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志124 职官11(奉禄制上)|正史

《宋史》志124 职官11(奉禄制上)|正史

《宋史》志124 职官11(奉禄制上)


○奉禄匹帛 职钱 禄粟 傔人衣粮 厨料 薪炭诸物

奉录 自宰臣而下至岳渎庙令,凡四十一等。

宰相,枢密使,月三百千。 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冬绵百两。 枢密使带使相,侍中枢密使,春、冬衣同宰相、

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 及带宣徽使,并前两府除节度使及节度使移镇,枢密使、副、知院带节度使,四百 千。

"

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及宣微使不带节度使,或 检校太保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二百千。 春、冬各绫十匹,春绢十匹,冬二十匹, 绵五十两。自宰相而下,春各加罗一匹。检校太保签书者,春、冬绢二十匹,绵五 十两。

节度观察留后知枢密院事及充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并带宣徽使签 书枢密院事,三百千, 绫、绢、罗、绵同参知政事。

观文殿大学士, 料钱、衣赐随本官。

资政殿大学士, 料钱、衣赐随本官。

翰林学士承旨、学士,龙图、天章阁直学士,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学士, 绫 各五匹,绢十七匹,自承旨而下加罗一匹,绵五十两。已上奉随本官,衣赐如本官 例,大即依本官例,小即依逐等。

三师,三公,百二十千绢三十匹。 东宫三师, 仆射,九十千。绫各五匹,绢二十匹。

东宫三少,御史大夫,尚书,六十千。 门下、中书侍郎,太常、宗正卿,左、右丞,诸行侍郎,御史中丞,五十五千。 春、 冬各绫五匹,绢十七匹,惟中丞绫七匹,绢二十匹。权御史中丞者给本官奉。

太子宾客,四十五千。 绫、绢同中丞。

左、右散骑常侍,六十千。给事中,中 书舍人,大卿、监,国子祭酒,太子詹事,四十五千。谏议。四十千。 春、冬绫各 三匹,绢十五匹。旧志:太常宗正卿、左右丞、侍郎充翰林承旨及侍读、侍讲,各 绫七匹,绢二十匹;中书舍人若充翰林学士,绫五匹,绢十七匹;他官充龙图阁学 士、枢密直学士,并淮此。龙图阁学士知制诰,同谏议之数。

权三司使,并权 发遣使公事, 料钱、衣赐并同本官。

副使,五十千。 春绫二匹,冬绫五匹, 春、冬绢各十五匹。自三师以下,春各加罗一匹,冬绵五十两,权者同。判官并权 及发遣,以至子司主判,河渠勾当公事,同管勾河渠公事,料钱、衣赐并同本官数。

左、右谕德,少卿、监,司业,郎中,三十五千。左、右庶子,起居郎、舍人, 侍御史, 知杂事同。如正郎 知杂,即支本官奉料。

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 员外郎,赤令,三十千;丞,十五千。 如京朝官愿请本官衣奉者,仍支米麦。 少詹事,二十九千。 春、冬绢各十三匹,惟赤县令衣赐随本官。

左、右正言, 监察御史,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国子五经博士,太常、宗正、秘书、殿中丞,著 作郎,大理正,二十千。太子率更令、中允、赞善中舍、洗马,殿中省六尚奉御, 十八千。 太常博士以上春、冬绢各十匹,谕德以下春加罗一匹,冬绵三十两,馀各 绢七匹。太常博士、著作、洗马旧各有增减。

司天五官正,十三千。 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

秘书郎,著作佐郎, 十七千。 春冬绢各六匹,冬绵各二十两。五官正以下春罗各一匹。秘书郎旧无奉, 兼三馆职事者给八十千;至道二年,令同著作佐郎给之。 大理夺丞,十四千,诸寺、监丞,十二千, 春、冬绢各五匹。

大理评事,十 千。 春、冬各绢三匹。自大理寺丞以下冬绵各加十五两。诸寺、监丞,大理评事, 旧有增损不同。

太祝,奉礼,八千,司天监丞,五千, 春、冬绢各五匹。 主簿,五千, 春、冬绢各三匹,丞,簿各绵十五两。

灵台郎,三千,保章正, 二千。 春、冬绢各三匹,惟灵台郎冬随衣钱三千。

节度使,四百千。 管军同。如皇子充节度使兼侍中、带诸王,皇族节度使同中 书门下平章事,并散节度使及带王爵,奉同节度使。惟春、冬加绢各百匹,大绫各 二十匹,小绫各三十匹,罗各十匹,绵各五百两。

节度观察留后, 官制行,改 承宣使。

三百千。 管军同。两省都知押班、诸司使遥领者准此。如皇族充留后 及带郡王同,惟春加绢二十匹,冬三十匹,大小绫各十匹,春罗一匹,冬绵百两。

观察使,二百千。 管军同。两省都知押班、诸司使并横行遥领者,奉准此。春、 冬加绢各十匹,绵五十两。如皇族充观察者,即三百千,仍春、冬加绢各十五匹, 绫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防御使,

三百千。 管军、皇族同。其皇 族及两省都知押班、诸司使并横行、诸卫大将军将军遥领者,百五十千,皇族春、 冬加绢各十五匹,绫十匹,春罗一匹,绵五十两。两省都知押班并横行,诸卫大将 军领者,春、冬绢各十匹,绵五十两。

团练使,百五十千。 管军及皇族并军班 除充者同。其皇族及两省都知押班、诸司使并横行、诸卫大将军遥领者,百千。皇 族春、冬加绢各十五匹,绫十匹,春罗一匹,绵五十两。两省都知押班并横行、诸 卫大将军将军领者,春、冬绢各十匹,冬绵五十两。

六军统军,百千,诸卫上将军,六十千。春、冬绫各五匹,绢十匹,绵五十两, 如皇子充诸卫上将军,二百千,春、冬绫各十匹,春绢十匹,罗一匹,冬绢二十匹, 绵五十两。左、右金吾卫大将军,三十五千。诸卫大将军,二十五千。 春、冬绫各 三匹,绢七匹,冬绵三十两。

将军,二十千。 春、冬绫各二匹,绢五匹,绵二 十两。

率府率、副,中郎将,十三千。 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自诸卫 上将军以下,春衣罗一匹。

内客省使,六十千。客省使,三十七千。延福宫、景福殿、宣庆、引进、四方 馆、宣政、昭宣、閤门使,二十七千。皇城以下诸司使,二十五千。 春绢各十匹, 冬十匹,绵三十两,惟客省使春、冬绢各一十匹。

客省及皇城以下诸司副使,二十千。内殿承制,十七千,崇班,十四千。 春绢 各五匹,冬十匹,绵三十两。带閤门祗候并同。

供奉官,十千。 閤带閤门祗候 者,十二千。春绢四匹,冬五匹,绵二十两,

侍禁,七千。 带閤门祗候者,一十千。殿直,五千。带閤门祗候者,九千。并春、冬绢各四匹, 冬绵十五两。

三班奉职、借职,四千。 春、冬绢各三匹,钱二千。

下茶酒 班殿侍,一千。 春、冬绢七匹,冬绵十五两。

下班殿侍,七百。 春、冬绢各 五匹,二项并蕃官并土人补充者。

皇亲任诸卫大将军领刺史,八千;将军刺史,六十千。 春、冬绫十匹,春绢十 二匹,冬十三匹,绵五十两,旧志:春、冬绫十匹,绢十五匹,各加罗一匹。

将军,三十千。 春、冬绫三匹,绢五匹,罗一匹,冬绵四十两。

率府率,二十千;副率,十五千。 春、冬绫各二匹,绢五匹,罗一匹,绵四十 两。

旧志:诸卫将军有五十千、四十千、三十千三等。 一等春、冬各绫五匹,绢十 匹;一等绫二匹,绢五匹。春并加罗一匹,冬并绵二十两。

诸司使有四十千、 三十千二等。副使以下与异姓同,并给实钱。 自诸司使至殿直,春、冬各罗一匹, 绫一匹,绢各五匹,冬绵各四十两。

入内内侍省都知、副都知、押班,不带遥郡诸司使充者,二十五千。 春绢七匹, 冬十匹,绵三十两。

副使充者,二十千。 春绢五匹,冬七匹,绵二十两。 入内内侍省供奉官,十二千。 春绢五匹,冬七匹,绵三十两。

殿头,七千。高品、高班,五千。 春绢各五匹,冬六匹,绵二十两。

黄门, 三千。 春、冬绢各五匹,绵十五两。

祗候殿头,祗候高品,祗候高班内品,祗 候内品,祗侯小内品,贴祗候内品,入内内品,后苑内品,后苑散内品,七百。 春、 冬绢各五匹,绵十五两。

云韶部内品,七百。 春、冬绢各四匹,绵十五两。 入内内品管勾,二千。奉替祗应,一千五百。打牧祗应,一千。 春、冬绢各五 匹,绵各十五两。

内侍省内常侍,供奉官,十千, 春、冬绢各五匹,内常侍春加罗一匹,冬绵十 五两。供奉官冬止加绵二十两。

殿头,五千。高品、高班,三千, 春、冬绢各 四匹,冬绵各二十两。

黄门,二千。 春、冬绢各四匹,冬绵十五两。

殿头 内侍,入内高品,二千。 春、冬绢各三匹,钱二千。

高班内品,一千五百, 衣粮带旧。

黄门内品在京人事,一千。 春、冬各碧罗、碧绫半匹,黄绢、生白 绢各一匹,绵八两。

寄班小底,二千。 春、冬绢各十匹。

入内小黄门,前殿祗候内品,北班内品,外处拣来并城北班、 后苑、把门内品,扫洒院子及西京内品依北班内品,依旧在西京收管,七百。西京 内品,五百。 春、冬绢各五匹,绵各十五两,惟入内小黄门、前殿祗候内品,春、 冬绢各四匹。

郢、唐、复州内品,三百。 春、冬绢各二匹。布半匹,钱一千。 旧志载内官不详,奉料皆减少。

枢密都承旨,四十千。副都承旨,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逐房副承旨, 已上如带南班官同。

中书堂后官提点五房公事,三十千, 都承旨以下春、冬 绢各十五匹,春罗一匹,逐房副承旨绢各十三匹。都承旨、承旨春加绫三匹,冬五 匹,绵五十两。副都承旨以下,绵各三十两。

中书堂后官,二十千;特支五千。 已上如带京朝官同。

中书、枢密主事,二十千。录事、令史,二千。 春、冬 绢各十匹,春罗一匹,主事已上,冬绵五十两,录事、令史三十两。

主书,七 千。守当官,书令史,五千。 春、冬绢各二匹。主书书令史春钱三千,冬绵十二两、 钱一千,守当官春钱一千。

自中书、枢密并曾任两府,虽不带职, 曾任两府而致仕同。

宣徽,三司, 观文、资政、翰林、端明、翰林侍读侍讲、龙图、天章学士,枢密、龙图,天章直 学士,知制诰,中书舍人,待制,御史台,开封府,节度使至刺史,三馆,秘阁, 审刑院,刑部,大理寺,诸王府记室、翊善以下至诸王宫教授,知审官院,勾当三 班院,纠察刑狱,判吏部铨、南曹,+-登闻检院、鼓院,司农寺及国子监直讲、丞、 簿,河北、河东、陕西转运使,皇子亲王,诸卫大将军至率府副率,两省都知、押 班,不带遥郡诸司使、副,两府供奉官以下至内品,惟内品特给一分见钱。

及 枢密都承旨以下,并给见钱。馀官并防御使以下诸卫将军、横行、诸司使遥领者, 悉一分见钱,二分他物。 其两省都知、副都知遥领刺史以上者,即给一半见钱。

三司检法官,十千。 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愿请前任请受者听,若转 京朝官,随本官料钱、衣赐。

权知开封府并判官、推官, 料钱、衣赐并随本官。 旧志云:判官三十千,推官二十千,并给见钱。司录,二十千。如差员外郎已上充。 随本官料钱、衣赐。

功曹,法曹,十二千。仓、户、士、兵四曹,十千。 差京 朝官充,随本官料钱、衣赐。

刑部检法官、法直官,大理寺法直官、副法直官, 十千。 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如转京朝官。随本官料钱、衣赐。

西京 军巡判官,十五千。 内开封府转至京官,支本官衣奉。

西京、南京、北京留守判官,河南、应天、大名府判官,三十千。 春、冬绢各 十二匹,冬绵二十两。

节度、观察判官,二十五千。 春、冬绢各六匹,冬绵十 二两半。

节度副使,三十千。行军司马,二十五千。 如签书本州公事,衣奉依 节、察判官。若监当即给一半折支,衣赐、厨料不给。

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 二十千。 绵、绢如推官。

留守推官,府推官,节度、观察推官,十五千。 春、 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两。

防御、团练副使。二十千。 如监当即给一半折支。 防御、团练判官,十五千。 《两朝志》云:奉给依本州录事参军,如无,依倚 郭县令。

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七千,军事判官如本州录事参军 之数。

京府司录参军,二十千。诸曹参军,十千。 以京官知者奉从多给。景德三年, 诏司录、六曹悉给春、冬衣。

五万户已上州 三京同。

录事参军,二十千; 司理,司法,十二千;司户,十千;三万户已上州录事,十八千;司理,司法,十 二千;司户,九千。一万户已上州录事,十五千;司理,司法,十千;司户,八千。 五千户已上州录事,十二千;司理,司法,十千;司户,七千。不满五千户州录事, 司理,司法,十千;司户,七千。别驾,长史,司马,司士参军, 如授士曹,依司 士。

文学参军,七千。

东京畿县七千户已上知县,朝官二十二千,京官二十千;五千户已上知县,朝 官二十千,京官十八千;三千户已上知县,朝官十八千,京官十五千;三千户已下 知县,止命京官,十二千。 已上衣赐并随本官。

主簿,尉,十二千至七千,有 四等。 并给见钱。

河南府河南、洛阳县令,三十千。诸路州军万户已上县令,二十千;簿、尉, 十二千。七千户已上令,十八千;簿、尉,十千。五千户已上令,十五千;簿、尉, 八千。三千户已上令,十二千;簿、尉,七千。不满三千户令,十千;簿、尉,六 千。京朝官及三班知县者,亦许给县令奉。本官奉多者,以从多给。 兼监兵者,止 请本奉添给。

岳渎庙令,十千。丞,主簿,七千。 全折。

幕职、州县料钱,诸路支一半见钱,一半折支。 县尉全给见钱。

广东、川 峡并给见钱。

元丰制行:宰相,三百千。 衣赐绫、绢、绵皆如旧制。然以左、右仆射为宰相。 政和中,以三公为真相。靖康依旧制。枢密使带使相,侍中,枢密使,节度使同中 书门下平章事以上及带宣微使,并前两府除节度使移镇,枢密使、副知院带节度使, 四百千。自治平末至元丰四年,如文彦博、吕公弼、冯京、吴充先后为使、副,是 年十一月,始诏枢密院置知院、同知院,馀并罢。至是,既罢使、副,只置知院、 同知院,直至靖康不改。

知枢密院,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同知枢密院事,二百千。 衣赐如 旧。元祐中,复置签书枢密院事,绍圣中罢。

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四百千。 春服罗三匹,小绫三十匹, 绢四十匹,冬服小绫三十匹,绢四十匹,绵二百两。旧制,奉钱百二十千,春服小 绫十匹,绢三十匹,罗一匹,冬服小绫十匹,绢三十匹,绵五十两。大观间增改。

开府仪同三司,百二十千。 春、冬各小绫十匹,绢三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五 十两。大观二年,以无特任者,遂删去。

特进,九十千。 春、冬各小绫十匹, 绢二十五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六十千。 春、冬各小绫七匹,绢二 十匹,春罗一匹,绵五十两。

宣奉、正奉、正议、通奉大夫,五十五千。 春、 冬各小绫五匹,绢十七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通议、太中大夫,五十千。 《无丰令》,太中大夫以上丁忧解官,给旧官料钱。

中大夫,中奉、中散大夫, 四十五千。 春、冬各小绫三匹,绢十五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朝议、奉 直、朝请、朝散、朝奉大夫,三十五千。 春、冬绢各十三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

朝请、朝散、朝奉郎,三十千。 春、冬服同正郎。

承议、奉议、通直郎, 二十千。 承议春、冬绢各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奉议、通直,春、冬各绢 七匹。

宣教郎,十七千。 春、冬绢各六匹,春罗一匹,冬绵二十两。《无丰格》: 有出身十七千,无出身十四千。六年,敕不以资考有无出身,并十五千,衣无罗。

宣义郎,十二千。 春、冬各绢五匹,冬绵十五两。

承事郎,十千。 春、 冬绢各三匹,冬绵十五两。

承奉郎,八千。承务郎,七千。 元丰以来,厘务止 支驿料。大观二年,定支。

承直郎,二十五千。 春、冬绢各六匹,绵十二两半。元丰,留守判官、府判官, 奉钱三十千,春、冬绢各十二匹,绵二十两;节度、观察判官,奉钱二十五千,春、 冬绢各六匹,绵十二两半,凡二等,崇宁二年,改从一等。

儒林郎,二十千。 春、冬绢各五匹,绵十两。元丰,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 奉钱衣赐如上;防、团军事判官考任合入令录者,奉钱十五千,凡二等。崇宁改从 一等。

文林郎,十五千。 春、冬服同儒林。

从事、从政、修职郎,十五千。 从事郎,元丰旧制,考第合入令录者,视令录支,未合入令录者,视判、司、簿、 尉支。从政郎,元丰,三京、州、府、军、监司录、录事参军,五万户以上二十千, 三万户以上十八千,一万户以上十五千,五千户以上十二千,不满五千户十千。县 令,一万户以上二十千,七千户以上十八千,五千户以上十五千,三千户以上十二 千,不满二千户十千,凡二等。崇宁改从一等。

迪功郎,十二千。 元丰,四京 军巡判官,十五千。三京,州、府、军、监司法参军,五万、三万户以上十二千, 二万户及不满五千户七千。三京、州、府、军、监司户参军,及五万户以上十千, 三万户以上九千,一万户以上八千,不满五千户七千,凡三等。崇宁改。初,熙宁 四年,中书门下言:"天下选人奉薄而多少不均,不足以劝廉吏。今欲月增料钱: 县令、录事参军三百六十七员,旧请十千、十二千者,增至十五千;司理、司法、 司户参军,主簿、县尉二千一百五十三员,旧请七千、八千、十千者,增至十二千; 防、团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一百七十二员,旧请七千者,增至十二千。月通增奉 钱一万二千馀贯,米麦亦有增数。"从之。

太尉,一百千。 春、冬各小绫十匹,春罗一匹,绢十匹,冬绢二十匹,绵五十 两。带节度使依本格。

节度使,四百千。 曾任执政以上除,及移镇、初除,及管军,并同旧制。 承宣使,三百千。 即节度观察留后。

观察使,防御使,二百千。团练使,百 五十千。刺史,一百千。 自节度使以下至诸卫中郎将,并如旧制。

通侍大夫,三十七千。正侍、宣正、协忠、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 拱卫、左武、右武大夫,二十七千。武功、武德、武显、武节、武略、武经、武义、 武翼大夫,二十五千。 春、冬绢各十匹,绵二十两。惟通侍大夫十二匹。

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 武、武功、武德、武显、武节、武略、武经、武义、武翼郎,二十千。敦武郎,十 七千。修武郎,十四千。 春绢五匹,冬七匹,绵二十两。带合门祗候并同。

从 义、秉义郎,十千。 带閤门祗候十二千。

成忠、保义郎,五千。 带閤门祗候 者九千,并春、冬绢各四匹,冬绵十五两。

承节、承信郎,四千。 春、冬绢各 三匹,钱二千。

进武校尉,三千,进义校尉,二千。 春、冬绢各三匹。

进武副尉,三千。 守阙进武副尉、进义副尉、守阙进义副尉,一千。

凡文武官料钱,并支一分见钱,二分折支。 曾任两府虽不带职,料钱亦支见钱。

职钱

御史大夫,六曹尚书,行,六十千。 守,五十五千;试,五十千。

翰林学 士承旨,翰林学士五十千。 衣赐,本官例。官小,春、冬服小绫各三匹,绢各十五 匹,绵五十两。

左、右散骑常侍,御史中丞,开封尹,行,一百千。 守,九十 千;试,八十千。崇宁四年重定。

六曹侍郎, 元祐中,置权六曹书,奉给依守 侍朗。绍圣中罢。

行,五十五千。 守,五十千;试,四十五千。

太子宾客、 詹事,行,五十千。 守,四十七千;试,四十五千。

给事中,中书舍人,行, 五十千。 守,四十五千;试,四十千。

左、右谏议大夫, 元祐中,置权六曹 侍郎,奉给依谏议大夫,绍圣中,罢。

行,四十五千。 守,四十千;试,三十 七千。

太常、宗正卿,行,三十八千。 守,三十五千;试,三十二千。

秘 书监,行,四十二千。 守,三十八千;试,三十五千。

七寺卿,国子祭酒,太 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试,三十千。

太子 左、右庶子,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试,三十五千。

七寺少卿,行,三 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八千。

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 右司郎中,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试三十四千。

国子司业,少府、将作、 军器监,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八千。

太子少詹事,行,三十 五千。 守,三十二千;试,三十千。

太子左、右谕德,行,三十二千。 守, 三十千;试,二十九千。

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枢密 院检详诸房文字,尚书六曹郎中,行,三十七千。 守,三十五千;试,三十二千。

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试,三十千。 左、右正言,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七千。

诸司员外郎,行, 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试,三十千。

少府、将作、军器少监,行,三十千。 守,二十八千;试,二十五千。

太子侍读、侍讲,行,二十五千。 守,二十 二千;试,二十千。

监察御史,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试,二十七千。

太子中舍,太子舍人,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试,十八千。

太常、 宗正、知大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太医令,行,二十五千。 守,二十二 千;试,二十千。

七寺丞,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试,十八千。

秘 书郎,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试,十八千。

太常博士,著作佐郎,行、 守,二十千。 试,十八千。

国了监丞,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

大 理司直、评事,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试,十八千。

少府、将作、军器、 都水监丞,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

秘书省校书郎,行,十八千。 守,十 六千;试,十四千。 秘书省正字,行,十六千。 守,十五千;试。十四千。

御史检法官,主簿, 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

宗学、太学、武学博士,行,二十千。 守,十八 千;试,十六千。

律学博士,行,十八千。 守,十七千;试,十六千。

太 常寺奉礼郎,行,十六千,太常寺太祝、郊社令,行,十八千。 守,十六千。 太学正、录,武学谕,行,十八千。 守,十七千;试,十六千。

律学正,行, 十六千。 守,十五千;试,十四千。

凡职事官职钱,不言"行"、"守"、"试"者,准"行"给,衣随寄录官例 支。及无立定例者,并随寄禄官给料钱,米麦计实数给,应两给者, 谓职钱、米麦。

从多给。承直郎以下充职事官, 谓大理司直、评事,秘书省正字,太学博士、 正、录,武学博士、谕,律学博士、正。

听支阶官请给。 衣及厨料、米麦不支。

唐贞元四年,定百官月俸。僖、昭乱离,国用窘阙,至天祐中,止给其半。梁 开平三年,始令全给。后唐同光初,租庸使以军储不充,百官奉钱虽多,而折支非 实,请减半数而支实钱。是后所支半奉,复从虚折。周显德三年,复给实钱。

宋初之制,大凡约后唐所定之数。乾德四年七月,诏曰:"州县官奉皆给他物, 颇闻货鬻不充其直,责以廉隅,斯亦难矣。至有赋于廛肆,重增烦扰,且复抵冒公 宪,自罹刑辟,甚无谓也。汉乾祐中,置州县官奉户,除二税外,蠲其他役,周显 德始革其制。自今宜逐处置回易料钱户,每本官所受物,凡一千,分纳两户,恣其 贸易,户输钱五百,蠲役之令,悉如汉诏;所赋官物,令诸州计度充一岁所给之数, 与蚕盐同时并给之。其万户县令、五万户州录事、两京司录,旧月奉钱二万者,给 四十户,率是为差;簿、尉及户、法掾,旧月奉六千者,增一千,如其所增之数, 给与奉户。"是岁,令西川官全给实钱。开宝三年,令西川州县官常奉外别给铁钱 五千。四年十二月,诏:"节、察、防、团副使权知州事,节度掌书记自朝廷除授 及判别厅公事者,亦给之。副使非知州、掌书记奏授而不厘务者,悉如故,给以折 色。"

太平兴国元年,诏曰:"耕织之家,农桑为本,奉户月输缗钱,蠢兹细民,不 易营置,罢天下奉户。其本官奉钱,并给以官物,令货鬻及七分,仍依显德五年十 二月诏,增给米麦。"二年二月,诏:"诸道所给幕职、州县官奉,颇闻官估价高, 不能充七分之数。宜令三分给一分见钱,二分折色,令通判面估定官物,不得亏损 其价。"四月,令西川诸州幕职官奉外,更增给钱五千。雍熙三年,文武官折支奉 钱,旧以二分者,自今并给以实价。端拱元年六月,诏曰:"州郡从事之职,皆参 赞郡画,助宣条教;而州县之任,并饬躬莅政,以绥吾民。廪禄之制,宜从优异, 庶几丰泰,责之廉隅。除川峡、岭南已给见钱外,其诸州府幕职、州县官料钱,旧 三分之二给以他物,自今半给缗钱,半给他物。"淳化元年五月,诏:"致仕官有 曾历外职任者给半奉,以他物充。"三年十一月,令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幕 职州县官料钱,当给以他物者,每千给钱七百。 初,川峡、广南、福建幕职州县, 并许预借奉钱。大中祥符间,又诏江、浙、荆湖远地,麟、府等州,河北、河东缘 边州军,自今许预借两月,近地一月奉钱。

至道二年诏;先是,京官满三十月 罢给,自今续给之。

真宗即位,以三司估百官奉给折支直,率增数倍,诏有司重定,率优其数。咸 平元年六月,诏:"文武群臣有分奉他所而身没,未闻讣已给者,例追索,可悯。 自今川峡、广南、福建一季,馀处两月,悉蠲之。" 大中祥符七年诏。"三班使臣 自今父母亡,勿住奉。"

三年九月,诏群臣月奉折支物,无收其算。五年七月, 增川峡路朝官使臣等月给添支。景德四年九月,上以承平既久,赋敛至薄,军国用 度之外,未尝广费自奉,且以庶官食贫劝事,遂诏:"自今掌事文武官月奉给折支, 京师每一千给实钱六百,在外四百,愿给他物者听。"大中祥符五年,诏文武官并 增奉。 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仆射各增二十千。三司、御史大夫、六尚书中丞、 郎、两省侍郎、太常宗正卿、内客省使、上将军各增十千。横班诸司各增五千。朝 官五品正、中郎将已上、诸司使、副各增三千。京官、内殿承制、崇班、閤门祗候 各增二千。供奉官各增一千五百。奉职、借职增一千。余如旧。

自乾兴以后 ',更革为多。至嘉祐始著《录令》。

元丰一新官制,职事官职钱以寄禄官高下分行、守、试三等。大率官以《录令》 为准,而在京官司供给之数,皆并为职钱。如大夫为郎官,既请大夫奉,又给郎官 职钱,视嘉祐为优矣。至崇宁间,蔡京秉政,吴居厚、张康国辈,于奉钱、职钱外, 复增供给食料等钱。如京,仆射奉外,又请司空奉,其余傔从钱米并支本色,馀执 政皆然,视元丰制禄复倍增矣。

武臣奉给

殿前司,自宣武都指挥使三十千,差降至归明神武、开封府马步军都指挥使十 五千,凡二等。殿前左、右班虞候三十千,至天武、剩员都虞候十九千,凡四等。 殿前班指挥使二十千,至拣中、剩员僚直、广德指挥使十千,凡三等。殿前班都知 十三千,至招箭班都知四千,凡七等。殿前班副都知十千,至招箭班副都知三千, 凡五等。殿前押班七千,至招箭押班二千,凡五等。散指挥都头复有押班之名者, 如押班给焉。兵士内员僚直复有副指挥使、行首、副行首,招箭班亦有行,七千至 三千,凡三等。御龙直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十将、虞候十千至三千,凡五等。 殿前指挥使五千,至殿侍一千,凡五等。捧日、天武指挥使十千,至拣中、广德指 挥使四千,凡四等。捧日、天武副指挥使七千,至擒戎副指挥使三千,凡五等。捧 日军使、天武都头五千,至擒戎军使千五百,凡五等。捧日副兵马使三千,至擒戎 副兵马使一千,凡四等。天武副都头二千,至广德副都头千五百,凡二等。捧日军 将二千,至龙猛、骁骑、带甲剩员军头、十将三百,凡八等。天武将虞候而下五百, 至飞猛骁雄将虞候已下三百,凡六等。此奉钱之差也。

其外,月给粟:自殿前班都头、虞候十五石,至广健副都头、吐浑十将二石五 斗,凡六等。殿前指挥使五石,鞭箭、清朔二石,凡五等。殿前班都虞候已下至军 士,岁给春、冬服三十匹至油绢六匹,而加绵布钱有差。复月给傔粮自十人以至一 人。诸班、诸直至捧日、天武、拱圣、龙猛、骁骑、吐浑、归明渤海、契丹归明神 武、契丹直、宁朔、飞猛、宣武、虎翼、神骑、骁雄、威虎、卫圣、清朔、擒戎军 士,皆给傔一人以至半分,馀军不给焉。

侍卫马军、步军司,自员僚直、龙神卫都虞候月给二十千,至有马劲勇员七千, 凡五等。指挥使自员僚直、龙神卫十千,至顺化三千,凡五等。副指挥使自员僚直、 龙神卫七千,至顺化二千,凡七等。军使、都头自龙、神卫五千,至看船神卫一千, 凡七等。副兵马使、副都头自龙、神卫三千,至顺化一千,凡五等。军头、十将自 龙、神卫千三百,至顺化三百,凡五等。此外员僚直有行首、副行首、押番军头、 都知、副都知之名,自行首五千,至副都知一千,凡六等。而高阳关有骁捷左、右 厢都指挥使,月给三十千。开封府有马步军都虞候,月给二十千。六军复有都虞候, 月给五千。

员僚直、龙神卫而下,皆月给粟,自都虞候五石,至顺化、忠勇军士二石,凡 五等。自都虞候以下至军士,皆岁给春冬服,自绢三十匹至油绢五匹,又加绵布钱 有差。复有给傔粮,自十人至一人。其员僚直、龙神卫、云骑、骁捷、横塞、及神 卫上将、虎翼、清卫、振武、忠猛军士,皆给傔一人至半分,他军不给焉。 宣徽院、 军头司,自员僚至军士,咸月给钱粟及春冬服有差。

诸道州府厢军,自马步军都指挥使至牢城副都头,凡五等,月给奉钱凡十五千 至五百,凡十有二等。自河南府等五十州、府,邓州等三十四州,莱州等一百四十 四州、军,广济军等三十九军、监,所给之数,差而减焉,咸著有司之籍。外有给 司马刍秣,岁给春、冬服加、绵、钱、布,亦各有差。

禄粟 自宰相至入内高品十八等

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枢密使、副使、知院事、同知院 事,及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节度观察留后知枢密院事及充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 事,并带宣微使签书,检校太保签书,及三司使,中书、门下侍郎,尚书左、右丞, 太尉,月各一百石。

枢密使带使相,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及带宣徽使,并前两府除节度使, 枢密使、副、知院事带节度使,月各给二百石。

三公、三少,一百五十石。权三司使公事,七十石。权发遣使,三十五石。内 客省使,二十五石。

节度使,一百五十石。 管军同。如皇族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并散节 度使及带王爵者,并一百石。

留后后改承宣使,观察、防御使,一百石。 管军 并两省都知押班、诸卫大将军、横行遥领者同。惟皇族遥领防御使七十石。

团 练使,七十石。 管军并皇族及军班除充者同。其馀正任并五十石。若皇族并两省都 知押班、诸卫大将军、将军、横行遥领者同。

刺史,五十石。 皇族并军班除充 者同。其馀正任并管军三十石。两省都知押班、通侍大夫遥领者二十五石。诸卫大 将军、将军遥领者十石。横行遥领者全分二十五石,减定十石。捧日、天武左右厢 都指挥使,龙卫、神卫右厢都指挥使带遥郡团练使五十石。殿前诸班直、都虞候、 龙卫、神卫及诸军都指挥使带遥郡刺史二十五石。

凡一石给六斗,米麦各半。 管军支六分米,四分麦。

赤令,七石;丞,四石,京府司录,五石。诸曹参军,四石至三石,有二等。 畿县知县六石至三石,有四等。主簿、尉米麦三石至二石,有二等。诸州录事,五 石至三石,有三等。司理、司法,四石至三石,有二等。司户,三石、二石,有二 等。诸县令,五石至三石,有三等。 惟河南洛阳县令随户口支。

簿、尉,三石、 二石,有二等。四京军巡、判官,四石。军、监判官,防、团推官,二石。司天监 丞,四石。主簿,灵台郎,保章正,二石。 已上并给米麦。

入内内侍省供奉官,四石。殿头,高品,三石。高班,黄门,入内内品,管勾 奉辇祗应,入辇祗应,二石。打牧祗应,一石五斗。 已上并给粳米。

祗候殿头, 祗候高品,祗候高班内品,祗候内品,祗候小内品,贴祗候内品,入内内品,后苑 内品,后苑散内品,三石。云韶部内品,一石。 已上并给丹粮。惟云韶内品给细色。

内侍省供奉官,三石。殿头,高品,高班,二石。黄门,一石五斗。 已上并给 粳米。

黄门内品在京人事,二石五斗。北班内品,前殿祗候内品,处处拣来并 城北班、后苑、把门内品,扫洒院子及西京内品与北班内品,依旧在西京收管,西 京内品,郢、唐、复州内品,二石。入内小黄门,一石。寄班小底,四石。 已上并 给月粮。惟入内小黄门给细色。

殿头内侍,入内高班,一石。 米麦各半。

熙宁四年,中书门下言:"天下选人奉薄,多少不一,不足以劝廉吏。欲月增 米麦、料钱:县令、录事参军三百七十六员,旧请米麦三石者,并增至四石。司理、 司法、司户、主簿、县尉二千五百一十三员,旧请米麦两石者,并增至三石。防、 团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一百七十二员,旧请米麦二石者,并增至三石。每月通增 米麦三千七十馀石。"从之。

元随傔人衣粮 任宰相执政者有随身,任使相至正任刺史已上者有随身,余止傔 人。

宰相,并文臣充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枢密使,七十人。 宰相旧五十人 衣粮,二十人日食,后加。

枢密使带使相,侍中枢密使,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及带宣微使,并前 两府除节度使及节度使移镇,枢密使、副、知院事带节度使,一百人。

参知政事,文臣充枢密副使、知院事、同知院事,及宣徽使不带节度使签书枢 密院事,节度观察留后知枢密院事并充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并带宣微使签书 枢密院事,三司使,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五十人。检校太保签书 枢密院事,三十五人。权三司使,三十人。权发遣公事,十五人。副使、判官、判 子司,五人。 副使、判官权并权发遣同。

观文殿大学士,二十人。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十人。资政、端明、翰 林侍读侍讲、龙图、天章学士,枢密直学士,保和、宣和、延康殿学士,宝文、显 谟、微猷阁学士,七人。 旧止给日食,政和月粮二石。

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三副使,十人;判官,五人。

节度使,留后改承宣使,观察使。五十人。 管军同。如皇族节度使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已上,并散节度使带王爵,及节度观察留后带郡王,并五十人。观察使,二 十人。两省都知、押班带诸司使领节度观察留后,五十人。两省都知、押班并横行 领观察使,十五人。

防御使,三十人。 管军同。皇族并遥领,并二十人。两省 都知、押班带诸司使。并诸卫大将军,及横行遥领,并十五人。

团练使,三十 人。 管军及军班除充者同。其馀除授者,二十人。皇族充及带领,十五人。两省都 知、押班带诸司使,并横行遥领者,十人。

刺史,二十人。 军班除充者同。其 馀除授并管军,十人。皇族充,十五人。两省都知、押班带诸司使,五人。横行遥 领全分者,五人。减定者不给。

内客省使。 旧有景福殿使。

二十人。

枢密都承旨,十人。副都承旨,副承旨,诸房副承旨,中书堂后官提点五房公 事,七人。逐房副承旨,五人。中书堂后官至枢密院主事已上,各二人。录事,令 史,寄班小底,各一人。

傔人餐钱 中书、枢密、宣微、三司及正刺史已上,皆有衣粮,馀止给餐钱。

自判三馆、秘书监、两制、两省带修撰,五千。 朗中以下带修撰者三千。 直馆阁,校理,史馆检讨,校勘,各三千。直龙图阁,审刑院详议官,国子监书库 官,五千。 自修撰已上又有职钱五千,校勘已上三千。

京畿诸司库、务、仓、场监官:朝官自二十千至五千,凡七等。京官自十五千 至三千,凡八等。诸司使、副,閤门通事舍人,承制,崇班,二十千至五千,凡九 等,閤门祗候及三班,十五千至三千,凡十等。内侍,十七千至三千,凡九等。寄 班,八千至五千,凡三等。 旧志讹舛,今并从《两朝志》。

茶、酒、厨料之给

学士、权三司使以上兼秘书监,日给酒自五升至一升,有四等,法、糯酒自一 升至二升,有二等。又宫观副使,文明殿学士, 即观文。

次政殿大学士,龙图、 枢密直学士,并有给茶。节度使、副以下,各给厨料米六斗,面一石二斗。

薪、蒿、炭、盐诸物之给 宰相旧无,后加。

宰相,枢密使,月给薪千二百束。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签书枢密院 事,三司使,三部使,权三司使,四百束。三部副使,枢密都承旨,一百五十束。 枢密副都承旨,中书提点五房,一百束。开封判官,节度判官,薪二十束,蒿四十 束。开封推官,掌书记,支使,留守、节度推官,防、团军事判官,薪十五束,蒿 三十束。留守判官,薪二十束,蒿三十束,防、团军事推官,薪十束,蒿二十束。

宰相,枢密使,岁给炭自十月至正月二百秤,馀月一百秤。参知政事,枢密副 使,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三部使,三十秤,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 士,龙图阁学士,十五秤。都承旨,二十秤。

给盐:宰相,枢密使,七石。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签书院事,宣微使,三司 使,三部使,权三司使,二石。节度使,七石。掌兵遥领,五石。留后,观察,防 御,团练,刺史,五石。 掌兵、遥领皆不给。

给马刍粟者,自二十匹至一匹,凡七等。 其军职,内侍,三班,伎术,中书, 枢密、宣微院侍卫,殿前司,皇城司,内侍省,入内内侍省吏属借官马者,其本厩 马刍粟随给焉。

给纸者,中书,枢密,宣微,三司,宫观副使、判官,判官,谏官,皆月给焉。 自给茶、酒而下,《两朝志》无,《三朝志》虽不详备,亦足以见一代之制云。


分类:正史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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