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 法律维护天理,天理庇佑国家 ——兼评新中国毙假药奸商及今天疫苗案和西安房产案

最近,要求枪毙造假疫苗罪犯的非法呼声响彻网络。之所以说是非法呼声,是因为当今中国法律规定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所以老百姓的这种正义呼声便变成了非法要求。面对着响彻网络的老百姓非法要求,不由得想起了1953年枪毙制造假药奸商王康年的情景。

当时王康年把假药卖给前线流血牺牲的志愿军将士,获取血腥利润26万元,可谓是天理不容。中国有句俗语叫杀人可恕,情理难容。所以当时枪毙这些人悲剧的不仅仅是非法获利的数额,而是维护的天理,维护的良知,维护的人民根本利益,顺应的人民强烈呼声。

而现在法律规定的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司法领域高喊的法律不讲道德,司法界坚持的法院判决不官社会舆论,则决定了假疫苗假药制造者不会被判死刑。表面看来这是所谓的维护法律,实际上维护的是官僚富豪的利益,是精英阶级的利益。    

正是因为以往判处死刑维护的是天理,是人民利益。所以那时所有的死刑判决书中,最后都有一句话,就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见民愤是当时判处死刑的必须条件,就像今天美国的公民陪审团的决定一样不可改变。而现在一切都是只讲法律,根本不管什么民愤,不管什么天理,结果就是把法律变成了维护少数精英阶级的工具。并且由此还摧毁了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

现在法院判决不仅不再管民愤民意,甚至还把民愤民意看作是一种罪恶,主流媒体天天高喊法院判决不能受社会舆论的影响,各级政府不能根据民间舆论来干预法院判决,法律就是不能讲道德等等,完全把民愤民意看成了是一种罪恶。可以说,这种口号即使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人敢喊得出来;即使是黑道流氓,也讲盗亦有道,都不敢公开叫喊不讲道义。可是在今天的社会主义中国,这种不讲道德不管民意的口号,却喊得响彻云霄,喊得理直气壮,可见社会道德已经堕落到了何等程度,整个主流社会天良已经丧尽到了何等程度!

美国吸收毛泽东时代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把西方数百年的陪审团制度改变为公民陪审团,由公民身份证号码抽签组成陪审团,就是为了让法院判决充分考虑民意。由于这些抽签出来的陪审团成员一般都是法盲,根本不懂法律,判决时必然按照道德标准和社会舆论来判决有罪还是无罪,这就在司法这个层面充分保证了法律和道德的一致性。虽然资本主义的金钱统治难以使公民陪审团真正发挥作用,就像金钱统治难以使普选真正发挥作用一样,但是至少说明了美国等西方国家也不敢像中国这样认为法律可以不讲道德,判决可以不顾是社会舆论,可以不管民愤民意。

法律不讲道德,判决不管民意,是古往今来古今中外从未有过的恐怖口号。这个口号的恐怖和反动已经超越了阶级界限,是人类历史上各个阶级社会都从未有过的丧尽天良的口号。人们总是说中国复辟资本主义,今天看来这个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中国并没有复辟资本主义,而是摧毁了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以往所有阶级社会的政治文明和伦理道德。大家对照一下当今社会与封建社会的立法执法原则,就会发现这一点。比如水浒中不杀武松而将王婆凌迟处死,就是封建法律也要顾及天理民心的一个生动说明。

有人总是说许多西方国家也是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暂且不说西方国家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是对是错,在此只需要指出一点,就是那些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的西方国家,有期徒刑可以判三五百年甚至上千年,在他们看来这种惩罚已经不亚于死刑。而中国有期徒刑最高只有20年,无期徒刑一减就可以变成有期徒刑。如此一来,等于是为凭借权力犯罪和凭借财力犯罪的官僚富豪发放了免死牌。古代中国发放免死牌,条件十分苛刻,能够得到的没有几家。而如今则是所有官员和富豪全都发放了免死牌。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为全体官员和富豪发免死牌的国家,怎么能够在政治文明上引导世界?一旦发生战争又怎么能够避免晚清和民国时期人民的袖手旁观?

古往今来任何一个朝代,是否判处死刑的标准都是犯罪的性质和后果,而不是犯罪的方式。唯独当今中国,是否判处死刑的标准是犯罪方式,也就是用权力杀人不判死刑,用财力杀人也不判死刑,唯独用体力杀人才判死刑。显然,这种法律明显是规定只有穷人才会被判死刑,因为穷人既没有权利也没有财力,只有体力。所以,被判处死刑变成了当今中国穷人唯一的特权。这种只有穷人才判死刑的法律,古今中外从未有过。大家看看中国古代十恶不赦的法律条款,十大不可赦免的死罪当中,绝大部分都是非暴力犯罪,绝没有规定只有暴力犯下十大罪行才判死刑。

不仅封建社会的法律没有规定只有体力犯罪才判处死刑,包括最残暴的奴隶社会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大家看一下奴隶社会形成的世界第一部完整法典《汉漠拉比王法典》就会知道。我们之所以批判极右势力,就在于极右势力打着改革的幌子,把资本主义社会、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等所有人类社会所创造的政治文明,统统作为“极左思想”给改革掉了,而把以往各个剥削社会的罪恶甚至连各个剥削社会都没有的罪恶,全部集中到了一起,从而造成了社会道德伦理的全面崩溃。而中国走到今天这一步,并非完全是自己摸着石头过河造成的,而是中国精英阶级在西方利益诱饵的引导下,一步步走入陷阱的结果。

此前我们一直很难判断,福特基金会为我们培养的经济学家,洛克非勒基金会为我们培养的生物学家,美国各种基金会为我们培养的法学家,他们哪一个才是对中国最致命的危害,对中国的危害最为严重?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越来越感到,法律党对中国道德伦理的摧毁才是最致命性的。因为一个民族一旦被抽掉天理良知,就会变成卑微麻木的行尸走肉,战胜这个民族将易如反掌。中国千年挨打的历史告诉了我们一条亘古不变的历史铁律,这就是:法律不讲天理,国家必遭天谴。对此,我们有着比其他任何一个民族都更加沉痛的历史教训。

据迟浩田将军讲,抗战期间四个日本兵能够赶着全县老百姓“跑反”。刘亚洲将军讲,中原会战16个日本兵能够俘虏国民党一个师。900多个日本兵能够发动“九一八事变”,把20万东北军赶进关内。鸦片战争1万英军能够打败拥有百万武装(包括地方武装)的大清王朝。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期间,一个清兵就能够把路上遇到的80多个壮年汉子,赶到空地上全部杀掉……所有这些都证明,一个民族一旦失去了天理,丢掉了灵魂,就只能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否则,任何民族都绝然不会出现这种状况,何况还是世界人口最多、历史最悠久的中华民族!

今天法律党制造一套没有天理的法律,又作出一系列不讲道德的判决,就是在抽调我们这个民族的灵魂,就是在抽掉连高等生物都具有的生存勇气,再次把中华民族变成卑微麻木的行尸走肉。就在我们谈论这个问题时,西安传来了比当年南京彭宇案更加令人震惊的案件。由于西安这两年房价暴涨,开发商为了把此前卖掉的房子收回来重新高价销售多赚钱,便向法院状告自己此前属于非法销售,请求法院判决房屋此前买卖合同无效。西安法院不仅没有对开发商的非法销售行为进行处罚,罚他个破产倒闭,反而判决开发商胜诉,买卖合同无效,退还此前的房款。而退还的房款,已不足今天房价的1/3。一些过去买房的消费者,也因为政策变化今天已经失去了买房资格。这就是中国的法律!这就是中国的法院!这就是中国的法官!

可以说此案与与南京彭宇案一样,对中国的摧毁作用,胜过美国十个航母舰队。这些人是丧尽天良还是美国的战略间谍(战略间谍是指破坏意识形态和道德伦理的间谍,并不触犯该国法律)?无论你选择哪一个回答,都会触犯侵害个人名誉权的法律(针对公务员和法官办案的质疑,在其他国家受法律保护,不涉及侵害名誉权问题),而任何一个人以任何一种方式侵害公众的权益,则不受法律保护。这就是西安法院敢做出如此人类社会绝无仅有的判决的原因。今天人们为什么怀念毛主席?就是在怀念天理,怀念道理,怀念情理,怀念自己的根本利益。

毛主席之所以能够把亿万万中国人民团结成为一股力量,人人皆是尧舜,个个争当英雄,就是因为把天理和公平注入了中华民族的灵魂,激活了中华民族的灵魂,激活了中国人的勇气,东亚病夫马上就变成了东方雄狮,从此打遍天下无敌手。当时毛主席下令枪毙这个制造假药,危害前线志愿军伤病员的的奸商,所维护的就是天理,就是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如果当时不顾志愿军前线将士的死活,为了发展经济而放过这个资本家,就会天理难容,天理难容的结果,就只能是亡国灭种。

今天中国老百姓要求判处假疫苗罪犯死刑,维护的也是天理,拯救的也是我们这个民族。但愿我们能够借此机会,上承天理,下顺民意,废除“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这条专门针对穷人的法律,恢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正确含义,重建社会道德体系。

中国精英集团就像对许多概念进行了罪恶解读一样,他们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也进行了罪恶解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在接受罪恶的法律惩处方面,人人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就是中国古代所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并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的法是指自然法,所谓自然法就是天理。而后来中国精英集团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解释成为在当今社会制定的法律条文面前人人平等,显然这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有含义,已经完全不同。今天我们必须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重新解释,把被颠倒了的法律与天理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恢复这个口号的正确含义,就是犯同样的罪行必须进行同样的处罚,而不能根据身份不同而处罚不同。杀人偿命必须适合于所有人,而不管运用什么力量杀人——权力、财力还是体力。

总之,法律必须讲天理,司法必须重民意。如果法律不讲天理,天理就难佑国家。只有法律讲天理,天理才会佑国家,国家才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实现崛起和复兴。

(根据张宏良在复兴网微信群聊天记录整理)

 

张宏良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l010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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