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问题疫苗最近牵动了无数国人的神经,毒疫苗、假疫苗乃至假药问题层出不穷,其实不是今天才出现的。早在满清和民国时代,疫苗造假就开始了;直到解放以后通过五反运动、以及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造,才彻底灭绝了造假问题;改革开放以后,造假问题死灰复燃,愈演愈烈。造假从出现到灭绝,再到重现,其伴随的正是私有制到公有制再到私有制的演变过程。究其根源,私有制下,从商号到资本家,牟利才是其第一动机。回顾这段历史或许对于我们认清问题有一定的帮助。
正文
从满清到民国,无效牛痘疫苗“遍布全国”
最早采用人痘接种法预防天花的还是曾经雄踞世界科学最前列的古代中国。我国在16世纪就已经开始接种人痘,即从轻微天花病人身上人工接染此病,从而达到预防目的。后来,这个方法通过阿拉伯人传到了欧洲,迅速流行开来。
但是,人痘接种的可靠性不强,因为不能保证被接种者只患轻微的天花。英国医生琴纳注意到,有些得过牛痘的人也永不得天花,他经过大胆的实验取得成功,并于1798年公布了这一重要发现,于是种牛痘法在欧洲得到推广。19世纪伟大的医学家巴斯德将这一现象总结为接种免疫原理:接种什么病菌,就可以防治该病菌所引起的疾病。
接种牛痘预防天花的方法很快传到中国,鲁迅先生在《集外集拾遗补编》中,曾经记述了自己接种牛痘的经历。
但是,部分国人在“造福变造祸”的本事上,也是古已有之。据史料记载:“19世纪60年代初,行医者使用的牛痘苗并不总是健康的,在种痘后天花发作的病例很常见。庸医为获得更大收益使用变质或是无效的牛痘疫苗,甚至以人痘取代牛痘,在广州的种痘书籍和新闻报道中很常见,这些作法不只在广州,更遍布全国。”
民国的北京假药横行
民国初年的著名新闻记者梅蒐在《北京益世报》上开设的专栏“益世余谭”,是一组短小精悍,真实地展现了那个年代的市井百态的笔记小品,其中记载了许多当时假医假药猖獗的事情。
“北京方面,有一宗卖野药的,门类甚多,状况不一”。这种野药基本上就是假药,卖药的经常冒充是官府的人——这一点像极了当今各种各样打着“红墙御医”之类的幌子骗人的家伙,“或是僧道两门,不是朝五台就是朝南海,带来的圣药,等等不一,所卖的药品,大半是松香膏药、切糕丸,较真儿说全是搁念(江湖蒙人之意)”。这种卖假药的,旁边总会有几个托儿,“在旁边鼓吹,这药怎么好,他买了去怎么见效”。
这种卖野药的,当时“尤以天桥一带为荟萃之所”,梅蒐有个姓王的邻居,有个咳嗽的病根儿,冬天就在野药摊儿上买了两服药,卖药的说这种药能清肺化痰,有奇效。王某买了,吃下去咳嗽确有缓解,谁知转年春天,不但咳嗽大犯,而且居然咳嗽带血,医生检查后叹息不止,说他吃的药有拢肺作用,只能改善症状,无法真正治疗疾病,反而还把病给拖严重了。
就算是正规的药房,也并非好多影视剧中所演的:杏林高手挤破头,童叟无欺济世人。当时北京的药铺,光内城的东西南北就有好几十家,“金碧辉煌,焕然一新”,门面虽好,背地里却是黑心的买卖,“大秤买了来,小戥子儿卖出去,获利不止十倍”,这还是说的寻常草药,贵重的药物,成本和售价的差价就更大了。药行那时有句话,叫“吃於术、穿厚朴”,指这俩药品最为暴利。
当时的大小药铺都存在欺骗顾客的情况,所不同的是,大字号重在“欺”,小字号重在“骗”。
大字号不讲商德,买卖越大,气焰越大。“从先同仁堂药铺,就犯这宗毛病”。东四牌楼某药铺,恶习之大,名震四九城,“那份挑眉立目,摇头撇嘴,待理不理、直狂的邪行”,令那些买药的顾客深受其辱;小字号呢,“只知获利,不管害人,实在可怕”!
解放初期的假药案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开始严打严惩制假贩假,对造假零容忍!当时一个药厂老板叫王康年,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造假药,甚至危害到抗美援朝的志愿军。政府迅速给予严惩,杀一儆百!威严之下,制假情况戛然而止,贩卖假货基本消失,社会风气逐渐朴实祥和起来。
王康年,浙江杭州人。17岁进上海大亚电台当练习生,后任电台报告员。王倚仗其岳父杨得春任租界巡捕房探目的势力,在西藏路生吉里租赁客堂间开设大康行,专营毛巾、袜子、雪花膏、万金油等掮客生意。后迁至北京西路434号景星里,改名大康西药行,曾制造假药,用玉米粉改装为表飞鸣、阿斯匹林粉等。抗日战争胜利后,王将大康西药行迁至汉口路456号三楼306室,改名大康药房,专营西药投机贩卖。由于投机、抛空头栈单,到期无货兑现,负债千万余元,药房倒闭。
上海解放后,大康药房复业。当时,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市场西药供应紧缺。王在向37个国家机关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中,以行贿、嫖妓等方式腐蚀国家工作人员85人,行贿金额2万余元。骗到订货款后,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等手法应付交货,如用次消发噻唑片充好消发噻唑片、用二千倍显微镜充二千五百倍显微镜等等。或拖延交货,甚至有23个国家机关的定货一直未交,价值7万余元。1951年11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向其订购氯霉素、消发灭定粉等6种前线急需药品,金额3万余元,王一直拖延不交货,志愿军5次催货,王将前线不需要的冷热水袋、玻璃片,甚至已生锈的医疗器械发往前线应付。王还用诈欺伎俩向银行骗取大量贷款,拖欠不还,套购大量外汇,偷漏国家税收。王盗窃、诈骗国家资财总计金额26.1万余元。案发后,上海市人民法庭于1953年2月28日依法判处死刑。
上海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从1952年2月起,为了打击不法资产阶级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大肆进行严重腐蚀干部,破坏抗美援朝和国家的经济建设的破坏活动,在工商业中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这是建国后 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一场重大的阶级斗争,它的胜利,巩固了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开始建立工人监督生产、参与管理的制度,为对私营工商业实行 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公有制得以确立,生产的目的不再是为少数资本家牟利,制假问题彻底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