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44岁嫌老,65岁嫌小”,这是要把底层劳动者往绝路上逼吗?​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获取到《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管理办法”规定:

  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特殊紧缺岗位的聘用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

  据红星新闻报道,该医院已经以上述文件为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其中一些人称,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只拿到了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之前某些互联网大厂“优化”35岁以上员工的事曾经引发过热议,其实私营企业“优化大龄员工”这事儿并不新鲜,没想到这一次这样干的竟然是一家公立医院,规避劳动法的套路也是如出一辙:

  2017年,该医院就有了“到龄不续聘”的规定,开始零星辞退“到龄”的编外人员,去年开始涉及医技人员,去年以来被辞退的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且均为女性。她们一开始与医院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2011年前后开始一年一签。

  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下半年开始,某大厂就开始了骚操作:安排工作年限满8年的老员工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工号也要变动。

  此举被视作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相关条款,将之前的工龄抹去,达不到10年,自然就不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然而,这样“掩耳盗铃”的做法,也只有当地方劳动监察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劳动合同法被当作“废纸”的时候才是“有用”的。

  旬阳市人民医院2011年开始对所谓“编外人员”搞“一年一签”,显然是学到了私营企业的精髓,只是院方还顶着“人民”的名义,不害臊吗?!不知道还有多少国有企事业单位现在也是这么干的?

  前不久看到某些地方已经开始砸教师的“铁饭碗”、对教师群体搞“末位淘汰”制。培养一名合格的教师,本来就是学校教务和教育系统领导的责任与义务,而“末位淘汰”制是最偷懒、最“社达”的搞法;就怕“末位淘汰”制最后又变成了有人事权的领导以权谋私的工具,亦或是辞退大龄教师的借口。

  例如开头提到的旬阳市人民医院,并不是医技人员真的“满员”了。它们一边淘汰了12名44岁以上的老员工,一边又新招聘了20名新员工,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与新员工相比,老员工一般要是累积工龄工资的,这对雇佣方来说可以节省一笔开支;而更绝的是,旬阳市人民医院新招聘的员工采取的是“派遣制”,聘用人员经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这样就彻底撇清了院方的法定责任与义务。

  大量使用“派遣工”,现在成了一些国资企业的通行做法,而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可以使用派遣工的相关条款,这是在带头钻劳动合同法的空子!如果国有企事业单位都这么干了,又有什么理由去指责私营企业呢?

  而天眼查上的信息显示,与旬阳市人民医院合作招聘的第三方公司是安康市至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据招投标显示,该公司的一共中标的项目中,采购人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分行、中国储蓄银行分行、烟草公司、民政局等……

  8月31日傍晚,陕西旬阳市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情况通报》,称当地人社局已介入调查,希望能给劳动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吧,毕竟这样的恶例一开,对相当一部分底层劳动者将是非常不利的。

  “延迟退休”已经是箭在弦上,“44岁嫌老,65岁嫌小”,“延迟退休”就会赤裸裸地变成了“延迟发放退休金”!四五十岁的年纪被辞退,上有老下有小,到哪里去找工作?毕竟连外卖骑手都限制年龄了。

  这是要把底层劳动者往绝路上逼吗?

       (文/子午,来源:子夜呐喊公众号)

Add comment


Security code
Refre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