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传》第四节庄周在蒙邑住得时间久了,又萌发了远游的念头。他将漆园的事务安顿好,告别了妻子与儿子,带着蔺且,乘舟顺丹水而下,不日来到了彭城附近。 一天,庄周与蔺且来到了吕梁。丹水在此处突然下跌,形成了一个高达几十丈的瀑布。瀑布溅起的水珠在数里地之外都可以感觉到,巨大的冲击声振得人耳朵发疼。庄周与蔺且正在欣赏这自然界的雄伟壮观,突然,看见有一个人从河岸纵身跳入了瀑布下面的旋涡中。庄周以为是一个对生活失去希望而自寻短见的人,便与蔺且赶紧跑上前去,想救他上来。 但是,等他们跑到旋涡跟前时,已经看不到那个跳入水中的人。庄周与蔺且便又顺流而下,想寻找他的尸体。突然,那人从数百步之外的平静的水塘中冒出头来,用手拢了拢披着的头发,口中唱着当地的民歌,自由自在地游泳。 庄周十分惊奇此人的游泳技术,便站在岸上看着。那人在水中,犹如鱼儿一样挥洒自若。他游了一会,便爬上岸来,躺在地上,享受着夏日的阳光。庄周走到跟前,问道: "请问,你的游泳技术如此高超,你有道吗?" 那人见有人问话,也不起来,躺着回答道:"我没有什么道。我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我游泳时,遇到旋涡便与之俱入,遇到涌波则与之俱出,完全凭借水本身的力量而不自己用力,也就是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这就是我蹈水的窍门。" 庄周听了这话,进一步问道:"何谓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 那人又说:"我生于陆地而安于陆地,此谓故;从小在水乡中长大,熟习了水的规律,此谓性;在不知不觉之中掌握了游泳的本领,不知其所以然而然,此谓命。" 离开这位善游若鱼的人,庄周对蔺且说:"荒山村野之中,倒是可以听到一些启人深思的话。他泳中若履陆地的关键就在于'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他是绝对地依照水本身的规律,而不让人自身的力来改变这种规律,因此,他就能够与水合为一体,他就能驾驭水。可见,人要想在生活中获得自由,就必须绝对地遵循自然规律,而不能用自己的偏好来改变自然规律。" 蔺且不解地问道:"既然绝对地按照自然规律,那又怎么能显示出生命的自由呢?" 庄周回答说:"生命的自由与自然规律本来就没有什么矛盾,它们都是自然之道的产物。只要掌握了自然之道,就能够从自由与必然的矛盾中解脱出来。" 师徒二人一边讨论着刚才那位善游之人的技艺,一边在河岸边的树林中漫步。 突然,蔺且指着前方对庄周说:"先生,你看那位佝偻的老人,粘蝉的技术是多么高妙!" 庄周顺着蔺且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一位曲腰的老者,在用一根长长的木杆粘蝉。他每一次将木杆伸到高高的树枝上,都能很快就粘到一个蝉,他身旁放着的笼子里,已经装了很多蝉。这位老者用木杆取蝉,就象一般人在地上拾起一件不会动的物品一样容易。 蔺且急着想过去与老者说话,庄周怕惊动了老者,便用手势制止了他,二人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 一会儿工夫,老者的笼子里便装满了蝉,他用木杆挑着笼子,口里哼着轻快的小曲,准备回家了。庄周走上前去,拦住老者,问道: "老者,我观看您粘蝉已多时了,您的手艺可真高妙啊! 您有道吗?" 老者回答道:"我有道。每年的五六月份,是粘蝉的好时节。每当此时,我就预先开始了准备工作。我在粘蝉的木杆上放置两个泥丸,然后用双手平举木杆,尽量做到不让泥丸落地。如果能够做到这样,那么用杆粘蝉十有六七都能成功。更进一步,如果能够在木杆上放置三个泥丸而不落地,粘蝉十有八九都能成功。再进一步,如果在木杆上放置五个泥丸而不落地,那么,粘蝉就象在地上拾起一件东西那么容易。当此之时,我的身体就象树木的根那样静,我的手臂就象树木的枯枝那样稳。虽然有天地之大、万物之众,但是,它们都与我毫无关系,我的心中、眼中、手中,唯蝉翼之知。我的心胸十分的安静,我的身体十分的灵巧,任何事物都无法干扰我的精神对蝉翼的关注。这样,我怎么能不粘蝉若拾物呢?" 说完,再也不理睬他们,竟自挑着蝉笼走了。 庄周回头对蔺且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这就是佝偻丈人粘蝉的道。" 蔺且问道:"何谓用志不分、乃凝于神?" 庄周回答说:"当一个人的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某一个事物时,他的精神就会与物合而为一,佝偻丈人粘蝉的手艺说明,人要想做好任何事情,都必须摆脱名利的束缚,将全部身心投入进去。养生亦是如此。" 浪游两个月,师生二人又回到了蒙邑漆园。他们的生活还是照旧:读书、谈论、游玩,偶尔到附近的作坊中与工匠们聊聊天。 这天,庄周正在家中闭目打坐,蔺且忽然慌慌张张地从外面闯进来,对庄周说: "先生,我今天在集市上碰见了两个从燕国来的方士,他们号称能够做到潜于水中十日而不溺死,赴汤蹈火而不被烧伤。为了让人们相信,他们当众表演,还真是个蹈火不热的人哩!这是我亲眼所见。先生,他们为什么能做到这样?"庄周听了蔺且的叙述,缓缓睁开眼睛,对他说:"你坐下,听我讲。这种表演对于得道的真人来说是不足取的,只不过是一知半解的方士在那儿哗众取宠。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并不难,只要能够安心修道则成。" 蔺且又问道:"修道为什么就能达到物不能害的境地呢?" 庄周说:"我已经多次给你说过了,凡有貌象声色者,都是物。物与物之间,都可以互相犯害,而不能避免。但是,如果能够进入万物所自出的无形之道,那么,物就不能犯害了。怎么才能进入无形之道呢?保持你的本性,修养你的真气,让你的神气与自然的元气相合。这样的人,自然之道所赋予他的天性就不会丧失,他的精神饱满而没有空隙,外物就无法犯害他了。" "先生,您说得太玄妙了,能不能说得更加通俗一些?" "好吧,我给你举一个例子。一个人如果喝醉了酒,当他从疾走如飞的车上摔下来时,他不会感到疼痛,也不会有什么大的伤害,更不会死亡。如果是一个完全清醒的人,则不是丧命,也会重伤。为什么呢?因为醉汉已不知道自己的存在,更不知道外物的存在,他的精神是完整、统一的,这就是天全。他不知道自己是坐在车上,当然也不知道摔到了车下,死生惊惧,都不会进入他的胸中。因此,他已经丧失了自我意识,其他精神是自然而然,无所顾忌的,外物对他的伤害也就减轻了。 "醉酒的境界虽然不能说就是得道的境界,但是,二者之间有些相似。因酒而保持天全的人尚且如此,因得道而保持天全的人就更不用说了。" 蔺且又问道:"但是,所有的人都想着一个'我',怎么才能象醉酒那样不在乎外物的犯害呢?" 庄周说:"对待外物的犯害,就象对待偶然遇到的飘瓦那样。即使一个气性十足的人,当一块随风飘落的瓦砸到自己头上时,也不会动怒,因为他知道飘瓦并不是有意来砸它。仇恨再深的人,他会杀死自己的仇人,却不会折断仇人用来刺伤自己的宝剑,因为他知道,宝剑并不是有意来刺伤他。如果将所有犯害自己的事物都象对待飘瓦与宝剑那样来对待,人就不会动怒,就会永远保持平静的心情,就会永远保持天全。这样,天下就消灭了战争,消灭了杀戮,太平盛世就会到来。" 分类:春秋战国历史 书名:庄子传 作者:王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