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047
qz047
qz047
qz047
qz047



七、过渡时期总路线(上)






  一九五二年,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了三年光辉胜利的历程。在中国的大地上,洒满春天的阳光,充满生机和希望。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提前完成,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取得伟大胜利,“三反”、“五反”运动业已结束。从一九五三年起,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就要开始了。

  毛泽东在一九五一年二月就提出一个中国的长期发展战略,即“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从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二年的三年准备的任务已经实现了,下一步应当怎么走?作为战略家的毛泽东正在作通盘的、长远的考虑,并且从理论上给予指导。此时,他不仅考虑着中国如何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问题,而且还在酝酿提出一个对今后中国的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

  根据现存的文献记载,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最早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是在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他说:“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二中全会提出限制和反限制,现在这个内容就更丰富了。工业,私营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国营占百分之六十七点三,是三七开;商业零售是倒四六开。再发展五年比例会更小(资小我大),但绝对数字(指资)仍会有些发展,这还不是社会主义。五年以后如此,十年以后会怎么样,十五年以后会怎么样,要想一想。”资本主义的“性质也变了,是新式的资本主义: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技术公开,财政公开……。他们已经挂在共产党的车头上了,离不开共产党了”。“他们的子女们也将接近共产党了。”“农村也是向合作互助发展,前五年不准地主、富农参加,后五年可以让其参加。”①(①薄一波给田家英的信,手稿,1965年12月30日。为编辑《毛泽东选集》第5卷,田家英1965年请薄一波提供毛泽东提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有关材料。薄一波从他的笔记本中记录的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和其他中央会议上讲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摘要写成这封信。“文化大革命”中,薄一波的原记录本遗失,这封信是保存下来的一份记录毛泽东酝酿形成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材料。)

  出席这次书记处会议的有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陈云、彭德怀、邓小平、陈毅、薄一波、罗瑞卿、粟裕、安子文、杨尚昆、饶漱石、习仲勋、聂荣臻,共十六人。据薄一波回忆,对毛泽东上述论点,中央其他领导人没有提出异议。此后又多次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进行讨论。②(②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21页。)

  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毛泽东这个讲话表明,他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步骤、方法,同原来的设想,发生了变化。

  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是根据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理论,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出决定的。中国革命的第一步,是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建立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两个革命阶段必须分清,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两个革命阶段又必须衔接,第一步为第二步准备条件,不容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①(①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生1991年6月第2版,第666―685页。)

  但是,何时转变,怎样转变,转变的具体步骤和方法是什么,这需要根据情况的发展在实践中去解决。毛泽东,还有中国共产党其他领导人,原来这样设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里,首要任务还不是立即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开始大规模的国家工业化建设,使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形态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为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奠定基础。这就是说,先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视情况,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一举进入社会主义。直到一九五。年,毛泽东还是这样设想的。他认为,中国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还在很远的将来”。他说:“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②(②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的闭幕词,1950年6月23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80页。)

  在作出这种设想的时候,毛泽东既充分估计到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有利因素,这里包括:无产阶级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掌握经济命脉,国营经济居于领导地位;合作社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稳步发展。也充分估计到还不能立即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种种条件限制,这主要是:国民经济还没有恢复和发展,大规模国家工业化建设尚未展开,缺乏向社会主义转变所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经济秩序;占国民经济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虽然正在摆脱封建制度的枷锁,但其生产方式还是个体的、分散的、十分落后的,要把它们通过适当形式引导到合作社经济的轨道,还要有一个过程;在中国现代工业中居第二位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还没有纳人国营经济领导的轨道。要想使情况根本改观,具备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条件,毛泽东在一九四九年建国时估计,大约需要二三十年时间。①(①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8月版,第287页。)

  然而到一九五二年夏秋之交,在中国社会经济的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一些超出原来预料的变化。第一个变化是,在以巨大财力支持抗美援朝战争的情况下②(②1951年军费开支占伞年财政开支的50%以上。1952年比重略有减少。),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奇迹般地提前完成。在新中国建立刚刚三周年之际,传来了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超过建国前最高水平的喜讯,工农业总产值比建国前最高水平的一九三六年增长百分之二十。而原先的估计是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恢复国民经济。第二个变化是,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国营工商业和私营工商业的产值比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九四九年中国工业生产总值的公私比例是,国营占百分之四十三点八,私营占百分之五十六点二,到一九五二年九月,国营上升到百分之六十七点三,私营下降到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国营经济已经超过私营经济。经历“五反”运动后,私营工商业已经开始纳入接受国营经济领导的轨道,出现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工业和商业流通领域中,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实际上已经开始。第三个变化是,在土地改革以后,农村中的互助合作事业普遍地发展起来,主要是互助组,也有一些以土地入股为主要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有很少数集体农庄。继土改之后的一场更加深刻的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也在悄然兴起。

  这三个重要社会经济现象,反映到毛泽东头脑里,使他作出新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其中最引起他注意的,是工商业公私比例的变化。这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问题,而是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已经和正在逐步实现转变的集中反映。

  毛泽东历来重视对社会经济状况作数量分析,并以此作为制定政策和策略的重要依据。他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对中国共产党所采取的经济政策,从理论上和原则上所作的分析,就是建立在关于中国经济状况的一个基本数据上。

  中国工商业产值中公私比例数字的变化,成为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依据。

  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同他对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也密不可分。他估计,世界战争大体上十年到十五年打不起来,争取十五年不打仗是可能的。①(①薄一波给田家英的信,手稿,1965年12月30日。)同时,朝鲜战争接近尾声,国内各种社会改革已基本完成并转入建设时期。这样,就有可能提出过渡的问题。

  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还同他对当时中国社会阶级状况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分析直接相关。革命性质的转变,决定于阶级关系的变化,决定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前面已经提到,一九五二年六月,在“三反”、“五反”行将结束、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已基本完成的时候,他就提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①(①毛泽东对《关于民主党派的决定(草案)》的批语,手稿,1952年6月6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3l页。)

  改变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步骤的提法,即从现在起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要等到十年或十五年以后才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带有转折意义的大事。对此,毛泽东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尽管中共其他领导人没有异议,但他觉得仍有必要听听斯大林的意见。

  一九五二年十月,趁刘少奇率中共中央代表团去参加苏共十九大的机会,毛泽东委托刘少奇就这个问题征求斯大林的意见。刘少奇在十月二十日写给斯大林的信中,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作了详细的阐述。信中说:

  “中国现在的工业生产总值(不包括手工业),国营企业已占百分之六十七点三,私人企业只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七。而在一九四九年国营只占百分之四十三点八,私人占百分之五十六点二。在商业中,全国商品总值的经营比重,国营加合作社经营现在也占百分之六十二点九,私人只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一,但在零售商业中私人还占百分之六十七。……在工业和商业中,国营比重现已超过私营很多。此外,铁路全部国营,银行几乎全部国营,出进口贸易私人经营者也极少,全国主要商品已由国家控制,生产手段的生产国营已占百分之八十二点八。这是现在的情形。

  我们估计:再过五年,即我们执行了第一个五年经济计划之后,在工业中国营经济的比重将会有更大的增加,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则会缩小到百分之二十以下。再过十年,则私人工业会缩小到百分之十以下。私人工业在比重上虽将缩小,但在绝对数上则还会有些发展,因此,多数资本家还会觉得满意,并和政府合作。

  在十年以后,中国工业将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国有的。私人工业不到百分之十,而这些私人工业又大体都要依赖国家供给原料、收购和推销它们的成品及银行贷款等,并纳入国家计划之内,而不能独立经营。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将这一部分私人工业不费力地收归国家经营。

  在征收资本家的工厂归国家所有时,我们设想在多数的情形下可能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即劝告资本家把工厂献给国家,国家保留资本家消费的财产,分配能工作的资本家以工作,保障他们的生活,有特殊情形者,国家还可付给资本家一部分代价。

  我们估计:到那时,中国的资本家可能多数同意在上述条件下把他们的工厂交给国家。”

  “这是我们设想的将来可能的一种工业国有化的方式。至于将来所要采取的具体的方式以及国有化的时机,当然还要看将来的情形来决定。

  在农业中,在土地改革后,我们已在农民中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现在全国参加这个运动的农民已有百分之四十,在老解放区则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并已有几千个组织得较好的以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几个集体农场。我们准备在今后大力地稳步地发展这个运动,准备在今后十年至十五年内将中国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再基本上实现中国农业经济集体化。”

  “在中国,除开近代工业和农业外,还有广大的手工业。现在手工业的生产量超过机器工业的生产量,人民必需的制成品大部还是由手工业供给的。对于这些手工业,我们准备用力帮助小手工业者组织生产合作社,并鼓励手工作坊主联合起来采用机器生产,还有一部分则会要被机器工业所挤垮。但我们在小手工业者中的情形和在农民中的情形不一样,我们在农民反对地主的斗争中建立了或即将建立党的组织,而我们在手工业者中则一般没有党的组织。因此,我们在改造手工业和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运动中将会有更多的困难,而时间也可能需要更多。

  这就是我们所设想的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大体方法。”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367―371页,第371页注[1]。)

  刘少奇在信中特地说明:“这些问题还没有在中共中央的会议上讨论过,还只是若干同志的一种设想并在非正式的谈话中谈论过。”②(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367―371页,第371页注[1]。)

  斯大林看了刘少奇的信,在十月二十四日会见中共代表团时,对中共的设想,作了肯定的评价。他说:我觉得你们的想法是对的。当我们掌握政权以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应该采取逐步的办法。你们对中国资产阶级所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③(③刘少奇致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电,手稿,1952年10月26日。)

  斯大林的表态,对毛泽东无疑是一种思想理论上的支持。

  关于十年到十五年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意见,毛泽东开始是在很小的范围内讲的。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却在相当的范围内传达了。被中央发现后,罗瑞卿作了检讨并请求处分。为此,毛泽东给十几位中央领导人写了一封信,自己承担了责任。他说:“此事因为我过去说时,没有如同在十一月十二日的会议上那样,明确说明此种意见的性质(尚不是决议),传达范围和什么人不要传达,故有些同志在相当范围内传达了。此事不应由他们负责,应由我负责。罗瑞卿同志因此事请给处分,应无庸议。”①(①毛泽东给周恩来、朱德、陈云、薄一波、邓小平、邓子恢、高岗、谭震林、彭德怀、黄克诚、刘澜涛、罗瑞卿、杨尚昆、习仲勋、胡乔木、陈伯达、安子文的信,手稿,1952年11月13日。)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当年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决定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是很慎重的。

  毛泽东在酝酿形成一个新的思想,提出一个重大决策时,总是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不停地想,反复地讲,一方面宣传自己的观点,一方面看看别人的反映,使自己的想法更恰当更完善。自从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他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后,又多次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这个问题。

  例如: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三日,他提出:要消灭资产阶级,消灭资本主义工商业,但是要有步骤:一要消灭,一还要扶持一下。

  一九五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他说:对资产阶级,还有几个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一、税收,二、劳资,三、商业调整,四、资金短绌。要解决。

  一九五三年二月一日,他表示不赞成一个文件上所写的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大规模地改组”的提法。他说:只是国营工业、运输业、批发商业已经改组了,其他并没有改组呀!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商业、资本主义工业才刚开始改组,工业还远未完成,商业零售面逐渐扩大(指我)。农业,说农民从地主方面拿到土地,从封建所有制变为个人所有制是改组;但从个人所有制变成小集体所有制,则正在开始。②(②以上均见薄一波给田家英的信,手稿,1965年12月30日。)

  经过几个月的酝酿,毛泽东对于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思考,已经比较成熟。但他感到还需要下去做些调查,听听地方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同时也向下面一定范围的干部通通气,做些宣传。另外,在财经工作方面,这一时期以来他收到下面一些反映。为了弄清情况,也需要作些调查。

  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五日,农历正月初二,毛泽东离开北京,乘专列沿京汉线南下。这是毛泽东进北京城后第二次外出视察工作。这一天上午,专列路过河北,他想找一位县委书记了解农村互助合作的情况。邢台县委第二书记、县长张玉美被邀请到专列上。专列奔驰在一望无垠的华北大平原上。北方的二月,天气比较寒冷。但车厢会议室里却春意融融,坐着毛泽东、罗瑞卿、杨尚昆、马国瑞(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和张玉美。毛泽东向张玉美详细询问邢台县的农业互助合作发展情况。当了解到全县入社、入组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七时,毛泽东又高兴又惊讶,问原因是什么。张玉美答:第一,邢台县是老解放区,互助合作已有十多年的历史;第二,党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方针、原则和办法符合民意,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接着她介绍了两个村办合作社的情况。其中一个叫东川口,有七十户,一个多月的时间,全村就实现了合作化,一九五二年建社的当年,粮食增产百分之十二。毛泽东听了十分兴奋,说:“是啊,多数农民是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因为这是一条由穷变富的道路,关键是我们领导采取什么态度。这两个村群众办社的热情很高,思想发动工作搞得也不错。”

  毛泽东又问办社中有哪些困难和问题,要求张玉美一个一个地具体回答。

  晚饭后,专列快到郑州车站,谈话就要结束了。毛泽东最后说:“看来,农业不先搞机械化,也能实现合作化,中国不一定仿照苏联的作法。”张玉美请求对邢台县的工作给予指示,毛泽东说:“邢台是个老区,合作化可以提前。在合作化问题上,一定要本着积极、稳妥、典型引路的方法去办。”①(①《领袖在河北》,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64―75页。)

  这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向基层干部调查农村互助合作情况。

  一九五三年二月十六日深夜,毛泽东乘专列来到阔别二十五年之久的武汉。二月十七日晚,他请中南局、湖北省委、武汉市委少数领导人一起吃饭。在吃饭中间和饭后,向当时任武汉市委书记的王任重询问武汉市工业、手工业和公私合营的情况。毛泽东在谈话中着重谈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根据王任重的日记记载,毛泽东这次谈话的要点如下:

  一、有人说“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还有人主

  张“四大自由”,我看都是不对的,新民主主义是向社

  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要对私人工商

  业、手工业、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渡要有办法。

  像从汉口到武昌,要坐船一样。国家实现对农业、手工

  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现在起大约需要三

  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这是和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同时进

  行的。

  二、全国解放后,富农不敢雇工了,即使还没有搞

  完土地改革的地方,富农实际上也变成富裕中农了。斯

  大林建议我们在土改中要保留富农,为的是不要影响农

  业生产。我们发展农业生产并不依靠富农,而是依靠农

  民的互助合作。

  三、我们现在家底子很薄弱,钢很少,汽车不能

  造,飞机一架也造不出来;面粉、棉布的生产,还是私

  营为主。

  四、要团结民主人士.使他们的生活好一点,争取

  他们和我们一起搞建设。经济基础不强,政治基础也就

  不强。

  五、私人工商业如何转?资本家转什么?他们如何

  生活?其中有些人会和我们一起进到社会主义的。只要

  不当反革命,就要给工作,给饭吃。①(①《毛泽东在湖北》,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9月版,第2―4页。)

  二月十八日,毛泽东向武汉市和武昌区有关负责人调查手工业状况。

  二月十九日,毛泽东又找中南局几位负责人谈话。讲到社会主义改造时说:我爱进步的中国,不爱落后的中国。中国有三个敌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已经被打倒了,还有民族资产阶级,个体农业、手工业和文盲三个问题,当然对待这些人不能用对待前三个敌人的办法。个体农业,要用合作社和国营农场去代替,手工业要用现代工业去代替。手工业目前还要依靠,还要提倡,没有它不行。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②(②《毛泽东在湖北》,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9月版,第2―4页。)

  当天中午,毛泽东离开武汉,乘“长江号”军舰顺流而下,在九江换乘“洛阳号”军舰,二月二十日来到安庆。晚九时许,军舰停泊于安庆江面上。据当年任安庆地委书记的傅大章回忆说:二十一日上午,我和安庆市委书记赵瑾山同志一起到了舰上。呆了一会儿,毛主席起床了。十一点钟,我们跟随主席到江岸上散步。毛主席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他走到群众的菜地,一边走,一边指点着蔬菜的名字,并向我们询问群众的生活情况。然后我们又随主席登上军舰到南京去。我们正准备汇报工作,主席说,今天不要你们汇报,你们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随便谈谈。“我讲到土地改革后开始搞合作化缺乏经验,希望中央组织人到苏联参观一下。主席讲,自己要在实践中创造经验,各有各的情况,到苏联参观的人太多了,人家也不方便。当汇报到土改后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情况时,毛主席指出,要搞好革命的转变问题。他形象化地扳着指头数着说:假如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十项任务,现在已经完成了七项八项,那么要不要等到把这十项任务都做完了,再去搞社会主义呢?不是的,只要基本条件成熟了,就可以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工作。我们是革命阶段论者,但两个阶段不能截然分开。”①(①傅大章《关于毛泽东同志1953年2月视察安庆时讲话的回忆》,见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编《理论战线》(内部刊物)第96期。)

  毛泽东乘“洛阳号”军舰来到南京。然后北上经徐州、天津,二月二十六日回到北京。一路上向江苏省、天津市以及其他一些城市的负责人着重了解经济情况。

  这次南下视察,毛泽东把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不仅对中央局和省一级的领导干部说开了,而且对地区一级并要求对县一级也要说开。三个月以前,罗瑞卿还为扩大范围传达过渡时间问题而受到批评,现在毛泽东直接把这个问题在更大范围传开,可以看出毛泽东在思想上的变化。

  回到北京的第二天,二月二十七日晚八时,毛泽东在颐年堂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开到次日凌晨一时。毛泽东谈到在湖北视察时同孝感地委负责人谈话的内容。他说: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我给他们用扳指头的办法解释,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了一年,两步两年,三步三年,四步四年,五步五年,六步六年,……十到十五年走完了。我让他们把这话传到县委书记、县长。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还多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防止急躁情绪。②(②薄一波给田家英的信,手稿,1965年12月30日。)

  此时,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想已经酝酿成熟,对这条总路线的比较准确的表述也基本形成了。

  在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日报》公布了《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同时发表了题为《努力推行修正了的税制》的社论和《全国工商联筹委会拥护修正税制》的报道。这篇社论在说明修改税制的必要性和目的时,使用了一个“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提法。

  修正税制的方案,是由财政部提出,中央财经委员会党组讨论通过,政务院十二月二十六日召开的第一百六十四次政务会议批准的。接着,又向工商联负责人及工商界人士征求过意见。十二月三十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发表声明,“热烈的欢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的税制修正的通告”。

  修正税制的通告发布之后,山东分局向明等三人和北京市委分别于一九五三年一月九日和十一日写信给中央,反映执行新税制引起了物价波动,抢购商品,私商观望,思想混乱等情况。各大区、各省市财委也纷纷写信、打电报给中央财经委员会,反映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新税制问题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五日,他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写了一封信,说:

  “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

  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卒发表,毫无准备。此事似已

  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而已,究应如何

  处理,请你们研究告我。

  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无怪向明等人

  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各如何?

  何以因税制引起物价如此波动?

  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①(①毛泽东给周恩来等的信,手稿,1953年1月15日。)

  据当时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长的薄一波回忆,他看到这封信以后,“已预感到事情有些严重了”。他又回忆道:“二月十日,财政部吴波、商业部姚依林、粮食部陈希云三同志联名写信给毛主席和党中央,就修正税制的目的、新税制对物价的影响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作了说明。接着,财政部又向毛主席、政治局作了一次汇报,由吴波同志把税制修正了哪些地方,实行中出现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的,一一作了说明。毛主席尖锐地批评说:’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②(②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42、243页。)

  把新税制问题,提到这样的政治高度给以尖锐的批评,不能不使当事者薄一波等人感到震惊。而在毛泽东看来,这个问题,同他正在酝酿成熟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同他正在采取适当步骤逐步地消灭资产阶级的思路,是背道而驰的。同时,这又是一些大区和省市委负责人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而意见比较多的问题。这样,新税制问题,在一九五三年夏季将要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势所必然的了。六月五日,毛泽东要杨尚昆将有关新税制的五个文件③(③关于新税制的五个文件是: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关于在执行新税制过程中物价调整草率造成市场混乱情况的电报;北京市委关于新税制施行的反映;毛泽东关于新税制问题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的信;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长薄一波的回信;财政部副部长吴波等关于新旧税制的利弊及此次物价波动的原因的报告。)印发参加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同志.还给这文五个文件加了一个总题目:“一九五三年一月至二月间关于新税制问题的几个文件”。

  全国财经会议,起初是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的例会进行准备的,后来,实际上变成中共中央召集和主持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各大区、各省市委和财委的负责人,加上列席会议的,共一百六十三人。从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三日开始,到八月十三日结束,历时两个月。

  开会地点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会议议程共三项:财政问题,第一个五年计划问题,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中心是财政问题。

  一九五三年,是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第一年。从中央各部门到各个地方,积极性都很高,都想多搞些建设,摊子铺得很大,同国家实际的财力不相适应。而在编制一九五三年财政预算时,把前几年的财政结余三十亿元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把建设规模搞得过大,而这三十亿元的财政结余实际上都已由银行借给国营商业部门用作流动资金了,结果财政平衡出现困难。一九五三年同一九五二年相比较,财政收入增长百分之二十,而支出却增长百分之四十,产生极大的矛盾。再加上经验不足,在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的财经工作中,主要是税收、商业、财政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次会议,就是要对这几方面工作,听取地方的意见,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中央提出的、各地方有意见的、同时也是条件比较成熟的一些问题,作出决议。

  会议由周恩来、高岗、邓小平主持,在毛泽东的直接指导下进行。为了准备这次会议,毛泽东连续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吸收财经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对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工作汇报进行讨论。

  六月十五日,财经会议的第三天,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李维汉所作《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这个报告,根据在武汉、南京、上海等城市调查的材料,提出一个重要政策,就是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公私合营这个主要环节,实现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变革。这是一个大事情,实际上确定了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根本途径。这正是毛泽东在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报告受到毛泽东高度重视,后经修改,形成题为《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文件,准备提交全国财经会议讨论。就在这次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作了系统阐述。他有一个讲话提纲,就写在《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未定稿)的封面上。提纲写道:

  “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

  有所不同和一视同仁,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和发展

  生产、繁荣经济,前者管着后者。

  几点错误观点:(一)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

  (二)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三)确保私有财

  产。

  党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

  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

  所谓社会主义改造的部分:(一)农业;(二)手工

  业;(三)资本主义企业。

  逐步

  对于将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认识――社

  会主义成分是可以逐年增长的,资产阶级的基本部分是

  可教育的。”①(①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提纲,手稿,1953年6月15日。)

  这只是个提纲,没有展开。毛泽东在会议上的讲话,则对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讲话首先对总路线作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里包括了过渡时期的起点、时限和总任务。起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①(①在这以前,毛泽东提过渡的起点是1953年。)时限,他说:“考虑来考虑去,讲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比较合适。根据几年来的经验,大概十年到十五年是一定需要的。”总任务,包括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两个部分。

  他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和右倾的错误。”

  接下来,毛泽东分别对“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及其表现进行了批评。

  他说:“有人认为过渡时期太长了,发生急躁情绪。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现在基本建设、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都有急躁情绪,比如急于要多搞合作社,’五反’后对资本家进攻没有停止,使工人阶级自己处于进退两难地位。”

  这是批评“左”的,然后着重批评右的。他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接着,就着重批评他认为是右倾表现的三句话。

  一个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句话原来写在周恩来一九五三年二月四日向全国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的政治报告稿里。原话是:“以上这些成就②(②指建国三年来各条战线上取得的成就。),说明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毛泽东审阅时删去了这句话。话虽然被删去了,这件事却没有从毛泽东的记忆中消失。毛泽东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要确立是很难的。“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是变动很剧烈很深刻的时期。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斗争还要深刻,要在十年到十五年使资本主义绝种。’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

  另一个是“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他说:“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而已,年年走向,一直到十五年还叫走向?走向就是没有达到。这种提法,看起来可以,过细分析,是不妥当的。”

  再一个是“确保私有财产”。他说:“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就有人提出这一口号去安定他们。其实,这是不对的。”①(①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1953年6月15日。见《党的支献》2003年第4期。)

  毛泽东在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是很谨慎的。比如,他在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说过:“要防止急躁情绪。基本上是什么倾向?是盲目性,太急了。斯大林讲的政权到了我们手里不要急。”②(②薄一波给田家英的信。手稿,1965年12月30日。)所以,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的这个讲话,很强调“逐步过渡”。他说:“我们提出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比较好”。“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过渡,最后全部过渡完。”③(③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1953年6月15日。见《党的支献》2003年第4期。)

  毛泽东六月十五日在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是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篇极为重要的文献,标志着毛泽东经过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对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已经考虑成熟。

  全国财经会议一开始,毛泽东就在政治局会议上发表一篇系统阐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讲话,很显然,他是要以这条总路线为指导,通过对财经工作中存在的某些缺点和错误的批评和讨论,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这条总路线上来。

  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讨论财政问题,一开始就集中到对新税制的讨论和批评。会议的其他两项议程,第一个五年计划问题,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都没有怎么展开讨论。新税制成了这次会议的中心问题。会期原定半个月,结果开到八月十三日,足足开了两个月。

  新税制的问题在哪里?当年陈云曾作过详细说明。他说:

  “解放以后,到去年为止,加工订货、代购代销的比重逐渐增加。这样一来,就相对地减少了买卖关系,税收也随之减少,需要想办法来补救。在这种情况下提出修正税制是有理由的。但是采取什么办法应该考虑。按照修正税制,就是不按加工订货、代购代销纳税,而是按买卖关系纳一道营业税,说这样办就‘公私一律’了。所谓‘公私一律’,实际上是给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加一道税。由此推论下去,又提出批发营业税移到工厂缴纳,大批发商不纳税,这样就变更了纳税环节。因此,修正税制的错误,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私一律’,一个是变更了纳税环节。

  公私可以不可以一律?不可以。‘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因为国营商业和私营商业是不同性质的。首先,国营商业的全部利润要上缴,私营商业只向国家缴所得税。另外,私营商业和国营商业对国家担负的责任不同。私营商业就是做买卖,赚钱,当然它也供应市场的需要。国营商业不仅是为了做买卖,赚钱,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持生产,稳定市场。国营商业为了维持工厂的生产,不管是旺季或是淡季,都要加工订货。农产品下来了,也要收购,不管是过半年后才能推销,或是过一年才能从外国换回东西来,不然,农产品就会滞销。为了稳定市场,就必须有相当数量的积存物资。如果没有这个积存,私商的投机活动就打不下去。有积存,商业部门就要担负很重的银行利息。不但如此,有时还要做赔本买卖。比如,用轮船、军舰把粮食从四川运到武汉、上海出卖,就要赔很多钱,因为运费很高。可不可以在武汉、上海市场上标上几个字:‘此米来自四川,运费很高,要加多少运费,所以价钱贵’?(笑声)不能加价出卖,只能赔本出卖。这从国家角度来看,是完全必要的。如果人民政府不采取这样的办法,那就要犯很大的错误。私商会不会采取这样的办法呢?决不会。所以说,私商和国营商业的性质是不相同的。合作社和国营商业差不多,它们担负着同样的任务。对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提出‘公私一律’,看起来好像是很公平合理,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因此,’公私一律’的提法是错误的。

  变更纳税环节的毛病在什么地方?毛病在于批发营业税移到工厂缴纳,给批发商免了税,这样他就可以打击国营商业。为什么?因为他的进价和国营商业的进价一样,但是在卖价上他可以低于国营商业,现在他不怕营业额多,营业额越多,资金周转得越快,赚钱就越多。这样私营商业就会得到很大的发展,对国营商业打击很大。同时,也打击内地工业。如重庆、西安这些地区的工业,本来是纳两道税,即货物税和出厂营业税,很多商品是直接到工厂去买,并不需要纳批发营业税,现在加了一道批发营业税,这就给内地工业造成很大困难,并会刺激上海、天津这些沿海城市工业的盲目发展。上半年发生的‘大鱼吃小鱼’的现象,就是这样来的,这是不合乎国家政策的。"①(①《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版,第197-199页。)

  根据薄一波回忆,会议的头一个月,即从六月十三日至七月十三日,大家在发言中多是就税制的业务问题发表意见,讨论比较正常。在分组讨论中,高岗等人看到对新税制意见较多,就鼓动一些与会者对主管财政工作的薄一波进行不适当的责难。毛泽东了解这些情况后,对周恩来说,让薄一波在会上作公开检讨,好让大家把话摆到桌面上来说,解决问题。七月十三日薄一波作第一次检讨以后,会议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批评的调子越来越高,给薄一波扣了许多不适当的政治帽子,有的还说薄一波犯了路线错误,使会议走偏了方向。八月一日,薄一波作第二次检讨,仍不能通过。这样,会议就很难作结论,也结束不了。对这种不正常现象,毛泽东已经发觉,他指出:不能“以为会议上一切发言的内容都是正确的,事实上,有一些意见是不适当的”。他采取“搬兵”的办法,把陈云、邓小平从外地请回来参加会议。陈云在会上发言,批评了薄一波的错误,同时又明确指出:同志们在会议上提出中财委内部是否有两条路线的问题。我在今天这样的会议上不能说中财委有两条路线。②(②陈云在全国财经会议领导小组会上的发言记录,1953年8月6日。)邓小平在一次会议上,也不赞成把薄一波的错误说成是路线错误。陈云和邓小平发言后,会议的气氛改变了,为周恩来作会议结论提供了比较正常的氛围。

  会议快要结束的时候,八月七日,高岗作了一个发言。他的发言很特别,没有像有的发言者那样声色俱厉,却别有用心地把刘少奇说过的一些话、发表过的一些意见,都安到、薄一波头上加以批评。例如,一九四七年土地改革时的一些话,一九四九年天津讲话中的一些提法,一九五。年关于对待东北富农党员问题的意见,一九五一年关于对山西农业合作社问题的观点。很明显,这是借批评薄一波而影射攻击刘少奇。高岗篡夺党和国家更高权力的图谋在财经会议上已经露头了。

  八月十一日,在怀仁堂召开全体大会,周恩来做结论。结论引述了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比较完整的表述。过渡时期总路线载入党的正式文件,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是全国财经会议的重大成果。

  这个结论是经毛泽东修改定稿的。结论在引用总路线的提法后,毛泽东又加写了一段话:“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一九四九年三月的党的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可是许多同志,却不愿意遵照二中全会的规定去工作,喜欢在某些问题上另闹一套不符合于二中全会规定的东西,甚至公然违反二中全会的原则。”①(①毛泽东审阅周恩来在全国财经会议上的结论稿时加写的话,手稿,1953年8月。)

  关于新税制的错误,毛泽东在修改结论稿时,凡原稿上写的“带路线性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都把“带路线性”四个字删掉。这个重要修改,涉及对薄一波问题的定性。毛泽东是支持财经会议对新税制、对薄一波的批评的。但是他不赞成说薄一波犯了“路线错误”,也不赞成说是“带路线性的错误”。

  全国财经会议闭幕的前一天,八月十二日,毛泽东发表讲话。在现存的档案中,有一份当时毛泽东仔细阅读和批点圈画的二中全会决议(即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铅印本。他讲话的提纲就写在这个铅印本的封面上。可以判断,毛泽东是在反复阅读了二中全会决议后才写这个提纲的。他的讲话以二中全会决议为依据,又进一步发挥了二中全会的决议。

  毛泽东在讲话中提出,要在党内开展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他说,“三反”“五反”以后,我们仅仅给了党内贪污浪费方面以基本打击,但对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的问题没有解决。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必须在全党,首先在中央、大区和省市这三级党政军民领导机关中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并在适当时机,召集地区一级领导干部,开展讨论,讲清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问题。他说,过渡时期、建设时期,有资本主义、有社会主义。二中全会决议就是中国的新经济政策,现在要具体化。

  他再一次批评新税制。他说,二中全会对利用、限制、改造讲得很清楚,资本主义经济将从几个方面(指在活动范围方面,税收政策方面,市场价格方面,劳动条件方面。――引者注)受限制,它和社会主义经济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现在是“公私一律平等”,违背了国营经济是领导成分的路线。他说,新税制发展下去,势必离开马列主义,离开党的总路线,向资本主义发展。新税制是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的错误。

  毛泽东说,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必须实行集体领导,反对分散主义,反对主观主义。既反对不顾人力物力情况、盲目冒进的主观主义,又反对保守的主观主义。我们曾经因为反对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即主观主义,才使革命取得胜利。现在也要这样,建设方能成功。他强调说,实行集体领导,反对分散主义,这是主要的关键。

  毛泽东在批评新税制、批评薄一波之前,先作了自我批评。他说:

  “在批判薄一波的错误中间,周、陈都说要负责任,我说我也要负责任,各有各的账。我的错误在于:(1)抓得少,抓得迟,这是第一条,也是主要的一条,过去忙于土改、抗美援朝,‘三反’后应抓财经,抓了一些.但没有钻。我对财经工作生疏,是吃老资格的饭,过去一凭老资格,二凭过去的革命工作较丰富的经验,现在是建设时期,缺乏知识,未钻进去,要亡羊补牢。(2)统的死了,我也有份。我说过要统收统支,对统收我抓了,统支我没有抓紧,不注意。这一次会议提醒了我.要统一集中,但分级管理也是很必要的。(3)预算问题。去年十一月搞起,经过一月财经会议,中央也讨论了。预算中十六万亿①(①这里指旧人民币,折合1955年发行的新人民币为16亿元。)是虚假数字(指将上年结余打入下年的预算。――一波注),我现在才知道。利润打的太多,支出的太多了。我虽然说了‘三道防线’――增产、节约、发行,但错误是报纸上公布的早了,应该慢慢来(苏联今年预算现在才公布),我也有急躁冒进。(4)查田定产,我支持过。到武汉、南京后,听到对此问题有反映,我说做个五年计划吧。回到北京,邓子恢同志看我口气松了,说查田定产否定了土改成果,根本行不通。我说,听你的吧。(5)扫盲,我开始是支持过,后来不行了,接受了大家的意见,修改了原来的意见。(6)失业人员登记,是我的意见,失业的一百六十万人,加上半失业的人数很多。原因是我接到八百封信都是这个问题,劳动部当时又说这样做没有问题,有些失业救济经费还花不出去。我让恩来同志召集了会议。宣布了劳动就业办法,给地方上增加了麻烦。但也给失业者些希望。……我是中央主席,都有我的份。这些错误,中央政治局在逐步的纠正中。”薄一波在他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追忆了毛泽东这段自我批评之后说:“一位受全党尊敬的伟大领袖,能在大庭广众之中诚恳地检讨自己的错误,给了大家以很大的启发和教育。他的这番话,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承担了责任,就使做实际工作的同志减轻了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从中看出他的本意是希望这次财经会议能通过批评、自我批评来总结经验,提高认识。”①(①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55、256页。)

  毛泽东最后讲到,要提倡谦虚、学习和坚忍的精神。他说:

  “最后一点,要提倡谦虚、学习和坚忍的精神。

  要坚忍。如抗美援朝,我们打痛了美帝国主义,打

  得它相当怕。这对我们建设有利,是我们建设的重要条

  件。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军队受到了锻炼,兵勇、干

  智。当然,我们牺牲了人,用了钱,付出了代价。但是

  我们就是不怕牺牲,不干则已,一干就干到底。胡宗南

  进攻陕甘宁边区,我们的县城只剩下一个,但我们并没

  有退出边区,吃树叶就吃树叶,就是要有一股狠劲。

  要学习,不要骄傲,不能看不起人。鹅蛋看不起鸡

  蛋,黑色金属看不起稀有金属,这种看不起人的态度是

  不科学的。中国是大国,党是大党,也没有理由看不起

  小国小党。对兄弟国家人民要永远保持学习的态度,要

  有真正的国际主义精神。在对外贸易方面,有些人骄

  傲,妄自尊大,这是不对的。要在全党特别要在出国人

  员中进行教育。要苦学苦干,在十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内,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那

  时,我国强大了,也要谦虚,永远保持学习的态度。

  七届二中全会有几条规定没有写在决议里面。一曰

  不做寿。做寿不会使人长寿。主要是要把工作做好。二

  曰不送礼。至少党内不要送。三曰少敬酒。一定场合可

  以。四曰少拍掌。不要禁止,出于群众热情,也不泼冷

  水。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六日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

  恩、列、斯平列。这是学生和先生的关系,应当如此。

  遵守这些规定,就是谦虚态度。

  总之,要坚持谦虚、学习和坚忍的精神,坚持集体

  领导的制度,完成社会主义的改造,达到社会主义的胜

  利。”①(①毛泽东在全国财经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3年8月12日。)

  这实际上是重申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务必”②(②指“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438、1439页。)的要求。七届二中全会是在历史的转折时期(革命走向全国胜利,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虽然不能与二中全会相比,但就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从而开始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来说,也带有历史转折的性质。在这种时刻,毛泽东向全党提出这些要求,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全国财经会议使全党明确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后来,毛泽东这样说过:“总路线的问题,没有七、八月间的财经会议,许多同志是没有解决的。七、八月间的财经会议,主要就是解决这个问题。”③(③毛泽东同陈伯达、廖鲁言的谈话,1953年11月4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04页。)全国财经会议结束以后,各省委立即进行传达,在全党高中级干部中普遍进行了总路线的教育。

  九月八日至十一日,全国政协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九次扩大会议,专题讨论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经济建设问题。开会的前一天,九月七日,毛泽东邀集陈叔通、黄炎培、李济深、李烛尘、章伯钧、盛丕华、程潜、张治中、傅作义、章乃器在颐年堂开会,向他们详细说明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解除工商界中存在的一些疑虑。他特别指出,整个过渡时期不是三年五年,而是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应邀参加会议的都是民主党派和工商界的著名代表人物,这个会为政协常委扩大会议的召开作了准备。

  九月八日,周恩来在政协常委扩大会议上作题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报告,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全面阐述。他说:“这个问题本来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起,我们就认定新民主主义要过渡到社会主义。《共同纲领》中虽然没有写社会主义的前途,但这是因为考虑到当时写上去还不成熟。所谓不成熟,不是说在领导分子中间还不了解,而是说还要经过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把它更加明确起来,使它具体化。”他说:“在我们的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中,不是要等到那么一天,由国家宣布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而在这一天以前,一切都原封不动毫无变化。这是不可能的。……我国根据国际条件尤其是国内各阶级联盟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不采取这种激烈的突然变革的办法,而采取温和的逐步过渡的办法。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虽然是一场革命,但可以采取逐步的和平转变的办法,而不是在一天早晨突然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在过渡时期中,要使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地增加。过去我曾与盛丕华先生说过,将来是’阶级消灭,个人愉快’。就是说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做到’水到渠成’。”①(①《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版,第104一106页。)

  九月十一日,周恩来在总结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我国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步增长的时期。”①(①周恩来在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四十九次(扩大)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记录,1953年9月11日。)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过渡时期,这是对中国共产党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问题,在理论上的突破。改变了原来设想的先搞一段相当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然后再考虑向社会主义转变(亦即过渡)的问题。随后,周恩来又分别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共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传达和阐述过渡时期总路线。

  九月二十四日,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周年的口号中,向全国正式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从毛泽东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首次提出(仅以现存档案为据),到正式公布,整整一年时间。总路线有一个酝酿和形成的过程,总路线的传达和宣传也有一个逐步扩大范围的过程。中间经过了中共中央的多次会议、全国财经会议、全国政协常委扩大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的充分讨论。由此可见,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总路线的制定和公布,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和稳妥的步骤。

  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全国兴起了一个宣传活动。为了适应学习和宣传的需要,毛泽东要中央宣传部起草一个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提纲几易其稿,毛泽东最初不太满意,看了第七稿才比较满意,并作了重要修改和增补。十二月十三日,他写信给主持起草工作的胡乔木说:“此件已看一遍,比前好多了。我作了一些增改,请你邀伯达、凯丰看一下,看是否妥当。如有意见请告我;如无意见即送尚昆照扩大名单印发各同志阅看。最好今天即能印发,并请各同志明天(十四)即看一遍,准备提出修改意见。估计还会有些修改的。”①(①毛泽东给胡乔木并告杨尚昆的信,手稿,1953年12月13日。)这个提纲定名为《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

  经毛泽东审阅修改的提纲,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最后确定了下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②(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700、701页。)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这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中国革命就转入了第二阶段即社会主义革命阶段。这是一个新的提法,毛泽东觉得有加以说明和解释的必要,因此他在提纲中加写了一段话:“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不是的,那时,我们还须在广大的农村中解决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即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那时在农村中的主要矛盾是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有两年至三年时间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那时我们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民主主义的土地改革,一方面在城市立即着手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已在过去几年中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实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所有这些显示着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①(①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694、695、702页。)

  毛泽东审阅的提纲中有这样一句话:“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惟一的(着重点是引者加的。――引者注)经济基础。”这是一个重要理论观点,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行而并不确切的观点。这句话不是毛泽东写的,但他赞成,还作了发挥。在这句话之后,他加写了一段文字:“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把在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借以达到大规模地出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地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地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②(①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694、695、702页。)

  这个理论观点,代表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当时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对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所达到的认识水平。根本出发点是为了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巩固人民政权。但是,认定只有使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即公有制)成为国家惟一的经济基础,才能做到这一切,是不符合实际的,尤其不符合中国这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的实际。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以及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根本问题上的认识,还很不成熟,还缺乏甚至没有实践经验。这个理论观点作为中国共产党在以后几十年间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指导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过于求“纯”的消极影响。

  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在党内发布以后,一个大规模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推动了经济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快速发展。
qz047
qz048
qz048
qz048
qz048
qz048



八、过渡时期总路线(下)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概括起来,就是“一化三改”。它的基础,是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宣传提纲指出:“社会主义工业是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只有充分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才能吸引、改组和代替资本主义工业,才能支持社会主义的商业,改造和代替资本主义商业,才能用新的技术来改造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才能最迅速地扩大生产,积累资金,造就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才,培养社会主义的习惯,从而创造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的经济上、文化上和政治上的前提”。①(①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1953年12月。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701页。)

  毛泽东把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关系,比作“主体和两翼”。“主体”和“两翼”是密不可分、互为前提的。实现国家工业化,即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同实现社会主义改造,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这个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在一方面,他说“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②(②毛泽东同陈伯达、廖鲁言的谈话,1953年lO月15日。见《毛泽东文集》第f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01页。),另一方面,他又始终强调社会主义工业化在转变为社会主义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是中国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在追求民族独立的同时所梦寐以求的理想。但是,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双重压迫下的旧中国,在腐朽的反动政权统治下的旧中国,实现国家工业化只能是一种梦想。“实业救国”的道路走不通,资本主义工业化这条路也无法实现。只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反动政权,扫清了道路,中国才获得实现工业化的条件。国家工业化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奋斗目标。

  早在一九四五年四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就指出:“没有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不可能建设真正大规模的工业。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零五年的历史,特别是国民党当政以来的十八年的历史,清楚地把这个要点告诉了中国人民。”①(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080、1081页。

  他又说:“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②(②《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080、1081页。)

  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具体化。这时,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七大时相比,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为争取中国的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而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取得胜利,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的任务已经紧迫地提上议程。中国共产党工作重心的转移,不仅是由乡村到城市的转移,而且是从革命到建设的转变。后者比起前者,任务更加艰巨,意义更为深远。深刻地认识到这些变化,在一系列的会议上,在一些批示中,不断地指出,提醒全党高度重视并采取步骤加以实现的,正是毛泽东。

  毛泽东关于国家工业化的思想,是从总结中国近代历史经验中产生的,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上的。他同“实业救国”论划清了界限,又同民粹主义划清了界限。他在一九四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给秦邦宪的信中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简单言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我们现在还没有获得机器,所以我们还没有胜利。如果我们永远不能获得机器,我们就永远不能胜利,我们就要灭亡。现在的农村是暂时的根据地,不是也不能是整个中国民主社会的主要基础。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①(①《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207页。)毛泽东写这封信的时候,中国还处在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还没有获得政权,但他从理论上已十分明确地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必须以机器工业(也就是大工业)为基础。没有大工业,就不能胜利,就要失败,就要灭亡。

  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国人民多少年来的愿望,也是毛泽东一生追求的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十分繁重,还不可能立刻着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但毛泽东始终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反复思考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具体步骤。他提出的“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构想,就是指导经济工作和工业建设的行动纲领。

  为筹划国家工业化,还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毛泽东就指导制定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是使国家工业化从百年梦想变为现实的第一步,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一步。

  第一个五年计划,由周恩来、陈云、李富春主持制定。毛泽东自始至终地指导着这一工作的进行。他多次主持会议听取和讨论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仔细审阅一个又•个计划草案。五年计划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等重大问题,都是在他主持的中央会议上确定的。

  中国的工业化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行,是在经济非常落后的情况下起步的。既缺少资金,又没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和足够的建设人才,对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完全没有经验。当时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新中国采取敌视态度并实行全面封锁的条件下,惟一可能取得的帮助是来自苏联。以斯大林为首的苏联政府给了中国以巨大的帮助,五年计划的编制也是在苏联直接帮助下完成的。

  一九五二年八月,受毛泽东委托,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带着试编出来的《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前往苏联,征询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的意见。

  九月二十四日,周恩来等回国。当天,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周恩来等关于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会议就五年计划的方针和任务等进行了讨论。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初步构想,为五年计划的制订确定了根本指导思想。五年计划纳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轨道,成为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大步骤。

  这年年底,在毛泽东主持下,中共中央负责人讨论了《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指示中说:“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业已开始。这一建设规模之大,投资之巨,在中

  国历史上都是空前的。为了加速国家建设,除应动员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人力和财力以赴外,必须加强国家建设的计划工作,使大规模建设能在正确的计划指导下进行,避免可能发生的盲目性。”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448页。)

  在中国这样落后的国家实现工业化,应当采取怎样的方针,通过怎样的途径,这是摆在毛泽东和五年计划编制者们面前的首要问题,是他们很费思索的一个问题。世界各国如何实现工业化,不外两种。一种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路,从发展轻工业开始,一般花了五十年到一百年的时间才实现工业化。一种是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走过的路,从重工业建设开始,只用十几年就实现了工业化。经过反复比较和论证,根据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受到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的包围和侵略威胁)和国内实际状况(几乎没有重工业,交通运输极不发达,轻工业虽有一些,开工还不足,而且得不到新装备的补充和改造),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一九五三年六月,毛泽东在全国财经会议上听取编制五年计划情况的汇报时讲到:为了保证国家的独立,我们在编制五年计划时要把建设重点放在重工业上,以增强国防力量,向社会主义前进。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时,形象地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②(②《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29页。)优先发展重工业,以实现工业化,就是为了尽快改变经济落后面貌,维护国家独立,使我国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些资金从哪里来?主要来自农业的积累。这是由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这种国情所决定的。中国不可能像有些西方国家那样从掠夺殖民地来取得资金,也不可能取得很多外援,而农业收入占国民收入总值,一九四九年是百分之六十八点四,一九五二年是百分之五十七点七,直到“一五”计划最后一年的一九五七年,还占到百分之四十六点八。①(①《中国农业年鉴》(1980),农业出版社1981年11月版,第373页。)这自然成为中国工业化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了尽可能照顾农民的利益,国家采取缩小剪刀差的办法,使工业发展得到的一部分利益返回到农民身上。但毕竟还是要较多地取之于农民,否则就没有工业化可言。对此,在一些人们中间,包括共产党内的人和党外的朋友持有异议。有的人还认为,由于建设重点在工业,“生活之差,工人九天,农民九地”。②(②梁漱溟在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四十九次(扩大)会议上的发言草稿,1953年9月11日。见《梁漱溟全集》第7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6页。)

  这些意见,引起毛泽东的注意和不安。他认为,这实际上是不赞成工业化,违反过渡时期总路线,必须给以回答。一九五三年九月十二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彭德怀讲完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工作报告之后,毛泽东发表讲话,他有针对地讲了一段“施仁政”的问题。他说:

  “说到’施仁政’,我们是要施仁政的。但是,什么

  是最大的仁政呢?是抗美援朝。要施这个最大的仁政,

  就要有牺牲,就要用钱,就要多收些农业税。多收一些

  农业税,有些人就哇哇叫,还说什么他们是代表农民利

  益。我就不赞成这种意见。

  抗美援朝是施仁政,现在发展工业建设也是施仁政。

  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另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例如抗美援朝,建设重工业。前一种是小仁政,后一种是大仁政。两者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那末重点放在什么地方呢?重点应当放在大仁政上。现在,我们施仁政的重点应当放在建设重工业上。要建设,就要资金。所以,人民的生活虽然要改善,但一时又不能改善很多。就是说,人民生活不可不改善,不可多改善;不可不照顾,不可多照顾。照顾小仁政,妨碍大仁政,这是施仁政的偏向。

  有的朋友现在片面强调小仁政,其实就是要抗美援朝战争别打了,重工业建设别干了。我们必须批评这种错误思想。”①(①《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版,第105页。)

  毛泽东在这里阐述了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问题。二者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当前利益必须服从长远利益,强调当前利益而妨碍长远利益是错误的。从根本上说来,人民的长远利益是人民的最高利益。毛泽东这段论述,有利于人们对优先发展重工业实现工业化的方针的认识。毛泽东提出的这些原则无疑是正确的。当然,在实践过程中,如何恰当地处理,对优先发展重工业方针如何具体掌握,做到适度,以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优先发展重工业,在“一五”期间,主要体现在重点建设苏联援建的一百五十六项骨干工程。这些项目,无论就其建设规模还是技术水平,在中国都是前所未有的,为中国建立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和国防工业体系,为中国的工业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优先发展重工业,决不意味着忽视其他事业的发展。中共中央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发出的《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要“集中力量保证重工业的建设”,但“决不能理解为可以忽视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贸易合作事业和运输事业的发展及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以至放松对这些事业的领导。如果那样,显然也是错误的”。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450)

  一九五四年三月起,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进入最后阶段。四月,毛泽东审阅了陈云提交的《五年计划纲要(初稿)》,并批送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审阅。十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刘少奇、李富春等乘专列离开北京,经三天行程,十一月三日到达广州。周恩来是晚几天乘飞机来到的。这次到广州主要是集中力量审议五年计划草案。毛泽东在这里整整呆了四个星期,十一月二十八日,同刘少奇、周恩来等一起回到北京。

  一九五五年三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同年七月三十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过审议正式通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作为国家工业化的良好开端载入共和国的史册。

  正当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需要全党团结一致地领导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时候,共产党内出现了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严重事件。这是毛泽东所没有料到的。

  高岗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一九五二年底调北京,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饶漱石原任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一九五三年调北京,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这时,正在准备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始酝酿党和政府领导机构的调整和人选问题。个人野心急剧膨胀的高岗、饶漱石以为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时机已到,便加紧进行阴谋活动,集中反对在党内地位仅次于毛泽东的刘少奇、周恩来。

  高岗对刘少奇的嫉恨由来已久。建国前夕,刘少奇曾批评东北局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问题上有“左”的错误。高岗心怀不满,在当时任苏联经济专家组组长的柯瓦廖夫面前毫无事实根据地说,中国党内有一个以刘少奇为代表的“亲美派”。柯瓦廖夫随即写信报告斯大林。高岗还搜集刘少奇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整理成系统材料,并称刘少奇自七大以来犯了一系列错误。后来,他发现毛泽东在农业互助合作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问题上,和刘少奇有不同看法,便认为刘少奇的地位将发生动摇。

  一九五三年三月、四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先后作出《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关于加强对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工作领导的决定》。为减少层次,决定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政府各部门党组直接受中共中央领导。还重新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归口分工:外交工作(包括外贸、侨务等)由周恩来负责;计划工作及重工业部等八个工业部门由高岗负责(由此以高岗为主席的计划委员会,有“经济内阁”之称);财政、金融、贸易工作,由陈云、薄一波负责;政法工作,由董必武、彭真、罗瑞卿负责;铁路、交通、邮电工作,由邓小平负责;农林、水利等由邓子恢负责;劳动部由饶漱石负责;文教工作由习仲勋负责。这些决定,是经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共同商定的,目的在于加强中央集体领导,以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但在利欲熏心的高岗看来,这是毛泽东对周恩来的不信任,是在削弱周恩来对政府工作的领导权,而扩大高岗的权力。

  一九五三年三月初,高岗找到中组部副部长安子文,说毛主席找他谈话,中央政治局成员要改组,要加强中央各部机构。安子文未经中央正式授权,草拟了一份政治局委员名单和中央各部主要负责人名单,给高岗看过,又同饶漱石谈过。在高岗看来,安子文是刘少奇的人,他认定这个名单是刘少奇授意搞的,便到处散布政治局委员名单中“有薄无林”(即有薄一波无林彪),连朱总司令也没有了。高岗利用名单问题大做文章,在党内进行挑拨。

  高岗首先在全国财经会议上发难。他和他的极少数追随者在会上发表无原则的言论,制造党内纠纷,在会外散布流言蜚语,诬蔑中央有“圈圈”,刘少奇有一个“圈圈”,周恩来有一个“圈圈”。他特别着重攻击刘少奇,同时鼓吹他自己。饶漱石也在这个时候同高岗站在一起反对刘少奇,所谓“圈圈”问题就是饶漱石在全国财经会议上提出来的。饶漱石先是在中央组织部内部,向被他认为是刘少奇“圈子”里的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发动无理的斗争,随后在一九五三年九、十月间举行的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又搞了直接反对刘少奇的斗争。

  全国财经会议后,中共中央提出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否采取部长会议的形式、党中央是否增设副主席或总书记的问题。毛泽东为了减轻自己担负的繁重日常工作,加强集体领导,曾提出将中央领导班子分为一线、二线,他退居二线。高岗认为谋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时机已经到来,他的阴谋活动更加肆无忌惮。他打着拥护毛泽东的旗号,把打击的矛头首先对着刘少奇。他捏造说毛泽东对刘少奇的工作不满意。还说毛泽东打算让刘少奇搞“议会”(人大常委会),周恩来当部长会议主席,由高岗搞政治局。在另外一种场合他又主张由林彪担任部长会议主席。

  一九五三年十月,高岗以休假为名,到华东、中南地区,在高级干部中游说,加紧篡党活动,散布大量分裂党、攻击刘少奇的言论。说什么“枪杆子上出党”、“党是军队创造出来的”,制造“军党论”,公开反对毛泽东提出的“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的根本原则,去煽动和影响一部分军队中的高级干部,图谋夺取党的领导地位。他把中国共产党分为“根据地和军队的党”与“白区的党”两部分,并把自己说成是“根据地和军队的党”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党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现在掌握在“白区的党”的人手里,需要彻底改组,由“根据地和军队的党”、也就是由他来掌握。

  十二月中旬,正当高岗变本加厉地进行分裂党、妄图夺取党和最高权力的严重时刻,陈云、邓小平向毛泽东反映了高岗的阴谋活动,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关于这段历史,邓小平作过详细的叙述,他说:“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三年底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之后,高岗活动得非常积极。他首先得到林彪的支持,才敢于放手这么搞。那时东北是他自己,中南是林彪,华东是饶漱石。对西南,他用拉拢的办法,正式和我谈判,说刘少奇同志不成熟,要争取我和他一起拱倒刘少奇同志。我明确表示态度,说刘少奇同志在党内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从总的方面讲,刘少奇同志是好的,改变这样一种历史形成的地位不适当。高岗也找陈云同志谈判,他说:搞几个副主席,你一个,我一个。这样一来,陈云同志和我才觉得问题严重,立即向毛泽东同志反映,引起他的注意。”①(①邓小平关于起草和修改《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谈话,1980年3月19日。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第293页。)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毛泽东决定外出休息。在一次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他依照前例,提议在他外出休假期间,由刘少奇代理主持中央工作。刘少奇谦逊地提出,还是由书记处的同志轮流负责为好。与会同志同意由刘少奇主持,不轮流;高岗反对,说“轮流吧,搞轮流好”。高岗反对刘少奇的面目又进一步暴露。

  对于高岗自全国财经会议以来暴露出来的问题,毛泽东已有所察觉,但还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当他一旦发现高岗在搞阴谋,便立刻警觉起来。随即派陈云代表中央到上海、杭州、广州、武汉高岗游说过的地方,同有关负责人打招呼,通报高岗反对刘少奇、分裂党的阴谋活动。毛泽东特别嘱咐陈云,到杭州向林彪转告他的话:“不要上高岗的当,如果林彪不改变意见,我与他分离,等他改了再与他联合。”①(①陈云写的一份揭发林彪的材料,1971年10月8日。)这样,高岗问题就在小部分高级领导干部中捅开了。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毛泽东审阅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时,加写了一段话:“集体领导是我们这一类型的党组织的最高原则,它能防止分散主义,它能防止党内个人野心家的非法活动(如像中国的张国焘,苏联的贝利亚),因t此必须特别强调和认真实行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制度,而决不可以不适当地过分地去强调任何个人的英雄作用,决不可以使共产党员由满腔热情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这是第一次在党的广大范围内不指名地批评高岗。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高、饶问题已到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从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中旬以来,毛泽东进行了十分紧张的工作。十二月十七日,与陈云、邓小平谈话(后加周恩来)。十八、十九日,与周、陈、邓连续两次谈话。二十日,与彭德怀、刘伯承、陈毅、贺龙、叶剑英五人谈话;与刘少奇谈话;与周恩来谈话。二十一日,与朱德谈话;再次与陈毅谈话。二十二日,再次与彭德怀谈话。这一系列谈话,都是专门谈高、饶问题。二十三日,与高岗谈话,对高岗进行批评。当天晚上,召集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邓小平开会。

  在经过充分准备后,十二月二十四日,毛泽东主持召开包括高岗、饶漱石在内有二十九人参加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揭露高岗的问题。毛泽东说:“北京有两个司令部,一个是以我为首的司令部,就是刮阳风,烧阳火,一个是以别人为司令的司令部,叫做刮阴风,烧阴火,一股地下水。”①(①转引自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结论,1955年3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98页。)提出两个司令部的问题,人们都会掂量出毛泽东这个话的政治分量。

  鉴于高、饶进行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这一事实的发生;鉴于党内一部分干部甚至某些高级干部对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是鉴于一部分干部在革命胜利以后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毛泽东提出增强党的团结这一建议。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毛泽东的建议,并决定起草《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会议决定,毛泽东休息期间,由刘少奇代理主持中央工作。会议结束的当天,毛泽东离开北京,前往杭州,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这一年来,毛泽东集中精力解决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及为实现总路线而采取的许多重要政策,完成了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任务。随后,经过一段紧张的工作,又作出解决高、饶问题的决策,并且在作出部署后,交由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负责处理。

  一九五四年二月六日至十日,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七届四中全会。受毛泽东委托,刘少奇主持会议并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

  四中全会是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召开的,会议的方针和内容也是按照毛泽东的意见确定的。一九五四年一月七日,毛泽东从杭州写信给刘少奇和书记处各同志,说:“信及决议草案收到。”“决议草案已作了修改,使之有根据些和更明确些。”“此决议似宜召开一次中央全会通过,以示慎重。”“议程可有三个:(一)批准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二)决定于本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三)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报告请刘少奇同志做”。此报告“请用有线电发给我一看”。“关于第三个议程,应尽可能做到只作正面说明,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①(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18、319页。)同时,毛泽东又单独写给刘少奇一封信,说:“如各同志同意开全会,于你的报告稿宣读完毕后,似宜接着宣读你已有准备的自我批评稿,两稿各有一小时左右即够。自我批评稿宜扼要,有三四千字即可,内容宜适当,不可承认并非错误者为错误。如可能,请一并电告我一阅。”②(②毛泽东给刘少奇的信,手稿,1954年1月7日。)一月二十二日,毛泽东再次致信刘少奇,重申四中全会的方针:“对任何同志的自我批评均表欢迎,但应尽可能避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以便等候犯错误同志的觉悟。”③(③毛泽东给刘少奇的信,手稿,1954年1月22日。)

  四中全会贯彻了毛泽东的意见,对高岗、饶漱石采取“治病救人、等待觉悟”的方针,但高、饶并未幡然悔悟,高岗还以自杀的行动,抗拒党对他的教育和挽救。

  一九五五年三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毛泽东致开幕词,并在会议最后一天作结论。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作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会议通过决议,将高、饶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高饶事件的发生,对毛泽东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触动,他在两个问题上感触特别深。一是察人识人之难;二是骄傲情绪的危险。毛泽东长期以来对高岗、饶漱石(特别是高岗)的工作是信任的,满意的,并委以重任,没有想到他们会辜负党的信任,串通一气,阴谋反党。毛泽东在党代表会议的结论中说:“对这个阴谋、阴谋家、阴谋集团,我们是到一九五三年秋冬才发现的。对于高岗、饶漱石,长期没有看出他们是坏人。”“我们应当从这里得出一条经验,就是不要被假象所迷惑。”①(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加1―403页。)毛泽东在同陈毅谈话时,用一句谚语“路遥知马力,事久见人心”,来表达他的这种心情。②(②《陈毅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8月版,第500页。)毛泽东得出的第二条经验是,要戒骄戒躁。防止骄傲的问题,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就讲,全国胜利前夕又讲。高、饶事件的发生,更使他感到,高级干部中的骄傲情绪是对党的团结的最大危险。他在结论中,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个人主义的骄傲思想进行了批判。他说:“不要逞英雄。事业是多数人做的,少数人的作用是有限的。应当承认少数人的作用,就是领导者、干部的作用,但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作用,有了不起的作用的还是群众。”“没有你,地球就不转了吗?地球还是照样地转,事业还是照样地进行,也许还要进行得好些。”他告诫全党同志,首先是老同志,要夹紧尾巴做人,戒骄戒躁,永远保持谦虚进取的精神。③(③《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加1―403页。)

  鉴于高饶事件的教训,经毛泽东提议,这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的监督。会议选举产生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成为执政党以后,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前进了一步。

  反对高岗、饶漱石的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以后的第一次严重党内斗争。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吸取教训,从而使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受到教育。对于受高、饶影响而犯了错误的人,在处理上是慎重的。毛泽东特别强调,对这些同志不但要看,而且要帮。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五日,毛泽东在无锡,对陈毅曾说过:伸手岂止高、饶,只是目前不必如此提出,以免有扩大化的嫌疑。①(①《陈毅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8月版,第496页。)正如邓小平后来所说的:“高饶问题的处理比较宽。当时没有伤害什么人,还有意识地保护了一批干部。总之,高饶问题不揭露、不处理是不行的。现在看,处理得也是正确的。”②(②邓小平关于起草和修改《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谈话,1980年3月19日。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第293、294页。)完全可以这样说,这是一次比较成功、比较健康的党内斗争。中国共产党因此更加团结了,更有战斗力了。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不仅是加强党的建设、增进党的团结的大会,而且是全面推进国家工业化建设、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动员大会。

  会议听取了陈云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一致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

  在会议开幕词中,毛泽东向全党提出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内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提出的总任务,在大约几十年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的宏伟奋斗目标。

  他说:

  “我们现在是处在新的历史时期。一个六万万人口

  的东方国家举行社会主义革命,要在这个国家里改变历

  史方向和国家面貌,要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内使国

  家基本上工业化,并且要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

  商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要在大约几十年内追上或赶过

  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是决不会不遇到困难

  的,如同我们在民主革命时期所曾经遇到过的许多困难

  那样,也许还会要遇到比过去更大的困难。但是,同志

  们,我们共产党人是以不怕困难著名的。我们在战术上

  必须重视一切困难。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困难,我们都要

  采取认真对待的态度,创造必要的条件,讲究对付的方

  法,一个一个地、一批一批地将它们克服下去。根据我

  们几十年的经验,我们遇到的每一个困难,果然都被克

  服下去了。种种困难,遇到共产党人,它们就只好退

  却,真是’高山也要低头,河水也要让路’。这里就得

  出一条经验,它叫我们可以藐视困难。这说的是在战略

  方面,是在总的方面。不管任何巨大的困难,我们一眼

  就看透了它的底子。……不论在自然界和在社会上,一

  切新生力量,就其性质来说,从来就是不可战胜的。而

  一切旧势力,不管它们的数量如何庞大,总是要被消灭

  的。因此,我们可以藐视而且必须藐视人世遭逢的任何

  巨大的困难,把它们放在’不在话下’的位置。这就是

  我们的乐观主义。这种乐观主义是有科学根据的。只要

  我们更多地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更多地懂得自然科

  学,一句话,更多地懂得客观世界的规律,少犯主观主义

  错误,我们的革命工作和建设工作,是一定能够达到目的的。”①

  (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

  第392、393、395页。)

  毛泽东的讲话,指明了中国所处的时代、面临的历史任务,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困难的态度,并向全党提出学习马列主义、学习自然科学、掌握客观规律的号召。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决心改变“一穷二白”面貌,奋起直追,跻身于世界先进国家行列的宣言书。

  毛泽东在对会议所作的结论中,还提出:“我们进入了这样一个时期,就是我们现在所从事的、所钻研的,是钻社会主义工业化,钻社会主义改造,钻现代化的国防,并且开始钻原子能这样的历史的新时期。”②(①②《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92、393、395页。)一年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又指出:“我们现在已经比过去强,以后还要比现在强,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和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③(③同上书第7卷,第27页。)这些富有远见的思想,成为我国发展国防尖端科学技术的指针。

  关于当年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中央领导人,作出研制原子弹决策的具体情节,著名科学家钱三强有过生动的回忆。

  “一九五五年一月十四日,我和地质学家李四光同时被召到周恩来办公室,在座的还有薄一波和地质部副部长刘杰。周恩来先请李四光讲我国铀矿资源勘探情况,接着由我介绍原子核科学技术研究状况。周恩来全神贯注听了我们的每一句话,并且洞察问题的关键,详细询问了原子反应堆、原子弹的基本原理,以及发展这项事业的必要条件等。然后他告诉我们:’明天毛主席和中央其他领导要听取这方面的情况,你们做点准备,简明扼要,可以带点铀矿石和简单仪器作点现场演示。’

  第二天,我和李四光等按时到达中南海的一间会议室,里边已经围坐许多熟悉的领导人,有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彭德怀、彭真、李富富春、陈毅、聂荣臻、薄一波等。

  这是一次专门研究发展我国原子能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

  毛泽东主席主持会议,开宗明义:’今天,我们这些人当小学生,就原子能有关问题,请你们来上一课。’

  李四光拿出一小块黄黑色的铀矿标本,说明铀矿资源与发展原子能的密切关系。一九五四年下半年,我国第一次在广西发现了铀矿资源。领导人一个一个传看着铀矿标本,对它那神话般的巨大能量感到新奇。

  我汇报了几个主要国家原子能发展的概况和我国近几年做的工作。……

  毛泽东点燃一支烟,开始作总结性讲话:’我们的国家,现在已经知道有铀矿,进一步勘探,一定会找到更多的铀矿来。我们也训练了一些人,科学研究也有了一定的基础。创造了一定条件。过去几年,其他事情很多,还来不及抓这件事。这件事总是要抓的。现在到时候了,该抓了。只要排上日程,认真抓一下,一定可以搞起来。’

  ‘你们看怎么样?’毛泽东看了看大家,接着强调说:’现在苏联对我们援助,我们一定要搞好。我们自己干,也一定能干好!我们只要有人,又有资源,什么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

  会议对大力发展原子能表示了极大兴趣和决心。到了吃饭时间,大家从会议室来到餐厅,摆有三桌饭菜,六样普通的菜,多带辣味。我同毛泽东在一桌,坐在他的对面;他左边是彭真,右边是李四光。李四光改用湖北话同毛泽东交谈,无拘无束,十分开心。

  最后,毛泽东举起酒杯站起来,大声说:‘为我国原子能事业的发展,大家共同干杯!’”①(①钱三强《神秘而诱人的路程》,见《请历史记住他们》,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版,第57-60页。)

  从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五日这一天起,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开始了艰巨而伟大的历程。

  随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著名科学家任新民,提出中国研制火箭武器和发展火箭技术的建议;一九五六年二月,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提出关于建立中国国防航空工业的意见。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引起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并被采纳。中国导弹的研制工作提上了日程。一九五七年十月,苏联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上天。一九五八年五月,毛泽东发出了“我们也要搞一点卫星”②(②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5月17日。)的号召。

  “两弹一星”工程,根据毛泽东关于“大力协同”③(③毛泽东对罗瑞卿关于成立专门委员会加强原子能工业领导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62年11月3日。)的指示,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中国国防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全面而深入地进行,毛泽东又在学术思想领域,领导开展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一九五四年十月,毛泽东从支持两位青年关于《红楼梦》研究的批评文章开始,发动了一场对胡适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批判运动。问题的提出,是从李希凡、蓝翎合写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引起的.o一九五四年三月,《新建设》杂志发表了俞平伯的《红楼梦简论》一文。作者扼要地总结了自己对《红楼梦》研究的心得。俞平伯早年著有《红楼梦辨》,与胡适的名著《红楼梦考证》齐名。他们是“新红学”的代表人物。毫无疑问,俞平伯在“红学”研究中做出过贡献。他在《红楼梦简论》里,对近年来把《红楼梦》完全看成作者家事的新考证派进行了批评,这些批评带有积极意义。但受一些条件的限制,他还不可能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研究《红楼梦》。李希凡、蓝翎的文章,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评论在《红楼梦》研究中的一些非马克思主义观点。于是,他们便选择俞平伯这篇带有学术总结性的文章提出批评。李希凡、蓝翎的文章是青年人向一位学术权威提出的批评。文章写出后,他们曾写信向《文艺报》询问,是否可以批评俞平伯,没有得到答复。他们又向自己的母校山东大学的学报《文史哲》投稿,《文史哲》在一九五四年九月号上发表了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引起毛泽东的重视。九月中旬,当时是中宣部电影处副处长的江青向《人民日报》提出是否可以转载.主持《人民日报》工作的邓拓等婉言回绝。后来商定由《文艺报》转载。《文艺报》主编是冯雪峰。为了转载这篇文章,他写了一个编者按,九月底出版的《文艺报》第十八期转载了李希凡、蓝翎的文章。

  毛泽东看了这一期《文艺报》,并在编者按旁写下批语。毛泽东使用了一些尖锐的语言,显然对编者按、特别是它对青年人的态度很不满意。

  编者按说:“它的作者是两个在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青年,他们试着从科学的观点对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简论》一文中的观点提出了批评”。毛泽东在“试着”二字旁画了两道线,批了两句话:“不过是小人物。”“不过是不成熟的试作。”

  编者按说:“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但他们这样地去认识《红楼梦》,在基本上是正确的。”毛泽东旁批:“对两青年的缺点则决不饶过。”“很成熟的文章,妄加驳斥。”

  编者按还说:转载这篇文章“希望引起大家讨论,使我们对《红楼梦》这部伟大杰作有更深刻和更正确的了解”。“只有大家来继续深入地研究,才能使我们的了解更深刻和周密”。毛泽东在这些话的旁边画了两道线,打了一个问号,批了两句话:“不应当承认俞平伯的观点是正确的。”“不是更深刻周密的问题,而是批判错误思想的问题。”①(①毛泽东对《文艺报》转载李希凡、蓝翎《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时加写的编者按的批注,手稿,1954年10月。)

  十月十日,《光明日报》发表了李希凡、蓝翎的另一篇文章《评(红楼梦研究)》,并加编者按以示重视。《红楼梦研究》,是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在一九五二年修订再版时改用的书名。《光明日报》的编者按说:“目前,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观点去研究古典文学,这一极其重要的工作尚没有很好地进行,而且也急待展开。本文在试图从这方面提出一些问题和意见,是可供我们参考的。同时我们更希望能因此引起大家的注意和讨论。”

  毛泽东看了这个编者按,也很不满意,用质问的口气写了几句批注:“不过是试作?”“不过是一些问题和意见?”“不过可供参考而已?”①(①毛泽东对《光明日报》发表李希凡、蓝翎《评(红楼梦研究)》时加写的编者按的批注,手稿,1954年10月。)

  李、蓝文章引用了俞平伯在《红楼梦辨》中的一段话:“原来批评文学底眼光是很容易有偏好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即“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毛泽东在“甲是乙非了无标准”和“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旁边,批了一句话:“这就是胡适哲学的相对主义即实用主义。”这样,就把俞平伯的观点直接同胡适的哲学思想联系起来了。

  《红楼梦》是毛泽东喜爱和推崇的一部中国古典小说。他对这部书读过多遍,有许多独到见解。他认为,应当把《红楼梦》当历史来读,“它有极丰富的社会史料”②(②毛泽东在延安鲁迅艺术学院的演讲,1938年4月28日。),“写的是很精细的社会历史”③(③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大区第一书记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61年12月20日。)。他劝别人要读一点《红楼梦》,不然怎么知道什么叫封建社会④(④毛泽东同王海容谈话记录,1965年。)。他分析过小说人物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他用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解释小说中许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说过:“《红楼梦》这部书写得很好,它是讲阶级斗争的。……多少年来,很多人研究它,并没有真懂。”⑤(⑤张仙朋《为了人民……》,见《当代》杂志1979年第2期。)所以,毛泽东历来把《红楼梦》看做是社会历史乃至阶级斗争的典型反映。不论是对《红楼梦》社会意义的认识上,还是对这部著作的评价上,毛泽东同过去的“旧红学”和“新红学”都截然不同。“旧红学”用小说中的人和事去附会历史上的真人真事,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启的“新红学”则把小说视为作者的自传。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即《红楼梦研究》)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新红学”的观点。例如,书中说“《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雪芹为人是很孤傲自负的,看他底一生历史和书中宝玉底性格,便可知道”①(①俞平伯《红楼梦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8月版,第85、88、92、96页。)。“雪芹是要为十二钗作传”②(②俞平伯《红楼梦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8月版,第85、88、92、96页。)。“平心看来,《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底位置是不很高的。……这类文学底特色,至多不过是个人身世性格底反映。”③(③俞平伯《红楼梦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8月版,第85、88、92、96页。)“《红楼梦》底篇章结构,因拘束于事实,所以不能称心为好”,④(①②③④俞平伯《红楼梦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8月版,第85、88、92、96页。)等等。显然,这些观点,毛泽东都是不赞成的。⑤(⑤毛泽东在他仔细阅读过的俞平伯所著《红楼梦辨》一书中,差不多从头到尾都有他画的杠杠和圈点的笔迹,还打了许多问号,共50多处。本书所引俞著中的那些话,毛泽东都画了杠杠,打了问号。)

  毛泽东认为,李希凡、蓝翎批评俞平伯的文章,提出一个大问题,就是在思想领域里,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还是资产阶级观点来指导社会科学研究,而不单单是一个纯学术问题。所以,他才那么重视,抓住不放,要求引起全党注意。从两个青年人批评权威人物的文章受到冷遇和压制这件事情中,他认为党内存在着压制新生力量的情况,这是不能容许的。

  十月十六日,毛泽东专门写了一封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信封上写了二十八个人的名字:除了中央政治局成员外,还有中宣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的负责人。随信附有李、蓝的两篇文章。信中写道:

  “驳俞平伯的两篇文章付上,请一阅。这是三十多

  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

  一次认真的开火。作者是两个青年团员。他们起初写信

  给《文艺报》请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被置之不理。

  他们不得已写信给他们的母校――山东大学的老师,获

  得了支持,并在该校刊物《文史哲》上登出了他们的文

  章驳《红楼梦简论》。问题又回到北京,有人要求将此

  文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以期引起争论,展开批评,

  又被某些人以种种理由(主要是’小人物的文章’,’党

  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给以反对,不能实现;结果

  成立妥协,被允许在《文艺报》转栽此文。嗣后,《光

  明日报》的《文学遗产》栏又发表了这两个青年的驳俞

  平伯《红楼梦研究》一书的文章。看样子,这个反对在

  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

  论的斗争,也许可以开展起来了。事情是两个’小人

  物,做起来的,而’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以

  拦阻,他们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

  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同影片《清宫秘史》和《武

  训传》放映时候的情形几乎是相同的。被人称为爱国主

  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官秘史》,在全国

  放映之后,至今没有被批判。《武训传》虽然批判了,

  却至今没有引出教训,又出现了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

  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是

  值得我们注意的。”

  信写好后,毛泽东觉得还需要交代一下政策问题,便又补写

  了一段:

  “俞平伯这一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然是应当对

  他们采取团结态度的,但应当批判他们的毒害青年的错

  误思想,不应当对他们投降。”①(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52、353页。)

  本来,关于《红楼梦》的讨论是一个学术问题,可以而且应当采取平等研讨的方法来进行。但是,毛泽东在这封信里,认为对俞平伯的批评,是反对“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认为不支持或不积极支持这种批评的有关负责人,是“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反映出毛泽东对当时思想文化界的情况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并且使被批评者受到很大的政治压力,难以用平等研讨的方法对问题进行讨论。

  十月二十四日,中国作家协会古典文学部召集六十多位古典文学研究者、作家、文艺评论家、编辑,举行《红楼梦》研究问题的讨论会。会上,对在《红楼梦》研究上胡适派和俞平伯的研究方法进行批评。十月二十七日,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将这次讨论会的情况上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报告提出:这次讨论不应该仅停止在《红楼梦》一本书和俞平伯一个人上,也不应仅限于古典文学研究的范围内,而应该发展到其他部门去,从哲学、历史学、教育学、语言学等方面彻底地批判胡适的资产阶级唯心论的影响。同时也提出:对那些缺乏正确观点的古典文学研究者,仍应采取团结的、教育的态度,使他们在这次讨论中得到益处,改进他们的研究方法。当天,毛泽东就将这个报告送刘少奇、周恩来、陈云、朱德、邓小平阅,并告陆定一照办。

  也在这一天,毛泽东审阅修改了袁水拍的文章《质问(文艺报)编者》。在文章列举《文艺报》压制青年作者的老爷态度后,毛泽东加写了一段话:“文艺报在这里跟资产阶级唯心论和资产阶级名人有密切联系,跟马克思主义和宣扬马克思主义的新生力量却疏远得很,这难道不是显然的吗?”①(①毛泽东对袁水拍《质问(文艺报)编者》一文加写的话,手稿,1954年10月27日。)毛泽东将这篇文章批给邓拓在《人民日报》发表。

  第二天,袁文在《人民日报》发表后,分管文艺的中宣部副部长周扬打电话向袁水拍询问情况。袁告:是毛主席批发的。周扬便立即召开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两主席团联席扩大会议,批判《文艺报》的错误和《红楼梦》研究中的错误倾向。

  在这种情况下,冯雪峰作为《文艺报》的主编(还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被迫公开检讨。十一月四日,《人民日报》发表冯雪峰的《检讨我在(文艺报)所犯的错误》。

  十一月十日,《人民日报》又发表署名黎之的文章,题为《(文艺报)编者应该彻底检查资产阶级作风》。毛泽东仔细读了这篇文章,并写了多处批注。文章说:“正是这种骄傲自满的情绪,使《文艺报》逐渐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对新鲜事物越来越失去了感觉”。毛泽东在这段话旁边打了个问号,批注:“不是骄傲的问题,而是编辑部被资产阶级思想统治了的问题。”

  文章说:“在许多问题上,表现出《文艺报》编者已丧失对当前重大政治问题的敏锐感觉”。毛泽东旁批:“不是丧失锐敏感觉,而是具有反马克思主义的极锐敏的感觉。”

  文章说:“《文艺报》编者的骄傲自大的情绪,也表现在这个刊物的老大的作风上面。”毛泽东在“骄傲自大”和“老大的作风”旁画了粗线,并指出:“不是这些问题,而是他们的资产阶级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问题。”①(①毛泽东对黎之《<文艺报>编者应该彻底检查资产阶级作风》一文的批注,手稿,1954年11月。)

  《文艺报》编辑部和冯雪峰的问题,被提到如此严重的程度,是出乎人们意料的。

  不久,毛泽东看到《南方日报》十一月十四日转载的冯雪峰的检讨。他对这篇检讨也写了一些批注。

  检讨中讲到:“我犯了这个错误,不是偶然的。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内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长期地统治着的事实,我就一向不加以注意,因而我一直没有认识这个事实和它的严重性。”毛泽东批注:“限于古典文学吗?”“应说从来就很注意,很有认识,嗅觉很灵。”

  检讨中说:“我感染有资产阶级作家的某些庸俗作风,缺乏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战斗精神”。毛泽东旁批:“不是’某些’,而是浸入资产阶级泥潭里了。”“不是’缺乏’的问题,是反马克思主义的问题。”

  检讨中说:“这是立场上的错误,是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错误”。毛泽东在“反马克思列宁主义”旁画了粗线,批道:“应以此句为主题去批判冯雪峰。”①(①毛泽东对冯雪峰《检讨我在(文艺报)所犯的错误》一文的批注,手稿,1954年11月。)

  从十月十六日写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到十一月中旬批注冯雪峰检讨文章,毛泽东的批评调子越来越高,口气越来越严厉。随着批判的深入,问题也越来越集中到胡适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

  胡适的学术思想在中国文化界有重要影响。要批判他,必须作出一个周密的计划。为此,中宣部起草了一个计划草案,报送毛泽东。毛泽东不太满意,十二月一日晚找周扬来谈了他的意见。第二天,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计划草案作了根本的修改,并于当天下午召开的中国科学院院部和作家协会主席团联席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这个计划以批判胡适思想为主,讨论题目十分广泛,包括:胡适的哲学思想批判(主要批判他的实用主义)、胡适的政治思想批判、胡适的历史观点批判、胡适的《中国哲学史》批判、胡适的文学思想批判、胡适的《中国文学史》批判、考据在历史学和古典文学研究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红楼梦》的人民性和艺术成就及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关于《红楼梦》研究著作的批判(即对新旧“红学”的评价)。

  毛泽东看了周扬十二月二日的这个报告,第二天就批了:“刘、周、朱、陈、邓、陈伯达、胡乔木、邓拓、周扬同志阅,照此办理。”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八日,中国文联主席团、中国作协主席团召开扩大的联席会议。郭沫若、周扬在会上讲话,集中批判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这两个讲话稿事先都送毛泽东看过。毛称周稿“是好的”,郭稿“很好”。这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文艺报)的决议》,也是经毛泽东审定的。决议的第一条,就是改组《文艺报》的编辑机构,重新成立编辑委员会。

  这以后,对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批判广泛地开展起来。各地报刊纷纷发表文章和社评。文化界、思想界、学术界、教育界等,总之凡是过去受胡适学派影响较深的领域,都举行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讨论会和批判会。一时间,形成一场声势浩大的批判浪潮。

  转年三月一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指示》,提出必须在知识分子中和广大人民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任务。

  这次批判运动,从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扩大到对胡适学术思想的批判,又进而扩大到整个文化思想战线上开展对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批判。一步一步地升级和扩展。这次批判,是因为一篇批评文章受到压制而引起的,看起来好像是偶然的,其实有其必然性。在“五反”运动中,毛泽东曾批评过对待资产阶级问题上的“左”的错误,指出,在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存在的时期,不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立场和思想存在,是幼稚可笑的。但自从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他的思想逐渐起了变化。既然资产阶级作为阶级正在被逐步消灭中,那末,清理和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就是势所必然的了。只要读一下中共中央《关于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的指示》,就可以看得十分清楚。这个指示说:“为了实现党的总路线,在三个五年计划、十五年左右(一九五三年算起)的时期内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达到消灭城乡资本主义的成分,在六万万人口的伟大国家中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在知识分子中和广大人民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并在这个思想战线上取得胜利。没有这个思想战线上的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就将受到严重阻碍。”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63页)

  应当说,在思想文化领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清理和批判唯心主义等非马克思主义观点,特别是影响很大的代表人物胡适的思想观点,是必要的,有着积极的意义。对党内出现压制“小人物”批评学术权威的现象进行批评,以推动学术问题的深入讨论,也是必要的。但在批判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和过火现象,把一些复杂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学术问题简单化了,出现了上纲越高越好、调门越高越好的不正常现象,伤害了一批虽然不赞成或不完全赞成马克思主义,但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新中国的知识分子,给党对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造成相当程度的损害。同时,也不利于学术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毛泽东读了一些批判文章,也发现了批判中的一些偏差。其实,毛泽东对胡适也并不是全盘否定,对他在新文化运动中的作用,在考据方面的建树,还是肯定的。后来,他曾经说过:“我们开始批判胡适的时候很好,但后来就有点片面性了,把胡适的一切全部抹煞了,以后要写一两篇文章补救一下。”①(①毛泽东在中央报刊、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学院负责人会上讲话的传达记录,1957年2月16日。)

  在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问题的批判告一段落,对胡适派思想的批判初步展开的时候,对胡风及其一派的文艺思想的批判又开始了。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宣部发出《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

  胡风是中国左翼文化阵营中的一个代表人物,曾经受到鲁迅的肯定。三四十年代,在文艺理论的一些重要观点上,胡风同党内一些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分歧很大,他们之间的争论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以后,这些分歧和争论依然存在。

  一九五二年文艺界开展整风,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评是一项重要内容。从九月到十二月,由周扬主持,先后召开四次文艺界的谈会,批评胡风文艺思想,胡风等人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这次座谈会,把胡风文艺思想的问题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抹煞世界观和阶级立场的作用,用旧现实主义代替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第二,强调抽象的“主观战斗精神”,否认小资产阶级作家必须改造思想,改变立场;第三,崇拜西欧资产阶级文艺,轻视民族文艺遗产。

  随后,《文艺报》在一九五三年第二期、第三期上,接连发表林默涵、何其芳的文章,公开批判胡风文艺思想。

  林、何的文章发表前,为了使文艺界不感到突然,一月二十九日,中国文联召集一个座谈会,由林默涵作报告,介绍批评胡风文艺思想的经过和有关情况。二月二十五日,一位参加座谈会的人,写信向毛泽东反映会议情况,并说批评胡风的文艺思想使他不理解,感到压抑和苦恼。

  毛泽东看到这封来信,当即批给中宣部副秘书长熊复:“此事请你调查一下,以其情形告我。”①(①毛泽东在一封人民来信上的批语,手稿,1953年3月4日。)说明毛泽东已在关注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评。

  四月八日,熊复将调查结果报给毛泽东。报告说:“林默涵和何其芳批评胡风文艺思想的文章发表以后,文艺界一般反映这个批评是正确的、中肯的。”又说:“近两年来,在一般的文艺批评中,的确存在着许多缺点,如简单化,断章取义,缺乏艺术分析,指摘多于鼓励等。这些现象在去年《人民日报》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十周年的社论中已经指出。最近这种过’左’的倾向已有改变,但又呈现了文艺批评不够活跃的现象。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正由文艺处收集材料,研究改进文艺批评工作。”②(②熊复关于中国文联座谈会和文艺界批评胡风问题情况给毛泽东的报告,1953年4月8日。)

  对林默涵、何其芳两篇文章中的观点,胡风认为无法接受,后来在长达三十万言的《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中逐一作了反驳。

  胡风三十万字的报告,是一九五四年三月至七月间写成的,七月二十二日,当面交给分管文艺工作的政务院文教委员会主任习仲勋,转中共中央。

  胡风的报告集中地对着“以周扬同志为中心的文艺上的领导倾向”提出比较系统的批评。他的基本看法是:“几年以来,文艺实践上的关键性问题是宗派主义统治,和作为这个统治武器的主观公式主义(庸俗机械论)的理论统治。”③(③《胡风三十万言书》,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348页。)

  中共中央收到胡风的《三十万言书》后,一时没有处理。这年十月,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两主席团召开联席会议,对《红楼梦》研究问题进行批判。会议中间,发生了胡风、路翎与他人之间的争论。胡风发言说《文艺报》在批评工作上基本上是用庸俗社会学作武器,并点名批评周扬、萧殷等人。路翎发言也点名批评了以往批评过他的作品的人。实际上把多年来争论的问题又重新提出来了。袁水拍发言反驳胡风。郭沫若、艾青等人也不指名地批评了胡风。十二月八日,周扬在联席会议上作了带有总结性的发言《我们必须战斗》。这个发言稿事先经毛泽东看过,毛泽东还作过一点修改。发言中专门有一部分,是“胡风先生的观点和我们的观点之间的分歧”,主要批评胡风关于《文艺报》宣传了庸俗社会学的观点。

  一九五五年一月,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准备公开印发胡风给中央报告的部分内容,为此写了一个文字说明,送毛泽东审阅。毛泽东作了不少修改,一月十二日批示:“刘、周、邓即阅,退陆定一同志,照办。”

  毛泽东修改后的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的说明是这样的:“胡风在一九五四年七月向中共中央提出一个关于文艺问题的意见的报告,经中共中央交本会主席团处理。本会主席团认为该报告中关于文艺思想部分和组织领导部分,涉及当前文艺运动的重要问题,主要地是针对着一九五三年《文艺报》刊载的林默涵、何其芳批判胡风资产阶级文艺思想的两篇文章而作的反批判,因此应在文艺界和《文艺报》读者群众中公开讨论,然后根据讨论结果作出结论。现在决定将胡风报告的上述两部分印成专册,随《文艺报》附发,供读者研究,以便展开讨论。为便于读者研究,将林默涵、何其芳的两篇文章也重印附发。”①(①毛泽东对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关于印发胡风给中央报告的部分内容的说明的批语修改。手稿.1955年1月12日。)

  这时,胡风听到了风声,找周扬谈话,表示承认错误,希望不要发表他给中央的报告;如果要发表,希望在卷首附上他的一篇声明。①(①胡风的声明主要内容是:“这个’材料’(指《三十万言书》)里面所表现的对党对文学事业的态度,我已初步认识到是错误的,有害的。这个材料里面对今天的文艺运动所得出来的判断是带有很大主观成分的。其中有些具体提到的情况和例证,当时没有很好地调查研究,后来发现有不切合实际之处,但现在’材料’已印好,来不及修正。以上一切,我当负我应负的责任,希望同志们加以批判。”)一月十五日,周扬就此问题写报告请示陆定一并转毛泽东。周扬在报告中认为,胡风的声明太笼统,不具体,发表了对读者没有好处。陆定一批示:“建议将胡风声明送作协主席团传阅,由主席团决定给以口头答复,即:内容太不具体,决定不登载。只要文章写得有内容,不论反驳别人或自己承认错误,在讨论的时期都可以登载的。”毛泽东也在这一天将这个报告批送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阅。他在批语中写道:“(一)这样的声明不能登载;(二)应对胡风的资产阶级唯心论,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进行彻底的批判,不要让他逃到’小资产阶级观点’里躲藏起来。”②(②毛泽东对周扬关于胡风谈话情况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1月15日。)

  毛泽东在一月十二日修改中国作协主席团说明时,称胡风的文艺思想为“资产阶级文艺思想”,现在一下子改为“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这为即将开展的批判胡风的运动定了基调。

  一月二十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毛泽东审阅这个报告时,作了修改。原报告中说:“胡风的文艺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是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他的活动是宗派主义小集团的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他的资产阶级文艺思想争取领导地位,反对和抵制党的文艺思想和党领导的文艺运动。”在这之后,毛泽东加写了:“企图按照他自己的面貌来改造社会和我们的国家,反对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胡风这种思想“代表反动的资产阶级思想,他对党领导的文艺运动所进行的攻击,是反映目前社会上激烈的阶级斗争”。①(①毛泽东修改中共中央宣传部报送的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时加写的手稿,1955年1月。)

  从一月到五月,文艺界集中开展了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胡风的文艺思想,他对自己亲近者以外的人的态度,确实并不是没有缺点和毛病。而这一阶段的批判,已经出现不少断章取义、无限夸大上纲的情况,但当时还没有从政治上根本否定胡风。例如在林默涵、何其芳的批判文章中,都肯定了胡风对国民党反动的法西斯文化作过斗争,有他的贡献,他的文艺思想也不是全都错误的。

  可是,一个情况的出现,使对胡风问题的定性骤然发生重大变化,从批评他的文艺思想和认为他存在一个宗派小集团,演变成对所谓反革命集团问题的清查。这就是从舒芜那里得到的胡风在四十年代写给他的一批信。

  这些信件最引人注目,也是使人感到吃惊的是,信中使用晦涩的暗语,对一些党和非党的作家抱着憎恶的态度。这些信件成为胡风问题改变定性的关键材料。

  周扬和林默涵看到这些信件后,决定同胡风《我的自我批判》一起,在《文艺报》上公开发表,并加写了按语。五月九日,周扬将这些材料一并报送毛泽东审阅,并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

  看了这样的材料,毛泽东作出了强烈的反应。他认为按语不行,对舒芜材料的题目《关于胡风小集团的一些材料》也不满意,将它改为《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

  五月十一日,毛泽东批复周扬,说:“按语不好,改写了一个,请你和陆定一同志看看可用否?如以为可用,请另抄付印,原稿退还给我为盼!”“可登人民日报,然后在文艺报转载。按语要用较大型的字。如不同意,可偕定一于今晚十一时以后,或明日下午,来我处一商。”①(①毛泽东对周扬来信的批复,手稿,1955年5月l1日。)

  毛泽东重新起草的按语写道:“胡风的这篇在今年一月写好、二月作了修改、三月又写了’附记’的《我的自我批判》,我们到现在才把它和舒芜的那篇《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一同发表,是有这样一个理由的,就是不让胡风利用我们的报纸继续欺骗读者。从舒芜文章所揭发的材料,读者可以看出,胡风和他所领导的反党反人民的文艺集团是怎样老早就敌对、仇视和痛恨中国共产党和非党的进步作家。读者从胡风写给舒芜的那些信上,难道可以嗅得出一丝一毫的革命气味来吗?从这些信上发散出来的气味,难道不是同我们曾经从国民党特务机关出版的《社会新闻》、《新闻天地》一类刊物上嗅到过的一模一样吗?”

  按语还提出:“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胡风反党集团中像舒芜那样被欺骗而不愿永远跟着胡风跑的人,可能还有,他们应当向党提供更多的揭露胡风的材料。隐瞒是不能持久的,总有一天会暴露出来。从进攻转变为退却(即检讨)的策略,也是骗不过人的。检讨要像舒芜那样的检讨,假检讨是不行的。路翎应当得到胡风更多的密信,我们希望他交出来。一切和胡风混在一起而得有密信的人也应当交出来,交出比保存或销毁更好些。胡风应当做剥去假面的工作,而不是骗人的检讨。剥去假面,揭露真相,帮助党彻底弄清胡风及其反党集团的全部情况,从此做个真正的人,是胡风及胡风派每一个人的惟一出路。”②(②毛泽东为《人民日报》发表《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等写的编者按,手稿,1955年5月。)

  五月十三日,按语、胡风的《我的自我批判》和舒芜提供的材料,在《人民日报》发表。

  五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了《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第二批材料》。毛泽东审阅修改了编者按和结束语。

  和第一批材料相比,这次发表的大都是五十年代的信件。因此,在编者按中,毛泽东加写了一段话,指出:“有些同情胡风或者口头上反对胡风但内心是同情胡风的人们在说,那些材料大都是解放以前的,不能据此定罪。那末,好吧,现在请看第二批材料。”

  在结束语中,毛泽东加写了一段,把胡风称为“反革命”。他写道:“反革命的胡风分子同其他公开的或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一样,他们是把希望寄托在反革命政权的复辟和人民革命政权的倒台的。他们认为,这就是他们要’等待’的’时机’。”①(毛泽东对《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第二批材料》的编者按和结束语的修改,手稿5年5月。)

  这样,对胡风问题的定性,由“胡风反党集团”又变成了“胡风反革命集团”。六月三日,毛泽东审改中共中央《关于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指示》稿时,加写了第六条,提出:“各省市委和党组必须认识这一斗争的目的,不但在于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主要地是借着这一斗争提高广大群众(主要是知识分子和干部)的觉悟,揭露各种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国民党特务分子,帝国主义的特务分子,托派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进一步纯洁革命队伍。因此,当斗争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时,就要公开号召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反动分子进行自我坦白,这种坦白,向小组会向大会向负责人去做或写书面材料都可以。但在中学学生和小学学生中不要去进行这种坦白的号召。”②(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关于揭露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指示》稿的修改,手稿,1955年6月3日。)这个指示,毛泽东批给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阅后发出。由此,对“胡风反革命集团”问题的揭露和追查,发展成为一场全国性的肃反运动。

  六月十日,《人民日报》公布了《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批材料》。由于这部分材料侧重于揭发胡风的所谓“反革命”阴谋,毛泽东对这批材料看得特别仔细,并加写按语达十七处之多。在这些按语里面,说胡风集团“不是一个简单的’文艺’集团,而是一个以’文艺’为幌子的反革命政治集团”;他们的策略手段是“往往采取以攻为守”和所谓“清君侧”等等。这些论断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从这些不正确的论断出发,毛泽东提出:“由于我们革命党人骄傲自满,麻痹大意,或者顾了业务,忘记政治,以致许多反革命分子’深入到’我们的’肝脏里面’来了。”①(①毛泽东对《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批材料》加写的按语,手稿,1955年6月。)

  同时,六月十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题为《必须从胡风事件中吸取教训》。毛泽东修改这篇社论时,加写了三段话。

  他写道:“我们革命队伍中的绝大多数(百分之九十几)都是好人,只有少数是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但是我们决不可以看轻这些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必须坚决地把他们清除出去。否则,他们就会蔓延起来,扩大他们的人数,损害我们的肌体,使我们的事业遭到严重的损失。”“在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运动中,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反革命分子必然要更加进行破坏活动。但是我们是有能力粉碎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活动的,因为我们有着强大的革命力量。我们力量的基础是人民群众的政治警惕性和他们对于反革命分子的辨别能力。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充分注意加强自己对群众的政治教育工作和组织领导工作。”“必须注意清查出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地有分别地对于清查出来的这些分子给以适当的处理。这是整个革命队伍一切成员的任务,这是一切爱国者必须注意的大事情。”①(①毛泽东对《人民日报》社论稿《必须从胡风事件吸取教训》的修改,手稿1955年6月。)

  随后,这三批材料结集出版,定名为《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毛泽东为这本书写了序言和两条按语。《序言》说,编辑这本书的目的,是想作为一个反面教材,提高广大群众的觉悟程度,提高辨别能力,清查各种暗藏的反革命分子。

  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警惕性,对于确实是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坚决清除,这是毫无疑义的,是完全必要的。但当时,毛泽东在恩想上存在着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对敌情,估计过于严重的链”的情绪。在这种不切合实际的估计下,肃反运动发生混淆两类矛盾、打击面过宽的偏向,严重伤害了不少人。

  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八日,胡风被逮捕。十年之后,一九六五年被正式判处徒刑十四年,被剥夺政治权利六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又被加判为无期徒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被彻底平反。这是建国以后思想文化界的一起严重冤案,教训是深刻的。在肃反运动中,错误地处理了一批人,教训同样是深刻的。
qz048
qz050
qz050
qz050
qz050
qz050



十、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上)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农村问题处理得好不好,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全局性影响。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又是一项极其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要把中国几千年来延续下来的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改造成为与国家工业化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业经济,为农业现代化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其困难可想而知。因此,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事业给予了特别的关心,投人格外多的精力,自始至终地具体指导着这场农村的巨大社会变革的进展。

  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要在三个五年计划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内,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实际上,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在老解放区,当土地改革完成后,一些刚刚获得土地的贫苦农民就开始组织起来,成立各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一九五0年,全国农村有互助组二百七十二万四千多个,参加农户一千一百三十一万三千多户。到一九五一年,互助组发展到四百六十七万五千多个,参加农户有二千一百万户,增加了将近一倍。农业生产合作社也从一九五0年的十九个,增加到一九五一年的一百三十个。①(①《中国农业年鉴》(1980),农业出版社1981年11月版,第4页。)

  正是从一九五一年开始,毛泽东对农村中正在兴起的互助合作事业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他对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探索,实际上从这时就开始了。

  一九五一年春夏,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出现了一场争论。

  争论是由中共山西省委的一份报告引起的。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七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央写了一份报告,题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报告提出:“老区互助组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转折点,使得互助组必须提高,否则就要后退”。报告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报告的结论是:“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这里所说的增强新的因素,是指在互助组织内部增加公共积累和加大按劳分配的比重。报告认为,这些因素“虽然没有根本改变了私有基础,但对私有基础是一个否定的因素。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②(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353、354页。)报告中所说的“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主要是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山西省委的报告送到华北局和中央。刘少奇和华北局不同意报告中的观点。五月四日,华北局在对山西省委报告的批复中写道:“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351页。)五月七日,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的报告中,也批评了山西省委提出要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做法。他认为,用合作社、互助组的办法,使中国的农业“直接走到社会主义化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②(②《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3l页。)六月三日,刘少奇在同薄一波、刘澜涛、陶鲁笳等人的谈话中,又进一步提出:“在农业生产上,不能发动农民搞生产合作社,只能搞互助组。”“现在农村阶级分化,正是将来搞社会主义的基础,将来我们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它。”“农业集体化要等机器,不要机器不妥当。农业集体化必须以国家工业化使农业能用机器耕种和土地国有为条件。”③(③转引自陶鲁笳《毛主席教我们当省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141、142页。)七月三日,刘少奇在对山西省委报告的批语中写道:“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发给各负责同志一阅。”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350页。)

  当时,刘少奇等的想法是,先让农村个体经济再发展一段时间,富农也让他发展,这样有利于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等到国家工业化建设能提供大批农业机器的时候,可以依靠政权力量,下个命令剥夺它,一举实现集体化。同年七月五日,刘少奇在中南海春耦斋,向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作报告说:“农业集体化要经过一个大的运动来达到,而不是零散地、慢慢地建立,十几年后,就发动一个运动,经过两三年搞起来。”“农业集体化不是逐步进行的,不是单纯依靠农村条件,而是依靠城市,依靠强大的工业。”②(②《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17、218页)

  刘少奇的这种意见,当时在党内有着相当的代表性。这种认识,同对于怎样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总体设想是相联系的。当时的设想就是,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先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发展阶段,到条件成熟了的时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国家工业化有了很大的发展),再采取严重步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

  毛泽东很快知道了这件事,明确表示不赞成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而赞成山西省委的报告。他找刘少奇和主持华北局工作的薄一波、刘澜涛谈话,把自己的态度告诉他们。还要有关同志准备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

  对这次谈话的内容,薄一波有一个回忆:“毛主席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的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①(①薄一波《若干重大历史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9r7、198页。)

  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就此结束。在面对缺乏经验的新问题的情况下,党内这种不同意见的争论是正常的。争论中涉及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两个带根本性的问题。第一,能不能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由个体农业向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第二,能不能在没有实现工业化、国家还不能提供大量农业机械的条件下,根据农民自愿原则,组织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农业合作化。当时及以后的实践证明,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民比较容易接受的一种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的适当形式。在中国,即使没有大量农业机械,但由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组织劳动力,能够合理利用土地,兴修水利,改良土壤,改良品种,采用新技术等许多单干农民难以做到的事情,特别是在抗御自然灾害方面显示了自己的优越性。在互助合作运动初期,全国创办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提高了农业产量,改善了农民生活,起了示范的作用,为进一步发展互助合作事业提供了有说服力的事实。

  长期以来,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模式给人们以深刻的影响。这种模式,就是先搞机械化,后搞集体化;依靠政权力量,强制消灭富农经济,一举实现全盘集体化。如今,毛泽东提出一个全新的观点,突破了苏联的模式,为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走出一个新的路子。

  毛泽东的这个观点,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从群众实践中来的,是从中国互助合作运动长期积累起来的实际经验中得来的,同时又借鉴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从理论上作出新的说明。

  早在一九四三年十月十四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于会议上就曾指出:经过土地革命,打破封建剥削关系,这“是第一个革命。但是,如果不进行从个体劳动转到集体劳动的第二个生产关系即生产方式的改革,则生产力还不能进一步发展。将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劳动互助组织即农民的农业生产合作社①(①当时所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泛指农民的互助组织,而不是后来那样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加以发展,生产就可以大大提高,增加一倍或一倍以上。如果全边区的劳动力都组织在集体互助的劳动组织之中,全边区一千四百万亩耕地的收获就会增加一倍以上。这种方法将来可推行到全国,在中国的经济史上也要大书特书的。这样的改革,生产工具根本没有变化,但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变化了。从土地改革到发展劳动互助组织两次变化,这是生产制度上的革命。”②(②《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70、71页。)

  在全国范围进行土地改革以后,毛泽东所要推动的,正是这种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制度上的第二次革命。

  在中国农村,最后要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农业集体化,在这个根本目标上,毛泽东与刘少奇是一致的。但在发展步骤的指导思想上,建国初期他们之间又有所不同。毛泽东对土改后农村中出现的阶级分化十分关切,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要力求避免这种趋势的发展。他认为,经过资本主义也可以发展生产,但那是一个痛苦的而且很长的过程。而经过互助组、初级社这些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不但是发展生产的需要,而且也是实现集体化的必由之路。

  一九五一年九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之后,形成《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这次决议草案,十月发过一次,后经修改,十二月又正式发出。

  毛泽东直接主持这个文件的起草工作。文件写好后,他让具体负责起草工作的陈伯达向熟悉农民的作家赵树理征求意见。赵树理看了以后说,现在农民没有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只有个体生产的积极性。毛泽东从这个意见中受到启发。他说:赵树理的意见很好。草案不能只肯定农民的互助合作积极性,也要肯定农民的个体经济积极性。我们既要有农业生产合作社,也要有互助组和单干户。既要保护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也要保护个体农民单干的积极性。既要防右,又要防“左”。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决议草案全面分析和肯定了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产生的两个生产积极性。决议草案开宗明义,第一段就是这样写的:“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农民的这些生产积极性,乃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和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之一。”关于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决议草案指出:“解放后农民对于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可避免的。党充分地了解了农民这种小私有者的特点,并指出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折农民这种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根据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条件,农民个体经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还是大量存在的。”

  但是决议草案的重点,放在积极发展互助合作运动方面。它强调:“党中央从来认为要克服很多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要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要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及其他工业原料,同时也就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使国家的工业品得到广大的销场(加着重点的是毛泽东加写的话。――引者注),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这种劳动互助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民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集体劳动,其发展前途就是农业集体化或社会主义化。”

  决议草案总结各地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提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大体上有三种主要形式,即临时性、季节性的简单的劳动互助,常年的互助组,以土地人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初级社)。并规定了党在不同地区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不同的方针。总的精神是,“根据可能的条件而稳步前进”。

  决议草案批评了两种错误倾向:“一种倾向是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互助合作运动,看不出这是我党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小生产的个体经济逐渐走向大规模的使用机器耕种和收割(加着重点的是毛泽东加写的话。――引者注)的集体经济所必经的道路,否认现在业已出现的各种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走向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过渡的形式,否认它们带有社会主义的因素。这是右倾的错误的思想。另一种倾向是采取急躁的态度,不顾农民自愿和经济准备的各种必须的条件,过早地、不适宜地企图在现在就否定或限制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的私有财产,或者企图对于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员实行绝对平均主义,或者企图很快地举办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化的集体农庄,认为现在可以一蹴而在农村中完全到达社会主义。这些是‘左’倾的错误的思想。”

  决议草案提出一个重要思想,就是用什么作为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好坏的标准。它是这样说的:“示范是在多方面的,但一切事情需要能够真正做到提高生产率,达到多产粮食或其他作物,增加收入这样的目的。只有在多产粮食增加收入这样的

  号召下,才可能动员农民组织起来。也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才是真正为农民服务,而为群众所欢迎,因而可能巩固下来,并影响四周围的农民逐步地组织起来。因此,提高生产率,比单干要多产粮食或多产其他作物,增加一般成员的收入,这是检查任何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好坏的标准。”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510一517页。)

  决议草案还强调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必须绝对遵守自愿和互利的原则。

  十二月十四日,王震关于新疆军区生产会议内容及明年生产计划问题,给毛泽东并习仲勋、张宗逊写了一个报告。报告中提出,计划派军队党员干部帮助当地农民组织十个集体农庄。毛泽东甚为高兴,十七日致电王震,说:“在你的计划中有利用军队集体劳动的经验,试办十个农民的集体农庄的计划,这个计划很好。中央在即将发出的关于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里,已将每省试办一个或几个集体农庄一点加上去了。这种集体农庄在目前当然只能是少数的,即每省只能办一个至几个。”“各军区和各地方,凡已有用机器耕种收割的国营农场和个别集体农庄(例如河北天津县廊房地方的农民集体农庄),或准备这样做的国营农场或集体农庄,均望将这看作一件大事,用力经营,随时总结经验报告中央。”②(②《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19页。)

  毛泽东在修改决议草案中加写关于集体农庄的话是:“在农民完全同意并有机器条件的地方,亦可试办少数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例如每省有一个至几个,以便取得经验,并为农民示范”。③(③毛泽东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时加写的话,手稿,1951年12月。)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基本经验,大体反映了毛泽东这段时间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这个决议草案的基础上,全党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问题,取得了共同认识。十二月十五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印发这个决议草案的通知,要求将它印发到县委和区委,在党内外进行解释,并组织实行,强调要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决议草案的广泛传达,推动了全国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到一九五二年底,组织起来的农户,老解放区占百分之六十五以上,新解放区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全国还成立了四千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创办了几十个高级社(当时称集体农庄)。这年的农业生产也有很大发展,粮食总产达到三千二百多亿斤,比上年增产四百亿斤。①(①《中国农业年鉴》(1980),农业出版社1981年11月版,第34页。)

  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五日,在毛泽东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时候,中共中央将这个决议草案通过为正式决议,三月二十六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

  发表前,毛泽东对决议又作了重要修改和补充。一方面放宽了对试办高级社的条件限制,将试办少数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需要“有机器条件”,改为“有适当经济条件”。这就是说,办高级社并不是非有农业机器不可。另一方面,强调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中间,必须十分注意对单干农民的政策问题。他加写了一段话:“在解决了有关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问题之后,党中央认为必须重复地唤起各级党委和一切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和非党积极分子的注意,要充分地满腔热情地没有隔阂地去照顾、帮助和耐心地教育单干农民,必须承认他们的单干是合法的(为共同纲领和土地改革法所规定),不要讥笑他们,不要骂他们落后,更不允许采用威胁和限制的方法打击他们。农业贷款必须合理地贷给互助合作组织和单干农民两方面,不应当只给互助合作组织方面贷款,而不给或少给单干农民方面贷款。在一个农村内,哪怕绝大多数农民都加入了互助组或合作社,单干农民只有极少数,也应采取尊重和团结这少数人的态度。”

  另一个重要补充,是进一步强调农业生产是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他斩钉截铁地指出:“在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是农业生产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绕农业生产工作而为它服务的。任何妨碍农业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必须避免。”①(①毛泽东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时加写的话,手稿,1953年3月24日。)这个重要补充,是针对当时,也就是一九五三年春决议准备正式公布的时候,在相当多的一些地方党政领导过多地干涉农民,因而严重脱离群众这一突出情况而写的。

  一九五三年下半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提出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导思想。毛泽东越来越认为,为了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日益发展的需求,为了带动和影响其他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必须加快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推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向着更广、更高的阶段发展。

  从一九五三年秋季开始,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农业战线采取了互相联系、互为促进的两项重大举措。一是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断绝农村经济同城市资本主义经济的联系,为把农村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创造必要的经济环境;一是制定第二个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的决议,即《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为提高农业合作化运动程度确定指导方针。

  粮食统购统销决策的出台,是由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粮食供销全面紧张引起的。这一重大举措,被称为新中国财经战线上的“第二大战役”。①(①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历史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63页。“第一大战役’’是指稳定物价、统一全国财经工作。)它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几亿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安定,起了重大作用。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前,粮食市场还是自由市场。农民上缴了农业税后,粮食就可以自由上市。经营粮食的,除国营粮食公司和供销合作社,还有私人粮商,后者经营的商品量约占上市总量的三分之一。遇到灾年,或是国家建设需要大量粮食时,这部分粮商便同国家争夺粮源,哄抬粮价,带动整个物价上涨,直接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粮食供销全面告急,收进的少,销售的多,京、津等地粮价上涨,与此有很大关系。

  当时的形势相当严峻。据粮食部的报告,在一九五二年七月一日到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的粮食年度内,国家收入粮食五百四十七亿斤,支出五百八十七亿斤,收支相抵,出现四十亿斤赤字。各大城市的粮食库存迅速减少。东北等主要粮食产地在这一年又受水灾,预计减产七十亿斤,对严峻的粮食供销形势无异雪上加霜。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经济波动,人心不稳,对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形成严重威胁。如果不及时制止,势必极大地妨碍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步骤的实施。

  毛泽东立即要中财委拿出具体解决办法。

  一九五三年十月一日国庆之夜,在天安门城楼会议室里,中共中央最高领导层正在就一项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议。负责财经工作的陈云,经过长期的思考和分析研究后,就改变粮食现行的购销办法向毛泽东作汇报,建议在农村实行粮食征购,在城市实行粮食配售。毛泽东当即表示同意,并要陈云代中央起草《关于召开全国粮食紧急会议的通知》,邓小平负责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

  十月二日晚,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专门讨论粮食统购统销问题。陈云作报告,全面分析了全国粮食的严峻形势,指出如果不采取坚决措施,粮食市场必将出现严重混乱局面,导致物价全面波动,这不利于国家和人民,只利于富农和投机商人。他说,在粮食问题上,有四种关系要处理好,这就是: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国家与消费者的关系,国家与商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关系。这四种关系中,难处理的是头两种,而最难的又是第一种。陈云提出,根据现在的情况,处理这些关系的基本办法就是:在农村实行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①(①“定量配给”的提法,根据粮食部部长章乃器的建议改为“计划供应”,相应地将“粮食征购”改为“计划收购”,简称“统购统销”。),严格管理私商,以及调整内部关系。至于在农村实行征购,这是陈云从八种处理办法中经过慎重比较后选择出来的。下这个决心很不容易。陈云后来曾说:“我现在是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有可能反对。两个中间要选择一个,都是危险家伙。”②(②陈云在全国粮食会议上的讲话,1953年10月10日。见《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版,第208页。)

  毛泽东作会议结论,赞成陈云的报告。他着重地分析了农民和农村的现状。他说:“农民有自发性和盲目性的一面。农民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由互助合作到大合作社(不一定叫集体农庄)。现在是‘青黄不接’,分土地的好处有些农民已开始忘记了,他们正处在由个体经济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时期。”

  “我国经济的主体是国营经济,它有两个翅膀即两翼,一翼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粮食征购(对农民的改造)。”①(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95页。)后面这一翼,如果没有粮食征购这一项,就不完全。他委托邓小平到全国粮食会议上讲话,嘱咐他讲粮食征购一定要联系过渡时期总路线去讲。②(②薄一波《若干重大历史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74、275页。)

  毛泽东把粮食统购统销作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组成部分,丰富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他把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仅仅看作一项解决当前粮食供求困难的应急措施,更重要的是把它看作改造个体农业不可缺少的环节。他认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可以促进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又有利于粮食统购工作的进行。国家同几十万、上百万个生产合作社打交道,比起同一亿多个体农户打交道,要容易和便利得多。

  一九五三年十月十六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粮食统购统销从十二月初开始,结合农村正在进行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在全国范围内(除个别地区)普遍地实行了。随后,又实行油料的统购和食油的统销。一九五四年又实行了棉花的统购和棉布的统购统销。

  粮食统购统销决策定下来以后,毛泽东对下一阶段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作出部署。

  早在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在毛泽东建议下,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省委以上领导机关建立农村工作部的决定,规定农村工作部的“中心任务是组织与领导广大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以便配合国家工业化的发展,逐步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的道路”。③(③《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410页。)这是毛泽东为推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组织方面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

  毛泽东亲自点将,指定对农村工作有丰富经验的邓子恢担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

  一九五三年一月初,邓子恢离开武汉到达北京。一月十七日,他和杜润生①(①杜润生是同邓子恢一起从中共中央中南局到中央农村工作部工作的,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一起去向毛泽东报到。晚上七时,毛泽东在住地接见了他们。

  毛泽东说:关于农村工作,中央已经有了一个文件,即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文件。在这个文件中,要求把开展互助合作当作新时期一项历史任务。其中正式提出农民的两个积极性,一个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一个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你们农村工作部,要发挥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又必须保护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而不要挫伤它。还说:我们不是谈过上下两篇文章吗?上篇搞民主革命,下篇就是搞社会主义嘛。就农村来说,土改已经结束了民主革命,现在是要作第二篇文章了。子恢同志,调你来作农村“统帅”。②(②杜润生《忆五十年代初期我与毛泽东主席的几次会面》。见《缅怀毛泽东》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75、376页。)另据邓子恢说,他刚调到北京的时候,毛泽东就告诉他:中央农村工作部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更长些时间内,完成农业社会化,配合国家工业化,实现农业集体化,即把农民组织起来,经过互助合作,过渡到集体农庄。完成这个任务,要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现在就应开始。③(③《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452、453页。)

  这年十月,过渡时期总路线已经向全国公布,中共中央决定提前召开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具体研究大力推进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指导方针和部署。

  当时,邓子恢正在外地视察工作。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十月十五日,毛泽东找来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谈话。他说:

  “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发展。

  在新区,无论大、中、小县,要在今冬明春,经过

  充分准备,办好一个到两个合作社,至少一个,一般一

  个到两个,至多三个,根据工作好坏而定。……只要合

  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

  (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那是‘韩信将

  兵,多多益善’。”

  “中央局、省市委农村工作部就要抓紧这件事,工

  作重点要放在这个问题上。”

  “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

  社,也可允许试一试。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较快地搞

  起来,为什么不可以?可以的。

  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这件事看作极为

  重要的事。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

  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

  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

  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

  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

  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

  头落空。”

  “合作社不能搞大的,搞中的;不能搞中的,搞小

  的。但能搞中的就应当搞中的,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

  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一二百户的社算大的了,

  甚至也可以是三四百户。”

  “老区应当多发展一些。有些新区可能比有些老区

  发展得快,……要打破新区一定慢的观念。”

  “华北现有六千个合作社,翻一番――摊派,翻两

  番――商量。……东北一番、一番半或两番”。

  “发展合作社,也要做到数多、质高、成本低。所

  谓成本低,就是不出废品;……最后的结果是要多产粮

  食、棉花、甘蔗、蔬菜等等。不能多打粮食,是没有出

  路的。于国于民都不利。”

  “大城市蔬菜的供求,现在有极大的矛盾。

  粮食、棉花的供求也都有极大的矛盾,肉类、油脂

  不久也会出现极大的矛盾。需求大大增加,供应不上。

  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

  力的矛盾问题。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

  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

  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

  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①(①《毛泽东文集》

  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98―301页。)

  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闭会的前一天,十一月四日,毛泽东再次约陈伯达、廖鲁言谈话。他说:

  “做一切工作,必须切合实际,不合实际就错了。

  切合实际就是要看需要与可能,可能就是包括政治条

  件、经济条件和干部条件。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

  是既需要,又可能,潜在力很大。如果不去发掘,那就

  是稳步而不前进。……‘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

  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

  作社。”

  “要搞社会主义。‘确保私有’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影

  响。‘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

  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不靠

  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

  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

  大计,那真是难矣哉!

  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

  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

  这就是主题,就是纲。提起了这个纲,克服‘五多’以及各

  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

  “现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个

  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农具入了股,在社内社会主义因素

  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要逐步解决。到将来,由现

  在这种半公半私进到集体所有制,这个矛盾就解决了。我们所

  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

  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将来也叫农业生产

  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一般讲,互助组还是农业生产合

  作社的基础。”

  “这次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于社会主义也是很

  大的推动。接着又开了这次互助合作会议,又是一次很大的推动。

  鉴于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运动缩了一下,所以这次会议要积极一

  些。但是,政策要交代清楚。交代政策这件事很重要。

  ‘积极领导,稳步发展’,这句话很好。这大半年,缩了一下,

  稳步而不前进,这不大妥当。但是,也有好处。比如打仗,打了

  一仗,休整一下,再展开第二个战役。问题是有些阵地退多了一

  些,有一些不是退多了,而是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

  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

  “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提出来了,今冬明春,到明年秋收

  前,发展三万二千多个,一九五七年可以发展到七十万个。

  但是要估计到有时候可能突然发展一下.可能发展到一百万

  个,也许不止一百万个。总之,既要办多,又要办好,积极

  领导,稳步发展。”①(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

  1999年6月版,第301―306页。)

  以上是毛泽东两次谈话的主要内容,包含了他对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一些基本思想、理论观点及具体工作部署。第一,对互助合作运动的关注点,已由互助组转移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第二,强调个体所有制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只有过渡到集体所有制,才能提高生产力,解决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供求矛盾。第三,提出解决农村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是统率农村一切工作的纲。第四,规定了中国农业合作化的具体发展道路;但又提出在特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不经过互助组,直接建立初级社,乃至高级社。第五,对发展合作社的态度是,只要条件具备,数量上多多益善,规模上能大则大。要打破新区的互助合作运动一定慢的观念。这里说的条件,指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第六,再次重申检验合作社办得好坏的主要标准是看是否增产。毛泽东这些基本思想,在以后指导农业合作化的实践中,又发展了,强化了。

  毛泽东这两次谈话是有针对性的,批评了一九五三年春发生的纠正农业互助合作急躁冒进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自一九五二年九月第二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以来,各地农民对发展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互助合作事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但从秋收开始,在一些地区程度不同地出现急躁冒进倾向,主要是盲目追求互助合作的高级形式,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贪多贪大,将耕牛农具变相地无偿归公,盲目强调增加社会主义因素。由此引起农民主要是中农的不安,影响了生产。与此同时,在农村中比较普遍地出现了对农民干涉过多的现象,即所谓“五多”(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中央农村工作部和邓子恢发现了这些情况,向毛泽东汇报,并代中央起草了几个纠正互助合作急躁冒进的文件,下发实施。经过一段工作,这一倾向得到克服,农民生产情绪趋于安定。但在纠正冒进时,一些地方又出现不积极发展互助合作的自流现象。也有一些由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自发办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称“自发社”)不被承认,被视为非法。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运动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本来可以发展的没有发展,不让发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总的说来,毛泽东对一九五三年纠正互助合作急躁冒进的批评,还是比较平和的。但是,这件事给毛泽东留下的印象是很深的。

  毛泽东的两次谈话,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农业合作化思想,初步形成他指导中国农业合作运动的一套理论、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草案)》,就是根据毛泽东两次谈话的精神起草和修改形成的。

  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讨论了这个决议草案。会后,在毛泽东主持下,又作了修改。十二月十六日经中共中央正式通过,在一九五四年一月九日公布。

  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第二个决议。这个决议把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全部立论的依据,分析了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并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规定了党在农村工作中最根本的任务。决议指出:“根据党的这个总路线,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不但要求工业经济的高涨,而且要求农业经济要有一定的相适应的高涨。但孤立的、分散的、守旧的、落后的个体经济限制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它与社会主义的工业化之间日益暴露出很大的矛盾。这种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已日益表现出不能够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改善生活的需要,不能够满足整个国民经济高涨的需要。为着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生产力,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善于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组织起来,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661、662页。)

  同第一个决议相比较,第二个决议有许多新的内容和新的特点。第一,从分析农民的两个积极性出发,提出农村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决议说,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反映农民(主要是中农)本身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两重性质。“从农民是劳动者这种性质所发展的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表现出农民可以引向社会主义;从农民是私有者和农产品的出卖者这种性质所发展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表现出农民的自发趋向是资本主义。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农村中产生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发展道路的斗争,而由于农业经济的恢复和逐步上涨,这两条发展道路的斗争,就越来越带着明显的、不可忽视的性质。我们的政策是在于积极地而又谨慎地经过许多具体的、恰当的、多样的过渡的形式,把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引到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的轨道上来,从而克服那种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倾向,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662、663页。)第二,把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推动互助合作运动的重要环节,肯定这是引导农民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高级社)的适当形式。为了说明这一点,毛泽东在修改这个决议时,特地加写了一段话:“这是自然的不勉强的吸引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形式。这种形式,使个体农民和加入了互助组的农民在他们进到高级的、社会主义的农业经济组织的时候不感到突然,而是事先有了精神的和物资的准备的,因而能够避免由于突然上升而引起的种种损失。”②(②毛泽东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草案)稿时加写的话,手稿,1953年12月13日。这段话,在形成正式决议时又有修改。其中“高级的、社会主义的农业经济组织”改为“农业的完全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突然上升而引起的”改为“突然变化所可能引起的”。)第三,规定了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道路。这就是: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某些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人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到具有更多社会主义因素的、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发展道路,就是中国共产党所指出的对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第四,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指导方针上,如果说,第一个决议强调“稳步前进”,第二个决议则又加上一条“积极领导”(完整的提法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

  在积极领导和推进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同时,毛泽东并没有忽视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他已经注意到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发展的潮流中可能发生歧视和打击个体农民的情况,提示各级党委注意这个问题。在决议修改时,增加了一节关于保护单干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内容。毛泽东看后说:“第七节加得好,但还应发挥一点,可引用过去决议中的一些话。”①(①毛泽东对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决议稿的批语,手稿,1953年12月13日。)根据他的建议,这一节又引用了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中关于照顾、帮助和耐心教育单干农民的两段话。其中“要充分地满腔热情地没有隔阂地去照顾、帮助和耐心地教育单干农民”一句,是毛泽东修改第一个决议时加写的。

  决议规定了近年内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从一九五三年冬季到一九五四年秋收以前,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应由现有的一万四千多个发展到三万五千八百多个。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即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应争取发展到八十万个左右,参加的农户应争取达到农村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从两个决议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经过两年的实践,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又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公布,这三件事标志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面展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出现了大发展的势头,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一九五三年冬季的一万四千个发展到一九五四年春的九万多个,增加五倍多,超过决议计划数的一倍半以上,参加的农户达到一百七十多万户。

  在合作化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中央农村工作部在一九五四年四月二日至十八日召开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拟定了新的发展计划: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九五五年发展到三十万或三十五万个;一九五七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达到一百三十万或一百五十万个,人社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在一九六。年前后,在全国基本地区争取实现基本上合作化。①(①这里是指初级的农业合作化。)

  会后,中央农村工作部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了关于这次会议的情况报告。六月三日中央转发这个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在审阅修改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报告时,提出一个新思想、新概括,这就是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同时进行两个革命即社会革命和技术革命。原来的报告中说,这种有计划地大量增产的要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的性质之间的矛盾是越来越明显了,困难越来越多了。这是带根本性质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惟一办法,就是实行农业合作化,就必须把个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毛泽东将这段话修改为:“这种有计划地大量增产的要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的性质以及农业技术的落后性质之间的矛盾是越来越明显了,困难越来越多了。这是两个带根本性质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第一个方针,就是实行社会革命,即农业合作化,就必须把劳动农民个人所有制逐步过渡到集体所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第二个方针,就是实行技术革命,即在农业中逐步使用机器和实行其他技术改革。”②(②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报告的修改,手稿,1954年6月7日。)(加着重点的是毛泽东加写的话。――引者注)这是毛泽东提出的一个新思想、新概括,后来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里又大大地发挥了。

  毛泽东破除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观念,开辟了中国式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新道路,但这并不是说,毛泽东不重视机械化(机械化本身也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认为农业合作化可以长久地建立在手工劳动的基础上。不是的。他主张社会革命和技术革命同时并举。他认为足够的农业机器是农业合作社赖以巩固的物质基础。这是他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日至三十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目的是总结一年来农业合作化的工作,制定新的发展计划。

  这时,全国又有新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十二万个。根据各地的要求,会议提出要在一九五五年春耕以前发展到六十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说,把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发展指标翻了一番。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即一九五七年,全国要有一半以上的农户入社。这是个大发展的计划,很快得到中共中央批准。

  这次会议,明确了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讨论时,会上有些分歧意见,主要集中在依靠谁的问题上。有的认为,“土改依靠贫农,生产依靠中农”;有的认为,新中农不能依靠,因为他们的经济地位上升了,思想上就要抵抗社会主义;有的主张以“依靠新中农”来代替“依靠贫农”的口号;有的主张,“贫农和新老中农都应成为合作化的依靠”,等等。经过讨论和毛泽东的指示,会议取得一致认识。认为贫农在民主革命时期是依靠力量,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是最积极支持社会主义的力量,没有理由不依靠他们。土改以后上升的新中农,他们经济上升的道路和老中农不相同,一般都会积极拥护社会主义,这一点同土改后的贫农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是可以依靠的。因此,这次会议确定:“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是: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来是贫农的新中农在内,这样的贫农占农村人口总数百分之五十到七十),巩固地团结中农,发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制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730)这是自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以来,在党的文件上,对合作化的阶级政策表述得比较完整的一次,是毛泽东在审阅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四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报告时,作了修改补充而确定下来的。以后,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深入,毛泽东对农村阶级作了更细致的分析,主要是把原来是贫农的新中农和原来的老中农,根据他们的经济状况,分为新上中农和新下中农,老上中农和老下中农,以新老下中农为依靠力量,新老上中农为团结对象。

  第四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精神传达下去以后,下边的积极性很高,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很快,到一九五五年一月初,仅短短的两个月,全国办起三十八万多个新社。这些新社相当部分是在没有准备或准备很差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与此同时,农村粮食统购工作全面展开,加上一九五四年遭受严重水灾,全国粮食生产计划没有完成,粮食收购却比原计划多购了一百亿斤。一方面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过快,一方面粮食收购数量增加,引起农民特别是中农的不安。各地纷纷反映“闹粮荒”,许多地方发生大批出卖耕畜、滥宰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这种情况,引起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重视,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九五五年一月十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通知》说:“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合作社能够有这样大的发展,有大批的农民看到合作化既有经济上的优越性又是‘大势所趋’,因而踊跃入社,当然是好现象。但是,对这种有利的形势,需要有全面的估计,不能只是盲目叫好,将合作化工作看得过分容易简单,而忽视了农民特别是中农在改变生产关系时,可能发生的严重的怀疑和顾虑,以及可能在农村中引起的震动。最近许多地方发生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原因固有多端,但是必须了解,在合作化运动大发展当中,农民怕财产归公,想早抓一把的思想,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通知》决定,“对当前的合作化运动,应基本上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阶段。”①(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11、12、78页。)具体说来,按照三种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基本上完成或者超过了原定发展计划的地方,应该停止发展,全力转向巩固;距完成原定发展计划尚远的地方,应该认真巩固已建立的社,有准备地在巩固中继续发展;对那些准备不足、仓促铺开的地方,有关省委要切实帮助县委进行整顿社的工作,在不伤害积极分子热情而又保证新建社质量的原则下,允许已有的社数和社员户数作必要的合理的减少。

  一月十五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力保护耕畜的紧急指示》。

  二月,中央召开全国财经会议,集中研究当前农村情况和国家粮食购销问题。会议根据各地的反映,认为目前农村的情况相当紧张。不少地方,农民大量杀猪、宰牛,不热心积肥,不积极准备春耕,生产情绪不高。这里面有互助合作运动过粗过快的原因,但主要是农民对粮食统购心中无底,感到收购的过多,给自己留用的太少。因此,会议确定一九五五年七月至一九五六年六月粮食年度征购数为九百亿斤,与上一年度大体相当,认为征购九百亿斤这个向农民要得较少的数字,是我们对广大中农的让步,是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新老中农团结的步骤,这是完全必要的。②(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11、12、78页。)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于三月三日发出。

  这时,农村中的粮食紧张情况以及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一些强迫命令现象,也从不同方面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三月五日,毛泽东将他的卫士从家乡带回的一封群众来信转给河北省委书记林铁。信中反映河北安平县的一个村子,在农业合作化当中,简单地用“跟共产党走,还是跟老蒋走”一类的大帽子压群众人社。毛泽东在给林铁的信中说:“这是我的卫士回他的家乡安平县从那里带回的一封信。这种情况恐怕不止安平县一个乡里有,很值得注意。”①(①毛泽东给林铁的信,手稿,1955年3月5日。)过了几天,毛泽东又收到黄炎培的一封来信,信里说他的家乡农民生活苦、吃不饱。毛泽东很快回信,说:“农村粮食问题已采取措施,下一年度可以缓和下来,目前则仍有些紧张。”②(②毛泽东给黄炎培的信,手稿,1955年3月14日。)

  面对农村紧张情况,毛泽东决定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步子。据杜润生回忆:“在三月八日,邓子恢还跟我说,毛泽东嘱咐要重视党和农民的关系,农民负担很重;五年实现合作化步子太快,有许多农民人社,并不是真正自愿的。五七年以前三分之一的农民和土地入社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求达到百分之五十。”③(③《缅怀毛泽东》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8l页。)在这前后,毛泽东还说,发展合作社一九五五年春就停下来,到明年秋收再看,停止一年半。④(④《邓子恢文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409页。)

  三月中旬,毛泽东约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陈正人、杜润生谈话。听完农村互助合作和粮食征购情况汇报后,毛泽东说:“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他提出,现在有些地方要停下来整顿,如华北、东北,有些地方要收缩,如浙江、河北等,有些地方要发展,如新区。“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①(①杜润生《忆五十年代初期我与毛泽东主席的几次会面》。见《缅怀毛泽东》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80页。)这个停、缩、发的三字方针,同一月十日中央通知的精神是一致的。

  但是,一月十日中央通知发下去以后,在一些地方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过快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控制,最突出的是浙江省。一九五四年春,浙江省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百分之零点六,秋天也只占百分之一点九,一九五五年春,突然增加到百分之二十八。

  三月二十二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发出《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指出:“现在春耕季节已到,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六十万个,完成了预定计划。不论何地均应停止发展新社,全力转向春耕生产和巩固已有社的工作。”②(②《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107页。)与此同时,邓子恢在三月二十四日会同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主任谭震林(分管农业),邀请正在北京的浙江省委书记江华,一起研究浙江合作化的问题。根据他们商定的结果,用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名义于三月二十五日向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发出《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意见》说:“建议你们对合作化数量分别地区实行压缩,有条件巩固的必须加以巩固,无条件巩固的,应主动有领导地转回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能够巩固多少算多少,不要勉强维持虚假成绩。”“估计你们在加强了领导的条件下,能巩固好三万个社,保持百分之十以上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继续合作下去”。③(③国家农委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317、318页。)

  浙江接到电报后,同意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建议。浙江省委还接受中央农村工作部派到浙江解释《意见》精神的杜润生的建议,实行“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杜润生四月十一日在给中央农村工作部和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的报告中,曾经提出“一年之计在于春,必须赶快下马”,“下粮食之马”,“下合作之马”。①(①国家农委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319页。这里所说的“下粮食之马”,指减少征购,合理销售。“下合作之马”,指实行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去掉虚假成绩,集中全力巩固真实成绩。这些都是就浙江省的情况说的。见《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36页注[1]。)他在浙江省委会议上又说:“中农不向社投资,闹着退社;贫农缺口粮,要向社预支款项,情绪也不稳定,这一批合作社是上马难下了;不下马,误了春耕生产,并影响工农联盟。”②(②转引自《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7月版,第485页。)这就是后来毛泽东批评有些同志要“从目前合作化的道路上‘赶快下马”’的由来。

  经过一个多月的工作,浙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五万三千多个减少到三万七千多个。压缩下来的一万五千多个合作社,大部分转为互助组。在收缩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把一部分不该收缩的社也转退了,个别地方甚至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解散了,成了空白乡。

  这一段全国的整社工作,总的看,提出的措施是及时的。得力的。在整顿中,既肯定了成绩是主流的一面,又正视存在的问题,使合作化运动在巩固中发展。对不能巩固的合作社,能够妥善处理,保护了农民搞合作化的热情。全国共减少二万个合作社,由六十七万变为六十五万个。

  这年四月间,六日至二十二日,毛泽东到南方视察,他感到在外地看到、听到的情况,和在北京接触的材料有很大不同。他沿途看见麦子长得半人高,认为不能说农民生产消极,生产消极的只是小部分。他在上海听柯庆施说,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中,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反映农民要“自由”的情绪,不愿意搞社会主义。他认为,这种情况,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也有。毛泽东根据新近了解的情况重新思考,作出新的判断。他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估量开始发生变化。

  毛泽东外出视察期间,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邓子恢根据原先商定的精神,继续贯彻一般停止发展、全力巩固,少数省县适当收缩的方针。他对毛泽东的思想发生变化并不了解。

  四月下旬,毛泽东回到北京。五月一日,在天安门城楼上,他对谭震林表示,合作化还可以快一些。①(①杜润生《忆五十年代初期我与毛泽东主席的几次会面》。见《缅怀毛泽东》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383页。)这是一个重要信号。

  五月五日晚,邓子恢向毛泽东汇报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②(②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受中共中央委托,由中央农村工作部于4月21日至5月7日在北京召开。)情况,准备在第二天作总结。毛泽东对邓子恢说:“不要重犯一九五三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种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③(③《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24、425页。邓子恢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4日。)邓子恢对这个警告未引起重视,第二天作总结的时候,没有向会议传达毛泽东的这个话。他在总结中,仍按照三月间毛泽东同他谈话的精神,说:现在根据主席决定,今年一般停止发展,有少数省份秋后还可以酌量发展。④(④《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11页。)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决定,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地区停止发展一年半,全力进行巩固。

  九日晚,毛泽东在颐年堂召集李先念、邓子恢、廖鲁言、陈国栋开会,研究粮食问题和合作化问题。周恩来也在座。

  毛泽东说:“粮食,原定征购九百亿斤,可考虑压到八百七十亿斤。这样可以缓和一下。这也是一个让步。粮食征购数字减少一点,换来个社会主义,增加农业生产,为农业合作化打下基础。”

  他问邓子恢:“到一九五七年化个百分之四十,可不可以?”

  邓子恢仍坚持三月间毛泽东同他商定的数字,说:“上次说三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左右为好。”

  毛泽东也不勉强,说:“三分之一也可以。”但他又说:“农村对社会主义改造是有矛盾的。农民是要‘自由’的,我们要社会主义。”“在县区乡干部中,有一批是反映农民这种情绪的。据柯庆施说,有百分之三十。不仅县区乡干部中有,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干部中也有。”还说:“说农民生产情绪消极,那只是少部分的。我沿路看见,麦子长得半人深,生产消极吗?!”①(①毛泽东同邓子恢等谈话记录,1955年5月9日。)

  毛泽东的谈话,流露出对中央农村工作部自一九五五年初以来工作的不满。

  一九五五年春季以来农村中出现的紧张情况,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粮食征购过多,一是农业合作化的步子过快。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和邓子恢有着不同的思路。毛泽东的主张是,在粮食问题上向农民让步,减少征购数量,以缓和同农民的紧张关系,以便在农业合作化方面加快步伐,增加农业生产,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问题。用毛泽东的话说,以减少粮食征购换来个社会主义。毛泽东始终认为,只有实现农业合作化,才能增加农业生产。邓子恢的看法不同,他主张在合作化问题上向农民让步,以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生产,解决粮食问题。他认为,造成农村紧张,当前最突出的因素是粮食问题,但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合作化运动中的问题,出乱子主要是在合作化方面。①(①邓子恢在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1955年5月6日。见《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09页。)从这时开始,毛泽东同邓子恢等在对农村形势估计和农业合作化方针上,发生了意见分歧。

  五月十七日,毛泽东在颐年堂主持召开有华东、中南、华北十五个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会议,着重讨论粮食统购统销、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问题。这次会议,从下午一时开到晚上十时。

  会上,省市委书记们汇报了各省市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前情况和发展计划。毛泽东提议江苏要和浙江比赛,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都要放手发展。于是,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苏等省的书记,在会上重新报上一九五六年春耕前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有些省委书记在发言中对中央农村工作部发了些怨气,埋怨中央农村工作部压抑了下面的办社积极性。②(②同上书,第314页。)

  毛泽东在会上着重谈了农业合作化问题。他说:“合作社问题,也是乱子不少,大体是好的。不强调大体好,那就会犯错误。在合作化的问题上,有种消极情绪,我看必须改变。再不改变,就会犯大错误。对于合作化,一日停,二日缩,三日发。缩有全缩,有半缩,有多缩,有少缩。社员一定要退社,那有什么办法。缩必须按实际情况。片面地缩,势必损伤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后解放区就是要发,不是停,不是缩,基本是发;有的地方也要停,但一般是发。华北、东北等老解放区里面,也有要发的。譬如山东百分之三十的村子没有社,那里就不是停,不是缩。那里社都没有,停什么?那里就是发。该停者停,该缩者缩,该发者发。”

  毛泽东重申了三月间提出的“停、缩、发”方针,但是重点放在“发”字上,批评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消极态度。这同三月间的精神有明显的变化。山东和浙江,本来被列为重点整顿的省份。这一次把山东作为应当发展的地区。浙江,属于后解放地区,按照“后解放区就是要发”的意见,也成为应当发展的地区。

  毛泽东特别强调,在农业合作化中必须实行自愿互利原则。他说:“发展合作社的原则是自愿互利。牲口(连地主富农的在内)入社,都要合理作价,贫农不要在这方面占便宜。在土地、农具、牲口上,贫农都不要揩油。互利就能换得自愿,不互利就没有自愿。互利不损害中农,取得中农自愿入社,这首先有利于贫农,当然也有利于中农。所以必须坚持这个原则。半妥协,半让步,不能解释成为损害中农的经济利益。有人说,‘让中农吃点亏’这句话是我讲的,我不记得讲了没有,但是马恩列斯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对于贫农,国家要加点贷款,让他们腰杆硬起来。在合作社里面,中农有牲口、农具,贫农有了钱也就说得起话了。合作社章程要快点搞,要做到完全不损害中农利益。这样,合作社就可以迅速发展起来。”

  实行自愿互利原则,十分重要的是要正确解决中农和贫农之间经济利益问题。毛泽东提出,国家要从信贷上扶持贫农,贫农不要在生产资料上揩中农的油,不损害中农的经济利益。这就抓住了当时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毛泽东在谈到粮食统购统销问题时说:“在粮食问题上,党内党外有一种潮流,就是说大事不好。这不对。照我说,大事好,就是有些乱子。总之,第一个五年计划及其以后若干年,粮食的生产和购销是大事。”“粮食问题根本上要从生产解决。”“征购,原定九百亿斤,已经减了九亿斤,可再减十一亿斤,留下八百八十亿斤。如果再减,也可减到八百七十亿斤。这不能再减了。征购减下来,三年不变。以后三年,要做到年年有余。‘过头粮’,在购粮的时候不要有了,要搞得适当。”“主要的矛盾,是个体农民跟国家,跟社会主义的矛盾。这不是对抗性的矛盾,是可以克服的。粮食是互利(对缺粮户也就是贫农有利,对六民①(①六民,指在农村中从事盐、林、渔、牧、船、经(指经济作物)六业的人。)有利,对灾民有利,也有利于城市――工业化,有利于打台湾),一无损(对自给户无损)’,一小有不利(对余粮户)。”②(②毛泽东在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5年5月17日。)

  毛泽东根据会上的一些发言,认为农村粮食问题和合作化问题,并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么严重,所以他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发谣风”。③(③刘少奇1955年10月11日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发言中曾说:“关于农业合作社的叫喊最初我们也有些怀疑,但是不久,毛泽东同志就发现了这种叫喊也是不真实的,并且驳斥了这种叫喊,以至指斥中央农村工作部‘发谣风’。”)

  最后他作出结论说:“今天在会上已经认定了的,就照这样办,大体不会错。但是,发展起来的合作社,要保证百分之九十是可靠的。”④(④毛泽东在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5年5月17日。)他并要林枫、马明方、宋任穷、刘澜涛分别召开东北、西北、西南和华北各大区的会议,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

  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是在农业合作化决策方面出现的一个大转折,是毛泽东对合作化形势估量以及随之而来所采取的方针发生变化的重要标志。会后,各地按照会议确定的方针加紧部署工作。但是,毛泽东和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争论,并没有就此结束。

  中央农村工作部认真研究了五月十七日毛泽东的讲话,二十八日向中央表示,要按照大发展的精神,重新修改替中央准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文件。

  六月八日,毛泽东离开北京去杭州。

  六月十四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情况的汇报。刘少奇说:“建社有很大成绩。要估计到我国和苏联情况不同。苏联农业集体化以后,一两年内减产。我国显然不同,社一建立起来,百分之七十五都增产(去年);减产的,整顿后第二年也增产了。对农业合作化事业要有充分的信心,对成绩要有充分的估计。”①(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传达记录,1955年6月14日。)会议批准了到一九五六年秋收前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一百万个的计划。刘少奇还说:“明春发展到一百万个,关一下门,办好了,让中农自愿前来敲门。关键是保证中农自愿。”②(②中共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1980年12月8日)的附件。)

  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从停止发展、全力巩固,到继续发展(一年间由六十五万个社发展到一百万个社),这是指导方针上的大变化。但是,毛泽东对形势的估计充满乐观,对这个一年翻半番的计划仍不满意,觉得少了,建议翻一番,即增加到一百三十万个左右的合作社,使全国二十几万个乡,除某些边疆地区外,每乡都有一个至几个小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六月二十三日晚,毛泽东回到北京。六月二十五日,胡志明率越南政府代表团访华到达北京。从六月二十五日到七月七日这十几天里,毛泽东主要忙于外事活动,无暇过问合作化的事。七月九日,刘少奇打电话给毛泽东的值班秘书,说邓子恢对农业合作化问题有些意见,跟他说了,他准备向毛泽东谈谈,并建议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让邓子恢参加。七月十日,毛泽东与刘少奇单独进行一个小时的谈话。

  七月十一日,毛泽东在颐年堂召集邓子恢、廖鲁言、刘建勋③(③刘建勋,当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杜润生、陈伯达、陈正人、谭震林七人谈话,从中午十二时谈到下午五时四十分。

  先是邓子恢汇报,介绍全国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情况。毛泽东听完汇报后,严厉批评邓子恢,说邓子恢自以为了解农民,又很固执。邓子恢作了检讨,还说,主席啊,我没有说过“砍”合作社。毛泽东说,你没有说过“砍”合作社,我就放心了。我的话说得挖苦一些,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们今后注意。

  谈话结束了,人们起身要走,毛泽东说,不,留你们吃饭。据当时参加谈话的刘建勋回来说,他很紧张,因为是第一次和毛主席在一起吃饭。①(①档案。访问王谦(当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副秘书长)谈话记录,1997年8月27日。访问李友九(当时任农村工作部二处处长)谈话记录,1997年8月24日。)

  那次谈话给一些当事人留下这样一种印象:毛泽东与邓子恢和解了,似乎事情已经过去。但是,邓子恢对于一九五六年发展合作社要翻一番,始终放心不下,经过反复考虑,于七月十五日又向刘少奇反映,说一百三十万不行,还是一百万为好。刘少奇说:“邓老,你们是专家,这个意见我们考虑。”②(②档案。访问王谦谈话记录,1997年8月27日。)邓子恢的意见又反映到毛泽东那里。

  邓子恢为什么坚持一九五六年合作社只能发展到一百万个而不能发展到一百三十万个呢?主要有三条理由:(一)整个合作化运动应与工业化的进度相适应;(二)现有的六十五万个社存在的问题很多,巩固任务很繁重,要打好基础;(三)地区不平衡,干部领导水平、群众觉悟水平不同,应逐步推广。③(③中共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1980年12月8日。)他还认为:我们党的干部有这种特点,就是有任务都要超额完成。如果订计划超过一百万个社,下面执行起来就会更多,结果会造成更多的合作社减产。

  当时谁也没有料到,邓子恢的这一坚持,引发了毛泽东对“小脚女人”的批判,对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毛泽东对邓小平说:“邓子恢的思想很顽固,要用大炮轰。”并且提出要召开全国地委书记会议。邓小平把事情缓和了一下,说是不是先开省、市委书记会议。毛泽东接受了邓小平的建议。

  毛泽东对即将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极为重视,后来把它称作中国农业合作化事业乃至中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决胜负的一次会议。为召开这次会议,他做了精心准备。

  七月十八日,毛泽东致信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调阅四、五月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全部材料,其中包括邓子恢的总结报告。

  为了摸清农村的情况,毛泽东派他身边的几名警卫战士回到自己的家乡去作调查,有河南的,广东的,广西的,湖南的。七月十九日,毛泽东看了他们的报告,而且对每个报告都写了一些话。关于河南兰考一个村的调查报告说,由于连年水灾,该村缺粮户达百分之五十。今春没有东西吃,只好吃树叶。原因主要是发放的购粮证太少,定产过高,实际产量达不到,农民不满。毛泽东在报告上写了批语:“此乡缺粮,农民不满,值得注意。”关于河南延津县一个村的调查报告说,该村农民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反映不一,有好有坏。实际上没有吃的是少数。开始建社时,由于速度快,又没有采取自愿互利原则,使部分人思想不通,准备退社。社里的牲口死了一些。社员不断吵架,生产情绪不高。毛泽东写的批语是:“此乡粮食有些问题,不大。合作社问题较大。”关于河南新蔡县一个乡的调查,反映该乡连年受灾,粮食收成不好,缺粮户增多,私商从中牟利,粮价上涨。毛泽东写道:“据说,这个乡有些问题。乡主席邹明发(较富裕的中农)有三百二十斤余粮,只出卖七十斤,春季又向政府购进二十斤,人民有意见。”以上三个报告(连批语),毛泽东都送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阅后退他。关于广东南雄县一个村的调查报告说,这个村的合作社成立一年来,战胜了自然灾害,完成了增产任务,产量比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百分之三十。许多去年有顾虑的农民今年纷纷要求入社,最后全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一家单干外,全都入了社。农民踊跃卖粮,但也有极少数不愿卖。一户中农和一户贫农拒卖余粮,被工作干部扣留起来,造成不好的影响。毛泽东批示:“扣留了两户不愿卖粮的。合作社很好。”关于广西防城县一个村的调查报告说,该村粮食问题的反映主要是叫苦,而这些叫苦的绝大多数是单干的中农。据了解,十户叫苦的中农中没有一户是真正的苦。报告又说,与防城相邻的钦县,遭受大旱灾,粮食恐慌,每人每天只能吃到一两米,完全靠上山挖野生植物吃。毛泽东批道:“中农叫苦是假的。钦县大旱灾。”毛泽东还表扬了一个关于湖南宁乡县的调查报告,说:“此份报告写得不错。有分析,有例证。”①(①档案。访问王谦(当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副秘书长)谈话记录,1997年8月27日。访问李友九(当时任农村工作部二处处长)谈话记录,1997年8月24日。)

  七月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二日,毛泽东又连续三天,分三批听取身边警卫战士回乡探亲的调查汇报,同他们座谈。每一次汇报都在三个小时以上。毛泽东说:“我想的这个办法实在好,通过你们和广大农民联系起来了,建立了关系。你们见到农村,我看到你们,就间接见到了农民,就离这么远(伸着三个指头)。”毛泽东一面看战士们写的调查报告,一面询问情况,并同他们一起讨论。汇报内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粮食问题,合作社问题,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他问一名战士:你家参加合作社没有?参加了合作社以后有没有时间回家干活?你家是不是比过去好一点?他说:“要分清中农多少,贫农多少,下次要调查他们的态度。”还说:“新中农思想起了变化,不愿参加合作社,老中农愿参加合作社。”汇报会开得生动活泼,战士们无拘无束地把自己想讲的话都讲出来了,毛泽东从他们那里获得一些关于农村合作化情况的第一手材料。①(①韩庆余1955年7月整理的毛泽东听取警卫战士汇报的情况和谈话记录。韩庆余,当时担任负责毛泽东警卫工作的一中队队长。)

  与此同时,毛泽东还向有的省委书记进一步了解农业合作化情况。七月二十六日,他单独找山西省委书记陶鲁笳汇报山西农业合作化的情况。陶鲁笳说:初级社的发展是渐进的,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这三年的试办,是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的。这为一九五四年的飞跃发展创造了条件。到一九五五年四月,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毛泽东问:你们的初级社在面上铺开了,有没有减产、死牛的情况?陶说:一九五四年全省减产百分之四点八,而初级社占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平顺、武乡等二十个县粮食比上年增产百分之三点八。全省的大牲畜,一九五一年到一九五四年,年递增率为百分之十。毛泽东听了很高兴。他分析了苏联集体化减产、死牛,农业生产到现在还没有达到十月革命前的最高水平的教训。陶鲁笳告辞时,毛泽东一再叮嘱他,要接受苏联集体化的教训,一定要增产,一定要增牛,一定要使我们的合作社比苏联的集体农庄搞得更好。②(②陶鲁笳《毛主席教我们当省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154―156页。)

  山西是老区,有一定的代表性。毛泽东后来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所说的“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在他的心目中,山西可能就是属于这样的地方。

  七月二十六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向毛泽东报送一份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情况简报,其中提到一九五五至一九五六年度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是一百零三万余个,而不是毛泽东要求的一百三十万个。二十九日,毛泽东将这份简报印发省、市委书记会议。

  毛泽东在这份简报的正面和背面写了许多文字(他嘱咐这些文字不要印),记录了他此时此刻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许多思考。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问题,他写道:“目前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不是批评‘超过了客观可能性’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进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客观可能性’的问题,即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广大农民群众由于土地不足、生活贫苦或者生活还不富裕,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我们有些人却不认识和不去利用这种客观存在的可能性。”

  毛泽东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农民的两面性――集体经营与个体经营两种思想的矛盾,哪一面占优势?”这个问题实际上从一九五一年起草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时就提出来了。他的回答和判断是:“随着宣传和合作社示范,集体经营的思想先在一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二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三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大部分人中占优势,最后在全体人民中占优势,我们应当逐步地(经过十五年)造成这种优势。”

  毛泽东又带着批评的口气写道:“要有坚定的方向,不要动摇。要别人不动摇,就要自己首先不动摇。要看到问题的本质方面,要看到事物的主导或主流方面,这样才能不动摇。事物的非本质方面,次要方面必须不忽略,必须去解决存在着的一切问题,但不应将这些看成事物的主流,迷惑了自己的方向。”

  十分引人注目的是,毛泽东写了这样一段话:“增加生产:必须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增产指标,决不能减产。是否能做到?我们党是否在这个问题上要犯一次大错误?苏联所犯过的错误我们是否能避免?”①(①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情况简报上写的文字,手稿,1955年7月29日。)在此之前,七月二十六日他同陶鲁笳谈话时,就谈到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毛泽东在即将作出农业合作化大发展的决策时,考虑到各种可能性,从正面想问题,也从反面想问题,他特别牵挂的是增产还是减产的问题。这反映了他的某种担心,他要力求避免苏联农业集体化时农业大减产和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的错误。

  七月二十八日,浙江省委副书记林乎加向中共中央上海局做了一个电话汇报,汇报中说:“我们认为坚决收缩是正确的,但在收缩过程中有缺点,这就是把一些可以不收缩的也收缩了,很多地方当成了运动。主要搞收缩,有些收缩得很草率,善后工作没有很好处理,部分农民吃了亏,伤害了他们的积极性。这些缺点在中央五月会议以后就纠正了。”①(①《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33页)柯庆施来京开会时,把这份电话记录送给了毛泽东。毛泽东当即批示印发到会人员。他在记录中“我们认为坚决收缩是正确的”这句话后面,写了一个批注:“这种估计不对。”②(②《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33页)

  毛泽东已下决心要批判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了。
qz050
qz049
qz049
qz049
qz049
qz049



九、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便提到日程上来。任务主要是两项,一是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是制定宪法。

  到这时为止,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种与新中国初肇时期状况相适应的国家政治体制,对于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稳定社会,保护和扶植先进的生产关系,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它毕竟是带有临时性质和过渡性质的。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间,中共中央作出决定,立即着手准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

  十二月一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通知》中说,为了充分准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中央决定于一九五三年二月五日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知在分析了“三年准备”的任务胜利完成、“一五”计划即将开始的国内形势后指出,现在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具备,拟于一九五三年九月间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将制定宪法,批准五年计划纲要,修改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新的中央人民政府领导机关。

  这是经毛泽东审定、由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准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第一个文件。

  后来由于高饶事件和其他原因,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召开,推迟了两年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没有能够在一九五三年九月召开。但是,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筹备工作在通知发出后就开始了。

  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周恩来受中共中央委托向会议提议:由全国政协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建议,“于一九五三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开始进行起草选举法和宪法草案等准备工作”。会议接受了这个提议。

  一九五三年一月一日,《人民日报》在元旦社论里,把“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列为一九五三年的三项伟大任务之一,向全国公布。

  一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正式作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惯例,在决定这样的大事之前,毛泽东或其他中央领导人,事先都要向党外人士通通气,听取他们的意见。这次也不例外。毛泽东于十一日召集了有十八位党外民主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周恩来于十二日又召集了政协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从两次座谈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的讨论中,反映出有些人对现在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还存在一些顾虑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一、这样做的根据是什么?二、这样做有什么作用?三、这样做有没有可能,有没有困难?四、这样做对有些党派、阶级、团体是不是不利?

  在一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毛泽东和周恩来针对这些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

  毛泽东说:“就全国范围来说,大陆上的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各界人民已经组织起来,因此,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了。这是中国人民流血牺牲,为民主奋斗历数十年之久才得到的伟大胜利。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更加发扬人民民主,加强国家建设和加强抗美援朝的斗争。”他特别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仍将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统一战线的政府,它是对全国人民都有利的。”他还说:“我们的重点是照顾多数,同时照顾少数。凡是对人民国家的事业忠诚的,做了工作的,有相当成绩的,对人民态度比较好的,各民族、各党派、各阶级的代表人物都有份。”

  谈到争民主的问题,他说:“中国人民从清朝末年起,五六十年来就是争这个民主。从中日甲午战争到辛亥革命这个期间是一个高潮。那个时候是向清朝政府要民主,以后是向北洋军阀政府要民主,再以后就是向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要民主。”

  关于现在办选举、制定宪法有没有困难的问题,毛泽东说,困难总是会有的,但是比起我们已经做过的几件事,如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恢复经济,困难都要少一些。经过我们努力,训练好干部,安排好工作,是可以克服这些困难的,是可以把选举工作搞好的。关于制定宪法,毛泽东在十一日那个座谈会上就说过,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的几天工夫,由十九个代表(每省一个人)就搞出了“临时约法”。我们的共同纲领,经过大家讨论,实际上搞起来,前后也不过一个月。①

  周恩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也说,起草宪法虽然有困难,但是可以解决的。宪法不是永恒不变的,它只是规定现在要做的事情,我们将要制定的宪法是现阶段的宪法。②

  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代替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形式;制定宪法,以代替《共同纲领》,这是中国政治生活中两件大事,中国的政治建设将迈出新的重要的一步,获得了全国人民的拥护。但是,在社会的某些方面,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中的一些人们中间,引起一些波动。所以,毛泽东和周恩来不厌其烦地在多次会议上进行说服和解释工作。经过这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在国家最高领导层中,统一了思想,消除了某些人的顾虑。这对于保证民主普选、制定宪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充分信任和全力支持,起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所倡导的通过民主协商解决国家重大问题的制度和方法,再一次显示了它的优越性。

  会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规定:“于一九五三年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将制定宪法,批准国家五年建设计划纲要和选举新的中央人民政府。”③

  这里只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提出了要求,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日期则没有作具体规定。这样,可以使准备工作更加充分,并且留有余地。

  这次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以周恩来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

  为了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选举法必须早日出台。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一成立,就投入紧张的工作,很快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草案)》。一月二十五日周恩来将选举法草案的修改本送毛泽东审阅。二十六日毛泽东批复赞同,并同意将选举法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二月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这部选举法,三月一日公布施行。

  普选,是这部选举法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之一。如今,通过选举法的形式,把近百年来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斗争成果和人民民主的原则在法律上确定下来,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

  选举法的颁布和实施,获得极大成功。为了切实搞好各级普选,中国进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据统计,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全国人口为六亿零一百九十一万二千三百七十一人。在人口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了选民登记工作,有三亿二千三百八十万九千六百八十四名选民进行了登记,占进行选举地区十八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七点一八。各地公开张贴选民榜。领到选民证的公民普遍感到兴奋和自豪。随后,在全国基层单位进行选举,参加投票的选民共二亿七千八百零九万三千一百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点八八。④

  近三亿人口的选民参加选举,这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世界也是一个空前规模的民主运动。

  十二月八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参加北京市西单区中南海选区的基层选举,投了自己的庄严一票。

  到一九五四年六月至八月间,全国各地又先后选举产生了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妇女代表占总数的百分之十一点九九,少数民族代表占百分之十四点四四。

  普选制的实行,使中国人民第一次自主行使神圣的民主权利。普选的成功,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在选举代表的过程中,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非常注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所占比例以及对他们的安排。

  一九五三年六七月间,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的统一战线组织

  问题和民主人士安排问题,并通过两个相关文件,⑤由中共中央转发全党。一九五四年三月三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统战部关于这两个文件的补充意见的文件。这三个文件,在实践中得到认真贯彻。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在国务院各部、委的三十五个正职中,非中共人士为十三人,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二;国务院组成人员共四十七人,非中共人士为十三人,占百分之二十五点五。在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会的委员中,中共党员约占百分之二十七;在常务委员会委员里,中共党员约占三分之一。⑥这样做的结果,人民民主专政因为有了广泛的代表性和深厚的社会基础,变得更加稳固,更加富有效能。

  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后,政治协商会议是否继续存在?它的性质是什么?它的任务是什么?这些问题,成为人们关注和议论的事情。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开幕前两天,毛泽东召集党内外几十人参加的座谈会,专门就这些问题作出说明。

  毛泽东开门见山地说:“主要的问题是政协的性质问题,是国家机关还是人民团体?”他明确指出:“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曾有人提出,政协全国委员会的职权要相等或大体相等于国家机关,才说明它是被重视的。毛泽东回答:“不能这样看。如果把政协全国委员会也搞成国家机关,那就会一国二公,是不行的。要区别各有各的职权。”“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⑦

  政协可以做些什么事情呢?毛泽东提出政协有五项任务。

  第一项是协商国际问题。

  第二项是商量候选人名单。

  第三项是提意见。

  第四项是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五项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说:“学习是自愿的,不能强制。对马列主义有的人信得多,有的人信得少,比如有的政协常委他只爱国,不愿学习马列主义,也没有办法。要提倡努力改造思想,三勤夹一懒。”⑧

  毛泽东在这次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有一份陈毅传达记录稿。根据这份传达记录稿,毛泽东还谈到下面一些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这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包括了各方面,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而不是多余的。”

  “蒋介石也搞过参政会,但他的做法是把本来有事可做的机关搞成无事可做的机关,他不敢也不愿意要这些机关起作用,他要的是扼杀民主。我们的做法,则是把本来没有多少事可做的机关搞成很有事可做的机关。”

  谈到第四项任务时,毛泽东说:“我们国家内部是团结的,这种团结还在增强着,但这不是说没有矛盾了,在各种生活中还是有矛盾的。因此就需要提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需要加以调整。”他说:“内部关系要经常调整,政协就要担起这个任务。政协要把各方面的意见反映给我们,我们加以处理,所以政协大有事做。”有人担心政协是否会变成说闲话的机关。毛泽东说:“只要不是恶意,讲闲话也可以,这样可以使我们知道社会上存在着这样的意见。”

  毛泽东最后说:“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一定要运用统一战线的武器。我们自己要有主张,但一定要和人家协商,不要把自己孤立起来,要发挥各民主阶级、各人民团体的作用。工农联盟是我们国家的基础,但还要懂得去运用在此基础上的广泛的与非劳动人民的联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这样,动员起来的力量就会更多了,瑞金时代是最纯洁、最清一色了,但那时我们的事特别困难,结果是失败了。所以真理不在乎清一色。”⑨

  毛泽东的这些意见,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经过历史考验的统一战线组织形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仍然长久地延续下来,发挥着重要作用,形成为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参政议政的政治制度,成为我国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

  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宪法。宪法的起草工作推迟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这主要是因为作为制定宪法指导思想和基本依据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还处在酝酿和完善的过程中。毛泽东的主要精力用于解决过渡时期总路线及有关问题,一时还腾不出手来搞宪法。一九五三年十二月,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审定工作刚一结束,他便立刻投入到宪法起草工作中来。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毛泽东带着宪法起草小组的几个成员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乘专列离开北京,于二十七日夜来到风景如画的杭州,开始做一项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定千秋基业的大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关于这部宪法的起草经过,毛泽东在一九五四年六月作过这样的回顾:“宪法的起草,前后差不多七个月。最初第一个稿子是在去年十一、十二月间,那是陈伯达同志一个人写的。第二稿,是在西湖两个月,那是一个小组起草的。第三稿是在北京,就是中共中央提出的宪法草案初稿,到现在又修改了许多。每一稿本身都有许多修改。在西湖那一稿,就有七八次稿子。前后总算起来,恐怕有一二十个稿子了。大家尽了很多力量,全国有八千多人讨论,提出了五千几百条意见,采纳了百把十条,最后到今天还依靠在座各位讨论修改。总之是反复研究,不厌其详。将来公布以后,还要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宪法是采取征求广大人民的意见这样一个办法起草的。这个宪法草案,大体上是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⑩

  陈伯达起草的宪法草稿,没有被采纳。从一九五四年一月九日起,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小组又重新起草。

  ①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3年1月13日。

  ②周恩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3年1月13日。

  ③《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16、17页。

  ④邓小平关于基层选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1954年6月18日。

  ⑤这两个文件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时安排民主人士的意见》。

  ⑥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1955年1月17日。

  ⑦《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84、385页。

  ⑧《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85-387页。

  ⑨陈毅传达毛泽东关于政协工作的指示,1954年12月。

  ⑩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1954年6月11日。

  当时负责安排毛泽东一行住所的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回忆说:“毛主席住在刘庄一号楼。每天午后三点,他便带领起草小组驱车绕道西山路,穿过岳王庙,来到北山路八十四号的办公地点。当时北山路八十四号大院三十号是由主楼和平房两部分组成。主楼先前是谭震林一家居住的,谭震林调到上海后,我家搬进去了。我们让出后,毛主席就在平房里办公,宪法起草小组在主楼办公,往往一干就是一个通宵。”①

  一月十五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等,通报宪法起草小组的工作计划:“宪法小组的宪法起草工作已于一月九日开始,计划如下:(一)争取在一月三十一日完成宪法草案初稿,并随将此项初稿送中央各同志阅看。(二)准备在二月上半月将初稿复议一次,请邓小平、李维汉两同志参加。然后提交政治局(及在京各中央委员)讨论作初步通过。(三)三月初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在三月份内讨论完毕并初步通过。(四)四月内再由宪法小组审议修正,再提政治局讨论,再交宪法起草委员会通过。(五)五月一日由宪法起草委员会将宪法草案公布,交全国人民讨论四个月,以便九月间根据人民意见作必要修正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最后通过。”②

  宪法起草工作的实际进程比这个计划延长了大约一个多月,从总体看,计划是全部实现了。

  毛泽东在电报里,还开列了一个关于中外各类宪法的书目,共十种,要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在京的中央委员抽时间阅读:“(一)一九三六年苏联宪法及斯大林报告(有单行本);(二)一九一八年苏俄宪法(见政府办公厅编宪法及选举法资料汇编一);(三)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见人民出版社《人民民主国家宪法汇编》,该书所辑各国宪法大同小异,罗、波取其较新,德、捷取其较详并有特异之点,其余有时间亦可多看);(四)一九一三年天坛宪法草案,一九二三年曹锟宪法,一九四六年蒋介石宪法(见宪法选举法资料汇编三,可代表内阁制、联省自治制、总统独裁制三型);(五)法国一九四六年宪法(见宪法选举法资料汇编四,可代表较进步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内阁制宪法)。”

  为了起草宪法,毛泽东广泛阅读和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有中国的,有外国的;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有资本主义国家的;有进步的,有反动的。他认为制定本国宪法,参照别国宪法和中国历史上有过的宪法,是完全必要的。人家好的东西,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吸收;不好的甚至是反动的东西,也可以引为鉴戒。他同样要求参加讨论宪法稿的中央政治局成员也这样做,所以特地列出上面那个书目,并作出画龙点睛式的评论。

  这是中共最高层领导第一次如此系统地学习法律,这对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是很有意义的。

  毛泽东多次讲,我们的这部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因此,他特别注意研究和借鉴一九一八年颁布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一九三六年颁布的苏联宪法――“斯大林宪法”,以及斯大林《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此外,还注意参考东欧一些人民民主国家的宪法。

  据当时为宪法起草小组做资料工作的史敬棠回忆:“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毛主席看了一九一八年苏俄宪法、一九三六年苏联宪法、东欧国家的宪法。一九一八年苏俄宪法,把列宁写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放在前面,作为第一篇。毛主席从中受到启发,决定在宪法总纲的前面写一段序言。”③“序言”这个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一个特点,一直保持到现在。

  对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毛泽东也作了比较研究。他对资产阶级宪法和资产阶级民主,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不是一笔抹杀。他说:“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的。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但是,现在资产阶级的宪法完全是不好的,是坏的,帝国主义国家的宪法尤其是欺骗和压迫多数人的。我们的宪法是新的社会主义类型,不同于资产阶级类型。我们的宪法,就是比他们革命时期的宪法也进步得多。我们优越于他们。”④

  在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毛泽东比较看重一九四六年《法兰西共和国宪法》,认为它代表了比较进步、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内阁制宪法。

  对于中国从清朝末年以来的历次宪法,他是这样评论的:“从清末的‘十九信条’起,到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北洋军阀政府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到蒋介石反动政府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直到蒋介石的伪宪法。这里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比如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这个约法很简单,据说起草时也很仓卒,从起草到通过只有一个月。其余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整个说来都是反动的。”⑤

  清朝宣统三年九月十三日(公元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十九信条》和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时期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条文不多,文字简明。毛泽东很欣赏这一点,他提出我们的宪法以一百条左右为宜,而且文字要简单明确,不能有多种解释。⑥

  外国的宪法也好,中国过去的历次宪法也好,都只能作为制定新中国宪法的参考。制定新中国的宪法必须从现时中国的实际出发。毛泽东为起草宪法确定的根本指导方针是:“以事实为根据,不能凭空臆造”。⑦宪法根据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中国人民已经在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和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期革命斗争中取得了完全胜利的事实,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已经巩固地建立起来了的事实,就是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的强有力的领导地位,开始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正在一步一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事实。⑧这就是说,这部宪法要总结中国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的经验,把人民革命的成果以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还要着重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改革、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上出现的重大变革,并且正在逐步地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事实。从这些事实出发,这部宪法只能体现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因而它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关于宪法要不要有纲领性的内容,即将来要完成的任务,曾经有过不同的意见。后来毛泽东谈起这个问题时说:“一般地说,法律是在事实之后,但在事实之前也有纲领性的。一九一八年苏维埃俄罗斯宪法就有纲领性的。后头一九三六年斯大林说,宪法只能承认事实,而不能搞纲领。那个时候,乔木称赞斯大林,我就不赞成,我就赞成列宁。我们这个宪法有两部分,就是纲领性的。国家机构那些部分是事实,有些东西是将来的,比如三大改造之类。”⑨

  宪法起草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一月九日开始,二月十七日左右草案初稿出来了,虽然比原计划推迟了半个来月,但是也只用了不到四十天的时间。随后,在毛泽东主持下,起草小组通读通改。二月二十四日完成“二读稿”,二十六日完成“三读稿”,三月九日拿出“四读稿”。至此,宪法起草小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宪法草案,提供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稿本。

  三月初,毛泽东修改审定了《宪法草案初稿说明》,并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起草小组”的下款。这是一篇重要文献,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毛泽东和他领导的小组起草宪法的指导思想。共分五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宪法草案从法律上保证实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说明》写道:“宪法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从国家的制度、国家的权力和人民的权利等方面作出正确的适合历史需要的规定,使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的完成获有法律上的保证。宪法草案的主要努力,首先用在这个目的上。”宪法草案分析了我国现存的各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且分别规定了国家同这些所有制的关系。作出这些规定,就使我国的宪法“区别于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以及我国自清末以来的历次宪法。这些宪法都不敢涉及社会制度方面,而其实宪法的基本任务总是维护某种社会制度。这些规定与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基本上相同,但也有一个重要的差别,就是我国还处在过渡时期,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有一定的合法性。宪法草案不限于描写已经完成的东西,也描写了没有完成但已开始实施的东西。从这一点上说,宪法草案有某种程度的纲领性;但是在整个宪法草案中,没有任何现在还没有开始实施的东西。因此它仍然是宪法,而不是理想的描写”。

  第二个问题是:宪法草案从法律上保证发展国家的民主化。《说明》指出:“国家的社会主义化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民主化。同时国家的社会主义化也要求国家的进一步民主化。宪法草案关于国家机构和人民权利的各项规定从法律上保障了国家民主化的发展。”“草案规定,我国实施自下而上的代表大会制。人民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政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国务院作为国家管理机关,同时选出自己的执行委员会(即常务委员会。――引者注)作为国家政权机关的日常工作机关。国务院不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种既彻底民主而又不互相掣肘的制度,是任何资本主义国家所没有和不能有的。这种制度反映我国广大人民的政治上的统一。”《说明》特别讲到国家主席问题,是这样写的:“草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制度,也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和我国历史上的总统制完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的象征。他既不是立法的也不是行政的首脑,并不具有特殊的个人权力,但是依靠他的地位和威信,他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和国务院提出建议,或召集最高国务会议,因而向国家作出他的贡献。”

  为什么要设国家主席?毛泽东作过这样的解释:“为保证国家安全起见,设了个主席。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有议长⑩,有总理,又有个主席,就更安全些,不至于三个地方同时都出毛病。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了毛病,那毫无办法,只好等四年再说。⑾设国家主席,在国务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间有个缓冲作用。”国家机构设国家主席,这同党中央领导班子分一线、二线和当时正在酝酿的党内设副主席和总书记,是出于同样的考虑。这是毛泽东为保证党和国家的安全而对领导体制提出的重要建议。毛泽东还提出设国家副主席的问题。他在宪法草案的最初稿上批示:“设副主席一人,主席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主席代理之。”后来,他又在草案四读稿上批示:“副主席受委托得代行主席部分职权,此点必须加入。”这些内容都写入了宪法。他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可以解散国会,我们的主席不能解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反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倒可以罢免主席。国家主席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并服从于它。”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这一条,是毛泽东提出并再三坚持的。

  ①谭启龙:《回忆毛泽东亲临浙江的几个片断》。见《毛泽东与浙江》,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5页。

  ②毛泽东给刘少奇并中央各同志的信,手稿,1954年1月15日。

  ③访问史敬棠谈话记录,1996年6月29日。

  ④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1954年6月14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26页。

  ⑤《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25页。

  ⑥访问史敬棠谈话记录,1996年6月29日。

  ⑦转引自陈伯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宪法草案(初稿)起草工作的说明,1954年3月23日。这个说明,经过毛泽东审阅修改。

  ⑧《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133页。

  ⑨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9年3月1日。

  ⑩在起草宪法的过程中,曾一度考虑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议长和副议长,后来改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和副委员长。

  ⑾当时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

  ⑿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插话,1954年3月23日。

  关于草案对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各种保证,《说明》认为,“这些保证都是我国政府过去几年所已经开始实现的;但是我国还处在过渡时期,所以草案对这些保证的规定都说明是在逐步扩充中”。这一点,毛泽东后来也作过解释,他说:我们的宪法是过渡时期的宪法。我国的各种办法,大部分是过渡性质的。人民的权利,如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等,是逐步保证,不能一下子保证。①宪法草案关于国家民主化的规定,体现了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体现了国家民主化的过程性。

  第三个问题是:宪法草案从法律上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中国是一个由五十多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为伟大的中华民族,在经济上、文化上、政治上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说明》指出:“草案在序言和总纲中确定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享有自由平等的地位,结成友爱互助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和压迫,禁止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这是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关于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这在《共同纲领》中已经作了原则规定。而宪法草案对于民族自治区域作了专门的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些规定,各种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一方面是我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和普通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一样,受中央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另一方面,却享有普通国家行政地方机关所没有的特殊权利。宪法草案对民族区域自治和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都比《共同纲领》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第四个问题是:宪法草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说明》指出:一九四九年《共同纲领》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在过去几年的历史实践中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它的一部分内容带有浓厚的时间性,已经完全实现,例如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而不需要继续规定了;一部分内容则在新的形势下需要以新的规定代替旧的规定;一部分原有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宪法上需要作出比较详细的具体的规定;另有一部分原有的规定,在宪法上则需要加以简化或省略。“宪法草案在起草的时候充分利用了《共同纲领》,所以草案的序言说,宪法是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而在内容上有新的发展。”“宪法草案保留了《共同纲领》中关于我国国家性质、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权利、民族政策各方面的各种基本原则,而作了充分详细的规定。《共同纲领》中的经济政策的原则,一部分仍然有效,一部分已经过时,宪法草案抛弃了那些已经过时的原则而作了新的规定,这中间最重要的就是关于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各项规定。”

  第五个问题是:关于宪法草案在结构和文字上的特点。《说明》指出:宪法草案的结构和文字力求简明。草案只分四章,凡是可以在这四章中规定的,都不另设专章。关于宪法的总任务(也就是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宪法产生的基本背景和实施宪法总任务的条件,都写在草案的序言里。宪法草案的条文不足一百条②,字数连序言不足一万字。这在各国宪法中要算是比较短的一个。这样简要,不但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凡是可以由普通法律规定的东西一般无需列入宪法。而且由于第一,我国既然处在过渡时期,宪法的许多规定必须具有充分的灵活性,以免在实际生活的迅速发展中变得不适用和成为障碍;第二,我国人民对于实施宪法还缺少必要的经验,政治生活中的许多细节,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得到结论,不可能也不应当过早地作详细的规定;第三,人民对于宪法既然还缺少经验,宪法愈繁杂人民也就愈难了解。《说明》又指出:“宪法是必须在全国人民中间普遍宣传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条文固然要尽量简单,文字尤其要尽量通俗。从这个观点出发,宪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话写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难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

  二月二十八日和三月一日,刘少奇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基本通过了宪法草案初稿的三读稿。会议决定由董必武、彭真、张际春三人,以董必武为主,根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的意见,对三读稿进行研究和修改。还请了周鲠生和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和吕叔湘为语文顾问。

  三月九日,杭州宪法起草小组又提交了四读稿。三月十二日、十三日和十五日,刘少奇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这个稿子。这样,宪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告一段落,准备扩大范围讨论修改后,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为此,会议决定:(一)以陈伯达、胡乔木、董必武、彭真、邓小平、李维汉、张际春、田家英等八人组成宪法小组,负责初稿的最后修改;(二)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以李维汉为秘书长。

  这时,毛泽东和宪法起草小组也在杭州作启程回北京的准备。

  这是毛泽东在建国以后第一次到杭州,一住就是两个多月。在杭州期间,除了起草宪法,他的最大收获就是每天坚持爬山,几乎走遍了西湖附近的大小山峰。

  在毛泽东的住处刘庄附近,有座不大的山,叫丁家山。初到杭州,他就乘兴登上这座小山,并对跟随的工作人员说,他要每天坚持爬山。从这以后,果然是风雨无阻,天天爬山。天气好,起得早,就爬大一点的山;遇到下雨,或是起得迟了,就爬小山。这样坚持不懈,不仅游览了西湖名胜,还锻炼了身体,体重减轻了将近十斤。这对身躯高大偏胖的毛泽东来说,也是一个意外收获。

  当时跟随毛泽东一起爬山的汪东兴、毛泽东的保健医生徐涛、摄影记者侯波,对毛泽东爬山的情况,都作过一些回忆。

  汪东兴回忆说:“一九五三年底,毛主席到杭州去搞宪法。他住在刘庄,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也住在刘庄,他们到北山(指杭州北山路八十四号大院。――引者注)办公。毛主席喜欢爬山,每天十二点左右起床,吃点东西就去爬山。他宣布一条,共产党员上山坐滑竿,开除党籍。有一次我们爬上玉皇顶,用了两个多钟头。以后又上了南高峰、北高峰、雷峰塔、六和塔,还上了凤凰山。田家英说,他们就靠主席爬山的时候改宪法稿子。毛主席有一次问我们,在杭州看风景哪里最好?我们各人有各人的说法。主席说:在山顶看,风景最好,杭州全景尽收眼底。西湖是一个锅,杭州市区是锅边。毛主席还考我们:哪个朝代在这里建都?雷峰塔为什么建在这里?美国的首都为什么在华盛顿,不搬到纽约?等等。和毛主席在一起,我们增加很多知识。毛主席爬山,有毅力,风雨无阻,坚持锻炼,说得到就做得到,要改变他的主意很难。说今天下雨,不上山了。他说,去,带上雨伞。说路滑,他说拄上竹棍。毛主席喜欢杭州,主要是气候好,空气新鲜,靠水边。毛主席喜欢水。他为什么喜欢中南海?因为有水。”③

  徐涛是这样回忆的:“有这么一天,主席比较早就醒了。他对我说:‘我现在想爬山。’我建议他去爬丁家山。这是刘庄旁边的一座小山。主席说:‘我不爬小山,要爬大山。’我去找叶子龙、汪东兴、罗瑞卿、王芳商量,大家觉得还是爬丁家山。主席一听,这么多人都不同意他爬大山,只好听从。丁家山不高,大概有一二百级台阶。主席爬的时候,跟走平路似的,一会儿就爬完了,没有尽兴。第二天,主席睡醒以后还要爬山。我们商量后,建议他爬桃花岭。以后,又爬了宝石山、梯云岭、葛岭、栖霞岭等。这些山比丁家山高一些,大约是海拔二百米左右。再以后,还爬了炮台山、凤凰山、狮峰、天竺山等。在制定宪法的繁重工作中,主席抽时间坚持爬山,充分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毅力和胸怀。这是主席在建国以后规模最大、时间最集中,也是最有特殊风格的一次爬山活动。”④

  侯波回忆说:“跟着毛泽东爬山,是我和他在一块时最愉快的时刻。他不喜欢人搀扶,拿着一根竹杆当手杖,说这是他的‘第三条腿’。他边走边和我们聊天,了解我们每个人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提出很多问题让大家回答,给大家讲一些知识性和趣味性的问题,古今中外、天南地北都有,引发大家读书学习的兴趣。他谈笑风生,大家也无拘无束。这种时候,他是我们慈爱的长辈,是我们敬重的老师。”⑤

  就这样,毛泽东爬过了北高峰、南高峰、五云山等大大小小的山峰。一年以后,他再次登上这些山峰时,吟成了《五律・看山》、《七绝・五云山》两首诗。

  三上北高峰,杭州一望空。

  飞凤亭边树,桃花岭上风。

  热来寻扇子,冷去对佳人。

  一片飘
qz051
qz051
qz051
qz051
qz051



十一、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下)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和八月一日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会议定于下午三时开始。下午一时毛泽东就来到怀仁堂东侧的游泳池。一时四十分找陶铸、江华、周小舟三位省委书记谈了一会儿,约半个多小时,随后进入会场。

  据参加那次会议的一位省委书记回忆,当时会议的气氛是比较平和的,毛泽东作报告时也显得轻松自如,批评“小脚女人”时还连说带笑。可以想像,毛泽东十分自信地认为,他对农业合作化的形势估计和指导方针是正确的,对“右倾错误”的批判也是正确的,对于指导合作化运动的一套政策和步骤已成竹在胸。

  毛泽东的报告,一开头就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①(①这句话在毛泽东7月31日作报告时为:“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大风暴就要到来。”8月下旬修改这篇报告时,将“大风暴”改为“高潮”。)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清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

  这就是毛泽东对当时农业合作化形势的基本估计,和对农业合作化采取的指导方针。

  他批评在浙江采取的“坚决收缩”方针,“是在一种惊惶失措的情绪支配下定出来的”。他认为,这些人是“胜利吓昏了头脑”。他们看问题的方法不对。他们不去看问题的本质方面,主流方面,而是强调那些非本质方面、非主流方面的东西,以致迷惑了自己的方向。他甚至认为这些人“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①(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18、424、425、433页。)

  毛泽东不是不了解,要把大约一亿一千万农户由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并且进而完成农业的技术改革,是有很多困难的。但是,他认为这些困难是能够克服的。他说,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多地少,时有灾荒和经营方法落后,致使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六七十的贫农和下中农仍然有困难。他们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只有联合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因此他断定,中国的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中国共产党又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

  这是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全部立论的基础,是把一亿一千万农户由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的主要根据。

  毛泽东的报告用了相当的篇幅从农业合作化与工业化相互关系的角度,论证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必要性,而批评邓子恢等人采取了“特别迟缓的速度”。

  他说:“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准备垦荒四亿亩至五亿亩),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

  他又说:“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

  他说:“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的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步骤,毛泽东提出,准备以十八年的时间完成合作化,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即一九六七年完成,而且采取逐步前进的办法。

  他对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的进程作出一个大致规划:在第一第二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以社会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将是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同时并进。“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①(①以上均见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31―433、438页。)同时,他已经看到,由于中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他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时间。”

  在生产上,毛泽东强调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比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决不能老是等于单干户或互助组的产量,如果这样就失败了,何必要合作社呢?更不能减低产量”。①(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38、439、426页。)

  毛泽东三番五次地提出,农业合作社必须增产,不能减产。在他的眼里,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农业合作化成败的关键。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现有的六十五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增产的,这就给毛泽东以信心和勇气,大刀阔斧地推进合作化,这也是他用来说服和批评持不同意见的同志们的主要事实依据。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总结了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基本经验,提出不少重要的有独创性的政策思想和理论观点。这个报告,对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历史和基本指导方针的许多论述是正确的。其中关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社会革命和技术革命相互关系的论述,是非常精辟的;对于农业合作化发展步骤的规划,大体上也比较稳妥。但是,由于这个报告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批判“右倾”,把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实际步骤和计划上更稳当一些的邓子恢等,说成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这样一来,党内正常的意见分歧被归结为方针路线之争,认识上的不同看法变成阶级立场问题。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不同意见就很难再发表,关于用十八年的时间完成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实行起来势必要打乱;关于合作化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这种逐步发展的步骤,也难以保证实施。

  毛泽东在指导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中间,历来注意在反对一种倾向的时候防止另一种倾向。他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也注意到这一点。他后来在修改这个报告时,加写了这样一些话:“我们必须反对任何没有准备的不顾农民群众觉悟水平的急躁冒进的思想”;“反对不顾质量、专门追求社和农户的数目字的那一种倾向”;“必须一开始就注重合作社的质量,反对单纯地追求数量的偏向”;“在发展了一批合作社之后,必须有一个停止发展进行整顿的时间,然后再去发展一批合作社。那种不许有停顿、不许有间歇的思想是错误的”。这些话是正确的,就毛泽东的主观愿望来说,很希望这些话能够引起各级领导的注意,以保证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而不发生重大偏差。但是,在反“右倾”的巨大政治压力下,在群众运动大发动的情况下,这些话的分量和实效被大大地削弱了,冲淡了,甚至就不算数了,大家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一方面,而是一味求快,甚至脱离实际条件去求快,以致带来许多原来没有料想到的问题。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八月一日结束。八月三日,毛泽东约邓子恢谈了一次话,从下午二时三十分谈到四时四十五分。八月七日,毛泽东便去北戴河了,一面休息,一面摆脱其他工作,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稿,精心指导全国的合作化运动。他每天下午到海水浴场游泳三四个小时,晚上工作,直至次日凌晨两三点钟,有时到六七点钟。

  根据这次省市委书记会议讨论的意见,毛泽东对报告稿所作的修改和补充,主要是增加了关于建社准备工作的一段和苏联经验的两段。八月二十三日将修改本送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董必武、彭德怀、陈伯达、陆定一、陈毅、谭震林、邓子恢、李富春十三人征求意见。

  八月二十六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通知,将报告(修正本)发给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要他们印发各级党委直到农村党支部。

  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农业合作化进人一个新阶段,即迅猛发展的阶段。会后,各省、市、自治区立即召集扩大会议等各种形式的会议,学习和讨论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研究本地区的农业合作化问题。各地一致表示完全拥护这个报告,都说受到莫大的鼓舞和深刻的启示。同时,检讨和批评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思想。有的省委检讨说,“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有右倾思想,表现在怕多、怕乱”。“没有去想一下省委对运动的领导是否放手,是否有领导大运动的气魄,对建社条件有限制太严太死的缺点”。①(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社部署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5日。)有的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要“逐级做好思想发动,批判克服右倾思想,各级发挥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②(②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12日。)有的省委提出,“必须严格批判右倾思想,首先从领导上彻底解决问题”,“合作社大发展的条件是具备的,困难也是可以克服的”。③(③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地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55年8月19日。)许多省纷纷提出提前完成合作化的规划。

  毛泽东在北戴河每天阅读省、市、自治区党委送来的报告,他读得非常认真、仔细,圈、点、批、画,还修改文字。他还从中选出一些重要的报告,以中共中央名义加写批语,转发各地。

  批语的基调仍然是反“右倾”。各地已出现头脑发热的现象,毛泽东的批语却在继续加温。他在安徽省委报告上写的批语说:“安徽省委尖锐地批判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这种批判是完全必要的。”④(④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安徽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31日。)在这以前,只是讲“右倾思想”、“右的错误”,这个批语使用了“右倾机会主义”的提法。

  在辽宁省委报告上所写的批语,再次强调,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必须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速度相适应,不可只强调工业化,减弱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否则势必遇到极大的困难,“而目前党内正有许多人还不了解这一点”。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辽宁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16日。)

  九月二十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写出一个关于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向中央并毛泽东主席的检讨报告。毛泽东看了报告,批了一些意见,送刘、周、陈、朱、彭真、邓小平、陈伯达、廖鲁言即阅,退邓子恢。毛泽东批的意见,口气严厉,上纲很高,远远超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批“右倾”的程度。例如,他说:“你们脑子里藏着相当严重的资本主义思想”,“实际上你们有一条路线,有一个方针,而这是和中央的路线和方针相抵触的,所以在长时间内中央总是不能说服你们,即使经过严重的批评还是说不通,还是要坚持你们自己的东西。直到八月一号的会议才开始认真地转变过来,是否彻底也还是问题”。②(②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检讨报告的批注,手稿,1955年9月26日。)

  毛泽东的批语,在尖锐地批判“右倾”,催促各地加快合作化步子的同时,也提醒各地务必注意做好现有合作社的整顿工作。湖北省委的报告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他在批语中写道:“关于用大力、分几次、认真地而不是走马看花地整顿现有合作社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湖北报告中没有提到,中央希望你们严重地加以注意”。③(③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湖北省委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部署问题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8月13日。)毛泽东所以强调地提出这个问题,是担心在合作化快速发展的时候,如不把现有合作社真正整顿好,合作社是不会巩固的,甚至还会出乱子。他对一些地方在合作化运动中采取的比较稳妥的办法,比如山西省委提出的“不要急于办大社”、“居住极为分散的山庄窝铺不宜建社”等等,加以肯定,并转发各地参考。

  毛泽东在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过程中,始终想着农业增产问题。他在批转河北省委的一个报告时,要求各地都要作出农业增产的规划,写道:“这个报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除合作化规划之外,作了全省的农业增产规划,请你们着重地加以研究。中央要求全国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一律仿照河北办法……对自己区域的农业增产问题,经过研究,做出全面的规划,报告中央,是为至要。”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河北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规划和农业增产规划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1O日。)用了“是为至要”四个字,可见毛泽东对这个问题多么重视。此时,毛泽东已开始在酝酿制订全国农业发展规划了。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工作中,长期以来实行一个重要口号,叫做“依靠贫农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口号,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是不是仍然适用?对这个问题,《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没有作出回答。有人认为,我们党现在似乎放弃了这个口号。毛泽东在转发福建省委的报告时,对这个问题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说:“关于‘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为贫农的新中农在内)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口号,在目前基本上依然是正确的”。“有人说,现在的提法似乎是放弃‘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这个口号了,这是不对的,我们不是放弃这个口号,而是使这个口号按照新的情况加以具体化,即将新中农中间已经上升为富裕中农的人们,不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而将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这是按照他们的经济地位和对于合作化运动是否采取积极态度来划分的。这即是说,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相当于老贫农,作为依靠对象,而两部分上中农,则相当于老中农,作为巩固地团结的对象”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福建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7日。)。

  这里所说的,是合作化运动中的阶级政策问题。毛泽东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为慎重起见,他把这个批语送给周恩来、陈伯达、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彭真、邓子恢传阅,并且嘱咐:“如有不同意见,请少奇同志召集会议讨论一次,待我返京斟酌后再发。”②(②毛泽东给周恩来等的批语,手稿,1955年9月4日。)这个批语,经中央政治局讨论并略作补充后,作为中央指示于九月七日下发,从此成为合作化运动中的阶级政策问题的一个规范的表述。

  毛泽东在北戴河期间,除了每天批阅各地送来的报告,主要为召开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作准备,同时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这部书。

  八月二十七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通知,发给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通知说:“今年国庆节前后,中央有可能召集各省市委区党委书记和各地委书记来京参加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及其他问题的中央会议。因此请你们预作准备,并请你们通知各地委书记作准备。”③(③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通知,手稿,1955年8月27日。)

  这时还没有说开中央全会。九月五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在十月间召开七届六中全会的正式通知,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后,于九月七日发出。

  毛泽东作为党的主席亲笔起草会议通知这不是第一次,但这次通知写得别具特色。他要求参加会议的上海局,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和区党委、地委的书记的发言,都要写成发言稿,并且根据各省地域的大小和各省、各地区合作化经验的多少,规定了各省委书记和地委书记发言稿的字数。通知要求:“发言内容主要讲合作化,应占字数十分之七至八左右,可以连带说一点粮食三定、社会镇反和建党整党等项工作的意见,连同召开八大问题,总共占字数十分之二至三左右。发言内容应尽可能有较深刻的思想性,而以具体经验和计划数字充实和证明之。”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召开七届六中全会的通知,手稿,1955年9月5日。)

  八月二十一日,毛泽东通知陈伯达到北戴河,研究为七届六中全会准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决议的起草问题。同时,要廖鲁言负责修改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草案。九月四日,毛泽东与周恩来、陈伯达、廖鲁言最后审定这两个文件,六日印发在京中委、候补中委、中央各副秘书长、农村工作部各副部长和秘书长,征询修改意见。

  九月五日,毛泽东由北戴河回到北京。六日,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试行草案。会后,同陈伯达、胡乔木、廖鲁言对文件作了两次修改。十一日晚,再次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修改决议草案。毛泽东将修改后的决议草案审阅完毕时,已是次日清晨四点钟。他写了一个批示,要刘少奇、陈云、邓小平、陈伯达当天将决议草案看完后,要杨尚昆立即把它印发在京中委等,同时用飞机分送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征求修改意见,于月底来京参加六中全会时带来。十三日,同刘少奇、陈云、邓小平听取李先念关于召开九省粮食会议的汇报。十四日,离开北京,再去北戴河,一直住到二十五日。

  九月中下旬的北戴河,气候已渐渐进人中秋,秋风阵阵,不时给人几丝寒意。然而毛泽东游泳的兴致很高,每天下海,风雨无阻。有一天,大雨瓢泼,狂风卷起的巨浪一人多高,毛泽东还是下海游了十分钟。

  毛泽东再次到北戴河,主要是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关于这部书的编辑情况,毛泽东自己说过:“我用十一天的功夫,关了门,看了一百二十几篇报告、文章。先是请廖鲁言同志同农村工作部的同志他们看了一千几百篇,选了一百二十几篇,然后我对这一百二十几篇搞了十一天,包括改文章写按语在内。我就是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快,所有云南、新疆一概走到了。”①(①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从九月十五日开始编书,到二十五日写好序言、返回北京,正好是十一天。

  《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一开头就这样提出问题:“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内,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是:基本上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同时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的改造。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恢复时期的三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在我们党内,对于这个总路线的提法和时间的规定,从表面上看,大家都是同意的,但是在实际上是有不同意见的。这种不同意见,在目前,主要地表现在关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②(②毛泽东《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手稿。1955年9月25日。)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上升到是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不同意见的分歧,超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的提法。

  毛泽东非常看重这些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材料。他在序言中写道:“这些材料很有说服力,它们可以使那些对于这个运动到现在还是采取消极态度的人们积极起来,它们司以使那些到现在还不知道怎样办合作社的人们找到办合作社的方法,它们更可以使那些动不动喜欢‘砍掉’合作社的人们闭口无言。”又说:“在几万万农民中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就全国来说,时间还不算很久,经验还不算很多。特别是我们还没有在全党进行一次广泛有力的宣传工作,这就使得很多的同志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提起注意,不明了这个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办法,使得党内的意志还不统一。现在我们党的六中全会很快就要开会讨论这个问题,即将作出关于这个问题的新的决议。我们应当根据这个决议做一次广泛有力的宣传工作,使得全党的意志统一起来。这本书的出版,对于这一次宣传工作,可能是有些帮助的。”①(①毛泽东《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序言,手稿,1955年9月25日。)

  把来自实际生活中的典型材料,加以汇集,在党内进行宣传学习,以利贯彻党的路线,推广群众中创造的新经验,加紧对工作的具体指导,并且用来说服党内有不同意见的人们,这是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中常常采取的一种工作方法。在大革命时期的一九二六年主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时,他主编《农民问题丛刊》以推动农民运动,用了这个方法;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九三七年和一九四一年先后两次编辑《农村调查》以倡导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和思想原则,用了这个方法;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一九五五年,为了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他又用了这个方法――编辑《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这部书编成后,毛泽东决定印发即将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人手一部。

  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于十月四日至十一日在北京怀仁堂举行。主要议题是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并就此作出决议。同时,还讨论关于召开中共八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这是一次扩大的中央全会,参加会议的除了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还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和区党委、地委书记,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共四百五十一人。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彭德怀、彭真、邓小平等八十人在会上发言,另有一百六十七人作书面发言。

  发言的人一致拥护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给以高度评价。刘少奇在发言中说:“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是从规定党的总路线以来,为进一步地贯彻实现总路线而斗争的一个极关重要的历史文件。”①(①刘少奇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11日。)邓小平说:“毛主席的报告不只是从理论到实际最透彻地解决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问题,而且对于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各方面,具有普遍的意义。”②(②邓小平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O月10日。)

  会上批评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许多发言的人认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分歧,是两条路线的分歧,反映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认为犯“右倾”错误的同志,不是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而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和富裕中农的立场。发言者强调在合作化运动中,必须依靠贫农和下中农,强调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必须建立贫农的优势。有些发言,用个别事例,夸大地说明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如何迅速地不断高涨,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者”进行猛烈的批评。有些地方上的同志提出,晚解放区同老解放区一样,可以大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山区也可以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各地的同志纷纷表示,要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要重新规划,提前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有些发言还提出,不但在农业合作化方面有右倾保守思想,在其他方面也都存在着这种情况。

  由于继续批“右倾”,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意见出现一边倒的形势。这个情况,从一些中央领导人的发言中也能反映出来。例如朱德说:“我听到同志们的讲话都很有信心,叫我这个素来乐观的人更加乐观了。我估计在全国农村中基本上完成合作化,可能会比中央预定的速度要快些。”①(①朱德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0月8日。)刘少奇也说:“根据各省委地委同志对农业合作化所作的规划的报告,大约将在今后三年至四年内基本上完成全国半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速度,可能大大超过我国五年计划中所规定的合作化的速度,也可能超过毛泽东同志在七月三十一日报告中所提出的速度”②(②刘少奇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1955年1O月11日。)。

  会议最后一天,毛泽东作结论。

  他开头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这次会议,是一场很大的辩论。这是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期间,关于我们党的总路线是不是完全正确这样一个问题的大辩论。这场全党性的大辩论,是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问题引起的,同志们的讨论也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但是,这场辩论牵涉的面很广,牵涉到农业、工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贸易、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的工作,牵涉到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牵涉到镇压反革命,还牵涉到军队,牵涉到外交,总之,牵涉到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应当有这么一次大辩论。因为从总路线发布以来,我们的党还没有这样一次辩论。这个辩论,要在农村中间展开,也要在城市中间展开,使各方面的工作,工作的速度和质量,都能够和总路线规定的任务相适应,都要有全面规划。”③(③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这是对七届六中全会的一个提纲挈领的总结,又是对今后在全党展开大辩论、加快各方面工作的一个动员。

  毛泽东说,这次全会的重大收获,就是解决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许多争论。他列举了十三个问题。首先是大发展好还是小发展好。他说,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争论很大,现在解决了,主张小发展的观点是错误的。其他一些问题,如晚解放区能不能发展的问题,山区、落后乡、灾区能不能发展的问题;少数民族地区能不能办社的问题;没有资金,没有大车,没有牛,没有富裕中农参加,能不能办社的问题;“办社容易巩固难”的问题;没有农业机器能不能办社的问题;办得坏的社是不是都要解散的问题等,他认为经过讨论都解决了。毛泽东对一些观点和说法,诸如“办社容易巩固困难”、“耕牛死亡,罪在合作社”、“农村紧张根本由于合作社办得太多了”、“合作社只有三年优越性”等,逐一进行批评。最后,他回答这次会上提出的一个问题:应不应当在最近一个时期办一些高级社?他说,应当办一批。但又说:“关于高级社的条件和应办多少高级社,今天我也不说,条件问题还是请大家加以研究,明年再讲,各地方可以按照情形,实际去办。总而言之,条件成熟了的就可以办,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办,开头办少数,以后逐步增加。”

  毛泽东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争论所作的上述总结,把一些需要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才能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的问题,把一些需要经过一段实践检验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的问题,都说成是“迷信”而加以破除,加以批评,这就很难不助长农业合作化脱离实际地过快发展。

  毛泽东根据大家的发言,对全国农业合作化提出一个新的规划:多数地区,到一九五八年春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少数地区的一部分,一九五七年春可以基本完成,其中的个别地区在一九五六年春就可以基本完成;少数地区的另一部分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基本完成。什么叫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合作化呢?就是要有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的农村人口加入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这个规划写进了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所规定的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的时间提前了两年。

  毛泽东对全会的讨论情况非常满意。他认为经过这次讨论,农业合作化的速度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的重点应当放在保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质量,有必要提出防“左”的问题。

  他说:省(市、区)、地、县这三级必须时刻掌握运动发展的情况,如果遇到情况不对,立即煞车。省、地、县都有煞车的权力。必须注意防“左”。防“左”是马克思主义,不是机会主义。以后在发展合作社的工作上,要比质量,比规格。重点是比质量。质量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要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怎样才会增加生产,怎样才会不死牲口?这就要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有全面规划,要有灵活的指导。我们务必避免苏联曾经犯过的大批杀掉牲口的那个错误。请你们各位注意,务必不要出大问题,不要发生死一批牛的事。我就是怕死牛。因为我们现在拖拉机还很少,牛是个宝贝,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①(①以上均见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后第三次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时,补充的内容,主要也是“注重合作社的质量”,“反对单纯地追求数量的偏向”,甚至提出:“有些地方是可以暂停一下,从事整顿的;有些地方是可以边发展、边整顿的。有些合作社的部分社员可以让他们退社,个别的合作社可以让它们暂时解散。”②(②毛泽东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时加写的话,手稿,1955年lO月13日。)

  在十一月一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中,更明确地提出:“从现在起,全国各地的要求,主要是合作社的质量问题,而不是数量问题。因为数量问题已经引起全党注意,而质量问题则还没有引起全党注意。”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手稿,1955年11月1日。)

  毛泽东提出防“左”的问题,提出注重合作社质量、控制合作社发展速度的问题,都十分重要。但反“右倾”的政治气氛毕竟太强,声浪太高,给人们的印象十分强烈,因而毛泽东这些话没有引起各级领导和干部的足够注意。

  七届六中全会主要是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邓子恢在会上作了检讨。从七月三十一日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到六中全会之前,毛泽东对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批评一直是尖锐而严厉的,甚至认为中央农村工作部有一条同中央的路线和方针相抵触的自己的路线和方针。等到六中全会一开,毛泽东看见大家一致批评“右倾”保守,思想统一了,问题解决了,邓子恢也作了检讨,这时他对邓子恢的批评,就不再使用严厉的语言了,也不采取“击一猛掌”的办法了,并且还对邓子恢说了一些肯定的话。他说:“邓子恢同志作了自我批评,虽然各小组会上有些同志觉得他讲得还不彻底,但是我们政治局的同志,还有一些同志,谈了一下,觉得基本上是好的。在现在这个时候,他有了这样的认识,已经是好的了。邓子恢同志在过去长期革命斗争中做过许多工作,有成绩,应当承认。”②(②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六中全会的精神贯彻下去后,毛泽东很快收到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关于农业合作化进展情况的报告。从报来的情况看,到十一月下旬,大多数省的人社农户已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这些省的领导人都认为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可以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据此,毛泽东作出一个新的判断:“看来各省群众的积极性都很高,如果今冬明春全国各省入社农户最少的能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则可以肯定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全国各省(除新疆自治区)均可以基本上完成初级形式的合作化”。①(①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答复甘肃省委并告其他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电报,手稿,1955年11月30日。)这就是说,合作化的时间,比刚刚通过的六中全会决议又提前了将近两年。

  从一九五五年七月到十月,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作为推进和带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的一个中心环节,紧紧地抓住。经过党内的一场思想斗争,他的农业合作化理论和主张,从思想上为全党所接受,并且郑重地作出决议。全会以后,他最关注的是把决议贯彻到实践中去,变为党和群众的实际行动,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地扩大工作成果。

  十一月一日,毛泽东离开北京,乘专列南下,五日到达杭州。他一路调查了解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等情况。

  这里有一个毛泽东这次南下的行车时刻表,摘自一份档案资料。

  “十一月一日,晚九时二十五分专列起站。十一时

  五十分在天津,停车一小时,与天津市委书记黄火青、

  副市长万晓塘谈话。

  十一月二日,晨六时五十八分,到德州车站,停车

  一小时,与德州地委书记谈话。上午十时四十三分到达

  济南,与谭震林、山东省委书记舒同谈话,下午一时结

  束。晚九时十分,与济南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谈

  话,九时五十五分结束。十一时五十六分到达泰安,在

  火车行进中,继续与泰安地委书记、副书记谈话。

  十一月三日,凌晨一时五十四分到达兖州,二时与

  泰安地委书记谈话结束。二时二十五分与兖州地委书

  记、副专员谈话。六时四十五分,到徐州,停车一小

  时,与徐州地委书记、专员谈话。九时四十分到达符离

  集,四十五分与地委书记和专员谈话,十时五十五分结

  束。十一时四十五分到蚌埠,十一时五十分与安徽省委

  书记曾希圣、副省长张恺帆谈话,至下午一时三十分

  结束。

  十一月四日,凌晨一时四十五分到滁州,一时五十

  四分,与滁州两位地委副书记谈话,二时五十分结束。

  三时到浦口。三时二十五分与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省

  长惠浴宇,南京市委书记、市长谈话,五时二十八分结

  束。七时二十一分到镇江,二十五分与镇江地委书记、

  专员谈话,八时十八分结束。十时五十四分到无锡,与

  无锡市委书记、市长谈话,十一时五十五分结束。十二

  时四十七分到苏州,与上海局书记柯庆施、上海市副市

  长许建国,苏州地委书记、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市

  长谈话,下午二时三十分结束。柯庆施、许建国与毛泽

  东同行,四时二十五分到达上海。毛泽东在上海下车,

  到游泳池游泳一个小时后上车继续行进。

  十一月五日,早六时与柯庆施、许建国及上海市其

  他领导人谈话,谈到九时四十分,中间吃早餐。中午,

  再一次下车游泳一个小时。下午二时四十五分到松江,

  与松江地委书记、专员谈话,三时三十七分结束。下午

  七时到达杭州。”

  这是一次多么紧张的调查工作啊!

  毛泽东到杭州后,调查工作继续进行。十一月七日向警卫一中队江苏、浙江籍的七名战士了解农村情况。十一月十日,又向刚刚探家归队的几名战士了解他们家乡的情况。用毛泽东的话说,向这些家在农村的战士调查等于间接地到农村调查。

  在毛泽东的心目中,农业合作化这个大问题已经解决了,很需要有一个农业发展的全面规划。他这次到杭州,作了一路的调查研究工作,也为这件事作了一些准备。他在杭州期间,召集华东、中南地区的几位省委书记开会,专门研究农业发展规划,搞出了十五条。参加会议的有:柯庆施、王任重、吴芝圃、刘顺元、陶铸、邵式平、舒同、曾希圣、周小舟、江华。

  十一月十八日,毛泽东离杭州北上。二十日,到天津。在天津又召集北方几个省的省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开会,在杭州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增加了两条,成为《农业十七条》。参加会议的有:吴德、乌兰夫、白坚、吴砚农、马文瑞、陶鲁笳、黄欧东、欧阳钦。当天晚上回到北京。

  毛泽东这次视察南方的主要成果,就是在杭州和天津分别同十四个省、自治区党委书记共同商定了《农业十七条》。这是第一个全面规划我国农业发展远景的蓝图,内容包括农业合作化、农业生产、卫生教育、文化设施以及道路建设等等。以后经过不断地修改补充,形成《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共四十条,简称《四十条》,内容比《农业十七条》更为详细而具体了。后来,一九五八年毛泽东回顾《四十条》形成过程时说:“四十条,开头无所谓四十条,不晓得怎么在杭州一次会上七议八议搞出十五条,然后天津一次会加了两条,十七条。在一九五六年一月知识分子会议上讲了一下,然后,再到第二次杭州会议①(①指1956年1月3日至9日毛泽东在杭州召集的一次会议,讨论《农业十七条》。参加会议的有:毛泽东、谭震林、陈伯达、廖鲁言、陈毅、柯庆施、罗瑞卿、陈丕显、张仲良、张德生、陶鲁笳、林铁、黄欧东、李井泉、舒同、曾希圣、刘顺元、江华、江一真、吴芝圃、王任重、周小舟、陶铸、陈漫远、杨尚奎,共25人。在这次会议上,将十七条扩展为四十条,定名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才形成四十条。一年半以后,到去年夏季,在青岛会议上有各省同志参加,中央也有同志参加,提出修改意见。然后经过去年九月三中全会,大家觉得可以,也提了些意见,加以修改,就形成现在这个草案。”①(①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2月18日。)

  《四十条》的产生,反映了毛泽东急切地希望改变中国农村的落后面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积极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消灭危害人民健康的严重疾病,建设一个富庶而环境优美的国家。这个文件也可以看作是毛泽东从抓社会主义改造向抓经济建设工作开始转变的一个标志。由于这个文件是在全党反对“右倾保守”的气氛中制定的,人们头脑普遍发热,提出的各项指标大多超越实际可能性,除了农业合作化一项,其他各项都未能如期实现。

  六中全会期间,有些省委书记提出,《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材料已经过时了,应当补充新的材料。毛泽东采纳了这个意见。他作结论时说:《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你们可以带回去,看一看,把你们要增的材料送来,哪些应该抽掉的提出来,应该修改的地方加以修改,按语有不对的地方也提出修改意见,限十月二十五日以前报送中央办公厅。

  毛泽东十一月下旬从杭州回到北京,自十二月起,就动手重编《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由他的秘书田家英帮助做编辑工作。

  全国农业合作化的形势发展很快,大大超出了人们的意料,这也是毛泽东始料所不及的。当九月编书的时候,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为三千八百多万户,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二。②(②这是1955年10月的统计数字。)到这次重编的时候,十二月下旬,相隔只有三个多月,入社农户已达到七千五百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三点三。一场有五亿农民参加的社会大变革,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

  毛泽东对此感到很兴奋。在编书的那些日子里,他全神贯注,仔细地精选材料,认真地修改文字。有的材料文字太差,毛泽东改得密密麻麻,像老师批改作文一样。他还对大部分材料重拟题目,把一些冗长、累赘、使人看了头痛的标题,改得鲜明、生动、有力,而又突出文章的主题思想,引人注目。例如有一篇材料,原来的题目是《天津东郊区庄子乡民生、民强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何发动妇女参加田间生产》,共三十一个字,毛泽东改为《妇女走上了劳动战线》,只用了九个字,简单明了,又抓住了主题,一看就留下印象。又如另一篇材料,原来的题目是《大泉山怎样由荒凉的土山成为绿树成荫、花果满山》,毛泽东改为《看,大泉山变了样子!》。类似情况还很多。

  毛泽东为这本书共写了一百零四篇按语,有十九篇是九月写的,未作改动,其他都是十二月写的或者九月所写而十二月又加以修改的。无论从内容的重要性和广泛性,还是从文字的尖锐性和抒情性来说,十二月写的都远远超过九月写的。这不但反映了农村形势的重大变化,也反映了毛泽东的思想变化。

  在新写的按语中,给人以强烈印象的是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和论述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内容。他在一个按语中写道:“几乎带普遍性地在许多地方存在着的、阻碍广大的贫农和下中农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同社会上的资本主义势力互相呼应着。对于这样一种情形,这一篇文章算是描写得恰好。作者以极大的愤怒斥责了机会主义者,支持了贫苦农民。有些人虽然顶着共产主义者的称号,却对于现在要做的社会主义事业表现很少兴趣。他们不但不支持热情的群众,反而向群众的头上泼冷水。”①(①《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729页。)在另一个按语中,他写道:“想要阻挡潮流的机会主义者虽然几乎到处都有,潮流总是阻挡不住的,社会主义到处都在胜利地前进,把一切绊脚石抛在自己的后头。”①(①《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748、777、778页。)

  对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要算为《谁说鸡毛不能上天》一文所写的按语了。他说:“在中国,富农经济很弱(在土地改革时期,征收了他们的半封建的那部分土地,老富农大多数已无雇工,他们在社会上的名声又很坏),富裕的和比较富裕的中农的力量却是相当强大的,他们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在中国的农村中,两条道路的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贫农和下中农同富裕中农实行和平竞赛表现出来的。在两三年内,看谁增产:是单干的富裕中农增产呢,还是贫农和下中农组成的合作社增产呢?在开头,只是一部分贫农和下中农组成的合作社,同单干的富裕中农在竞赛,大多数的贫农和下中农还在那里看,这就是双方在争夺群众。在富裕中农的后面站着地主和富农,他们是有时公开地有时秘密地支持富裕中农的。在合作社的这面站着共产党”。②(②《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748、777、778页。)

  说到农村的两条道路斗争,必然要涉及农村的阶级政策。毛泽东写了一个最长的按语,专门论述这个问题。他提出:“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必须建立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在领导机关中的优势,而以老下中农和新老两部分上中农作为辅助力量,才能按照党的政策实现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巩固合作社,发展生产,正确地完成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没有这个条件,中农和贫农就不能团结,合作社就不能巩固,生产就不能发展,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实现。”“因此,在合作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一)现在还处于困难地位的贫农,(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三)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样三部分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人们,首先分批分期引导他们加入合作社,并且选择他们中间觉悟程度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若干人,加以训练,组成合作社的领导骨干,特别要注意从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里面选择这种骨干分子。”他同时又强调:“在合作社的指导方针方面,必须实行贫农和中农的互利政策,不应当损害任何人的利益。”①(①《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857―860、611、651页。)

  在新增加的材料中,有几篇是讲办高级社的,毛泽东看了分外高兴,特加写按语,大力推荐。他说:“对于条件已经成熟了的合作社,就应当考虑使它们从初级形式转到高级形式上去,以便使生产力和生产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因为初级形式的合作社保存了半私有制,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半私有制就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就要求改变这种制度,使合作社成为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集体经营的经济团体。”②(②同上书上册,第285页。)又说:现在办的半社会主义合作社,以二三十户的小社为多。“但是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不但平原地区可以办大社,山区也可以办大社。安徽佛子岭水库所在的一个乡,全是山地,纵横几十里,就办成了一个大规模的农林牧综合经营的合作社。”③(③《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857―860、611、651页。)毛泽东看完了《高级社利益最大,而且并不难办》一文后,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写下这样的按语:“看完这一篇,使人高兴。希望大家细心一读。希望一切条件成熟了的初级社,将这一篇向社员们宣读一遍,并且加以讨论,以便动员他们高兴地并社升级。这个浙江省慈溪县五洞闸合作社的了不起的事例,应当使之传遍全国。”④(④《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857―860、611、651页。)同样使毛泽东高兴的是,一些地方出现了由互助组直接进入高级社的事情。他在一个按语中写道:“这是两个由互助组直接进入高级形式、没有经过初级形式的合作社。有些条件适合的地方可以这样做。白盆窑的情况,使人看了高兴。”①(①《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294、5页)毛泽东这些按语,直接推动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对于办高级社,毛泽东一直是比较慎重的。要不要很快就办高级社,在一个相当的时间里,党内也不很清楚。直到七届六中全会,毛泽东才作出明确回答:在最近一个时期就应当办一批高级社。尽管他交待说,条件成熟了的就可以办,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办,而且开头办少数,以后逐步增加。但是这个口子一开,许多地方很快就动手做起来。不但办高级社,还办大社;不但由初级社转高级社,而且由互助组直接跳到高级社。

  毛泽东为什么对办高级社这样高兴?他的考虑是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点出发的。他认为,小规模的、半私有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初级社)虽比互助组前进了一大步,但仍在相当程度上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大规模的、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能大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毛泽东的这个观点的继续发展,导致后来“一大二公”人民公社的出现。

  毛泽东在好几篇按语中,以充满激情的笔调颂扬和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表达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建设富强国家的志气。他写道:“遵化县的合作化运动中,有一个王国藩合作社,二十三户贫农只有三条驴腿,被人称为‘穷棒子社’。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在三年时间内,‘从山上取来’了大批的生产资料,使得有些参观的人感动得下泪。我看这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难道六万万穷棒子不能在几十年内,由于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又富又强的国家吗?”②(②《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294、5页)“勤俭经营应当是全国一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针,不,应当是一切经济事业的方针。勤俭办工厂,勤俭办商店,勤俭办一切国营事业和合作事业,勤俭办一切其他事业,什么事情都应当执行勤俭的原则。这就是节约的原则,节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①(①《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16页。)

  以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化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这是毛泽东一贯的思想。他在一篇按语中又重申了这一思想:“一切合作社,都要以是否增产和增产的程度,作为检验自己是否健全的主要的标准。”②(②同上书中册,第45、475页。)

  山东省曲阜县有一个合作社,三年内增产百分之六十七。毛泽东兴致勃勃地看完了这个合作社的材料,写出一篇抒发情怀的按语:“曲阜县是孔夫子的故乡,他老人家在这里办过多少年的学校,教出了许多有才干的学生,这件事是很出名的。可是他不大注意人民的经济生活。他的学生樊迟问起他如何从事农业的话,他不但推开不理,还在背后骂樊迟做‘小人’。现在他的故乡的人民办起社会主义的合作社来了。经过了两千多年仍然是那样贫困的人民,办了三年合作社,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都开始改变了面貌。这就证明,现在的社会主义确实是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比起孔夫子的‘经书’来,不知道要好过多少倍。有兴趣去看孔庙孔林的人们,我劝他们不妨顺道去看看这个合作社。”③(③同上书中册,第45、475页。)

  毛泽东在按语中还提出了一些著名论点。例如:“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根据农民的生活经验,很具体地很细致地去做,不能采用粗暴的态度和简单的方法。它是要结合着经济工作一道去做的,不能孤立地去做”。

  按语还涉及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包括:兴修水利,水土保持,绿化荒山荒地,发展副业,提倡养猪,提高农民文化科学技术水平等等。

  毛泽东所写的一百零四篇按语,合起来有四万多字,可算得上一篇“大文章”。他一直很喜欢这篇“大文章”。后来,他在一次中央会议上说,建国以后,再没有写什么文章了,就是写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还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写了一些按语。

  这些按语,充分表现了毛泽东对于社会主义事业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度革命热情,对于迅速改变中国农村落后面貌的坚定信念和急切希望。也充分表现了作为伟大的政治家在领导革命运动中的气势和风格。当年广大干部和群众深深受到它们的感染和影响。许多按语的内容,包含着科学的真理,是长期有效的,不但对于农村,而且对于整个的建设,都是很有意义的。但就总体而言,按语是以批判所谓“右倾机会主义”为主旨,对于合作化这个本来是合乎农民需要的变革进程,加以人为地加速,助长了超越客观实际的“左”的倾向。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重编工作全部结束。书名叫什么呢?起先曾考虑叫《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后来毛泽东又提出:“书名叫做《五亿农民的方向》如何?”①(①毛泽东给田家英的信,手稿,1955年12月20日。)田家英不赞成这个书名,认为书中有许多材料是反映反面情况的,并不能作为五亿农民的方向。他主张仍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向毛泽东陈述了理由,为毛泽东所接受。

  编书工作一结束,毛泽东就南下杭州。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杭州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写了序言。序言中说:“这是一本材料书,供在农村工作的人们看的。本来在九月间就给这本书写好了一篇序言。到现在,过了三个月,那篇序言已经过时了。只好重写一篇。”“一九五五年的下半年,中国的情况起了一个根本的变化。中国的一亿一千万农户中,到现在――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下旬――已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农户加入了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所作的报告中,提到加人合作社的农户是一千六百九十万户,几个月时间,就有五千几百万农户加入了合作社。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农业合作化的进度这样快,是不是在一种健康的状态中进行的呢?完全是的。”“现在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问题,已经不是批判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速度方面的右倾保守思想的问题。……现在的问题,不是在这些方面,而是在其他方面。这里有农业的生产,工业(包括国营、公私合营和合作社营)和手工业的生产,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基本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商业同其他经济部门的配合,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工作同各种经济事业的配合等等方面。在这些方面,都是存在着对于情况估计不足的缺点的,都应当加以批判和克服,使之适应整个情况的发展。”①(①《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3、4页。)

  这个序言表明,毛泽东把他在七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开展大辩论以加快各方面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展成为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开展对“右倾保守”思想的批判,并把它提到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于一九五六年一月公开出版。原先毛泽东决定发一条出版消息。当田家英把拟好的消息稿送他审阅时,他咯咯地笑起来,说:“这个消息没有用了,已经过时了。”他对田家英说,他很高兴,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时都没有这样高兴。对毛泽东来说,全国解放是早已料到的,有了长期思想准备的,而农业合作化的胜利来得这样快,这样顺利,却出乎他的意料。他一向认为,改造几亿个体经营的农民是最艰难的事业,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做许多细致的工作才能完成。谁知道,这么困难的问题,经过三次会议,作一篇报告,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就如此顺利地解决了。

  面对迅猛发展的农业合作化高潮,毛泽东不无某种担心,一度进入比较冷静的思考。一月十九日,王任重为湖北省高级社发展计划问题打电话给中央农村工作部,说湖北正在召开地委书记会议,一部分人赞成省委的计划,即春耕前全省发展一万个高级社(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就停下来,到秋收前后再发展;另一部分人主张放手发展,春耕前基本实现高级合作化。他认为还是省委的计划比较稳当,不知中央以为如何,为此请示。王任重还说,最近一些报纸的宣传对一部分同志的急躁情绪也有某种刺激作用。于是,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廖鲁言即于十九日给毛泽东写了一个报告。毛泽东当天就作出批示:“同意王任重同志的意见,控制在一万个左右。再送《人民日报》邓拓同志和新华社吴冷西同志,注意在宣传方面加以控制。”

  到一九五六年一月底,入社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短短几个月,就达到并超过毛泽东所提出的基本完成合作化的指标。当时,毛泽东曾指出:有些同志脑子发热,报上不要再发表合作化的数字,要强调质量第一。因此,报上没有公布这个数字。到三月底,入社农户的比例已达将近百分之九十。四月底,中央批准按照三月底的数字发布新闻,宣布“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①(①《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4月版,第378页。)到一九五六年底,全国有百分之九十六的农户入了社,加入高级社的农户高达百分之八十七。原先计划十八年完成的目标,提前了十一年。在中国农业合作化的这个阶段,步子走得过快了。

  从一九五一年冬毛泽东主持制定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到一九五六年底完成合作化,用了五年时间。这五年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从一九五一年底到一九五五年上半年为第一阶段,从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到一九五六年底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和初级社,总的说来,基本上是在稳步而健康的情况下发展的(尽管也出现过一些波澜),互助合作的优越性逐步显现出来,并且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这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况,对农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

  初级社是中国农民的创造。它的规模不大,一般为二三十户。从生产要素(土地、耕畜、农具、劳动力等)的合理配置来说,它大体上是适应当时生产力水平的,是适应农民的接受程度和干部的管理水平的,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初级社还保存着半私有制,这样既能发挥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又体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形成一种比较合理的双重结合。可以设想,如果在初级社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经济的逐步发展,按照经济规律和群众觉悟程度,经过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坚持稳步发展、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有先有后地发展合作化的方针,而且不要搞得那么整齐划一,那末,后来中国农村的发展将会是另一种情况,而避免走上曲折的道路。

  但是,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形势骤然起了变化,合作社的发展迅猛异常,出现了全国的合作化高潮。毛泽东对当时的形势作过这样的描述:“一九五五年,在中国,正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决胜负的一年。这一决战,是首先经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召集的五月、七月和十月三次会议表现出来的。一九五五年上半年是那样的乌烟瘴气,阴霾满天。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却完全变了样,成了另外一种气候,几千万户的农民群众行动起来,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实行合作化。”①(①《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年1月版,第729、730页)

  农业合作化的过快发展和表面上的巨大胜利,助长了毛泽东对个人意志的过分自信,更加深信自己的主张总是正确的,而且是能够立即见效的。当然,这不是说,合作化高潮纯粹是个人意志的产物。这是不可能的。它的产生还有深刻的社会基础。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中国人民,在革命胜利和建立新国家后,普遍急于摆脱原来的贫困落后状态。中国汪洋大海般的、势单力薄而又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在生产上确有发展互助合作的需要。但是,问题出在没有充分估量甚至不顾客观实际的条件和农民群众的觉悟程度,过急地人为地加速了合作化“高潮”的到来。

  从农业合作化的加速进程中,人们看到这样一种情形:毛泽东作为享有崇高威望、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爱戴和信赖的领袖,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带领人民取得难以想像的胜利,当他提出一个主张并雷厉风行地加以推行的时候,各级干部总是闻风而动,积极贯彻实行,唯恐落在别人后头。这样,往往在相互攀比中又提出一些超过毛泽东预计的情况和规定的指标。这些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使他十分兴奋,又进一步提出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指标。如此互相影响,循环往复,使得原来提出的比较符合实际的要求,变得逐渐并越来越离开了实际。

  毛泽东急于从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急于将小社合并为大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更多地着眼于发挥集体经营的长处和优势力量,而对于农民个体经营(或称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及其生命力和潜在的活力,严重估计不足,往往对它忽略,甚至把它看作是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手工劳动的条件下,农民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对于农业生产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已为中国农业发展的历程所证明。

  毛泽东急于并社升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一个农家子弟出身而长期领导农民革命斗争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他的心,他的感情,总是同广大贫苦农民息息相通、紧密相联。他认为,大社、高级社利于提高生产力,能够更好地为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尽管存在种种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一九五六年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总的说来,中国农村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完成了两次历史性社会变革。不仅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民主主义革命目标,而且完成了对于分散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场广大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没有引起社会震荡,没有出现毛泽东所担心的牲口大批死亡和粮食减产的情况,相反,粮食连年增产。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办了许多单家独户的个体农民根本办不了的事情,在抗御自然灾害中显示出力量,特别是在全国普遍开展规模不等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以后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实行机械耕作、机械排灌和科学种田,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些,都是有着深远影响的。

  中国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受到苏联集体农庄的明显影响,这在当时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中国的高级社又有不少有别于苏联集体农庄的自己的特点和新的创造,特别是采取了与苏联明显不同的逐步实现合作化的道路,并不是简单照搬苏联的模式。在实现高级合作化这一目标上,中共领导人是没有分歧的,分歧在于后期的发展速度,集中表现在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争论上。实践证明,毛泽东对邓子恢的批评是错误的,邓子恢在合作化步骤上的逐渐演进的主张是比较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①(①中共中央办公厅1981年3月9日《转发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对邓子恢在农业合作社发展问题上的所谓“错误”,予以平反。)

  究竟什么是适合中国情况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什么是中国社会主义农村的发展道路,这是一个新事物,是一个缺乏经验的重大而复杂的经济变革问题,因而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才能一步一步地全面深刻地搞清楚。
qz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