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的公示

       群众监督才是最有效最彻底的监督,只靠体制内监督等于隔靴搔痒,上级监督下级,谁又监督上级?纪检监察监督,谁又监督纪检监察?

  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公示叫喊了很长时间,时至今日仍然是一锅夹生饭。

  只见楼梯响,没见人下来,不知道他们在楼上叨咕些什么。叨咕来叨咕去,雷声也听不到了,更别说雨点了。就这样黑不提白不提没下文了,就这样束之高阁偃旗息鼓了。

  领导干部是公众人物,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说白了,他们是人民的公仆,人民作为主人,对自家的仆人应该有起码的关心,比如他们的家属子女都是做什么的,他们有几处房产,多少积蓄,他们过得怎么样,是不是需要增加点生活费,等等。虽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大家都这样藏着掖着,群众难免有看不到的地方,多让人操心啊。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领导干部的个人信息晒出来,不仅可以防止他们腐败变质,而且可以让人民明明白白看到,我们的人们公仆是怎么个“以人民之心为心”,怎么个”除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怎么个”只求做大事不求做大官”,是怎么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说不定晒出几个焦裕禄孔繁森,也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我想了两个礼拜,也没有想出不可以公示的道理,无奈只好主观臆断:一是部分同志有难言之隐不敢告人。只要是国家干部,不管级别不论官职,工资收入是有数的,但是看看无数的资产确实是说不清道不明,那就大家都别说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假如制定政策的人都像毛主席穷的只剩下稿费,假如都像周总理把全国人民的子女都当作自己的子女,有什么不可以公示的?二是正如传说的那样,挨个儿抓难免会有冤枉的,隔一个抓一个一定会有漏网的,那可就坏菜了,晒出来等于是授人以柄,给别人递刀子,那执政的合法性正当性也会受到质疑,岂不是弄巧成拙自毁长城吗。

  这只是主观臆断,公示还是非常必要的。群众监督才是最有效最彻底的监督,只靠体制内监督等于隔靴搔痒,上级监督下级,谁又监督上级?纪检监察监督,谁又监督纪检监察?

  第一,公示要全覆盖无死角。上至总书记下至村书记,应公示尽公示,该公示都公示。

  第二,公示要建立专门网站。

  第三,要鼓励监督。允许成立社会监督团体,实行高额奖励制度。

  第四,要制定严厉的惩罚制度。

  如此,才叫壮士断腕,抓铁有痕。如此,才叫自我革命,涤瑕荡垢。如此,才能真正跳出“周期律”,长盛不衰。如此,才能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至于“不想腐”,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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