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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志136 食货下5○盐下 茶上 其在福建曰福州长清场,岁鬻十万三百石,以给本路。天圣以来,福漳泉州、 兴化军皆鬻盐,岁视旧额增四万八千九百八石。 熙宁十年,有廖恩者起为盗,聚党掠州郡。恩既平,御史中丞邓闰甫言:"闽 越山林险阻,连亘数千里,无赖奸民比他路为多,大抵盗贩盐耳。恩平,遂不为备, 安知无蹑恩之迹而起者?"乃诏福建路蹇周辅度利害。周辅言:"建、剑、汀州、 邵武军官卖盐价苦高,漳、泉、福州、兴化军鬻盐价贱,故盗多贩卖于盐贵之地。 异时建州尝计民产赋钱买盐,而民惮求有司,徒出钱或不得盐。今请罢去,颇减建、 剑、汀、邵武盐价,募上户为铺户,官给券,定月所卖,从官场买之,如是则民易 得盐,盗贩不能规厚利。又稍兴复旧仓,选吏增兵。立法,若盗贩、知情囊橐之者, 不以赦原;三犯,杖、编管邻州;己编管复犯者,杖、配犯处本城。"皆行之,岁 增卖二十三万余斤,而盐官数外售者不预焉。 元丰二年,提举盐事贾青请自诸州改法酌三年之中数立额。又请捕盗官获私盐 多者,论赏不限常法。三年,青上所部卖盐官吏岁课,比旧额增羡。诏曰:"周辅 承命创法,青相继奉行,期年有成,课增盗止,东南赖之。"时周辅已擢三司副使, 监司已次被赏者凡二十人。 哲宗即位,御史中丞黄履奏福建多以盐抑民,诏:"去岁先帝已立分遣御史、 郎官察举监司之法,福建遣御史黄降,江西遣御史陈次升按之。"继又以命吏部郎 中张汝贤并察举周辅所立盐法。降言:"福州缘王氏之旧,每产钱一当余州之十, 其科纳以此为率,余随均定,盐额亦当五倍,而实减半焉。昨王子京奏立产盐法, 失于详究,遂概以额增,多寡之间,辽远绝殊,远民久无以伸。"诏付汝贤。明年, 按察司尽以所察事状闻,于是福建转运副使贾青、王子京皆坐掊克,谪监湖广盐酒 税;刑部侍郎蹇周辅坐议江西盐法,掊克诞谩,削职知和州;郏亶坐倡议运广盐江 西,张士澄坐附会推行周辅之法,肆志抑扰,并黜官;闽清县尹徐寿独用盐法初行, 能守官不挠,民以故不多受课,言于朝加赏焉。汝贤请定福建产卖盐额,诏从其请; 凡抑民为盐户及愿退不为行者,以徒一年坐之;提举盐事官知而不举,论如其罪。 已而殿中侍御史吕陶奏:"朝廷以福建、江西、湖南等路盐法之弊,流毒生灵, 遣使按视,谴黜聚敛之吏,以慰困穷之民,天下皆知公议之不可废也。然湖南、江 西运卖广盐添额之害,京东、河北榷盐,皆章惇所倡,愿付有司根治其罪,使贼民 罔上之臣,少知所畏。"监察御史孙升继言:"江西、湖南盐法之害,两路之民, 残虐涂炭,甚于兵火,独提举官刘谊乃能上言极其利害,谊坐夺官勒停。"诏复谊 官,起守韶州。 崇宁以后,蔡京用事,盐法屡变。独福建盐于政和初斤增钱七,用熙宁法听商 人转廊算请,依六路所算末盐钱每百千留十之一,输请盐处为盐本钱。 建炎间,淮、浙之商不通,而闽、广之钞法行;未几,淮、浙之商既通,而闽、 广之钞法遂罢。旧法,闽之上四州建、剑、汀、邵行官卖盐法,闽之下四州福、泉、 漳、化行产盐法。 随税输盐也。 官卖之法既革,产盐之法亦弊,钞法一行,弊 若可革,而民俗又有不便。故当时转运、提举司请上四州依上法,下四州且令依旧。 及钞法既罢,岁令漕司认钞钱二十万缗输行在所榷货务,自后或减或增,卒为二十 二万缗。 二十七年,常平提举张汝楫复申明钞法,上以问宰执。陈诚之奏曰:"建、剑 山溪之险,细民冒法私贩,虽官卖盐犹不能革;若使民自卖,其能免私贩乎?私贩 既多,钞额必亏。"上曰:"中间曾用钞法,未几复罢。若可行,祖宗已行之矣。 大抵法贵从容,不然不可经久。"淳熙五年,诏泰宁、尤溪两县计产买盐之令,更 不施行。 八年,福建市舶陈岘言:"福建自元丰二年转运使王子京建运盐之法,不免有 侵盗科扰之弊,且天下州县皆行钞法,独福建膺运盐之害。绍兴初,赵不已尝措置 钞法,而终不可行者,盖漕司则藉盐纲为增盐钱,州县则藉盐纲以为岁计,官员则 有卖盐食钱、縻费钱,胥吏则有发遣交纳常例钱,公私龃龉,无怪乎不可行也。钞 法未成伦序,而纲运遽罢,百姓率无食盐,故漕运乘此以为不便,请抱引钱而罢钞 法。钞法罢而纲运兴,官价高而私价贱,民多食私盐而官不售,科抑之弊生矣。" 于是诏岘措置。岘请从榷货务自立五十斤至百斤,分为五等,造大小钞给买,仍预 措置卖钞,先以本钱畀三仓买盐,以备商旅请买。九年正月,以福建盐自来运卖, 近为钞法敷扰害民,于是诏福建转运司,诸州盐纲依旧官般官卖。三月,诏转运傅 自得、杨由义廉察官卖盐未便者,措置以闻。
淳熙十三年,四川安抚制置赵汝愚言:"汀州民贫,而官盐抑配视他州尤甚, 乞以汀州为客钞。"事下提举应孟明及汀州守臣议,孟明等言:"上四州军有去产 盐之地甚迩者,官不卖盐则私禁不严,民食私盐则客钞不售,既无翻钞之地则客卖 销折,所以钞法屡行而屡罢。四川阔远,犹不可翻钞,汀州将何所往?故钞法虽良, 不可行于汀州,惟裁减本州并诸县合输内钱,而严科盐之禁,庶几汀民有瘳矣。" 复下转运赵彦操等措置裁减,以岁运二百万四千斤会之,总减三万九千三十八缗有 奇,又免其分隶诸司,则汀州六邑岁减于民者三万九千缗有奇,减于官者一万缗有 奇,所补州用又在外。盖上四州财赋绝少,所恃者官卖盐耳。 又濒海诸郡计产输钱,官给之盐以供食,其后遂为常赋,而民不复请盐矣,此 又下四州产盐之弊也。宁宗嘉定六年,臣僚尝极言之,于是下转运司,将福之下四 州军凡二十文产以下合输盐五斤之家尽免,其折户产钱仅及二十文者不输盐钱。 宝庆二年,监察御史梁成大言:"福建州县半系频州产盐之地,利权专属漕臣, 乃其职也。盐产于福州、兴化,而运于建、剑、汀、邵,四郡二十二县之民食焉。 福建提举司主常平茶事而盐不预,漕司与认净镪以助用,近来越职营利,多取纲运, 分委属县。县邑既为漕司措办课盐,今又增提举司之额,其势必尽敷于民,殆甚于 青苗之害。望将运盐尽归漕司,提举司不得越职,庶几事权归一,民瘼少苏矣。" 从之。 景定元年九月,明堂赦曰:"福建上四州县倚盐为课,其间有招趁失时,月解 拖欠,其欠在宝祐五年以前者,并与除放,尚敢违法计口科抑者,监司按劾以闻。" 三年,臣僚言:"福建上四州山多田少,税赋不足,州县上供等钱银、官吏宗子官 兵支遣,悉取办于卖盐,转运司虽拘榷盐纲,实不自卖。近年创例自运盐两纲,后 或岁运十纲至二十纲,与上四州县所运岁额相妨,而纲吏搭带之数不预焉。州县被 其搀夺,发泄不行,上供常赋,无从趁办,不免敷及民户,其害有不可胜言者。" 有旨:"福建转运司视自来盐法,毋致违戾;建宁府、南剑州、汀州、邵武军依此 施行。" 广州东筦、静康等十三场,岁鬻二万四千余石,以给本路及西路之昭桂州、江 南之南安军。廉州白石、石康二场,岁鬻三万石,以给本州及容、白、钦、化、蒙、 龚、藤、象、宜、柳、邕、浔、贵、宾、梧、横、南仪、郁林州。又高、窦、春、 雷、融、琼、崖、儋、万安州各鬻以给本州,无定额。天圣以后,东、西海场十三 皆领于广州,岁鬻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六石,以给东、西二路。而琼、崖诸州, 其地荒阻,卖盐不售,类抑配衙前。前后官此者,或擅增盐数,煎盐户力不给,有 破产者。元丰三年,朱初平奏蠲盐之不售者,又约所卖数定为煎额,以惠远民。久 之,广西漕司奏民户逋盐税,其县令监官虽已代,并住奉勒催,须足乃罢。而广东 漕臣复奏岭外依六路法,以逐州管干官,提点刑狱兼提举盐事,考较赏罚如之。琼、 崖等州复请赋盐于民,斤重视其户等,而民滋困矣。 南渡,二广之盐皆属于漕司,量诸州岁用而给之盐。然广东俗富,犹可通商; 广西地广莫而雕瘁,食盐有限,商贾难行。自东广而出,乘大水无滩碛,其势甚易; 自西广而出,水小多滩碛,其势甚难。建炎末鬻钞,未几复止,然官般、客钞,亦 屡有更革;东、西两漕,屡有分合。 绍兴元年三月,南恩州阳江县土生碱,募民垦之,置灶六十七,产盐七十万八 千四百斤,收息钱三万余缗。十有二月,复置广西茶盐司。八年,诏广西盐岁以十 分为率,二分令钦、廉、雷、化、高五州官卖,余八分行钞法。寻又诏广东盐九分 行钞法,一分产盐州县出卖。广南去中州绝远,土旷民贫,赋入不给,故漕司鬻盐, 以其息什四为州用,可以粗给,而民无加赋。昭州岁收买盐钱三万六千缗,以七千 缗代浔、贵州上供赴经略司买马,余为州用。及罢官卖,遂科七千缗于民户,谓之 縻费钱焉。九年,罢广东官卖,行客钞法,以其钱助鄂兵之费。 孝宗乾道四年,罢盐钞,令广西漕司自认漕钱二十万。且广西之盐乃漕司出卖, 自乾道元年因曾连请并归广东,于是度支唐琢言:"广西盐引钱欠几八千万缗,缘 向来二广盐事分东西两司,而西路盐常为东路所侵,昔广西自作一司,故盐不至于 亏减;今既罢西司并入东路,则广东之盐无复禁止,广西坐失一路所入。"故有是 命。既而宰执进蒋芾之奏:"盐利旧属漕司,给诸州岁;自卖钞盐之后,漕司遂以 苗米高价折钱。今朝廷更不降盐钞,只今漕司认发岁额,则漕司自获盐息,析米招 籴之弊皆去矣。"九年,诏广州复行官般官卖法。 淳熙三年,诏广西转运司岁收官盐息钱三分拨诸州,七分充漕计,从经略张栻 请也。栻去而漕臣赵公浣增盐直斤百钱为百六十,钦州岁卖盐千斛而五增之。六年, 侍御史江溥以为言,上黜公浣,诏闽、广卖盐自有旧额定直,自今毋得擅增。 九年,诏遣浙西抚干胡廷直访求利害,与帅、漕、提举详议以闻。使还,寻以 廷直提举广东同措置广西盐事。十五年,诏曰:"广南在数千里外,疾痛难于上闻, 朕悯之尤切。盖盐者,民资以食,向也官利其赢,转而自鬻,久为民疾。朕为之更 令,俾通贩而杜官鬻,民固以为利矣;然利于民者官不便焉,必胥动以浮言,且朕 知恤民而已,浮言奚恤?矧置监司、守令以为民,朕有美意,弗广其推,顾挠而坏 之,可乎?自今如或有此,必置之法。"于是命詹仪之知静江府,并广东、西盐事 为一司,其两路卖盐,岁以十六万五千箩为额。仪之等言:"两路盐且以十万箩为 额,俟三数年,视其增亏,乃增其额。所有客钞东西路通货钱与免,以便商贩。" 十六年,经略应孟明言:"广中自行钞法,五六年间,州县率以钞抑售于民, 其害有甚于官般。"诏孟明、朱晞颜与提举广南盐事王光祖从长措置经久利便,毋 致再有科抑之弊。宝庆元年,以广州安抚司水军大为兴贩,罢其统领尹椿、统辖黄 受,各降一官。 鬻碱为盐,向并州永利监,岁鬻十二万五千余石,以给本州及忻、代、石、岚、 宪、辽、泽、潞、麟、府州,威胜、岢岚、火山、平定、宁化、保德军,许商人贩 鬻,不得出境。仁宗时,分永利东、西两盐,东隶并州,西隶汾州。籍州民之有碱 土者为铛户;户岁输盐于官,谓之课盐;余则官以钱售之,谓之中卖。盐法亦与海 盐同,岁鬻视旧额减三千四百三十七石。河东唯晋、绛、慈、隰食池盐,余皆食永 利盐。其入官,斤为八钱或六钱,出为钱三十六,岁课缗钱十八万九千有奇。 自咸平以来,听商人辇盐过河西麟府州、浊轮砦贸易,官为下其价予之。后积 盐益多,康定初,罢东监鬻盐三年。皇祐中,又权罢西监鬻盐,俟盐少复故。时议 者请募商人入刍粟麟府州、火山军,予券偿以盐,从之。既而刍粟虚估高,券直千 钱,为盐商所抑,才售钱四百有余,而出官盐五十斤,蠹耗县官。或请罢入刍粟, 第令入实钱,转运司议以为非便而止。大抵碱土或厚或薄,薄则利微,铛户破产不 能足其课。至和初,韩琦请户满三岁,地利尽得自言,摘他户代之。明年,又诏铛 户输岁课以分数为率,蠲复有差,遇水灾,又听摘他户代役,百姓便之。河北、陕 西亦有鬻碱为盐者,然其利薄。明道初,尝诏废河中府、庆成军碱场,禁民鬻盐以 侵池盐之利。 熙宁八年,三司使章惇言:"两监旧额岁课二十五万余缗,自许商人并边中粮 草,增饶给钞支盐,商人得钞千钱,售价半之,县官阴有所亡,坐贾获利不赀。又 私盐不禁,岁课日减,今才十万四千余缗,若计粮草虚估,官才得实钱五万余缗, 视旧亏十之八。请如解盐例,募商人入钱请买,或官自运,鬻于本路,重私贩之禁, 岁课且大增,并边市粮草,一用见钱。"诏如所奏,官自运鬻于本路。 元丰元年,三司户部副使陈安石言:"永利东、西监盐,请如庆历前商人输钱 于麟、府、丰、代、岚、宪、忻、岢岚、宁化、保德、火山等州军,本州军给券于 东、西监请盐,以除加饶折籴之弊。仍令商人言占户所卖地,即盐已运至场务者, 商人买之加运费。如是则官盐价平而商贩通。"遂行其说,用安石为河东都转运使。 安石请犯西北青白盐者,以皇祐敕论罪,首从皆编配;又青白入河东,犯者罪至流, 所历官司不察者罪之。四年,安石自言治盐岁有羡余,及增收忻州碱地铛户、马城 池盐课,诏安石迁官,赏其属。 元祐元年,右司谏苏辙言:"异时河东除食解盐,余仰东、西永利盐,未尝阙。 元丰三年后,前宰相蔡确、兄砺等始议创增河东忻州马城池盐,夹硝味苦,民不愿 买。乞下转运司,苟无妨阙,即止勿收。"诏从之。 四年,陈安石坐为河东转运使附会时论,兴置盐井,害及一路,降知郑州。先 是,熙宁中,议收熙河蕃部包顺盐井,或以为非宜,王安石谓边将苟自以情得之, 何害?议者不能夺焉。 六年,诏代州卖盐年额酌以中数,以八十五万斤为额,部内多少均裁之。绍圣 元年,河东复行官卖法。崇宁三年,以河东三路钞无定估,本路尤贱,害于籴买, 罢给三路钞,止给见钱钞,他如河北新降钞法。四年,诏河东永利两监土盐仍官收, 见缗鬻之,听商人入纳算请,定往河东州军,罢客贩东北盐入河东者。 鬻井为盐,曰益、梓、夔、利,凡四路。益州路一监九十八井,岁鬻八万四千 五百二十二石;梓州路二监三百八十五井,十四万一千七百八十石;夔州路三监二 十井,八万四千八百八十石;利州路一百二十九井,一万二千二百石:各以给本路。 大为监,小为井,监则官掌,井则土民干鬻,如其数输课,听往旁境贩卖,唯不得 出川峡。初,川峡承旧制,官自鬻盐。开宝七年,诏斤减十钱,令干鬻者有羡利但 输十之九。 太平兴国三年,石拾遗郭泌上言:"剑南诸州官粜盐,斤为钱七十。盐井浚深, 鬻盐极苦,樵薪益贵,辇之甚艰,加之风水之虞,或至漂丧;豪民黠吏,相与为奸, 贱市于官,贵粜于民,至有斤获钱数百,官亏岁额,民食贵盐。望稍增旧价为百五 十文,则豪猾无以规利,民有以给食。"从之。有司言:"昌州岁收虚额盐万八千 五百余斤,乃开宝中知州李佩掊敛以希课最,废诸井薪钱,岁额外课部民鬻盐,民 不习其事,甚以为苦,至破产不能偿其数,多流入他部,而积年之征不可免。"诏 悉除之,其旧额二万七千六十斤如故。端拱元年七月,西川食盐不足,许商贩阶、 文州青白盐、峡路井盐、永康军崖盐,勿收算。 川峡诸州自李顺叛后,增屯兵,乃募人入粟,以盐偿之。景德二年,权三司使 丁谓言:"川峡粮储充足,请以盐易丝帛。"诏诸州军食及二年、近溪洞州三年者, 从其请。大中祥符元年,诏沪州南井灶户遇正、至、寒食各给假三日,所收日额, 仍与除放。三年,减沪州淯井监课盐三之一。 仁宗时,成都、梓、夔三路六监与宋初同,而成都增井三十九,岁课减五万六 千五百九十七石;梓州路增井二十八,岁课减十一万一十九石;利州路井增十四, 岁课减四百九十二石三斗有奇;夔州路井增十五,岁课减三千一百八十四石。各以 给一路,夔州则并给诸蛮,计所入盐直,岁输缗钱五分,银、绸绢五分。又募人入 钱货诸州,即产盐厚处取盐,而施、黔并边诸州,并募人入米。 康定元年,淮南提点刑狱郭维言:"川峡素不产银,而募人以银易盐,又盐酒 场主者亦以银折岁课,故贩者趋京师及陕西市银以归,而官得银复辇置京师,公私 劳费。请听入银京师榷货务或陕西并边州军,给券受盐于川峡,或以折盐酒岁课, 愿入钱,二千当银一两。"诏行之。既而入银陕西者少,议盐百斤加二十斤予之, 并募入中凤翔、永兴。会西方用兵,军食不足,又诏入刍粟并边,俟有备而止。刍 粟虚估高,盐直贱,商贾利之。西方既无事,犹入中如故。夔州转运使蒋贲以为入 中十余年,虚费夔盐计直二十余万缗,令陕西用池盐之利,军储有备,请如初。诏 许之。 先是,益、利盐入最薄,故并食大宁监、解池盐,商贾转贩给之。庆历中,令 商人入钱货益州以射大宁监盐者,万斤增小钱千缗,小钱十当大钱一。贩者滋少, 蜀中盐踊贵,斤为小钱二千二百,知益州文彦博以为言,诏皆复故。 四路盐课,县官之所仰给,然井源或发或微,而积课如旧,任事者多务增课为 功,往往贻患后人。时方切于除民疾苦,尤以远人为意,有司上言,辄为蠲减。初, 盐课听以五分折银、绸、绢,盐一斤计钱二十至三十,银一两、绸绢一匹折钱六百 至一千二百,后诏以课利折金帛者从时估。荆湖之归、峡二州,州二井,岁课二千 八百二十石,亦各以给本州。 熙宁中,蜀盐私贩者众;禁不能止。欲尽实私井,运解盐以足之,议未决。神 宗以问修起居注沈括,对曰:"私井既容其扑买,则不得无私易,一切实之而运解 盐,使一出于官售,此亦省刑罚笼遗利之一端;然忠、万、戎、泸间夷界小井尤多, 止之实难,若列候加警,恐所得不酬所费。"议遂寝。九年,刘佐入蜀经度茶事, 尝岁运解盐十万席。侍御史周尹奏:"成都府路素仰东川产盐,昨转运司商度卖陵 井场,遂止东盐及闭卓筒井,失业者众,言利之臣,复运解盐,道险续运甚艰;成 都盐踊贵,东川盐贱,驱民冒法。乞东川盐仍入成都,勿闭卓筒井,罢官运解盐。" 诏商贩仍旧,卖解盐依客商例,禁抑配于民。未几,官运解盐竟罢。 元祐元年,诏委成都提点刑狱郭概体量盐事。右司监苏辙劾概观望阿附,奏不 以实,且言:"四川数州卖邛州蒲江井官盐,斤为钱百二十,近岁碱泉减耗,多杂 沙土;而梓、夔路客盐及民间贩小井白盐,价止七八十,官司遂至抑配,概不念民 朝夕食此贵盐。"诏遂罢概,今黄廉体量以闻。上封事者言:"有司于税课外,岁 令井输五十缗,谓之官溪钱。"诏付廉悉蠲之。诏自今溪有盐井输课利盐税外,毋 得更增以租。 崇宁二年,川峡利、洋、兴、剑、蓬、阆、巴、绵、汉、兴元府等州,并通行 东北盐。四年,梓、遂、夔、绵、汉州、大宁监等盐仍鬻于蜀,惟禁侵解盐地。 绍兴二年,四川总领赵开初变盐法,仿大观法置合同场,收引税钱,大抵与茶 法相类,而严密过之。斤输引钱二十有五,土产税及增添约九钱四分,所过税钱七 分,住税一钱有半,引别输提勘钱六十六,其后又增贴输等钱。凡四川四千九百余 井,岁产盐约千余万斤,引法初行,百斤为一担,又许增十斤勿算以优之,其后递 增至四百余万缗。二十九年,减西和州卖盐直之半。 孝宗淳熙六年,四川制置胡元质、总领程价言:"推排四路盐井二千三百七十 五、场四百五,除井一千一百七十四、场一百五十依旧额煎输;其自陈或纠决增额 者井一百二十五、场二十四,并今渲淘旧井亦愿入籍者四百七十九;其无盐之井, 即与刬除,不敷而抱输者,即与量减;共减钱引四十万九千八百八十八道,而增收 钱引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九道,庶井户免困重额。"七年,元质又言:"盐井推排, 所以增有余补不足,有司务求赢余,盈者过取,涸者略减,尽出私心。今后凡遇推 排,以增补亏,不得逾已减之数。"十一年,以京西转运副使江溥言金州帅司置场 拘买商盐,高价科卖,致商旅坐困,民食贵盐,诏金州依法听商人从便买卖,不得 置场拘催。 初,赵开之立榷法也,令商人入钱请引,井户但如额鬻盐,输土产税而已。然 碱脉有盈缩,月额有登耗,间以虚钞付之,而收其算,引法由是大坏。井户既为商 人所要,因增其斤重予之,每担有增至百六十斤者。又逃绝之井,许增额承认,小 民利于得井,界增其额,而不能售,其引息土产之输,无所从出,由是刎缢相寻, 公私病之。 光宗绍熙三年,吏部尚书赵汝愚言:"绍兴间赵开所议盐法,诸井皆不立额, 惟禁私卖,而诸州县镇皆置合同场,以招商贩,其盐之斤重,远近皆平准之,使彼 此均一而无相倾夺,贵贱以时而为之翕张。今其法尽废,宜下四川总所视旧法施行。" 时杨辅为总计,去虚额,闭废井,申严合同场法,禁斤重之逾格者,而重私贩之罚, 盐直于是顿昂。辅又请罢利州东路安抚司所置盐店六,及津渡所收盐钱,与西路兴 州盐店。后总领陈晔又尽除官井所增之额焉。 五年,户部言:"潼川府盐、酒为蜀重害。盐既收其土产钱给卖官引,又从而 征之,矧州县额外收税,如买酒钱、到岸钱、榻地钱之类,皆是创增。"于是申禁 成都、潼川、利路诸司。宁宗嘉定七年,诏四川盐井专隶总所,既而宣抚使安丙言 防秋藉此以助军兴,乃复夺之。 茶 宋榷茶之制,择要会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汉阳军,曰无 为军,曰蕲州之蕲口,为榷货务六。初,京城、建安、襄复州皆置务,后建安、襄 复州务废,京城务虽存,但会给交钞往还,而不积茶货。在淮南则蕲、黄、庐、舒、 光、寿六州,官自为场,置吏总之,谓之山场者十三;六州采茶之民皆隶焉,谓之 园户。岁课作茶输租,余则官悉市之。其售于官者,皆先受钱而后入茶,谓之本钱; 又民岁输税愿折茶者,谓之折税茶。总为岁课八百六十五万余斤,其出鬻皆就本场。 在江南则宣、歙、江、池、饶、信、洪、抚、筠、袁十州,广德、兴国、临江、建 昌、南康五军;两浙则杭、苏、明、越、婺、处、温、台、湖、常、衢、睦十二州; 荆湖则江陵府、潭、澧、鼎、鄂、岳、归、峡七州、荆门军;福建则建、剑二州, 岁如山场输租折税。总为岁课江南千二十七万余斤,两浙百二十七万九千余斤,荆 湖二百四十七万余斤,福建三十九万三千余斤,悉送六榷务鬻之。 茶有二类,曰片茶,曰散茶。片茶蒸造,实卷模中串之,唯建、剑则既蒸而研, 编竹为格,置焙室中,最为精洁,他处不能造。有龙、凤、石乳、白乳之类十二等, 以充岁贡及邦国之用。其出虔、袁、饶、池、光、歙、潭、岳、辰、澧州、江陵府、 兴国临江军,有仙芝、玉津、先春、绿芽之类二十六等,两浙及宣、江、鼎州又以 上、中、下或第一至第五为号。散茶出淮南、归州、江南、荆湖,有龙溪、雨前、 雨后之类十一等,江、浙、又有以上、中、下或第一至第五为号者。买腊茶斤自二 十钱至一百九十钱有十六等,片茶大片自六十五钱至二百五钱有五十五等,散茶斤 自十六钱至三十八钱五分有五十九等;鬻腊茶斤自四十七钱至四百二十钱有十二等, 片茶自十七钱至九百一十七钱有六十五等,散茶自十五钱至一百二十一钱有一百九 十等。 民之欲茶者售于官,给其日用者,谓之食茶,出境则给券。商贾贸易,入钱若 金帛京师榷货务,以射六务、十三场茶,给券随所射与之,愿就东南入钱若金帛者 听,计直于茶如京师。至道末,鬻钱二百八十五万二千九百余贯,天禧末,增四十 五万余贯。天下茶皆禁,唯川峡、广南听民自买卖,禁其出境。 凡民茶折税外,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计其直论罪。园户辄毁败茶树者, 计所出茶论如法。旧茶园荒薄,采造不充其数者,蠲之。当以茶代税而无茶者,许 输他物。主吏私以官茶贸易,及一贯五百者死。自后定法,务从轻减。太平兴国二 年,主吏盗官茶贩鬻钱三贯以上,黥面送阙下;淳化三年,论直十贯以上,黥面配 本州牢城,巡防卒私贩茶,依本条加一等论。凡结徒持杖贩易私茶、遇官司擒捕抵 拒者,皆死。太平兴国四年,诏鬻伪茶一斤杖一百,二十斤以上弃市。雍熙二年, 民造温桑伪茶,比犯真茶计直十分论二分之罪。淳化五年,有司以侵损官课言加犯 私盐一等,非禁法州县者,如太平兴国诏条论决。 茶之为利甚博,商贾转致于西北,利尝至数倍。雍熙后用兵,切于馈饷,多令 商人入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而为其直,取市价而厚增之,授以要券,谓之交引, 至京师给以缗钱,又移文江、淮、荆湖给以茶及颗、末盐。端拱二年,置折中仓, 听商人输粟京师,优其直,给茶盐于江、淮。 淳化三年,监察御史薛映、秘书丞刘式等请罢诸榷务,令商人就出茶州军官场 算买,既大省辇运,又商人皆得新茶。诏以三司盐铁副使雷有终为诸路茶盐制置使, 左司谏张观与映副之。四年二月,废沿江八务,大减茶价。诏下,商人颇以江路回 远非便,有司又以损直亏课为言。七月,复置八务,罢制置使、副。至道初,刘式 犹固执前议,西京作坊使杨允恭言商人市诸州茶,新陈相糅,两河、陕西诸州,风 土各有所宜,非参以多品则少利,罢榷务令就茶山买茶不可行。太宗欲究其利害之 说,命宰相召盐铁使陈恕等与式、允恭定议,召问商人,皆愿如淳化所减之价,不 然,即望仍旧。有司职出纳,难于减损,皆同允恭之说,式议遂寝。即以允恭为江 南、淮南、两浙发运兼制置茶盐使。二年,从允恭等请,禁淮南十二州军盐,官鬻 之,商人先入金帛京师及扬州折博务者,悉偿以茶。自是鬻盐得实钱,茶无滞积, 岁课增五十万八千余贯,允恭等皆被赏。 初,商人以盐为急,趋者甚众,及禁江、淮盐,又增用茶,如百千又有官耗, 增十年场耗,随所在饶益。其输边粟者,持交引诣京师,有坐贾置铺,隶名榷货务, 怀交引者凑之。若行商,则铺贾为保任,诣京师榷务给钱,南州给茶;若非行商, 则铺贾自售之,转鬻与茶贾。及南北和好罢兵,边储稍缓,物价差减,而交引虚钱 未改。既以茶代盐,而买茶所入不补其给,交引停积,故商旅所得茶,指期于数年 之外,京师交引愈贱,至有裁得所入刍粟之实价,官私俱无利。是年,定监买官亏 额自一厘以上罚奉、降差遣之制。 景德二年,命盐铁副使林特、崇仪副使李溥等就三司悉索旧制详定,而召茶商 论议,别为新法:其于京师入金银、绵帛实直钱五十千者,给百贯实茶,若须海州 茶者,入见缗五十五千;河北缘边入金帛、刍粟,如京师之制,而茶增十千,次边 增五千;河东缘边次边亦然,而所增有八千、六千之差;陕西缘边亦如之,而增十 五千,须海州茶者,纳物实直五十二千,次边所增如河北缘边之制。其三路近地所 入所给,皆如京师。河北次边、河东缘边次边,皆不得射海州茶。茶商所过,当输 算,令记录,候至京师并输之。仍约束山场,谨其出纳。议奏,三司皆以为便。五 月,以溥为淮南制置发运副使,委成其事。行之一年,真宗虑未尽其要,三年,命 枢密直学士李浚等比较新旧法利害。时新法方行,商人颇眩惑,特等请罢比较,从 之。 有司上岁课:元年用旧法,得五百六十九万贯,二年用新法,得四百一十万贯, 三年二百八万贯。特言"所增盖官本少而有利",乃实课也,所亏虚钱耳。四年秋, 特等皆迁官,仍诏三司行新法,不得辄有改更。大中祥符二年,特、溥等上编成 《茶法条贯》并课利总数二十三策。 自新法之行,旧有交引而未给者,已给而未至京师者,已至而未磨者,悉差定 分数,折纳入官。大约商人有旧引千贯者,令新法岁入二百千,候五岁则新旧皆给 足。官府有茶充公费者,虑其价贱乱法,悉改以他物。山场节其出耗,所过商税严 其觉举。诸榷务所受茶,皆均第配给场务,以交引至先后为次。大商刺知精好之处, 日夜走僮使赍券诣官,率多先焉。初,禁淮南盐,小商已困,至是,益不能行。 六年,申监买官赏罚之式,凡买到入算茶,及租额递年送榷务交足而有羡余者, 即理为课绩,其不入算者,虽多不在此限。大中祥符五年,岁课二百余万贯,六年 至三百万贯,七年又增九十万贯,八年才百六十万贯。 是时数年间,有司以京师切须钱,商人旧执交引至场务即付物,时或特给程限, 逾限未至者,每十分复令别输二分见缗,谓之贴纳。豪商率能及限,小商或不即知, 或无贴纳,则贱鬻于豪商。有司徒知移用之便,至存一岁之内文移小改至十数者, 商人惑之,顾望不进。乃诏刑部尚书冯拯、翰林学士王曾详定,拯等深以慎重敦信 为言,而上封者犹竞陈改法之弊。九年,乃命翰林学士李迪、权御史中丞凌策、侍 御史知杂吕夷简与三司同议条制。时以茶多不精,给商人罕有饶益,行商利薄,陕 西交引愈贱,鬻于市才八千。知秦州曹玮请于永兴、凤翔、河中府官出钱市之,诏 可。迪等以入中缗钱、金帛,旧从商人所有受之,至是请令十分输缗钱四五,又定 加饶贴纳之差。然凡有条奏,多令李溥裁酌,溥务执前制,罕所变革。 天禧二年,太常博士李垂请放行茶货。左谏议大夫孙奭言:"茶法屡改,商人 不便,非示信之道,望重定经久之制。"即诏奭与三司详定,务从宽简。未几,奭 出知河阳,事遂止。三司言:"陕西入中刍粮,请依河北例,斗束量增其直,计实 钱给钞,入京以见钱买之,愿受茶货交引,给依实钱数,令榷货务并依时价纳缗钱 支茶,不得更用刍粮文钞贴纳茶货。"诏每八百千,增五千茶与之,余从其请。时 陕西交引益贱,京师裁直五千,有司惜其费茶。五年,出内库钱五十万贯,令阁门 祗候李德明于京师市而毁之。 乾兴以来,西北兵费不足,募商人入中刍粟如雍熙法给券,以茶偿之。后又益 以东南缗钱、香药、犀齿,谓之三说;而塞下急于兵食,欲广储偫,不爱虚估,入 中者以虚钱得实利,人竞趋焉。及其法既弊,则虚估日益高,茶日益贱,入实钱金 帛日益寡。而入中者非尽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于售钱,得券则 转鬻于茶商或京师交引铺,获利无几;茶商及交引铺或以券取茶,或收蓄贸易,以 射厚利。由是虚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贾,券之滞积,虽二三年茶不足以偿而入中者以 利薄不趋,边备日蹙,茶法大坏。初,景德中丁谓为三司使,尝计其得失,以谓边 籴才及五十万,而东南三百六十余万茶利尽归商贾。当时以为至论,厥后虽屡变法 以救之,然不能亡敝。 天圣元年,命三司使李谘等较茶、盐、矾税岁入登耗,更定其法。遂置计置司, 以枢密副使张士逊、参知政事吕夷简、鲁宗道总之。首考茶法利害,奏言:"十三 场茶岁课缗钱五十万,天禧五年才及缗钱二十三万,每券直钱十万,鬻之售钱五万 五千,总为缗钱实十三万,除九万余缗为本钱,岁才得息钱三万余缗,而官吏廪给 杂费不预,是则虚数多而实利寡,请罢三说,行贴射法。"其法以十三场茶买卖本 息并计其数,罢官给本钱,使商人与园户自相交易,一切定为中估,而官收其息。 如鬻舒州罗源场茶,斤售钱五十有六,其本钱二十有五,官不复给,但使商人输息 钱三十有一而已。然必辇茶入官,随商人所指予之,给券为验,以防私害,故有贴 射之名。若岁课贴射不尽,或无人贴射,则官市之如旧。园户过期而输不足者,计 所负数如商人入息。旧输茶百斤,益以二十斤至三十五斤,谓之耗茶,亦皆罢之。 其入钱以射六务茶者如旧制。 先是,天禧中,诏京师入钱八万,给海州、荆南茶;入钱七万四千有奇,给真 州、无为、蕲口、汉阳并十三场茶,皆直十万,所以饶裕商人;而海州、荆南茶善 而易售,商人愿得之,故入钱之数厚于他州。其入钱者,听输金帛十之六。至是, 既更为十三场法,又募入钱六务,而海州、荆南增为八万六千,真州、无为、蕲口、 汉阳增为八万。商人入刍粟塞下者,随所在实估,度地里远近,量增其直。以钱一 万为率,远者增至七百,近者三百,给券至京,一切以缗钱偿之,谓之见钱法;愿 得金帛、若他州钱、或茶盐、香药之类者听。大率使茶与边籴,各以实钱出纳,不 得相为轻重,以绝虚估之敝。朝廷皆用其说。 行之期年,豪商大贾不能为轻重,而论者谓边籴偿以见钱,恐京师府藏不足以 继,争言其不便。会江、淮计置司言茶有滞积坏败者,请一切焚弃。朝廷疑变法之 弊,下书责计置司,又遣官行视茶积。谘等因条上利害,且言:"尝遣官视陕西、 河北,以镇戎军、定州为率,镇戎军入粟直二万八千,定州入粟直四万五千,给茶 皆直十万。以蕲州市茶本钱视镇戎军粟直,反亡本钱三之一,得不偿失,敝在茶与 边籴相须为用,故更今法。以新旧二法较之,乾兴元年用三说法,每券十万,茶售 钱五万一千至六万二千,香药、象齿售钱四万一千有奇,东南缗钱售钱八万三千, 而京师实入缗钱五十七万有奇,边储刍二百五万余围,粟二百九十八万石。天圣元 年用新法,至二年,茶及香药、东南缗钱每给直十万,茶入实钱七万四千有奇至八 万,香药、象齿入钱七万二千有奇,东南缗钱入钱十万五百,而京师实入缗钱增一 百四万有奇,边储刍增一千一百六十九万余围,粟增二百一十三万余石。旧以虚估 给券者,至京师为出钱售之,或折为实钱给茶,贵贱从其市估。其先贱售于茶商者, 券钱十万,使别输实钱五万,共给天禧五年茶直十五万,小商百万以下免输钱,每 券十万,给茶直七万至七万五千;天禧茶尽,则给乾兴以后茶,仍增别输钱五万者 为七万,并给耗如旧,俟旧券尽而止。如此又省合给茶及香药、象齿、东南缗钱总 直缗钱一百七十一万。"二府大臣亦言:"所省及增收计为缗钱六百五十余万。时 边储有不足以给一岁者,至是,多者有四年,少者有二年之蓄,而东南茶亦无滞积 之弊。其计置司请焚弃者,特累年坏败不可用者尔。推行新法,功绪已见。盖积年 侵蠹之源一朝闭塞,商贾利于复故,欲有以动摇,而论者不察其实,助为游说。愿 力行之,毋为流言所易。"于是诏有司榜谕商贾以推行不变之意,赐典吏银绢有差, 然论者犹不已。 分类:正史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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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志137 食货下6○茶下 茶 天圣三年八月,诏翰林侍讲学士孙奭等同究利害,奭等言:"十三场茶积 而未售者六百一十三万余斤,盖许商人贴射,则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恶不 时,故人莫肯售。又园户输岁课不足者,使如商人入息,而园户皆细民,贫弱力不 能给,烦扰益甚。又奸人倚贴射为名,强市盗贩,侵夺官利,其弊不可不革。"十 月,遂罢贴射法,官复给本钱市茶。商人入钱以售茶者,奭等又欲优之,请凡入钱 京师售海州、荆南茶者,损为七万七千,售真州等四务十三场茶者,又第损之,给 茶皆直十万。自是,河北入中复用三说法,旧给东南缗钱者,以京师榷货务钱偿之。 奭等议既用,益以李谘等变法为非。明年,摭计置司所上天圣二年比视增亏数 差谬,诏令尝典议官张士逊等条析。夷简言:"天圣初,环庆等路数奏刍粮不给, 京师府藏常阙缗钱,吏兵月奉仅能取足。自变法以来,京师积钱多,边计不闻告乏, 中间蕃部作乱,调发兵马,仰给有司,无不足之患。以此推之,颇有成效。三司比 视数目差互不同,非执政所能亲自较计。"然士逊等犹被罚,谘罢三司使。初,园 户负岁课者如商人入息,后不能偿。至四年,太湖等九场凡逋息钱十三万缗,诏悉 蠲之。然自奭等改制,而茶法浸坏。 景祐中,三司使孙居中等言:"自天圣三年变法,而河北入中虚估之敝,复类 乾兴以前,蠹耗县官,请复行见钱法。"时谘已执政矣。三年,河北转运使杨偕亦 陈三说法十二害,见钱法十二利,以谓止用三说所支一分缗钱,足以赡一岁边计。 遂命谘与参知政事蔡齐等合议,且令诏商人访其利害。是岁三月,谘等请罢河北入 中虚估,以实钱偿刍粟,实钱售茶,皆如天圣元年之制。又以北商持券至京师,旧 必得交引铺为之保任,并得三司符验,然后给钱,以是京师坐贾率多邀求,三司吏 稽留为奸,乃悉罢之,命商持券径趣榷货务验实,立偿之钱。初,奭等虽增商人入 钱之数,而犹以为利薄,故竞市虚估之券,以射厚利,而入钱者寡,县官日以侵削, 京师少蓄藏。至是,谘等请视天圣三年入钱数第损一千有奇,入中增直亦视天圣元 年数第加三百。诏皆可之。前已用虚估给券者,给茶如旧,仍给景祐二年已前茶。 既而谘等又言:"天圣四年,尝许陕西入中愿得茶者,每钱十万,所在给券, 径趣东南受茶十一万一千。茶商获利,争欲售陕西券,故不复入钱京师,请禁止之。" 并言商人所不便者,其事甚悉,请为更约束,重私贩之禁,听商人输钱五分,余为 置籍召保,期半年悉偿,失期者倍其数。事皆施行。谘等复言:"自奭等变法,岁 损财利不可胜计,且以天圣九年至景祐二年较之,五年之间,河北入中虚费缗钱五 百六十八万;今一旦复用旧法,恐豪商不便,依托权贵,以动朝廷,请先期申谕。" 于是帝为下诏戒敕,而县官滥费自此少矣。 久之,上书者复言:"自变法以来,岁辇京师金帛,易刍粟于河北,配扰居民, 内虚府库,外困商旅,非便。"宝元元年,命御史中丞张观等与三司议之。观等复 请入钱京师以售真州等四务十三场茶,直十万者,又视景祐三年数损之,为钱六万 七千,入中河北愿售茶者,又损一千。既而诏又第损二千,于是入钱京师止为钱六 万五千,入中河北为钱六万四千而已。 康定元年,叶清臣为三司使,是岁河北谷贱,因请内地诸州行三说法,募人入 中,且以东南盐代京师实钱。诏籴止二百万石。庆历二年,又请募人入刍粟如康定 元年法,数足而止,自是三说稍复用矣。八年,三司盐铁判官董沔亦请复三说法, 三司以为然,因言:"自见钱法行,京师钱入少出多,庆历七年,榷货务缗钱入百 十九万,出二百七十六万。以此较之,恐无以赡给,请如沔议,以茶、盐、香药、 缗钱四物如之。"于是有四说之法。初,诏止行于并边诸州,而内地诸州有司盖未 尝请,即以康定元年诏书从事。自是三说、四说二法并行于河北,不数年间,茶法 复坏。刍粟之直,大约虚估居十之八,米斗七百,甚者千钱。券至京师,为南商所 抑,茶每直十万,止售钱三千,富人乘时收蓄,转取厚利。三司患之,请行贴买之 法,每券直十万,比市估三千,倍为六千,复入钱四万四千,贴为五万,给茶直十 万。诏又损钱一万,然亦不足以平其直。久之,券比售钱三千者,才得二千,往往 不售,北商无利,入中者寡,公私大弊。
皇祐二年,知定州韩琦及河北转运司皆以为言,下三司议。三司奏:"自改法 至今,凡得谷二百二十八万余石,刍五十六万余围,而费缗钱一百九十五万有奇, 茶、盐、香药又为缗钱一千二百九十五万有奇。茶、盐、香药,民用有限,榷货务 岁课不过五百万缗,今散于民间者既多,所在积而不售,故券直亦从而贱。茶直十 万,旧钱六万五千,今止二千;以至香一斤,旧售钱三千八百,今止五六百;公私 两失其利。请复行见钱法,一用景祐三年约束。"乃下诏曰:"比食货法坏,刍粟 价益倍,县官之费日长,商贾不行,豪富之家,乘时牟利,吏缘为奸。自今有议者, 须究厥理,审可施用,若事已上而验问无状者,置之重罚。" 是时虽改见钱法,而京师积钱少,恐不足以支入中之费,帝又出内藏库钱帛百 万以赐三司。久之,入中者浸多,京师帑藏益乏,商人持券以俟,动弥岁月,至损 其直以售于蓄贾之家。言利者请出内藏库钱稍增价售之,岁可得遗利五十万缗。既 行,而谏官范镇谓内藏库、榷货务皆领县官,岂有榷货务故稽商人,而令内藏乘时 射利?伤体坏法,莫斯为甚。诏即罢之,然自此并边虚估之弊复起。 至和三年,河北提举籴便粮草薛向建议:"并边十七州军,岁计粟百八十万石, 为钱百六十万缗,豆六十五万石,刍三百七十万围,并边租赋岁可得粟、豆、刍五 十万,其余皆商人入中。请罢并边入粟,自京辇钱帛至河北,专以见钱和籴。"时 杨察为三司使,请用其说。因辇绢四十万匹当缗钱七十万,又蓄见钱及择上等茶场 八,总为缗钱百五十万,储之京师。而募商人入钱并边,计其道里远近,优增其直, 以是偿之,且省辇运之费,唯入中刍豆计直偿以茶如旧。行未数年,论者谓辇运科 折,烦扰居民,且商人入钱者少,刍豆虚估益高,茶益贱。诏翰林学士韩绛等即三 司经度。绛等言:"自改法以来,边储有备,商旅颇通,未宜轻变。唯辇运之费, 悉从官给,而本路旧输税绢者,毋得折为见钱,入中刍豆罢勿给茶,所在平其市估, 至京偿以银、绸、绢。"自是茶法不复为边籴所须,而通商之议起矣。 初,官既榷茶,民私蓄盗贩皆有禁,腊茶之禁又严于他茶,犯者其罪尤重,凡 告捕私茶皆有赏。然约束愈密而冒禁愈繁,岁报刑辟,不可胜数。园户困于征取, 官司并缘侵扰,因陷罪戾至破产逃匿者,岁比有之。又茶法屡变,岁课日削。至和 中,岁市茶淮南才四百二十二万余斤,江南三百七十五万余斤,两浙二十三万余斤, 荆湖二百六万余斤,唯福建天圣末增至五十万斤,诏特损五万,至是增至七十九万 余斤,岁售钱并本息计之,才百六十七万二千余缗。官茶所在陈积,县官获利无几, 论者皆谓宜弛禁便。 先是,天圣中,有上书者言茶、盐课亏。帝谓执政曰:"茶、盐,民所食,而 强设法以禁之,致犯者众。顾经费尚广,未能弛禁尔!"景祐中,叶清臣上疏曰: "山泽有产,天资惠民。兵食不充,财臣兼利,草芽木叶,私不得专,对园置 吏,随处立筦。一切官禁,人犯则刑,既夺其资,又加之罪,黥流日报,逾冒不悛。 诚有厚利重货,能济国用,圣仁恤隐,矜赦非辜,犹将弛禁缓刑,为民除害。度支 费用甚大,榷易所收甚薄,刳剥园户,资奉商人,使朝廷有聚敛之名,官曹滋虐滥 之罚,虚张名数,刻蠹黎元。 建国以来,法敝辄改,载详改法之由,非有为国之实,皆商吏协计,倒持利权, 幸在更张,倍求奇羡。富人豪族,坐以贾赢,薄贩下估,日皆朘削,官私之际,俱 非远策。臣窃尝校计茶利所入,以景祐元年为率,除本钱外,实收息钱五十九万余 缗,又天下所售食茶,并本息岁课亦只及三十四万缗,而茶商见通行六十五州军, 所收税钱已及五十七万缗。若令天下通商,只收税钱,自及数倍,即榷务、山场及 食茶之利,尽可笼取。又况不费度支之本,不置榷易之官,不兴辇运之劳,不滥徒 黥之辟。 臣意生民之弊,有时而穷,盛德之事,俟圣不惑。议者谓榷卖有定率,征税无 彝准,通商之后,必亏岁计。臣按管氏盐铁法,计口受赋,茶为人用,与盐铁均, 必令天下通行,以口定赋,民获善利,又去严刑,口数出钱,人不厌取。景祐元年, 天下户千二十九万六千五百六十五,丁二千六百二十万五千四百四十一,三分其一 为产茶州军,内外郭乡又居三分之一,丁赋三十,村乡丁赋二十,不产茶州军郭乡 村乡如前计之,又第损十钱,岁计已及缗钱四十万。榷茶之利,凡止九十余万缗, 通商收税,且以三倍旧税为率,可得一百七十余万缗,更加口赋之入,乃有二百一 十余万缗,或更于收税则例,微加增益,即所增至寡,所聚愈厚,比于官自榷易, 驱民就刑,利病相须,炳然可察。"时下三司议,皆以为不可行。 至嘉祐中,著作佐郎何鬲、三班奉职王嘉麟又皆上书请罢给茶本钱,纵园户贸 易,而官收租钱与所在征算,归榷货务以偿边籴之费,可以疏利源而宽民力。嘉麟 为《登平致颂书》十卷、《隆衍视成策》二卷上之,淮南转运副使沈立亦集《茶法 利害》为十卷,陈通商之利。时富弼、韩琦、曾公亮执政,决意向之,力言于帝。 三年九月,命韩绛、陈升之、吕景初即三司置局议之。十月,三司言:"茶课缗钱 岁当入二百二十四万八千,嘉祐二年才及一百二十八万,又募人入钱,皆有虚数, 实为八十六万,而三十九万有奇是为本钱,才得子钱四十六万九千,而辇运麋耗丧 失,与官吏、兵夫廪给杂费,又不与焉。至于园户输纳,侵扰日甚,小民趋利犯法, 刑辟益繁,获利至少,为弊甚大。宜约至和以后一岁之数,以所得息钱均赋茶民, 恣其买卖,所在收算,请遣官询察利害以闻。"诏遣官分行六路,还言如三司使议 便。 四年二月,诏曰:"古者山泽之利,与民共之,故民足于下,而君裕于上,国 家无事,刑罚以清。自唐建中时,始有茶禁,上下规利,垂二百年。如闻比来为患 益甚,民被诛求之困,日惟咨嗟,官受滥恶之入,岁以陈积,私藏盗贩,犯者实繁, 严刑重诛,情所不忍,是于江湖之间幅员数千里,为陷阱以害吾民也。朕心恻然, 念此久矣,间遣使者往就问之,而皆欢然愿弛其禁,岁入之课以时上官。一二近臣, 条析其状,朕犹若慊然,又于岁输裁减其数,使得饶阜,以相为生,俾通商利。历 世之敝,一旦以除,著为经常,弗复更制,损上益下,以休吾民。尚虑喜于立异之 人、缘而为奸之党,妄陈奏议,以惑官司,必置明刑,无或有贷。" 初,所遣官既议弛禁,因以三司岁课均赋茶户,凡为缗钱六十八万有奇,使岁 输县官。比输茶时,其出几倍,朝廷难之,为损其半,岁输缗钱三十三万八千有奇, 谓之租钱,与诸路本钱悉储以待边籴。自是唯腊茶禁如旧,余茶肆行天下矣。论者 犹谓朝廷志于恤人,欲省刑罚,其意良善;然茶户困于输钱,而商贾利薄,贩鬻者 少,州县征税日蹙,经费不充,学士刘敞、欧阳修颇论其事。敞疏大要以谓先时百 姓之摘山者,受钱于官,而今也顾使之纳钱于官,受纳之间,利害百倍;先时百姓 冒法贩茶者被罚耳,今悉均赋于民,赋不时入,刑亦及之,是良民代冒法者受罪; 先时大商富贾为国懋迁,而州郡收其税,今大商富贾不行,则税额不登,且乏国用。 修言新法之行,一利而有五害,大略与敞意同。时朝廷方排众论而行之,敞等虽言, 不听也。 治平中,岁入腊茶四十八万九千余斤,散茶二十五万五千余斤,茶户租钱三十 二万九千八百五十五缗,又储本钱四十七万四千三百二十一缗,而内外总入茶税钱 四十九万八千六百缗,推是可见茶法得失矣。自天圣以来,茶法屡易,嘉祐始行通 商,虽议者或以为不便,而更法之意则主于优民。 熙宁四年,神宗与大臣论昔茶法之弊,文彦博、吴充、王安石各论其故,然于 茶法未有所变。及王韶建开湟之策,委以经略。七年,始遣三司干当公事李巳入 蜀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博马。而韶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所嗜唯茶,乏茶与市。 即诏趋趣巳据见茶计水陆运致,又以银十万两、帛二万五千、度僧牒五百付之, 假常平及坊场余钱,以著作佐郎蒲宗闵同领其事。初,蜀之茶园,皆民两税地,不 殖五谷,唯宜种茶。赋税一例折输,盖为钱三百,折输绸绢皆一匹;若为钱十,则 折输绵一两;为钱二,则折输草一围。役钱亦视其赋。民卖茶资衣食,与农夫业田 无异,而税额总三十万。巳被命经度,又诏得调举官属,乃即属诸州创设官场, 岁增息为四十万,而重禁榷之令。其输受之际,往往厌其斤重,侵其价直,法既加 急矣。八年,巳以疾去。 先是,巳等岁增十万之息,既而运茶积滞,岁课不给,即建画于彭、汉二州 岁买布各十万匹,以折脚费,实以布息助茶利,然茶亦未免积滞。都官郎中刘佐复 议岁易解盐十万席,顾运回车船载入蜀,而禁商贩,盖恐布亦难敷也。诏既以佐代 巳,未几,盐法复难行,遂罢佐。而宗闵乃议川峡路民茶息收什之三,尽卖于官 场,更严私交易之令,稍重至徒刑,仍没缘身所有物,以待赏给。于是蜀茶尽榷, 民始病焉。 十年,知彭州吕陶言:"川峡四路所出茶,比东南十不及一,诸路既许通商, 两川却为禁地,亏损治体。如解州有盐池,民间煎者乃是私盐,晋州有矾山,民间 炼者乃是私矾,今川蜀茶园,皆百姓己物,与解盐、晋矾不同。又市易司笼制百货, 岁出息钱不过十之二,然必以一年为率;今茶场司务重立法,尽榷民茶,随买随卖, 取息十之三,或今日买十千之茶,明日即作十三千卖之,变转不休,比至岁终,岂 止三分?"因奏刘佐、李巳、蒲宗闵等苟希进用,必欲出息三分,致茶户被害。 始诏息止收十之一,佐坐措置乖方罢,以国子博士李稷代之,而陶亦得罪。稷依李 巳例兼三司判官,仍委权不限员举劾。 侍御史周尹论蜀中榷茶为民害,罢为提点湖北刑狱。利州路漕臣张宗谔、张升 卿议废茶场司,依旧通商,诏付稷,稷方以茶利要功,言宗谔等所陈皆疏谬,罪当 无赦。虽会赦,犹皆坐贬秩二等。于是稷建议卖茶官非材,许对易,如阙员,于前 资待阙官差;茶场司事,州郡毋得越职听治。又以茶价增减或不一,裁立中价,定 岁入课额,及设酬赏以待官吏,而三路三十六场大小使臣并不限员。重园户采造黄 花秋叶茶之禁,犯者没官。蒲宗闵亦援稷比,许举劾官吏,以重其权,二人皆务浚 利刻急。茶场监官买茶精良及满五千驮以及万驮,第赏有差,而所买粗恶伪滥者, 计亏坐赃论。凡茶场州军知州、通判并兼提举,经略使所在,即委通判。又禁南入 熙河、秦凤、泾原路,如私贩腊茶法。 自熙宁十年冬推行茶法,元丰元年秋,凡一年,通课利及旧界息税七十六万七 千六十余缗。帝谓稷能推原法意,日就事功,宜速迁擢,以劝在位,遂落权发遣, 以为都大提举茶场,而用永兴军等路提举常平范纯粹同提举。久之,用稷言徙司秦 州,而录李巳前劳,以子珏试将作监主簿。蒲宗闵更请巴州等处产茶并用榷法。 五年,李稷死永乐城,诏以陆师闵代之。师闵言稷治茶五年,百费外获净息四 百二十八万余缗,诏赐田十顷。而师闵榷利,尤刻于前,建言:"文、阶州接连, 而茶法不同,阶为禁地,有博马、卖茶场,文独为通商地。乞文、龙二州并禁榷; 仍许川路余羡茶货入陕西变卖,于成都府置博卖都茶场。"事皆施行。初,群牧判 官郭茂恂言,卖茶买马,事实相须,诏茂恂同提举茶场。至是,师闵以买马司兼领 茶场,茶法不能自立,诏罢买马司兼领;令茶场都大提举视转运使,同管干视转运 判官,以重其任。贾种民更立茶法,师闵论奏茶场与他场务不同,诏并用旧条。初, 李巳增诸州茶场,自熙宁七年至元丰八年,蜀道茶场四十一,京西路金州为场六, 陕西卖茶为场三百三十二,税息至稷加为五十万,及师闵为百万。 元祐元年,侍御史刘挚奏疏曰:"蜀茶之出,不过数十州,人赖以为生,茶司 尽榷而市之。园户有茶一本,而官市之,额至数十斤。官所给钱,靡耗于公者,名 色不一,给借保任,输入视验,皆牙侩主之,故费于牙侩者又不知几何。是官于园 户名为平市,而实夺之。园户有逃而免者,有投死以免者,而其害犹及邻伍。欲伐 茶则有禁,欲增植则加市,故其俗论谓地非生茶也,实生祸也。愿遣使者,考茶法 之敝,以苏蜀民。"右司谏苏辙继言:"吕陶尝奏改茶法,止行长引,令民自贩, 每缗长引钱百,诏从其请,民方有息肩之望。孙迥、李稷入蜀商度,尽力掊取,息 钱、长引并行,民间始不易矣。且盗贼赃及二贯,止徒一年,出赏五千,今民有以 钱八百私买茶四十斤者,辄徒一年,赏三十千,立法苟以自便,不顾轻重之宜。盖 造立茶法,皆倾险小人,不识事体。"且备陈五害。吕陶亦条上利害,诏付黄廉体 量;未至,挚又言陆师闵恣为不法,不宜仍任事。诏即罢之。先是,师闵提举榷茶, 所行职务,他司皆不得预闻,事权震灼,为患深密。及黄廉就领茶事,乃请凡缘茶 事有侵损戾法,或措置未当及有诉讼,依元丰令,听他司关送。十一月,蒲宗孟亦 以附会李稷卖茶罢。 明年,熙河、秦凤、泾原三路茶仍官为计置,永兴、鄜延、环庆许通商,凡以 茶易谷者听仍旧,毋得逾转运司和籴价,其所博斛斗勿取息。七年,诏成都等路茶 事司,以三百万缗为额本。 绍圣元年,复以陆师闵都大提举成都等路茶事,而陕西复行禁榷。师闵乃奏龙 州仍为禁茶地,凡茶法并用元丰旧条。师闵自复用,以讫哲宗之世,其掊克之迹, 不若前日之著,故建明亦罕见焉。 茶之在诸路者,神宗、哲宗朝无大更革。熙宁八年,尝诏都提举市易司岁贾商 茶,以三百万斤为额。元祐五年,立六路茶税租钱诸州通判转运司月暨岁终比较都 数之法。七年,以茶隶提刑司,税务毋得更易为杂税收受。绍圣四年,户部言: "商旅茶税五分,治平条立输送之限既宽,复虑课入无准,故定以限约,毋得更展。 元祐中,辄展以季,课入漏失。且茶税岁计七十万缗,积十年未尝检察,请内外委 官,期一年驱算以闻。"诏听其议,展限令出一时,毋承用。 崇宁元年,右仆射蔡京言:"祖宗立禁榷法,岁收净利凡三百二十余万贯,而 诸州商税七十五万贯有奇,食茶之算不在焉,其盛时几五百余万缗。庆历之后,法 制浸坏,私贩公行,遂罢禁榷,行通商之法。自后商旅所至,与官为市,四十余年, 利源浸失。谓宜荆湖、江、淮、两浙、福建七路所产茶,仍旧禁榷官买,勿复科民, 即产茶州郡随所置场,申商人园户私易之禁,凡置场地园户租折税仍旧。产茶州军 许其民赴场输息,量限斤数,给短引,于旁近郡县便鬻;余悉听商人于榷货务入纳 金银、缗钱或并边粮草,即本务给钞,取便算请于场,别给长引,从所指州军鬻之。 商税自场给长引,沿道登时批发,至所指地,然后计税尽输,则在道无苛留。买茶 本钱以度牒、末盐钞、诸色封桩、坊场常平剩钱通三百万缗为率,给诸路,诸路措 置,各分命官。"诏悉听焉。 俄定诸路措置茶事官置司:湖南于潭州,湖北于荆南,淮南于扬州,两浙于苏 州,江东于江宁府,江西于洪州。其置场所在:蕲州即其州及蕲水县,寿州以霍山、 开顺,光州以光山、固始,舒州即其州及罗源、太湖,黄州以麻城,庐州以舒城, 常州以宜兴,湖州即其州及长兴、德清、安吉、武康,睦州即其州及青溪、分水、 桐庐、遂安,婺州即其州及东阳、永康、浦江,处州即其州及遂昌、青田,苏、杭、 越各即其州,而越之上虞、余姚、诸暨、新昌、剡县皆置焉,衢、台各即其州,而 温州以平阳。大法既定,其制置节目,不可毛举。四年,京复议更革,遂罢官置场, 商旅并即所在州县或京师给长短引,自买于园户。茶贮以笼篰,官为抽盘,循第叙 输息讫,批引贩卖,茶事益加密矣。 大观元年,议提举茶事司须保验一路所产茶色高下、价直低昂,而请茶短引以 地远近程以三等之期。复虑商旅影挟旧引,冒诈规利,官吏因得扰动,以御笔申饬 之。又以诸路再定茶息,多寡或不等,令后各增钱十。三年,计七路一岁之息一百 二十五万一千九百余缗,榷货务再岁一百十有八万五千余缗。京专用是以舞智固权, 自是岁以百万缗输京师所供私奉,掊息益厚,盗贩公行,民滋病矣。 政和二年,大增损茶法。凡请长引再行者,输钱百缗,即往陕西,加二十,茶 以百二十斤;短引输缗钱二十,茶以二十五斤。私造引者如川钱引法。岁春茶出, 集民户约三岁实直及今价上户部。茶笼篰并皆官制,听客买,定大小式,严封印之 法。长短引辄窜改增减及新旧对带、缴纳申展、住卖转鬻科条悉具。初,客贩茶用 旧引者,未严斤重之限,影带者众。于是又诏凡贩长引斤重及三千斤者,须更买新 引对卖,不及三千斤者,即用新引以一斤带二斤鬻之,而合同场之法出矣。场置于 产茶州军,而簿给于都茶场。凡不限斤重茶委官司秤制,毋得止凭批引为定,有赢 数即没官,别定新引限程及重商旅规避秤制之禁,凡十八条,若避匿抄劄及擅卖, 皆坐以徒。复虑茶法犹轻,课入不羡,定园户私卖及有引而所卖逾数,保内有犯不 告,并如煎盐亭户法。短引及食茶关子辄出本路,坐以二千里流,赏钱百万。 重和元年,诏:"客贩输税,检括抵保,吏因扰民,其蠲之。"未几,复输税 如旧。大抵茶、盐之法,主于蔡京,务巧掊利,变改法度,前后相逾,民听眩惑。 初,令茶户投状籍于官,非在籍者,禁与商旅贸易,未几即罢。初,限计斤重,令 买新引,茶有赢者,即及一千五百斤,须用新引贴贩,或止愿贩新茶带卖者听;未 几,以带卖者多,又罢其令。 陕西旧通蜀茶,崇宁二年,始通东南茶。政和中,陕西没官茶令估卖,继以妨 商旅,下令焚弃。俄令正茶没官者听与贩,引外剩茶及私茶数以给告者。长引限以 一年,短引限以半岁缴纳。久之,令已买引而未得于园户者,期七年,许民间同见 缗流转,长引听即本路住卖,以二浙盐香司有言而止。其科条纤悉纷更,不可胜记, 虑商旅疑豫,茶货不通,乃重扇摇之令。于时掊克之吏,争以赢羡为功,朝廷亦严 立比较之法。州郡乐赏畏刑,惟恐负课,优假商人,陵轹州郡,盖莫有言者。独邠 州通判张益谦奏:"陕西非产茶地,奉行十年,未经立额,岁岁比较,第务增益, 稍或亏少,程督如星。州县惧殿,多前路招诱豪商,增价以幸其来,故陕西茶价, 斤有至五六缗者,或稍裁之,则批改文引,转之他郡。及配之铺户,安能尽售?均 及税农,民实受害,徒令豪商坐享大利。"言竟不行。 然自茶法更张,至政和六年,收息一千万缗,茶增一千二百八十一万五十一百 余斤。及方腊窃发,乃诏权罢比较。腊诛,有司议招集园户,借贷优恤,止于文具, 奸臣仍用事,蠹国害民,又虑人言,扇摇之令复出矣。靖康元年,诏川茶侵客茶地 者,以多寡差定其罪。 初,熙宁五年,以福建茶陈积,乃诏福建茶在京、京东西、淮南、陕西、河东 仍禁榷,余路通商。元丰七年,王子京为福建转运副使,言"建州腊茶,旧立榷法, 自熙宁权听通商,自此茶户售客人茶甚良,官中所得惟常茶,税钱极微,南方遗利, 无过于此,乞仍旧行榷法。建州岁出茶不下三百万斤,南剑州亦不下二十余万斤, 欲尽买入官,度逐州军民户多少及约邻路民用之数计置,即官场卖,严立告赏禁。 建州卖私末茶,借丰国监钱十万缗为本。"并从之;所请均入诸路榷卖,委转运司 官提举:福建王子京,两浙许懋,江东杜伟,江西朱彦博,广东高镈,然子京盖未 免抑配于民。 时远方若桂州修仁诸县、夔州路达州有司皆议榷茶,言利者踵相蹑,然神宗闻 鄂州失催茶税,辄蠲之。建州园户等以茶粗滥当剥纳,为钱三万六千余缗,虑其不 能偿,令准输茶。初,成都帅司蔡延庆言邛部川蛮主苴克等愿卖马,即诏延庆以茶 招来,后闻边计蛮情非便,即罢之。哲宗嗣位,御史安惇首劾王子京买腊茶抑民, 诏罢子京事任,令福建禁榷州军视其旧,余并通商。桂州修仁等县禁榷及陕西碎卖 芽茶皆罢。 崇宁二年,尚书有言:"建、剑二州茶额七十余万斤,近岁增盛,而本钱多不 继。"诏更给度牒四百,仍给以诸色封桩。继诏商旅贩腊茶蠲其税,私贩者治元售 之家,如元丰之制。腊茶旧法免税,大观三年,措置茶事,始收焉。四年,私贩勿 治元售之家,如元符令。政和初,复增损为新法。三年,诏免输短引,许依长引于 诸路住卖,后末骨茶每长引增五百斤,短引仿此;诸路监司、州郡公使食茶禁私买, 听依商旅买引。六年,诏福建茶园如盐田,量土地产茶多寡,依等第均税。重和元 年,以改给免税新引,重定福建末茶斤重,长引以六百斤为率。 元丰中,宋用臣都提举汴河堤岸,创奏修置水磨。凡在京茶户擅磨末茶者有禁, 并许赴官请买。而茶铺入米豆杂物揉和者募人告,一两赏三千,及一斤十千,至五 十千止。商贾贩茶应往府界及在京师,须令产茶山场州军给引,并赴京场中卖,犯 者依私贩腊茶法。诸路末茶入府界者,复严为之禁。讫元丰末,岁获息不过二十万, 商旅病焉。 元祐初,宽茶法,议者欲罢水磨。户部侍郎李定以失岁课,持不可废;侍御史 刘挚、右司谏苏辙等相继论奏,遂罢。绍圣初,章惇等用事,首议修复水磨。乃诏 即京、索、大源等河为之,以孙迥提举,复命兼提举汴河堤岸。四年,场官钱景逢 获息十六万余缗,吕安中二十一万余缗,以差议赏。元符元年,户部上凡获私末茶 并杂和者,即犯者未获,估价给赏,并如私腊茶获犯人法。杂和茶宜弃者,斤特给 二十钱,至十缗止。 初,元丰中修置水磨,止于在京及开封府界诸县,未始行于外路。及绍圣复置, 其后遂于京西郑、滑、颍昌府,河北澶州皆行之,又将即济州山口营置。崇宁二年, 提举京城茶场所奏:"绍圣初,兴复水磨,岁收二十六万余缗。四年,于长葛等处 京、索、潩水河增修磨二百六十余所,自辅郡榷法罢,遂失其利,请复举行。"从 之。寻诏商贩腊茶入京城者,本场尽买之,其翻引出外者,收堆垛钱。裁元丰制更 立新额,岁买山场草茶以五百万斤为率。客茶至京者,许官场买十之三,即索价故 高,验元引买价量增。三年,诏罢之。 明年,改令磨户承岁课视酒户纳曲钱法。五年,复罢民户磨茶,官用水磨仍依 元丰法,应缘茶事并隶都提举汴河堤岸司。大观元年,改以提举茶事司为名,寻命 茶场、茶事通为一司。三年,复拨隶京城所,一用旧法。政和元年,京城所请商旅 贩茶起引定入京住卖者,即许借江入汴,如元丰旧制;其借江入汴却指他路住卖者 禁,已请引者并令赴京。二年,以课入不登,商贾留滞,诏以其事归尚书省。于是 尚书省言:"水磨茶自元丰创立,止行于近畿,昨乃分配诸路,以故至弊,欲止行 于京城,仍行通客贩,余路水磨并罢。"从之。四年,收息四百万贯有奇,比旧三 倍,遂创月进。 高宗建炎初,于真州印钞,给卖东南茶盐。当是时,茶之产于东南者,浙东西、 江东西、湖南北、福建、淮南、广东西,路十,州六十有六,县二百四十有二。霅 川顾渚生石上者谓之紫笋,毗陵之阳羡,绍兴之日铸,婺源之谢源,隆兴之黄龙、 双井,皆绝品也。建炎三年,置行在都茶场,罢合同场十有八,惟洪、江、兴国、 潭、建各置场一,监官一。罢食茶小引,捕私茶法视捕私盐。二十一年,秦桧等始 进《茶盐法》。先是,臣僚或因事建明,朝廷亦因时损益,至是审订成书,上之。 孝宗隆兴二年,淮东宣谕钱端礼言:"商贩长引茶,水路不许过高邮,陆路不 许过天长。如愿往楚州及盱眙界,引贴输翻引钱十贯五百文;如又过淮北,贴输亦 如之。"当是时,商贩自榷场转入虏中,其利至博,几禁虽严,而民之犯法者自若 也。乾道二年,户部言:"商贩至淮北榷场折博,除输翻引钱,更输通货侩息钱十 一缗五百文。"八年,减输翻引钱止七缗,通货侩见钱止八缗。淳熙二年,以长短 茶引权以半依原引斤重钱数,分作四缗小引印给,而翻引贴输钱随小引输送。光宗 绍熙初,漳州守臣朱熹奏除属邑科茶七千余缗。臣僚申明长短小引相兼,从人之便。 户部言给卖小引,除金银、会子分数入输,余愿专以会子算请者听。 宁宗嘉泰四年,知隆兴府韩邈奏请:"隆兴府惟分宁县产茶,他县无茶,而豪 民武断者乃请引,穷索一乡,使认茶租,非便。"于是禁非产茶县不许民擅认茶租。 建宁腊茶,北苑为第一,其最佳者曰社前,次曰火前,又曰雨前,所以供玉食, 备赐予。太平兴国始置,大观以后制愈精,数愈多,胯式屡变,而品不一,岁贡片 茶二十一万六千斤。建炎以来,叶浓、杨勍等相因为乱,园丁亡散,遂罢之。绍兴 二年,蠲未起大龙凤茶一千七百二十八斤。五年,复减大龙凤及京铤之半。十二年, 兴榷场,遂取腊茶为榷场本,凡胯、截、片、铤,不以高下多少,官尽榷之,申严 私贩入海之禁。议者请鬻建茶于临安,移茶司事于建州买发。明年,以失陷引钱, 复令通商。自是上供龙凤、京铤茶料,凡制作之费、篚笥之式,令漕司专之。 蜀茶之细者,其品视南方已下,惟广汉之赵坡,合州之水南,峨眉之白牙,雅 安之蒙顶,土人亦珍之,但所产甚微,非江、建比也。旧无榷禁,熙宁间,始置提 举司,收岁课三十万;至元丰中,累增至百万。建炎元年,成都转运判官赵开言榷 茶、买马五害,请"用嘉祐故事尽罢榷茶,而令漕司买马。或未能然,亦当减额以 苏园户,轻价以惠行商,如此则私贩衰而盗贼息。"遂以开同主管川、秦茶马。二 年,开至成都,大更茶法,仿蔡京都茶场法,以引给茶商,即园户市茶,百斤为一 大引,除其十勿算。置合同场以讥其出入,重私商之禁,为茶市以通交易。每斤引 钱春七十、夏五十,市利头子钱不预焉。所过征一钱,所止一钱五分。自后引息钱 至一百五万缗。至十七年,都大茶马韩球尽取园户加饶之茶为额,茶司岁收二百万, 而买马之数不加多。 乾道末年,青羌作乱,茶司增长细马名色等钱岁三十万。淳熙六年以后,累减 园户重额钱十六万,又减引息钱十六万。至绍熙初,杨辅为使,遂定为法。成都府、 利州路二十三场,岁产茶二千一百二万斤,通博马物帛岁收钱二百四十九万三千余 缗。朝廷岁以一百一十三万缗隶总领所赡军,然茶马司率多难之;乾道以后,岁拨 止一二十万缗,至淳熙十年,遂以五十万缗为准。 自熙、丰以来,茶司官权出诸司之上。初,元丰开川、秦茶场,园户既输二税, 又输土产;隆安县园户二税、土产兼输外,又催理茶课估钱;建炎元年立为额,至 宁宗庆元初,始除之。六年,诏四川产茶处岁输经总制头子钱五千四十一道有奇, 又科租钱三千一百四十道有奇。 宋初,经理蜀茶,置互市于原、渭、德顺三郡,以市蕃夷之马;熙宁间,又置 场于熙河。南渡以来,文、黎、珍、叙、南平、长宁、阶、和凡八场,其间卢甘蕃 马岁一至焉,洮州蕃马或一月或两月一至焉,叠州蕃马或半年或三月一至焉,皆良 马也。其他诸蕃马多驽,大率皆以互市为利,宋朝曲示怀远之恩,亦以是羁縻之。 绍兴二十四年,复黎州及雅州碉门灵犀砦易马场。乾道初,川、秦八场马额九千余 匹,淳熙以来,为额万二千九百九十四匹,自后所市未尝及焉。 分类:正史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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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志139 食货下8○商税 市易 均输 互市舶法 商税 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或有之;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 州仍令都监、监押同掌。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 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约如此。然无定制,其名物各随地宜而不一焉。行 旅赍装,非有货币当算者,无得发箧搜索。凡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岭南商贾赍生药 及民间所织缣帛,非鬻于市者皆勿算。常税名物,令有司件析颁行天下,揭于版, 置官署屋壁,俾其遵守。应算物货而辄藏匿,为官司所捕获,没其三分之一,以半 畀捕者。贩鬻而不由官路者罪之。有官须者十取其一,谓之"抽税"。 自唐室藩镇多便宜从事,擅其征利,以及五季,诸国益务掊聚财货以自赡,故 征算尤繁。宋兴,所下之国,必诏蠲省,屡敕官吏毋事烦苛、规羡余以徼恩宠。大 中祥符六年,始免诸路州军农器之税。 诸州津渡旧皆有算,或水涸改置桥梁,有司犹责主者备偿。建隆初,诏除沧、 德、棣、淄、齐、郓干渡三十九处算钱,水涨听民置渡,勿收其算。自是,有类此 者多因恩宥蠲除。其余橘园、鱼池、水硙、社酒、莲藕、鹅鸭、螺蚌、柴薪、地铺、 枯牛骨、溉田水利等名,皆因诸国旧制,前后屡诏废省。缘河州县民船载粟亦输算, 三年,始罢。 陈州私置蔡河锁,民船胜百斛者取百钱,有所载倍其征,太平兴国三年,乃悉 除之。至道元年诏:"江南溪渡,多公吏豪民典其事,量输官课而厚算行旅。州县 宜加严禁,所输年额钱五千以下者并免,不系色役近便人户掌船济渡,毋得扰人。" 至道中,岁入税课钱四百万贯;天禧末,增八百四万贯。 天圣以来,国用浸广,有请算缗钱以助经费者。仁宗曰:"货泉之利,欲流天 下通有无,何可算也?"一日,内出蜀罗一端,为印朱所渍者数重,因诏天下税务, 毋辄污坏商人物帛。康定元年,西边兵费不给,州县或增所算名物,朝廷知之,悉 命蠲去。既而下诏敕励,且戒毋搜索行者家属,岁俭则免算耕牛,水乡又或弛蒲、 鱼、果、蓏之税,民流而渡河者亦为之免算。应算而匿不自言者,虽听人捕告,抵 罪如旧法,然须物皆见在乃听,以防诬罔。至于岁课赢缩,屡诏有司裁定,前后以 诏蠲放者,不可胜数。 皇祐中,岁课缗钱七百八十六万三千九百。嘉祐以后,弛茶禁,所历州县收算 钱。至治平中,岁课增六十余万,而茶税钱居四十九万八千六百。 熙宁以来,河北、河东、陕西三路支移,民以租赋赍货至边贸易以输官者,勿 税;河北流民复业者所过免算。后以岁稔,虑逸税课,复旧。五年,以在京商税院 隶提举市易务。七年,减国门之税数十种,钱不满三十者蠲之。其先,外城二十门 皆责以课息,近令随闲、要分等,以检捕获失之数为赏罚;既而以岁旱,复有是命。 元丰元年,滨、棣、沧州竹木、鱼果、炭箔税不及百钱者蠲之。二年,熙河路 制置边防财用李宪擅榷本路商货,令漕臣蒋之奇劾其罪。导洛通汴司请置堆垛场于 泗州,贾物至者,先入官场,官以船运至京,稍输船算。明年,诏:近京以通津水 门外顺成仓为场。非导洛司船而载商税入汴者,许纠告,虽自请税,犹如私载法。 惟日用物非贩易,若发箔、柴草、竹木之类勿禁。琼管奏:"海南收税,较船之丈 尺,谓之'格纳'。其法分三等,有所较无几,而输钱多寡十倍。贾物自泉、福、 两浙、湖、广至者,皆金银物帛,直或至万余缗;自高、化至者,唯米包、瓦器、 牛畜之类,直才百一,而概收以丈尺。故高、化商人不至,海南遂乏牛米。请自今 用物贵贱多寡计税,官给文凭,听鬻于部内,否则许纠告,以船货给赏。"诏如所 奏。六年,京东漕臣吴居厚言:"商人负正税七万六千余缗,倍税十五万二千余缗。" 诏蠲其倍税,纳正税,百千以下期以三年,百千以上五年。 元祐元年,户部请令在京商税院,酌取元丰八年钱五十五万二千二百六十一缗 有奇,以为新额,自明年始。三年,又以天圣岁课为额,盖户部用五年并增之法, 立额既重,岁课不登,故言者论而更之。七年,罢诸路承买土产税场。初,罢江南 路承买,而河东转运司以为较元祐六年官盐额增三万余缗,遂行之诸路。
八年,权蠲商人载米入京粜卖力胜之税。先是,熙宁六年,苏、湖岁稔,谷价 比淮南十五,而商船以力胜税不至,尝命权蠲。惠止一方,未为定法。及汴泗垛场 法行,谷船毋得增置,而力胜之税益三之一。至是,苏轼言:"法不税五谷,请削 去力胜钱之条,而行天圣免税之制。"既而尚书省亦言在京谷贵,欲平其直,复权 蠲之。后徽宗宣和中,以州县灾伤并赡给都下,亦一再免,旋复如旧;惟两浙并东 北盐,以盐事司之请,遂不复征。 自哲宗即位,罢导洛物货场。绍圣四年,蓝从熙提举京城所,欲复其事,令泗 州及京师洛口各置垛场,并请复面市、牛羊圈。诏下尚书省,久之遂寝。至是,提 举汴河堤岸王宪复言之,且请假温、明州运船给用。命太府少卿郑仅同详度。明年, 竟诏勿行。五年,令户部取天下税务五年所收之数,酌多寡为中制,颁诸路揭版示 之,率十年一易;其增名额及多税者,并论以违制。 大观元年,凡典买牛畜、舟车之类未印契者,更期以百日,免倍税。二年,诏 在京诸门,凡民衣屦、谷菽、鸡鱼、蔬果、柴炭、瓷瓦器之类,并蠲其税;岁终计 所蠲数,令大观库给偿。宣和二年,宫观、寺院、臣僚之家商贩,令关津搜阅,如 元丰法输税,岁终以次数报转运司取旨。初,元符令,品官供家服用物免税。至建 中靖国初,马、牛、驼、驴、骡已不入服用例,而比年臣僚营私牟利者众,宫观寺 院多有专降免税之旨,皆以船艘贾贩,故有是诏。漕臣刘既济起应奉物,两浙、淮 南等路税例外,增一分以供费;三年,诏罢之。凡以蚕织农具、耕牛至两浙、江东 者,给文凭蠲税一年。四年,令诸路近岁所增税钱,悉归应奉司。七年,以岁歉之 后,用物少而民艰食,在京及畿内油、炭、面、布、絮税并力胜钱并权免。提举京 东常平杨连奏:"本路牛价贵,田多荒莱,请令贩牛至本路者,仍给文凭蠲税,俟 二年足如旧。"从之。 靖康元年诏:"都城物价未平,凡税物,权更蠲税一年。"臣僚上言:"祖宗 旧制并政和新令,场务立额之法,并以五年增亏数较之,并增者取中数,并亏者取 最高数,以为新额,故课息易给而商旅可通。近诸路转运司不循其法,有益无损, 致物价腾踊,官课愈负。请令诸路提刑下诸郡,准旧法厘正立额。"诏依所奏。 高宗建炎元年诏,贩货上京者免税。明年又诏,贩粮草入京抑税者罪之;凡残 破州县免竹木、砖瓦税,北来归正人及两淮复业者亦免路税。绍兴三年,临安火, 免竹木税。然当时都邑未奠,兵革未息,四方之税,间有增置,及于江湾浦口量收 海船税,凡官司回易亦并收税;而宽弛之令亦错见焉,如诸路增置之税场,山间迂 僻之县镇,经理未定之州郡,悉罢而免之。又以税网太密,减并者一百三十四,罢 者九,免过税者五,至于牛、米、薪、面民间日用者并罢。 孝宗继志,凡高宗省罢之未尽者,悉推行之;又以临安府物价未平,免淳熙七 年税一半。光、宁以降,亦屡与放免商税,或一年,或五月,或三月。凡遇火,放 免竹木之税亦然。光、宁嗣服,诸郡税额皆累有放免。然当是时,虽宽大之旨屡颁, 关市之征迭放,而贪吏并缘,苛取百出。私立税场,算及缗钱、斗米、束薪、菜茹 之属,擅用稽察措置,添置专栏收检。虚市有税,空舟有税,以食米为酒米,以衣 服为布帛,皆有税。遇士夫行李则搜囊发箧,目以兴贩。甚者贫民贸易琐细于村落, 指为漏税,辄加以罪。空身行旅,亦白取百金,方纡路避之,则栏截叫呼;或有货 物,则抽分给赏,断罪倍输,倒囊而归矣。闻者咨嗟,指为大小法场,与斯民相刃 相劘,不啻仇敌,而其弊有不可胜言矣。 市易之设,本汉平准,将以制物之低昂而均通之。其弊也,以官府作贾区,公 取牙侩之利,而民不胜其烦矣。 熙宁三年,保平军节度推官王韶倡而缘边市易之说,丐假官钱为本。诏秦凤路 经略司以川交子易物货给之,因命韶为本路帅司干当兼领市易事。时欲移司于古渭 城,李若愚等以为多聚货以启戎心,又妨秦州小马、大马私贸易,不可。文彦博、 曾公亮、冯京皆韪之,韩绛亦以去秦州为非,唯王安石曰:"古渭置市易利害,臣 虽不敢断,然如若愚奏,必无可虑。"七月,诏转运司详度,复问陈升之。升之谓 古渭极边,恐启群羌窥觊心。安石乃言:"今蕃户富者,往往蓄缗钱二三十万,彼 尚不畏劫夺,岂朝廷威灵,乃至衰弱如此?今欲连生羌,则形势欲张,应接欲近。 古渭边砦,便于应接,商旅并集,居者愈多,因建为军,增兵马,择人守之,则形 势张矣。且蕃部得与官市,边民无复逋负,足以怀来其心,因收其赢以助军费,更 辟荒土,异日可以聚兵。"时王安石为政,汲汲焉以财利兵革为先,其市易之说, 已见于熙宁二年建议立均输平准法之时,故王韶首迎合其意,而安石力主之,虽以 李若愚、陈升之、韩绛诸人之议,而卒不可回。五年,遂诏出内帑钱帛,置市易务 于京师。 先是,有魏继宗者,自称草泽,上言:"京师百货无常价,贵贱相倾,富能夺, 贫能与,乃可以为天下。今富人大姓,乘民之亟,牟利数倍,财既偏聚,国用亦屈。 请假榷货务钱,置常平市易司,择通财之官任其责,求良贾为之转易。使审知市物 之价,贱则增价市之,贵则损价鬻之,因收余息,以给公上。"于是中书奏在京置 市易务官。凡货之可市及滞于民而不售者,平其价市之,愿以易官物者听。若欲市 于官,则度其抵而贷之钱,责期使偿,半岁输息十一,及岁倍之。凡诸司配率,并 仰给焉。以吕嘉问为提举,赐内库钱百万缗、京东路钱八十七万缗为本。三司请立 市易条,有"兼并之家,较固取利,有害新法,本务觉察,三司按治"之文,帝削 去之。 七月,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以在京商税院、杂买务、 杂卖场隶焉。又赐钱帛五十万,于镇洮军置司。市易极苛细,道路怨谤者籍籍。上 以谕安石,请宣示事实,帝以鬻冰、市梳朴等数事语之,安石皆辩解。后帝复言: "市易鬻果太烦碎,罢之如何?"安石谓:"立法当论有害于人与否,不当以烦碎 废也。"自是诸州上供藨席、黄芦之类六十色,悉令计直,从民愿鬻者市之以给用。 六年,诏在京市易干当公事孙迪同两浙、淮东转运司,议置杭州市易务利病以 闻。其后以市易上界所偿内帑钱二十万缗假之为本。又赐夔州路转运司度僧牒五百, 置市易于黔州,选本路在任已替官监之,仍以知州或通判提举。令在京市易务及开 封府司录同详度诸行利病,于是详定所请:"约诸行利入薄厚,输免行钱以禄吏, 蠲其供官之物。禁中所须,并下杂卖场、杂买务。置市司估物价低昂,凡内外官司 欲占物价,悉于是乎取决。"从之。改提举在京市易务为都提举市易司,诸州市易 务皆隶焉。又诏三司干当公事李巳等同详度成都置市易务。 七年,帝与辅臣论及成都市易事。冯京曰:"曩因榷市物,致王小波之乱,今 颇以市易为言。"安石曰:"彼以饥民众,官不之恤,相聚为盗耳。"帝问:"李 巳行邪?"安石曰:"未也。然保市易必不能致乱。"帝犹虑蜀人骇扰,安石谓: "已遣使乃遽罢,岂不为四方笑?"乃已。然其后竟罢巳等详度。 三月,诏权三司使曾布、翰林学士吕惠卿同究诘市易事。先是,帝出手诏付布, 谓市易司市物,颇害小民之业,众言喧哗。布乃引监市易务魏继宗之言,以为吕嘉 问多取息以干赏,商旅所有者尽收,市肆所无者必索,率贱市贵鬻,广裒赢余,是 挟官府为兼并也。王安石具奏,明其不然。乃更令惠卿偕布究诘之。帝寻复以手札 赐布,令求对,布即上行人所诉,并疏惠卿奸欺状,且言:"臣自立朝以来,每闻 德音,未尝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为虐,凛凛乎间架、除陌之事矣。嘉问奏: '近遣官往湖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皆未敢计息。'臣以谓如此政事,书 之简牍,不独唐、虞、三代所无,历观秦、汉以来衰乱之世,恐未之有也。"四月, 布复陈薛向罪茶侩不当,帝恻然咨嗟;及言三司决责商人多滥,时帝犹必欲按治。 而安石主用惠卿不可去,盖谋变其事也。帝疑焉,故仍以属布。 既而中书奏事已,帝论及市易,且曰:"朝廷设此,本欲为平准之法以便民, 今正尔相反,使中下之民失业若此,宜修补其法。"令元详定吕嘉问、吴安持同韩 维、孙永问行人输钱免行利病。参知政事冯京曰:"开封祥符县给民钱,有出息抵 当银绢米麦、缓急丧葬之目七八种。其初给钱,往往愿请,积数既多,实艰输送。" 帝曰:"如此,吾民安得泰然也?"时布与惠卿方究市易事,率数日一对。帝初是 布言,已而从惠卿之请,拘魏继宗于开封府。既而布与惠卿即东府再诘行人,所诉 状如前不变。而安石恳求去位,引惠卿执政。 提举楚州市易蒋之奇奏:"监务王景彰榷市商人物非法,及虚作中籴入务,立 诡名籴之,白输息钱,谓之'干息';又抑贾贩毋得至他郡,名为留难。"帝谓辅 臣曰:"景彰违法害人,宜即治其罪。"时吕惠卿已参朝政,而究诘市易未竟,诏 促之,惠卿请令中书悉取按牍异同以奏。后二日,布对延和殿,条祈先后所陈,并 较治平、熙宁出入钱物数以闻。帝方虑岁费浸广,令布送中书。五月,乃诏章惇、 曾孝宽即军器监鞫布所究市易事,又令户房会财赋数,与布所陈异;而吕嘉问亦以 杂买务多入月息不觉,皆从公坐有差。未几,布褫职,与嘉问俱出守郡,魏继宗仍 夺秩勒停。初,市易之建,布实预之。后揣上意有疑,遂急治嘉问,而惠卿与布有 夙怨,故卒挤之,而市易如故。 三司使章惇请假内藏钱五百万缗,令市易司有干局者,分四路入中,计见盐引 及乘贱籴买。诏假二百万缗。八年,复吕嘉问提举市易。二月,凤翔、大名、真定 府、永兴、安肃军,秦、瀛、定、越、真州,并置市易司。以惠州阜民监钱十万缗 给广州市易务,司农寺坊场钱三十万缗给郓州市易。九年,又以在京市易司物货十 五万缗给熙河市易司。九月,中书言:"市易息钱并市例钱,总收百三十三万二千 缗有奇。诏嘉问、安持等推恩有差。自后凡二年一较。十年,定上界本钱以七百万 缗为额,不足,以岁所收息益之;其贷内帑钱,岁偿以息二十万缗。 元丰元年,以都提举王居卿请,令贷市易钱货者,许用金帛等为抵,收息毋过 一分二厘,不及年者月计之,愿皆得钱或欲以物货兼给者听。市易司请遣官以物货 至诸路贸易,十万缗以上期以二年,二十万缗以上三年,敛及三分者比递年推恩, 八分者理为任,期尽不及者勿赏,官吏廪给并罢。 二年,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李宪言:蕃贾与牙侩私市,其货皆由他路避税入秦 州。乃令秦熙河岷州、通远军五市易务,募牙侩引蕃货赴市易务中贾,私市者许纠 告,赏倍所告之数。以田宅抵市易钱久不偿者,估实直,如卖坊场、河渡法;若未 输钱者,官收其租息,在京市易务亦如之。 三年,诏免行月纳钱不及百者皆免,凡除八千六百五十四人。九月,王居卿又 言:"市易法有三:结保贷请,一也;契要金银为抵,二也;贸迁物货,三也。三 者惟保贷法行之久,负失益多,往岁罢贷钱而物货如故。请自今所贷岁约毋过二百 万缗,听旧户贷请以相济续,非旧户惟用抵当、贸迁之法。"诏中书立法以闻。于 是中书奏:"在京物货,许旧户贷请,敛而复散,通所负毋过三百万缗,诸路毋过 四之一。"诏如所奏。是岁,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会其置司以来所收息:元丰初四 十一万四千六百二十六缗、石,次年六十八万四千九十九缗、石。四年,从都提举 贾青请,于新旧城外内置四抵当,遣官掌之,罢市易上界等处抵当以便民。 五年,诏外内市易务所负钱,宽以三岁,均月限以输,限内罚息并除之。先是, 王安礼在开封日,有负市易钱者,累诉于庭。安礼既执政,言于帝曰:"市易法行, 取息滋多,而输官不时者有罚息,民至穷困。愿诏蠲之。"帝曰:"群臣未有为朕 言者,其令民以限输,免其罚息。"安礼退,批诏加"内外"字。蔡确曰:"方帝 有旨,无外内字,公欲增诏邪?"安礼曰:"亦不止言内字。"卒加之。八月,置 饶州景德镇瓷窑博易务。 六年,兰州增置市易务,以通蕃汉贸易。七年,改市易下界为榷货务。令诸州 旬估物价既定,报提举司,提举司下所部州,州下所属,募民出抵或钱以市,收息 毋过二分。诏诸路常平司钱留其半,以二分为市易抵当。盖自五年贾青以平准物价 与金银之类,行抵当于畿县,次年行之诸路,以常平、市易赊贷及宽剩钱为本,五 路各十万缗,余路五万缗。至是,复有是诏。若无抵当而物货宜易者,亦听变鬻。 八年,罢诸镇砦市易抵当。八月,诏诸郡抵当,有取息薄、可济民乏者存之,其余 抵当并州县市易并罢。 元祐元年,内外监督市易及坊场净利钱,许以所入息并罚钱比计,若及官本者, 并释之。绍圣四年,三省言熙宁兴置市易,元祐一切罢去,不原立法之意。诏户部、 太府寺详度,复置市易务,惟以钱交市,收息毋过二分,勿令贷请。元符三年,改 市易务为平准务,户部、太府寺市易案改为平准案。尚书省言:"平准务官吏等给 费多,并遣官市物,搔动于外,近官鬻石炭,市直遽增,皆不便民。"诏罢平准务 及官鬻石炭,其在官物货,令有司转易钱钞,偿元给之所。 崇宁元年,户部奏:平准务钱物毋得他司移用。二年,以平准为南北两务,如 旧分置官吏。岁终考察能否,行劝沮法。五年,郡县应置市易者,凡岁收息,官吏 用度之余,及千缗以上置官监,五百缗以上令场务兼领,余并罢。先是,尝诏府界 万户县及路在冲要,市易抵当已设官置局;其不及万户、非冲要,并诸镇有官监而 商贩所会,并如元丰令监当官兼领。至是,户部复详度以闻,遂行其议。建炎二年, 言者以为得不偿费,遂罢之,而以其钱输左藏库,惟抵当库仍旧。 绍兴元年,罢诸州军免行钱及行户供应,见任官买卖并依时,违者以盗论。四 年,两浙转运司檄婺州市御炉炭,须胡桃纹、鹁鸠色,守臣王居正以为言。上曰: "隆冬附火,取温暖而已,岂问炭之纹色乎?"命罢之,诸类此者并禁止焉。十三 年,蠲雷、化、高、融、宜、廉、邕、钦、贺、贵免行钱。十四年,以开州两县在 夔部尤为僻远,减免行钱之半。十五年,以知汉阳军韩昕言,诸路收免行钱,定数 外多取一文以上,以擅增税赋法罪之。十七年,蠲百姓见输免行钱三分之一。十九 年,南郊赦,尽蠲百姓免行钱欠。是后凡赦皆然。二十五年,罢见输免行钱,禁下 行买物,以害及小商、敷于乡村故也。 淳熙元年,罢市令司。诏临安府及属县交易侩保钱减十之五。七年,诸路州县 交易侩保钱,亦以十分为率,与减五分。 嘉定二年,以臣僚言,辇毂之下,买物于铺户,无从得钱。凡临安府未支物价, 令即日尽数给还,是后买物须给见钱,违许陈诉于台。 嘉熙三年,臣僚言:"今官司以官价买物,行铺以时直计之,什不得二三。重 以迁延岁月而不偿,胥卒并缘之无艺,积日既久,类成白著,至有迁居以避其扰、 改业以逃其害者。甚而蔬菜鱼肉,日用所需琐琐之物,贩夫贩妇所资锥刀以营斗升 者,亦皆以官价强取之。终日营营,而钱本俱成乾没。商旅不行,衣食路绝。望特 降睿旨,凡诸路州县官司买物,并以时直;不许辄用官价,违者以赃定罪。"从之。 均输之法,所以通天下之货,制为轻重敛散之术,使输者既便,而有无得以懋 迁焉。 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言:"天下财用无余,典领之官拘于弊法,内外不 相知,盈虚不相补。诸路上供,岁有常数。丰年便道,可以多致而不能赢;年俭物 贵,难于供亿而不敢不足。远方有倍蓰之输,中都有半价之鬻,徒使富商大贾乘公 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今发运使实总六路赋入,其职以制置茶、盐、矾、酒 税为事,军储国用,多所仰给。宜假以钱货,资其用度,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而移 用之。凡籴买税敛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令预知中都帑藏年支见在 之定数,所当供办者,得以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 而制其有无,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民财不匮。" 诏本司具条例以闻,而以发运使薛向领均输平准事,赐内藏钱五百万缗、上供米三 百万石。时议虑其为扰,多以为非。向既董其事,乃请设置官属,神宗使自择之。 向于是辟刘忱、卫琪、孙珪、张穆之、陈倩为属,又请有司具六路岁当上供数、中 都岁用及见储度可支岁月,凡当计置岁何,皆预降有司。从之。 八月,侍御史刘琦、侍御史里行钱顗等言:"向小人,假以货泉,任其变易, 纵有所入,不免夺商贾之利。"琦、顗皆坐贬。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言:"昔汉武 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力不能支,用贾人桑弘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 均输。虽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足,然法术不正,吏缘为奸,掊克日深,民受其病。 孝昭既立,学者争排其说,霍光顺民所欲,从而予之,天下归心,遂以无事。今此 论复兴,众口纷然,皆谓其患必甚于汉。何者?方今聚敛之臣,材智方略,未见有 桑弘羊比;而朝廷破坏规矩,解纵绳墨,使得驰骋自有,唯利是嗜,其害必有不可 胜言者矣。"辙亦坐去官。 于是知谏院范纯仁言:"向憸巧刻薄,不可为发运使。人主当务农桑、节用, 不当言利。"自后,罢纯仁谏职,而谏官李常复论均输不便,权开封府推官苏轼亦 言:"均输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然广置官属,多出缗钱,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 以为虽不明言贩卖,既已许之变易,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未之闻也。夫商 贾之事,曲折难行,其买也先期而予钱,其卖也后期而取直,多方相济,委曲相通, 倍称之息,由此而得。今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 是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商贾之利,何缘而得?朝廷不知虑此, 乃捐五百万缗以予之。此钱一出,恐不可复。纵使其间薄有所获,而征商之额所损 必多矣。" 帝方惑于安石之说,言皆不行。乃以向为天章阁待制,遣太常少卿罗拯为使, 手诏赐向曰:"政事之先,理财为急。朕托卿以东南赋入,皆得消息盈虚、翕张敛 散之。而卿忠诚内固,能倡举职业,导扬朕意,底于成绩,朕甚嘉之。览奏虑流言 致惑,朕心匪石,岂易转也?卿其济之以强,终之以不倦,以称朕意。"然均输后 迄不能成。 互市舶法 自汉初与南越通关市,而互市之制行焉。后汉通交易于乌桓、北单 于、鲜卑,北魏立互市于南陲,隋、唐通贸易于西北。开元定令,载其条目,后唐 亦然。而高丽、回鹘、黑水诸国,又各以风土所产与中国交易。 宋初,循周制,与江南通市。乾德二年,禁商旅毋得渡江,于建安、汉阳、蕲 口置三榷署,通其交易;内外群臣辄遣人往江、浙贩易者,没入其货。缘江百姓及 煎盐亭户,恣其樵渔,所造屦席之类,榷署给券,听渡江贩易。开宝三年,徙建安 榷署于扬州。江南平,榷署虽存,止掌茶货。四年,置市舶司于广州,后又于杭、 明州置司。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斋诸蕃并通货易,以金 银、缗钱、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象、珊瑚、琥珀、珠琲、镔铁、PZ 皮、玳瑁、玛瑙、车渠、水精、蕃布、乌樠、苏木等物。 太宗时,置榷署于京师,诏诸蕃香药宝货至广州、交阯、两浙、泉州,非出官 库者,无得私相贸易。其后乃诏:"自今惟珠贝、玳瑁、犀象、镔铁、PZ皮、珊 瑚、玛瑙、乳香禁榷外,他药官市之余,听市于民。" 雍熙中,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路招致海南诸蕃。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 者,令并诣两浙司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入其宝货。淳熙二年,诏广州市舶,除 榷货外,他货之良者止市其半。大抵海船至,十先征其一,价直酌蕃货轻重而差给 之,岁约获五十余万斤、条、株、颗。太平兴国初,私与蕃国人贸易者,计直满百 钱以上论罪,十五贯以上黥面流海岛,过此送阙下。淳化五年申其禁,至四贯以上 徒一年,稍加至二十贯以上,黥面配本州为役兵。 天圣以来,象犀、珠玉、香药、宝货充牣府库,尝斥其余以易金帛、刍粟,县 官用度实有助焉。而官市货数,视淳化则微有所损。皇祐中,总岁入象犀、珠玉、 香药之类,其数五十三万有余。至治平中,又增十万。 熙宁五年,诏发运使薛向曰:"东南之利,舶商居其一。比言者请置司泉州, 其创法讲求之。"七年,令舶船遇风至诸州界,亟报所隶,送近地舶司榷赋分买; 泉、福濒海舟船未经赋买者,仍赴司勘验。时广州市舶亏岁课二十万缗,或以为市 易司扰之,故海商不至,令提举司究诘以闻。既而市易务吕邈入舶司阑取蕃商物, 诏提举司劾之。九年,集贤殿修撰程师孟请罢杭、明州市舶,诸舶皆隶广州一司。 令师孟与三司详议之。是年,杭、明、广三司市舶,收钱、粮、银、香、药等五十 四万一百七十三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支二十三万八千 五十六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 元丰二年,贾人入高丽,赀及五千缗者,明州籍其名,岁责保给引发船,无引 者如盗贩法。先是,禁人私贩,然不能绝;至是,复通中国,故明立是法。 三年,中书言,广州市舶已修定条约,宜选官推行。诏广东以转运使孙迥,广 西以陈倩,两浙以副使周直孺,福建以判官王子京,罢广东帅臣兼领。五年,广西 漕臣吴潜言:"雷、化州与琼岛对境,而发船请引于广州舶司,约五千里。乞令广 西濒海郡县,土著商人载米谷、牛酒、黄鱼及非舶司赋取之物,免至广州请引。" 诏孙迥详度行之。 知密州范锷言:"板桥濒海,东则二广、福建、淮、浙,西则京东、河北、河 东三路,商贾所聚,海舶之利颛于富家大姓。宜即本州置市舶司,板桥镇置抽解务。" 六年,诏都转运使吴居厚条析以闻。 元祐三年,锷等复言:"广南、福建、淮、浙贾人,航海贩物至京东、河北、 河东等路,运载钱帛丝绵贸易,而象犀、乳香珍异之物,虽尝禁榷,未免欺隐。若 板桥市舶法行,则海外诸物积于府库者,必倍于杭、明二州。使商舶通行,无冒禁 罹刑之患,而上供之物,免道路风水之虞。"乃置密州板桥市舶司。而前一年,亦 增置市舶司于泉州。 贾人由海道往外蕃,令以物货名数并所诣之地,报所在州召保,毋得参带兵器 或可造兵器及违禁之物,官给以券。擅乘船由海入界河及往高丽、新罗、登莱州境 者,罪以徒,往北界者加等。 崇宁元年,复置杭、明市舶司,官吏如旧额。三年,令蕃商欲往他郡者,从舶 司给券,毋杂禁物、奸人。初,广南舶司言,海外蕃商至广州贸易,听其往还居止, 而大食诸国商亦丐通入他州及京东贩易,故有是诏。凡海舶欲至福建、两浙贩易者, 广南舶司给防船兵仗,如诣诸国法。广南舶司鬻所市物货,取息毋过二分。政和三 年,诏如至道之法,凡知州、通判、官吏并舶司、使臣等,毋得市蕃商香药、禁物。 宣和元年,秀州开修青龙江浦,舶船辐辏,请复置监官。先是,政和中,置务 设官于华亭县,后江浦湮塞,蕃舶鲜至,止令县官兼掌。至是,复设官专领焉。四 年,蕃国进奉物,如元丰法,令舶司即其地鬻之,毋发至京师,违者论罪。 契丹在太祖时,虽听缘边市易,而未有官署。太平兴国二年,始令镇、易、雄、 霸、沧州各置榷务,辇香药、犀象及茶与交易。后有范阳之师,罢不与通。雍熙三 年,禁河北商民与之贸易。时累年兴师,千里馈粮,居民疲乏,太宗亦颇有厌兵之 意。端拱元年,诏曰:"朕受命上穹,居尊中土,惟思禁暴,岂欲穷兵?至于幽蓟 之民,皆吾赤子,宜许边疆互相市易。自今缘边戍兵,不得辄恣侵略。"未几复禁, 违者抵死,北界商旅辄入内地贩易,所在捕斩之。淳化二年,令雄、霸州、静戎军、 代州雁门砦置榷署如旧制,所鬻物增苏木,寻复罢。 咸平五年,契丹求复置署,朝议以其翻覆,不许。知雄州何承矩继请,乃听置 于雄州;六年,罢。景德初,复通好,请商贾即新城贸易。诏北商赍物货至境上则 许之。二年,令雄、霸州、安肃军置三榷场,北商趋他路者,勿与为市。遣都官员 外郎孔揆等乘传诣三榷场,与转运使刘综并所在长吏平互市物价,稍优其直予之。 又于广信军置场,皆廷臣专掌,通判兼领焉。三年,诏民以书籍赴沿边榷场博易者, 非《九经》书疏悉禁之。凡官鬻物如旧,而增缯帛、漆器、粳糯,所入者有银钱、 布、羊马、橐驼,岁获四十余万。 天圣中,知雄州张昭远请岁会入中金钱,仁宗曰:"先朝置互市以通有无,非 以计利。"不许。终仁宗、英宗之世,契丹固守盟好,互市不绝。 熙宁八年,市易司请假奉宸库象、犀、珠直总二十万缗,于榷场贸易,明年终 偿之。诏许。九年,立与化外人私贸易罪赏法。河北四榷场,自治平四年,其货物 专掌于三司之催辖司,而度支赏给案判官置簿督计之。至是,以私贩者众,故有是 命。未几,又禁私市硫黄、焰硝及以卢甘石入他界者,河东亦如之。元丰元年,复 申卖书北界告捕之法。 西夏自景德四年,于保安军置榷场,以缯帛、罗绮易驼马、牛羊、玉、毡毯、 甘草,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蜡、麝脐、毛褐、羱羚角、冈砂、柴胡、 苁蓉、红花、翎毛,非官市者听与民交易,入贡至京者纵其为市。 天圣中,陕西榷场二、并代路亦请置场和市,许之。及元昊反,即诏陕西、河 东绝其互市,废保安军榷场;后又禁陕西并边主兵官与属羌交易。久之,元昊请臣, 数遣使求复互市。庆历六年,复为置场于保安、镇戎二军。继言驱马羊至,无放牧 之地,为徙保安军榷场于顺宁砦。既而蕃商卒无至者。嘉祐初,西人侵耕屈野河地, 知并州庞籍谓:"非绝其互市,则内侵不已。且闻出兀臧讹庞之谋,若互市不通, 其国必归罪讹庞,年岁间,然后可与计议。"从之。初,第禁陕西四路私与西人贸 易,未几,乃悉绝之。 治平四年,河东经略司言,西界乞通和市。自夏人攻庆州大顺城,诏罢岁赐, 严禁边民无得私相贸易。至是,上章谢罪,乃复许之。后二年,令泾原熟户及河东、 陕西边民勿与通市。又二年,因回使议立和市,而私贩不能止,遂申诏诸路禁绝。 既而河东转运司请罢吴堡,于宁星和市如旧。而麟州复奏夏人之请,乃令鬻铜、锡 以市马,而纤缟与急须之物皆禁。西北岁入马,事具《兵志》。 楚、蜀、南粤之地,与蛮獠溪峒相接者,以及西州沿边羌戎,皆听与民通市。 熙宁三年,王韶置市易司于秦凤路古渭砦,六年,增置市易于兰州。自后,于熙、 河、兰、湟、庆、渭、延等州,又各置折博务。湖北路及沅、锦、黔江口,蜀之黎、 雅州皆置博易场。重和元年,燕瑛言交人服顺久,毋令阻其贸易。初,广西帅曾布 请即钦、廉州各创驿,令交人就驿博买。至是,即用瑛兼广西转运副使,同王蕃计 画焉。 建炎四年三月,宣抚使张浚奏,大食国遣人进珠玉宝贝。上曰:"大观、宣和 间,川茶不以博马,惟市珠玉,故武备不修,遂致危弱如此。今复捐数十万缗易无 用之物,曷若惜财以养战士乎?"谕张浚勿受,量赐予以答之。六月,罢宜州岁市 朱砂二万两。 绍兴三年,邕州守臣言大理请入贡。上谕大臣,止令卖马,不许其进贡。四年, 诏川、陕即永兴军、威茂州置博易场;移广西买马司于邕管,岁捐金帛,倍酬其直。 然言语不通,一听译者高下其手,吏得因缘为奸。六年,大理国献象及马五百匹, 诏偿其马直,却象勿受,而赐书劳遣之。十二年,盱眙军置榷场官监,与北商博易, 淮西、京西、陕西榷场亦如之。十九年,罢国信所博易。二十六年,罢廉州贡珠, 散蜑丁。盖珠池之在廉州凡十余,按交阯者水深百尺,而大珠生焉。蜑往采之,多 为交人所取,又为大鱼所害。至是,罢之。二十九年,存盱眙军榷场,余并罢。 乾道元年,襄阳邓城镇、寿春花靥镇、光州光山县中渡市皆置榷场,以守臣措 置,通判提辖。五年,省提辖官。淳熙二年,臣僚言:溪峒缘边州县置博易场,官 主之。七年,塞外诸戎贩珠玉入黎州,官常邀市之。臣僚言其黩货启衅,非便,止 合听商贾、百姓收买。诏从之。 建炎元年,诏:"市舶多以无用之物费国用,自今有博买笃耨香环、玛瑙、猫 儿眼睛之类,皆置于法;惟宣赐臣僚象笏、犀带,选可者输送。"胡人谓三百斤为 一婆兰,凡舶舟最大者曰独樯,载一千婆兰。次者曰牛头,比独樯得三之一。又次 曰木舶,曰料河,递得三之一。 隆兴二年,臣僚言:"熙宁初,立市舶以通物货。旧法抽解有定数,而取之不 苛,输税宽其期,而使之待价,怀远之意实寓焉。迩来抽解既多,又迫使之输,致 货滞而价减。择其良者,如犀角、象齿十分抽二,又博买四分;珠十分抽一,又博 买六分。舶户惧抽买数多,止买粗色杂货。若象齿、珠犀比他货至重,乞十分抽一, 更不博买。" 乾道二年,罢两浙路提举,以守倅及知县、监官共事,转运司提督之。三年, 诏广南、两浙市舶司所发舟还,因风水不便、船破樯坏者,即不得抽解。七年,诏 见任官以钱附纲首商旅过蕃买物者有罚,舶至除抽解和买,违法抑买者,许蕃商越 诉,计赃罪之。 旧法,细色纲龙脑、珠之类,每一纲五千两,其余犀象、紫矿、乳檀香之类, 为粗色,每纲一万斤。凡起一纲,遣衙前一名部送,支脚乘赡家钱一百余缗。大观 以后,张大其数,象犀、紫矿皆作细色起发,以旧日一纲分为三十二纲,多费脚乘 赡家钱三千余贯。至于乾道七年,诏广南起发粗色香药物货,每纲二万斤,加耗六 百斤,依旧支破水脚钱一千六百六十二贯有奇。淳熙二年,户部言:"福建、广南 市舶司粗细物货,并以五万斤为一全纲。" 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 尤甚。法禁虽严,奸巧愈密,商人贪利而贸迁,黠吏受赇而纵释,其弊卒不可禁。 分类:正史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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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志138 食货下7○酒 坑冶 矾 香附 酒 宋榷酤之法:诸州城内皆置务酿酒,县、镇、乡、闾或许民酿而定其岁课, 若有遗利,所在多请官酤。三京官造曲,听民纳直以取。 陈、滑、蔡、颍、随、郢、邓、金、房州、信阳军旧皆不榷。太平兴国初,京 西转运使程能请榷之,所在置官吏局署,取民租米麦给酿,以官钱市薪及吏工 奉料。岁计获无几,而主吏规其盈羡,及酝齐不良,酒多醨薄,至课民婚葬,量户 大小令酤,民甚被其害。岁俭物贵,殆不偿其费。太宗知其弊,淳化五年,诏募民 自酿,输官钱减常课三之二,使其易办;民有应募者,检视其赀产,长吏及大姓共 保之,后课不登则均偿。是岁,取诸州岁课钱少者四百七十二处,募民自酤,或官 卖曲收其直。其后民应募者寡,犹多官酿。 陕西虽榷酤,而尚多遗利。咸平五年,度支员外郎李士衡请增课以助边费,乃 岁增十一万余贯。两浙旧募民掌榷,雍熙初,以民多私酿,遂蠲其禁,其榷酤岁课 如曲钱之制,附两税均率。二年,诏曰:"有司请罢杭州榷酤,乃使豪举之家坐专 其利,贫弱之户岁责所输,本欲惠民,乃成侵扰。宜仍旧榷酒,罢纳所均钱。"天 禧四年,转运副使方仲荀言:"本道酒课旧额十四万贯,遗利尚多。"乃岁增课九 万八千贯。 川峡承旧制,卖曲价重,开宝二年,诏减十之二。既而颇兴榷酤,言事者多陈 其非便,太平兴国七年罢,仍旧卖曲。自是,惟夔、建、开、施、庐、黔、涪、黎、 威州、梁山云安军,及河东之麟、府州,荆湖之辰州,福建之福、泉、汀、漳州、 兴化军,广南东、西路不禁。 自春至秋,酝成即鬻,谓之"小酒",其价自五钱至三十钱,有二十六等;腊 酿蒸鬻,候夏而出,谓之"大酒",自八钱至四十八钱,有二十三等。凡酝用粳、 糯、粟、黍、麦等及曲法、酒式,皆从水土所宜。诸州官酿所费谷麦,准常籴以给, 不得用仓储。酒匠、役人当受粮者给钱。凡官曲,麦一斗为曲六斤四两。卖曲价: 东京、南京斤直钱百五十五,西京减五。 咸平末,江、淮制置增榷酤钱,颇为烦刻。景德二年,诏毋增榷,自后制置使 不得兼领酒榷。四年,又诏中外不得更议增课以图恩奖。天禧初,著作郎张师德使 淮南,上言:"乡村酒户年额少者,望并停废。"从之。 至道二年,两京诸州收榷课铜钱一百二十一万四千余贯、铁钱一是五十六万五 千余贯,京城卖曲钱四十八万余贯。天禧末,榷课铜钱增七百七十九万六千余贯, 铁钱增一百三十五万四千余贯,曲钱增三十九万一千余贯。 五代汉初,犯曲者并弃市;周,至五斤者死。建隆二年,以周法太峻,犯私曲 至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三斗者始处极刑,余论罪有差;私市酒、曲者减造人罪之 半。三年,再下酒、曲之禁,户私造差定其罪:城郭二十斤、乡闾三十斤,弃市; 民持私酒入京城五十里、西京及诸州城二十里者,至五斗处死;所定里数外,有官 署酤酒而私酒入其地一石,弃市。乾德四年,诏比建隆之禁第减之:凡至城郭五十 斤以上、乡闾百斤以上、私酒入禁地二石、三石以上、至有官署处四石,五石以上 者,乃死。法益轻而犯者鲜矣。 端拱二年令:民买曲酿酒酤者,县镇十里如州城二十里之禁。天圣以后,北京 售曲如三京法,官售酒、曲亦画疆界,戒相侵越,犯皆有法。其不禁之地,大概与 宋初同,唯增永兴军、大通监、川峡之茂州、富顺监。 时天下承平既久,户口浸蕃,为酒醪以靡谷者益众。乾兴初,言者谓:"诸路 酒课,月比岁增,无有艺极,非古者禁群饮、教节用之义。"遂诏:"乡村毋得增 置酒场,已募民主之者,期三年;他人虽欲增课以售,勿听;主者自欲增课,委官 吏度异时不至亏额负课,然后上闻。"既而御史中丞晏殊请酒场利薄者悉禁增课。 天圣七年,诏:"民间有吉凶事酤酒,旧听自便,毋抑配。而江、淮、荆湖、 两浙酒户往往豪制良民,至出引目,抑使多售。其严禁止,犯者听人告,募人代之。" 庆历初,三司言:"陕西用兵,军费不给,尤资榷酤之利。请较监临官岁课,增者 第赏之。"继令萧定基、王琪等商度利害。
初,酒场岁课不登,州县多责衙前或伍保输钱以充其数,嘉禧、治平中,数戒 止之。治平四年,手诏蠲京师酒户所负榷钱十六万缗,又江南比岁所增酒场,强率 人酤酒者禁止。皇祐中,酒曲岁课合缗钱一千四百九十八万六千一百九十六,至治 平中,减二百一十二万三千七百三;而皇祐中,又入金帛、丝纩、刍粟、材木之类, 总其数四百万七百六十,治平中,乃增一百九十九万一千九百七十五。 熙宁三年,诏诸郡遇节序毋得以酒相馈。初,知渭州蔡挺言:"陕西有酝公使 酒交遗,至逾二十驿,道路烦苦。"诏禁之。至是,都官郎中沈行复言:"知莫州 柴贻范馈他州酒至九百余瓶,用兵夫逾一百人。"故并诸路禁焉。 四年,三司承买酒曲坊场钱率千钱税五十,储以禄吏。六月,令式所删定官周 直孺言:"在京曲院酒户鬻酒亏额,原于曲数多则酒亦多,多则价贱,贱则人户损 其利。为今之法,宜减数增价,使酒有限而必售,则人无耗折之患,而官额不亏。 请以百八十万斤为定额,闰年增十五万斤。旧直,斤百六十八,百以八十五为数, 后增为二百,百用足数,以便入出。"七年,诸郡旧不酿酒者许酿,以公使钱率百 缗为千石,溢额者以违制论。在京酒户岁用糯三十万石。九年,江、浙灾伤,米直 腾贵,诏选官至所产地预给钱,俟成稔折输于官。未几,诏勿行,止以所籴在京新 米与已籴米半用之。 元丰元年,增在京酒户曲钱,较年额损曲三十万斤,闰年益造万斤。二年,诏: "在京鬻曲,岁以百二十万斤为额,斤直钱二百五十,俟鬻及旧额,令复旧价。酒 户负糟、糯钱,更期以二年带输,并蠲未请曲数十万斤。"先是,京师曲法,自熙 宁四年更定后,多不能偿,虽屡阁未请曲数,及损岁额为百五十万斤,斤增钱至二 百四十,未免逋负。至是,命毕仲衍与周直孺讲求利病,请:"损额增直,均给七 十店,令日输钱,周岁而足,月输不及数,计所负倍罚;其炊酝非时、擅益器量及 用私曲,皆立告赏法。"悉施行之,而裁其价。三年,诏:"带输旧曲钱及倍罚钱, 仍宽以半岁,未经免罚者蠲三之一。"五年,外居宗室酒,止许于旧宫院尊长及近 属寄酝。增永兴军乾祐县十酒场。酒户负糟、糯钱,更令三年之内增月限以输,并 除限内罚息,其倍罚曲钱已蠲三之一,下户更免一分。 元祐元年,删监司鬻酒及三路馈遗条。绍圣二年,左司谏翟思言:诸郡酿酒, 非沿边并复熙宁之数。诏:"熙宁五年以前,诸郡不酿酒、及有公使钱而无酒者, 所酿并依《熙宁编敕》数。仍令诸郡所减勿逾百石,旧不及数者如旧,毋得于例外 供馈。"后又以陕西沿边官监酒务课入不足,乃令边郡非帅府并酌条制定酿酒数, 诸将并城砦止许于官务寄酿。 崇宁二年,知涟水军钱景允言建立学舍,请以承买醋坊钱给用。诏常平司计无 害公费如所请,仍令他路准行之。初,元祐臣僚请罢榷醋,户部谓本无禁文。后翟 思请以诸郡醋坊日息用余悉归常平,至是,景允有请,故令常平计之。十月,诸路 官监酒直,上者升增钱二,中下增一,以充学费,余裨转运司岁用。 大观四年,以两浙转运司之请,官监鬻糟钱别立额比较。又诏:"诸郡榷酒之 池,入出酒米,并别遣仓官。卖醋毋得越郡城五里外,凡县、镇、村并禁,其息悉 归转运司,旧属常平者如故。 政和二年,淮南发运副使董正封言:"杭州都酒务甲于诸路,治平前岁课三十 万缗,今不过二十万。请令分务为三,更置比较务二,毋增官吏兵匠,仍请本路诸 郡并增务比较。"从之。四年,两浙转运司亦请置务比较,定课额酿酒收息,以增 亏为赏罚。诏:"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三员者复增其一,员虽多毋得过四务。内 有官虽多而课息不广者,听如旧。"是岁,以湖南路诸务糟酵钱分入提举司,令斤 增钱三,为直达粮纲水工之费。立酒匠阙听选试清务厢军之法。清务者,本州选刺 供踏曲爨蒸之役,阙则募人以充。 宣和二年,公使库假用米曲及因耗官课者,以坐赃罪之,监官移替。三年,发 运使陈遘奏:"江、淮等路官监酒直,上者升权增钱五,次增三,为江、浙新复州 县之用。"其后尚书省请令他路悉行之。诏如其请,所收率十之三以给漕计,余输 大观库。五年,罢夔路榷酤,未几复旧,以转运司言新边城砦藉以供亿故也。六年, 在任官以奉酒抑卖坊户转鬻者,论以违制律。先是,政和末,尝诏毋得令人置肆以 鬻,今并禁之。诸路增酒钱,如元丰法,悉充上供,为户部用,毋入转运司。七年, 诸路鬻醋息,率十五为公使,余如钞旁法,令提刑司季具储备之数,毋得移用。靖 康元年,两浙路酒价屡增,较熙、丰几倍,而岁稔米曲直贱,民规利,轻冒法,遂 令罢所增价。 渡江后,屈于养兵,随时增课,名目杂出,或主于提刑,或领于漕司,或分隶 于经、总制司,惟恐军资有所未裕。建炎三年,总领四川财赋赵开遂大变酒法:自 成都始,先罢公帑实供给酒,即旧扑买坊场所置隔酿,设官主之,民以米入官自酿, 斛输钱三十,头子钱二十二。明年,遍下其法于四路,岁递增至六百九十余万缗, 凡官槽四百所,私店不预焉,于是东南之酒额亦日增矣。四年,以米曲价高,诏上 等升增二十文,上等升增十八文,俟米曲价平依旧。 绍兴元年,两浙酒坊于买扑上添净利钱五分,季输送户部。又增诸酒钱上升二 十文,下十文。其诸州军卖酒亏折,随宜增价,一分州用,一分漕计,一分隶经制 司。先是,酒有定价,每增须上请。是后,郡县始自增,而价不一矣。五年,令诸 州酒不以上下,升增五文,隶制总司。六年,以绍兴二年以后三年中一年中数立额, 其增羡给郡县用。罢四川州、军、县、镇酒官百七员,其酒息微处并罢之。 七年,以户部尚书章谊等言,行在置赡军酒库。四川制置使胡世将即成都、潼 川、资、普、广安立清酒务,许民买扑,岁为钱四万八千余缗。自赵开行隔槽法, 增至十四万六千余缗, 绍兴元年。 及世将改官监,所入又倍,自后累增至五十 四万八千余缗, 绍兴二十五年。 而外邑及民户坊场又为三十九万缗。 淳熙二 年。 然隔槽之法始行,听就务分槽酝卖,官计所入之米而收其课,若未病也。 行之既久,酝卖亏欠,则责入米之家认输,不复核其米而第取其钱,民始病矣。 十年,罢措置赡军酒库所,官吏悉归户部,以左曹郎中兼领,以点检赡军酒库 为名,与本路漕臣共其事。十五年,弛夔路酒禁。以南北十一库并充赡军激赏酒库, 隶左右司。十七年,省四川清酒务监官,成都府二员,兴元遂宁府、汉、绵、邛、 蜀、彭、简、果州、富顺监并汉州绵州、县各一员。 二十一年,诏诸军买扑酒坊监官赏格依旧。 四万、三万贯已上场务:增及一倍, 减一年磨勘,二倍减二年磨勘,三倍减三年磨勘,四倍减四年磨勘。二万、一万贯 已上场务:增及一倍,减三季磨勘,二倍减一年磨勘,三倍减三年磨勘,七千贯以 上场务:增及一倍,斤三季名次,二倍减一年磨勘,三倍减一年半磨勘,四倍减二 年磨勘。七千贯以下场务:增及一万贯减一年磨勘,二万贯减二年磨勘,三万贯减 三年磨勘,四万贯减四年磨勘。 二十五年,罢诸路漕司寄造酒。二十七年,以 隔槽酒扰民,许买扑以便民。罢官监,后复制之。 三十年,以点检措置赡军酒库改隶户部。既而户部侍郎邵大受等言:"岁计赖 经、总制,窠名至多,今诸路岁亏二百万,皆缘诸州公使库广造,别置店酤卖,以 致酒务例皆败坏。"诏罢诸州别置酒库,如军粮酒库、防月库、月桩库之类,并省 务寄造酒及帅司激买酒库。凡未分隶经、总制钱处,并立额分隶,补趁亏额。三十 一年,殿帅赵密以诸军酒坊六十六归之户部, 见九年。 同安郡王杨存中罢殿帅, 复以私扑酒坊九上之;岁通收息六十万缗有奇,以十分为率,七分输送行在,三分 给漕计。盖自军兴以来,诸帅擅榷酤之利,由是,县官始得资之以佐经费焉。 孝宗乾道元年,以浙东、西犒赏库六十四隶三衙,输课于左藏南库,余钱充随 年赡军及造军器。二年,诏:"临安府安抚司酒库悉归赡军;并赡军诸库及临安府 安抚司酒务,令户部取三年所收一年中数立额。"日售钱万缗,岁收本钱一百四十 万,息钱一百六十万,曲钱二万,羡余献以内藏者又二十万,其后增为五十万。四 年,立场务官赏格。七年,以淮西总领周閟言,总所库四,安抚司库五,都统司库 十八,马军司库一,增置行宫库一,共为库二十九,以三年最高年为额;其行宫新 库息钱,除分认诸处钱及縻费,以净息三分为率,一分输御前酒库;以提领建康府 户部赡军酒库为名,遂铸印及改库名。八年,知常德府刘邦翰言:"江北之民困于 酒坊,至贫乏家,不捐万钱则不能举一吉凶之礼。"乃检《乾道重修敕令》,申严 抑买之禁。淳熙三年诏:"四川酒课折估困弊,可减额钱四十七万三千五百余缗, 令礼部给降度牒六百六十一道,补还今岁减数,明年于四川合给湖广总所钱补之。" 宁宗开禧元年,知临安府兼点检赡军激赏库赵善防、转运判官提领户部犒赏酒 库詹徽之言,官吏冗费,请诸司官属兼管。明年,又以都省言课额失陷,依旧辟置。 初,赵开之立隔酿法也,盖以纾一时之急,其后行之诸郡,国家赡兵,郡县经 费,率取给于此。故虽罢行、增减,不一而足,而其法卒不可废云。 坑冶 凡金、银、铜、铁、铅、锡监冶场务二百有一:金产商、饶、歙、抚四 州,南安军。银产凤、建、桂阳三州,有三监;饶、信、虔、越、衢、处、道、福、 汀、漳、南剑、韶、广、英、连、恩、春十七州,建昌、邵武、南安三军,有五十 一场;秦、陇、兴元三州,有三务。铜产饶、处、建、英、信、汀、漳、南剑八州, 南安、邵武二军,有三十五场;梓州有一务。铁产徐、兖、相三州,有四监;河南、 凤翔、同、虢、仪、蕲、黄、袁、英九州,兴国军,有十二冶;晋、磁、凤、澧、 道、渠、合、梅、陕、耀、坊、虔、汀、吉十四州,有二十务;信、鄂、连、建、 南剑五州,邵武军,有二十五场。铅产越、建、连、英、春、韶、衢、汀、漳、南 剑十州,南安、邵武二军,有三十六场、务。锡产河南、南康、虔、道、贺、潮、 循七州,南安军,有九场。水银产秦、阶、商、凤四州,有四场。朱砂产商、宜二 州,富顺监,有三场。 开宝三年,诏曰:"古者不贵难得之货,后代赋及山泽,上加侵削,下益雕弊。 每念兹事,深疚于怀,未能捐金于山,岂忍夺人之利。自今桂阳监岁输课银,宜减 三分之一。"民铸铜为佛像、浮图及人物之无用者禁之,铜铁不得阑出蕃界及化外。 至道二年,有司言:"定州诸山多银矿,而凤州山铜矿复出,采炼大获,而皆 良焉。请置官署掌其事。"太宗曰:"地不爱宝,当与众庶共之。"不许。东、西 川监酒商税课半输银帛外,有司请令二分入金。景德三年,诏以非土产罢之。 天圣中,登、莱采金,岁益数千两。仁宗命奖劝官吏,宰相王曾曰:"采金多 则背本趋末者众,不宜诱之。"景祐中,登、莱饥,诏弛金禁,听民采取,俟岁丰 复故。然是时海内承平已久,民间习俗日渐侈靡,糜金以饬服器者不可胜数,重禁 莫能止焉。景祐、庆历中,屡下诏申敕之,语在《舆服志》。大率山泽之利有限, 或暴发辄竭,或采取岁久,所得不偿其费,而岁课不足,有司必责主者取盈。仁宗、 英宗每降赦书,辄委所在视冶之不发者,或废之,或蠲主者所负岁课,率以为常; 而有司有请,亦辄从之,无所吝。故冶之兴废不常,而岁课增损随之。 皇祐中,岁得金万五千九十五两,银二十一万九千八百二十九两,铜五百一十 万八百三十四斤,铁七百二十四万一千斤,铅九万八千一百五十一斤,锡三十三万 六百九十五斤,水银二千二百斤。 其后,以赦书从事或有司所请,废冶百余。既而山泽兴发,至治平中,或增冶 或复故者六十有八,而诸州坑冶总二百七十一:登、莱、商、饶、汀、南恩六州, 金之冶十一;登、虢、秦、凤、商、陇、越、衢、饶、信、虔、郴、衡、漳、汀、 泉、建、福、南剑、英、韶、连、春二十三州,南安、建昌、邵武三军,桂阳监, 银之冶八十四;饶、信、虔、建、漳、汀、南剑、泉、韶、英、梓十一州,邵武军, 铜之冶四十六;登、莱、徐、兖、凤、翔、陕、仪、邢、虢、磁、虔、吉、袁、信、 澧、汀、泉、建、南剑、英、韶、渠、合、资二十四州,兴国、邵武二军,铁之冶 七十七;越、衢、信、汀、南剑、英、韶、春、连九州,邵武军,铅之冶三十;商、 虢、虔、道、贺、潮、循七州,锡之冶十六;而水银、丹砂州冶,与至道、天禧之 时则一,皆置吏主之。是岁,视皇祐金减九千六百五十六,银增九万五千三百八十 四,铜增一百八十七万,铁、锡场百余万,铅增二百万,又得丹砂二千八百余斤, 独水银无增损焉。 熙宁元年,诏:"天上宝货坑冶,不发而负岁课者蠲之。"八年,令近坑冶坊 郭乡村并淘采烹炼,人并相为保;保内及于坑冶有犯,知而不纠或停盗不觉者,论 如保甲法。 元丰元年,诸坑冶金总收万七百一十两,银二十一万五千三百八十五两,铜千 四百六十万五千九百六十九斤,铁五百五十万一千九十七斤,铅九百十九万七千三 百三十五斤,锡二百三十二万一千八百九十八斤,水银三千三百五十六斤,朱砂三 千六百四十六斤十四两有奇。 先是,熙宁七年,广西经略司言:"邕州右江填乃洞产金,请以邓辟鉴金场。" 后五年,凡得金为钱二十五万缗,辟迁官者再焉。元丰四年,始以所产薄罢贡,而 虔、吉州界铅悉禁之。七年,户部尚书王存等请复开铜禁,各展磨勘年有差。是岁, 坑冶凡一百三十六所,领于虞部。 绍圣元年,户部尚书蔡京奏:"岑水场铜额浸亏,而商、虢间苗脉多,陕民不 习烹采,久废不发。请募南方善工诣陕西经画,择地兴冶。"于是以许天启同管干 陕西坑冶事。元符三年,天启罢领坑冶,以其事归之提刑司。初,新旧坑冶合为一 司,而漕司兼领。天启为同管干,欲专其事,虑有所牵制,乃请川、陕、京西路坑 冶自为一司,许检束州县,刺举官吏,而漕司不复兼坑冶。至是,中书奏天启所领, 首末六岁,总新旧铜止收二百六万余斤,而兵匠等费繁多,故罢之。 崇宁元年,提举江、淮等路铜事游经言:"信州胆铜古坑二:一为胆水浸铜, 工少利多,其水有限;一为胆土煎铜,无穷而为利寡。计置之初,宜增本损息,浸 铜斤以钱五十为本,煎铜以八十。"诏用其言。诸路坑冶,自川、陕、京西之外, 并令常平司同管干。所收息薄而烦官监者,如元符、绍圣敕立额,许民封状承买。 四年,湖北旺溪金场,以岁收金千两,乃置监官。广东漕臣王觉自言尝领常平,讲 求山泽之利,岑水一场去年收铜,比租额增三万九千一百斤,较之常年亦增六十六 万一千斤。遂增其秩。是岁,山泽坑冶名数,令监司置籍,非所当收者别籍之,若 弛兴、废置、移并,亦令具注,上于虞部。 大观二年,诏:"金银坑发,虽告言而方检视,私开淘取者以盗论。坑冶旧不 隶知县、县丞者,并令兼监,赏罚减正官一等。"有冶地,知县月一行点阅。言者 论其职在宣导德泽,平征赋狱讼,不宜为课利走山谷间,遂已之。八月,提举陕西 坑冶司改并入转运司。 政和元年,张商英言:"湖北产金,非止辰、沅、靖溪峒,其峡州夷陵、宜郡 县,荆南府枝江、江陵县赤湖城至鼎州,皆商人淘采之地。漕司既乏本钱,提举司 买止千两,且无专司定额。请置专切提举买金司,有金苗无官监者,许遣部内州县 官及使臣掌干。"诏提举官措画以闻,仍于荆南置司。广东漕司复奏:"端州高明、 惠州信上立溪场皆宜停闭;韶州曹峒场、英州银冈场皆并入英之清溪场,惟黄坑场 欲权存,俟岁终会所入别奏;惠州杨梅东坑、康州云烈、潮州丰政、连州元鱼铜坑 黄田白宝、广州大利宜禄、韶州伍注岑水铜冈、循州大佐罗翊、英州钟铜凡十六场, 请并如旧;循之夜明、英之竹溪、韶之思溪、连之同安请更遣摄官。"从之。 三年,尚书省言:"陕西路坑冶已遣官吏提辖措置,川路金银坑治兴废,虑失 利源。"诏:"令陕西措置官兼行川路事。坑冶所收金、银、铜、铅、锡、铁、水 银、朱砂物数,令工部置籍签注,岁半消补,上之尚书省。"自是,户工部、尚书 省皆有籍钩考,然所凭唯帐状,至有有额而无收,有收而无额,乃责之县丞、监官 及曹、部奉行者,而更督递年违负之数。九月,措置陕西坑冶蒋彝奏:本路坑冶收 金千六百两,他物有差。诏输大观西库,彝增秩,官属各减磨勘年。四年,令监司 遣官同诸县丞遍视坑冶之利,为图籍签注,监司覆实保奏,议遣官再覆,酌重轻加 赏,异同、脱漏者罪之。六年,川、陕路各置提辖措置。坑冶官刘芑计置万、永州 产金,一岁收二千四百余两,特与增秩。十二月,广东漕司言:"本路铁场坑冶九 十二所,岁额收铁二百八十九万余斤,浸铜之余无他用。"诏令官悉市以广浸,仍 以诸司及常平钱给本。尚书省奏:"五路坑冶已有提辖措置专司,及淮南、湖北、 广东西亦监司领,其余路请并令监司领之。"于是江东西、福建、两浙漕臣皆领坑 冶。 七年,提举东南九路坑冶徐禋奏:"太平瑞应,史不绝书。令部内山泽、坑冶, 若获希世珍物及古宝器,请赴书艺局上进。"盖自政和初,京西漕臣王璹奏太和山 产水精,知桂州王觉奏枕门等处产金及生花金田,提辖京西坑冶王景文奏汝州青岭 镇界产玛瑙,其后湟州界蕃官结彪地内金坑千余,收生熟金四等,凡百三十四两有 奇。蔡京请宣付史馆,帅百官表贺,故禋复有是请焉。是时,河北、京东西及徐禋 所领九路兴修坑冶,类凿空扰下,抑州县承额,于是降黜河北提辖官,遣廉访使者 郑谌并诸路廉访悉究陈利病真伪。八月,中书奏坑冶浸已即绪,诏京东西、河北路 并提举东南九路坑冶并罢。十一月,尚书省言:"徐禋以东南黑铅留给鼓铸之余, 悉造丹粉,鬻以济用。"诏诸路常平司以三十万输大观西库,余从所请。 明年,令诸路铁仿茶盐法榷鬻,置炉冶收铁,给引召人通市。苗脉微者听民出 息承买,以所收中卖于官,私相贸易者禁之。先是,元丰六年,京东漕臣吴居厚奏: "徐、郓、青等州岁制军器及上供简铁之类数多,而利国、莱芜二监铁少不能给。 请铁从官兴煽,所获可多数倍。"自是,官榷铁造器用以鬻于民,至元祐罢之。其 后大观初,入内皇城使裴绚为泾原干当,奏上渭州通判苗冲淑之言:"石河铁冶既 令民自采炼,中卖于官,请禁民私相贸易。农具、器用之类,悉官为铸造,其冶坊 已成之物,皆以输官而偿其直。"乃禁毋得私相贸易,农具、器用勿禁,官自卖铁 唯许铸泻户市之。 政和初,臣僚言:"盐铁利均,今盐筴推行已备,而铁货尚未讲画。请即冶户 未偿之钱,收其已炼之铁,为器鬻之。兼京东二监所出尤多,河北固镇等冶并官监, 其利不赀,而河东铁、炭最盛,若官榷为器,以赡一路,旁及陕、雍,利入甚广, 且以销盗铸之弊。又夏人茶山铁冶既入中国,乏铁为器,闻以盐易铁钱于边,若官 自为器,则铁与钱俱重,可伐其谋。请榷诸路铁,择其最盛者,可置监设官总之, 概诸路不越数十处,余止为铸泻之地,属之都监或监当官兼领。凡农具、器用皆官 铸造,表以字号,官本之余,取息二分以上,仍置铁引以通诸路,储其钱助三路钞 本。"诏户部下诸路漕臣详度。会次年,广东路请以可监之地如旧法收其净利,苗 脉微者召人承买,官不榷取,遂并诸路详度之旨不行。至是,臣僚复以为言,故严 贸易之禁,而铁利尽榷于官,然农具、器用从民铸造,卒如旧法。 四月,广东廉访黄烈等言:"广、惠、英、康、韶州、兴庆府,政和中,宝货 司立坑冶金银等岁额,或苗脉微,或无人承买,而浮冗之人虚托其名,发毁民田, 骚动邀贩。"诏:"政和六年所立额并罢,旧有苗脉可给岁课者如故。"十一月, 复诸路元罢提举坑冶官,其江南路仍令江西漕臣刘蒙同措置。 宣和元年,石泉军江溪沙碛麸金,许民随金脉淘采,立课额,或以分数取之。 十月,复置相州安阳县铜冶村监官。先是,诏留邢州綦村、磁州固镇两冶,余创置 冶并罢,而常平司谓铜冶村近在河北,得利多,故有是命。六年,诏:"坑冶之利, 二广为最,比岁所入,稽之熙、丰,十不逮一。令漕臣郑良提举经画,分任官属典 掌计置,取元丰以来岁入多数立额,定为常赋,坑冶司毋预焉。"时江、淮、荆、 浙等九路,坑冶凡二百四十五,铸钱院监十八,岁额三百余万缗。五月,诏:"坑 冶旧隶转运司者,如熙、丰、绍圣法;崇宁以后隶常平司者,如崇宁法;其江、淮 等路坑冶官属,如熙、丰员数,余路官属并罢,仍令中书选提点官。" 靖康元年,诸路坑冶苗矿既微,或旧有今无,悉令蠲损,凡民承买金场并罢。 宋初,旧有坑冶,官置场监,或民承买以分数中卖于官。初隶诸路转运司,本钱亦 资焉,其物悉归之内帑。崇宁已后,广搜利穴,榷赋益备。凡属之提举司者,谓之 新坑冶,用常平息钱与剩利钱为本,金银等物往往皆积之大观库,自蔡京始。政和 间数罢数复,然告发之地多坏民田,承买者立额重,或旧有今无,而额不为损。钦 宗即位,诏悉罢之。 南渡,坑冶废兴不常,岁入多寡不同。今以绍兴三十二年金、银、铜、铁、铅、 锡之冶废兴之数一千一百七十,及乾道二年铸钱司比较所入之数附之: 湖南、广东、江东西金冶二百六十七,废者一百四十二;湖南、广东、福建、 浙东、广西、江东西银冶一百七十四,废者八十四;潼川、湖南、利州、广东、浙 东、广西、江东西、福建铜冶一百九,废者四十五。旧额岁七百五万七千二百六十 斤有奇,乾道岁入二十六万三千一百六十斤有奇。 淮西、夔州、成都、利州、广东、福建、浙东、广西、江东西铁冶六百三十八, 废者二百五十一,旧额岁二百一十六万二千一百四十斤有奇,乾道岁入八十八万三 百斤有奇。 淮西、湖南、广东、福建、浙东、江西铅冶五十二,废者一十五,旧额岁三百 二十一万三千六百二十斤有奇,乾道岁入一十九万一千二百四十斤有奇。 湖南、广东、江西锡冶一百一十八,废者四十四,旧额岁七十六万一千二百斤 有奇,乾道岁入二万四百五十斤有奇。 宋初,诸冶外隶转运司,内隶金部;崇宁二年,始隶石曹;建炎元年,复隶金 部、转运司。隆兴二年,坑冶监官岁收买金及四千两、银及十万两、铜锡及四十万 斤、铅及一百二十万斤者,转一官;守倅部内岁比租额增金一万两、银十万两、铜 一百万斤,亦转一官;令丞岁收买及监官格内之数,减半推赏。 庆元二年,宰执言:"封桩银数比淳熙末年亏额几百五十万。今务场所入岁不 满三十万,而岁奉三宫及册宝费约四十万,恐愈侵银额。欲权以三分为率,一分支 银,二分支会子。"上曰:"善。" 端平三年,赦曰:"诸路州县坑冶兴废,在观寺、祠庙、公宇、居民坟地及近 坟园林地者,在法不许人告,亦不得受理。访闻官司利于告发,更不究实,多致扰 害。自今许人户越诉,官吏并讼者重置典宪。及有坑冶停闭、苗脉不发之所,州县 勒令坑户虚认岁额,提点铸钱司核实追正。" 矾 唐于晋州置平阳院以收其利。开成三年,度支奏罢之,乃以矾山归之州县。 五代以来,复创务置官吏,宋因之。 白矾出晋、慈、坊州、无为军及汾州之灵石县,绿矾出慈、隰州及池州之铜陵 县,皆设官典领,有镬户鬻造入官市。晋、汾、慈州矾,以一百四十斤为一驮,给 钱六十。隰州矾驮减三十斤,给钱八百。博卖白矾价:晋州每驮二十一贯五百,慈 州又增一贯五百;绿矾:汾州每驮二十四贯五百,慈州又增五百,隰州每驮四贯六 百。散卖白矾:坊州斤八十钱,汾州百九十二钱,无为军六十钱;绿矾,斤七十钱。 建隆中,诏:"商人私贩幽州矾,官司严捕没入之。"继定私贩河东幽州矾一 两以上、私鬻矾三斤、及盗官矾至十斤者,弃市。开宝三年,增私贩至十斤、私鬻 及盗满五十斤者死,余罪论有差。太平兴国初,以岁鬻不充,乃诏私贩化外矾一两 以上、及私鬻至十斤,并如律论决,再犯者悉配流,还复犯者死。淳化元年,有司 言:"慈矾滞积,小民多于山谷僻奥之地私鬻侵利。而绿矾价贱,不宜与晋矾均法。" 诏同犯私茶罪赏。 先是,建隆二年,命左谏议大夫刘熙古诣晋州制置矾,许商人输金银、布帛、 丝绵、茶及缗钱,官偿以矾,凡岁增课八十万贯。太平兴国初,岁博缗钱、金银计 一十二万余贯,茶计三万余贯。端拱初,银、绢帛二万余贯,茶计十四万贯。"至 是,言者谓:"矾直酬以见钱,商人以陈茶入博,有利豪商,无资国用。"诏今后 惟听金银、见钱入博。 至道中,白矾岁课九十七万六千斤,绿矾四十万五千余斤,鬻钱一十七万余贯。 真宗末,白矾增二十万一千余斤,绿矾增二万三千余斤,鬻钱增六万九千余贯。天 圣以来,晋、慈二州矾募民鬻之,季鬻矾一盆,多者千五、六百斤,少者六、七百 斤,四分输一入官,余则官市之。无为军亦置务鬻矾,后听民自鬻,官置场售之, 私售矾禁如私售茶法。六年,诏弛两蜀榷矾之禁。 时河东矾积益多,复听入金帛、刍粟。刍粟虚估高,商人利于入中。麟州粟斗 实直钱百,虚估增至三百六十,矾之出官为钱二万一千五百,才易粟六石,计粟实 直钱才六千,而矾一驮已费本钱六十。县官徒有榷矾之名,其实无利。嘉祐六年, 罢入刍粟,复令入缗钱。矾以百四斤为一驮,入钱京师榷货务者,为钱十万七千; 入钱麟、府州者,又减三千。自是商贾不得专其利矣。皇祐中,晋、慈入矾二百二 十七万三千八百斤,以易刍粟之类,为缗钱十三万六千六百;无为军矾售缗钱三万 三千一百。治平中,晋、慈矾损一百九万六千五百四斤;无为军矾售钱岁有常课, 发运使领之,视皇祐数无增损;隰州矾至是入三十九万六千斤,亦以易缗钱助河东 岁籴。 熙宁元年,命河东转运司经画矾、盐遗利。李师中言:"官积矾三百斤,走卤 消耗,恐后为弃物。"诏令商人入中粮草,即以偿之。三年,罢潞州交子务,以妨 中纳粮草、算请矾盐故也。知庆州王广渊言:"河东,矾为利源之最,请河东、京 东、河北、陕西别立矾法,专置提举官。"诏遣光禄丞杨蟠会议以闻。蟠言:"坊 州产矾,官虽置场,而商多私售。请置镬户,定其数,许于陕西北界黄河,东限潼 关,南及京西、均、房、襄、邓、金州、光化军,令镬户递相保察。或私卖越界, 禁如私白矾法,仍增官获私矾辄以夹杂减斤重之法。"从之。 元丰元年,定畿内及京东、西五路许卖晋、隰矾;陕西自潼关以西、黄河以南, 达于京西均、房、襄、邓、金州则售坊州矾;矾之出于西山、保霸州者,售于成都、 梓州路;出无为军者,余路售之。私鬻与越界者,如私矾法。 自熙宁初,矾法始变。岁课所入,元年为钱三万六千四百缗有奇,并增者五年, 乃取熙宁六年中数,定以十八万三千一百缗有奇为新额;至元丰六年,课增至三十 三万七千九百缗,而无为军矾岁课一百五十万斤,用本钱万八千缗;自治平至元丰 数无增损。 元祐元年,户部言:"商旅贩矾,旧听其便。乃者发运司请用河东例,令染肆 铺户连保豫买,颇致抑扰。"诏如旧制。元符三年,崇仪使林像奏:"禁河北土矾 非便。若即河北产矾地置场官买,增价出之,罢运晋矾,则官获净利,无运载之劳, 民资地产,省犯法之弊。"诏下户部。 初,熙、丰间,东南九路官自卖矾,发运司总之。元祐初通商,绍圣复熙、丰 之制。大观元年,定河北、河东矾额各二十四万缗,淮南九万缗,罢官卖,从商贩, 而河东、河北、淮南各置提举官。政和初,复官鬻,罢商贩如旧制。淮南矾事司罢 归发运司,上供矾钱责以三万三千一百缗为额。三年,有司奏减河北、河东并淮南 矾额,计十六万缗。四年,矾额复循大观之制。五年,河北、河东绿矾听客贩于东 南九路,民间见用者,依通商地籍之,听买新引带卖,大率循仿盐法。宣和中,举 比较增亏赏罚,未几,以扰民罢。 建炎三年,措置财用黄潜厚奏许商人贩淮南矾入东南诸路,听输钱行在,而持 引据赴场支矾。 绍兴十一年,以铸钱司韩球言,抚州青胆矾斤钱一百二十文,土矾斤三十文省, 铅山场所产品高于抚,青胆矾斤作一百五十文,黄矾斤作八十文。二十九年,以淮 西提举司言,取绍兴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所收矾钱一年中数四万一千五百八十五缗 为定额。其他产矾之所,若潭州浏阳之永兴场、韶州之岑水场,皆置场给引,岁有 常输。惟漳州之东,去海甚迩,大山深阻,虽有采矾之利,而潮、梅、汀、赣四州 之奸民聚焉,其魁杰者号大洞主、小洞主,土著与负贩者,皆盗贼也。 香 宋之经费,茶、盐、矾之外,惟香之为利博,故以官为市焉。建炎四年, 泉州抽买乳香一十三等,八万六千七百八十斤有奇。诏取赴榷货务打套给卖,陆路 以三千斤、水路以一万斤为一纲。 绍兴元年,诏:"广南市舶司抽买到香,依行在品答成套,召人算请,其所售 之价,每五万贯易以轻货输行在。"六年,知泉州连南夫奏请,诸市舶纲首能招诱 舶舟、抽解物货、累价及五万贯十万贯者,补官有差。大食蕃客啰辛贩乳香直三十 万缗,纲首蔡景芳招诱舶货,收息钱九十八万缗,各补承信郎。闽、广舶务监官抽 买乳香每及一百万两,转一官;又招商入蕃兴贩,舟还在罢任后,亦依此推赏。然 海商入蕃,以兴贩为招诱,侥幸者甚众。 淳熙二年,郴、桂寇起,以科买乳香为言。诏:"湖南路见有乳香并输行在榷 货务,免科降。"十二年,分拨榷货务乳香于诸路给卖,每及一万贯,输送左藏南 库。十五年,以诸路分卖乳香扰民,令止就榷货务招客算请。 绍熙三年,以福建舶司乳香亏数,诏依前博买。开禧三年,住博买。嘉定十二 年,臣僚言以金银博买,泄之远夷为可惜,乃命有司止以绢帛、锦锜、瓷漆之属博 易。听其来之多寡,若不至则任之,不必以为重也。 分类:正史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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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志140 兵01(禁军上)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诸州之镇兵, 以分给役使,曰厢军;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则曰乡兵。 又有蕃兵,其法始于国初,具籍塞下,团结以为藩篱之兵;其后分队伍,给旗帜, 缮营堡,备器械,一律以乡兵之制。今因旧史纂修《兵志》,特置于熙宁保甲之前, 而附之乡兵焉。 其军政,则有召募、拣选、廪给、训练、屯戍、迁补、器甲、马政八者之目, 条分而著之,以见历朝因革损益之不同,而世道之盛衰亦具是矣。 嗟乎!三代远矣。秦、汉而下得寓兵于农之遗意者,惟唐府卫为近之。府卫变 而召募,因循姑息,至于藩镇盛而唐以亡。更历五代,乱亡相踵,未有不由于兵者。 太祖起戎行,有天下,收四方劲兵,列营京畿,以备宿卫,分番屯戍,以捍边圉。 于时将帅之臣入奉朝请,犷暴之民收隶尺籍,虽有桀骜恣肆,而无所施于其间。凡 其制,为什长之法,阶级之辨,使之内外相维,上下相制,截然而不可犯者,是虽 以矫累朝藩镇之弊,而其所惩者深矣。 咸平以后,承平既久,武备渐宽。仁宗之世,西兵招刺太多,将骄士惰,徒耗 国用,忧世之士屡以为言,竟莫之改。神宗奋然更制,于是联比其民以为保甲,部 分诸路以隶将兵,虽不能尽拯其弊,而亦足以作一时之气。时其所任者,王安石也。 元祐、绍圣遵守成宪。迨崇宁、大观间,增额日广而乏精锐,故无益于靖康之变。 时其所任者,童贯也。建炎南渡,收溃卒,招群盗,以开元帅府。其初兵不满万, 用张、韩、刘、岳为将,而军声以振。及秦桧主和议,士气遂沮。孝宗有志兴复而 未能。光、宁以后,募兵虽众,土宇日蹙,况上无驭将之术,而将有中制之嫌。然 沿边诸垒,尚能戮力效忠,相与维持至百五十年而后亡。虽其祖宗深仁厚泽有以固 结人心,而制兵之有道,综理之周密,于此亦可见矣。 禁兵者,天子之卫兵也,殿前、侍卫二司总之。其最亲近扈从者,号诸班直, 其次总于御前忠佐军头司、皇城司、骐骥院。余皆以守京师、备征伐。其在外者, 非屯驻、屯泊,则就粮军也。太祖鉴前代之失,萃精锐于京师,虽曰增损旧制,而 规模宏远矣。 建隆元年,诏殿前、侍卫二司各阅所掌兵,拣其骁勇升为上军,老弱怯懦置剩 员以处之。诏诸州长吏选所部兵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又选强壮卒定为兵样,分 送诸道。其后代以木梃,为高下之等,散给诸州军。委长吏、都监等召募教习,俟 其精练,即送阙下。二年,改左右雄捷、左右骁武军并为骁捷,左右备征为云骑, 左右平远为广捷,左右怀德为怀顺。四年,赐河东乐平县归降卒元威以下二百六十 六人衣服、钱绢有差,立为效顺指挥。 乾德二年,诏辽州降军宜以效顺、怀恩为名。三年四月,诏改西川感化、耀武 等军并为虎捷。九月,上御讲武殿阅诸道兵,得万余人,以骑兵为骁雄,步军为雄 武,并隶侍卫司,且命王继勋主之,给缗钱俾娶妻。继勋纵之白日掠人妻女,街使 不能禁。帝闻大怒,捕斩者百人,小黄门阎承翰见而不奏,亦杖数十。 开宝七年,泰宁军节度使李从善部下及江南水军凡千三十九人,并黥面隶籍, 以归化、归圣为额。 太平兴国二年,诏改簇御马直曰簇御龙直,铁骑曰日骑,龙捷曰龙卫,控鹤曰 天武,虎捷曰神卫,骨钅朵子直曰御龙骨朵子直,宽衣控鹤曰宽衣天武,雄威曰雄 勇,龙骑曰雄猛。八年,改濮州平海指挥为崇武。 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日骑钅屈直指挥为捧日钅屈直,日骑改为捧日,骁猛改为 拱辰,雄勇改为神勇,上铁林改为殿前司虎翼,腰弩改为神射,侍卫步军司铁林改 为侍卫司虎翼。 至道元年,帝阅禁兵有挽强弩至一石五斗,连二十发而有余力者,顾谓左右曰: "今宇内阜安,材武间出,弧矢之妙,亦近代罕有也。"又令骑步兵各数百,东西 列阵,挽强彀弩,视其进退发矢如一,容止中节,因曰:"此殿庭间数百人尔,犹 兵威可观,况堂堂之阵数万成列者乎!"
咸平三年,诏定州等处本城厅子、无敌、忠锐、定塞指挥,已并升充禁军马军 云翼指挥,依逐州军就粮,令侍卫马军司管辖。定州拣中厅子第一充云翼第一,第 二充云翼第二;相州厅子第一充云翼第三,第二充云翼第四;保州无敌第一充云翼 第五,第二充云翼第六,忠锐充云翼第七;威勇军无敌第一充云翼第八,第二充云 翼第九,忠锐充云翼第十;静戎军无敌充云翼第十一;宁边军无敌充云翼第十二; 北平塞无敌充云翼第十三;深州无敌充云翼第十四。北面诸处应管本城、定塞指挥 已下镇定州、高阳关路都总管,并充禁军马军云翼指挥,才候升立讫,分析逐指挥 员兵士人数、就粮州府、本指挥见在去处以闻。 四年,诏陕西沿边州军兵士先选中者,并升为禁军,名保捷。五年正月,置广 捷兵士五指挥。五月,命使臣分往邠、宁、环、庆、泾、原、仪、渭、陇、鄜、延 等州,于保安、保毅军内,与逐处官吏选取有力者共二万人,各于本州置营,升为 禁军,号曰振武指挥。既而帝曰:"边防阙兵,朝廷须为制置,盖不得已也。候边 鄙乂宁,即可销弭。"六月,以河东州兵为神锐二十四指挥、神虎十指挥,又升石 州厅子军为禁军,又以威虎十指挥隶虎翼。 景德四年,诏河东广锐、神锐、神虎军以见存为定额,缺则补之。 大中祥符元年,诏侍卫步军司阅保宁军士,分为四等,其第一等徙营亳州永城 县,余听归农;无家可还者,隶诸州为剩员。四年,宣示永安县永安指挥兵八千余 人以奉诸陵,其军额犹隶西京本城厢军,可赐名奉先指挥,升为禁军,在清塞之下。 八年,置禁军左右清卫二指挥,在雄武弩手之上,散卒月给铁钱五百,以奉宫观。 仁宗即位,海内承平,而留神武备,始幸安肃教场观飞山雄武发炮,命捧日、 天武、神卫、虎翼四军为战阵法,拔其击刺骑射之精者,稍迁补之。由天圣至宝元 间,增募诸军:陕西蕃落、广锐,河北云翼,京畿广捷、虎翼、效忠,陕西、河东 清边弩手,京西、江、淮、荆湖归远,总百余营。 康定初,赵元昊反,西边用兵,诏募神捷兵,易名万胜,为营二十。所募多市 井选忄耎,不足以备战守。是时禁兵多戍陕西,并边土兵虽不及等,然骁勇善战。 京师所遣戍者,虽称魁头,大率不能辛苦,而摧锋陷阵非其所长。又北兵戍及川峡、 荆湘、岭峤间,多不便习水土,故议者欲益募土兵为就粮。于是增置陕西蕃落、保 捷、定功,河北云翼、有马劲勇,陕西、河北振武,河北、京东武卫,陕西、京西 壮勇,延州青涧,登州澄海弩手,京畿近郡亦增募龙骑、广勇、广捷、虎翼、步斗、 步武,复升河北招收、无敌、厅子马,陕西制胜,并州克戎、骑射,麟州飞骑,府 州威远,秦州建威,庆州有马安塞,保州威边,安肃军忠锐,岚、府州建安,登州 平海,皆为禁兵,增内外马步凡数百营。又京东西、河北、河东、江、淮、荆湖、 两浙、福建路各募宣毅,大州二营,小州一营,凡二百八十八。岢岚军别置床子弩 炮手。时吏以所募多寡为赏罚格,诸军子弟悉听隶籍,禁军阙额多选本城补填,故 庆历中外禁、厢军总一百二十五万,视国初为最多。西师既罢,上患兵冗,帑庾不 能给,乃诏省兵数万人。 皇祐二年,川峡增置宁远。五年,江、淮、荆湖置教阅忠节,州一营,大州五 百人,小州三百人。于是宣毅浸废不复补,而荆湖、广南益募雄略。至和二年,广、 桂、邕州置有马雄略。明年,并万胜为十营。其后,议者谓东南虽无事,不宜驰备。 嘉祐四年,乃诏荆南、江宁府、扬、庐、洪、潭、福、越州募就粮军,号威果,各 营于本州。又益遣禁军驻泊,长吏兼本路兵马钤辖,选武臣为都监,专主训练。于 是东南稍有备矣。 七年,宰相韩琦言: 祖宗以兵定天下,凡有征戍则募置,事已则并,故兵日精而用不广。今二边虽 号通好,而西北屯边之兵,常若待敌之至,故竭天下之力而不能给。不于此时先虑 而豫备之,一旦边陲用兵,水旱相继,卒起而图之,不可及矣。 又三路就粮之兵虽勇劲服习,然边储贵踊,常苦难赡。若其数过多,复有尾大 不掉之患。京师之兵虽杂且少精,然漕于东南,广而易供设,其数多,得强干弱枝 之势。祖宗时,就粮之兵不甚多,边陲有事,则以京师兵益之,其虑深而其费鲜。 愿诏枢密院同三司量河北、陕西、河东及三司榷货务岁入金帛之数,约可赡京师及 三路兵马几何,然后以可赡之数立为定额。额外罢募,阙即增补。额外数已尽而营 畸零,则省并之。既见定额,则可以定其路马步军一营,以若干为额。仍请核见开 宝、至道、天禧、庆历中外兵马之数。盖开宝、至道之兵,太祖、太宗以之定天下、 服四方也。天禧之兵,真宗所以守成备豫也。庆历之兵,西师后增置之数也。以祖 宗之兵,视今数之多少,则精冗易判,裁制无疑矣。 于是诏中书、枢密院同议。枢密院奏:开宝之籍总三十七万八千,而禁军马步 十九万三千;至道之籍总六十六万六千,而禁军马步三十五万八千;天禧之籍总九 十一万二千,而禁军马步四十三万二千;庆历之籍总一百二十五万九千,而禁军马 步八十二万六千。视前所募后浸多,自是稍加裁制,以为定额。 英宗即位,诏诸道选军士能引弓二石、弩四石五斗送京师阅试,第升军额。明 年,并万胜为神卫。三年,京师置雄武第三军。时宣毅仅有存者,然数诏诸路选厢 军壮勇者补禁卫,而退其老弱焉。盖治平之兵一百十六万二千,而禁军马步六十六 万三千云。 熙宁元年十二月,诏:"京东武卫四十二指挥并分隶河北都总管司六指挥,隶 大名府路三十六指挥,均隶定州、高阳关两路更戍;其休番者,选差兵官三人依河 北教阅新法训练,仍差使臣押教。"又诏京东路募河北流民,招置教阅厢军二十指 挥,以忠果为额。青、郓、淄、齐州各三指挥,济、兖、曹、濮州各两指挥。 三年十二月,枢密使文彦博等上在京、开封府界及京东等路禁军数,帝亦参以 治平中兵数而讨论焉。遂诏:殿前虎翼除水军一指挥外,存六十指挥,各以五百人 为率,总三万四百人;在京增广勇五指挥,共二千人;开封府界定六万二千人,京 东五万一千二百人,两浙四千人,江东五千二百人,江西六千八百人,湖南八千三 百人,湖北万二千人,福建四千五百人,广南东、西千二百人,川峡三路四千四百 人为额。在京其余指挥并河东、陕西、京西、淮南路既皆拨并,唯河北人数尚多, 乃诏禁军以七万为额。初,河北兵籍比诸路为多,其缘边者且仰给三司,至是而拨 并畸零,立为定额焉。是时,京东增置武卫军,分隶河北四路,后又以三千人戍扬、 杭州、江宁府,其后又团结军士置将分领,则谓之将兵云。 七年正月,诏颁诸班直禁军名额: 殿前司 诸班:殿前指挥使、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金枪、 东西、招箭、散直、钧容直。诸直:御龙、御龙骨朵、御龙弓箭、御龙弩直。诸军: 捧日钅屈直、捧日左射、捧日、宽衣天武、钅屈直天武、左射天武、归明渤海、拱 圣、神勇、吐浑、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水军、宁朔、龙猛、捧日第五军、捧日 第七军、天武第五军、天武第七军、契丹直第一、契丹直第二、神骑、广勇、步斗、 龙骑、骁猛、雄勇、太原府就粮吐浑、潞州就粮吐浑、左射清朔、擒戎、广捷、广 德、、骁雄、雄威。 侍卫马军司 龙卫钅屈直、龙卫左射、龙卫、恩冀州员僚直、忠猛、定州散员、 骁捷、云骑、武骑、龙卫第十军、拣中龙卫、新立骁捷、飞捷、骁武、广锐、云翼、 禁军有马劲勇、厅子马、无敌、克胜、飞骑、威远、克戎、万捷、云捷、横塞、庆 州有马安塞、蕃落、有马雄略、员僚剩员直。 侍卫步军司 神卫、虎翼水军、神卫第十军、步武、武卫、床子弩雄武、飞山 雄武、神卫、振武、来化、雄武弩手、上威猛、招收、雄胜、澄海水军弩手、神虎、 保捷、捉生、清边弩手、制胜、定功、青涧、平海、雄武、效忠、宣毅、建安、威 果、川效忠、拣中雄勇、怀顺、怀恩、勇捷、威武、静戎弩手、忠远、宁远、忠节、 教阅忠节、川忠节、神威、归远、雄略、下威猛、强猛、壮勇、桥道、清塞、武严、 宣效、神卫剩员、奉先园、拣中六军、 左龙武、右龙武、左羽林、右羽林、左神武、右神武。 御营喝探、新团立拣中 剩员。 诸班直资次相压 殿前指挥使、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内殿直、散员、散指 挥使、散都头、散祗候、金枪、东西班、御龙弓箭直、御龙弩直、招箭班、散直、 钧容直。 诸军资次相压 捧日钅屈直、捧日左射、捧日、宽衣天武、天武钅屈直、天武 左射、天武、龙卫钅屈直、龙卫左射、龙卫、神卫、归明渤海、拱圣、神勇、恩冀 州员僚直、忠猛、定州散员、吐浑、骁骑、骁捷、云骑、骁胜、宣武、武骑、殿前 司虎翼、殿前司虎翼水军、宁朔、龙猛、步军司虎翼、步军司虎翼水军、捧日第五 军、捧日第七军、天武第五军、天武第七军、龙卫第十军、拣中龙卫、神卫第十军、 契丹直第一、契丹直第二、神骑、广勇、步斗、龙骑、骁猛、雄勇、太原府就粮吐 浑、潞州就粮吐浑、清朔、擒戎、新立骁捷、飞捷、骁武、广锐、云翼、禁军有马 劲勇、步武、武卫、床子弩雄武、飞山雄武、神锐、振武、来化、雄武弩手、上威 猛、厅子马、无敌、招收、雄胜、广捷、广德、克胜、飞骑、威远、澄海水军弩手、 克戎、骁雄、雄威、万捷、云捷、横塞、神虎、保捷、庆州有马安塞、蕃落、捉生、 清边弩手、制胜、定功、有马雄略、青涧、平海、雄武、效忠、宣毅、建安、威果、 川效忠、拣中雄勇、怀顺、怀恩、勇捷、威武、下威武、静戎弩手、忠勇、宁远、 忠节、教阅忠顺、川忠节、神威、归远、雄略、下威猛、强猛、壮勇、员僚剩员直、 桥道、川桥道、步军司清塞、武严、宣效、神卫剩员、奉先园、拣中六军、御营喝 探、新团立拣中剩员。 诸禁军名额系捧日、天武、龙卫、神卫为上军,五百文已上料钱见钱为中军, 不满五百文料钱见钱并捧日天武第五第七军、龙卫神卫第十军、骁猛、雄勇、骁雄、 雄威为下军。元丰五年十月,诏诸路教阅厢军,于下禁军内增入指挥名额,排连并 同禁军。盖熙宁之籍,天下禁军凡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之籍,六十一 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 哲宗即位,四方用兵,增戍益广。元祐元年三月,寄招河北路保甲,充填在京 禁军阙额。龙、神卫以年二十以下,中军以下以年二十五以下者,虽短小一指并招 刺焉。二年,诏西关堡防拓禁军和雇入役。复置河北、河东、陕西、府界马步军。 七年,河东、陕西路诸帅府敢勇以一百人为额,专隶经略司。 绍圣四年,陕西路增置蕃落马军。是年,兰州金城置步军保捷、马军蕃落。 元符元年,利州路兴元府、阆州各增置就粮武宁;又湖北、江东各增置有马雄 略。泾原路新筑南牟会,赐名西安州,戍守共以七千人为额,仍招置马军蕃落、步 军保捷。天都、临羌砦戍守各以三千人为额,仍各置马军蕃落、步军保捷。永兴军 等路创置蕃落;河北大名府等二十二州共创置马军广威、步军保捷,以河北大水, 招刺流民故也。 二年正月,环庆增置敢勇二百人。四月,环庆路都总管司言:"本路新展定边 城,比之横山、兴平等处城砦尤深,乞增置住营马军蕃落、步军保捷。"六月,环 庆路都总管司言:"展筑庆州白豹城,合增置住营马步军。"又鄜延路都总管司言: "本路新筑米脂等八堡砦,合增置土兵、马步军。"皆从之。三年,枢密院奏: "河北增置马军广威、步军保捷二万余人,欲令拣选升换在京阙额军分。"从之。 自绍圣以来,陕西、河东连用兵六年,进筑未已,覆军杀将,供给不可胜纪。 徽宗崇宁元年九月,荆湖北路增置禁军,以靖安名。十月,川陕置安远军。三 年三月,陇右都护奏:乞于鄯州置水军,守河浮桥。又枢密院乞增置府界、京东西 等路步军,荆湖南路雄略,皆从之。十月,京东西、河东北、开封府界创置马步军 五万人,马军以崇捷、崇锐名,步军以崇武、崇威名,合用缗钱二百八十万有奇, 以常平、封桩等钱支,用蔡京之请也。京又言:今拓地广,戍兵少,当议添置兵额, 以为边备。"从之。 四年十一月,广西路置刀牌手三千人,于切要州军更戌,以宁海名。十二月, 诏:"四辅屏翰京师,兵力不可偏重,可各以二万人为额。"五年,环庆路进筑徐 丁台城,赐名安边,置马军蕃落、步军保捷。 大观元年五月,延安置钱监兵。闰十月,靖州置宣节。十一月,两浙东、西路 各增置禁军。宣和三年,内侍、制置使谭奏,以方腊既平,乞节镇增添禁军两指挥, 余州军一指挥;又乞除温、处、衢、婺外,将禁军更招置成十指挥。又乞增置严州 威果禁军。并从之。五年二月,尚书省言:"古者,六军为王之爪牙,羽林则禁卫 之总名也。今臣僚使令兵卒所居营分曰六军,而复有左、右羽林之名,称谓失当。 若将拣中六军并六军指挥并改为广效,内拣中六军作第一指挥,左龙武第二,左羽 林第三,左神武第四,右龙武第五,右羽林第六,右神武第七。"从之。 靖康元年,诏;"广西宜、融二州实为极边,旧置马军难议减省,且依元降指 挥招置。" 自元丰而后,民兵日盛,募兵日衰,其募兵阙额,则收其廪给,以为民兵教阅 之费。元祐以降,民兵亦衰。崇宁、大观以来,蔡京用事,兵弊日滋,至于受逃亡, 收配隶,犹恐不足。政和之后,久废蒐补,军士死亡之余,老疾者徒费廪给,少健 者又多冗占,阶级既坏,纪律遂亡。童贯握兵,势倾内外,凡遇阵败,耻于人言, 第申逃窜。河北将兵,十无二三,往往多住招阙额,以其封桩为上供之用。陕右诸 路兵亦无几,种师道将兵入援,止得万五千人。故靖康之变,虽画一之诏,哀痛激 切,而事已无及矣。 高宗南渡,始建御营司,未几,复并御营归枢密院。建炎四年,改御前五军为 神武军,御营五军为神武副军,并隶枢密院。五年,上以祖宗故事,兵皆隶三衙, 乃废神武中军隶殿前司,于是殿司兵柄始一。乾道元年,诏殿前兵马权以七万三千 人为额。 诸屯驻大军则皆诸将之部曲,高宗开元帅府,诸将兵悉隶焉。建炎后,诸大将 兵浸盛,因时制变,屯无常所。如刘光世军或在镇江、池州、太平,韩世忠军或屯 江州、江阴,岳飞一军或屯宜兴、蒋山,王彦八字军随张浚入蜀,吴玠兵多屯凤州、 大散关、和尚原。是时合内外大军十九万四千余,川、陕不与焉。及杨沂中将中军 总宿卫,江东刘光世、淮东韩世忠、湖北岳飞、湖南王燮四军共十九万一千六百, 亦未尝有屯。 绍兴十一年,范同以诸将握兵难制,献谋秦桧,且以柘皋之捷言于上,召张俊、 韩世忠、岳飞入觐,张俊首纳所部兵。分命三大帅副校各统所部,自为一军,更衔 曰统制御前军马。罢宣抚司,遇出师取旨,兵皆隶枢密院,屯驻仍旧。而四川大将 兵曰兴、成、阶、凤、文、龙、利、阆、金、洋、绵、房、西和州、大安军、兴元、 隆庆、潼川府凡十七郡,亦分屯就粮焉。 乾道之末,各州有都统司领兵:建康五万,池州一万二千,镇江四万七千,楚 州武锋军一万一千,鄂州四万九千,荆南二万,兴元一万七千,金州一万一千。其 后分屯列戍,增损靡常。所可考者,统制、统领、正将、副将、准备将之目也。 至于水军之制,则有加于前者,南渡以后,江、淮皆为边境故也。建炎初,李 纲请于沿江、淮、河帅府置水兵二军,要郡别置水兵一军,次要郡别置中军,招善 舟楫者充,立军号曰凌波、楼船军。其战舰则有海鳅、水哨马、双车、得胜、十棹、 大飞、旗捷、防沙、平底、水飞马之名。隆兴以后至于宝祐、景定间,江、淮沿流 堡隘相望,守御益繁,民劳益甚。迨咸淳末,广东籍蜑丁,闽海拘舶船民船,公私 俱弊矣。 其禁军将校,则有殿前司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诸班有都虞 候、指挥使、都知、副都知、押班;御龙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都虞候、指 挥使、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候;马步军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厢都 指挥使,捧日、天武左右各有都指挥使,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 使、副指挥使,每都有军使、 步军谓之都头。 副兵马使、 步军谓之副都头。 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 所领诸班直、指挥,骑兵、步兵之额叙列如左。以其前后之异同者分为建隆以 来之制、熙宁以后之制,而将兵、水兵之制可考者,因附著于后云。 建隆以来之制 骑军 殿前指挥使 左右班二。宋初,以旧府亲从带甲之士及诸班军骑中选武艺绝伦者 充。
内殿直 左右班四。周制,简军校暨武臣子弟有材勇者立。又有川班内殿直,乾 德三年平蜀得奇兵,简阅材貌魁伟便习骑射者凡百二十人立,开宝四年废。
散员 左右班四。周制,招置诸州豪杰立,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凡十二班。 又于北面骁捷员僚直及诸军内简阅填补。咸平五年,定州路都部署王超言;"缘边 有强梁辈常居四界,扰动边境,请厚给金帛募充散员。"从之。 散指挥 左右班四。
散都头 左右班二。
金枪班 左右班二,旧名内直。太平兴国初,改选诸军中善用枪槊者补之。 东西班 弩手、龙旗直、招箭班共十二,旧号东西班承旨。淳化二年,改为殿前 侍,东西各第一第二弩手、龙旗直班六,并带甲,选诸班及不带甲班增补。其东第 二茶酒及第三、西第四班不带甲,并以诸军员、使臣及没王事者子弟为之。又择善 弓箭者为招箭班。
散直 左右班四。雍熙四年,以诸道募置藩镇厅头军将及诣登闻院求试武艺者立。 咸平元年,选诸节度使从人、骑御马小底增补。
钧容直 班二。太平兴国三年,选诸军谙晓音乐、骑御马小底立。淳化二年,改 之。
外殿直 班一。诸班卫士中年多者号看班外殿直,后削看班之号。或诣诸道摄军 校之职部分州兵,谓之权管。国初又有内员僚直,开宝中废。太平兴国四年,征太 原,得上军。天禧四年,并入此班。
捧日 并左射、钅屈直、弩手、左第五军,总指挥三十五。京师三十三,雍丘、 郑各一。旧号小底,周改为铁骑,太平兴国二年改为日骑,雍熙四年改今名。分左、 右厢,各四军。雍熙三年,选善枪槊者充钅屈直。淳化三年,选善左射者为左射。 咸平五年,选天武、拱圣、骁骑善弩射者为弩手。
契丹直 三。咸平、许、寿各一。后唐置,旋废。开宝三年,以辽人内附之众复 置。太平兴国中,因事复置,旋废。
归明渤海 指挥二。京师。太平兴国四年,征幽州,以渤海降兵立。
拱圣 指挥二十一。京师。乾德中,选诸州骑兵送阙下,立为骁雄,后改骁猛。 雍熙四年,又改拱辰。未几改今名。
吐浑小底 旧指挥五,治平中并为二。京师。太平兴国四年,平太原,获吐浑子 弟,又选监牧诸军中所有者充。
骁骑 指挥二十三。京师。太平兴国四年置,后又选掉搨索兵及左右教骏兵增置。 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步斗弩手为骁骑弩手。淳化四年,选壮勇超绝者为上骁骑,在 本军之上。咸平五年,分左、右厢。旧又有殿前小底。至道二年,选骁骑马直及善 射者充,后废。
骁胜 左右指挥各五。京师。咸平三年,选教骏、骁骑诸军备征子弟材勇者立。
宁朔 指挥十。京师、尉氏各三,雍丘、渭、河阳、河阴各一。咸平三年,选教 骏诸军备征及外州兵立。
龙猛 指挥八。京师。太平兴国中,拣阅龙骑及诸州部送招获群盗,取其材勇者 立。淳化四年,又择精悍者为教阅龙猛以备禽盗,在本军之上。景德四年,又选龙 骑、骁骑兵增之。
飞猛 指挥二。咸平二年,选龙猛、骁骑兵子弟之材勇者立。
骁猛 指挥四。尉氏三、太康一。旧号骁雄,太平兴国中改。雍熙四年,以拱圣 年多者为拱辰军,其次等者如故。景德四年,以拱圣年多者隶之。
神骑 指挥十八。雍丘十三,咸平五。端拱二年,选骁雄新配人及教骏、借事等 兵立。淳化二年,废掉搨索军隶之。咸平二年,又择教骏、备征及外州增之。
骁雄 指挥四。咸平、陈留各二。太平兴国八年,迁骁猛中次等者立。景德中, 以骁骑、骁胜、宁朔军年多者隶之。
吐浑直 指挥三。太原二,潞一。太平兴国八年,太原迁云州及河界吐浑立,屯 并、代州。雍熙三年,又得云、朔归明吐浑增立,屯潞州。
安庆直 四。太原一,潞三。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及河东归明安庆民分屯并、 潞等州,给以土田。雍熙四年立。
三部落 指挥一。太原。太平兴国四年,亲征幽州,迁云、朔、应等州部落于并 州,因立。
清朔 指挥四。西京二,许、汝各一。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州民于内地,得 自置马以为骑兵,谓之家户马。雍熙四年立。
擒戎 指挥五。西京、许各二,汝一。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州民于西京、许 汝等州,给以土田,充家户马。端拱二年立。
新安内员僚直 五。端拱二年,成德军节度使田重进言;"易州静砦兵先屯镇州, 贼陷勇陷谷,尽俘其家,请以其军备宿卫。"因而立此直。后废,天圣后无。
散祗候 左右班二。天圣前无。
步斗 指挥六。尉氏、太康各一,蔡四。庆历中增置,天圣前无。
步军 御龙直 左右二。旧号簇御马直,太平兴国二年改为簇御龙直,后改今名。 御龙骨朵子直 左右二。旧号骨钅朵子直,太平兴国二年改为御龙散手直,后改 今名。
御龙弓箭直 五。选天武诸军材貌魁杰者充。
御龙弩直 五。
天武 并宽衣、钅屈直、左射,总指挥三十四。京师三十三,咸平一。
神勇 上下共二十一指挥。乾德中,拣阅诸军壮实而大体者立为雄威。太平兴国 二年,改为雄勇。雍熙四年改今名。淳化四年,选武艺超绝者立为上神勇,以备擒 盗。
宣武 上下共二十指挥。京师。太平兴国二年,并效节、忠猛二军立,又选诸军 及乡兵增之。至道二年,又选军头司步直善用枪槊掉刀者立殿前步直,后废。
虎翼 太平兴国中,拣雄武弩手立为上铁林,又于雄武、定远、宁胜床子弩手、 飞山雄武等军选劲兵以增其数。雍熙四年,改分左右四军。淳化四年,选本军精锐 者为上虎翼,以备禽盗。咸平二年,并广勇军隶之。大中祥符六年,诏在京诸军选 江、淮士卒善水者习战于金明池,立为虎翼水军。旧指挥六十二,景德中增六。京 师。
雄勇 旧号雄威,太平兴国二年改今名。雍熙四年,改神勇,复于本军选退入次 等者为之。旧指挥五,至和五年增为八。咸平三,郓二,许、郑、滑各一。
广德 开宝四年,平广南,以其兵隶殿前司,次等隶八作司,阙则选广南诸州兵 补之。雍熙三年,选八作司之强壮者为拣中。总指挥十。咸平、尉氏、阳武、河阳、 沧、巩、白波各一,西京三。
广勇 淳化二年,选神射、鞭箭、雄武、效忠等军强壮善射者立为广武,大中祥 符二年改今名。旧指挥二十三,庆历中增为四十三,每指挥十为一军。京师五,陈 留二十二,咸平、东明、太原、胙城、南京各二,襄邑、阳武、郓各一,滑三。 广捷 旧名左右平远,建隆二年改。咸平五年,又选广德、神威等军教以标枪旁 牌补之。旧指挥五,景祐中增五,明道中增十,庆历增三十六,总五十六。陈留八, 咸平六,雍丘四,襄邑、尉氏、许各三,太康、扶沟、南京、亳、河阴、颍、宁陵 各二,陈六,滑、曹、邓、蔡、广济、谷熟、永城、襄城、叶各一。
雄威 雍熙四年,选神勇兵退入第二等立为神威,后改今名。指挥十。考城、襄 邑、陈留各一,南京四,陈二。
宣威 雍熙四年,选神勇、宣武兵退入次等者立。上下指挥二。咸平、襄邑各一。
龙骑 建隆间以诸道招致及捕获群寇立,号有马步人,见阵即步斗。淳化三年, 选本军年多者为带甲剩员。咸平以后,又以本军及龙猛退兵增之。旧指挥八,康定 中,取配隶充军者增置为指挥二十,分三军。京师四,尉氏、雍丘、咸平、郑各二, 南京、陈、蔡、河阳、颍、单、四波各一。
神射 两浙州兵,旧号腰弩。雍熙四年改今名。淳化元年,部送阙下,选其强者 为广武,次等复为本军。指挥五。陈留三,雍丘二。
步斗 雍熙三年,选诸州厢军之壮勇者立,后废。此下二军,天圣后无。
鞭箭 雍熙三年,选两浙兵为鞭箭,次等者为忠节鞭箭。端拱二年并为一。至道 元年,发此兵援灵州刍粟,丧车重兵器于浦洛河,诏免死,后废。
侍卫司 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马军都指挥 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步军亦如之。自马步军都虞候已上,其员全阙, 即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各领其务,与殿前号为三司。马步军有龙卫神卫左右四厢都 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使、副指挥使。余如殿前司之制。所领骑兵步兵之 额叙列如左: 骑军 员僚直 显德中,周平三关,召募强人及选高阳关驰捷兵为北面两直。建隆初, 选诸州骑兵及蕃镇厅头召募人等为左三直。太平兴国四年,平太原,选其骑兵为右 三直。北面两直,营贝、冀隶高阳关都部署。大中祥符中,改为贝州左直、冀州右 直,后改四直。京师二,恩、冀各一。
龙卫 旧号护圣。周广顺中,改龙捷。建隆二年,拣去衰老,以诸州所募精劲者 补之。太平兴国二年,改分左、右厢。四年,平太原,选其降兵为拣中龙卫。雍熙 二年,又拣善枪槊者为钅屈直。淳化三年,选剩员堪披甲者为带甲剩员。五年,又 拣善左射者为左射。指挥四十四。京师三十八,雍丘、尉氏、河阳各一,澶三。 忠猛 咸平一年置。指挥一。定州。
散员 咸平五年置。指挥一。定州。
骁捷 周显德中,平三关,拣诸州士卒壮勇者为河北骁捷。宋初,隶高阳关都部 署。建隆二年,废左右骁武,以其兵来隶。乾德中,又选备征及岚州归附之兵为河 南骁捷,其后止以骁捷为名。太平兴国四年,平太原,拣阅降兵为拣中骁捷。淳化 四年,又置新立骁捷。至道三年,分骁捷为左、右厢。咸平五年,以其年多者为带 甲剩员。指挥二十六。尉氏新立、陈拣中各一,恩十四,冀十。
云骑 旧号左右备征,建隆二年改。开宝以后,募子弟为云骑,以其次为武骑, 又选骑兵之次等为武骑,又选本军年多者为带甲剩员。指挥十五。京师十一,陈留、 西京各一,巩二。
归明神武 太平兴国四年,亲征幽州,以其降兵立此军。初指挥一,后增为四。 雍丘。
克胜 本潞州骑兵,端拱初升。指挥二。潞。
骁锐 旧名散员指挥,咸平四年改。指挥四。莫三,冀一。
骁武 本河北诸州忠烈、威边、骑射等兵。淳化四年,拣阅其材,与云骑、武骑 等立,得自置马,分左、右厢。指挥二十。北京七,真定三,定六,相、怀、洺、 邢各一。
广锐 本河州忠烈、宣勇能结社买马者,马死则市补,官助其直。至道元年立。 咸平以后选振武兵增之,老疾者以亲属代。景德二年诏:非亲属愿代者听。大中祥 符五年,以其退兵为带甲剩员。旧河东指挥三十一,陕西七。景祐、康定中,增为 四十二。太原、代、并各三,汾五,岚、石、岢岚各二,晋、熙、慈、绛、泽、隰、 宪、宁化、威胜、平定、火山各一,泾、原、鄜各二,秦、渭、环、邠、宁各一。
武清 晋州骑兵。端拱二年,以其久在北鄙,有屯戍之劳,选勇悍者就升。指挥 一。晋。
有马劲勇 咸平四年,选江东诸州兵立。庆历中,分置第六、第七。总指挥七。 太原二,代、岚各一,磁三。
云翼 旧指挥三十三,景祐以后,增置二十三,分左、右厢,总五十六。真定、 雄、瀛、深、赵、永宁各三,定、冀各六,保五,沧、北平、永静、顺安、保定各 二,莫、邢、霸各一,广信、安肃各四。
厅子 本石州城立。景德元年,改徙营相州。庆历初,升禁军。指挥六。定一, 相五。
万捷 开宝中,募赵、相、沧、冀州民立。大中祥符中,以骁武、云骑退兵隶之。 指挥七。相、冀、辽各二,沧一。
云捷 太平兴国四年,选诸军中应募子弟及教骏、借事、备征等有武干者立。大 中祥符五年,以宁朔退兵隶之。指挥十二。尉氏、咸平、西京、北京、澶各二,汝、 怀各一。
横塞 咸平三年,选诸军威边、骑射及在京借事立。指挥七。雍丘、咸平、考城、 襄邑、宁陵各一,卫二。
员僚剩员直 禁军员僚以罪责降者充。此下至骑捷凡六军,天圣后无。
清塞 周立,指挥二。其一北蕃归附之众,营寿州;其一破淮南紫金山砦所得骑 军,营延州。宋初,选本军子弟补其缺。太平兴国三年,又得泉州、两浙兵以益之。
飞捷 本威虏军、保州、易州静塞兵、定州厅子军立。淳化元年,诏赴阙拣阅, 以静塞为三等,厅子为一等,改今名。指挥四。
骁骏 本寿州咸圣军,咸平三年改。指挥一。
拣中夏州厅子 本夏州家户。淳化五年,河西行营都部署李继隆遣部送京师立, 指挥一。
骑捷 本雍州强人指挥,咸平三年改。分营瀛、莫。指挥四。
武骑 指挥一十一。京师、雍丘各一,尉氏三,陈留、考城、咸平、郑各一,西 京二。此下至有马雄略凡十二军。《三朝志》无。
骁骑 指挥一,太原。
无敌 河北沿边厢兵,庆历二年升禁军。总指挥六。定、北平各二,安肃、广信 各一。
忠锐 广信厢兵有马者,庆历二年升禁军。指挥一。
威边 诸州厢兵,惟保州教战射,隶巡检司。庆历初,升禁军。指挥二。定、保 各一。
飞骑 麟州厢兵,庆历初,升禁军。指挥二。
威远 府州厢兵,本胡骑之精锐,庆历初,升禁军。指挥二。
克戎 并州厢军有马者,康定中,升禁军。指挥一。
有马安塞 庆州厢军,庆历中,升禁军。指挥一。
蕃落 陕西沿边厢兵有马者,天禧后,升禁军,极边城砦悉置。至庆历中,总指 挥八十三。环五,延、庆各四,秦并外砦十七,原、渭并外砦各十二,德顺并外砦 十二,凤翔、泾并外砦、仪、保安各二,陇外一。
并州骑射 诸道厢军惟并州路有马备征役,庆历五年升禁军。指挥一。
有马雄略 至和二年置,指挥三。广、桂、邕各一。
步军 神卫 晋曰奉国军,周改虎捷。建隆二年,拣阅诸州所募禁军增补。乾德三年, 西川行营都部署王全斌伪署感化、耀武等军平寇者功,请备禁旅,诏并为虎捷。太 平兴国二年改。旧水虎翼即军中习水战者,是岁改为神卫水军,又于剩员中选可备 征役者立为拣中神卫。大中祥符后,剩员又有带甲、看仓草场、看船之名,凡四等, 皆选本军年多者补。宋初,指挥四十六,仁宗后,止存指挥三十一。京师。
步武 本乡军选充神勇、宣武,雍熙三年,拣其次等者立。庆历中,增指挥六。 陈。
虎翼 宋初,号雄武弩手。太平兴国二年,选壮勇者为上铁林,其次为下铁林。 雍熙四年,改为左、右厢,各三军。咸平五年,以威虎军来隶。景德三年,选效顺 兵补其缺。大中祥符五年,择本军善水战者为上虎翼,六,年又选江、淮习水卒于 金明池按试战棹,立为虎翼军。江、浙、淮南诸州,亦准此选置。七年,改为虎翼 水军。旧指挥七十五,庆历中,增置二十一,总九十六。京师九十并水军一,襄邑、 东明、单各一,长葛一。
奉节 乾德三年平蜀,得其兵立为奉议,后改今名。景德三年,又选立上奉节。 指挥五,京师。
武卫 太平兴国中,募河北诸州兵立。旧指挥十六,庆历中,河北增置为指挥六 十七。南京、真定、淄各四,北京、澶、相、邢、怀、赵、棣、洺、德、祁、通利、 乾宁、广济各一,青五,郓、徐、兖、曹、濮、沂、济、单、莱、潍、登、淮阳、 瀛、博各二,齐、密、沧各三。
雄武 并雄武弩手、床子弩雄武、拣中雄武、飞山雄武、拣中归明雄武,总指挥 三十四。京师十三,太原、尉氏、南京、郑、汝、宁陵各二,咸平、东明、雍丘、 襄邑、许、曹、广济、谷熟、长葛各一。
川效忠 太平兴四三年,选诸州厢兵归京师者立。淳化四年,又选川峡威棹、克 宁兵部送京师者产为川效忠。景德元年,以德清厢军及威远兵增之。旧指挥二十八, 后减为七。南京六,宁陵一。
效顺 宋初,征潞州,以降卒立。指挥一。襄邑。
雄胜 开宝中,以剩员立。太平兴国中,选入上铁林,余如故。又有雄胜剩员。 指挥三。峡、冀、济各一。
拣中雄勇 开宝中立,以常宁雄勇、效顺等军剩员中选其强者立为拣中。大中祥 符二年,又选归远军为新立。旧指挥四,后损为一。襄邑。
怀勇 开宝四年,拣蜀兵之在京师者立,指挥三。雍丘二,陈一。
威宁 淳化中,部送西川贼帅五小波胁从之兵归京师立。咸平元年,又以散员直 增补。指挥一。许。
飞虎 本虎翼、广武兵屯西川无家属者,太平兴国中,归京师。指挥三。陈留二, 咸平一。
怀顺 本淮南兵,旧号怀德。建隆二年改。指挥一。霸。
归圣 开宝七年,以李从善所领兵及水军立。八年,平江南,又以其降兵增补, 指挥一。雍丘。
顺圣 太平兴国中,部送两浙兵归京师立。指挥一。巩。
怀恩 乾德三年,平蜀,得其军立。指挥三。荆南二,鄂一。
拣中怀爱 本蜀兵,与怀恩同立,又拔精锐者为拣中。淳化四年,又选川峡威棹、 克宁兵次等者立为牵船,以给河漕之役。旧指挥三,后损为一。宁陵。
勇捷 太平兴国四年,征太原立,分左、右厢,以诸州库兵补左厢,广济、开山 兵补右厢。指挥二十六。襄邑、北京、澶、陈、寿、汝、曹、宿各二,咸平、西京、 南京、亳、宁、洪、河阴、巩、长葛、韦城各一。
威武 太平兴国四年,征太原立,分左、右厢,以江南归化兵补左厢,两浙顺化 兵补右厢。大中祥符五年,又立下威武。共指挥十三。西京、河阳、郑、郓、澶、 滑、濮、通利、巩、河阴、永城各一,曹二。
静戎弩手 选江南归化兵及诸州厢兵壮实者立。指挥四。河阳、澶、卫、通利各 一。
平塞弩手 本两浙顺化军,拣其强壮立为弩手,又以江、浙逋负官物隶窑务徒役 者为拣中平塞。指挥四。咸平、亳、河阳、白波各一。
新立弩手 本劲勇兵,太平兴国中,选其善弩者立。指挥一。广济。
忠勇 咸平五年,以易州兵能禽贼者立。指挥一。成都。
宁远 大中祥符六年,选西川克宁、威棹兵立。旧指挥五,皇祐及至和中,增置 为八。戎三,遂、梓、嘉、雅、江安各一。
忠节 太平兴国三年,选诸州厢军之强壮者立。淳化四年,又选川峡威棹、克宁 兵立为川忠节。旧指挥二十四,后增教阅忠节总为六十。雍丘、襄邑、宁陵各三, 陈留、咸平、东明、亳、河阴、永城各二,南京五,太康、阳武、许、江宁、扬、 庐、宿、寿、楚、真、泗、泰、滁、岳、澧、池、歙、信、太平、饶、宣、洪、虔、 吉、临江、兴国、广济、南康、广德、长葛各一,合流四。
神威 咸平三年,选京师诸司库务兵立。上下指挥十三。陈留三,许、巩各二, 雍丘、考城、咸平、河阳、广济、白波各一。
归远 雍熙三年,王师北征,拔飞狐、灵丘,得其降卒立,咸平二年,选诸州杂 犯兵增之。旧指挥三,天圣中,增置为十六。陈、许、亳、寿、宿、邓、襄、鼎各 一,荆南、澧、潭、洪各二。
雄略 咸平六年,选诸州厢兵及香药递铺兵立。旧指挥十五,皇祐五年,增置为 二十五。荆南五,潭四,鼎、澧各二,广、辰、桂各二,许、全、邵、容各一。 威猛 咸平三年,选诸州厢兵及召募者立。上下指挥十。襄邑四,咸平、许、长 葛各二。
神锐 咸平六年,料简河东兵立。大中祥符五年,以本军及神虎兵年多者为带甲 剩员。指挥二十六。太原六,潞、晋各三,泽、汾、隰、平定各二,代、绛、忻、 辽、邢、威胜各一。
神虎 咸平五年,选陕西州兵马立。六年,又料简河东州兵立,以西路河东兵之。 指挥二十六。永兴六,凤翔、河中、忻、晋、威胜各二,太原、秦、延、鄜、华各 一,潞州三。
保捷 咸平四年,诏陕西沿边选乡丁保毅升充。旧指挥四十五,庆历中,拣乡弓 手增置,总一百三十五。永兴十二,同九,秦八,河中、汾、泾各七,渭、宁、耀 各六,凤翔、延、仪、华、陇、解、乾各五,陕、原、鄜各四,成三,庆、凤、坊、 晋、镇戎各二,环、丹、商、虢、阶、庆成、德顺各一。
振武 旧指挥四十,庆历后,河北增置为指挥四十二,陕西增置为指挥三十九, 总八十一。北京、澶、相、怀、卫、霸、莫、祁、棣、赵、滨、洺、保安、永宁、 通利、安肃、仪各一,真定、定、瀛、保、恩、邢、深、博、永静、乾、宁陵、泾 各二,延六,邠、陇各七,鄜、宁各五,磁四,沧、原各三。
桥道 太平兴国三年,选诸州厢兵次等者立。淳化四年,又选川峡威棹、克宁为 川桥道。总指挥十八。襄邑、咸平、阳武各二,陈留、东明、尉氏、太康、西京、 河阳、濮、郓、巩、河阴、白波、宁陵各一。
清塞 太平兴国初立。左、右厢,旧指挥二十三,嘉祐中并为十三。曹二,郑、 郓、滑、通利、巩、河阴、白波、汜水、长葛各一。
招收 端拱中,获通州大沙洲贼众立,缺则以江、浙招致海贼补之。又收端拱中 逃军来复者,原其罪为德寿军,后改今名,隶保州巡检司,庆历初,升禁军,为指 挥十七。保四,霸、信安各三,定、军城砦各二,广信、安肃、顺安各一。
壮勇 本招获群盗配近京徒役者拣拔立,咸平三年,选诸杂犯兵增之。至道三年, 江、浙发运使杨允恭禽海贼送阙下增补,旋废。旧指挥三,庆历中,增置为七。耀、 解、滑各二,许一。
宣效 咸平三年,选六军、窑务、军营务、天驷监效役、店宅务、州兵立。景德 元年,又拣本军材勇者为拣中宣效。旧指挥五,后损为二。京师。
来化 雍熙中,以飞狐、灵丘归附之众立,又以朔州内附牵摆兵立,后废。旧指 挥三,后损为二。宁陵。
归恩 雍熙中,平塞陷边之民黥面放还立,分有家属者隶左厢,无者隶右厢。指 挥二。亳。
顺化 太平兴国三年,以两浙兵之次等者立。指挥二。河阳、郓各一。
左右清卫 大中祥符八年立,以奉诸宫观洒扫之役。指挥二。此下至强壮军员凡 八军,天圣后无。
川员僚直 本西蜀贼全师雄所署将领,乾德中立。
造船务 乾德初,平荆湖,选其军善治舟楫者立。
归明羽林 太平兴国四年,征幽州,获其兵立。
新立清河 缘河旧置铺兵以备河决,后拣阅立。指挥二。
保宁 大中祥符元年,马步军都虞候王超请以病军经行阵者立。
新立归化 开宝七年,以江南李从善所领部曲水军立,八年,平江南,又以降兵 增之。指挥一。
强壮军员 咸平六年置,指挥一。
澄海弩手 庆历二年置,隶海州都巡检司。指挥二。登。此下至武严凡十三军。
捉生 延州厢兵,天圣五年升禁军,指挥二。
清边弩手 宝元初,选陕西、河东厢军之伉健者置,以弩手名。指挥四十三。太 原九,秦五,泾四,河中、陇各三,永兴、代、潞、晋各二,庆、环、滑、同、坊、 镇戎、慈、丹、隰、汾、宪各一。
制胜 陕西厢兵,庆历中,升禁军。指挥九。永兴、华各二,凤翔、耀、同、解、 乾各一。
定功 陕西厢军,庆历四年,升禁军增置,为指挥十。永兴、秦、庆、原、渭、 泾、仪、鄜、延、镇戎各一。
清涧 庆历初,募土人精悍者充,因其地名。指挥二。
建威 秦州厢兵,庆历八年升禁军。指挥一。
效勇 景祐中,募川峡流民增置,为指挥二十七。陈留三,太康、尉氏、襄邑、 河阳、曹、合流各二,咸平、郑、亳、卫、许、单、澶、磁、广济、河阴、宁陵、 白波各一。
宣毅 庆历中,京东、京西、河北、河东、淮南、江南、两浙、荆湖、福建九路 募健勇或选厢军为之。指挥二百八十八,至治平中,管一百七十四。京东路:南京、 郓、徐、曹、齐各二,青、兖、密、濮、沂、单、济、淄、莱、潍、登、淮阳、广 济各一;京西路:西京、滑、许、河阳、陈、襄、郑、颍、蔡、汝、随、信阳各一, 邓二。河北路:真定、德、棣、博、邢、祁、恩、磁、深、定、滨、通利、永静、 乾宁各一。河东路:太原、汾各六,晋四,泽、绛、石、代各三,潞、岚、忻、辽、 威胜、平定各二,慈、隰、宁化各一。淮南路:扬、亳各二,庐、宿、寿、楚、真、 泗、蕲海、舒、泰、濠、和、光、黄、通、无为、高邮、涟水各一。江南路:江宁、 洪、虔、吉、抚、袁、筠、建昌、南安各一。两浙路:杭二,越、苏、明、湖、婺、 润、温、衢、常、秀、处各一。荆湖路:潭、全、鼎各三,荆南、邵、衡、永、郴、 道、安、鄂、岳、澧、复、峡、归、辰、荆门、汉阳、桂阳各一。福建路:建二, 泉、南剑、漳、汀、邵武、兴化各一。
宣毅床子弩炮手 庆历中置。指挥一。岢岚。
建安 府州厢兵,庆历二年升禁军。指挥二。府、岚各一。
威果 嘉祐四年置,指挥二十五。荆南、江宁、杭、扬、庐、潭各三,洪、越、 福各二,虔一。
武严 指挥一。京师。
御前忠佐军头司 马步军都军头、副都军头,马军都军头、副都军头,步军都 军头、副都军头。其所辖散员,有副指挥使、军使、副兵马使、十将。马步直自指 挥使而下,皆如殿前司之制。
御前忠佐散员 本许州员僚剩员,淳化中,立为军头司散员一班。又五代以来, 军校立功无可门署者,第令与诸校同其饮膳,名健饭都指挥使,后唯被谴者居此。 大中祥符二年,改为散指挥使。班一。
马直 雍熙四年置,指挥一。
步直 端拱元年置,指挥一。
备军 一千九百六十人。
皇城司 亲从官 太平兴国四年,分亲事官之有材勇者为之,给诸殿洒扫及契勘 巡察之事。指挥三。
入内院子 天圣元年,拣亲事官年高者为之。九年,选辇官六十以上者充。治平 二年,诏以五百人为额。
骐骥院 骑御马直 太平兴国二年置,分左右番。八年,分为二直。其后增置八 直。
左右教骏 旧名左右备征,建隆二年改。指挥四。 分类:正史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