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第二十六章、本命解| 儒家经典

《孔子家语》第二十六章、本命解| 儒家经典

《孔子家语》第二十六章、本命解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人之命与性何谓也?」

孔子对曰:「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微煦,然后有见,八月生齿,然后能食,三年顋合,然后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后能化。阴穷反阳,故阴以阳变,阳穷反阴,故阳以阴化。是以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十有四而化,一阳一阴,奇偶相配,然后道合化成,性命之端,形于此也。」

公曰:「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

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群生闲藏乎阴,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子穷天数也。极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婚礼而杀于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知可为,知不可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是故审其伦而明其别谓之知,所以效匹夫之听也。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再醮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阃外之非仪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独成,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匹妇之德也。」

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乱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出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

孔子曰:「礼之所以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故丧礼有举焉,有恩有义,有节有权。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母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掩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尊尊贵贵,义之大也,故为君亦服衰三年,以义制者也;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丧不过三年,齐衰不补,坟墓不修,除服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凡此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治之,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行者,面垢而已,此以权制者也。亲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号,三年忧哀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也。」


分类:儒家经典书名:孔子家语作者:孔子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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