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第02卷 破燃可燃品第十
问曰:应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谓五阴。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
问曰:且置一异法。若言无燃、可燃,今云何以一异相破?如兔角龟毛无故不可破。世间眼见实有事而后可思惟,如有金,然后可烧可锻;若无燃、可燃,不应以一异法思惟。若汝许有一异法,当知有燃、可燃。若许有者,则为已有。
答曰:随世俗法言说,不应有过。燃、可燃若说一、若说异,不名为受。若离世俗言说,则无所论。若不说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无所说,则义不可明。如有论者欲破有无,必应言有无,不以称有无故而受有无,是以随世间言说故无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虽有言说亦复不受。是故以一异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则一;
若燃异可燃, 离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业。若燃、可燃一,则作、作者亦应一。若作、作者一,则陶师与瓶一,作者是陶师,作是瓶。陶师非瓶,瓶非陶师,云何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谓一不可则应异,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与可燃异,应离可燃别有燃,分别是可燃、是燃,处处离可燃应有燃,而实不尔,是故异亦不可。
复次,
如是常应燃, 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 亦名无作火。
若燃、可燃异,则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则自住其体,不待因缘,人功则空。人功者,将护火令燃;是功现有,是故知火不异可燃。
复次,若燃异可燃,燃即无作。离可燃,火何所燃?若尔者,火则无作,无作火无有是事。
问曰:云何火不从因缘生,人功亦空?
答曰:
燃不待可燃,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则应空。
燃、可燃若异,则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燃,则无相因法,是故不从因缘生。
复次,若燃异可燃,则应常燃。若常燃者,应离可燃别见有燃,更不须人功。何以故?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谓先有薪烧时名可燃者,是事不尔。若离燃别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时名可燃?
复次,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若燃异可燃,则燃不应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则自住其体,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则不燃、可燃。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烧故。若不烧则无灭,应常住自相,是事不尔。
问曰: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如男至于女,如女至于男。
答曰: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离燃有可燃,若离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则应燃至可燃,而实不尔。何以故?离燃无可燃,离可燃无燃故。今离男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
问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
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应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则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则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则先有可燃而后有燃,不应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后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则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余处,离于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后有可燃,燃亦有如是过。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
复次,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则燃成已复成。何以故?燃自住于燃中。若燃不自住其体,从可燃成者,无有是事。是故有是燃从可燃成,今则燃成复成,有如是过。复有可燃无燃过。何以故?可燃离燃自住其体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无有是事。
复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本因待,如是决定则无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还因于燃而成可燃,是则二俱无定,无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则无,无则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说燃、可燃相因待成,无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无燃, 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 不因无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过先已说。
复次,
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燃不于余方来入可燃,可燃中亦无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从余处来入燃中,燃中亦无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时不燃,是义如去来中说。是故,
可燃即非燃, 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 燃中无可燃,
可燃中无燃,可燃不燃。何以故?先已说作、作者一过故。离可燃无燃,有常燃等过故。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以有异过故,三皆不成。
问曰:何故说燃、可燃?
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阴,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 一切等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过故。又离受无受者,异不可得故,以异过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说,无生毕竟空。是故,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毕竟寂灭相,是故品末说是偈。若人说我相,如犊子部众说,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离色是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如萨婆多部众说,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无记,是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别异。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灭相,以佛语作种种戏论。
分类:佛经 书名:中论 作者:[姚秦]鸠摩罗什(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