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第02卷 观破作作者品第八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
答曰: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余。如破三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为,有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已破,不应复问。汝著心深故,而复更问,今当复答。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 作者亦无业。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决定有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应有作;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
复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则不从因缘有。
问曰:若不从因缘有作者、有作业,有何咎?
答曰: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 亦无有涅槃,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涅槃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
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业,有何咎?
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何况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但有言说,而无作者、作业。
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
复次,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先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
复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
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无因。
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不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
复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分类:佛经 书名:中论 作者:[姚秦]鸠摩罗什(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