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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 正史
《魏书》志第十 礼四之一夫在天莫明于日月,在人莫明于礼仪。先王以安上治民,用成风化,苟或失之, 斯亡云及。圣者因人有尊敬哀思嗜欲喜怒之情,而制以上下隆杀长幼众寡之节,本 于人心,会于神道,故使三才惟穆,百姓允谐。而淳浇世殊,质文异设,损益相仍, 随时作范。秦灭儒经,汉承其弊,三代之礼,盖如线焉。刘氏中兴,颇率周典,魏 晋之世,抑有可知。 自永嘉扰攘,神州芜秽,礼坏乐崩,人神殄。太祖南定燕赵,日不暇给,仍世 征伐,务恢疆宇。虽马上治之,未遑制作,至于经国轨仪,互举其大,但事多粗略, 且兼阙遗。高祖稽古,率由旧则,斟酌前王,择其令典,朝章国范,焕乎复振。早 年厌世,叡虑未从,不尔,刘马之迹夫何足数!世宗优游在上,致意玄门,儒业文 风,顾有未洽,坠礼沦声,因之而往。肃宗已降,魏道衰羸,太和之风,仍世凋落, 以至于海内倾圮,纲纪泯然。呜呼!鲁秉周礼,国以克固;齐臣撤器,降人折谋。 治身不得以造次忘,治国庸可而须臾忽也。初自皇始,迄于武定,朝廷典礼之迹, 故总而录之。 太祖登国元年,即代王位于牛川,西向设祭,告天成礼。 天兴元年,定都平城,即皇帝位,立坛兆告祭天地。祝曰:"皇帝臣珪敢用玄 牡,昭告于皇天后土之灵。上天降命,乃眷我祖宗,世王幽都。珪以不德,纂戎前 绪,思宁黎元,龚行天罚。殪刘显,屠卫辰,平慕容,定中夏。群下劝进,谓宜正 位居尊,以副天人之望。珪以天时人谋,不可久替,谨命礼官,择吉日受皇帝玺绶。 惟神祗其丕祚于魏室,永绥四方。"事毕,诏有司定行次,正服色。群臣奏以国家 继黄帝之后,宜为土德,故神兽如牛,牛土畜,又黄星显曜,其符也。于是始从土 德,数用五,服尚黄,牺牲用白。祀天之礼用周典,以夏四月亲祀于西郊,徽帜有 加焉。 二年正月,帝亲祀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为坛通四陛,为壝埒三重。 天位在其上,南面,神元西面。五精帝在坛内,壝内四帝,各于其方,一帝在未。 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禄、司民在中壝内,各 因其方。其余从食者合一千余神,餟在外壝内。藉用藁秸,玉用四珪,币用束帛, 牲用黝犊,器用陶匏。上帝、神元用犊各一,五方帝共用犊一,日月等共用牛一。 祭毕,燎牲体左于坛南巳地,从阳之义。其瘗地坛兆,制同南郊。明年正月辛酉, 郊天。癸亥,瘗地于北郊,以神元窦皇后配。五岳名山在中壝内,四渎大川于外壝 内。后土、神元后,牲共用玄牲一,玉用两珪,币用束帛,五岳等用牛一。祭毕, 瘗牲体右于坛之北亥地,从阴也。乙丑,赦京师畿内五岁刑以下。其后,冬至祭上 帝于圜丘,夏至祭地于方泽,用牲帛之属,与二郊同。 冬十月,平文、昭成、献明庙成。岁五祭,用二至、二分、腊,牲用太牢,常 遣宗正兼太尉率祀官侍祀。置太社、太稷、帝社于宗庙之右,为方坛四陛。祀以二 月、八月,用戊,皆太牢。句龙配社,周弃配稷,皆有司侍祀。立祖神,常以正月 上未,设藉于端门内,祭牲用羊、豕、犬各一。又立神元、思帝、平文、昭成、献 明五帝庙于宫中,岁四祭,用正、冬、腊、九月,牲用马、牛各一,太祖亲祀。宫 中立星神,一岁一祭,常以十二月,用马荐各一,牛豕各二,鸡一。 太祖初,有两彗星见,刘后使占者占之,曰:"祈之则当扫定天下。"后从之, 故立其祀。又立阙二字 神十二,岁一祭,常以十一月,各用牛一、鸡三。又立 王神四,岁二祭,常以八月、十月,各用羊一。又置献明以上所立天神四十所,岁 二祭,亦以八月、十月。神尊者以马,次以牛,小以羊,皆女巫行事。又于云中及 盛乐神元旧都祀神元以下七帝,岁三祭,正、冬、腊,用马牛各一,祀官侍祀。明 年春,帝始躬耕籍田,祭先农,用羊一。祀日于东郊,用骍牛一。秋分祭月于西郊, 用白羊一。 天赐二年夏四月,复祀天于西郊,为方坛一,置木主七于上。东为二陛,无等; 周垣四门,门各依其方色为名。牲用白犊、黄驹、白羊各一。祭之日,帝御大驾, 百官及宾国诸部大人毕从至郊所。帝立青门内近南坛西,内朝臣皆位于帝北,外朝 臣及大人咸位于青门之外,后率六宫从黑门入,列于青门内近北,并西面。廪牺令 掌牲,陈于坛前。女巫执鼓,立于陛之东,西面。选帝之十族子弟七人执酒,在巫 南,西面北上。女巫升坛,摇鼓。帝拜,若肃拜,百官内外尽拜。祀讫,复拜。拜 讫,乃杀牲。执酒七人西向,以酒洒天神主,复拜,如此者七。礼毕而返。自是之 后,岁一祭。 太宗永兴三年三月,帝祷于武周车轮二山。初清河王绍有宠于太祖,性凶悍, 帝每以义责之,弗从。帝惧其变,乃于山上祈福于天地神祇。及即位坛兆,后因以 为常祀,岁一祭,牲用牛,帝皆亲之,无常日。 明年,立太祖庙于白登山。岁一祭,具太牢,帝亲之,亦无常月。兼祀皇天上 帝,以山神配,旱则祷之,多有效。是岁,诏郡国于太祖巡幸行宫之所,各立坛, 祭以太牢,岁一祭,皆牧守侍祀。又立太祖别庙于宫中,岁四祭,用牛马羊各一。 又加置天日月之神及诸小神二十八所于宫内,岁二祭,各用羊一。后二年,于白登 西,太祖旧游之处,立昭成、献明、太祖庙,常以九月、十月之交,帝亲祭,牲用 马、牛、羊,及亲行貙刘之礼。别置天神等二十三于庙左右,其神大者以马,小者 以羊。华阴公主,帝姊也,元绍之为逆,有保护功,故别立其庙于太祖庙垣后,因 祭荐焉。又于云中、盛乐、金陵三所,各立太庙,四时祀官侍祀。 泰常三年,为五精帝兆于四郊,远近依五行数。各为方坛四陛,埒壝三重,通 四门。以太皞等及诸佐随配。侑祭黄帝,常以立秋前十八日。余四帝,各以四立之 日。牲各用牛一,有司主之。又六宗、灵星、风伯、雨师、司民、司禄、先农之坛, 皆有别兆,祭有常日,牲用少牢。立春之日,遣有司迎春于东郊,祭用酒、脯、枣、 栗,无牲币。又立五岳四渎庙于桑乾水之阴,春秋遣有司祭,有牲及币。四渎唯以 牲牢,准古望秩云。其余山川及海若诸神在州郡者,合三百二十四所,每岁十月, 遣祀官诣州镇遍祀。有水旱灾厉,则牧守各随其界内祈谒,其祭皆用牲。王畿内诸 山川,皆列祀次祭,各有水旱则祷之。 明年八月,帝尝于白登庙,将荐熟,有神异焉。太庙博士许钟上言曰:"臣闻 圣人能飨帝,孝子能飨亲。伏惟陛下孝诚之至,通于神明。近尝于太祖庙,有车骑 声,从北门入,殷殷轞々,震动门阙,执事者无不肃忄栗。斯乃国祚永隆之兆,宜 告天下,使咸知圣德之深远。" 辛未,幸代,至雁门关,望祀恆岳。后二年九月,幸桥山,遣有司祀黄帝、唐 尧庙。明年正月,南巡恆岳,祀以太牢。幸洛阳,遣使以太牢祀嵩高、华岳。还登 太行。五月,至自洛阳,诸所过山川,群祀之。后三年二月,祀孔子于国学,以颜 渊配。 神二年,帝将征蠕蠕,省郊祀仪。四月,以小驾祭天神,毕,帝遂亲戎。大 捷而还,归格于祖祢,遍告群神。 九月,立密皇太后庙于鄴,后之旧乡也。置祀官太常博士、齐郎三十余人,侍 祀,岁五祭。 太延元年,立庙于恆岳、华岳、嵩岳上,各置待祀九十人,岁时祈祷水旱。其 春秋泮涸,遣官率刺史祭以牲牢,有玉币。 魏先之居幽都也,凿石为祖宗之庙于乌洛侯国西北。自后南迁,其地隔远。真 君中,乌洛侯国遣使朝献,云石庙如故,民常祈请,有神验焉。其岁,遣中书侍郎 李敞诣石室,告祭天地,以皇祖先妣配。祝曰:"天子焘谨遣敞等用骏足、一元大 武敢昭告于皇天之灵。自启辟之初,祐我皇祖,于彼土田。历载亿年,聿来南迁。 惟祖惟父,光宅中原。克剪凶丑,拓定四边。冲人纂业,德声弗彰。岂谓幽遐,稽 首来王。具知旧庙,弗毁弗亡。悠悠之怀,希仰余光。王业之兴,起自皇祖。绵绵 瓜瓞,时惟多祜。敢以丕功,配飨于天。子子孙孙,福禄永延。"敞等既祭,斩桦 木立之,以置牲体而还。后所立桦木生长成林,其民益神奉之。咸谓魏国感灵祇之 应也。石室南距代京可四千余里。 明年六月,司徒崔浩奏议:"神祀多不经,案祀典所宜祀,凡五十七所,余复 重及小神,请皆罢之。"奏可。 十一年十一月,世祖南征,迳恆山,祀以太牢。浮河、济,祀以少牢。过岱宗, 祀以太牢。至鲁,以太牢祭孔子。遂临江,登瓜步而还。 文成皇帝即位,三年正月,遣有司诣华岳修庙立碑。数十人在山上,闻虚中若 有音声,声中称万岁云。 和平元年正月,帝东巡。历桥山,祀黄帝;幸辽西,望祀医无闾山。遂缘海西 南,幸冀州,北至中山,过恆岳,礼其神而返。明年,帝南巡,过石门,遣使者用 玉璧牲牢,礼恆岳。 四月旱,下诏州郡,于其界内神无大小,悉洒扫荐以酒脯。年登之后,各随本 秩,祭以牲牢。至是,群祀先废者皆复之。 显祖皇兴二年,以青徐既平,遣中书令兼太常高允奉玉币祀于东岳,以太牢祀 孔子。 高祖延兴二年,有司奏天地五郊、社稷已下及诸神,合一千七十五所,岁用牲 七万五千五百。显祖深愍生命,乃诏曰:"朕承天事神,以育群品,而咸秩处广, 用牲甚众。夫神聪明正直,享德与信,何必在牲。《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 邻之礿祭,实受其福。'苟诚感有著,虽行潦菜羹,可以致大嘏,何必多杀,然后 获祉福哉!其命有司,非郊天地、宗庙、社稷之祀,皆无用牲。"于是群祀悉用酒 脯。 先是,长安牧守常有事于周文、武庙。四年,坎地埋牲,庙玉发见。四月,诏 东阳王丕祭文、武二庙。以庙玉露见,若即而埋之,或恐愚民将为盗窃,敕近司收 之府藏。 六月,显祖以西郊旧事,岁增木主七,易世则更兆,其事无益于神明。初革前 仪,定置主七,立碑于郊所。 太和二年,旱。帝亲祈皇天、日月五星于苑中,祭之夕大雨,遂赦京师。 三年,上祈于北苑,又祷星于苑中 六年十一月,将亲祀七庙,诏有司依礼具仪。于是群臣议曰:"昔有虞亲虔, 祖考来格,殷宗躬谒,介福逌降。大魏七庙之祭,依先朝旧事,多不亲谒。今陛下 孝诚发中,思亲祀事,稽合古王礼之常典。臣等谨案旧章,并采汉魏故事,撰祭服 冠屦牲牢之具,罍洗簠簋俎豆之器,百官助祭位次,乐官节奏之引,升降进退之法, 别集为亲拜之仪。"制可。于是上乃亲祭。其后四时常祀,皆亲之。 十年四月,帝初以法服御辇,祀于西郊。 十二年十月,帝亲筑圜丘于南郊。 十三年正月,帝以大驾有事于圜丘。五月庚戍,车驾有事于方泽。壬戌,高祖 临皇信堂,引见群臣。诏曰:"《礼记祭法》称:'有虞氏禘黄帝。'《大传》曰 '禘其祖之所自出',又称'不王不禘'。《论》曰:"'禘自既灌。'《诗》 《颂》:'《长发》,大禘。'《尔雅》曰:'禘,大祭也。'夏殷四时祭:礻勺、 禘、烝、尝,周改禘为祠。《祭义》称'春祭、秋尝',亦夏殷祭也。《王制》称: '犆罐、祫禘、祫尝祫烝。'其礼传之文如此。郑玄解禘,天子祭圜丘曰禘,祭宗 庙大祭亦曰禘。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则合群毁庙之主于太庙,合而祭之。禘则 增及百官配食者,审谛而祭之。天子先禘佩而后时祭,诸侯先时祭而后禘佩。鲁礼, 三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圜丘、宗庙大祭俱称禘,祭有两禘明也。王肃解禘祫, 称天子诸侯皆禘于宗庙,非祭天之祭。郊祀后稷,不称禘,宗庙称禘。禘、祫一名 也,合而祭之故称祫,审谛之故称禘,非两祭之名。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总而互 举之,故称五年再殷祭,不言一禘一祫,断可知矣。礼文大略,诸儒之说,尽具于 此。卿等便可议其是非。" 尚书游明根、左丞郭祚、中书侍郎封琳、著作郎崔光等对曰:"郑氏之义,禘 者大祭之名。大祭圜丘谓之禘者,审谛五精星辰也;大祭宗庙谓之禘者,审谛其昭 穆。圜丘常合不言祫,宗庙时合故言祫。斯则宗庙祫趾并行,圜丘一禘而已。宜于 宗庙俱行禘祫之礼。二礼异,故名殊。依《礼》,春废犆罐,于尝于蒸则祫,不于 三时皆行禘佩之礼。"中书监高闾、仪曹令李韶、中书侍郎高遵等十三人对称: "禘祭圜丘之禘与郑义同,其宗庙禘祫之祭与王义同。与郑义同者,以为有虞禘黄 帝,黄帝非虞在庙之帝,不在庙,非圜丘而何?又《大传》称祖其所自出之祖,又 非在庙之文。《论》称'禘自既灌',事似据。《尔雅》称'禘,大祭也'。《颂》 '《长发》,大禘也',殷王之祭。斯皆非诸侯之礼,诸侯无禘。礼唯夏殷,夏祭 称禘,又非宗庙之禘。鲁行天子之仪,不敢专行圜丘之禘,改殷之禘,取其禘名于 宗庙,因先有祫,遂生两名。据王氏之义,祫而禘祭之,故言禘祫,总谓再殷祭, 明不异也。禘祫一名也。其禘祫止于一时,止于一时者,祭不欲数,数则黩。一岁 而三禘,愚以为过数。" 帝曰:"尚书、中书等,据二家之义,论禘佩详矣。然于行事取衷,犹有未允。 监等以禘佩为名,义同王氏,禘祭圜丘,事与郑同。无所间然。尚书等与郑氏同, 两名两祭,并存并用,理有未称。俱据二义,一时禘祫,而阙二时之禘,事有难从。 夫先王制礼,内缘人子之情,外协尊卑之序。故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 数尽则毁,藏主于太祖之庙,三年而祫祭之。世尽则毁,以示有终之义;三年而祫, 以申追远之情。禘佩既是一祭,分而两之,事无所据。毁庙三年一祫,又有不尽四 时,于礼为阙。七庙四时常祭,祫则三年一祭,而又不究四时,于情为简。王以禘 佩为一祭,王义为长。郑以圜丘为禘,与宗庙大祭同名,义亦为当。今互取郑、王 二义。禘佩并为一名,从王;禘佩是祭圜丘大祭之名,上下同用,从郑。若以数则 黩,五年一禘,改祫从禘。五年一禘,则四时尽禘,以称今情。禘则依《礼》文, 先禘而后时祭。便即施行,著之于令,永为世法。" 高闾曰:"《书》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之祀,《礼》无明文, 名位坛兆,历代所疑。汉魏及晋诸儒异说,或称天地四时,或称六者之间,或称 《易》之六子,或称风雷之类,或称星辰之属,或曰世代所宗,或云宗庙所尚,或 曰社稷五祀,凡有十一家。自晋已来,逮于圣世,以为论者虽多,皆有所阙,莫能 评究。遂相因承,别立六宗之兆,总为一位而祭之。比敕臣等评议取衷,附之祀典。 臣等承旨,披究往说,各有其理。较而论之,长短互有,若偏用一家,事或差舛。 众疑则从多,今惑则仍古。请依先别处六宗之兆,总为一祀而祭之。"帝曰:"详 定朝令,祀为事首,以疑从疑,何所取正?昔石渠、虎阁之议,皆准类以引义,原 事以证情,故能通百家之要,定累世之疑。况今有文可据,有本可推,而不评而定 之,其致安在?朕躬览《尚书》之文,称'肆类上帝,禋于六宗',文相连属,理 似一事。上帝称肆而无禋,六宗言禋而不别其名。以此推之,上帝、六宗当是一时 之祀,非别祭之名。肆类非独祭之目,焚烟非他祀之用。六宗者,必是天皇大帝及 五帝之神明矣。禋是祭帝之事,故称禋以关其他,故称六以证之。然则肆类上帝, 禋于六宗,一祭也,互举以成之。今祭圜丘,五帝在焉,其牲币俱禋,故称肆类上 帝,禋于六宗。一祭而六祀备焉。六祭既备,无烦复别立六宗之位。便可依此附令, 永为定法。" 十四年八月诏曰:"丘泽初志,配尚宜定,五德相袭,分叙有常。然异同之论, 著于往汉,未详之说,疑在今史。群官百辟,可议其所应,必令合衷,以成万代之 式。" 中书监高闾议以为:"帝王之作,百代可知,运代相承,书传可验。虽祚命有 长短,德政有优劣,至于受终严祖,殷荐上帝,其致一也。故敢述其前载,举其大 略。臣闻居尊据极,允应明命者,莫不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宅。苟位当名全, 化迹流洽,则不专以世数为与夺,善恶为是非。故尧舜禅揖,一身异尚;魏晋相代, 少纪运殊。桀纣至虐,不废承历之叙;厉惠至昏,不阙周晋之录。计五德之论,始 自汉刘,一时之议,三家致别。故张苍以汉为水德,贾谊、公孙臣以汉为土德,刘 向以汉为火德。以为水德者,正以尝有水溢之应,则不推运代相承之数矣。以土德 者,则以亡秦继历,相即为次,不推逆顺之异也。以为火德者,悬证赤帝斩蛇之符, 弃秦之暴,越恶承善,不以世次为正也,故以承周为火德。自兹厥后,乃以为常。 魏承汉,火生土,故魏为土德。晋承魏,土生金,故晋为金德。赵承晋,金生水, 故赵为水德。燕承赵,水生木,故燕为木德。秦承燕,木生火,故秦为火德。秦之 未灭,皇魏未克神州,秦氏既亡,大魏称制玄朔。故平文之庙,始称'太祖',以 明受命之证,如周在岐之阳。若继晋,晋亡已久;若弃秦,则中原有寄。推此而言, 承秦之理,事为明验。故以魏承秦,魏为土德,又五纬表验,黄星曜彩,考氏定实, 合德轩辕,承土祖未,事为著矣。又秦赵及燕,虽非明圣,各正号赤县,统有中土, 郊天祭地,肆类咸秩,明刑制礼,不失旧章。奄岱逾河,境被淮汉。非若龌龊边方, 僭拟之属,远如孙权、刘备,近若刘裕、道成,事系蛮夷,非关中夏。伏惟圣朝, 德配天地,道被四海,承乾统历,功侔百王。光格同于唐虞,享祚流于周汉,正位 中境,奄有万方。今若并弃三家,远承晋氏,则蔑中原正次之实。存之无损于此, 而有成于彼;废之无益于今,而有伤于事。臣愚以为宜从尚黄,定为土德。又前代 之君,明贤之史,皆因其可褒褒之,可贬贬之。今议者偏据可绝之义,而不录可全 之礼。所论事大,垂之万叶。宜并集中秘群儒,人人别议,择其所长,于理为悉。" 秘书丞臣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议以为:"尚书闾议,继近秦氏。臣职掌国籍, 颇览前书,惜此正次,慨彼非绪。辄仰推帝始,远寻百王。魏虽建国君民,兆关 振古,祖黄制朔,绵迹有因。然此帝业,神元为首。案神元、晋武,往来和好。至 于桓、穆,洛京破亡。二帝志摧聪、勒,思存晋氏,每助刘琨,申威并冀。是以晋 室衔扶救之仁,越石深代王之请。平文、太祖,抗衡苻石,终平燕氏,大造中区。 则是司马祚终于郏鄏,而元氏受命于云代。盖自周之灭及汉正号,几六十年,著符 尚赤。后虽张、贾殊议,暂疑而卒从火德,以继周氏。排虐嬴以比共工,蔑暴项而 同吴广。近蠲谬伪,远即神正,若此之明也。宁使白蛇徒斩,雕云空结哉!自有晋 倾沦,暨登国肇号,亦几六十余载,物色旗帜,率多从黑。是又自然合应,玄同汉 始。且秦并天下,革创法度,汉仍其制,少所变易。犹仰推五运,竟踵隆姬。而况 刘、石、苻、燕,世业促褊,纲纪弗立。魏接其弊,自有彝典,岂可异汉之承木, 舍晋而为土邪?夫皇统崇极,承运至重,必当推协天绪,考审正次,不可杂以僭窃, 参之强狡。神元既晋武同世,桓、穆与怀、愍接时。晋室之沦,平文始大,庙号太 祖,抑亦有由。绍晋定德,孰曰不可,而欲次兹伪僭,岂非惑乎?臣所以慺慺惜之, 唯垂察纳。"诏令群官议之。 十五年正月,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射、平原王陆叡,侍 中、吏部尚书、中山王王元孙,侍中、尚书、驸马都尉、南平王冯诞,散骑常侍、 都曹尚书、新泰侯游明根,散骑常侍、南部令邓侍祖,秘书中散李恺,尚书左丞郭 祚,右丞、霸城子卫庆,中书侍郎封琳,中书郎、泰昌子崔挺,中书侍郎贾元寿等 言:"臣等受敕共议中书监高闾、秘书丞李彪等二人所议皇魏行次。尚书高闾以石 承晋为水德,以燕承石为木德,以秦承燕为火德,大魏次秦为土德,皆以地据中夏, 以为得统之征。皇魏建号,事接秦末,晋既灭亡,天命在我。故因中原有寄,即而 承之。彪等据神元皇帝与晋武并时,桓、穆二帝,仍修旧好。始自平文,逮于太祖, 抗衡秦、赵,终平慕容。晋祚终于秦方,大魏兴于云朔。据汉弃秦承周之义,以皇 魏承晋为水德。二家之论,大略如此。臣等谨共参论,伏惟皇魏世王玄朔,下迄魏、 晋,赵、秦、二燕虽地据中华,德祚微浅,并获推叙,于理未惬。又国家积德修长, 道光万载。彪等职主东观,详究图史,所据之理,其致难夺。今欲从彪等所议,宜 承晋为水德。'诏曰:"越近承远,情所未安。然考次推时,颇亦难继。朝贤所议, 岂朕能有违夺。便可依为水德,祖申腊辰。" 四年,经始明堂,改营太庙。诏曰:"祖有功,宗有德,自非功德厚者,不得 擅祖宗之名,居二祧之庙。仰惟先朝旧事,舛驳不同,难以取准。今将述遵先志, 具详礼典,宜制祖宗之号,定将来之法。烈祖有创基之功,世祖有开拓之德,宜为 祖宗,百世不迁。而远祖平文功未多于昭成,然庙号为太祖;道武建业之勋,高于 平文,庙号为烈祖。比功校德,以为未允。朕今奉尊道武为太祖,与显祖为二祧, 余者以次而迁。平文既迁,庙唯有六,始今七庙,一则无主。唯当朕躬此事,亦臣 子所难言。夫生必有终,人之常理。朕以不德,忝承洪绪,若宗庙之灵,获全首领 以没于地,为昭穆之次,心愿毕矣。必不可豫,设可垂之文,示后必令迁之。"司 空公、长乐王穆亮等奏言:"升平之会,事在于今。推功考德,实如明旨。但七庙 之祀,备行日久,无宜阙一,虚有所待。臣等愚谓,依先尊祀,可垂文示后。理衷 如此,不敢不言。"诏曰"理或如此。比有间隙,当为文相示"。 八月壬辰,诏郡国有时果可荐者,并送京师以供庙飨。 又诏曰:"《礼》云自外至者,无主不立。先朝以来,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设 幕,中置松柏树,设五帝坐。此既无可祖配,揆之古典,实无所取,可去此祀。又 探策之祭,既非礼典,可悉罢之。" 戊午诏曰:"国家自先朝以来,飨祀诸神,凡有一千二百余处。今欲减省群祀, 务从简约。昔汉高之初,所祀众神及寝庙不少今日。至于元、成之际,匡衡执论, 乃得减省。后至光武之世,礼仪始备,飨祀有序。凡祭不欲数,数则黩,黩则不敬。 神聪明正直,不待烦祀也。"又诏曰:"明堂、太庙,并祀祖宗,配祭配享,于斯 备矣。白登、崞山、鸡鸣山庙唯遣有司行事。冯宣王诞生先后,复因在官长安,立 庙宜异常等。可敕雍州,以时供祭。"又诏曰:"先恆有水火之神四十余名,及城 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 霤,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计不须立,悉可罢之。" 甲寅,集群官,诏曰:"近论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于东西郊行礼。然 月有余闰,行无常准。若一依分日,或值月出于东,而行礼於西,寻情即理,不可 施行。昔秘书监薛谓等尝论此事,以为朝日以朔,夕月以朏。卿等意谓朔朏二分, 何者为是?"尚书游明根对曰"考案旧式,推校众议,宜从朏月"。 十一月己未朔,帝释禫祭于太和庙。帝衮冕,与祭者朝服。既而帝冠黑介帻, 素纱深衣,拜山陵而还宫。庚申,帝亲省齐宫冠服及郊祀俎豆,癸亥冬至,将祭圜 丘,帝衮冕剑舄,待臣朝服。辞太和庙,之圜丘,升祭柴燎,遂祀明堂,大合。既 而还之太和庙,乃入。甲子,帝衮冕辞太和庙,临太华殿,朝群官。既而帝冠通天, 绛纱袍,临飨礼。帝感慕,乐悬而不作。丁卯,迁庙,陈列冕服,帝躬省之。既而 帝兗冕,辞太和庙,之太庙,百官陪从。奉臣主于齐车,至新庙。有司升神主于太 庙,诸王侯牧守、四海蕃附,各以其职来祭。 十六年正月戊午,诏曰:"夫四时享祀,人子常道。然祭荐之礼,贵贱不同。 故有邑之君,祭以首时,无田之士,荐以仲月。况七庙之重,而用中节者哉!自顷 蒸尝之礼,颇违旧义。今将仰遵远式,以此孟月,犆罐于太庙。但朝典初改,众务 殷凑,无遑齐洁,遂及于今。又接神飨祖,必须择日。今礼律未宣,有司或不知此。 可敕太常令克日以闻。" 二月丁酉,诏曰:"夫崇圣祀德,远代之通黄;秩阙三字 ,中古之近规。 故三五至仁,唯德配享;夏殷私己,稍用其姓。且法施于民,祀有明典,立功垂惠, 祭有恆式。斯乃异代同途,奕世共轨。今远遵明令,宪章旧则,比于祀令,已为决 之。其孟春应祀者,顷以事殷,遂及今日。可令仍以仲月而飨祀焉。凡在祀令,其 数有五。帝尧树则天之功,兴巍巍之治,可祀于平阳。虞舜播太平之风,致无为之 化,可祀于广宁。夏禹御洪水之灾,建天下之利,可祀于安邑。周文公制礼作乐, 垂范万叶,可祀于洛阳。其宣尼之庙,已于中省,当别敕有司。飨荐之礼,自文公 已上,可令当界牧守,各随所近,摄行祀事,皆用清酌尹祭也。" 丙午,诏有司克吉亥,备小驾,躬临千亩,官别有敕。 癸丑,帝临宣文堂,引仪曹尚书刘昶、鸿胪卿游明根、行仪曹事李韶,授策孔 子,崇文圣之谥。于是昶等就庙行事。既而,帝齐中书省,亲拜祭于庙。 九月甲寅朔,大享于明堂,祀文明太后于玄室,帝亲为之词。 十月已亥,诏曰:"夫先王制礼,所以经纶万代,贻法后昆。至乃郊天享祖, 莫不配祭,然而有节。白登庙者,有为而兴,昭穆不次。故太祖有三层之宇,巴陵 无方丈之室。又常用季秋,躬驾展虔,祀礼或有亵慢之失,嘉乐颇涉野合之讥。今 授衣之旦,享祭明堂;玄冬之始,奉烝太庙。若复致齐白登,便为一月再驾,事成 亵渎。回详二理,谓宜省一。白登之高,未若九室之美;帏次之华,未如清庙之盛。 将欲废彼东山之祀,成此二享之敬。可具敕有司,但令内典神者,摄行祭事。献明、 道武各有庙称,可具依旧式。"自太宗诸帝,昔无殿宇,因停之。 十八年,南巡。正月,次殷比干墓,祭以太牢。 三月,诏罢西郊祭天。 十九年,帝南征。正月,车驾济淮,命太常致祭。又诏祀岱岳。 三月癸亥,诏曰:"知太和庙已就,神仪灵主,宜时奉宁。可克三月三日己已, 内奉迁于正庙。其出金墉之仪,一准出代都太和之式。入新庙之典,可依近至金墉 之轨。共威仪卤簿,如出代庙。百官奉迁,宜可省之。但令朝官四品已上,侍官五 品已上及宗室奉迎。" 六月,相州刺史高闾表言:"伏惟太武皇帝发孝思之深诚,同渭阳之远感,以 鄴土舅氏之故乡,有归魂之旧宅,故为密皇后立庙于城内,岁时祭祀,置庙户十家, 齐宫三十人。春秋烝尝,冠服从事,刺史具威仪,亲行荐酌,升降揖让,与七庙同 仪,礼毕,撤会而罢。今庙殿亏漏,门墙倾毁,簠簋故败,行礼有阙。臣备职司, 目所亲睹。若以七庙惟新,明堂初制,配飨之仪,备于京邑者,便应罢坏,辍其常 祭。如以功高特立,宜应新其灵宇。敢陈所见,伏请恩裁。"诏罢之。 十一月庚午,帝幸委粟山,议定圜丘。己卯,帝在合温室,引咸阳王禧,司空 公穆亮,吏部尚书、任城王澄及议礼之官。诏曰:"朝集公卿,欲论圜丘之礼。今 短晷斯极,长日方至。案《周官》祀昊天上帝于圜丘,礼之大者。两汉礼有参差, 魏晋犹亦未一。我魏氏虽上参三皇,下考叔世近代都祭圜丘之礼,复未考《周官》, 为不刊之法令。以此祭圜丘之礼示卿等,欲与诸贤考之厥衷。"帝曰:"夕牲之礼, 无可依准,近在代都,已立其议。杀牲祼神,诚是一日之事,终无夕而杀牲,待明 而祭。"员外散骑常侍刘芳对曰:"臣谨案《周官牧人职》,正有夕展牲之礼,实 无杀牲之事。"秘书令李彪曰:"夕不杀牲,诚如圣旨。未审告庙以不?臣闻鲁人 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泮宫,注曰,'先人'。以此推之,应有告庙。"帝曰: "卿言有理,但朕先以郊配,意欲废告,而卿引证有据,当从卿议。" 帝又曰:"圜丘之牲,色无常准,览推古事,乖互不一。周家用骍,解言是尚。 晋代靡知所据。舜之命禹,悉用尧辞,复言玄牡告于后帝。今我国家,时用夏正, 至于牲色,未知何准?"秘书令李彪曰:"观古用玄,似取天玄之义,臣谓宜用玄。 至于五帝,各象其方色,亦有其义。"帝曰:"天何时不玄,地何时不黄,意欲从 玄。" 又曰:"我国家常声鼓以集众。《易》称二至之日,商旅不行,后不省方,以 助微阳、微阴。今若依旧鸣鼓,得无阙寝鼓之义,无妨古义。"员外郎崔逸曰: "臣案周礼,当祭之日,雷鼓雷鼗,八面而作,犹不妨阳。臣窃谓以鼓集众无妨古 义。 癸未,诏三公衮冕八章,太常冕六章,用以陪荐。 甲申长至,祀昊天于委粟山,大夫祭。疑。
二十年,立方泽于河阴,仍遣使者以太牢祭汉光武及明、章三帝陵。 分类:正史 书名:魏书 作者:魏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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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志第十一 礼四之二《夏书禹贡》、周氏《职方》中画九州,外薄四海,析其物土,制其疆域,此 盖王者之规摹也。战国分并,秦吞海内,割裂都邑,混一华夷。汉兴,即其郡县, 因而增广。班固考地理焉,彪志郡国,魏世三分,晋又一统,《地道》所载,又其 次也。自刘渊、石勒倾覆神州,僭逆相仍,五方淆乱,随所跨擅。阙 长,更相 侵食,彼此不恆,犬牙未足论,绣错莫能比。魏定燕赵,遂荒九服,夷翦逋伪,一 国一家,遗之度外,吴蜀而已。正光已前,时惟全盛,户口之数,比夫晋之太康, 倍而已矣。孝昌之际,乱离尤甚。恆代而北,尽为丘墟;崤潼已西,烟火断绝;齐 方全赵,死如乱麻。於是生民耗减,且将大半。永安末年,胡贼入洛,官司文簿, 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今录武定之世以为《志》焉。州郡创改,随而注 之,不知则关。内史及相仍代相沿。魏自明、庄,寇难纷纠,攻伐既广,启土逾众, 王公锡社,一地累封,不可备举,故总以为郡。其沦陷诸州户,据永熙绾籍,无者 不录焉。 司州治鄴城,魏武帝国於此。太祖天兴四年处置相州。天平元年迁都改。
领郡十二 县六十五 户三十七万一千六百七十五 口一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三十五 魏尹故魏郡,汉高祖置,二汉属冀州,晋属司州,天兴中属相州。天平初改为 尹。
领县十三 户一十二万二千六百一十三 口四十三万八千二十四 鄴二汉、晋属,天平初并荡阴、安阳,属之荡阴。太和中置关,今罢。有西门 豹祠、武城、牖里城、荡城、石窦堰。有南部、右部、西部。天平中,决漳水为万 金渠,今世号天平渠。 临漳天平初分鄴并内黄、斥丘、肥乡置。有鼓山、肥乡 城、邯郸城、斥丘城、列人城、鸬鹚陂、林台泽。有左部、东北部尉。 繁阳二 汉属,晋属顿丘。真君六年并顿丘,太和十九年复。天平二年属,治繁阳城。 列入前汉属广平,后汉属,晋属广平。天平初属。 昌乐太和二十一年分魏置, 永安元年置郡。天平中罢郡,复。有昌城。 武安二汉属,晋属广平。天平初属。 临水晋属广平,真君六年并鄴。太和二十一年复属。 魏二汉、晋属。 平邑天平二年分元城置。 易阳二汉属赵国,晋属广平。天平初属。有易阳城。 元城二汉属,晋属阳 平。天平初属。有沙鹿山。 斥章前汉属广平,后汉属钜鹿,晋属广平。真君三 年并列人,太和二十年复。天平初属。 贵乡天平二年分馆陶置,治赵城。有东 中郎将治。有空陵城、关城。
阳平郡魏文帝黄初二年分魏置,治馆陶城。
领县八 户四万七千四百四十四 口一十六万二千七十五 馆陶二汉属魏郡,晋属。有馆陶城。 清渊二汉属郡,晋属有清渊城。 乐平二汉属东郡。晋属。前汉清县,后汉章帝更名。治乐平城。 发干二汉属东 郡,晋属。有发干城。 临清太和二十一年置。武城永安中置,天平元年罢,二 年复。有武城。 武阳二汉、晋属东郡,曰东武阳。后改属。 阳平二汉属东 郡,晋属。永嘉后并乐平。太的二十一年复属。有阳平城、岗城、赵简子陵、武沟 水、白马渊。
广平郡汉武帝为平干国,宣帝改为广平国。后汉建武中省,属钜鹿。魏文帝黄 初二年复,改治曲梁城。
领县六 户二万三千七百五十 口十万三千四百三 平恩二汉属魏郡,晋属,治平恩城。有康台泽。 曲安景明中分平恩置,治 曲安城。邯郸二汉属赵国,晋属,后属魏。真君六年属。有紫山。 广平前汉属, 后汉属钜鹿,晋属,后罢。太和二十年复,治广平城。 曲梁前汉属,后汉属魏, 晋属。 广年前汉属,后汉属钜鹿,晋属,永嘉后废。太和二十年复,治广年城。
汲郡晋武帝置,治城头。
领县六 户二万九千八百八十三 口十万二千九百九十七 北修武孝昌中分南修武置,治清阳城。有清阳泉、马泉、丁公神、育河、陶河、 熨斗泉、覆釜山、五里泉、七里熨、马鸣泉、重泉、郡戒、安阳城。 南修武二 汉属河内,晋属。有黄家、吴城、宜阳城。 汲二汉属河内,晋属,后罢。太和 十二年复,治汲城。有比干墓、太公庙、陈城。兴和二年,恆农人率户归国,仍置 义州於城中。 朝歌二汉属河内,晋属。有朝歌城、崔方城、大方山、淇水、白 沟水、天井沟、苑城、新城、伏羲祠。 山阳二汉、晋属河内,后属。有沁阳城、 南、北二武阳城。孝景二年置郡,初治共城,后移治山阳城,寻罢。 获嘉二汉 属河内,晋属,后省。太和二十三年复,治新洛城。有获嘉城。
广宗郡太和十一年立,寻罢,孝昌中复。
领县三 户一万三千二百六十二 口五万五千八百九十七 广宗后汉属钜鹿,晋属安平。中兴中,立南、北广宗,寻罢,后属。有广宗城、 建始城、建德城。 武强真君三年并信都,太和二十二年复。有武城。 经后 汉、晋属安平。真君二行并南宫,后复属。
东郡秦置,治滑台城。晋改为氵仆阳,后复。天兴中置兗州,太和十八年改。
领县七 户三万五百二十一 口十万七千七百一十七 东燕二汉属,晋属濮阳,后属。有燕城、尧祠、伍子胥祠。 平昌孝昌二年 分白马置,治平昌城。 白马二汉属,晋属濮阳,后属。有朝沟、白马、樊城、 凡豪城。 凉城有凉城、南中城、西王母祠。 酸枣二汉、晋属陈留,后属。 有酸枣城、肺山、白沙渊、望气台、五马渊。长垣二汉、晋属陈留,后属。真君八 年并外黄,景明三年复。有平丘城、匡城、蒲城、子路祠、长垣城、卫灵公祠、龙 城。 长乐武泰初分凉城置,有盘。
北广平郡永安中分,广平置。
领县三 户一万六千六百九十一 口九万一千一百四十八 南和前汉属广平,后汉属钜鹿,晋属,后并任。太和二十年复。有左阳亭、沙 陵、南和城一名嘉和城、安丰城。 任前汉属广平,后汉属钜鹿,晋属。有广平 乡城、如乡城、丰城、张相祠。 襄国秦为信都,项羽更名。二汉属赵国,晋属, 后并任。太和二十年复。有襄国城。
林虑郡永安元年置。
领县四 户一万三千八百二十一 口五万二千三百七十二 林虑二汉属河内,晋属汲郡。前汉名隆虑,后汉避殇帝名改焉。真君六年并鄴, 太和二十一年复。有陵阳河,东流为垣。 临淇天平初分朝歌、林虑、共县置。 有王莽岭。源河,东流为淇。有黎川、祜柏岭、黎城、淇城。 共二汉属河内,晋属汲。天增中属。有星城、凡城、旧水陂、柏门山。桓门水, 南流名太清水。有檐山、白鹿山。 魏德天平二年分朝歌置。有累山、冷泉。 丘顿郡晋武帝置。
领县四 户一万七千二十二 口八万七千六十三 顿丘太和中并汲郡,余民在畿处者景明中置。有鱼阳泽、帝颛顼冢、帝喾冢。 卫国二汉属东郡,晋属。汉曰观,后光武改。有卫国城、卫康叔冢、子路冢、 蒯聩冢、孔悝冢、卫辄冢、卫灵公冢、武乡城。 临黄真君三年并卫国,太和十 九年复。有宫城、黄城、卫新台、昌乡水。 阴安二汉属魏郡,晋属。真君三年 并卫国,太和十九年复。有阴安城。审食其冢。
氵仆阳郡晋置,天兴中属兗州,太和十一年属齐州,孝昌末又属西兗。天平初 属。
领县四 户一万八千六百六十四 口五万五千五百一十二 廪丘前汉属东郡,后汉属济阴,晋属。有羊角哀左伯桃冢、管公明冢。氵仆阳 二汉属东郡,晋属。 城阳二汉、晋属济阴,后属。有瓠子河、雷泽。 鄄城 二汉属济阴,晋属。
黎阳郡孝昌中分汲郡置,治黎阳城。
领县三 户一万一千九百八十 口五万四百五十七 黎阳二汉、晋属魏郡,后罢,孝昌中复属。有黎阳山。 东黎永安元年分黎 阳置。 顿丘二汉属东郡,晋属顿丘,太和十八年属汲,后属。永安元年分入内 黄,天平中罢。
清河郡汉高帝置。
领县四 户二万六千三十三 口十二万三千六百七十 清河二汉、晋属。前汉曰厝,后汉安帝改为甘陵,晋改。有河城。 贝丘二 汉、晋属。 侯城太和十三年置。有侯城。 武城二汉、晋曰东武城,属,后 改。有武城。有暗閤。
定州太祖皇始二年置安州,天兴三年改。
领郡五 县二十四 户一十七万七千五百一 口八十三万四千二百七十四 中山郡汉高帝置,景帝三年改为国,后改。
领县七 户五万二千五百九十二 口二十五万五千二百四十一 卢奴州、郡治。二汉属。世祖神中置新城宫。有焉卿城、乐阳城。 上曲 阳前汉属常山,后汉属,晋属常山。真君七年并新市,景明元年复属。有平乐城。 有恆山、嘉山、黑山、尧山、黄山。 魏昌二汉、晋属,前汉曰苦陉,后汉章帝 改为汉昌,魏文帝改。有魏昌城、安城。 新市二汉、晋属。有蔺相如冢、义台 城、新市城。 毋极二汉属,晋罢。太和十二年复,治母极城。有新城、廉台。 安喜二汉、晋属,前汉曰安险,后汉章帝改。有天井泽、安喜城、赵尧祠。 唐二汉、晋属。有左人城、寡妇城、唐水、狼山祠。
常山郡汉高帝置,曰恆山郡,文帝讳恆,改为常山,后汉建武中省真定郡属焉。 孝章建初中为淮阳,永元二年复。
领县七 户五万六千八百九十 口二十四万八千六百二十二 九门二汉、晋属,有常山城、九门城。有安乐垒、燕赵神、受阳垒、明台神。 真定前汉属真定国,后汉、晋属。故东垣,汉高帝十一年改。有赵朔祠。 行唐二汉、晋曰南行唐,属,后改。太和十四年置唐郡,二十一年罢郡立。熙平中 移犊乾城,治唐城。 蒲吾二汉、晋属。有嘉阳城。 灵寿二汉、晋属。有所 山、西王母祠、慈水。 井陉二汉、晋属。有回星城。 石邑前汉属,后汉罢, 晋复属。有石邑城。
钜鹿郡秦置,后汉建武中省广平国属焉。
领县三 户二万七千一百七十二 口十三万二百三十九 曲阳二汉、晋属赵国,曰下曲阳,后改。有临平城、真乡城、曲乡城,有尧祠、 青丘。 槀城前汉属真定,后汉属,晋罢,太和二十年复。有肥垒。 鄡二汉、 晋属。有鄡城、安定城。有西门、赵君神,有青丘、牛丘、黄丘、驰丘、灵丘。 博陵郡汉桓帝置。
领县四 户二万七千八百一十二 口一十三万五千七十 饶阳前汉属涿,后汉属安平,晋属。有鲁口城、博陵城、三良神、饶阳城。 安平前汉属涿,后汉属安平,晋属,治安平城。有楼、女贵人神。 深泽前汉 属涿,后汉属安平,晋属。二汉、晋曰南深泽,后改。有女蜗神祠。 安国二汉 属中山,晋属。真君七年并深泽,景明二年复,有盐石渊、安国城。
北平郡孝昌中分中山置,治北平城。
领县三 户一万三千三十四 口六万五千一百二 蒲阴二汉、晋属中山。前汉曰曲逆,章帝改名。有莆阴城、安国城、安阳、赤 泉神。 北平二汉、晋属中山。有北平城、木门城。 望都二汉、晋属中山。 有高昌城、朝阳城、伊祁山。有尧神、孙山。
冀州后汉治高邑、袁绍、曹操为冀州,治鄴,魏、晋治信都,晋世邵续治厌次, 慕容垂治信都。皇始二年平信都,仍置。
领郡四 县二十一 户十二万五千六百四十六 口四十六万六千六百一 长乐郡汉高帝置,为信都郡,景帝二年为广川国,明帝更名乐成,安帝改曰安 平,晋改。
领县八 户三万五千六百八十三 口十四万三千一百四十五 堂阳前汉属钜鹿,后汉、晋属安平国,后属,有荆丘。 枣强前汉属清河, 后汉罢,晋复,属广川。神瑞二年,并广川,太和二十二年后属。有煮枣城。 扶柳前汉属,后汉、晋属安平国。真君三年并堂阳,景明元年复。 索卢晋属广川。神瑞二年并广川,太和二十二年复属。有索卢城。 广川前 汉属,后汉属清河,晋属广川,后属。 南宫前汉属,后汉、晋属安平,后属。 信都二汉、晋属。有武阳城、安城、辟阳城。 下博二汉、晋属。 渤海 郡汉高帝置,世祖初改为沦水郡,太和二十一年复。
领县四 户三万七千九百七十二 口十四万四百八十二 南皮二汉、晋属。有勃海城。 东光二汉、晋属。 修前汉、晋属,号脩, 后改。有董仲舒祠。 安陵晋置,勃属。
武邑郡晋武帝置。 领县五 户二万九千七百七十五 口一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九 武遂前汉属河间,后汉、晋属安平,后属。 阜城前汉属渤海,后汉属安平, 晋属渤海,后属。有弓高城。 灌津前汉属信都,后汉、晋属安平,后属。有窦 氏冢。 武邑前汉属信都,后汉、晋属安平,后属。 武强神光一年并武邑, 太和十八复。有武强渊。 安德郡太和中置,寻并渤海,中兴中复。
领县四 户二万二千二百一十六 口六万八千三百九十六 平原二汉、晋属平原。真君三年并鬲,太和二十一年复,属渤海,后属。 安德二汉、晋属平原,后属渤海,后属。 绎幕二汉、晋属清河,真君三年并武 城,太和二十一年复,后属。 鬲二汉、晋属平原,后属渤海,后属。治临齐城。
并州汉、晋治晋阳,晋末治台壁,后治晋阳。皇始元年平,仍置。
领郡五 县二十六 户十万七千九百八十三 口四十八万二千一百四十 太原郡 领县十 户四万五千六 口二十万七千五百七十八 晋阳二汉、晋属,真君九年罢榆次属焉。有介子推祠。西南有悬壅山,一名龙 山,晋水所出,东入汾。有晋王祠、梗阳城。同过水出木瓜岭,一出沾岭,一出大 廉山。一出原过祠下,五水合道,故曰"同过",西南入汾。出帝永昌中霸朝置大 丞相府,武定初,齐献武王上置晋阳宫。 祁二汉、晋属。有祁城、祁奚墓、周 党冢、太谷水、赵襄子城。 榆次二汉、晋属,真君九年并晋阳,景明元年复。 有鹿台山祠。长宁水,西北合同过。 中都二汉、晋属。有榆次城、寿阳城、平 谭城、原过祠、早山。 邬二汉、晋属,后罢,太和十九年复。有中都。有邬城、 太岳山。虑水,入区夷泽。 平遥二汉、晋为平陶属,后改。有京陵城、平遥城、 过山。 沾二汉属上党,晋属乐平。真君九年罢乐平郡属焉。有夹山。豫水出得 车岭,西北入汾。有汾阳、追城。 受阳晋属乐平,真君九年罢乐平,属有大陵 城、文谷水。 长安泰常二年置,真君中省,景明初复。有二陵城、三角城。 阳邑二汉、晋属,真君九年罢,景明二年复。有白壁岭、樊阳水、八表山、徐水。
上党郡秦置,治壶关城,前汉治长子城,董卓作乱,治壶关城,慕容俊治安民 城,后迁壶关城。皇始元年迁治安民。真君中复,治壶关。有白马祠、刘公祠、上 党关、石井关、天井关。
领县五 户二万五千九百三十七 口十万四千四百七十五 屯留二汉、晋属,有屯留城。凤皇山,一名天冢山。大王山,上有关龙逢祠。 有疑山、迈泽、黄沙岭。绛水自寄氏界来入浊漳,因名交漳。余五城。阳水源出三 槐山,东流合军台水,东南入绛水。 长子二汉、晋属,慕容永所都。有廉山, 浊漳出焉。有长子城、应城、倾城、幸城。长湾水东流至梁川,北入浊漳。羊头山 下神农泉,北有谷关,即神农得嘉谷处。有泉北流至陶乡,名陶水,合羊头山水, 北流入浊漳。有鲍宣墓。 壶关二汉、晋属,后罢,太和十三年复。有羊肠坂、 静林山。鸡鸣岭,一名大山。有赤壤川,其地寒而早霜。鲁般门,一名天门。微子 城、铁鼓山、五马门、令狐征君墓、五龙祠。 寄氏二汉为猗氏,属。晋。景明 元年复,改。有猗氏城。三想山北有水,源出蒲谷,东南流入给水。有八礼泉、上 党谷。有盘秀岭,蓝水出其南,东流入浊漳。有方山、伏牛山。 乐阳普泰中分 长子、寄氏置。有望天岭,绛水所出。有尧庙。
乡郡石勒分上党置武乡郡,后罢,延和二年置。
领县四 户一万六千二百一十 口五万五千九百六十一 阳城二汉、晋属上党,曰涅,永安中改。有涅城。复甑山,涅水出焉,东南合 武乡水。 襄垣二汉、晋属上党。有五音山神祠、襄垣城、临川城。 乡郡治。 晋属上党,真君九年罢辽阳属焉。有武乡城、魏城、榆社城。方山,上有尧庙。三 台岭上有李阳墓,有古麻池,即石勒与李阳所争池。 铜鞮二汉、晋属上党。有 铜鞮城。石弟水东行入漳。有乌苏城、沙石堆。有尧祠。
乐平郡后汉献帝置,真君九年治太原,孝昌二年复,治沾城。
领县三 户一万八千二百六十七 口六万八千一百五十九 辽阳晋属,真君九年并乡,孝昌二年复。有黄泽岭、辽阳城。 乐平晋属, 真君九年并治,孝昌二年复。有象出祠、沾岭、八赋岭。 石艾前汉属太原,后 罢,晋属。真君九年罢,孝昌六年复故名上艾,后改。有井陉关、苇泽关、董卓城、 妒女泉及祠。
襄垣郡建义元年置,治襄垣城。 领县四 户七千五百一十三 口三万六千五百六十七 襄垣郡治。建义元年分乡郡之襄垣置。有安民城、襄垣城。 五原建义元年 分乡郡之铜鞮置。建义建义元年分上党之屯留置,有鹿台山及祠。 刈陵二汉、 晋曰潞,属上党,真君十一年改,后属。有伏牛山、黎城、三垄山、积布山、潞城、 武军城、涉城。有涉水、台壁。
瀛州太和十一年分定州河间、高阳,冀州章武、浮阳置,治赵都军城。
领郡三 户十万五千五百四十九 口四十五万一千五百四十二 高阳郡晋置高阳国,后改。 领县九 户三万五百八十六 口十四万一百七 高阳前汉属涿,后汉属间国,晋复。有郝神、高阳城。 博野有博陆城、侯 城、武城、中乡城。 蠡吾前汉属涿,后汉属中山,晋属。有清凉城、颛顼城、 蠡吾城、石羊垒。 易前汉属涿,后汉、晋属河间,后属。有易京。 扶舆前 汉属涿,后汉罢,晋复属前汉、晋曰樊舆,后罢。太和中改,复。 新城二汉、 晋曰北新城。前汉属中山,后汉属涿,晋属。 乐乡前汉属信都,后汉罢,晋复 属。有乐乡城。 永宁有班姬神、石兰神。 清苑高祖太和元年分新城置。
章武郡晋置章武国,后改。
领县五 户三万八千七百五十四 口十六万二千八百七十 成平前汉属渤海,后汉、晋属河间国,后属。治京城。有平城、乐平城。 平舒前汉属渤海后汉属河间国,晋属。二汉、晋曰东平舒。有章武城、平乡城。有 城头神、里城神。 束州前汉属渤海,后汉属河间国,晋属。有束州城。 文 安前汉属渤海,后汉属河间国,晋属。有文安、平曲城、广陵、赵君神。 西章 武正光中分沦州章武置。有章武城。
河间郡汉文帝置河间国,后汉光武并信都,和帝永元三年复,晋仍为国,后改。
领县四 户三万五千八百九 口十四万八千五百六十五 武垣前汉属涿郡,后汉、晋属。有武垣城、小陵城。 乐城二汉、晋属,治 河间城。有高平陵、二王陵。 中水前汉属涿郡,后汉、晋属河间国。 莫阝 后汉、晋属,治陵城。有鄚城。 殷州孝昌二年分定、相二州置,治广阿。
领郡三 县十五 户七万七千九百四十三 口三十五万七千一十六 赵郡秦邯郸,汉高帝为赵国,景帝又为邯郸,后汉建武中复,后改。
领县五 户三万一千八百九十九 口十四万八千三百一十四 平棘二汉属常山,晋属。有平棘城。房子二汉属常山,晋属。有房子城、回车 城、平州城、嶂洪祠。元氏二汉属常山,晋属。有元氏城、大岭山。 高邑二汉 属常山。前汉曰鄗,后汉光武改,晋属。有墠亭祠、汉光武即位碑。有高邑城。 栾城太和十一年分平棘置,治关城。有栾城。
钜鹿郡永安二年分定州钜鹿置,治旧杨城。
领县四 户一万三千九百九十七 口五万八千五百四十九 廮陶二汉、晋属,治廮陶城。有沃州城。 宋子二汉属,后罢。永安二年复, 治宋子城。 西经永字二年分经县置。有邑城、三女神。腹遥永安二年分廮陶置, 治杨城。有历城。
南赵郡太和十一年为南钜鹿,属定州,十八年属相州,后改。孝昌中属。
领县六 户三万二千四十六 口十五万一百一十三 平乡晋属,后罢。景明二年复,治钜鹿城。有平乡城。 南栾二汉属钜鹿, 晋罢,后复。真君六年并柏人,太和二十一年复。有南栾城。 钜鹿二汉、晋属 钜鹿,后属。 柏人二汉、晋属。有柏人城、柏乡城。 广阿前汉属钜鹿,后 罢。太和十三年复。有广阿城、尧台、大陆陂、铜马祠。 中丘前汉属常山,后 汉、晋属赵国,晋乱,罢。太和二十一年复。有中丘城、伯阳城、鹊山祠。
沦州熙平二年分瀛、冀二州置,治饶安城。
领郡三 县十二 户七万一千八百三 口二十五万一千八百七十九。 浮阳郡太和十一年分渤海、章武置,属瀛州,景明初并章武,熙平二年复。 领县四 户二万六千八百八十 口九万八千四百五十八 饶安二汉、晋属渤海。前汉曰千童,灵帝改。有无棣沟、西乡、茅焦冢。 浮阳郡治。二汉、晋属渤海。西接漳水,衡水入焉,今谓之合口。有浮水。 高 城二汉、晋属渤海,治高城。有平津乡。兴和中绾流民立东西河郡隰城县。武定末 罢。 章武二汉属渤海,晋属章武,后属。治章武城。有汉武帝台。漳水,入海。 有沾水。大家姑祠。俗云海神,或云麻姑神。
乐陵郡晋为国,后改。 领县四 户二万四千九百九十八 口八万五千二百八十四 乐陵郡治。二汉属平原,后属。魏初置义兴郡,晋太和中罢。有乐陵城、东乡 城、白麻泉神。 阳信二汉属渤海,晋属。治阳信城。有盐山神祠。 厌次二 汉属平原,后汉曰富平,孝明改,晋属。治马领城。有蒲台祠。有富城,邵续居之, 号邵城。中有铁柱神、羊阑城。 湿沃前汉属千乘国,后罢,晋复属。治乱城。 有故暗合、延乡城、后父城。
安德郡中兴初分乐陵置,太昌初罢,天平初复,治般界。
领县四 户一万九千九百二十五 口六万八千一百三十七 般二汉、晋属平原,后属渤海,熙平中属乐陵,后属。治般城。有故般河。 重合二汉、晋属渤海。正平元年并安陵,太和十八年复,后属渤海。熙平中属乐 陵,后属。治重合城。有苑康冢、劳敬通墓。 重平前汉属渤海,后罢,孝昌中 复属。有欧阳歙冢。 平昌二汉、晋属平原。后汉、晋曰西平昌,后罢。太和二 十二年复,属渤海。熙平中属乐陵,后属。治平昌城。
肆州治九原。天赐二年为镇,真君七年置州。
领郡三 县十一 户四万五百八十 口十八万一千六百三十三 永安郡后汉建安中置新兴郡,永安中改。
领县五 户二万二千七百四十八 口一十万四千一百八十五 定襄前汉属定襄,后汉属云中,晋属新兴。真君七年并云中、九原、晋昌属焉。 永安中属。有赵武灵王祠、介君神、五石神、关门山、圣人祠、皇天神、定襄城、 抚城。 阳曲二汉、晋属太原,永安中属。有罗阴城、阳曲泽。 平寇真君七 年并三堆、朔方、定阳属焉。永安中属。有鸡头山神祠、三会河。 蒲子始光三 年置,真君七年并平河属焉。永安中属。有索山祠。 驴夷二汉属太原,曰虑虒, 晋罢,太和十年复改。永安中属。有思阳城、驴夷城、仓城、代王神祠。
秀客郡永兴二年置,真君七年并肆卢敷城二郡属焉。
领县四 户一万一千五百六 口四万七千二十四 秀容永兴二年置。有秀容城、原平城、肆卢城、石鼓山神、女郎神、金山神、 护君神、风神。 石城永兴二年置。有大颓石神。 肆卢治新会城。真君七年 并三会属焉。有清天神、大罗山、台城、大邗城。 敷城始光初置郡,真君七年 改治敷城。有石谷山、亚角神、车轮泉神。
雁门郡秦置,光武建武十五年罢,二十七年复。天兴中属司州,太和十八年属。
领县二 户六千三百二十八 口三万四百三十四 原平前汉属太原,后汉、晋属。有阴馆城、楼烦城、广武城、龙渊神、亚泽神。 广武前汉属太原,后汉、晋属。有东西二平原。
幽州治蓟城。
领郡三 县十八 户三万九千五百八十 口十四万五百三十六 燕郡故燕,汉高帝为燕国,昭帝改为广阳郡,宣帝更为国,后汉光武并上谷, 和帝永元年六年复为广阳郡,晋改为国,后改。
领县五 户五千七百四十八 口二万二千五百五十九 蓟二汉属广阳,晋属。有燕昭王陵、燕惠王陵、狼山神、戾陵陂。 广阳二 汉属广阳,晋属。有广阳城。 良乡二汉属涿,晋属范阳,后属。治良乡城。有 大房山神。 军都前汉属上谷,后汉属广阳,晋属。有观石山、军都关、昌平城。 安城前汉属渤海,后汉属广阳,晋属。有安次城、苌道城。
范阳郡汉高帝置涿郡,后汉章帝改。
领县七 户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八 口八万八千七百七 涿二汉属涿,晋属。有涿城、汉平城、鸾城。 固安二汉属涿,晋属。有固 安城、永阳城、金台、三公台、易台。 范阳二汉属涿,晋属。有长安城、范阳 城、梁门陂。 苌乡晋属。有苌乡城。 方城前汉属广阳,后汉属涿,晋属。 有临乡城、方城、韩侯城。 容城前、后汉属涿,晋属,后罢。太和中复。 遒二汉属涿,晋属。有辽城、南北二遒城。
渔阳郡秦始皇置。真君七年并北平郡属焉。 领县六 户六千九百八十四 口二万九千六百七十 雍奴二汉属,晋属燕国,后属。真君攻年并泉州属。有泉州城、雍奴城。 潞二汉属,晋属燕国,后属。真君七年并安乐、平谷属焉。有乐山神。 无终二 汉、晋属右北平,后属。有无终城、狼山。 渔阳二汉属,晋罢,后复。有渔阳 城、阙乐城、桃花山。 土垠二汉、晋属右北平,后属。有北平城。 徐无二 汉、晋属右北平,后属。有徐无城。
晋州孝昌中置唐州,建义元年改。治白马城。
领郡十二 县三十一 户二万八千三百四十九 口十万三十九 平阳郡晋分河东置。真君四年置东雍州,太和十八年罢,改置。
领县五 户一万五千七百三十四 口五万八千五百七十一 禽昌二汉属河东,晋属,即汉、晋之北屈也。神元年世祖禽赫连昌,仍置禽 昌郡。真君二年改,七年并永安属焉。有乾城、郭城。 平阳二汉属河东,晋属, 州治。真君六年并禽昌,太和十一年复。有晋永、高梁城、龙子城、尧庙。 襄 陵二汉属河东,晋属。治襄陵城。 临汾二汉属河东,晋属。真君七年并泰平, 太和十一年复。 泰平真君七年置。有泰平城、齐城。
北绛郡孝昌三年置。治绛。
领县二 户一千七百四十 口六千二百九十二 新安二汉属恆农,晋属河南,后罢。孝昌二年复,后属。 北绛二汉属河东, 晋属平阳。二汉、晋曰绛,后罢。太和十二年复,改属。
永安郡建义元年置。治永安城。
领县二 户二千九百三十二 口一万五百四十 永安二汉属河东,晋属平阳。前汉曰彘,顺帝改。真君七年并禽昌,正始二年 复属。治仇池壁。有霍山祠、赵城。 杨二汉属河东晋属平阳,后罢。太和二十 一年复,后属。治杨城。有岳阳山、东明神。
北五城郡兴和二年置。
领县三 户二百一十二 口八百六十四 平昌兴和二年置。 石城兴和二年置。 北平昌兴和二年置。
定阳郡兴和四年置。
领县三 户四百九十八 口一千九百四十一 平昌兴和四年置。 西五城兴和四年置。
敷城郡天平四年置。
领县一 户九十 口三百五十九 敷城天平四年置。
河西郡天平四年置。
领县一 户二百五十六 口一千一百四十四 夏阳天平四年置。
五城郡天平中置。 领县三 户四百一十一 口一千六百一十八 北枣天平二年置。 南枣天平二年置。 永安元象元年置。
西河郡旧汾州西河民,孝昌二年为胡贼所破,遂居平阳界,还置郡。
领县三 户一千七百六十一 口四千九百九十七 永安孝昌中置。治白坑城。 隰城孝昌中置。 介休孝昌中置。
冀氏郡建义元年割平阳、郡置。
领县二 户一千三百二 口五千三百一十六 冀氏建义元年割禽昌、襄陵置。有冀氏城。 合阳建义元年置。有合阳城。
南绛郡建义初置。治会义川。
领县二 户八百三十六 口二千九百九十一 南绛太和十八年置,属正平郡,建义初属。 小乡建义元年罢。有小乡城。
义宁郡建义元年置,治孤远城。 领县四 户二千四百七十八 口八千四百六十六 围城建义元年置。治陶谷川。 义宁建义元年分禽昌置。 安泽建义元年 置。 沁源建义元年置。郡治。
怀州天安二年置,太和十八年罢,天平初复。
领郡二 县八 户二万一千七百四十 口九万八千三百一十五 河内郡汉高帝置。
领县四 户九千九百五 口四万二千六百一 野王二汉、晋属,州、郡治。有太行山、华岳神。 沁水二汉、晋属,治沁 城。有沁水、济水。 河阳二汉、晋属,后罢,孝昌中复。 轵后汉、晋属, 治轵城。有轵关。
武德郡天平初分河内置。
领县四 户一万一千八百三十五 口五万五千七百一十四 平皋二汉、晋属河内。有平皋陂、平皋城、安昌城。 温二汉、晋属河内。 有温、浿水。 怀二汉、晋属河内。有长陵城、怀城。 州二汉、晋属河内。 有雍城、中都城、金城。
建州慕容永分上党置建兴郡,真君九年省,和平五年复。永安中罢郡置州。治 高都城。 领郡四 县十 户一万八千九百四 口七万五千三百 高都郡永安中置。
领县二 刻六千四百九十九 口二万七千六百三十五 高都二汉、晋属上党,后属。 阳阿二汉属上党,晋罢,后复属,有武靳关。
长平郡永安中置。治玄氏城。 领县二 户五千四百一十二 口二万二千七百七十八 高平永安中置。治高平城。 玄氏二汉、晋属上党郡治。有羊头山。
安平郡 领县二 户五千六百五十八 口一万九千五百五十七 端氏二汉属河东,晋属平阳,后属。真七年省,太和二十年复。 濩泽二汉 属河东,晋属平阳,后属。
泰宁郡孝昌中置,及县。
领县四 户一千三百三十五 口五千三百三十 东永安 西河 西濩泽 高延 汾州延和三年为镇,太和十二年置州。治蒲子城。孝昌中陷,移治西河。
领郡四 县十 户六千八百二十六 口三万一千二百一十 西河郡汉武帝置,晋乱罢。太和八年复。治兹氏城。
领县三 户五千三百八十八 口二万五千三百八十八 隰城二汉、晋属。太延中改为什星军,太和八年复。有虞城、阳城。 介休 二汉属太原,晋属。晋乱罢,太和八年复。有木瓜山、邬城。有郭林宗墓、介休城、 太岳山祠。 永安太和十七年分隰城置。
吐京郡真君九年置。孝昌中陷,寄治西河。 领县二 户三百八十四 口一千五百一十三 新城世祖名岭东,太和二十一年改。 吐京世祖名岭西,太和二十一年改。
五城郡正平二年置,孝昌中陷,寄治西河。
领县三 户二百五十七 口一千一百一 五城世祖名京军,太和二十一年改。有鸡亭。 平昌世祖名刑军,太和二十 一年改。有白马谷。 石城世祖为定阳,太和二十一年改。
定阳郡旧属东雍州,延兴四年分属焉。孝昌中陷,寄治西河。
领县二 户七百九十七 口三千二百八 定阳延兴四年置。 昌宁延兴四年置。有阴、阳二城。
东雍州世祖置,太和中罢,天平初复。 领郡三 县八 户六千二百四十一 口三万四百 邵郡皇兴四年置邵上郡,太和中并河内,孝昌中改复。
领县四 户五十二 口一百五十八 白水有马头山。 清廉有清廉山、白马山。 苌平有王屋山。 西 太平 高凉郡 领县二 户四千四百四十五 口二万一千八百五十三 高凉太和十一年分龙门置。有高凉城、暗合、丽姬冢。 龙门故皮氏,二汉 属河东,晋属平阳,真君七年改属。有临汾城。
正平郡故南太平,神元年改为征平,太和十八年复。
领县二 户一千七百四十四 口八千三百八十九 闻喜二汉、晋属河东,后属。有周阳城。 曲沃太和十一年置。
安州皇兴二年置,治方城,天平中陷,元象中寄治幽州北界。
领郡三 县八 户五千四百五 口二万三千一百四十九 密云郡皇始二年置。治提携城。
领县三 户二千二百三十一 口九千一十一 密云真君九年并方城属焉。 要阳前汉属渔阳,后汉、晋罢,后复属。有桃 花山。 白檀郡治。
广阳郡延和元年置益州,真君二年改为郡。
领县三 户二千八 口八千九百一十九 广兴延和年置,真君九年并恆山,属。 燕乐州郡治,延和九年置,真君九 年并永乐。 方城普泰元年置。
安乐郡延和元年置交州,真君二年罢州置。
领县二 户一千一百六十六 口五千二百一十九 土垠真君九年置。 安市二汉、晋属辽东,真君九年并汉平属焉。
义州兴和二年置,寄治汲郡陈城。
领郡七 县十九 户三千四百二十八 口一万六千七百六十四 五城郡永安中置,属司州,天平中属北豫州,武定五年属。
领县三 户二千一百 口一万七千六十九 隰城五城永安中置。有凤皇台、安郎神、皇侯神。 介休永安中置。 五 城永安中置。
泰宁郡兴和中置。
领县三 户二百二十八 口一千一百二十七 泰宁兴和中置。 义兴兴和中置。 合阳兴和中置。
新安郡兴和中置
领县三 户三百九十四 口一千五百九十五 西垣兴和中置。 新安兴和中置。 东垣兴和中置。
渑池郡兴和中置。 领县三 户一百六十六 口八百二十八 北渑池兴和中置。 俱利兴和中置。 西新安兴和中置。
恆农郡兴和中置。
领县三 户九十三 口五百四十三 恆农兴和中置。 北郏兴和中置。 崤兴和中置。
宜阳郡兴和中置。
领县三 户一百六十九 口六百八十六 宜阳兴和中置。 南渑池兴和中置。 金门光和中置。
金门郡兴和中置。
领县一 户二百七十八 口一千二百一十七 北陆兴和中置。
南汾州 领郡九 县十八 户一千九百三十二 口七千六百四十八 北吐京郡 领县四 户八十八 口三百五十一 平昌 北平昌 石城 吐京 西五城郡 领县三 户二百四十七 口一千一百一十八 西五城 昌宁 平昌 南吐京郡 领县一 户三十二 口七十三 新城 西定阳郡 领县一 户四十二 口一百四十 洛陵 定阳郡 领县一 户五十四 口一百九十 永宁 北乡郡 领县二 户二百九 口七百五十九 龙门 汾阴 五城郡 领县二 户二百一十四 口八百八十四 五城 平昌 中阳郡 领县二 户四百六十八 口一千六百三十七 洛陵 昌宁 龙门郡 领县二 户五百七十八 口二千四百九十六 西太平 汾阳 南营州孝昌中营州陷,永熙二年置。寄治英雄城。
领郡五 县十一 户一千八百一十三 口九千三十六 昌黎郡永兴中置。
领县三 户五百九 口二千六百五十八 龙城永熙中置。 广兴永熙中置。 定荒兴和中置。
辽东郡永熙中置。
领县二 户五百六十五 口二千六百三十四 太平永熙中置。 新昌永熙中置。
建德郡永熙中置。
领县二 户一百七十八 口八百一十四 石城永熙中置。 广都兴和中置。
营丘郡天平四年置。
领县三 户五百一十二 口二千七百二十七 富平天平四年置。 永安元象中置。 带方元象中置。
乐良郡天平四年置。
领县一 户四十九 口二百三 永乐兴和二年置。
东燕州太和中分桓州东部置燕州,孝昌中陷,天平中领流民置。寄治幽州宣都 城。
领郡三 县六 户一千七百六十六 口六千三百一十七 平昌郡孝昌中陷,天平中置。
领县二 户四百五十 口一千七百一十三 万言天平中置。 昌平天平中置。有龙泉。
上谷郡天增中置。
领县二 户九百四十二 口三千九十三 平舒孝昌中陷,天平中置。 居庸孝昌中陷,天平中置。
偏城郡武定元年置 。 领县二 户三百七十四 口一千五百一十三 广武武定元年置。 沃野武定元年置。
营州治和龙城。太延二年为镇,真君五年改置。永安末陷,天增初复。
领郡六 县十四 户一千二十一 口四千六百六十四 昌黎郡晋分辽东置,真君八年并冀阳属焉。
领县三 户二百一 口九百一十八 龙城真君八年并柳城、昌黎、棘城属焉。有尧祠、榆顿城、狼水。 广兴真 君八年并徒何、永乐、燕昌属焉。有鸡鸣山、石城、大柳城。 定荒正光末置。 有鹿头山、松山。
建德郡真君八年置。治白狼城。
领县三 户二百 口七百九十三 石城前汉属右北平,后属。真君八年并辽阳、路、大乐属焉,有白鹿山祠。 广都真君八年并白狼、建德、望平属焉。有金紫城。 阳武正光末置。有三合 城。
辽东郡秦置,后罢。正光中复。治固都城。
领县二 户一百三十一 口八百五十五 襄平二汉、晋属后罢。正光中复。有青山。 新昌二汉、晋属,后罢。正光 中复。
乐良郡前汉武帝置,二汉、晋曰乐浪,后改,罢。正光末复。治连城。
领县二 户二百一十九 口一千八 永洛正光末置。有鸟山。 带方二汉属,晋属带方,后罢。正光末复属。 冀阳郡真君八年并昌黎,武定五年复。 领县二 户八十九 口二百九十六 平刚 柳城 营丘郡正光末置。
领县二 户一百八十二 口七百九十四 富平正光末置。 永安正光末置。
平州晋置。治肥如城。
领郡二 县五 户九百七十三 口三千七百四十一 辽西郡秦置。
领县三 户五百三十七 口一千九百五 肥如二汉、晋属。有孤竹山祠、碣石、武王祠、令支城、黄山、濡河。 阳 乐二汉、晋属,真君七年并令支合资属焉。有武历山、覆舟山、林榆山、太真山。 海阳二汉、晋属。有横山、新妇山、清水。
北平郡秦置。
领县二 户四百三퍁 口一千八百三十六 朝鲜二汉、晋属乐浪,后罢。延和元年徙朝鲜民於肥如,复置,属焉。 新 昌前汉属涿,后汉、晋属辽东,后属,有卢龙山。
恆州天兴中置司州,治代都平城,太和中改。孝昌中陷,天平二年置,寄治肆 州秀容郡城。
领郡八 县十四 代郡秦置,孝昌中陷,天平二年置。
领县四 平城二汉、晋属雁门,后属。 太平 武周二汉属雁门,晋罢,后复属。 永固。 善无郡天平二年置。
领县二 善无前汉属雁门,后汉属定襄,后属。 沃阳 梁城郡天平二年置。
领县二 参合前汉属代,后汉、晋罢,后复属。 裋鸿一本作祗鸿
繁畤郡天平二年置。 领县二 崞山二汉、晋曰崞,属雁门,后改属。 繁畤二汉、晋属雁门,后改属。 高柳郡永熙中置。
领县二 安阳二汉曰东安阳,属代郡,晋属,后改属。 高柳二汉属代郡,晋罢,后 复属。
北灵丘郡天平二年置。 领县二 灵丘前汉属代,后汉、晋罢,后复属。 莎泉 内附郡天平二年置。
灵丘郡天平二年置。
朔州本汉五原郡,延和二年置为镇,后改为怀朔,孝昌中改为州。后陷,今寄 治并州界。
领郡五 县十三 大安郡 领县二 狄那 捍殊 广宁郡 领县二 石门 中川 神武郡 领县二 尖山 殊颓 太平郡 领县三 太平 太清 永宁 附化郡 领县四 附化 息泽 五原 广牧 云州旧置朔州,后陷,永熙中改,寄治并州界。
领郡四 县九 盛乐郡永熙中置。 领县二 归顺永兴中置,州、郡治。 还安永熙中置。 云中郡秦置。 领县二 延民永兴中置。 云阳永熙中置。 建安郡永熙中置。
领县二 永定永熙中置。 永乐永熙中置。
真兴郡永熙中置。
领郡三 真兴永熙中置。 建义永熙中置。 南恩永熙中置。
蔚州永安中改怀荒、御夷二镇置,寄治并州邬县界。
领县三 县七 始昌郡永安中置。
领县二 干门永安中置。 兰泉永安中置。
忠义郡永安中置。
领县二 苇池永安中置。 杨柳永安中置。
附恩郡永平中置。
领县三 西凉天平中置。 利石天平中置。 化政天平中置。
显州天安中置。治汾州六壁城。
领郡四 县四 定戎郡天安中置。治瓜城。
领县二 零山天安中置。 阳林永安中置。
建平郡天安中置,州治。
领县二 升原永安中置。 赤谷永安中置。
真君郡天平中置,治东多城。
武昌郡武定四年置,治围城。
廓州武定元年置。治肆州敷城界郭城。
领郡三 广安郡武定元年置。
永定郡武定元年置。
建安郡武定元年置。
武州武定元年置。治雁门川,武定三年始立州城。
领郡三 县四 吐京郡武定八年置。
领县二 吐京武定三年置。 新城武定三年置。
齐郡武定元年置,州治。
领县二 昌国武定元年置。 安平武定元年置。
新安郡武定元年置。
西夏州寄治并州界。
领郡二 太安郡 神武郡。 宁州兴和中置,寄治汾州介休城。
领郡四 武康郡武定四年置,治东多城。
灵武郡武定元年置。
初平郡武定元年置。
武定郡武定元年置。
灵州太延二年置薄骨律镇,孝昌中改,后陷关西。天平中置,寄治汾州隰城县 界。郡县关。
前自恆州已下十州,永安已后,禁旅所出,户口之数,并不得知。 分类:正史 书名:魏书 作者:魏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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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志第十三 礼四之四世宗永平四年冬十二月,员外将军、兼尚书都令史陈终德有祖母之丧,欲服齐 衰三年,以无世爵之重,不可陵诸父,若下同众孙,恐违后祖之义,请求详正。国 子博士孙景邕、刘怀义、封轨、高绰,太学博士袁升,四门博士阳宁居等议:"嫡 孙后祖,持重三年,不为品庶生二,终德宜先诸父。"太常卿刘芳议:"案丧服乃 士之正礼,含有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事,其中时复下同庶人者,皆别标显。至如 传重,自士以上,古者卿士,咸多世位,又士以上,乃有宗庙。世儒多云,嫡孙传 重,下通庶人。以为差谬。何以明之?《礼稽命征》曰:'天子之元士二庙,诸侯 之上士亦二庙,中、下士一庙。'一庙者,祖祢共庙。《祭法》又云庶人无庙'。 既如此分明,岂得通于庶人也?传重者主宗庙,非谓庶人祭于寝也。兼累世承嫡, 方得为嫡子嫡孙耳。不尔者,不得继祖也。又郑玄别变除,云为五世长子服斩也。 魏晋以来,不复行此礼矣。案《丧服经》无嫡孙为祖持重三年正文,唯有为长子三 年,嫡孙期。《传》及注因说嫡孙传重之义。今世既不复为嫡子服斩,卑位之嫡孙 不陵诸叔而持重,则可知也。且准终德资阶,方之士古,未登下士,庶人在官复, 无斯礼。考之旧典,验之今世,则兹范罕行。且诸叔见存,丧主有寄,宜依诸孙, 服期为允。" 景邕等又议云:"《丧服》虽以士为主,而必下包庶人。何以论之?自大夫以 上,每条标列,逮于庶人,含而不述,比同士制,起后疑也。唯有庶人为国君,此 则明义服之轻重,不涉于孙祖。且受国于曾祖,废疾之祖父,亦无重可传,而犹三 年,不必由世重也。夫霜感露濡,异识咸感,承重主嗣,宁甄寝庙,嫡孙之制,固 不同殊。又古自卿以下,皆不殊承袭,末代僭妄,不可以语通典。是以《春秋》讥 于世卿,《王制》称大夫不世,此明训也。《丧服》,《经》虽无嫡孙为祖三年正 文,而有祖为嫡孙者,岂祖以嫡服己,己与庶孙同为祖服期,于义可乎?服祖三年, 此则近世未尝变也。准古士官不过二百石已上,终德即古之庙士也。假令终德未班 朝次,苟曰志仁,必也斯遂。况乃官历士流,当训章之运,而以庶叔之嫌,替其嫡 重之位,未是成人之善也。"芳又议:"国子所云,《丧服》虽以士为主,而必下 包庶人。本亦不谓一篇之内全不下同庶人,正言嫡孙传重,专士以上。此《经》、 《传》之正文,不及庶人明矣。戴德《丧服变除》云:'父为长子斩,自天子达于 士。'此皆士以上乃有嫡子之明据也。且承重者,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庙主了不 云寝,又其证也。所引大夫不世者,此《公羊》、《谷梁》近儒小道之书,至如 《左氏》、《诗》、《易》、《论语》皆有典证,或是未寤。许叔重《五经异义》 云,今《春秋公羊》、《谷梁》说卿大夫世位,则权并一姓,谓周尹氏、齐崔氏也。 而古《春秋左氏》说卿大夫皆得世禄。《传》曰'官族',《易》曰'食旧德', 旧德,谓食父故禄也。《尚书》曰:'世选尔劳,予不绝尔善。'《诗》云:'惟 周之士,不显奕世。'《论语》曰:'兴灭国,继绝世。'国谓诸侯,世谓卿大夫 也。斯皆正经及《论语》士以上世位之明证也,士皆世禄也。八品者一命,斯乃信 然。但观此据,可谓睹其纲,未照其目也。案晋《官品令》所制九品,皆正无从, 故以第八品准古下士。今皇朝《官令》皆有正从,若以其员外之资,为第十六品也, 岂得为正八品之士哉?推考古今,谨如前议。" 景邕等又议:"《丧服》正文,大夫以上,每事显列,唯有庶人,含而不言。 此通下之义,了然无惑。且官族者,谓世为其功;食旧德者,谓德侯者世位;兴灭 国,继绝世,主谓诸侯卿大夫无罪诛绝者耳。且金貂七毦,杨氏四公,虽以位相承, 岂得言世禄乎?晋太康中,令史殷遂以父祥不及所继,求还为祖母三年。时政以礼 无代父追服之文,亦无不许三年之制,此即晋世之成规也。"尚书邢峦奏依芳议。 诏曰:"嫡孙为祖母,礼令有据,士人通行,何劳方致疑请也。可如国子所议。" 延昌二年春,偏将军乙龙虎丧父,给假二十七月,而虎并数闰月,诣府求上。 领军元珍上言:"案《违制律》,居三年之丧而冒哀求仕,五岁刑。龙虎未尽二十 七月而请宿卫,依律结刑五岁。"三公郎中崔鸿驳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大祥。 诸儒或言祥月下旬而禫,或言二十七月,各有其义,未知何者会圣人之旨。龙虎居 丧已二十六月,若依王、杜之义,便是过禫即吉之月。如其依郑玄二十七月,禫中 复可以从御职事。《礼》云:'祥之日鼓素琴。'然则大祥之后,丧事终矣。既可 以从御职事,求上何为不可?若如府判,禫中鼓琴,复有罪乎?求之经律,理实未 允。"下更详辨。 珍又上言:"案《士虞礼》,三年之丧,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礻覃。 郑玄云'中犹间也','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又《礼》言:'祥之日鼓素琴。' 郑云:'鼓琴者,存乐也。'孔子祥后五日,弹琴而不成,十日而成笙歌。郑注与 《郑志》及逾月可以歌,皆身自逾月可为。此谓存乐也,非所谓乐。乐者,使工为 之。晋博士许猛《解三验》曰:案《黍离》、《麦秀》之歌,《小雅》曰"君子作 歌,惟以告哀",《魏诗》曰"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若斯之类,岂可谓之金石 之乐哉?是以徒歌谓之谣,徒吹谓之和。《记》曰:'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毛谓 之乐。'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者,此乃所谓乐也。至于素琴以示终、笙 歌以省哀者,则非乐矣。《间传》云:大祥除衰,杖而素缟麻衣,大祥之服也。 《杂记》注云:'玄衣黄裳,则是禫祭,黄者,未大吉也。'《檀弓》云:'祥而 缟,是月禫,徙月乐。'《郑志》:赵商问,郑玄答云:祥谓大祥,二十五月。是 月禫,谓二十七月,非谓上祥之月也。徙月而乐。许猛《释六征》曰:乐者,自谓 八音克谐之乐也。谓在二十八月,工奏金石之乐耳。而驳云:'大祥之后,丧事终 矣。'脱如此驳,禫复焉施?又驳云:'禫中鼓琴,复有罪乎?'然禫则黄裳,未 大吉也,鼓琴存乐,在礼所许。若使工奏八音,融然成韵,既未徙月,不罪伊何! 又驳云:'禫中既得从御职事,求上何为不可?'检龙虎居丧二十六月,始是素缟 麻衣,大祥之中,何谓禫乎?三年没闰,理无可疑。麻衣在体,冒仕求荣,实为大 尤,罪其焉舍!又省依王、杜禫祥同月,全乖郑义。丧凶尚远,而欲速除,何匆匆 者哉?下府愚量,郑为得之。何者?《礼记》云:'吉事尚近日,凶事尚远日。' 又《论语》云:'丧与其易宁戚。'而服限三年,痛尽终身。中月之解,虽容二义, 尚远宁戚。又检王、杜之义,起于魏末晋初。及越骑校尉程猗赞成王肃,驳郑禫二 十七月之失,为六征三验,上言于晋武帝曰:'夫礼国之大典,兆民所日用,岂可 二哉。今服礻覃者各各不同,非圣世一统之谓。郑玄说二十七月禫,甚乖大义。臣 每难郑失,六有征,三有验,初未能破臣难而通玄说者。'如猗之意,谓郑义废矣。 太康中,许猛上言扶郑,《释六禫》,《解三验》,以郑禫二十七月为得,猗及王 肃为失。而博士宋昌等议猛扶郑为衷,晋武从之。王、杜之义,于是败矣。王、杜 之义见败者,晋武知其不可行故也。而上省同猗而赞王,欲亏郑之成轨,窃所未宁。 更无异义,还从前处。" 鸿又驳曰:"案三年之丧,没闰之义,懦生学士,犹或病诸。龙虎生自戎马之 乡,不蒙稽古之训,数月成年,便惧违缓。原其本非贪荣求位,而欲责以义方,未 可使尔也。且三年之丧,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郑玄以中为间,王、杜以为是月 之中。郑亦未为必会经旨,王、杜岂于必乖圣意。既诸儒探赜先圣,后贤见有不同, 晋武后虽从宋昌、许猛之驳,同郑禫议,然初亦从程猗,赞成王、杜之言。二论得 否,未可知也。圣人大祥之后,鼓素琴,成笙歌者,以丧事既终,余哀之中,可以 存乐故也。而乐府必以干戚羽毛,施之金石,然后为乐,乐必使工为之。庶民凡品, 于祥前鼓琴,可无罪乎?律之所防,岂必为贵士,亦及凡庶。府之此义,弥不通矣。 鲁人朝祥而暮歌,孔子以为逾月则可矣。尔则大祥之后,丧事之终,鼓琴笙歌,经 礼所许。龙虎欲宿卫皇宫,岂欲合刑五岁。就如郑义,二十七月而禫,二十六月十 五升、布深衣、素冠、缟纰及黄裳、彩缨以居者,此则三年之余哀,不在服数之内 也。衰绖则埋之于地,杖则弃之隐处,此非丧事终乎?府以大祥之后,不为丧事之 终,何得复言素琴以示终也。丧事尚远日,诚如郑义。龙虎未尽二十七月而请宿卫, 实为匆匆,于戚之理,合在情责。便以深衣素缟之时,而罪同杖绖苫塊之日,于礼 宪未允。详之律意,冒丧求仕,谓在斩焉草土之中,不谓除衰杖之后也。又龙虎具 列居丧日月,无所隐冒,府应告之以礼,遣还终月。便幸彼味识,欲加之罪,岂是 遵礼敦风,爱民之致乎?正如郑义,龙虎罪亦不合刑,匆匆之失,宜科鞭五十。" 三年七月,司空、清河王怿第七叔母北海王妃刘氏薨,司徒、平原郡开国公高 肇兄子太子洗马员外亡,并上言,未知出入犹作鼓吹不,请下礼官议决。太学博士 封祖胄议:"《丧大记》云:期九月之丧,既葬饮酒食肉,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 之丧,比葬,饮酒食肉,不与人乐之;世叔母、故主、宗子,直云饮酒食肉,不言 不与人乐之。郑玄云:'义服恩轻。'以此推之,明义服葬容有乐理。又《礼》: '大功言而不议,小功议而不及乐。'言论之间,尚自不及,其于声作,明不得也。 虽复功德,乐在宜止。"四门博士蒋雅哲议:"凡三司之尊,开国之重,其于王服, 皆有厌绝。若尊同体敌,虽疏尚宜彻乐。如或不同,子姓之丧非嫡者,既殡之后, 义不阙乐。"国子助教韩神固议:阙 "夫羽旄可以展耳目之适,丝竹可以肆游 宴之娱,故于乐贵县,有哀则废。至若德俭如礼,升降有数,文物昭旂旗之明,锡 鸾为行动之响,列明贵贱,非措哀乐于其间矣。谓威仪鼓吹依旧为允。" 兼仪曹郎中房景先驳曰:"案祖胄议以功德有丧,鼓吹不作;雅哲议齐衷卒哭, 箫管必陈,准之轻重,理用未安。圣人推情以制服,据服以副心,何容拜虞生之奠 于神宫,袭衰麻而奏乐。大燧一移,衰情顿尽,反心以求,岂制礼之意也。就如所 言,义服恩轻,既虞而乐,正服一期,何以为断?或义服尊,正服卑,如此之比, 复何品节?雅哲所议,公子之丧非嫡者,既殡之后,义不阙乐。案古虽有尊降,不 见作乐之文,未详此据,竟在何典?然君之于臣,本无服体,但恩诚相感,致存隐 恻。是以仲遂卒垂,笙龠不入;智悼在殡,杜蒉明言。岂大伦之痛,既殡而乐乎? 又神固等所议,以为笳鼓不在乐限,鸣铙以警众,声笳而清路者,所以辨等列,明 贵贱耳,虽居哀恤,施而不废。粗而言之,似如可通,考诸正典,未为符合。案 《诗》'云钟鼓既设','鼓钟伐鼛',又云'于论鼓钟,于乐辟雍'。言则相连, 岂非乐乎?八音之数,本无笳名,推而类之,箫管之比,岂可以名称小殊,而不为 乐。若以王公位重,威饰宜崇,鼓吹公给,不可私辞者,魏绛和戎,受金石之赏, 钟公勋茂,蒙五熟之赐;若审功膺赏,君命必行,岂可陈嘉牢于齐殡之时,击钟磬 于疑 祔之后?寻究二三,未有依据。国子职兼文学,令问所归,宜明据典谟, 曲尽斟酌,率由必衷,以辨深惑。何容总议并申,无所析剖,更详得失,据典正议。" 秘书监、国子祭酒孙惠蔚,太学博士封祖胄等重议:"司空体服衰麻,心怀惨 切,其于声乐,本无作理,但以鼓吹公仪,致有疑论耳。案鼓吹之制,盖古之军声, 献捷之乐,不常用也。有重位茂勋,乃得备作。方之金石,准之管弦,其为音奏, 虽曰小殊,然其大体,与乐无异。是以《礼》云:'鼓无当于五声,五声不得不和。' 窃惟今者,加台司之仪,盖欲兼广威华,若有哀用之,无变于吉,便是一人之年, 悲乐并用,求之礼情,于理未尽。二公虽受之于公,用之非私,出入声作,亦以娱 己。今既有丧,心不在乐,笳鼓之事,明非欲闻,其从宁戚之义,废而勿作。但礼 崇公卿出入之仪,至有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和銮之声,佩玉之饰者,所以显槐鼎 之至贵,彰宰辅之为重。今二公地处尊亲,仪殊百辟,鼓吹之用,无容全去。礼有 悬而不乐,今陈之以备威仪,不作以示哀痛。述理节情,愚谓为允。"诏曰:"可 从国子后议。" 清河王怿所生母罗太妃薨,表求申齐衰三年。诏礼官博议。侍中、中书监、太 子少傅崔光议:"《丧服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母。《传》曰:'先君余尊之 所厌,不得过大功。'《记》:'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源缘,既葬除之。'《传》 曰:'何以不在五服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此皆谓公侯枝子,藉父 兄以为称,其母本妾,犹击之于君,不得以子贵为夫人者也。至如应、韩启宇,厥 母固自申内主之尊;凡、蒋别封,其亲亦容尽君妣之重,若然,便所谓周公制礼而 子侄共尊。汉世诸王之国,称太后,宫室百官,周制京邑,自当一傍天子之式,而 不用公庶之轨。魏氏已来,虽群臣称微,然尝得出临民土,恐亦未必舍近行远,服 功衰与练麻也。罗太妃居王母之尊二十许载,两裔籓后,并建大邦,子孙盈第,臣 吏满国,堂堂列辟,礼乐备陈,吉庆凶哀宜称情典。则不应傍之公第,仍拘先厌。 愚谓可远准《春秋》子贵之文,上祔周汉侯王之体,成母后之尊,蠲帝妾之贱,申 疏丧之极慕,拟功练之轻悲。诚如此:则三年之丧,无乖于自达;巨创之痛,有遂 乎在中,宁成过哀,情礼俱允。"时议者不同,诏服大功。 时又疑清河国官从服之制,太学博士李景林等二十一人议:"按《礼》文,君 为母三年,臣从服期。今司空自为先帝所厌,不得申其罔极。依《礼》大功,据丧 服厌降之例,并无从厌之文。今太妃既舍六宫之黎,加太妃之号,为封君之母,尊 崇一国。臣下固宜服期,不得以王服厌屈,而更有降。礼有从轻而重,义包于此。" 太学博士封伟伯等十人议:"案臣从君服,降君一等。君为母三年,臣则期。今司 空以仰厌先帝,俯就大功,臣之从服,不容有过。但礼文残缺,制无正条,窃附情 理,谓宜小功。庶君臣之服,不失其序,升降之差,颇会礼意。"清河国郎中令韩 子熙议: 谨案《丧服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其母妻。《传》曰:"何以大功?先君 余尊之所厌,不敢过大功也。"夫以一国之贵,子犹见厌,况四海之尊,固无申理。 顷国王遭太妃忧,议者援引斯条,降王之服。寻究义例,颇有一途。但公之庶昆弟, 或为王,或为大夫。士之卑贱,不得仰匹亲王,正以余厌共同,可以夺情相拟。然 士非列土,无臣从服,今王有臣,复不得一准诸士矣。议者仍令国臣从服以期,嚣 昧所见,未晓高趣。案《不杖章》云: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曰: "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传》所以深释 父卒为祖服斩者,盖恐君为祖期,臣亦同期也。明臣之后期,由君服斩。若由君服 斩,然后期,则君服大功,安得亦期也?若依公之庶昆弟,不云有臣从期。若依为 君之父母,则出应申三年。此之二章,殊不相干,引彼则须去此,引此则须去彼。 终不得两服功期,浑杂一图也。议者见余尊之厌不得过大功,则令王依庶昆弟;见 《不杖章》有为君之父母,便令臣从服以期。此乃据残文,守一隅,恐非先圣之情, 达礼之丧矣。 且从服之体,自有伦贯,虽秩微阍寺,位卑室老,未有君服细绖,裁逾三时, 臣著疏衰,独涉两岁。案《礼》,天子诸侯之大臣,唯服君之父母、妻、长子、祖 父母,其余不服也。唯近臣阍寺,随君而服耳。若大夫之室老,君之所服,无所不 从,而降一等。此三条是从服之通旨,较然之明例。虽近臣之贱,不过随君之服, 未有君轻而臣服重者也。议者云,礼有从轻而重,臣之从君,义包于此。愚谓《服 问》所云"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直是《礼记》之异,独此一条耳。 何以知其然?案《服问》,《经》云:"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而 《大传》云:从服有六,其六曰"有从轻而重"。《注》曰:"公子之妻,为其皇 姑。"若从轻而重,不独公子之妻者,则郑君宜更见流辈广论所及,不应还用《服 问》之文,以释《大传》之义。明从轻而重,唯公子之妻。臣之从君,不得包于此 矣。若复有君为母大功,臣从服期,当云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为母大 功,臣从服期。何为不备书两条,以杜将来之惑,而偏著一事,弥结今日之疑。且 臣为君母,乃是徒从,徒从之体,君亡则已。妻为皇姑,既非待从,虽公子早没, 可得不制服乎?为君之父母妻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盖以恩轻不能追服。 假令妻在远方,姑没遥域,过期而后闻丧,复可不税服乎?若姑亡必不关公子有否, 闻丧则税,不计日月远近者,则与臣之从君,聊自不同矣。 又案,臣服君党,不过五人,悉是三年,其余不服。妻服夫党,可直五人乎? 期功以降,可得无服乎?臣妻事殊,邈然胡越,苟欲引之,恐非通例也。愚谓臣有 合离,三谏待决;妻无去就,一醮终身。亲义既有参差,丧服固宜不等。故见厌之 妇,可得申其本服;君屈大功,不可过从以期。所以从麻而齐,专属公子之妻;随 轻而重,何关从服之臣。寻理求途,傥或在此。必以臣妻相准,未睹其津也。子熙 诚不能远探坟籍,曲论长智,请以情理校其得失。君遭母忧,巨创之痛;臣之为服, 从君之义。如何君至九月,便萧然而即吉;臣犹期年,仍衰哭于君第。创巨而反轻, 从义而反重。缘之人情,岂曰是哉?侍中崔光学洞今古,达礼之宗,顷探幽立义, 申三年之服。虽经典无文,前儒未辨,然推例求旨,理亦难夺。若臣服从期,宜依 侍中之论;脱君仍九月,不得如议者之谈耳。嬴氏焚坑,《礼经》残缺,故今追访 靡据,临事多惑。愚谓律无正条,须准傍以定罪;礼阙旧文,宜准类以作宪。礼有 期同缌功,而服如齐疏者,盖以在心实轻,于义乃重故也。今欲一依丧服,不可从 君九月而服周年;如欲降一等,兄弟之服,不可以服君母。详诸二途,以取折衷, 谓宜麻布,可如齐衰,除限则同小功。所以然者,重其衰麻,尊君母;蹙其日月, 随君降。如此,衰麻犹重,不夺君母之严;日月随降,可塞从轻之责矣。 XXB尚书李平奏,以谓:"《礼》,臣为君党,妻为夫党,俱为从服, 各降君、 夫一等。故君服三年,臣服一期。今司空臣怿自以尊厌之礼,夺其罔极之心,国臣 厌所不及,当无随降之理。《礼记大传》云'从轻而重',郑玄注云'公子之妻为 其皇姑'。既舅不厌妇,明不厌者,还应服其本服。此则是其例。"诏曰:"《礼》 有从无服而有服,何但从轻而重乎?怿今自以厌,故不得申其过隙,众臣古无疑厌 之论,而有从轻之据,曷为不得申其本制也。可从尚书及景林等议。"寻诏曰: "比决清河国臣为君母服期,以礼事至重,故追而审之。今更无正据,不可背章生 条。但君服既促,而臣服仍远。礼缘人情,遇厌须变服。可还从前判,既葬除之。" 四年春正月丁已夜,世宗崩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崔光,侍中、 领军将军于忠与詹事王显,中庶子侯刚奉迎肃宗于东宫,入自万岁门,至显阳殿, 哭踊久之,乃复。王显欲须明乃行即位之礼。崔光谓显曰:"天位不可暂旷,何待 至明?"显曰:"须奏中宫。"光曰:"帝崩而太子立,国之常典,何须中宫令也。" 光与于忠使小黄门曲集奏置并官行事。于是光兼太尉,黄门郎元昭兼侍中,显兼吏 部尚书,中庶子裴俊兼吏部郎,中书舍人穆弼兼谒者仆射。光等请肃宗止哭,立于 东序。于忠、元昭扶肃宗西面哭十数声,止,服太子之服。太尉光奉策进玺绶,肃 宗跽受,服皇帝兗冕服,御太极前殿。太尉光等降自西阶,夜直群官于庭中北面稽 首称万岁。 熙平二年十一月乙丑,太尉、清河王怿表曰:"臣闻百王所尚,莫尚于礼,于 礼之重,丧纪斯极。世代沿革,损益不同,遗风余烈,景行终在。至如前贤往哲, 商榷有异。或并证经文,而论情别绪;或各言所见,而讨事共端。虽宪章祖述,人 自名家,而论议纷纶,理归群正。莫不随时所宗,各为一代之典,自上达下,罔不 遵用。是使叔孙之仪,专擅于汉朝;王肃之礼,独行于晋世。所谓共同轨文,四海 画一者也。至乃折旋俯仰之仪,哭泣升降之节,去来阃巷之容,出入闺门之度,尚 须畴谘礼官,博访儒士,载之翰纸,著在通法。辩答乖殊,证据不明,即诋诃疵谬, 纠劾成罪。此乃简牒成文,可具阅而知者也。未闻有皇王垂范,国无一定之章;英 贤赞治,家制异同之式。而欲流风作则,永贻来世。比学官虽建,庠序未修,稽考 古今,莫专其任。暨乎宗室丧礼,百僚凶事,冠服制裁,日月轻重,率令博士一人 轻尔议之。广陵王恭、北海王颢同为庶母服,恭则治重居庐,颢则齐期垩室。论亲 则恭、颢俱是帝孙,语贵则二人并为蕃国,不知两服之证,据何经典。俄为舛驳, 莫有裁正。懿王昵戚,尚或如斯。自兹已降,何可纪极。历观汉魏,丧礼诸仪,卷 盈数百。或当时名士,往复成规;或一代词宗,较然为则。况堂堂四海,蔼蔼如林, 而令丧礼参差,始于帝族,非所以仪刑万国,缀旒四海。臣忝官台傅,备位喉脣, 不能秉国之钧,致斯爽缺。具瞻所诮,无所逃罪。谨略举恭、颢二国不同之状,以 明丧纪乖异之失。乞集公卿枢纳,内外儒学,博议定制,班行天下。使礼无异准, 得失有归,并因事而广,永为条例。庶尘岳沾河,微酬万一。"灵太后令曰:"礼 者为政之本,何得不同如此!可依表定议。"事在《张普惠传》。 神龟元年九月,尼高皇太后崩于瑶光寺。肃宗诏曰:"崇宪皇太后,德协坤仪, 征符月晷,方融壶化,奄至崩殂。朕幼集荼蓼,夙凭德训,及翕虣定难,是赖谟谋。 夫礼沿情制,义循事立,可特为齐衰三月,以申追仰之心。"有司奏:"案旧事, 皇太后崩仪,自复魄敛葬,百官哭临,其礼甚多。今尼太后既存委俗尊,凭居道法。 凶事简速,不依配极之典;庭局狭隘,非容百官之位。但昔经奉接,义成君臣,终 始情礼,理无废绝。辄准故式,立仪如别。内外群官,权改常服,单衣邪巾,奉送 至墓,列位哭拜,事讫而除。止在京师,更不宣下。"诏可。 十一月,侍中、国子祭酒、仪同三司崔光上言:"被台祠部曹符,文昭皇太后 改葬,议至尊、皇太后、群臣服制轻重。四门博士刘季明议云:'案《丧服》, 《记》虽云"改葬缌",文无指据,至于注解,乖异不同。马融、王肃云本有三年 之服者,郑及三重。然而后来诸儒,符融者多,与玄者少。今请依马、王诸儒之议, 至尊宜服缌。案《记》:"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郑注云:"为君服斩,夫人 齐衰,不敢以亲服至尊也。"今皇太后虽上奉宗庙,下临朝臣,至于为姑,不得过 期,计应无服。其清河、汝南二王母服三年,亦宜有缌,自余王公百官,为君之母 妻,唯期而已,并应不服。'又太常博士郑六议云:'谨检《丧服》并中代杂论, 《记》云:"改葬缌。"郑注:"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亲见尸柩,不可以无 服,故服缌。"三年者缌,则期已下无服。窃谓郑氏得服缌之旨,谬三月之言。如 臣所见,请依康成之服缌,既葬而除。'愚以为允。"诏可。 二年正月二日元会,高阳王雍以灵太后临朝,太上秦公丧制未毕,欲罢百戏丝 竹之乐。清河王怿以为万国庆集,天子临享,宜应备设。太后访之于侍中崔光,光 从雍所执。怿谓光曰:"宜以经典为证。"光据《礼记》"缟冠玄武,子姓之冠", 父母有重丧,子不纯吉。安定公亲为外祖,又有师恩,太后不许公除,衰麻在体。 正月朔日,还家哭临,至尊舆驾奉慰。《记》云:"朋友之墓,有宿草焉而不哭。" 是则朋友有期年之哀。子贡云:夫子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颜渊之 丧,馈练肉,夫子受之,弹琴而后食之。若子之哀,则容一期,不举乐也。孔子既 大练,五日弹琴,父母之丧也。由是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心丧三年,由此而制。 虽古义难追,比来发诏,每言师、祖之尊。是则一期之内,犹有余哀。且《礼》, 母有丧服,声之所闻,子不举乐。今太后更无别宫,所居嘉福,去太极不为大远。 鼓钟于宫,声闻于外,况在内密迩也。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 智悼子丧未葬,杜蒉所以谏晋平公也。今相国虽已安厝,裁三月尔,陵坟未乾。怿 以理证为然,乃从雍议。 孝静武定五年正月,齐献武王薨,时秘凶问。六日,孝静皇帝举哀于太极东堂, 服齐衰三月。及将窆,中练。齐文襄王请自发丧之月,帝使侍中陆子彰举诏,三往 敦喻,王固执,诏不许。乃从薨月。 太祖天赐三年十月,占授著作郎王宜弟造兵法。 高宗和平三年十二月,因岁除大傩之礼,遂耀兵示武。更为制,令步兵陈于南, 骑士陈于北,各击钟鼓,以为节度。其步兵所衣,青赤黄黑别为部队。盾槊矛戟相 次周回转易,以相赴就。有飞龙腾蛇之变,为函箱鱼鳞四门之陈,凡十余法。跽起 前却,莫不应节。陈毕,南北二军皆鸣鼓角,众尽大噪。各令骑将六人去来挑战, 步兵更进退以相拒击,南败北捷,以为盛观。自后踵以为常。 高祖太和十九年五月甲午,冠皇太子恂于庙。丙申,高祖临光极堂,太子入见, 帝亲诏之。事在《恂传》。六月,高祖临光极堂,引见群官。诏"比冠子恂,礼有 所阙,当思往失,更顺将来。礼古今殊制,三代异章。近冠恂之礼有三失,一,朕 与诸儒同误,二,诸儒违朕,故令有三误。今中原兆建,百礼惟新,而有此三失, 殊以愧叹。《春秋》,襄公将至卫,以同姓之国,问其季几,而行冠礼。古者皆灌 地降神,或有作乐以迎神。昨失作乐。至庙庭,朕以意而行拜礼,虽不得降神,于 理犹差完。司马彪云,汉帝有四冠:一缁布,二进贤,三武弁,四通天冠。朕见 《家语》《冠颂篇》,四加冠,公也。《家语》虽非正经,孔子之言与经何异。诸 儒忽司马彪《志》,致使天子之子,而行士冠礼,此朝廷之失。冠礼朕以为有宾, 诸儒皆以为无宾,朕既从之,复令有失。孔所云'斐然成章',其斯之谓。"太子 太傅穆亮等拜谢。高祖曰:"昔裴頠作冠仪,不知有四,裴頠尚不知,卿等复何愧。" 正光元年秋,肃宗加元服,时年十一。既冠,拜太庙,大赦改元。官有其注。 舆服之制,秦汉已降,损益可知矣。魏氏居百王之末,接分崩之后,典礼之用, 故有阙焉。太祖世所制车辇,虽参采古式,多违旧章。今案而书之,以存一代之迹。 乘舆辇辂:龙辀十六,四衡,毂朱班,绣轮,有雕虬、文虎、盘螭之饰。龙首 衔扼,鸾爵立衡,圆盖华虫,金鸡树羽,蛟龙游苏。建太常十有二游,画日月升龙。 郊天祭庙则乘之。 乾象辇:羽葆,圆盖华虫,金鸡树羽,二十八宿,天阶云罕,山林云气、仙圣 贤明、忠孝节义、游龙、飞凤、朱雀、玄武、白虎、青龙、奇禽异兽可以为饰者皆 亦图焉。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助祭郊庙则乘之。 大楼辇:辀十二,加以玉饰,衡轮雕彩,与辇辂同,驾牛二十。 小楼辇:辀八,衡轮色数与大楼辇同,驾牛十二。天子、太皇太后、皇太后郊 庙,亦乘之。 象辇:左右凤凰,白马,仙人前却飞行,驾二象。羽葆旒苏,龙旗旌旍麾,其 饰与乾象同。太皇太后、皇太后助祭郊庙之副乘也。 马辇、重级,其饰皆如之。缋漆直辀六,左右騑驾。天子籍田、小祀时,则乘 之。 卧辇:其饰皆如之。丹漆,驾六马。 游观辇:其饰亦如之。驾马十五匹,皆白马朱髦尾。天子法驾行幸、巡狩、小 祀时,则乘之。 七宝旃檀刻镂辇:金薄隐起。 马辇:天子三驾所乘,或为副乘。 缁漆蜀马车:金薄华虫隐起。 轺轩:驾驷,金银隐起。出挽解合。 步挽:天子小驾游宴所乘,亦为副乘。 金根车:羽葆,旒,画辀轮,华首,彩轩交落,左右騑。太皇太后、皇太后、 皇后助祭郊庙,籍田先蚕,则乘之。长公主、大贵、公主、封君、诸王妃皆得乘, 但右騑而已。 太祖初,皇太子、皇子皆鸾辂立乘,画辀龙首,朱轮绣毂,彩盖朱裹,龙旌九 游,画云楱。皇子封则赐之,皆驾驷。 又有轺车:缁漆,紫宪朱裹,驾一马,为副乘。 公安车:缁漆,紫盖朱裹,画辀,朱雀、青龙、白虎,龙旗八游,驾三马。轺 车与王同。 候车:与公同。七游,紫盖青里,驾二马。副车亦如之。 子车:缁漆,草蠡文,六游,皁盖青裹,驾一马。副车亦如之。 阙 及公、侯、子陪列郊天,则乘之。宗庙小祀,乘轺轩而已。至高祖太和 中,诏仪曹令李韶监造车辂,一遵古式焉。 太祖天兴二年,命礼官捃采古事,制三驾卤簿。。一曰大架,设五辂,建太常, 属车八十一乘。平城令、代尹、司隶校尉、丞相奉引,太尉陪乘,太仆御从。轻车 介士,千乘万骑,鱼丽雁行。前驾,皮轩、阘戟、芝盖、云罕、指南;后殿,豹尾。 鸣葭唱,上下作鼓吹。军戎、大祠则设之。二曰法驾,属车三十六乘。平城令、代 尹、太尉奉引,侍中陪乘,奉车都尉御。巡狩、小祠则设之。三曰小驾,属车十二 乘。平城令、太仆奉引,常侍陪乘,奉车郎御。游宴离宫则设之。二至郊天地,四 节祠五帝,或公卿行事,唯四月郊天,帝常亲行,乐加钟悬,以为迎送之节焉。 天赐二年初,改大驾鱼丽雁行,更为方陈卤簿。列步骑,内外为四重,列标建 旌,通门四达,五色车旗各处其方。诸王导从在钾骑内,公在幢内,侯在步槊内, 子在刀盾内,五品朝臣使列乘舆前两厢,官卑者先引。王公侯子车旒麾盖、信幡及 散官构服,一皆纯黑。 肃宗熙平元年六月,中侍中刘腾等奏:"中宫仆刺列车舆朽败。自昔旧都,礼 物颇异,迁京已来,未复更造。请集礼官,以裁其制。"灵太后令曰:"付尚书量 议。"太常卿穆绍,少卿元端,博士郑六、刘台龙等议:"案《周礼》王后之五辂: 重翟锡面朱总,厌翟勒面缋总,安车雕面鹥总,皆有容盖;翟车贝面组总,有握; 辇车,组輓,有翣,羽盖。重翟,后从王祭祀所乘,厌翟,后从王宾飨诸侯所乘; 安车,后朝见于王所乘;翟车,后出桑则乘;辇车,后宫中所乘。谨以《周礼》圣 制,不刊之典,其礼文尤备。孔子云'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以其法不可 逾。以此言之,后王舆服典章,多放周式。虽文质时变,辂名宜存,雕饰虽异,理 无全舍。当今圣后临朝,亲览庶政,舆驾之式,宜备典礼。臣等学缺通经,叨参议 末,辄率短见,宜准《周礼》备造五辂,雕饰之制,随时增减。" 太学博士王延业议:"案《周礼》,王后有五辂,重翟以从王祠,厌翟以从王 飨宾客,安车以朝见于王,翟车以亲桑,辇车宫中所乘。又《汉舆服志》云:秦并 天下,阅三代之礼,或曰殷瑞山车,金根之色,殷人以为大辂,于是始皇作金根之 车。汉承秦制,御为乘舆。太皇太后、皇太后皆御金根车,加交络、帷裳,非法驾 则乘紫罽軿车,云虡文画辀,黄金涂五末,盖爪,在右騑,驾三马。阮谌《礼图》 并载秦汉已来舆服,亦云:金根辂,皇后法驾乘之,以礼婚见庙;乘辂,后法驾乘 之以亲桑;安车,后小驾乘之以助祭;山軿车,后行则乘之;绀罽軿车,后小行则 乘之,以哭公主、邑君、王妃、公侯夫人;入阁舆,后出入阁、宫中小游则乘之。 晋《先蚕仪注》:皇后乘云母安车,驾六鬼。案周、秦、汉、晋车舆仪式,互见 图书,虽名号小异,其大较略相依拟。金根车虽起自秦造,即殷之遗制,今之乘舆 五辂,是其象也,华饰典丽,容观庄美。司马彪以为孔子所谓乘殷之辂,即此之谓 也。案《阮氏图》,桑车亦饰以云母,晋之云母车即是,一与周之翟车其用正同。 安车既名同周制,又用同重翟。山軿车,案《图》饰之以紫。绀罽軿车,虽制用异 于厌翟,而实同用。于今入阁舆与辇,其用又同。案《图》,今之黑漆画扇辇,与 周之辇车其形相似。窃以为秦减周制,百事创革,官名轨式,莫不殊异。汉魏因循, 继踵仍旧,虽时有损益,而莫能反古。良由去圣久远,典仪殊缺,时移俗易,物随 事变。虽经贤哲,祖袭无改。伏惟皇太后睿圣渊凝,照临万物,动循典故,贻则后 王。今辄竭管见,稽之《周礼》,考之汉晋,采诸图史,验之时事,以为宜依汉晋: 法驾,则御金根车,驾四马,加交络帷裳;御云母车,驾四马,以亲桑;其非法驾 则御紫罽軿车,驾三马;小驾则御安车,驾三马,以助祭;小行则御绀罽軿车,驾 三马,以哭公主、王妃、公侯夫人;宫中出入,则御画扇辇车。案旧事,比之《周 礼》,唯阙从王飨宾客及朝见于王之乘。窃以为古者诸侯有朝会之礼,故有从飨之 仪。今无其事,宜从省略。又今之皇居,宫掖相逼,就有朝见,理无结驷,即事考 实,亦宜阙废。又哭公主及王妃,《周礼》所无,施之于今,实合事要。损益不同, 用舍随时,三代异制,其道然也。又金根及云母,驾马或三或六,访之《经礼》, 无驾六之文。今之乘舆,又皆驾四,义符古典,宜仍驾四。其余小驾,宜从驾三。 其制用形饰,备见图志。" 司空领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尚书右仆射李平、尚书齐王萧宝夤、 尚书元钦、尚书元昭、尚书左丞卢同、右丞元洪超、考功郎中刘懋、北主客郎中源 子恭、南主客郎中游思进、三公郎中崔鸿、长兼驾部郎中薛悦、起部郎中杜遇、左 主客郎中元韡、骑兵郎中房景先、外兵郎中石士基、长兼右外兵郎中郑幼儒、都官 郎中李秀之、兼尚书左士郎中朱元旭、度支郎中谷颖、左民郎中张均、金部郎中李 仲东、库部郎中贾思同、国子博士薛祯、邢晏、高谅、奚延、太学博士邢湛、崔瓚、 韦朏、郑季期、国子助教韩神固、四门博士杨那罗、唐荆宝、王令俊、吴珍之、宋 婆罗、刘燮、高显邕、杜灵俊、张文和、陈智显、杨渴侯、赵安庆、贾天度、艾僧、 吕太保、王当百、槐贵等五十人,议以为:"皇太后称制临朝,躬亲庶政,郊天祭 地,宗庙之礼,所乘之车,宜同至尊,不应更有制造。《周礼》,魏晋虽有文辞, 不辨形制,假令欲作,恐未合古制,而不可以为一代典。臣以太常、国子二议为疑, 重集群官,并从今议,唯恩裁决。"灵太后令曰:"群官以后议折中者,便可如奏。" 太祖天兴元年冬,诏仪曹郎董谧撰朝觐、飨宴、郊庙、社稷之仪。六年,又昭 有司制冠服,随品秩各有差,时事未暇,多失古礼。世祖经营四方,未能留意,仍 世以武力为事,取于便习而已。至高祖太和中,始考旧典,以制冠服,百僚六宫, 各有差次。早世升遐,犹未周洽。肃宗时,又诏侍中崔光、安丰王延明及在朝名学 更议之,条章粗备焉。 熙平元年九月,侍中、仪同三司崔光表:"奉诏定五时朝服,案北京及迁都以 来,未有斯制,辄勒礼官详据。"太学博士崔瓚议云:"《周礼》及《礼记》,三 冠六冕,承用区分,璅玉五彩,配饰亦别,都无随气春夏之异。唯《月令》有青旗、 赤玉、黑衣、白辂,随四时而变,复不列弁冕改用之玄黄。以此而推,五时之冠, 《礼》既无文,若求诸正典,难以经证。案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及《祭祀志》云: 迎气五郊,自永平中以《礼谶》并《月令》迎气服色,因采元始故事,兆五郊于洛 阳。又云五郊衣帻,各如方色。又《续汉礼仪志》:立春,京都百官,皆著青衣, 服青帻。秋夏悉如其色。自汉逮于魏晋,迎气五郊,用帻从服,改色随气。斯制因 循,相承不革,冠冕仍旧,未闻有变。今皇魏宪章前代,损益从宜。五时之冠,愚 谓如汉晋用帻为允。"灵太后令曰:"太傅博学,洽通多识,前载既综朝仪,弥悉 其事,便可谘访,以决所疑。"二年九月,太傅、清河王怿、给事黄门侍郎韦延祥 奏:"谨案前敕,制五时朝服,尝访国子议其旧式。太学博士崔瓚等议:'自汉逮 于魏晋,迎气五郊,用帻从服,改色随气。斯制因循,相承不革,冠冕仍旧,未闻 有变。今皇魏宪章前代,损益从宜。五时之冠,谓如汉晋用帻为允。'尚书以礼式 不经,请访议事,奉敕付臣,令加考决。臣以为帝王服章,方为万世则,不可轻裁。 请更集礼官下省定议,蒙敕听许。谨集门下及学官以上四十三人,寻考史传,量古 校今,一同国子前议。帻随服变,冠冕弗改。又四门博士臣王僧奇、蒋雅哲二人, 以为五时冠冕,宜从衣变。臣等谓从国子前议为允。"灵太后令曰:"依议。" 分类:正史 书名:魏书 作者:魏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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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志第十二 礼四之三魏自太祖至于武泰帝,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崩,悉依汉魏既葬公除。唯 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崩,将营山陵。九月,安定王休,齐郡王简,咸阳王禧, 河南王干,广陵王羽,颍川王雍,始平王勰,北海王详,侍中、太尉、录尚书事、 东阳王丕,侍中、司徒、淮阳王尉元,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 射、平原王陆叡等,率百僚诣阙表曰:"上灵不吊,大行太皇太后崩背,溥天率土, 痛慕断绝。伏惟陛下孝思烝烝,攀号罔极。臣等闻先王制礼,必有随世之变;前贤 创法。亦务适时之宜。良以世代不同,古今异致故也。三年之丧,虽则自古,然中 代已后,未之能行。先朝成式,事在可准,圣后终制,刊之金册。伏惟陛下至孝发 衷,哀毁过礼,欲依上古,丧终三年。诚协大舜孝慕之德,实非俯遵济世之道。今 虽中夏穆清,庶帮康静,然万机事殷,不可暂旷,春秋烝尝,事难废阙。伏愿天鉴, 抑至孝之深诚,副亿兆之企望,丧期礼数,一从终制,则天下幸甚。日月有期,山 陵将就,请展安兆域,以备奉终之礼。"诏曰:"凶祸甫尔,未忍所请。" 休等又表曰:"臣等闻五帝已前,丧期无数,三代相因,礼制始立,名虽虚置, 行之者寡。高宗徒有谅暗之言,而无可遵之式;康王既废初丧之仪,先行即位之礼。 于是无改之道或亏,三年之丧有缺。夫岂无至孝之君,贤明之子?皆以理贵随时, 义存百姓。是以君薨而即位,不暇改年;逾月而即葬,岂待同轨;葬而即吉,不必 终丧。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政术。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遭罔极 之艰,永慕崩号,哀过虞舜,诚是万古之高德,旷世之绝轨。然天下至广,万机至 殷,旷之一朝,庶政必滞。又圣后终制,已有成典,宗社废礼,其事尤大。伏愿天 鉴,抑哀毁之至诚,思在予之深责,仰遵先志典册之文,俯哀百辟元元之请。"诏 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悕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 十月,休等又表曰:"臣等频烦上闻,仰申诚欸,圣慕惟远,未垂昭亮。伏读 哀灼,忧心如焚。臣等闻承乾统极者宜以济世为务,经纶天下者特以百姓为心。故 万机在躬,周康弗获申其慕;汉文作戒,孝景不得终其礼。此乃先代之成轨,近世 所不易。伏惟太皇太后睿圣渊识,虑及始终,明诰垂于典策,遗训备于末命。聿修 厥德,圣人所重;遵承先式,臣子攸尚。陛下虽欲终上达之礼,其如黎元何?臣等 不胜忧惧之诚,敢冒重陈,乞垂听访,以副亿兆之望。"诏曰:"仰寻遗旨,俯闻 所奏,倍增号绝。山陵可依典册,如公卿所议。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别当备叙在 心。" 既葬,休又表曰:"奉被癸酉诏书,述遗诫之旨,昭违从之义,遵俭葬之重式, 称孝思之深诚。伏读未周,悲感交切。日月有期,山陵即就,伏惟陛下永慕崩号, 倍增摧绝。臣等具位在官,与国休戚,庇心之至,不敢不陈。咸以为天下之至尊, 莫尊于王业;皇极之至重,莫重于万几。至尊,故不得以常礼任巳;至重,亦弗获 以世典申情。是以二汉已降,逮于魏晋,葬不过逾月,服不淹三旬。良以叔世事广, 礼随时变,不可以无为之法,行之于有为之辰。文质不同,古今异制,其来久矣。 自皇代革命,多历年祀,四祖三宗,相继纂业。上承数代之故实,俯副兆民之企望, 岂伊不怀,理宜然也。文明太皇后钦明稽古,圣思渊深,所造终制,事合世典。送 终之礼既明,遗诰之文载备,奉而行之,足以垂风百王,轨仪万叶。陛下以至孝之 诚,哀毁过礼,三御不充半溢,昼夜不释绖带,永思缠绵,灭性几及。百姓所以忧 惧失守,臣等所以肝脑涂地。王者之尊,躬行一日,固可以感彻上灵,贯被幽显。 况今山陵告终,百礼咸毕,日已淹月,仍不卜练,比之前世,理为过矣。愿陛下思 大孝终始之义,愍亿兆悲惶之心,抑思割哀,遵奉终制,以时即吉,一日万机,则 天下蒙恩,率土仰赖。谨依前式,求定练日,以备祔禫之礼。"诏曰:"比当别叙 在心。" 既而,帝引见太尉丕及群臣等于太和殿前,哭拜尽哀,出幸思贤门右,诏尚书 李冲宣旨于王等:"仰惟先后平日,近集群官,共论政治,平秩民务。何图一旦祸 酷奄钟,独见公卿,言及丧事,追惟荼毒,五内崩摧。"丕对曰:"伏奉明诏,群 情圮绝。臣与元等不识古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伏惟 远祖重光世袭,至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四祖三宗,因 而无改。世祖、高宗臣所目见。唯先帝升遐,臣受任长安,不在侍送之列,窃闻所 传,无异前式。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臣等 叩心绝气,坐不安席。愿暂抑至慕之情,遵先朝成事,思金册遗令,奉行前式,无 失旧典。"诏曰:"追惟慈恩,昊天罔极,哀毁常事,岂足关言。既不能待没,而 朝夕食粥,粗亦支任,二公何足以至忧怖。所奏先朝成事,亦所具闻。祖宗情专武 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禀圣训,庶习古道,论时比事,又与先世不同。太尉等国老, 政之所寄,于典记旧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余丧礼之仪,古今异同,汉 魏成事及先儒所论,朕虽在衰服之中,以丧礼事重,情在必行,故暂抑哀慕,躬自 寻览。今且以所怀,别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公且可听之。" 高祖谓明根曰:"朕丁罹酷罚,日月推移,山陵已过,公卿又依金册,据案魏 晋,请除衰服。重闻所奏,倍增号哽。前者事逼山陵,哀疚顿敝,未得论叙,今故 相引,欲具通所怀。卿前所表,除释衰麻,闻之实用悲恨。于时亲侍梓宫,匍匐筵 几,哀号痛慕,情未暂阕,而公卿何忍便有此言。 何于人情之不足!夫圣人制卒哭之礼,授练之变,皆夺情以渐。又闻君子不夺 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今则旬日之间,言及即吉,特成伤理。"明根对曰:"臣等 伏寻金册遗旨,逾月而葬,葬而即吉。故于卜葬之初,因奏练除之事,仰伤圣心, 伏增悲悚。"高祖曰:"卿等咸称三年之丧,虽则自古,然中代以后,未之能行。 朕谓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丧,盖由君上违世,继主初立,故身袭兗冕,以行即位之 礼。又从储宫而登极者,君德未沇,臣义不洽,天下颙颙,未知所傒。故颁备朝仪, 示皇极之尊。及后之丧也,因父在不遂,即生惰易之情,踵以为法。谅知敦厚之化, 不易遵也。朕少蒙鞠育,慈严兼至,臣子之情,君父之道,无不备诲。虽自蒙昧, 粗解告旨,庶望量行,以免咎戾。朕诚不德,在位过纪,虽未能恩洽四方,化行万 国,仰禀圣训,足令亿兆知有君矣。于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使情礼俱损,丧 纪圮坏者,深可痛恨。" 高闾对曰:"太古既远,事难袭用,汉魏以来,据有成事。汉文继高惠之踪, 断狱四百,几致刑措,犹垂三旬之礼。孝景承平,遵而不变。以此言之,不为即位 之际,有所逼惧也。良是君人之道,理自宜然。又汉称文景,虽非圣君,亦中代明 主。今遗册之旨,同于前式。伏愿陛下述遵遗令,以副群庶之情。杜预晋之硕学, 论自古天子无有行三年之丧者,以为汉文之制,暗与古合。虽叔世所行,事可承踵, 是以臣等慺慺干谒。"高祖曰:"汉魏之事,与今不同,备如向说。孝景虽承升平 之基,然由嫡子即位,君德未显,无异前古。又父子之亲,诚是天属之重,然圣母 之德,昊天莫报,思自殒灭,岂从衰服而已。窃寻金册之旨,所以告夺臣子之心令 早即吉者,虑遗绝万机,荒废政事。群臣所以慺慺,亦惧机务之不理矣。令仰奉册 令,俯顺群心,不敢暗默不言,以荒庶政。唯欲存衰麻,废吉礼,朔望尽哀,写泄 悲慕,上无失导诲之志,下不乖众官所请,情在可许,故专欲行之。公卿宜审思朕 怀,不当固执。至如杜预之论,虽暂适时事,于孺慕之君,谅暗之主,盖亦诬矣。 孔圣称'丧与其易也宁戚',而预于孝道简略,朕无取焉。" 秘书丞李彪对曰:"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母子之道,无可间然。及后之崩, 葬不淹旬,寻以从吉。然汉章不受讥于前代,明德不损名于往史。虽论功比德,事 有殊绝,然母子之亲,抑亦可拟。愿陛下览前世之成规,遵金册之遗令,割哀从议, 以亲万机。斯诚臣下至心,兆庶所愿。"高祖曰:"既言事殊,固不宜仰匹至德, 复称孝章从吉,不受讥前代。朕所以眷恋衰绖,不从所议者,仰感慈恩,情不能忍 故也。盖闻孝子之居丧,见美丽则感亲,故释锦而服粗衰。内外相称,非虚加也。 今者岂徒顾礼违议,苟免嗤嫌而已。抑亦情发于衷,而欲肆之于外。金册之意,已 具前答,故不复重论。又卒日奉旨,不忍片言。后事遂非,嘿嘿在念,不显所怀。 今奉终之事,一以仰遵遗册,于令不敢有乖。但痛慕之心,事系于予。虽无丁兰之 感,庶圣灵不夺至愿,是以谓无违旨嫌。诸公所表,称先朝成式,事在可准。朕仰 惟太祖龙飞九五,初定中原,及太宗承基,世祖纂历,皆以四方未一,群雄竞起, 故锐意武功,未修文德。高宗、显祖亦心存武烈,因循无改。朕承累世之资,仰圣 善之训,抚和内外,上下辑谐。稽参古式,宪章旧典,四海移风,要荒革俗。仰遵 明轨,庶无愆违。而方于祸酷之辰,引末朝因循之则,以为前准,非是所喻。" 高闾对曰:"臣等以先朝所行,颇同魏晋,又适於时,故敢仍请。"高祖曰: "卿等又称今虽中夏穆清,庶邦康静,然万机事广,不可暂旷。朕以卿苦见逼夺, 情不自胜。寻览丧仪,见前贤论者,称卒哭之后,王者得理庶事。依据此文,又从 遗册之旨,虽存衰服,不废万机,无阙庶政,得展罔极之思,于情差申。" 高闾对曰:"君不除服于上,臣则释衰于下,从服之义有违,为臣之道不足。 又亲御衰麻,复听朝政,吉凶事杂,臣窃为疑。"高祖曰:"卿等犹以朕之未除于 上,不忍专释于下,奈何令朕独忍于亲旧!论云,王者不遂三年之服者,屈己以宽 群下也。先后之抚群下也,念之若子,视之犹伤。卿等哀慕之思,既不求宽;朕欲 尽罔极之慕,何为不可?但逼遗册,不遂乃心。将欲居庐服衰,写朝夕之慕;升堂 袭素,理日昃之勤。使大政不荒,哀情获遂,吉不害于凶,凶无妨于吉。以心处之, 谓为可尔。遗旨之文,公卿所议,皆服终三旬,释衰袭吉。从此而行,情实未忍; 遂服三年,重违旨诰。今处二理之际,唯望至期,使四气一周,寒暑代易。虽不尽 三年之心,得一终忌日,情结差申。案《礼》,卒哭之后,将受变服。于朕受日, 庶民及小官皆命即吉。内职羽林中郎已下,虎贲郎已上,及外职五品已上无衰服者, 素服以终三月;内职及外臣衰服者,变从练礼。外臣三月而除;诸王、三都、驸马 及内职,至来年三月晦朕之练也,除凶即吉;侍臣君服斯服,随朕所降。此虽非旧 式,推情即理,有贵贱之差,远近之别。" 明根对曰:"圣慕深远,孝情弥至,臣等所奏,已不蒙许,愿得逾年即吉。既 历冬正,岁序改易,且足申至慕之情,又近遗诰之意,何待期年。"高祖曰:"册 旨速除之意,虑广及百官,久旷众务。岂于朕一人,独有违夺?今既依次降除,各 不废王政,复何妨于事,而犹夺期年之心。" 高闾对曰:"昔王孙裸葬,士安去棺,其子皆从而不违,不为不孝。此虽贵贱 非伦,事颇相似,臣敢借以为谕。今亲奉遗令,而有所不从,臣等所以频烦于奏。" 李彪亦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谓大孝。今不遵册令,恐涉改道之嫌。"高祖 曰:"王孙、士安皆诲子以俭,送终之事,及其遵也,岂异今日。改父之道者,盖 谓慢孝忘礼,肆情违度。今梓宫之俭,玄房之约,明器帏帐,一无所陈。如斯之事, 卿等所悉。衰服之告,乃至圣心卑己申下之意,宁可苟顺冲约之旨,而顿绝创巨之 痛。纵有所涉,甘受后代之讥,未忍今日之请。又表称春秋蒸尝,事难废阙。朕闻 诸夫子,'吾不与祭,如不祭'。自先朝以来,有司行事,不必躬亲,比之圣言, 于事殆阙。赖蒙慈训之恩,自行致敬之礼。今昊天降罚,殃祸上延,人神丧恃,幽 显同切,想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仰思成训,倍增痛绝。岂 忍身袭兗冕,亲行吉事。" 高闾对曰:"古者郊天,越绋行事,宗庙之重,次于郊祀。今山陵已毕,不可 久废庙飨。"高祖曰:"祭祀之典,事由圣经,未忍之心,具如前告。脱至庙庭, 号慕自缠,终恐废礼。公卿如能独行,事在言外。" 李彪曰:"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今欲废礼阙乐,臣等 未敢。"高祖曰:"此乃宰予不仁之说,己受责于孔子,不足复言。群官前表,称 '高宗徒有谅暗之言,而无可遵之式'。朕惟信暗默之难,周公礼制,自兹以降, 莫能景行。言无可遵之式,良可怪矣。复云,康王既废初丧之仪,先行即位之礼。 于是无改之道式亏,三年之丧有缺。朕谓服美不安,先贤有谕;礼毕居丧,著在前 典。或亏之言,有缺之义,深乖理衷。" 高闾对曰:"臣等据案成事,依附杜预,多有未允。至乃推校古今,量考众议, 实如明旨。臣等窃惟曾参匹夫,七日不食,夫子以为非礼。及录其事,唯书七日, 不称三年,盖重其初慕之心。伏惟陛下以万乘之尊,不食竟于五日,既御则三食不 充半溢。臣等伏用悲惶,肝脑涂地。躬行一日,足以贯被幽显,岂宜衰服三年,以 旷机务。夫圣人制礼,不及者企而及之,过之者俯而就之。伏愿陛下抑至慕之情, 俯就典礼之重,诚是臣等慺慺之愿。"高祖曰:"恩隆德厚,则思恋自深,虽非至 情,由所感发。然曾参之孝,旷代而有,岂朕今日所足论也。又前表,称'古者葬 而即吉,不必终礼,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庶政'。朕以为既葬即 吉,盖其季俗多乱,权宜救世耳,谅非光治兴邦之化。二汉之盛,魏晋之兴,岂由 简略丧礼,遗忘仁孝哉。公卿偏执一隅,便请经治之要,皆在于斯,殆非义也。昔 平日之时,公卿每奏称当今四海晏安,诸夏清泰,礼乐日新,政和民悦。踪侔轩唐, 事等虞禹,汉魏已下,固不足仰止圣治。及至今日,便欲苦夺朕志,使不逾于魏晋。 如此之意,未解所由。昔文母上承圣主之资,下有贤子之化,唯助德宣政,因风致 穆而已。当今众事草创,万务惟始,朕以不德,冲年践祚。而圣母匡训以义方,诏 诲以政事,经纶内外,忧勤亿兆,使君臣协和,天下缉穆。上代以来,何后之功, 得以仰比?如有可拟,则从众议。尧虽弃子禅舜,而舜自有圣德,不假尧成。及其 徂也,犹四海遏密,终于三年。今慈育之恩,诏教之德,寻之旷代,未有匹拟。既 受非常之恩,宁忍从其常式。况未殊一时,而公卿欲令即吉。冠冕黼黻,行礼庙庭; 临轩设悬,飨会万国。寻事求心,实所未忍。" 高闾对曰:"臣等遵承册令,因循前典,惟愿除衰即吉,亲理万机。至德所在, 陛下钦明稽古,周览坟籍,孝性发于圣质,至情出于自然,斟酌古今,事非臣等所 及。"李彪曰:"当今虽治风缉穆,民庶晏然。江南有未宾之吴,朔北有不臣之虏, 东西二蕃虽文表称顺,情尚难测。是以臣等犹怀不虞之虑。"高祖曰:"鲁公带绖 从师,晋侯墨衰败寇,往圣无讥,前典所许。如有不虞,虽越绋无嫌,而况衰麻乎? 岂可于晏安之辰,豫念戎旅之事,以废丧纪哉!" 李彪对曰:"昔太伯父死适越,不失至德之名。夫岂不怀,有由然也。伏愿抑 至慕之心,从遗告之重。臣闻知子莫若父母,圣后知陛下至孝之性也难夺,故豫造 金册,明著遗礼。今陛下孝慕深远,果不可夺,臣等常辞,知何所启。"高祖曰: "太伯之言,有乖今事,诸情备如前论,更不重叙古义。亦有称王者除衰而谅暗终 丧者,若不许朕衰,朕则当除衰暗默,委政冢宰。二事之中,惟公卿所择。"明根 对曰:"陛下孝侔高宗,慕同大舜,服衰麻以申至痛,理万机以从遗旨,兴旷世之 废礼,制一代之高则。臣等伏寻渊默不言,则代政将旷,仰顺圣慕之心,请从衰服 之旨。" 东阳王丕曰:"臣与尉元,历事五帝,虽衰老无识,敢奏所闻。自圣世以来, 大讳之后三月,必须迎神于西,攘恶于北,具行吉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易。" 高祖曰:"太尉国老,言先朝旧事,诚如所陈。但聪明正直,唯德是依。若能以道, 不召自至。苟失仁义,虽请弗来。大祸三月,而备行吉礼,深在难忍。纵即吉之后, 犹所不行,况数旬之中,而有此理。恐是先朝万得之一失,未可以为常式。朕在不 言之地,不应如此。但公卿执夺,朕情未忍从,遂成往复,追用悲绝。"上遂号恸, 群官亦哭而辞出。 壬午诏曰:"公卿屡上启事,依据金册遗旨,中代成式,求过葬即吉。朕仰惟 恩重,不胜罔极之痛。思遵远古,终三年之礼。比见群官具论所怀,今依礼既虞卒 哭,克此月二十日受服,以葛易麻。既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独释于下。故于朕之授 变从练,已下复为节降。断度今古,以情制衷。但取遗旨速除之一节,粗申臣子哀 慕之深情。欲令百官同知此意,故用宣示。便及变礼,感痛弥深。" 十五年四月癸亥朔,设荐于太和庙。是日,高祖及从服者仍朝夕临,始进蔬食, 上哀哭追感不饭。侍中、南平王冯诞等谏,经宿乃膳。甲子罢朝,夕哭。九月丙戎, 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诏曰:"便及此期,览以摧绝。敬祭卜祥,乃古之成典。但世 失其义,筮日永吉,既乖敬事之志,又违永慕之心。今将屈礼厉众,不访龟兆。已 企及此晦,宁敢重违册旨,以异群议。寻惟永往,言增崩裂。"丁亥,高祖宿于庙。 至夜一刻,引诸王、三都大官、驸马、三公、令仆已下,奏事中散已上,及刺史、 镇将,立哭于庙庭,三公、令仆升庙。既出,监御令陈服笥于庙陛南,近侍者奉而 升列于垩室前席。侍中、南平王冯诞跽奏请易服,进缟冠、皁朝服、革带、黑屦, 侍臣各易以黑介帻、白绢单衣、革带、乌履,遂哀哭至乙夜,尽戊子。质明荐羞, 奏事中散已上,冠服如侍臣,刺史已下无变。高祖荐酌,神部尚书王谌赞祝讫,哭 拜遂出。有司阳祥服如前。侍中跽奏,请易祭服,进缟冠素纰、白布深衣、麻绳履。 侍臣去帻易幍,群官易服如侍臣,又引入如前。仪曹尚书游明根升庙跽慰,复位哭, 遂出。引太守外臣及诸部渠帅入哭,次引萧赜使并杂客入。至甲夜四刻,侍御、散 骑常侍、司卫监以上升庙哭,既而出。帝出庙,停立哀哭,久而乃还。 十月,太尉丕奏曰:"窃闻太庙已就,明堂功毕,然享祀之礼,不可久旷。至 于移庙之日,须得国之大姓,迁主安庙。神部尚书王谌既是庶姓,不宜参豫。臣昔 以皇室宗属,迁世祖之主。先朝旧式,不敢不闻。"诏曰:"具闻所奏,寻惟平日, 倍增痛绝。今遵述先旨,营建寝庙,既而粗就。先王制礼,职司有分。移庙之日, 迁奉神主,皆太尉之事,朕亦亲自行事,不得越局,专委大姓。王谌所司,惟赞板 而已。时运流速,奄及缟制,复不得哀哭于明堂,后当亲拜山陵,写泄哀慕。" 是年,高丽王死,十二月诏曰:"高丽王琏守蕃东隅,累朝贡职,年逾期赜, 勤德弥著。今既不幸,其赴使垂至,将为之举哀。而古者同姓哭庙,异姓随其方, 皆有服制。今既久废,不可卒为之衰,且欲素委貌、白布深衣,于城东为尽一哀, 以见其使也。朕虽不尝识此人,甚悼惜之。有司可申敕备办。"事如别仪。 十六年九月辛未,高祖哭于文明太后陵左,终日不绝声,幕越席为次,侍臣侍 哭。壬申,高祖以忌日哭于陵左,哀至则哭,侍哭如昨。帝二日不御膳。癸酉,朝 中夕三时,哭拜于陵前。夜宿监玄殿,是夜彻次。甲戌,帝拜哭辞陵,还永乐宫。 十九年,太师冯熙薨,有数子尚幼。议者以为童子之节,事降成人,谓为衰而 不裳,免而不绖,又无腰麻缪垂,唯有绞带。时博士孙惠蔚上书言:"臣虽识谢古 人,然微涉传记。近取诸身,远取诸礼,验情以求理,寻理以推制。窃谓童子在幼 之仪,居丧之节,冠杖之制,有降成人。衰麻之服,略为不异。以《玉藻》二简, 微足明之,曰:童子之节,锦绅并细。锦即大带,既有佩觿之革,又有锦纽之绅。 此明童子虽幼,已备二带。以凶类吉,则腰绖存焉。又曰:童子无缌服。郑注曰: '虽不服缌,犹免深衣。'是许其有裳,但不殊上下。又深衣之制,长幼俱服。童 子为服之缌,犹免深衣,况居有服之斩,而反无裳乎?臣又闻先师旧说,童子常服 类深衣,衰裳所施,理或取象。但典无成言,故未敢孤断,又曰:听事则不麻。则 知不听事麻矣。故注曰:'无麻往给事。'此明族人之丧,童子有事,贯绖带麻, 执事不易,故暂听去之,以便其使。往则不麻,不往则绖。如使童子本自无麻, 《礼》腰、首,听与不听,俱阙两绖,唯举无麻,足明不备,岂得言听事则不麻乎? 以此论之,有绖明矣。且童子不杖不庐之节,理俭于责疑 ;不裳不绖之制,未 睹其说。又臣窃解童子不衣裳之记,是有闻之言。将谓童子时甫稚龄,未就外傅, 出则不交族人,内则事殊长者,馂旨父母之前,往来慈乳之手,故许其无裳,以便 易之。若在志学之后,将冠之初,年居二九,质并成人,受道成均之学,释菜上庠 之内,将命孔氏之门,执烛曾参之室,而唯有掩身之衣,无蔽下之裳,臣愚未之安 矣。又女子未许嫁,二十则笄,观祭祀,纳酒浆,助奠庙堂之中,视礼至敬之处, 其于婉容之服,宁无其备。以此推之,则男女虽幼,理应有裳。但男女未冠,礼谢 三加,女子未出,衣殊狄禄。无名之服,礼文罕见。童子虽不当室,苟以成人之心, 则许其人服缌之绖。轻犹有绖,斩重无麻,是为与轻而夺重,非《礼》之意,此臣 之所以深疑也。又衰傍有衤任,以掩裳际,如使无裳,衤任便徒设,若复去衤任, 衰又不备。设有齐斩之故,而便成童男女唯服无衤任之衰,去其裳绖,此必识礼之 所不行,亦以明矣。若不行于己,而立制于人,是为违制以为法,从制以误人。恕 礼而行,理将异此。"诏从其议。 分类:正史 书名:魏书 作者:魏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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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志第十四 乐五气质初分,声形立矣。圣者因天然之有,为入用之物;缘喜怒之心,设哀乐之 器。蒉桴苇龠,其来自久。伏羲弦琴,农皇制瑟,垂钟和磬,女娲之簧,随感而作, 其用稍广。轩辕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以成《咸池》之美,次以《六茎》、 《五英》、《大章》、《韶》、《夏》、《护》、《武》之属,圣人所以移风易俗 也。故在《易》之《豫》,义明崇德。《书》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 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周礼》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徵,沽洗为 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奏之六变,天神可得而 降矣;函钟为宫,太蔟为角,沽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 之琴瑟,《咸池》之舞,奏之八变,地示可得而礼矣;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 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召》 之舞,奏之九变,人鬼可得而礼矣。此所以协三才,宁万国也。凡音,宫为君,商 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帖滞之音。宫乱则荒,其君骄;商 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奸 声感人,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气感人,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 兴焉。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 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乐在 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莫不和顺; 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莫不和亲。又有韎昧任禁之乐,以娱四夷之民。斯盖 立乐之方也。 三代之衰,邪音间起,则有烂漫靡靡之乐兴焉。周之衰也,诸侯力争,浇伪萌 生,淫慝滋甚,竞其邪,忘其正,广其器,蔑其礼,或奏之而心疾,或撞之不令。 晋平公闻清角而颠陨,魏文侯听古雅而眠睡,郑、宋、齐、卫,流宕不反,于是正 乐亏矣。大乐感于风化,与世推移,治国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随时隆替, 不常厥声。延陵历听诸国,盛衰必举,盖所感者著,所识者深也。乐之崩矣,秦始 灭学,经亡义绝,莫采其真。人重协俗,世贵顺耳,则雅声古器几将沦绝。汉兴, 制氏但识其铿锵鼓舞,不传其义,而于郊庙朝廷,皆协律新变,杂以赵、代、秦、 楚之曲,故王禹、宋晔上书切谏,丙强、景武显著当时,通儒达士所共叹息矣。后 汉东平王苍总议乐事,颇有增加,大抵循前而已。及黄巾、董卓以后,天下丧乱, 诸乐亡缺。魏武即获杜夔,令其考会古乐,而柴玉、左延年终以新声宠爱。晋世荀 勖典乐,与郭夏宋识之徒共加研集,谓为合古,而阮咸讥之。金行不永,以至亡败, 哀思之来,便为验矣。夫大乐与天地同和,苟非达识至精,何以体其妙极。自汉以 后,舞称歌名,代相改易,服章之用,亦有不同,斯则不袭之义也。 永嘉已下,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为刘聪、石勒所获,慕容俊平冉闵,遂克 之。王猛平鄴,入于关右。苻坚既败,,长安纷扰,慕容永之东也,礼乐器用多归 长子,及垂平永,并入中山。自始祖内和魏晋,二代更致音伎;穆帝为代王,愍帝 又进以乐物;金石之器虽有未周,而弦管具矣。逮太祖定中山,获其乐县,既初拨 乱,未遑创改,因时所行而用之。世历分崩,颇有遗失。 天兴元年冬,诏尚书吏部郎邓渊定律吕,协音乐。及追尊皇曾祖、皇祖、皇考 诸帝,乐用八佾,舞《皇始》之舞。《皇始舞》,太祖所作也,以明开大始祖之业。 后更制宗庙。皇帝入庙门,奏《王夏》太祝迎神于庙门,奏迎神曲,犹古降神之乐; 乾豆上奏登歌,犹古清庙之乐;曲终,下奏《神祚》,嘉神明之飨也;皇帝行礼七 庙,奏《陛步》,以为行止之节;皇帝出门,奏《总章》,次奏《八佾舞》,次奏 送神曲。又旧礼:孟秋祀天西郊,兆内坛西,备列金石,乐具,皇帝入兆内行礼, 咸奏舞《八佾》之舞;孟夏有事于东庙,用乐略与西郊同。太祖初,冬至祭天于南 郊圜丘,乐用《皇矣》,奏《云和》之舞,事讫,奏《维皇》,将燎;夏至祭地祇 于北郊方泽,乐用《天祚》,奏《大武》之舞。正月上日,飨群臣,宣布政教,备 列宫悬正乐,兼奏燕、赵、秦、吴之音,五方殊俗之曲。四时飨会亦用焉。凡乐者 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掖庭中歌《真人代歌》,上叙祖宗开基所由,下及君臣 废兴之迹,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时与丝竹合奏。郊庙宴飨亦用之。 六年冬,诏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造五兵、角牴、麒麟、凤皇、仙人、 长蛇、白象、白虎及诸畏兽、鱼龙、辟邪、鹿马仙车、高絙百尺、长桥、缘橦、跳 丸、五案以备百戏。大飨设之于殿庭,如汉晋之旧也。太宗初,又增修之,撰合大 曲,更为钟鼓之节。 世祖破赫连昌,获古雅乐,及平凉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后通西 域,又以悦般国鼓舞设于乐署。 高宗、显祖无所改作。诸帝意在经营,不以声律为务,古乐音制,罕复传习, 旧工更尽,声曲多亡。 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务正音声。时司乐上书,典章有阙,求集中秘群官议 定其事,并访吏民,有能体解古乐者,与之修广器数,甄立名品,以谐八音。诏 "可"。虽经众议,于时卒无洞晓声律者,乐部不能立,其事弥缺。然方乐之制及 四夷歌舞,稍增列于太乐。金石羽旄之饰,为壮丽于往时矣。 五年,文明太后、高祖并为歌章,戒劝上下,皆宣之管弦。 七年秋,中书监高允奏乐府歌词,陈国家王业符瑞及祖宗德美,又随时歌谣, 不准古旧,辨雅、郑也。 十一年春,文明太后令曰:"先王作乐,所以和风改俗,非雅曲正声不宜庭奏。 可集新旧乐章,参探音律,除去新声不典之曲,裨增钟县铿锵之韵。" 十五年冬,高祖诏曰:"乐者所以动天地,感神祇,调阴阳,通人鬼。故能关 山川之风,以播德于无外。由此言之,治用大矣。逮乎末俗陵迟,正声顿废,多好 郑卫之音以悦耳目,故使乐章散缺,伶官失守。今方厘革时弊,稽古复礼,庶令乐 正雅颂,各得其宜。今置乐官,实须任职,不得仍令滥吹也。"遂简置焉。 十六年春,又诏曰:"礼乐之道,自古所先,故圣王作乐以和中,制礼以防外。 然音声之用,其致远矣,所以通感人神,移风易俗。至乃《箫韶》九奏,凤皇来仪; 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有周之季,斯道崩缺,故夫子忘味于闻《韶》,正乐于返鲁。 逮汉魏之间,乐章复阙,然博采音韵,粗有篇条。自魏室之兴,太祖之世尊崇古式, 旧典无坠。但干戈仍用,文教未淳,故令司乐失治定之雅音,习不典之繁曲。比太 乐奏其职司,求与中书参议。览其所请,愧感兼怀。然心丧在躬,未忍阙此。但礼 乐事大,乃为化之本,自非通博之才,莫能措意。中书监高闾器识详富,志量明允, 每间陈奏乐典,颇体音律,可令与太乐详采古今,以备兹典。其内外有堪此用者, 任其参议也。"闾历年考度,粗以成立,遇迁洛不及精尽,未得施行。寻属高祖崩, 未几,闾卒。 先是,闾引给事中公孙崇共考音律,景明中,崇乃上言乐事。正始元年秋,诏 曰:"太乐令公孙崇更调金石,燮理音准,其书二卷并表悉付尚书。夫礼乐之事, 有国所重,可依其请,八座已下、四门博士以上此月下旬集太乐署,考论同异,博 采古今,以成一代之典也。"十月,尚书李崇奏:"前被旨敕,以兼太乐令公孙崇 更调金石,并具书表付外考试,登依旨敕以去。八月初,诣署集议。但六乐该深, 五声妙远。至如仲尼渊识,故将忘味;吴札善听,方可论辨。自斯已降,莫有详之。 今既草创,悉不穷解,虽微有诘论,略无究悉。方欲商榷淫滥,作范将来,宁容聊 尔一试,便垂竹帛。今请依前所召之官并博闻通学之士更申一集,考其中否,研穷 音律,辨括权衡。若可施用,别以闻请。"制"可"。时亦未能考定也。 四年春,公孙崇复表言:"伏惟皇魏龙跃凤举,配天光宅。世祖太武皇帝革静 荒嵎,廓宁宇内,凶丑尚繁,戎轩仍动,制礼作乐,致有阙如。高祖孝文皇帝德钟 后仁之期,道协先天之日,顾《云门》以兴言,感《箫韶》而忘味。以故中书监高 闾博识明敏,文思优洽,绍踪成均,实允所寄。乃命闾广程儒林,究论古乐,依据 《六经》,参诸国志,错综阴阳,以制声律。钟石管弦,略以完具,八音声韵,事 别粗举。值迁邑崧瀍,未获周密,五权五量,竟不就果。自尔迄今,率多褫落,金 石虚悬,宫商未会。伏惟陛下至圣承天,纂戎鸿烈,以金石未协,诏臣缉理。谨即 广搜秬黍,选其中形,又采梁山之竹,更裁律吕,制磬造钟,依律并就。但权量差 谬,其来久矣,顷蒙付并州民王显进所献古铜权,稽之古范,考以今制,钟律准度, 与权参合。昔造犹新,始创若旧,异世同符,如合规矩。乐府先正声有《王夏》、 《肆夏》、登歌、《鹿鸣》之属六十余韵,又有《皇始》、《五行》、《勺舞》。 太祖初兴,置《皇始》之舞,复有吴夷、东夷、西戎之舞。乐府之内,有此七舞。 太和初,郊庙但用《文始》、《五行》、《皇始》三舞而已。窃惟周之文武,颂声 不同;汉之祖宗,庙乐又别。伏惟皇魏四祖、三宗,道迈隆周,功超鸿汉,颂声庙 乐,宜有表章,或文或武,以旌功德。自非懿望茂亲、雅量渊远、博识洽闻者其孰 能识其得失。卫军将军、尚书右仆射臣高肇器度淹雅,神赏入微,淹赞大猷,声光 海内,宜委之监就,以成皇代典谟之美。昔晋中书监荀勖前代名贤,受命成均,委 以乐务,崇述旧章,仪刑古典,事光前载,岂远乎哉。又先帝明诏,内外儒林亦任 高闾申请。今之所须,求依前比。"世宗知肇非才,诏曰:"王者功成治定,制礼 作乐,以宣风化,以通明神,理万品,赞阴阳,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详之。可 令太常卿刘芳亦与主之。" 永平二年秋,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怿等奏言:"案太乐令公孙崇所 造八音之器并五度五量,太常卿刘芳及朝之儒学,执诸经传,考辨合否,尺寸度数 悉与《周礼》不同。问其所以,称必依经文,声则不协,以情增减,殊无准据。窃 惟乐者皇朝治定之盛事,光赞祖宗之茂功,垂之后王。不刊之制,宜宪章先圣,详 依经史。且二汉、魏、晋历诸儒哲,未闻器度依经,而声调差谬。臣等参议,请使 臣芳准依《周礼》更造乐器,事讫之后,集议并呈,从其善者。"诏"可"。芳上 尚书言:"词乐谐音,本非所晓,且国之大事,亦不可决于数人。今请更集朝彦, 众辨是非,明取典据,资决元凯,然后营制。"肇及尚书邢峦等奏许,诏"可"。 于是芳主修营。时扬州民张阳子、义阳民兒凤鸣、陈孝孙、戴当千、吴殿、陈文显、 陈成等七人颇解雅乐正声,《八佾》、文武二舞、钟声、管弦、登歌声调,芳皆请 令教习,参取是非。 永平三年冬,芳上言:"观古帝王,罔不据功象德而制舞名及诸乐章,今欲教 文武二舞,施之郊庙,请参制二舞之名。窃观汉魏已来,鼓吹之曲亦不相缘,今亦 须制新曲,以扬皇家之德美。"诏芳与侍中崔光、郭祚,黄门游肇、孙惠蔚等四人 参定舞名并鼓吹诸曲。其年冬,芳又上言:"臣闻乐者,感物移风,讽氓变俗,先 王所以教化黎元,汤武所以阙一版 改章功德。晋氏失政,中原纷荡。刘石以一 时奸雄,跋扈魏赵;苻姚以部帅强豪,趑趄关辅。于是礼坏乐隳,废而莫理。大魏 应期启运,奄有万方,虽日不暇给,常以礼乐为先。古乐亏阙,询求靡所,故顷年 以来,创造非一,考之经史,每乖典制。遂使铿锵之礼,未备于效庙;鼓舞之式, 尚阙于庭陛。臣忝官宗伯,礼乐是司,所以仰惭俯愧,不遑宁处者矣。自献春被旨, 赐令博采经传,更制金石,并教文武二舞及登歌、鼓吹诸曲。今始校就,谨依前敕, 延集公卿并一时儒彦讨论终始,莫之能异。谨以申闻,请与旧者参呈。若臣等所营 形合古制,击拊会节,元日大飨,则须陈列。既岁聿云暮,三朝无远,请共本曹尚 书及郎中部率呈试。如蒙允许,赐垂敕判。"诏曰:"舞可用新,余且仍旧。"鼓 吹杂曲遂寝焉。 初,御史中尉元匡与芳等竞论钟律。孝明帝熙平二年冬,匡复上言其事,太师、 高阳王雍等奏停之。 先是,有陈仲儒者自江南归国,颇闲乐事,"请依京房,立准以调八音。神龟 二年夏,有司问状。仲儒言: 前被符,问:"京房准定六十之律,后虽有存,晓之者鲜。至熹平末,张光等 犹不能定弦之急缓,声之清浊。仲儒授自何师,出何典籍而云能晓?"但仲儒在江 左之日,颇授琴,文尝览司马彪所撰《续汉书》,见京房准术,成数昞然,而张光 等不能定。仲儒不量庸昧,窃有意焉。遂竭愚思,钻研甚久。虽未能测其机妙,至 于声韵,颇有所得。度量权历,出自黄钟,虽造管察气,经史备有,但气有盈虚, 黍有巨细,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自非管应时候,声验吉凶,则是非之原,谅亦难 定。此则非仲儒浅识所敢闻之。至于准者,本以代律,取其分数,调校乐器,则宫 商易辨。若尺寸小长,则六十宫商相与微浊;若分数加短,则六十徵羽类皆小清。 语其大本,居然微异。至于清浊相宣,谐会歌管,皆得应合。虽积黍验气,取声之 本,清浊谐会,亦须有方。若闲准意,则辨五声清浊之韵;若善琴术,则知五调调 音之体。参此二途,以均乐器,则自然应和,不相夺伦。如不练此,必有乖谬。 案后汉顺帝阳嘉二年冬十月,行礼辟雍,奏应钟,始复黄钟作乐,器随月律。 是为十二之律必须次第为宫,而商角徵羽以类从之。寻调声之体,宫商宜浊,徵羽 用清。若公孙崇止以十二律声,而云还相为宫,清浊悉足,非唯未练五调调器之法, 至于五声次第,自是不足。何者?黄钟为声气之元,其管最长,故以黄钟为宫,太 蔟为商,林钟为徵,则宫徵相顺。若均之八音,犹须错采众声,配成其美。若以应 钟为宫,大吕为商,蕤宾为徽,则徽浊而宫清,虽有其韵,不成音曲。若以夷则为 宫,则十二律中唯得取中吕为徵,其商角羽并无其韵。若以中吕为宫,则十二律内 全无所取。何者?中吕为十二之穷,变律之首。依京房书,中吕为宫,乃以去灭为 商,执始为徵,然后方韵。而崇乃以中吕,犹用林钟为商,黄钟为徵,何由可谐? 仲儒以调和乐器,文饰五声,非准不妙。若如严嵩父子,心赏清浊,是则为难。若 依案见尺作准,调弦缓急,清浊可以意推耳。 但音声精微,史传简略,旧《志》唯云准形如瑟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 九寸,调中一弦,令与黄钟相得。案尽以求其声,遂不辨准须柱以不?柱有高下, 弦有粗细,余十二弦复应若为?致令揽者望风拱手。又案房准九尺之内为一十七万 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一尺之内为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又复十之,是为于准一寸之 内亦为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然则于准一分之内,乘为二十分,又为小分,以辨强 弱。中间至促,虽复离朱之明,犹不能穷而分之。虽然仲儒私曾考验,但前却中柱, 使入准常尺分之内,则相生之韵已自应合。分数既微,器宜精妙。其准面平直,须 如停水;其中弦一柱,高下须与二头临岳一等,移柱上下之时,不使离弦,不得举 弦。又中弦粗细,须与琴宫相类。中弦须施轸如琴,以轸调声,令与黄钟一管相合。 中弦下依数尽出六十律清浊之节。其余十二弦,须施柱如筝。又凡弦皆须豫张,使 临时不动,即于中弦案尽一周之声,度著十二弦上。然后依相生之法,以次运行, 取十二律之商徵。商徵既定,又依琴五调调声之法,以均乐器。其瑟调以宫为主, 清调以商为主,平调以官为主。五调各以一声为主,然后错采众声以文饰之,方如 锦绣。 上来消息调准之方并史文所略,出仲儒所思。若事有乖此,声则不和。仲儒寻 准之分数,精微如彼,定弦缓急,艰难若此。而张光等亲掌其事,尚不知藏中有准。 既未识其器,又焉能施弦也?且燧人不师资而习火,延寿不束脩以变律,故云"知 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苟有一毫所得,皆关心抱,岂必要经师授 然后为奇哉!但仲儒自省肤浅,才非一足,正可粗识音韵,才言其理致耳。 时尚书萧宝夤奏言:"金石律吕,制度调均,中古已来鲜或通晓。仲儒虽粗述 书文,颇有所说,而学不师授,云出己心;又言旧器不任,必须更造,然后克谐。 上违成敕用旧之旨,辄持己心,轻欲制作。臣窃思量,不合依许。"诏曰:"礼乐 之事,盖非常人所明,可如所奏。" 正光中,侍中、安丰王延明受诏监修金石,博探古今乐事,令其门生河间信都 芳考算之。属天下多难,终无制造。芳后乃撰延明所集《乐说》并《诸器物准图》 二十余事而注之,不得在乐署考正声律也。 普泰中,前废帝诏录尚书长孙稚、太常卿祖莹营理金石。永熙二年春,稚、莹 表曰: 臣闻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易》曰:"先王以作乐崇德, 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书》曰:"戛击鸣球,拊搏琴瑟以咏,祖考来格。" 诗言志,律和声,敦叙九族,平章百姓,天神于焉降歆,地祇可得而礼。故乐以象 德,舞以象功,干戚所以比其形容,金石所以发其歌颂,荐之宗庙则灵祇飨其和, 用之朝廷则君臣协其志,乐之时义大矣哉!虽复沿革异时,晦明殊位,周因殷礼, 百世可知也。 太祖道武皇帝应图受命,光宅四海,义合天经,德符地纬,九戎荐举,五礼未 详。太宗、世祖重辉累耀,恭宗、显祖诞隆丕基,而犹经营四方,匪遑制作。高祖 孝文皇帝承太平之绪,纂无为之运,帝图既远,王度惟新。太和中命故中书监高闾 草创古乐,闾寻去世,未就其功。闾亡之后,故太乐令公孙崇续修遗事,十有余载, 崇敷奏其功。时太常卿刘芳以崇所作,体制差舛,不合古义,请更修营,被旨听许。 芳又厘综,久而申呈。时故东平王元匡共相论驳,各树朋党,争竞纷纶,竟无底定。 及孝昌已后,世属艰虞,内难孔殷,外敌滋甚。永安之季,胡贼入京,燔烧乐库, 所有之钟悉毕贼手,其余磬石,咸为灰烬。普泰元年,臣等奉敕营造乐器,责问太 乐前来郊丘悬设之方,宗庙施安之分。太乐令张乾龟答称芳所造六格:北厢黄钟之 均,实是夷则之调,其余三厢,宫商不和,共用一笛,施之前殿,乐人尚存;又有 沽洗、太蔟二格,用之后宫,检其声韵,复是夷则,于今尚在。而芳一代硕儒,斯 文攸属,讨论之日,必应考古,深有明证。乾龟之辨,恐是历岁稍远,伶官失职。 芳久殂没,遗文销毁,无可遵访。臣等谨详《周礼》,分乐而序之。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若乐六变,天神可得而礼; 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若乐八变,地示可得而礼;黄钟为宫, 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若乐九变,人鬼可得而礼。至于布置,不得相生 之次,两均异宫,并无商声,而同用一徵。《书》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八音克谐,神人以和。计五音不具,则声岂成文;七律不备,则理无和韵。八音克 谐,莫晓其旨。圣道幽玄,微言已绝,汉魏已来,未能作者。案《春秋》鲁昭公二 十年,晏子言于齐侯曰:"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 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服 子慎《注》云:"黄钟之均,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 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一悬十九钟,十二悬二百二十八钟,八十四律。" 即如此义,乃可寻究。今案《周礼》小胥之职,乐悬之法,郑注云:"钟磬编县之, 二八十六枚。"汉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献呈,汉以为瑞,复依《礼 图》编悬十六。去正始中,徐州薛城送玉磬十六枚,亦是一悬之器。检太乐所用钟、 磬,各一悬十四,不知何据。魏侍中缪袭云:《周礼》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 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今之乐官,徒知古有此制,莫有明者。又云:乐制既亡,汉 成谓《韶武》、《武德》、《武始》、《大钧》可以备四代之乐。奏黄钟,舞《文 始》,以祀天地;奏太蔟,舞《大武》,以祀五郊、明堂;奏姑洗,舞《武德》, 巡狩以祭四望山川;奏蕤宾,舞《武始》、《大钧》以祀宗庙。祀圜丘、方泽,群 庙祫祭之时则可兼舞四代之乐。汉亦有《云翘》、《育命》之舞,罔识其源,汉以 祭天。魏时又以《云翘》兼祀圜丘天郊,《育命》兼祀方泽地郊。今二舞久亡,无 复知者。臣等谨依高祖所制尺,《周官》《考工记》凫氏为钟鼓之分、磬氏为磬倨 阙 之法,《礼运》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义,以律吕为之剂量,奏请制度,经 纪营造。依魏晋所用四厢宫悬,钟、磬各十六悬,埙、篪、筝、筑声韵区别。盖理 三稔,于兹始就,五声有节,八音无爽,笙镛和合,不相夺伦,元日备设,百僚允 瞩。虽未极万古之徽踪,实是一时之盛事。 窃惟古先哲王制礼作乐,各有所称:黄帝有《咸池》之乐,颛顼作《承云》之 舞,《大章》、《大韶》尧舜之异名,《大夏》、《大濩》禹汤之殊称,周言《大 武》,秦曰《寿人》。及焚书绝学之后,旧章沦灭,无可准据。汉高祖时,叔孙通 因秦乐人制宗庙乐,迎神庙门奏《嘉至》,皇帝入庙门奏《永至》,登歌再终,下 奏《休成》之乐,通所作也。高祖六年,有《昭容乐》、《礼容乐》,又有《房中 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安世 乐》。高祖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庙奏《昭德》、《文始》、 《四时》、《五行》之舞。孝武庙奏《盛德》、《文始》、《四时》、《五行》之 舞。《武德》者,高祖四年作也,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文始舞》者,舜 《韶舞》,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秦 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四时舞》者,孝文所作,以明天下之安和也。 孝景以《武德舞》为《昭德》,孝宣以《昭德舞》为《盛德》。光武庙奏《大武》, 诸帝庙并奏《文始》、《五行》、《四时》之舞。及卯金不祀,当涂勃兴,魏武庙 乐改云《韶武》,用虞之《大韶》、周之《大武》,总号《大钧》也。曹失其鹿, 典午乘时,晋氏之乐更名《正德》。自昔帝王,莫不损益相缘,徽号殊别者也。而 皇魏统天百三十载,至于乐舞,迄未立名,非所以聿宣皇风,章明功德,赞扬懋轨, 垂范无穷者矣。 案今后宫飨会及五郊之祭,皆用两悬之乐,详揽先诰,大为纰缪。古礼,天子 宫悬,诸侯轩悬,大夫判悬,士特悬。皇后礼数,德合王者,名器所资,岂同于大 夫哉。《孝经》言:"严父莫大于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即五精之 帝也。《礼记王制》"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论语》"禹卑宫室,尽力 于沟洫","恶衣食致美于黻冕"。何有殿庭之乐过于天地乎!失礼之差,远于千 里。莫汉孝武帝东巡狩封禅,还祀泰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阴,皆尽用,明其无减。 普泰元年,前侍中臣孚及臣莹等奏求造十二悬,六悬裁讫,续复营造,寻蒙旨判。 今六悬既成,臣等思钟磬各四,钣鐏相从,十六格宫悬已足,今请更营二悬,通前 为八,宫悬两具矣。一具备于太极,一具列于显阳。若圜丘、方泽、上辛、四时五 郊、社稷诸祀虽时日相碍,用之无阙。孔子曰:周道四达,礼乐交通。《传》曰: "鲁有禘乐,宾祭用之。"然则天地宗庙同乐之明证也。其升斗权量,当时未定, 请即刊校,以为长准。 周存六代之乐,《云门》、《咸池》、《韶》、《夏》、《濩》、《武》用于 郊庙,各有所施,但世运遥缅,随时亡缺。汉世唯有虞《韶》、周《武》,魏为 《武始》、《咸熙》,错综风声,为一代之礼。晋无改造,易名《正德》。今圣朝 乐舞未名,舞人冠服无准,称之文、武舞而已。依魏景初三年以来衣服制,其祭天 地宗庙:武舞执干戚,著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领袖、绛领袖中衣、绛合幅裤 袜、黑韦鞮;文舞执羽龠,冠委貌,其服同上。其奏于庙庭:武舞,武弁、赤介帻、 生绛袍、单衣练领袖、皁领袖中衣、虎文画合幅裤、白布袜、黑韦鞮;文舞者进贤 冠、黑介帻、生黄袍、单衣白合幅裤,服同上。其魏晋相因,承用不改。古之神室, 方各别所,故声歌各异。今之太庙,连基接栋,乐舞同奏,于义得通。 自中烦丧乱,晋室播荡,永嘉已后,旧章湮没。太武皇帝破平统万,得古雅乐 一部,正声歌五十曲,工伎相传,间有施用。自高祖迁居,世宗晏驾,内外多事, 礼物未周。今日所有《王夏》、《肆夏》之属二十三曲,犹得击奏,足以阐累圣之 休风,宣重光之盛美。伏惟陛下仁格上皇,义光下武,道契玄机,业隆宝祚,思服 典章,留心轨物,反尧舜之淳风,复文武之境土,饰宇宙之仪刑,纳生人于福地, 道德熙泰,乐载新声,天成地平,于是乎在。乐舞之名,乞垂旨判。臣等以愚昧参 厕问道,呈御之日,伏增惶惧。 诏:"其乐名付尚书博议以闻。" 其年夏,集群官议之。莹复议曰:"夫乐所以乘灵通化,舞所以象物昭功,金 石播其风声,丝竹申其歌咏。郊天祠地之道,虽百世而可知;奉神育民之理,经千 载而不昧。是以黄帝作《咸池》之乐,颛顼有《承云》之舞,尧为《大章》,舜则 《大韶》,禹为《大夏》、汤为《大濩》,周曰《大武》,秦曰《寿人》,汉为 《大予》,魏名《大钧》,晋曰《正德》。虽三统互变,五运代降,莫不述作相因, 徽号殊别者也。皇魏道格三才,化清四宇,奕世载德,累叶重光,或以文教兴邦, 或以武功平乱,功成治定,于是乎在。及主上龙飞载造,景命惟新,书轨自同,典 刑罔二,复载均于两仪,仁泽被于四海,五声有序,八音克谐,乐舞之名,宜以详 定。案周兼六代之乐,声律所施,咸有次第。灭学以后,经礼散亡,汉来所存,二 舞而已。请以《韶舞》为《崇德》,《武舞》为《章烈》,总名曰《嘉成》。汉乐 章云:'高张四县,神来燕飨。'宗庙所设,宫悬明矣。计五郊天神,尊于人鬼; 六宫阴极,体同至尊。理无减降,宜皆用宫悬。其舞人冠服制裁咸同旧式。庶得以 光赞鸿功,敷扬大业。"录尚书事长孙稚已下六十人同议申奏,诏曰:"王者功成 作乐,治定制礼,以'成'为号,良无间然。又六代之舞者,以大为名,今可准古 为《大成》也。凡音乐以舞为主,故干戈羽龠,礼亦无别,但依旧为文舞、武舞而 已。余如议。" 初,侍中崔光、临淮王彧并为郊庙歌词而迄不施用,乐人传习旧曲,加以讹失, 了无章句。后太乐令崔九龙言于太常卿祖莹曰:"声有七声,调有七调,以今七调 合之七律,起于黄钟,终于中吕。今古杂曲,随调举之,将五百曲。恐诸曲名,后 致亡失,今辄条记,存之于乐府。"莹依而上之。九龙所录,或雅或郑,至于谣俗、 四夷杂歌,但记其声折而已,不能知其本意。又名多谬舛,莫识所由,随其淫正而 取之。乐署今见传习,其中复有所遗,至于古雅,尤多亡矣。 初,高祖讨淮、汉,世宗定寿春,收其声役。江左所传中原旧曲,《明君》、 《圣主》、《公莫》、《白鸠》之属,及江南吴歌、荆楚四声,总谓《清商》。至 于殿庭飨宴兼奏之。其圜丘、方泽、上辛、地祗、五郊、四时拜庙、三元、冬至、 社稷、马射、籍田,乐人之数,各有差等焉。 分类:正史 书名:魏书 作者:魏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