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第03卷 观业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问曰:汝虽种种破诸法,而业决定有,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如经说:"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恶者入地狱,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应空,所谓业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人有三毒,为恼他故生行,善者先自灭恶,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恼众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后世乐果种子。
复次,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v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大圣略说业有二种:一者、思,二者、从思生。是二业如阿毗昙中广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思是心数法,诸心数法中能发起有所作故名业,因是思故起外身口业。虽因余心心数法有所作,但思为所作本,故说思为业。是业今当说相: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口业者,四种口业;身业者,三种身业。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有作、有无作:作时名作业,作已常随逐生名无作业。是二种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恶,善名止恶。复有从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种福:一从施生,二从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杀人有二种罪:一者、从射生,二者、从杀生。若射不杀,射者但得射罪,无杀罪。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如是名为六种业,第七名思。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是业有今世后世果报。是故决定有业有果报故,诸法不应空。
答曰: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业, 云何生果报?
业若住至受果报,即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业是生灭相,一念尚不住,何况至果报?若谓业灭,灭则无,云何能生果报?
问曰: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从谷有芽,从芽有茎叶等相续,从是相续而有果生。离种无相续生,是故从谷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故不断亦不常。
如谷种喻,业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犹如谷种,因是心余心心数法相续生,乃至果报,先业后果故不断亦不常。若离业有果报,则有断常。
是善业因缘果报者,所谓: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白名善净,成福德因缘者。从是十白业道,生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无益语、不嫉、不恚、不邪见,是名为善。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得今世名利,后世天人中贵处生。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
答曰: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以谷子为喻者,其过甚多,但此中不广说。汝说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触有形,可见有相续;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况心及业,无触无形不可见,生灭不住欲以相续?是事不然。
复次,从谷子有芽等相续者,为灭已相续?为不灭相续?若谷子灭已相续者,则为无因。若谷子不灭而相续者,从是谷子常生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则生一切世间谷,是事不然。是故业果报相续则不然。
问曰: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所谓: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中,但是无记。
是无记义阿毗昙中广说,见谛所不断,从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断。是以诸业,以不失法故果生。
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过,是事阿毗昙中广说。
复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时果报独生,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
是业有二种,随重而受报。或有言,是业受报已业犹在,以不念念灭故。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者,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从须陀洹等诸贤圣,有漏、无漏等应分别。
答曰:是义俱不离断常过,是故亦不应受。
问曰:若尔者,则无业果报。
答曰:
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此论所说义,离于断常。何以故?业毕竟空寂灭相,自性离,有何法可断?何法可失?颠倒因缘故往来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从颠倒起,则是虚妄无实,无实故非常。
复次,贪著颠倒不知实相故,言业不失,此是佛所说。
复次,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
若业有性者, 是则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无有差别。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 业当何有实?
第一义中诸业不生。何以故?无性故。以不生因缘故则不灭,非以常故不灭。若不尔者,业性应决定有。若业决定有性,则为是常,若常则是不作业。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
复次,若有不作业者,则他人作罪此人受报,又他人断梵行而此人有罪,则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应思为春事,春不应思为夏事,有如是等过。
复次,作福及作罪者,则无有别异。起布施、持戒等业,名为作福;起杀盗等业,名为作罪。若不作而有业,则无有分别。
复次,是业若决定有性,则一时受果报已,复应更受,是故汝说以不失法故有业报,则有如是等过。
复次,若业从烦恼起,是烦恼无有决定,但从忆想分别有。若诸烦恼无实,业云何有实?何以故?因无性故,业亦无性。
问曰:若诸烦恼及业无性不实,今果报身现有,应是实。
答曰: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诸贤圣说,烦恼及业是身因缘,是中爱能润生,业能生上中下、好丑贵贱等果报。今诸烦恼及业,种种推求无有决定,何况诸身有决定果?随因缘故。
问曰:汝虽种种因缘破业及果报,而经说有起业者,起业者有故,有业有果报。如说,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即亦不异。
无始经中说:众生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缚,于无始生死中,往来受种种苦乐。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则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异,则失业果报堕于无因,无因则断灭。是故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
答曰: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无业、无作业者,何有从业生果报?若无果报,云何有受果报者?业有三种,五阴中假名人是作者,是业于善恶处生,名为果报。若起业者尚无,何况有业、有果报及受果报者?
问曰:汝虽种种破业果报及起业者,而今现见众生作业受果报,是事云何?
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与梦, 如焰亦如响。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复化作化人。如化人无有实事,但可眼见;又化人口业说法、身业布施等,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亦应如是知。
诸烦恼者,名为三毒,分别有九十八使、九结、十缠、六垢等无量诸烦恼。业名为身口意业,今世后世分别有善、不善、无记,苦报、乐报、不苦不乐报,现报、业生报、业后报业。如是等无量作者,名为能起诸烦恼业、能受果报者。果报名从善恶业生无记五阴。如是等诸业皆空无性,如幻如梦,如焰如响。
分类:佛经 书名:中论 作者:[姚秦]鸠摩罗什(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