地宣扬了纲理伦常,之后的事情,古代读书人都知道,现代一般的读书人却未必知道,我就补充几句吧。 桓公即位后不久,州吁果然反了,第一次没成功,外逃。外逃之后结交了谁哩?哈哈,就是那个同为宠弟同事谋反的共叔段,真是人以群分啊。。。又过了些年头,州吁找了个机会刺杀了桓公,自己占了卫国国君的位子。即位后,不知是想转移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打算替难兄难弟共叔段报仇,第一件事就是纠结了几个国家去联合攻打郑国,当然无功而返。为了坐稳国君的位子,州吁就派一直跟在他身边的石厚去请教退休在家的石碏。

要说石碏出的这个主意,真够损的啊。。。要说会上这个主意当的州吁和石厚,真够蠢的啊。。。 是啥主意哩?石碏建议他们去觐见周天子,有周天子的承认,那国君位子当然能坐稳。但是,石碏补充道,你们就这样去肯定不行,最好找个国君帮你们说合说合。就请陈国国君吧,他跟天子关系好,跟我私交也不错,你们拿着我的信去见他。

 这陈国是什么国呀?厉妫戴妫就来自陈国,戴妫生桓公,这陈国可是被州吁杀害的卫桓公的姥姥家啊。。。石碏再给陈国国君写了封密信,让见信就把州吁、石厚抓起来,最损的是,这信还是让州吁、石厚自己带去陈国的。 州吁、石厚被抓住后关押在陈国,卫国群臣商议,州吁弑君,要杀;石厚呢?石厚是石碏的亲儿子,大家不好说话,石碏便自己拍板,大逆不道,照杀!没人愿意做这个丑人,于是卫国派了两个人:一个是群臣派出的,去杀公子州吁;一个是石碏自己的家臣,去杀石厚。《左传》作者写完这段,称赞石碏大义灭亲,“大义灭亲”这个成语便打这儿来。 这真是个很令人齿冷的故事啊。弟弟杀了哥哥,父亲杀了儿子,一个为了权势,一个为了大义。说起来似乎完全不同,细想也想不出什么区别。

原文

1,公2将如34观鱼5者。臧僖伯6谏曰:“凡物不足以讲7大事8,其材9不足以备器用10,则君不举11焉。君将纳12民于轨物13者也。故讲事以度[duó]14轨量15,谓之‘轨’;取材以章16物采17,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18[qì]行,所以败也。故春蒐19[sōu]、夏苗20、秋狝21[xiǎn]、冬狩22[shòu],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23,入而振旅24,归而饮至25,以数军实26。昭文章27,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28于俎29[zǔ],皮革、齿牙、角骨、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30,古之制也。若夫山林31川泽32之实,器用之资33,皂[zào]隶34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35焉。”遂往,陈36鱼而观之。僖伯称37疾不从。
38曰:“公矢39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2] 
 

词句注释

1、春:指鲁隐公五年(前718)春季。
2、公:指鲁隐公。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712年在位。按《春秋》和《左传》的编著体例,凡是鲁国国君都称公,后边《曹刿论战》等篇均如是。鲁国是姬姓国,其开国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东西南部。如:往。
3、如:往。 :进谏。
4、棠:也写作唐,鲁国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
5、鱼:通“渔”,动词,捕鱼。
6、臧僖伯:鲁孝公之子、鲁惠公之兄、鲁隐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驱”“弓区”)(kōu),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县),伯为排行,僖是谥号。 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臧哀伯或臧孙达),达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孙。
7、讲:讲习,训练。
8、大事:指祭祀和军事活动等。
9、材:指皮革齿牙,骨角毛羽。
10、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与军事物资。
11、举:指行动。
12、纳:纳入。
13、轨:法度和准则。
14、度(duó):衡量。
15、量:程度。
16、章:通“彰”,彰明,发扬。
17、采:物之有华饰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间曰采。
18、亟(qì):多次,屡次。
19、春蒐(sōu):指春天打猎。蒐,搜寻,谓搜寻不产卵、未怀孕的禽兽。
20、夏苗:指夏天打猎,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
21、秋狝(xiǎn):指秋天打猎。狝,杀,谓顺秋天肃杀之气,进行捕猎活动。
22、冬狩(shòu):指冬天打猎。狩,围守,谓冬天各种禽兽都已长成,可以不加选择地加以围猎。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云云,说明我们的先民在狩猎活动中已有生态平衡意识,也同时说明大凡有组织的狩猎活动,都带有军事演习的性质,并不单单是为狩猎而狩猎。
23、治兵:指练兵、比武等军事演习活动。
24、振旅:整顿部队。
25、饮至:古代的一种礼仪活动。凡盟会、外交和重大军事行动结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庙,并举行宴会予以庆贺。
26、军实:指军用车辆、器物和战斗中的俘获等。
27、昭:表明。文章:服饰、旌旗等的颜色花纹。
28、登:装入,陈列。
29、俎(zǔ):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礼器。
30、射:激矢及物曰射。
31、山林:材木樵薪之类。
32、川泽:菱芡鱼龟之类。
33、资:材资也。
34、皂(zào)隶:本指奴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
35、略地:到外地巡视。
36、陈:陈设,张设也。
37、称疾:推说有病。(注意:古代分言“疾”和“病”,轻者为“疾”,重者为“病”。)
38、书:指《春秋》。
39、矢:通“施”,实施,陈设。这一句的意思是:隐公在棠陈列渔具。
 

白话译文

春天,隐公准备到棠地观看渔民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讲习祭祀、军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那么,国君就不要亲自去接触它。国君是把民众引向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人。所以,讲习大事以法度为准则进行衡量,叫做‘轨’,选取材料制作器物以显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轨、物,叫做乱政。屡屡乱政,这就是所以败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这个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国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并要到宗庙进行祭告,宴饮庆贺,清点军用器物和猎获物。(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要(使车马、服饰、旌旗等)文彩鲜艳,贵贱分明,等级井然,少长有序: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啊!鸟兽的肉不能拿来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这样的鸟兽,君主就不会去射它,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仆役们去忙活,有关官吏按职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应涉足的事。隐公说准备到那里去巡视。于是就去了(棠地),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他在那里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春秋》上说:“隐公在棠地陈设渔具。”(这是说他棠地观鱼这一行为)不合礼法啊,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3] 
 

创作背景

《左传》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旧时相传是春秋末年左丘明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史书。它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迄于鲁悼公十四年(前453年),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4] 
 

作品鉴赏

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考察和认识任何一种历史现象,都必须把该历史现象放回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谏阻隐公到棠地观鱼,是因为隐公这一活动,不符合那个时代一个国君应该遵循并身体力行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况且,隐公远离国都,到棠地观鱼,并非为了体察民情,更不是与民同乐,而仅仅是他本人的一种游乐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敢对臧僖伯的谏言说一个“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坚持到那里寻乐去。
  这篇谏辞的最大特点,是紧紧围绕着一个“礼”字展开劝谏,从观点到为阐明观点所举述的诸多理由及作为论据的事物和行为,都没有稍稍离开这个“礼”字。也就是说,没有稍稍离开制约当时国君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另一个也很明显的特点是,劝谏的缘起虽然是“公将如棠观鱼”,劝谏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隐公“如棠观鱼”,但谏辞中对此事却不着一语。这不单单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达法反映出进谏者进谏的着眼点,并不在于隐公“如棠观鱼”这一具体行为,而是当时的整个礼制。如果隐公听了臧僖伯这番谏辞明白了“礼”对他的制约性,“如棠观鱼”这种“非礼”的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2] 
 

作者简介

左丘明 (前556年-前451年),姓丘,名明。汉族,春秋末期鲁国都君庄(今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东衡鱼村)人。相传为春秋末期曾任鲁国史官,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军事家。晚年双目失明,相传著有中国重要的史书巨著《左氏春秋》(又称《左传》)和《国语》,两书记录了不少西周、春秋的重要史事,保存了具有很高价值的原始资料。由于史料翔实,文笔生动,引起了古今中外学者的爱好和研讨。被誉为“文宗史圣”“经臣史祖”。孔子、司马迁均尊左丘明为“君子”。历代帝王多有敕封:唐封经师;宋封瑕丘伯和中都伯;明封先儒和先贤。[5] 
参考资料

1.    《臧僖伯谏观鱼》古文赏析  .习古堂国学网[引用日期2014-12-12]

2.    臧僖伯谏观鱼  .古诗文网[引用日期2013-01-30]

3.    臧僖伯谏观鱼  .中小学教育网 [引用日期2014-12-12]

4.    《春秋·左传》简介  .古诗文网[引用日期2013-01-30]

5.    臧僖伯谏观鱼  .古诗词鉴赏[引用日期2014-12-12]

原文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1),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2)。又娶于陈(3),曰厉妫(4)。生孝伯,蚤(5)死。其娣(6)戴妫生桓公(7),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8)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9)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10),弗纳于邪。骄奢淫佚 (11),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12)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13)者,鲜(14)矣。且夫贱妨贵,少陵(15)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16)顺效逆,所以速(17)祸也。君人者,将祸是(18)务去,而速之,无乃(19)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20),乃老(21)[1] 
 
 

词句注释

(1)卫: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一带。齐:国名,姜姓,在今山东北部、中部地区。东宫:太子的居所。
(2)硕人:典出《诗经 · 卫风》中的一篇,乃歌颂庄姜美丽的诗篇。庄姜:卫庄公的夫人,“庄”是她丈夫的谥号,“姜”则是她娘家的姓,故称庄姜。
(3)陈:国名,妫姓在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部。
(4)厉妫(guī):“厉”和下文“戴妫”的“戴”均为谥号,“妫”是娘家的姓。
(5)蚤:通”早“。
(6)娣:妹。古时诸侯娶妻,妹可随姊同嫁。
(7)桓公:名完,在位十六年,后为州吁所杀。
(8)嬖(bì)人:出身低贱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卫庄公的宠妾。
(9)石碏(què):卫国大夫。
(10)义方:为人行事的规范。
(11)佚(yì):这里指逸乐。
(12)阶:阶梯,这里用作动词,指一步步引向。
(13)眕(zhěn):自安自重,忍耐而不轻举妄动。
(14)鲜(xiǎn):少见。
(15)陵:欺侮。
(16)去:抛弃。
(17)速:招致。
(18)是:通“事”
(19)无乃:恐怕。
(20)立:继承。
(21)老:告老致仕。[1] 
 

白话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叫庄姜,容貌很漂亮,却没有儿子。卫国人做了一首名为《硕人》的诗就是描写她的美貌的。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个妻子,叫厉妫,生了儿子孝伯,早死。跟她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庄公爱妾生的儿子,卫庄公十分宠爱他,又喜欢军事,但庄公不禁止,庄姜很厌恶他。
石碏规劝庄公道:“我听说一个人爱自己的儿子,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这样才能使他不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淫荡、逸乐,就是走向邪路的开端。这四个方面的产生,都是宠爱和赏赐太过的缘故。如果要立州吁做太子,就应该定下来;要是还没有,这样就会引导他造成祸害。受宠爱而不骄傲,骄傲了而能受压制,受了压制而不怨恨,有怨恨而不为非作歹的人,是很少有的呀。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少的欺负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的挑拨旧的,地位低的压着地位高的,淫乱的破坏有礼义的,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逆理的事。君主行事公正适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儿子孝顺父亲,哥哥爱护弟弟,弟弟敬重哥哥,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顺礼的事。不做顺应礼义的事去做违背礼的事,就会招致祸害。做君主的应尽力除掉祸害,现在却反而招致祸害的到来,这恐怕是不可以的吧!”庄公不听。
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他,但是州吁不允,从而放弃。到了桓公即位,石碏于是告老还乡。[1] 
 

作品鉴赏

文章记述了前720年(隐公三年),石碏劝谏卫庄公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事。州吁是卫庄公的一个宠妾所生,卫庄公爱屋及乌,对他也格外宠爱,即使对他喜好军事这种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卫国大夫石碏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向卫庄公进谏,劝庄公爱子应该用道义,不要让他走上邪路。但庄公听不进去,结果前719年即第二年,就发生了州吁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亏石碏用计,大义灭亲,借陈国国君之手把弑君乱国的州吁和自己的儿子——助纣为虐的石厚抓住,并派人把他们杀死。
如何爱子,对一个国君来说,决不单单是他个人的问题,这将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正因为这样,所以石碏才进谏卫庄公。但石碏进谏,并没有像许多进谏者那样,举述以往有关的历史经验教训;而是开门见山,一上来就切入谏旨,提出“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观点。接着,便有的放矢地指出“骄、奢、淫、佚”是使“爱子”走上邪路的来由;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则是为人君者过分溺爱所致。然后,话题轻轻一转,就落到州吁身上。须知,州吁作为庶子而“好兵”,这往往是作乱的前兆。所以石碏一针见血却又语重心长地指出:“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之后,又连用四个顶针(也叫“顶真”或“联珠”)句,断定州吁决不会心甘情愿地屈居人下。再接下来,又根据传统的伦理关系和社会规范,总括出“六逆”和“六顺”,提醒庄公:“去顺效逆”只能加速祸患的发生,作为人君必须防患未然,全力消除祸患的根由。这样,就把“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这一爱子观的现实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突出出来。然而,被糊涂蒙了心的卫庄公却根本听不进去。
石碏的谏言有三层意思,环环相扣,入情入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宠”导致灭亡的必然性。其一,“骄、奢、淫、佚,所自邪也”, “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说明骄奢淫逸来源于娇纵溺爱;其二、受宠爱就会变得骄横,骄横就不会安于自己地位低下,地位低下就会有怨恨之心,心生怨恨就不会安分守已;其三,从此以后,地位低贱的就会欺压地位尊贵的,年纪小的就会想办法凌年纪大的,关系疏远的就会找机会离间关系亲近的,新的离间旧的,小的欺凌大的,淫乱的就会破坏有道德的。如此这般,祸事就注定要来了!
劝主谏君,须在紧紧把握谏旨韵前提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理,则须说透,说到位。做到了这点,被劝谏者却听不进去,那只能证明被劝者太顽固不化,《石碏谏宠州吁》正具有这样的特点。可以肯定地说,“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爱子方法,历来被认为有借鉴意义和实践意义。[1]  [2] 
 
参考资料

1.    清 吴调侯 .古文观止.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 :4-5

2.    傅德岷 赖云琪主编.古文观止鉴赏辞典.武汉:长江出版社,2008年6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