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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节烈观①
世风人心这件事,不但鼓吹坏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只是旁观,只是赏玩,只是叹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来,居然也有几个不肯徒托空言的人,叹息一番之后,还要想法子来挽救。第一个是康有为,指手画脚的说"虚君共和"才好,②陈独秀便斥他不兴③;其次是一班灵学派的人,不知何以起了极古奥的思想,要请"孟圣矣乎"的鬼来画策;陈百年钱玄同刘半农又道他胡说。④这几篇驳论,都是《新青年》⑤里最可寒心的文章。时候已是二十世纪了;人类眼前,早已闪出曙光。假如《新青年》里,有一篇和别人辩地球方圆的文字,读者见了,怕一定要发怔。然而现今所辩,正和说地体不方相差无几。将时代和事实,对照起来,怎能不教人寒心而且害怕?
近来虚君共和是不提了,灵学似乎还在那里捣鬼,此时却又有一群人,不能满足;仍然摇头说道,"人心日下"了。于是又想出一种挽救的方法;他们叫作"表彰节烈"⑥!
这类妙法,自从君政复古时代⑦以来,上上下下,已经提倡多年;此刻不过是竖起旗帜的时候。文章议论里,也照例时常出现,都嚷道"表彰节烈"!要不说这件事,也不能将自己提拔,出于"人心日下"之中。
节烈这两个字,从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过"节士","烈士"的名称。然而现在的"表彰节烈",却是专指女子,并无男子在内。据时下道德家的意见,来定界说,大约节是丈夫死了,决不再嫁,也不私奔,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穷,他便节得愈好。烈可是有两种:一种是无论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着自尽;一种是有强暴来污辱他的时候,设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杀,都无不可。这也是死得愈惨愈苦,他便烈得愈好,倘若不及抵御,竟受了污辱,然后自戕,便免不了议论。万一幸而遇着宽厚的道德家,有时也可以略迹原情,许他一个烈字。可是文人学士,已经不甚愿意替他作传;就令勉强动笔,临了也不免加上几个"惜夫惜夫"了。
总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将这类人物,称赞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
康有为借重皇帝的虚名,灵学家全靠着鬼话。这表彰节烈,却是全权都在人民,大有渐进自力之意了。然而我仍有几个疑问,须得提出。还要据我的意见,给他解答。我又认定这节烈救世说,是多数国民的意思;主张的人,只是喉舌。虽然是他发声,却和四支五官神经内脏,都有关系。所以我这疑问和解答,便是提出于这群多数国民之前。
首先的疑问是:不节烈(中国称不守节作"失节",不烈却并无成语,所以只能合称他"不节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国家?照现在的情形,"国将不国",自不消说:丧尽良心的事故,层出不穷;刀兵盗贼水旱饥荒,又接连而起。但此等现象,只是不讲新道德新学问的缘故,行为思想,全钞旧帐;所以种种黑暗,竟和古代的乱世仿佛,况且政界军界学界商界等等里面,全是男人,并无不节烈的女子夹杂在内。也未必是有权力的男子,因为受了他们蛊惑,这才丧了良心,放手作恶。至于水旱饥荒,便是专拜龙神,迎大王,滥伐森林,不修水利的祸祟,没有新知识的结果;更与女子无关。只有刀兵盗贼,往往造出许多不节烈的妇女。但也是兵盗在先,不节烈在后,并非因为他们不节烈了,才将刀兵盗贼招来。
其次的疑问是:何以救世的责任,全在女子?照着旧派说起来,女子是"阴类",是主内的,是男子的附属品。然则治世救国,正须责成阳类,全仗外子,偏劳主体。决不能将一个绝大题目,都阁在阴类肩上。倘依新说,则男女平等,义务略同。纵令该担责任,也只得分担。其余的一半男子,都该各尽义务。不特须除去强暴,还应发挥他自己的美德。不能专靠惩劝女子,便算尽了天职。
其次的疑问是:表彰之后,有何效果?据节烈为本,将所有活着的女子,分类起来,大约不外三种:一种是已经守节,应该表彰的人(烈者非死不可,所以除出);一种是不节烈的人;一种是尚未出嫁,或丈夫还在,又未遇见强暴,节烈与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种已经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说了。第二种已经不好,中国从来不许忏悔,女子做事一错,补过无及,只好任其羞杀,也不值得说了。最要紧的,只在第三种,现在一经感化,他们便都打定主意道:"倘若将来丈夫死了,决不再嫁;遇着强暴,赶紧自裁!"试问如此立意,与中国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关系?这个缘故,已在上文说明。更有附带的疑问是:节烈的人,既经表彰,自是品格最高。但圣贤虽人人可学,此事却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种的人,虽然立志极高,万一丈夫长寿,天下太平,他便只好饮恨吞声,做一世次等的人物。
以上是单依旧日的常识,略加研究,便已发见了许多矛盾。若略带二十世纪气息,便又有两层:
一问节烈是否道德?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所谓节烈,不特除开男子,绝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体都遇着这名誉的机会。所以决不能认为道德,当作法式。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贞操论》⑧里,已经说过理由。不过贞是丈夫还在,节是男子已死的区别,道理却可类推。只有烈的一件事,尤为奇怪,还须略加研究。
照上文的节烈分类法看来,烈的第一种,其实也只是守节,不过生死不同。因为道德家分类,根据全在死活,所以归入烈类。性质全异的,便是第二种。这类人不过一个弱者(现在的情形,女子还是弱者),突然遇着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邻右舍也不帮忙,于是他就死了;或者竟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终于没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邻舍,夹着文人学士以及道德家,便渐渐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无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惩办,只是七口八嘴,议论他死了没有?受污没有?死了如何好,活着如何不好。于是造出了许多光荣的烈女,和许多被人口诛笔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便觉不像人间应有的事情,何况说是道德。
二问多妻主义的男子,有无表彰节烈的资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说话,一定是理应表彰。因为凡是男子,便有点与众不同,社会上只配有他的意思。一面又靠着阴阳内外的古典,在女子面前逞能。然而一到现在,人类的眼里,不免见到光明,晓得阴阳内外之说,荒谬绝伦;就令如此,也证不出阳比阴尊贵,外比内崇高的道理。况且社会国家,又非单是男子造成。所以只好相信真理,说是一律平等。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应守的契约。男子决不能将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别要求。若是买卖欺骗贡献的婚姻,则要求生时的贞操,尚且毫无理由。何况多妻主义的男子,来表彰女子的节烈。
以上,疑问和解答都完了。理由如此支离,何以直到现今,居然还能存在?要对付这问题,须先看节烈这事,何以发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的缘故。
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⑨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⑩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出于真心,还是故意,现在却无从推测。其时也正是"人心日下,国将不国"的时候,全国士民,多不像样。或者"业儒"的人,想借女人守节的话,来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侧击,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难分明,后来因此多了几个节妇,虽未可知,然而吏民将卒,却仍然无所感动。于是"开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国终于归了"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的什么"薛禅皇帝,完泽笃皇帝,曲律皇帝"⑾了。此后皇帝换过了几家,守节思想倒反发达。皇帝要臣子尽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看见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话,也不免勃然大怒道,"这是什么事!你竟不为尊者讳,这还了得!"假使这唐人还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⑿,"以正人心而端风俗"了。
国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节盛了;烈女也从此着重。因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该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许被夺。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国民,没有力量保护,没有勇气反抗了,只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杀。或者妻女极多的阔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乱离时候,照顾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无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请别人都做烈女;变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来,称赞几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经地义,别讨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双烈合传","七姬墓志"⒀,甚而至于钱谦益⒁的集中,也布满了"赵节妇""钱烈女"的传记和歌颂。
只有自己不顾别人的民情,又是女应守节男子却可多妻的社会,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见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张的是男子,上当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无异言呢?原来"妇者服也"⒂,理应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连开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体质一样,成了畸形。所以对于这畸形道德,实在无甚意见。就令有了异议,也没有发表的机会。做几首"闺中望月""园里看花"的诗,尚且怕男子骂他怀春,何况竟敢破坏这"天地间的正气"?只有说部书上,记载过几个女人,因为境遇上不愿守节,据做书的人说:可是他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狱;或者世人个个唾骂,做了乞丐,也竟求乞无门,终于惨苦不堪而死了⒃!
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张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汉朝以后,言论的机关,都被"业儒"的垄断了。宋元以来,尤其利害。我们几乎看不见一部非业儒的书,听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话。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说话的以外,其余"异端"的声音,决不能出他卧房一步。况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⒄的影响;不述而作,最为犯忌⒅。即使有人见到,也不肯用性命来换真理。即如失节一事,岂不知道必须男女两性,才能实现。他却专责女性;至于破人节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过去。男子究竟较女性难惹,惩罚也比表彰为难。其间虽有过几个男人,实觉于心不安,说些室女不应守志殉死的平和话,⒆可是社会不听;再说下去,便要不容,与失节的女人一样看待。他便也只好变了"柔也",不再开口了。所以节烈这事,到现在不生变革。
(此时,我应声明:现在鼓吹节烈派的里面,我颇有知道的人。敢说确有好人在内,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对,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为他是好人,便竟能从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愿他回转身来。)
其次还有疑问:
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社会的公意,向来以为贞淫与否,全在女性。男子虽然诱惑了女人,却不负责任。譬如甲男引诱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贞节,死了,便是烈;甲男并无恶名,社会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节;甲男也无恶名,可是世风被乙女败坏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负责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诱惑;文人著作,反将他传为美谈。所以女子身旁,几乎布满了危险。除却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带点诱惑的鬼气。所以我说很难。
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说了。节妇还要活着。精神上的惨苦,也姑且弗论。单是生活一层,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计已能独立,社会也知道互助,一人还可勉强生存。不幸中国情形,却正相反。所以有钱尚可,贫人便只能饿死。直到饿死以后,间或得了旌表,还要写入志书。所以各府各县志书传记类的末尾,也总有几卷"烈女"。一行一人,或是一行两人,赵钱孙李,可是从来无人翻读。就是一生崇拜节烈的道德大家,若问他贵县志书里烈女门的前十名是谁?也怕不能说出。其实他是生前死后,竟与社会漠不相关的。所以我说很苦。
照这样说,不节烈便不苦么?答道,也很苦。社会公意,不节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这社会里,是容不住的。社会上多数古人模模糊糊传下来的道理,实在无理可讲;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死不合意的人。这一类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里,古来不晓得死了多少人物;节烈的女子,也就死在这里。不过他死后间有一回表彰,写入志书。不节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随便什么人的唾骂,无主名的虐待。所以我说也很苦。
女子自己愿意节烈么?答道,不愿。人类总有一种理想,一种希望。虽然高下不同,必须有个意义。自他两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节烈很难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说是本人愿意,实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着少年女人,诚心祝赞他将来节烈,一定发怒;或者还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旧牢不可破,便是被这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着。可是无论何人,都怕这节烈。怕他竟钉到自己和亲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说不愿。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临了还有一层疑问:
节烈这事,现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节烈的女人,岂非白苦一番么?可以答他说:还有哀悼的价值。他们是可怜人;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做了无主名的牺牲。可以开一个追悼大会。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还要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一九一八年七月。
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八月北京《新青年》月刊第五卷第二号,署名唐俟。
② 康有为(1858-1927) 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清末维新运动领袖,一八九八年戊戌变法领导者之一。变法失败后逃亡外国,组织保皇党,反对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一九一七年又和北洋军阀张勋扶持清废帝溥仪复辟。一九一八年一月,他在上海《不忍》杂志第九、十两期合刊上发表《共和平议》和《与徐太傅(徐世昌)书》,说中国不宜实行"民主共和",而应实行"虚君共和"(即君主立宪)。
③ 陈独秀(1880-1942) 字仲甫,安徽怀宁人。原为北京大学教授,《新青年》杂志的创办人,"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党的总书记。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推行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使革命遭到失败;以后他成了取消主义者,又和托洛茨基分子相勾结,成立反党小组织,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开除出党。一九一八年三月,他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发表《驳康有为共和平议》一文,驳斥"虚君共和"的论调。
④ 灵学派 一九一七年十年,俞复、陆费逵等人在上海设盛德坛扶乩,组织灵学会,一九一八年一月刊行《灵学丛志》,提倡迷信与复古。在盛德坛成立的当天扶乩中,称"圣贤仙佛同降","推定"孟轲"主坛";"谕示"有"如此主坛者归孟圣矣乎"等语。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曾刊载陈百年的《辟灵学》,钱玄同、刘半农的《斥灵学丛志》等文章,驳斥他们的荒谬。陈百年,名大齐,浙江海盐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钱玄同(1887-1939),名夏,浙江吴兴人,曾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半农(1891-1934),名复,江苏江阴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后两人都曾积极参加五四新文化运动。
⑤ 《新青年》 综合性月刊,"五四"时期倡导新文化运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刊物。一九一五年九月创刊于上海,由陈独秀主编。第一卷名《青年杂志》,第二卷起改名为《新青年》。一九一六年底迁至北京。从一九一八年一月起,李大钊等参加编辑工作。一九二二年休刊,共出九卷,每卷六期。鲁迅在"五四"时期同该刊有密切联系,是它的重要撰稿人,曾参加该刊编辑会议。
⑥ "表彰节烈" 一九一四年三月,袁世凯颁布旨在维护封建礼教的《褒扬条例》,规定"妇女节烈贞操,可以风世者",给予匾额、题字、褒章等奖励;直到"五四"前后,报刊上还常登有颂扬"节妇"、"烈女"的纪事和诗文。
⑦ 君政复古时代 指袁世凯阴谋称帝时期。当时袁世凯御用的筹安会"六君子"之一刘师培曾在《中国学报》第一、二期(一九一六年一、二月)发表《君政复古论》一文,鼓吹恢复帝制。
⑧ 《贞操论》 日本女作家与谢野晶子作,译文刊登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一九一八年五月)。文中列举了在贞操问题上的种种相互矛盾的观点与态度,同时指出了男女在这方面的不平等现象,认为贞操不应该作为一种道德标准。
⑨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宋代道学家程颐的话,见《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业儒",以儒为业,指那些崇奉孔孟学说,提倡封建礼教的道学家。
⑩ "重适" 即再嫁。
⑾ "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 是元代白话文,当时皇帝在谕旨前必用此语,"上天眷命"的意思;有时只用"长生天气力里",即"上天"的意思。元朝皇帝都有蒙古语的称号:"薛禅"是元世祖忽必烈的称号,"聪明天纵"的意思;"完泽笃"是元成宗铁穆耳的称号,"有寿"的意思;"曲律"是元武宗海山的称号,"杰出"的意思。
⑿ 斥革功名 科举时代,应试取中称为得功名;有功名者如犯罪,必先革去功名,才能审判处刑。
⒀ "双烈合传" 合叙两个烈女事迹的传记,常见于旧时各省的府县志中。"七姬墓志",元末明初张士诚的女婿潘元绍被徐达打败,怕他的七个妾被夺,即逼令她们一齐自缢,七人死后合葬于苏州,明代张羽为作墓志,称为《七姬权厝志》。
⒁ 钱谦益(1582-1664) 字受之,号牧斋,常熟(今属江苏)人。明崇祯时任礼部侍郎,南明弘光时又任礼部尚书;清军占领南京,他首先迎降,因此为人所不齿。清乾隆时将他列入《贰臣传》中。著有《初学集》、《有学集》等。
⒂ "妇者服也" 语见《说文解字》卷十二:"妇,服也。"
⒃ 这里所说的女人再嫁后遭遇惨苦的故事,在《壶天录》和《右台仙馆笔记》等笔记小说中有类似记载。《壶天录》(清代百一居士作)中说:"苏郡有茶室妇某氏,生长乡村,意复轻荡,前夫故未终七而改醮来者忽闻后门剥啄声厉甚。启户视之,但觉一阵冷风,侵肌砭骨,灯光若豆,鬼语啾啾,惊栗而入;视妇人则口出呓语,茫迷人事矣。自称前夫来索命哀号数日而死。"又《右台仙馆笔记》(清代俞樾作)中有《山东陈媪》一条:"乙客死于外,乙妇挟其资再嫁,而后夫好饮博,不事恒业,不数年罄其所赍。俄后夫亦死,乙妇不能自存,乞食于路未几以痢死。"
⒄ "儒者柔也" 语见《说文解字》卷八:"儒,柔也。"
⒅ 《论语-述而》记有孔丘"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话。根据朱熹的注释,述即传旧,作是创始的意思。这原是孔丘自述的话,说他从事整理《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工作,都只是传旧,自己并未有所创造。后来"述而不作"便成为一种古训,认为只应该遵从传统的道德、思想和制度,不应该立异或有所创造。因此,不述而作,也就是违背古训。
⒆ 对于室女守志殉死的封建道德,明清间有些较开明的文人曾表示过非议,如明代归有光的《贞女论》、清代汪中《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都曾指出它的不合理;后来俞正燮作《贞女说》,更表示了鲜明的反对的态度:"未同衾而同穴,谓之无害,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世又何必有男女之别乎?此盖贤者未思之过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则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子荣耀也。"室女,即未嫁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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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勿"纠正"
《花月痕》〔4〕本不必当作宝贝书,但有人要标点付印,自然是各随各便。这书最初是木刻的,后有排印本;最后是石印,错字很多,现在通行的多是这一种。至于新标点本,则陶乐勤〔5〕君序云,"本书所取的原本,虽属佳品,可是错误尚多。余虽都加以纠正,然失检之处,势必难免。"我只有错字很多的石印本,偶然对比了第二十五回中的三四叶,便觉得还是石印本好,因为陶君于石印本的错字多未纠正,而石印本的不错字儿却多纠歪了。
"钗黛直是个子虚乌有,算不得什么。"
这"直是个"就是"简直是一个"之意,而纠正本却改作"真是个",便和原意很不相同了。
"秋痕头上包着绉帕突见痴珠,便含笑低声说道,'我料得你挨不上十天,其实何苦呢?'"痴珠笑道,'往后再商量罢。'"
他们俩虽然都沦落,但其时却没有什么大悲哀,所以还都笑。而纠正本却将两个"笑"字都改成"哭"字了。教他们一见就哭,看眼泪似乎太不值钱,况且"含哭"也不成话。
我因此想到一种要求,就是印书本是美事,但若自己于意义不甚了然时,不可便以为是错的,而奋然"加以纠正",不如"过而存之",或者倒是并不错。
我因此又起了一个疑问,就是有些人攻击译本小说"看不懂",但他们看中国人自作的旧小说,当真看得懂么?一月二十八日。
这一篇短文发表之后,曾记得有一回遇见胡适之先生,谈到汪先生的事,知道他很康健。胡先生还以为我那"成了古人"云云,是说他做过许多工作,已足以表见于世的意思。这实在使我"诚惶诚恐",因为我本意实不如此,直白地说,就是说已经"死掉了"。可是直到那时候,我才知这先前所听到的竟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谣言。现在我在此敬向汪先生谢我的粗疏之罪,并且将旧文的第一句订正,改为:"汪原放君未经成了古人了。"
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身热头痛之际,书。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晨报副刊》,署名风声。
〔2〕汪原放(1897-1980)安徽绩溪人。"五四"以后曾标点《红楼梦》,《水浒传》等小说,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
〔3〕效颦《庄子-天运》:"故西施病心而颦其里,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颦其里,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挈妻子而去之走,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后来把拙劣的模仿叫做效颦。
〔4〕《花月痕》长篇小说,清末魏秀仁(子安)作,五十二回。内容系描写文士、妓女的故事。
〔5〕陶乐勤江苏山人。他标点的《花月痕》一九二三年上海梁溪图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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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战争的祈祷〔1〕
三月一日--上海战争的结束的"纪念日",也快到了。
"民族英雄"的肖像〔3〕一次又一次的印刷着,出卖着;而小兵们的血,伤痕,热烈的心,还要被人糟蹋多少时候?回忆里的炮声和几千里外的炮声,都使得我们带着无可如何的苦笑,去翻开一本无聊的,但是,倒也很有几句"警句"的闲书。这警句是:
"喂,排长,我们到底上那里去哟?"--其中的一
个问。
"走吧。我也不晓得。"
"丢那妈,死光就算了,走什么!"
"不要吵,服从命令!"
"丢那妈的命令!"
然而丢那妈归丢那妈,命令还是命令,走也当然还是走。四点钟的时候,中山路复归于沉寂,风和叶儿沙沙的响,月亮躲在青灰色的云海里,睡着,依旧不管人类的事。
这样,十九路军就向西退去。
(黄震遐:《大上海的毁灭》。〔4〕)
什么时候"丢那妈"和"命令"不是这样各归各,那就得救了。
不然呢?还有"警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十九路军打,是告诉我们说,除掉空说以外,还有
些事好做!
十九路军胜利,只能增加我们苟且,偷安与骄傲的迷梦!
十九路军死,是警告我们活得可怜,无趣!
十九路军失败,才告诉我们非努力,还是做奴隶的好!
(见同书。)
这是警告我们,非革命,则一切战争,命里注定的必然要失败。现在,主战是人人都会的了--这是一二八的十九路军的经验:打是一定要打的,然而切不可打胜,而打死也不好,不多不少刚刚适宜的办法是失败。"民族英雄"对于战争的祈祷是这样的。而战争又的确是他们在指挥着,这指挥权是不肯让给别人的。战争,禁得起主持的人预定着打败仗的计画么?好像戏台上的花脸和白脸打仗,谁输谁赢是早就在后台约定了的。呜呼,我们的"民族英雄"!
二月二十五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申报-自由谈》,署名何家干。
〔2〕 热河的战争 一九三三年二月,日本侵略军继攻陷山海关后,又进攻热河省。
〔3〕 族英雄"的肖像 指当时上海印售的马占山、蒋光鼐、蔡廷锴等抵抗过日本侵略军的国民党将领的像片。
〔4〕 黄震遐(1907-1974) 广东南海人,"民族主义文学"的骨干分子。《大上海的毁灭》,一部取材于一二八上海战争,夸张日本武力,宣扬失败主义的小说;一九三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连载于上海《大晚报》,后由大晚报社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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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退却》序
小说之在欧美,先前又何尝不这样。后来生活艰难起来了,为了维持,就缺少余暇,不再能那么悠悠忽忽。只是偶然也还想借书来休息一下精神,而又耐不住唠叨不已,破费工夫,于是就使短篇小说交了桃花运。这一种洋文坛上的趋势,也跟着古人之所谓"欧风美雨",冲进中国来,所以"文学革命"以后,所产生的小说,几乎以短篇为限。但作者的才力不能构成巨制,自然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而且书中的主角也变换了。古之小说,主角是勇将策士,侠盗赃官,妖怪神仙,佳人才子,后来则有妓女嫖客,无赖奴才之流。"五四"以后的短篇里却大抵是新的智识者登了场,因为他们是首先觉到了在"欧风美雨"中的飘摇的,然而总还不脱古之英雄和才子气。现在可又不同了,大家都已感到飘摇不再要听一个特别的人的运命。某英雄在柏林拊髀看天,某天才在泰山捶胸泣血,还有谁会转过脸去呢?他们要知道,感觉得更广大,更深邃了。
这一本集子就是这一时代的出产品,显示着分明的蜕变,人物并非英雄,风光也不旖旎,然而将中国的眼睛点出来了。我以为作者的写工厂,不及她的写农村,但也许因为我先前较熟于农村,否则,是作者较熟于农村的缘故罢。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五夜,鲁迅记。
〔1〕本篇在收入本书前未在报刊上发表过。
《总退却》,葛琴的短篇小说集,一九三七年三月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出版,内收短篇小说七篇,与鲁迅作序时的篇目有出入。
〔2〕"有闲,即是有钱"这是李初梨的话,参看本卷第8页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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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堕民"〔1〕
六月二十九日的《自由谈》里,唐包〔2〕先生曾经讲到浙东的堕民,并且据《堕民猥谈》〔3〕之说,以为是宋将焦光瓒的部属,因为降金,为时人所不齿,至明太祖〔4〕,乃榜其门曰"丐户",此后他们遂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着日子。
我生于绍兴,堕民是幼小时候所常见的人,也从父老的口头,听到过同样的他们所以成为堕民的缘起。但后来我怀疑了。因为我想,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5〕,他是决不会来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6〕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7〕也说不定。还有一层,是好人的子孙会吃苦,卖国者的子孙却未必变成堕民的,举出最近便的例子来,则岳飞〔8〕的后裔还在杭州看守岳王坟,可是过着很穷苦悲惨的生活,然而秦桧,严嵩〔9〕的后人呢?
不过我现在并不想翻这样的陈年账。我只要说,在绍兴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这解放就在雍正年间罢〔10〕,也说不定。所以他们是已经都有别的职业的了,自然是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在这里还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毕便走,而且有颇多的犒赏,就可见是曾经解放过的了。
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有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叫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与她重大的侮辱。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
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
七月三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七月六日《申报-自由谈》。
〔2〕 唐包 浙江镇海人,作家。著有杂文集《推背集》、《短长书》等。他曾在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申报-自由谈》发表《堕民》一文,其中有"辱国者的子孙作堕民,卖国的汉奸如果有子孙的话,至少也将是一种堕民"的话。
〔3〕 《堕民猥谈》 应作《堕民猥编》,作者不详。清代钱大昕编纂的《鄞县志》中,曾引录该书关于堕民的记载:"堕民,谓之丐户,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丐自言则云宋将焦光赞部落,以叛宋投金故被斥。元人名为怯怜户,明太祖定户籍,扁其门曰丐。
男子则捕蛙,卖饧立冬打鬼,胡花帽鬼脸,钟鼓戏剧,种种沿门需索。其妇人则为人家拗发髻,剃妇面毛,习媒妁,伴良家新娶妇,梳发为髟也。"(卷一《风俗》)
〔4〕 明太祖 即朱元璋(1328-1398),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人,元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一三六八年推翻元朝统治,建立明王朝,改元洪武,庙号太祖。
〔5〕 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 明初对待元代残余努力实行剿抚兼施政策,据《明史-太祖本纪》载:洪武三年(1370)五月,武将李文忠攻克应昌(今内蒙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生擒元帝之子买的里八剌。六月,买的里八剌至京师,群臣请"献俘",明太祖不许,并封买的里八剌为崇礼侯。同时又因为李文忠的捷报过于夸耀,对宰相说:"元主中国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奈何为此浮薄之言,亟改之。"洪武七年九月,又把买的里八剌放回;十一年四月,元主爱猷识理达腊死,明太祖于六月遣使致祭。鲁迅所说明太祖对元朝"不肯放肆",大概指的这类事情。
〔6〕 "教坊" 唐代开始设立的掌管教练女乐的机构。"乐户",封建时代罪人妻女被编入乐籍者,其名称最早见于《魏书-刑罚志》。
两者实际都是官妓,相沿到清代雍正年间才废止。
〔7〕 反抗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有景清、铁弦、方孝孺等人。朱元璋死后,由皇太孙朱允吧继位,即建文帝;不久,他的叔父燕王朱棣起兵夺取帝位,即永乐帝。当时景清等人效忠建文反抗永乐,他们的妻子儿女及族人多同遭杀戮或被贬为奴(但未见到贬为堕民的明确记载)。反抗洪武(明太祖)的忠臣义士,未知何指。
〔8〕 岳飞(1103-1142) 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南宋名将。因坚持抗击金兵而被投降派宋高宗、秦桧杀害。岳飞被害后,初被偷偷草葬于杭州钱塘门外荒关中,宋孝宗时改葬于杭州西湖西北岸。
〔9〕 秦桧(1090-1155) 字会之,江宁(今南京)人,宋高宗时曾任宰相,是主张降金的内奸,杀害岳飞的主谋。严嵩(1480-1567),字惟中,江西分宜人。明世宗时官至太子太师,是祸国殃民的权奸。
〔10〕 据清代蒋良骐《东华录》载:雍正元年(1723)九月"除浙江绍兴府堕民丐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