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谳

 

  青州居民范小山,贩笔为业,行贾未归[1].四月间,妻贺氏独居,夜为盗所杀。是夜微雨,泥中遗诗扇一柄,乃王晟之赠吴蜚卿者。晟,不知何人;吴,益都之素封,与范同里,平日颇有佻达之行,故里党共信之。郡县拘质,坚不伏,惨被械梏,诬以成案;驳解往复[2],历十余官,更无异议。吴亦自分必死,嘱其妻罄竭所有[3],以济茕独[4].有向其门诵佛千者,给以絮裤[5];至万者絮袄:于是乞丐如市,佛号声闻十余里。因而家骤贫,惟日货田产以给资斧。阴赂监者使市鸩[6].夜梦神人告之曰:"子勿死,曩日'外边凶',目下'里边吉'矣。"再睡,又言,以是不果死。

  未几,周元亮先生分守是道[7],录囚至吴[8],若有所思。因问:"吴某杀人,有何确据?"范以扇对。先生熟视扇,便问:"王晟何人?"并云不知。又将■书细阅一过[9],立命脱其死械,自监移之仓[10].范力争之。

  怒曰:"尔欲妄杀一人便了却耶?抑将得仇人而甘心耶?"众疑先生私吴,俱莫敢言。先生标朱签[11],立拘南郭某肆主人。主人惧,莫知所以。至则问曰:"肆壁有东莞李秀诗[12],何时题耶?"答云:"旧岁提学案临,有日照二三秀才[13],饮醉留题,不知所居何里。"遂遣役至日照,坐拘李秀[14].数日,秀至。怒曰:"既作秀才,奈何谋杀人?"秀顿首错愕,曰:"无之!"先生掷扇下,令其自视,曰:"明系尔作,何诡托王晟?"秀审视,曰:"诗真某作,字实非某书。"曰:"既知汝诗,当即汝友。谁书者?"

  秀曰:"迹似沂州王佐[15]."乃遣役关拘王佐[16].佐至,呵问如秀状。

  佐供:"此益都铁商张成索某书者,云晟其表兄也。"先生曰:"盗在此矣。"

  执晟至,一讯遂伏。

  先是,晟窥贺美,欲挑之,恐不谐。念托于吴,必人所共信,故伪为吴扇,执而往。谐则自认,不谐则嫁名于吴,而实不期至于杀也。逾垣入,逼妇。妇因独居,常以刃自卫。既觉,捉晟衣,操刀而起。晟惧,夺其刀。妇力挽,令不得脱,且号。晟益窘,遂杀之,委扇而去[17].三年冤狱,一朝而雪,无不诵神明者。吴始悟"里边吉"乃"周"字也。然终莫解其故。

  后邑绅乘间请之[18],笑曰:"此最易知。细阅■书,贺被杀在四月上旬;是夜阴雨,天气犹寒,扇乃不急之物,岂有忙迫之时,反携此以增累者,其嫁祸可知。向避雨南郭,见题壁诗与■之作[19],口角相类[20],故妄度李生,果因是而得真盗。"闻者叹服。

  异史氏曰:"天下事入之深者[21],当其无有有之用[22].词赋文章,华国之具也[23],而先生以相天下士[24],称孙阳焉[25].岂非入其中深乎?

  而不谓相士之道,移于折狱[26].《易》曰:'知几其神。'[27]先生有之矣。"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行贾:在外经商。

  [2]驳解往复:指地方及上级官府反复审理。驳,驳勘,指上级官府驳回原判,重行复审。解,解勘,指重罪要犯由地方解送上级逐层审勘。

  [3]罄竭所有:竭尽全部资财。罄,尽。

  [4]济■(qiǒng琼)独:指行善。济,救济。■独,孤独无靠的人。

  [5]絮裤:棉裤。

  [6]市鸩(zhèn振):买毒酒;谓意欲自尽。鸩,鸟名,其羽有毒,浸酒饮之即死。

  [7]周元亮:明末清初人,名亮工,字栎园,河南祥符(今开封市)人,明崇祯十三年进士,授监察御史。仕清后,官福建布政使等职,后被劾罢官。

  康熙元年起用,补山东青州海防道。见《山东通志》卷七十四。后文云"分守是道",当指此。

  [8]录囚:也称"阅囚",见《崔猛》注。

  [9]爰(yuán原)书:古时记录囚犯供词的文书。

  [10]自监移之仓:由内牢移至外监。清制,监狱分年、外监,"死囚禁内监:军流以下禁外监。"见《清会典,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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