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经》译文及解读,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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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经》译文及解读--30地狱品


【译文】

地狱品的大意是讲,地狱中的事情,作恶之人必受恶报,罪恶(报应)牵强附会不得。

谎语欺人死後将堕地狱,已作恶事却说「我未作」,两种罪行後来皆承受,自己造下的罪孽自己牵引自己进入地狱。 ㈠

(即使)法衣穿於身上,(但是)作恶行为不止:行为苟且甘心隐於种种恶行之中,此人最终将堕入地狱之中。㈡

没有戒德却接受别人供养,(从法)理上讲岂不是自损其德?(这种人)死後生吞炙热著的铁丸,(内心痛苦)躁热有甚於燃烧的木炭。㈢

放纵逸乐有四种表现:喜欢侵犯他人之妻女,身处危险之境无福(报),三是诋毁(他人),四是骄奢淫夫。(四)

不做(有)福(有)利(之事),又堕入恶(道),畏而又畏(其实)很少快乐:王法又施加重重责罚,身死之後堕入地狱之中。(五)

就像拔草割草一般,握得不紧就易割伤手(掌):学习持戒却又不禁制(其欲),(死後)堕入地狱自受恶报。㈥

人的行为若是散漫堕落,就不能驱除众多劳禄:在修(清净行)方面若有缺陷污点,终身都不会享有大福报。(七)

常常做一些应该做的事,自守戒律必然能使自己坚强。远离各种外方(邪)道,不要沾染(外道)以免蒙上污垢。 (八)

做了不该做的事,後来必然产生忧郁和痛苦:行善常常大吉顺利,所到之处没有后悔懊恼。(九)

面对各种恶行,想去作或者已作了;这(样的人)尘世之苦不可解脱,所犯罪恶已经接近难以逃避(惩罚的边缘)。(十)

谎称得道以求他人供养,自己心行不正,却去毁谤好人,此乃用邪道蒙蔽世人;其人将因罪业缚绑,自设陷阱自投火坑。 (十二

犹如守卫边疆城镇,裏裏外外都要牢固:正心守意无妄念,非法(之念)便不会产生:品行有缺点将导致忧患,自己使自己堕入地狱。 (十二)

应该感到羞耻的却不(以为)羞耻,不该感到羞耻的却又以之为羞(耻):(这种人)活著时是被邪见所惑,死後便堕入地狱之中。(十三)

应该恐怖的见著却不恐怖,不应恐怖的见著反而恐怖;人生信仰偏向邪见一边,死後便堕入地狱之中。(十四)

应该避开的不去避开,应该靠近的不去亲近:把玩践行邪僻观点,死後便堕入地狱之中。(十五)

应该亲近的就应亲近,应该远离的就该远离:恒定如一坚持端正见解(观点),死後便进入善道境地。(十六)

【原典】

地狱品第三十十有六章

地狱品者,道泥辈①事,作恶受恶,罪牵不置。

妄语地狱近,作之言不作;二罪後俱受,自作自牵往。㈠

法衣在其身,为恶不自禁,苟没②恶行者,终则堕地狱。 ㈡

无戒受供养,理岂不自损?死噉③烧铁丸,然热剧火炭④。 ㈢

放逸有四事,好犯他人妇,卧险非福利,毁三侄决四。 (四)

不福利堕恶,畏而畏⑤乐寡,王法重罚加,身死入地狱。 (五)

譬如拔菅草⑥,执缓则伤手;学戒不禁制,狱录乃自贼。 ㈥

人行为慢堕,不能除众劳;梵行有玷缺,终不受大福。(七)

常行所当行,自持必令强;远离诸外道,莫习为尘垢。(八)

为所不当为,然後致郁毒;行善常吉顺,所适无悔悟⑦。(九)

妄证求赂,行己不正,怨誓⑧良人,以枉治士;罪缚斯人,自投于坑。 (十一)

如备边城,中外牢固;自守其心,非法⑨不生;行缺致忧,令堕地狱。 (十二)

可羞不羞,非羞反羞;生为邪见,死堕地狱。(十三)

可畏不畏,非畏反畏;信向⑩邪见,死堕地狱。(十四)

可避不避,可就不就;阮习邪见,死堕地狱。(十五)

可近则近,可远则远;恒守正见,死堕善道。(十六)

【注释】

①泥巩:梵语。也作泥黎,泥朶,意译为地狱,是十界中最恶劣的境界。

②苟没:苟且地沈沦於,或曰因苟且而沈沦於。

③噉:吃、吞。噉,音dan。同「啖」,「啗」。

④然热剧火炭:然热,即燃热;剧,熊熊燃烧,火力剧烈。

⑤畏而畏:畏而又畏。

⑥菅草: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细长且有一定硬度。

⑦悔恡:即悔吝,乃後悔之意。怯,吝之异体字。

⑧怨譛:即怨谮,冤枉诬陷。

⑨非法:不法,不符合佛法之念头。

⑩信向:信仰偏向、执著。


分类:佛经 书名:《法句经》 作者:尊者法救(撰)维只难(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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