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经》译文注释经文对照,佛经,《维摩诘所说经》不思议品第六

《维摩经》译文注释经文对照,佛经,《维摩诘所说经》不思议品第六

《维摩经》译文、注释、经文对照 不思议品第六


第二十五章 如何求法

【原文】

尔时,舍利弗见此室中无有床座。作是念:斯诸菩萨大弟子众当于何坐?

长者维摩诘知其意,语舍利弗言:云何?仁者为法来耶?求床座耶?

(肇曰:独寝一床,旨现于此,舍利弗默领玄机,故扣其兴端。净名将辨无求之道,故因而诘之也。)

舍利弗言:我为法来,非为床座。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

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

(肇曰:真求乃不求法,况安身之具乎?)

【白话解】

这时,舍利弗见室中没有床座。心里想:这些菩萨和大弟子怎么坐呢?

长者维摩诘知道舍利弗的想法,对舍利弗说:怎么?仁者是为求法来还是为求座椅来?

舍利弗说:我是为求法来的,不是为求座椅来的。

维摩诘说:喏!舍利弗,凡求法的人,不贪身躯性命,何况座椅?

凡是求法的人,不会有色受想行识五蕴之求,不会有十八界、十二入之求,不会有欲界、色界、无色界之求。

【原文】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着佛求,不着法求,不着众求。

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

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肇曰:有求则戏论,戏论则非求,所以知真求之无求也。)

唯!舍利弗。法名寂灭,若行生灭,是求生灭,非求法也。

【白话解】

喏!舍利弗。凡是求法的人,不着佛相求,不着法相求,不着僧相求。

凡是求法的人,不从见苦求,不从断集求,不从证灭求,不从修道求。

为什么呢?佛法没有戏论。如果说我应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便是戏论,不是求法。

喏!舍利弗。佛法说是寂灭的。如果心中想着生灭,是求生灭,不是求法。

【原文】

法名无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则染着,非求法也。

法无行处,若行于法,是则行处,非求法也。

法无取舍,若取舍法,是则取舍,非求法也。

法无处所,若着处所,是则着处,非求法也。

法名无相,若随相识,是则求相,非求法也。

【白话解】

说佛法是无染的。如果心染于法乃至染于涅槃,即是染着,不是求法。

说佛法没有行处。如果想着有一条具体的修行路,即是有行处,不是求法。

说佛法没有取舍。如果对法有取舍之分,有取有舍,不是求法。

说佛法没有处所。如果执着要到什么地方去,执着处所,不是求法。

说佛法是无相的。如果随相生识,即是求相,不是求法。

【原文】

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则住法,非求法也。

法不可见闻觉知,若行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

(肇曰:六识略为四名,见、闻,眼、耳识也。觉,鼻、舌、身识也。知,意识也。)

法名无为,若行有为,是求有为,非求法也。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于一切法应无所求。

(肇曰:法相如此,岂可求乎?若欲求者,其为无求,乃真求耳。)

说是语时,五百天子于诸法中得法眼净①。

(肇曰:大乘法眼净也。)

【注】

①法眼净:菩萨修得的照见一切众生、诸法无碍的智慧眼,称为法眼净。

【白话解】

佛法不可住,如果住于某个法而不离,即是住于某一法,不是求法。

佛法不可见闻觉知,如果心思放在见闻觉知上,执着见闻觉知,不是求法。

说佛法是无为,如果身心有作为,是求有为,不是求法。

因此,舍利弗,如果求法,对一切法都应无所求。

维摩诘说这席话时,有五百天子对世间出世间法得法眼净。


分类:佛经 书名:《维摩经》 作者:(经文)鸠摩罗什(译) (白话)观辉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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