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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08 孝灵帝纪第八孝灵皇帝讳宏,《谥法》曰:"乱而不损曰灵。"伏侯《古今注》曰宏之字曰大。肃宗玄孙也。曾祖河闲孝王开,祖淑,父苌。世封解渎亭侯,淑以河闲王子封为解渎亭侯,苌袭父封,故言世封也。解渎亭在今定州义丰县东北也。帝袭侯爵。母董夫人。桓帝崩,无子,皇太后与父城门校尉窦武定策禁中,使守光禄大夫刘倏持节,将左右羽林至河闲奉迎。续汉志曰:"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城上乌,尾毕逋,父为吏,子为徒。一徒死,百乘车。车班班,入河闲。河闲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粱。粱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城上乌'者,处高独食,不与下共,谓人主多聚敛也。'父为吏,子为徒'者,言蛮夷叛逆,父既为军吏,子弟又为卒徒往击之也。'一徒死,百乘车'者,言前一人讨胡既死矣,后又遣百乘车往也。'车班班'者,言乘舆班班入河闲迎灵帝也。'姹女数钱',言帝既立,其母永乐太后好聚金以为堂室也。'石上慊慊'者,言太后虽积金钱,犹慊慊常若不足,使人舂黄粱而食之也。'我欲击之'者,言太后教帝使卖官受钱,天下忠笃之士怨望,欲击鼓求见丞卿,主鼓者复怒而止我也。" 建宁元年春正月壬午,城门校尉窦武为大将军。己亥,帝到夏门亭,《东观记》曰:"到夏门外万寿亭,群臣谒见。"使窦武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入殿中。庚子,即皇帝位,年十二。改元建宁。以前太尉陈蕃为太傅,与窦武及司徒胡广参录尚书事。 使护羌校尉段颎讨先零羌。 二月辛酉,葬孝桓皇帝于宣陵,在洛阳东南三十里,高十二丈,周三百步。庙曰威宗。 庚午,谒高庙。辛未,谒世祖庙。大赦天下。赐民爵及帛各有差。 段颎大破先零羌于逢义山。山在今原州平高县。"逢"一作"途"。 闰月甲午,追尊皇祖为孝元皇,夫人夏氏为孝元皇后,考为孝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慎园在今瀛州乐寿县东南,俗呼为二皇陵。 夏四月戊辰,太尉周景薨。司空宣酆免,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 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及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又故刺史、二千石清高有遗惠,为众所归者,皆诣公车。 太中大夫刘矩为太尉。 六月,京师雨水。 秋七月,破羌将军段颎复破先零羌于泾阳。泾阳,县名,属安定,故城在今原州平凉县南也。 八月,司空王畅免,宗正刘宠为司空。 九月辛亥,中常侍曹节矫诏诛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及尚书令尹勋、侍中刘瑜、屯骑校尉冯述,皆夷其族。皇太后迁于南宫。太后与窦武密谋欲诛曹节,今武等既诛,故太后被迁。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大鸿胪许栩为司空。 冬十月甲辰晦,日有食之。令天下系囚罪未决入缣赎,各有差。 十一月,太尉刘矩免,太仆沛国闻人袭为太尉。姓闻人,名袭,字定卿。《风俗通》曰:"少正卯,鲁之闻人,其后氏焉。" 十二月,鲜卑及濊貊寇幽并二州。 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三月乙巳,尊慎园董贵人为孝仁皇后。续汉志曰:"置永乐宫,仪如桓帝尊匽贵人之礼。" 夏四月癸巳,大风,雨雹。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 五月,太尉闻人袭罢,司空许栩免。六月,司徒刘宠为太尉,太常许训为司徒,训字季师,平舆人。太仆长沙刘嚣为司空。嚣字重宁。 秋七月,破羌将军段颎大破先零羌于射虎塞外谷,东羌悉平。 九月,江夏蛮叛,州郡讨平之。 丹阳山越贼围太守陈夤,夤击破之。 冬十月丁亥,中常侍侯览讽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司隶校尉朱?、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翌昱、河内太守魏朗、山阳太守翟超皆为钩党,下狱,钩谓相牵引也。事具《刘淑》、《李膺传》。死者百余人,妻子徙边,诸附从者锢及五属。五属谓五服内亲也。制诏州郡大举钩党,于是天下豪桀及儒学行义者,一切结为党人。续汉志曰:"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装具,时有识者窃言,苇笥郡国谳箧也。后党人禁锢,会赦,有疑者皆谳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戊戌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太尉刘宠免,太仆郭禧为太尉。字公房,扶沟人也。禧音僖。 鲜卑寇并州。 是岁,长乐太仆曹节为车骑将军,百余日罢。 三年春正月,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三月丙寅晦,日有食之。 夏四月,太尉郭禧罢,太中大夫闻人袭为太尉。秋七月,司空刘嚣罢。八月,大鸿胪桥玄为司空。 九月,执金吾董宠下狱死。 冬,济南贼起,攻东平陵。东平陵,县名,属济南国,故城在今齐州东。 郁林乌浒民相率内属。乌浒,南方夷号也。广州记曰:"其俗食人,以鼻饮水,口中进啖如故。" 四年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赐公卿以下各有差,唯党人不赦。 二月癸卯,地震,海水溢,河水清。 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 太尉闻人袭免,太仆李咸为太尉。字元卓,汝南西平人。 诏公卿至六百石各上封事。 大疫,使中谒者巡行致医药。 司徒许训免,司空桥玄为司徒。夏四月,太常来艳为司空。艳字季德,南阳新野人。 五月,河东地裂,雨雹,山水暴出。 秋七月,司空来艳免。 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执金吾宋酆女,前年入掖庭为贵人。 司徒桥玄免。太常宗俱为司空,俱字伯俪,南阳安众人。前司空许栩为司徒。 冬,鲜卑寇并州。 熹平元年春三月壬戌,太傅胡广薨。 夏五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熹平。 长乐太仆侯览有罪,自杀。 六月,京师雨水。 癸巳,皇太后窦氏崩。秋七月甲寅,葬桓思皇后。 宦官讽司隶校尉段颎捕系太学诸生千余人。时有人书朱雀阙云"天下大乱,公卿皆尸禄"故捕之。事见《宦者传》。冬十月,渤海王悝被诬谋反,丁亥,悝及妻子皆自杀。 十一月,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寇郡县,《东观记》曰:"会稽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立父生为越王,攻破郡县。"遣杨州刺史臧旻、丹阳太守陈夤讨破之。 十二月,司徒许栩罢,大鸿胪袁隗为司徒。 鲜卑寇并州。 是岁,甘陵王恢薨。 二年春正月,大疫,使使者巡行致医药。 丁丑,司空宗俱薨。 二月壬午,大赦天下。 以光禄勋杨赐为司空。 三月,太尉李咸免。夏五月,以司隶校尉段颎为太尉。 沛相师迁坐诬罔国王,下狱死。国王,陈愍王宠也。臣贤案:《陈敬王传》云"国相师迁"。又《东观记》曰"陈行相师迁奏,沛相魏愔,前为陈相,与陈王宠交通"。明魏愔为沛相,此言师迁为沛相,盖误也。 六月,北海地震。东莱,北海海水溢。续汉志曰:"时出大鱼二枚,各长八九丈,高二丈余。" 秋七月,司空杨赐免,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 冬十二月,日南徼外国重译贡献。 太尉段颎罢。 鲜卑寇幽并二州。 癸酉晦,日有食之。 三年春正月,夫余国遣使贡献。 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太常陈耽为太尉。耽字汉公,东海人也。 三月,中山王畅薨,无子,国除。 夏六月,封河闲王利子康为济南王,奉孝仁皇祀。 秋,洛水溢。 冬十月癸丑,令天下系囚罪未决,入缣赎。 十一月,杨州刺史臧旻率丹阳太守陈寅,大破许生于会稽,斩之。 任城王博薨。 十二月,鲜卑寇北地,北地太守夏育追击破之。鲜卑又寇并州。 司空唐珍罢,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 四年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门外。 封河闲王建子佗为任城王。建,桓帝弟也。 夏四月,郡国七大水。 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园灾成帝陵也,在今咸阳县西。,遣使者持节告祠延陵。 鲜卑寇幽州。 六月,弘农、三辅螟。 遣守宫令之盐监,穿渠为民兴利。《前书·地理志》及《续汉·郡国志》并无盐监,今蒲州安邑县西南有盐池监也。 令郡国遇灾者,减田租之半;其伤害十四以上,勿收责。 冬十月丁巳,令天下系囚罪未决,入缣赎。 拜冲帝母虞美人为宪园贵人,顺帝虞美人也。宪园在洛阳东北。质帝母陈夫人为渤海孝王妃。渤海孝王鸿之夫人也。 改平准为中准,《汉官仪》曰:"平准令一人,秩六百石也。"使宦者为令,列于内署。自是诸署悉以阉人为丞、令。 五年夏四月癸亥,大赦天下。 益州郡夷叛,太守李颙讨平之。 复崇高山名为嵩高山。《前书》武帝祠中岳,改嵩高为崇高。《东观记》曰:"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之,名为嵩高山。" 大雩。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五月,太尉陈耽罢,司空许训为太尉。 闰月,永昌太守曹鸾坐讼党人,弃市。讼谓申理之也。其言切直,帝怒,槛车送槐里狱掠杀之也。诏党人门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锢。 六月壬戌,太常南阳刘逸逸字大过,安众人。为司空。 秋七月,太尉许训罢,光禄勋刘宽为太尉。 冬十月壬午,御殿后槐树自拔倒竖。 司徒袁隗罢。十一月丙戌,光禄大夫杨赐为司徒。 十二月,甘陵王定薨。 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国文学吏。《汉官仪》曰:"太子舍人、王家郎中并秩二百石,无员。" 是岁,鲜卑寇幽州。沛国言黄龙见谯。 六年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南宫平城门及武库东垣屋自坏。平城门,洛阳城南门也。蔡邕曰:"平城门,正阳之门,与宫连,郊祀法驾所从出,门之最尊者。"武库,禁兵所藏。东垣,库之外障。《易传》曰:"小人在位,厥妖城门自坏。" 夏四月,大旱,七州蝗。 鲜卑寇三边。谓东、西与北边。 市贾民为宣陵孝子者数十人,皆除太子舍人。 秋七月,司空刘逸免,卫尉陈球为司空。 八月,遣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出云中,使匈奴中郎将臧旻与南单于出雁门,护乌桓校尉夏育出高柳,并伐鲜卑,晏等大败。 冬十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太尉刘宽免。 帝临辟雍。 辛丑,京师地震。 辛亥,令天下系囚罪未决,入缣赎。 十一月,司空陈球免。十二月甲寅,太常河南孟有彧为太尉。有彧字叔达,音乙六反。庚辰,司徒杨赐免。太常陈耽为司空。 鲜卑寇辽西。 永安太仆王旻下狱死。永安宫之太仆也。 光和元年春正月,合浦、交址乌浒蛮叛,招引九真、日南民攻没郡县。 太尉孟有彧罢。 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癸丑,光禄勋陈国袁滂为司徒。滂字公喜。 己未,地震。 始置鸿都门学生。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来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 三月辛丑,大赦天下,改元光和。 太常常山张颢为太尉。颢字智明。《搜神记》曰:"颢为梁相,新雨后,有鹊飞翔近地,令人擿之,墯地化为圆石,颢命椎破,得一金印,文曰'忠孝侯印'。" 夏四月丙辰,地震。 侍中寺雌鸡化为雄。 司空陈耽免,太常来艳为司空。 五月壬午,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亡去不获。《东观记》曰:"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与中黄门桓贤语,因忽不见。"六月丁丑,有黑气墯所御温德殿庭中。《东观记》曰:"墯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秋七月壬子,青虹见御坐玉堂后殿庭中。《洛阳宫殿名》,南宫有玉堂前、后殿。据《杨赐传》,云墯嘉德殿前。八月,有星孛于天市。 九月,太尉张颢罢,太常陈球为太尉。司空来艳薨。冬十月,屯骑校尉袁逢为司空。 皇后宋氏废,后父执金吾酆下狱死。 丙子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太尉陈球免。十二月丁巳,光禄大夫桥玄为太尉。 是岁,鲜卑寇酒泉。京师马生人。京房《易传》曰:"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山阳公载记》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 二年春,大疫,使常侍、中谒者巡行致医药。 三月,司徒袁滂免,大鸿胪刘郃为司徒。郃字季承。乙丑,太尉桥玄罢,太中大夫段颎为太尉。 京兆地震。 司空袁逢罢,太常张济为司空。济字元江,细阳人。 夏四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辛巳,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颎并下狱死。 丁酉,大赦天下,诸党人禁锢小功以下皆除之。时上禄长和海上言:"党人锢及五族,有乖典训。"帝从之。 东平王端薨。 五月,卫尉刘宽为太尉。 秋七月,使匈奴中郎将张修有罪,下狱死。时张修擅斩单于呼微,更立羌渠为单于,故坐死。 冬十月甲申,司徒刘郃、永乐少府陈球、卫尉阳球、步兵校尉刘纳谋诛宦者,事泄,皆下狱死。 巴郡板楯蛮叛,遣御史中丞萧瑗督益州刺史讨之,不克。 十二月,光禄勋杨赐为司徒。 鲜卑寇幽并二州。 是岁,河闲王利薨。洛阳女子生儿,两头四臂。京房《易传》曰:"二首,下不一也,厥妖人生两头。" 三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二月,公府驻驾庑自坏。公府,三公府也。驻驾,停车处也。庑,廊屋也,音无禹反。续汉志云:"南北四十余闲坏。" 三月,梁王元薨。 夏四月,江夏蛮叛。 六月,诏公卿举能通《古文尚书》、《毛诗》、《左氏》、《谷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议郎。 秋,表是地震,涌水出。表是,县,属酒泉郡,故城在今甘州张掖县西北也。 八月,令系囚罪未决,入缣赎,各有差。 冬闰月,有星孛于狼、弧。二星名也。 鲜卑寇幽、并二州。 十二月己巳,立贵人何氏为皇后。南阳宛人也,车骑将军何真女也。 是岁,作罼圭、灵昆苑。罼圭苑有二,东罼圭苑周一千五百步,中有鱼梁台,西罼圭苑周三千三百步,并在洛阳宣平门外也。 四年春正月,初置騄骥厩丞,领受郡国调马。騄骥,善马也。调谓征发也。豪右辜搉,马一匹至二百万。《前书音义》曰:"辜,障也。搉,专也。谓障余人卖买而自取其利。" 二月,郡国上芝英草。夏四月庚子,大赦天下。 交址刺史朱俊讨交址、合浦乌浒蛮,破之。 六月庚辰,雨雹。《续汉书》曰:"雹大如鸡子。"秋七月,河南言凤皇见新城,群鸟随之;赐新城令及三老、力田帛,各有差。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太尉刘宽免,卫尉许有彧为太尉。 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永巷,宫中署名也。《汉官仪》曰:"令一人。宦者为之,秩六百石,掌宫婢侍使。" 司徒杨赐罢。冬十月,太常陈耽为司徒。 鲜卑寇幽并二州。 是岁帝作列肆于后宫,使诸辨女贩卖,更相盗窃争斗。帝著商估服,饮宴为乐。又于西园弄狗,著进贤冠,带绶。《三礼图》曰:"进贤冠,文官服之,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续汉志曰:"灵帝宠用便嬖子弟,转相汲引,卖关内侯直五百万。令长强者贪如豺狼,弱者略不类物,实狗而冠也。"昌邑王见狗冠方山冠,龚遂曰:"王之左右皆狗而冠。"又驾四驴,帝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京师转相放效。续汉志曰:"驴者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驾之乎!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也。" 五年春正月辛未,大赦天下。 二月,大疫。 三月,司徒陈耽免。 夏四月,旱。 太常袁隗为司徒。 五月庚申,永乐宫置灾。续汉志曰:"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灾。"秋七月,有星孛于太微。 巴郡板楯蛮诣太守曹谦降。 癸酉,令系囚罪未决,入缣赎。 八月,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 冬十月,太尉许有彧罢,太常杨赐为太尉。 校猎上林苑,历函谷关,遂巡狩于广成苑。十二月,还,幸太学。 六年春正月,日南徼外国重译贡献。 二月,复长陵县,比丰、沛。三月辛未,大赦天下。 夏,大旱。 秋,金城河水溢。五原山岸崩。 始置圃囿署,以宦者为令。 冬,东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 大有年。 中平元年春二月,钜鹿人张角自称"黄天",其部帅有三十六方,皆著黄巾,同日反叛。续汉书曰:"三十六万余人。"安平、甘陵人各执其王以应之。安平王续、甘陵王忠。 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进为大将军,将兵屯都亭。置八关都尉官。都亭在洛阳。八关谓函谷、广城、伊阙、大谷、轘辕、旋门、小平津、孟津也。壬子,大赦天下党人,还诸徙者,时中常侍吕强言于帝曰:"党锢久积,若与黄巾合谋,悔之无救。"帝惧,皆赦之。唯张角不赦。诏公卿出马、弩,举列将子孙及吏民有明战阵之略者,诣公车。遣北中郎将卢植讨张角,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俊讨颍川黄巾。庚子,南阳黄巾张曼成攻杀郡守褚贡。 夏四月,太尉杨赐免,太仆弘农邓盛为太尉。盛字伯能。司空张济罢,大司农张温为司空。 朱俊为黄巾波才所败。 侍中向栩、张钧坐言宦者,下狱死。时钧上书曰:"今斩常侍,悬其首于南郊以谢天下,即兵自消也。"帝以章示常侍,故下狱也。 汝南黄巾败太守赵谦于邵陵。邵陵,县名,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郾城县东。广阳黄巾杀幽州刺史郭勋及太守刘卫。 五月,皇甫嵩、朱俊复与波才等战于长社,大破之。长社,今许州县也,故城在长葛县西。 六月,南阳太守秦颉击张曼成,斩之。 交址屯兵执刺史及合浦太守来达,自称"柱天将军",遣交址刺史贾琮讨平之。 皇甫嵩、朱俊大破汝南黄巾于西华。西华,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陈州项城县西。诏嵩讨东郡,朱俊讨南阳。卢植破黄巾,围张角于广宗。宦官诬奏植,抵罪。植连破张角,垂当拔之,小黄门左丰言于帝曰:"卢中郎固垒息军,以待天诛。"帝怒,遂槛车征植,减死一等。遣中郎将董卓攻张角,不克。 洛阳女子生儿,两头共身。续汉志曰:"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共匤,以为不祥,堕地弃之。其后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二头之象。" 秋七月,巴郡妖巫张修反,寇郡县。刘艾纪曰:"时巴郡巫人张修疗病,愈者雇以米五斗,号为'五斗米师'。" 河南尹徐灌下狱死。 八月,皇甫嵩与黄巾战于仓亭,获其帅。其帅,卜已也。仓亭在东郡。 乙巳,诏皇甫嵩北讨张角。 九月,安平王续有罪诛,国除。 冬十月,皇甫嵩与黄巾贼战于广宗,获张角弟梁。角先死,乃戮其尸。发棺断头,传送马市。以皇甫嵩为左车骑将军。十一月,皇甫嵩又破黄巾于下曲阳,斩张角弟宝。 湟中义从胡北宫伯玉与先零羌叛,以金城人边章、韩遂为军帅,攻杀护羌校尉伶征、金城太守陈懿。伶,姓也,周有大夫伶州鸠。 癸巳,朱俊拔宛城,斩黄巾别帅孙夏。 诏减太官珍羞,御食一肉;厩马非郊祭之用,悉出给军。 十二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中平。 是岁,下邳王意薨,无子,国除。郡国生异草,备龙蛇鸟兽之形。《风俗通》曰:"亦作人状,操持兵弩,一一备具。"续汉志曰:"龙蛇鸟兽,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是岁黄巾贼起,汉遂微弱。" 二年春正月,大疫。 琅邪王据薨。 二月己酉,南宫大灾,火半月乃灭。续汉志曰:"时烧灵台殿、乐成殿,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癸亥,广阳门外屋自坏。洛阳城西面南头门也。 税天下田,亩十钱。以修宫室。 黑山贼张牛角等十余辈并起,所在寇钞。 司徒袁隗免。三月,廷尉崔烈为司徒。 北宫伯玉等寇三辅,遣左车骑将军皇甫嵩讨之,不克。 夏四月庚戌,大风,雨雹。 五月,太尉邓盛罢,太仆河内张延为太尉。延字公威,歆之子。 秋七月,三辅螟。 左车骑将军皇甫嵩免。八月,以司空张温为车骑将军,讨北宫伯玉。九月,特进杨赐为司空。冬十月庚寅,司空杨赐薨,光禄大夫许相为司空。相字公弼,平舆人,许训之子。 前司徒陈耽、谏议大夫刘陶坐直言,下狱死。 十一月,张温破北宫伯玉于美阳,因遣荡寇将军周慎追击之,围榆中;县名,故城在今兰州金城县东也。又遣中郎将董卓讨先零羌。慎、卓并不克。 鲜卑寇幽、并二州。 是岁,造万金堂于西园。洛阳民生儿,两头四臂。 三年春二月,江夏兵赵慈反,杀南阳太守秦颉。 庚戌,大赦天下。 太尉张延罢。车骑将军张温为太尉,中常侍赵忠为车骑将军。 复修玉堂殿,铸铜人四,黄钟四,其音中黄钟也。子为黄钟。及天禄、虾蟆,又铸四出文钱。天禄,兽也。时使掖廷令毕岚铸铜人,列于仓龙、玄武阙外,钟悬于玉堂及云台殿前,天禄、虾蟆吐水于平门外。事具《宦者传》。案:今邓州南阳县北有宗资碑,旁有两石兽,镌其膊一曰天禄,一曰辟邪。据此,即天禄、辟邪并兽名也。汉有天禄阁,亦因兽以立名。 五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荆州刺史王敏讨赵慈,斩之。 车骑将军赵忠罢。 秋八月,怀陵上有雀万数,悲鸣,因斗相杀。怀陵,冲帝陵也。续汉志曰:"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也。" 冬十月,武陵蛮叛,寇郡界,郡兵讨破之。 前太尉张延为宦人所谮,下狱死。 十二月,鲜卑寇幽并二州。 四年春正月己卯,大赦天下。 二月,荥阳贼杀中牟令。中牟,今郑州县。刘艾纪曰:"令落皓及主簿潘业,临阵不顾,皆被害。" 己亥,南宫内殿罘罳自坏。《前书》音义曰:"罘罳,连阙曲阁也,音浮思。" 三月,河南尹何苗讨荥阳贼,破之,拜苗为车骑将军。 夏四月,凉州刺史耿鄙讨金城贼韩遂,鄙兵大败,遂寇汉阳,汉阳太守傅燮战没。扶风人马腾、汉阳人王国并叛,寇三辅。 太尉张温免,司徒崔烈为太尉。五月,司空许相为司徒,光禄勋沛国丁宫为司空。宫字元雄。 六月,洛阳民生男,两头共身。刘艾纪曰"上西门外刘仓妻生"也。 渔阳人张纯与同郡张举举兵叛,攻杀右北平太守刘政、辽东太守杨终、护乌桓校尉公綦稠等。举兵自称天子,寇幽、冀二州。 秋九月丁酉,令天下系囚罪未决,入缣赎。 冬十月,零陵人观鹄观,姓;鹄,名。自称"平天将军",寇桂阳,长沙太守孙坚击斩之。 十一月,太尉崔烈罢,大司农曹嵩为太尉。 十二月,休屠各胡叛。 是岁,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 五年春正月,休屠各胡寇西河,杀郡守邢纪。 丁酉,大赦天下。 二月,有星孛于紫宫。 黄巾余贼郭太等起于西河白波谷,寇太原、河东。 三月,休屠各胡攻杀并州刺史张懿,遂与南匈奴左部胡合,杀其单于。 夏四月,汝南葛陂黄巾攻没郡县。葛陂在今豫州新蔡县西北。 太尉曹嵩罢。五月,永乐少府樊陵为太尉。陵字德云,胡阳人也。 六月丙寅,大风。 太尉樊陵罢。 益州黄巾马相攻杀刺史郗俭,自称天子,又寇巴郡,杀郡守赵部,益州从事贾龙击相,斩之。 郡国七大水。 秋七月,射声校尉马日磾为太尉。 八月,初置西园八校尉。乐资《山阳公载记》曰:"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虎贲中郎将袁绍为中军校尉,屯骑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左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谏议大夫夏牟为左校尉,淳于琼为右校尉:凡八校尉,皆统于蹇硕。" 司徒许相罢,司空丁宫为司徒。光禄勋南阳刘弘为司空。字子高,安众人。卫尉董重为票骑将军。 九月,南单于叛,与白波贼寇河东。遣中郎将孟益率骑都尉公孙瓒讨渔阳贼张纯等。 冬十月,壬午御殿后槐树自拔倒竖青、徐黄巾复起,寇郡县。 甲子,帝自称"无上将军",耀兵于平乐观。平乐观在洛阳城西。 十一月,凉州贼王国围陈仓,右将军皇甫嵩救之。 遣下军校尉鲍鸿讨葛陂黄巾。 巴郡板楯蛮叛,遣上军别部司马赵瑾讨平之。 公孙瓒与张纯战于石门,大破之。时乌桓反叛,与贼张纯等攻蓟中,故瓒追击之。石门,山名也,在今营州西南。 是岁,改刺史,新置牧。 六年春二月,左将军皇甫嵩大破王国于陈仓。 三月,幽州牧刘虞购斩渔阳贼张纯。 下军校尉鲍鸿下狱死。 夏四月丙午朔,日有食之。 太尉马日磾免,幽州牧刘虞为太尉。 丙辰,帝崩于南宫嘉德殿,年三十四。戊午,皇子辩即皇帝位,年十七。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临朝。大赦天下,改元为光熹。封皇弟协为渤海王。后将军袁隗为太傅,与大将军何进参录尚书事。上军校尉蹇硕下狱死。时蹇硕谋欲立渤海王协,发觉。五月辛巳,票骑将军董重下狱死。董重,孝仁后之兄子也。六月辛亥,孝仁皇后董氏崩。 辛酉,葬孝灵皇帝于文陵。在洛阳西北二十里,陵高十二丈,周回三百步。 雨水。 秋七月,甘陵王忠薨。 庚寅,孝仁皇后归葬河闲慎陵。 徙渤海王协为陈留王。司徒丁宫罢。 八月戊辰,中常侍张让、段圭等杀大将军何进,于是虎贲中郎将袁术烧东西宫,攻诸宦者。庚午,张让、段圭等劫少帝及陈留王幸北宫德阳殿。何进部曲将吴匡与车骑将军何苗战于朱雀阙下,苗败斩之。辛未,司隶校尉袁绍勒兵收伪司隶校尉樊陵、河南尹许相及诸阉人,无少长皆斩之。让、圭等复劫少帝、陈留王走小平津。小平津在今巩县西北。续汉志曰:"时京师童谣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上北邙。'案献帝未有爵号,为段圭等所执,公卿百官皆随其后,到河上乃得还。"尚书卢植追让、圭等,斩数人,其余投河而死。《献帝春秋》曰:"河南中部掾闵贡见天子出,率骑追之,比晓到河上。天子饥渴,贡宰羊进之,厉声责让等曰:'君以阉宦之隶,刀锯之残,越从洿泥,扶侍日月,卖弄国恩,阶贱为贵,劫迫帝主,荡覆王室,假息漏刻,游魂河津。自亡新以来,奸臣贼子未有如君者。今不速死,吾射杀汝。'让等惶怖,叉手再拜叩头,向天子辞曰:'臣等死,陛下自爱。'遂投河而死。"帝与陈留王协夜步逐荧光行数里,得民家露车,共乘之。 辛未,还宫。大赦天下,改光熹为昭宁。 并州牧董卓杀执金吾丁原。司空刘弘免,董卓自为司空。 九月甲戌,董卓废帝为弘农王。 自六月雨,至于是月。 论曰:《秦本纪》说赵高谲二世,指鹿为马,史记曰,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胡亥曰:"马也。"胡亥曰:"丞相误也。"以问群臣,左右或言马,或言鹿者高皆阴法中之,自此左右不敢言之也。而赵忠、张让亦绐灵帝不得登高临观,时宦官并起第宅,拟则宫室。帝尝登永安候台,宦官恐望见之,乃使赵忠等谏曰:"人君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散离。"自是不敢复登台榭。见《宦者传》。故知亡敝者同其致矣。然则灵帝之为灵也优哉! 赞曰:灵帝负乘,委体宦孽。《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言帝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征亡备兆,《小雅》尽缺。《诗·小雅》曰:"《小雅》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缺亦废也。麋鹿霜露,遂栖宫卫。史记曰,伍子胥谏吴王,吴王不听,子胥曰:"臣今见麋鹿游于姑苏之台,官中生荆棘,露沾衣也。"言帝为政贪乱,任寄不得其人,寻以献帝迁播,洛阳丘墟,故麋鹿栖宫卫也。卫,协韵音于别反。 分类:正史 书名:后汉书 作者:范晔、司马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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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09 孝献帝纪第九孝献皇帝讳协,灵帝中子也。《谥法》曰:"聪明睿智曰献。"协之字曰合。《张璠记》曰:"灵帝以帝似己,故名曰协。"《帝王纪》曰:"协字伯和。"母王美人,为何皇后所害。中平六年四月,少帝即位,封帝为勃海王,徙封陈留王。 九月甲戌,即皇帝位,年九岁。迁皇太后于永安宫。董卓迁也。《洛阳宫殿名》曰:"永安宫周回六百九十八丈,故基在洛阳故城中。"大赦天下。改昭宁为永汉。丙子,董卓杀皇太后何氏。 初令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员各六人。续汉志曰:"侍中,比二千石,无员。"《汉官仪》曰:"侍中,左蝉右貂,本秦丞相史,往来殿内,故谓之侍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时,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唾壶,朝廷荣之。至东京时,属少府,亦无员。驾出,则一人负传国玺,操斩蛇剑,参乘。与中官俱止禁中。"又曰:"给事黄门侍郎,六百石,无员。掌侍从左右,给事中使,关通中外。"应劭曰:"黄门侍郎,每日暮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舆服志》曰:"禁门曰黄闼,以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本既无员,于此各置六人也。《献帝起居注》曰:"自诛黄门后,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机事颇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黄门不得出入。不通宾客,自此始也。"赐公卿以下至黄门侍郎家一人为郎,以补宦官所领诸署,侍于殿上。灵帝熹平四年,改平准为中准,使宦者为令。自是诸内署令、丞悉以阉人为之,故今并令士人代领之。 乙酉,以太尉刘虞为大司马。董卓自为太尉,加鈇钺、虎贲。礼记曰:"诸侯赐鈇钺然后专杀。"《说文》曰:"鈇,莝刃也。"《苍颉篇》曰:"鈇,斧也。"加鈇钺者,得专杀也。丙戌,太中大夫杨彪为司空。甲午,豫州牧黄琬为司徒。 遣使吊祠故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等。冬十月乙巳,葬灵思皇后。 白波贼寇河东,《薛莹书》曰:"黄巾郭泰等起于西河白波谷,时谓之白波贼。"董卓遣其将牛辅击之。 十一月癸酉,董卓自为相国。十二月戊戌,司徒黄琬为太尉,司空杨彪为司徒,光禄勋荀爽为司空。 省扶风都尉,置汉安都护。扶风都尉,比二千石,武帝元鼎四年置,中兴不改,至此以羌扰三辅,故省之。置都护,令总统西方。 诏除光熹、昭宁、永汉三号,还复中平六年。 初平元年春正月,山东州郡起兵以讨董卓。 辛亥,大赦天下。 癸酉,董卓杀弘农王。 白波贼寇东郡。 二月乙亥,太尉黄琬、司徒杨彪免。 庚辰,董卓杀城门校尉伍琼、督军校尉周珌。珌音必。《东观记》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也。"续汉书、《魏志》并作"毖",音秘。以光禄勋赵谦为太尉,《谢承书》曰:"谦字彦信,太尉赵戒之孙,蜀郡成都人也。"太仆王允为司徒。 丁亥,迁都长安。董卓驱徙京师百姓悉西入关,自留屯毕圭苑。 壬辰,白虹贯日。 三月乙巳,车驾入长安,幸未央宫。未央宫,萧何所造也。张璠记曰:"将入宫日,大雨,昼晦,翟雉飞入长安宫。" 己酉,董卓焚洛阳宫庙及人家。 戊午,董卓杀太傅袁隗、太仆袁基,夷其族。隗,绍之叔父。基,袁术之母兄。卓以山东兵起,依绍、术为主,故诛其亲属。《献帝春秋》曰:"尺口以上男女五十余人,皆下狱死。" 夏五月,司空荀爽薨。六月辛丑,光禄大夫冲拂为司空。 大鸿胪韩融、少府阴修、执金吾胡母班、《风俗通》云:"胡母,姓,本陈胡公之后也。公子完奔齐,遂有齐国,齐宣王母弟别封母乡,远本胡公,近取母邑,故曰胡母氏也。"将作大匠吴修、越骑校尉王瑰安集关东,后将军袁术、河内太守王匡各执而杀之,《英雄记》曰:"匡字公节,太山人也。轻财好施,以任侠闻,为袁绍河内太守。"唯韩融获免。 董卓坏五铢钱,更铸小钱。光武中兴,除王莽货泉,更用五铢钱。 冬十一月庚戌,镇星、荧惑、太白合于尾。 是岁,有司奏,和、安、顺、桓四帝无功德,不宜称宗,又恭怀、敬隐、恭愍三皇后并非正嫡,不合称后,皆请除尊号。制曰:"可。"和帝号穆宗,安帝号恭宗,顺帝号敬宗,桓帝号威宗。和帝尊母梁贵人曰恭怀皇后,安帝尊祖母宋贵人曰敬隐皇后,顺帝尊母李氏曰恭愍皇后。孙坚杀荆州刺史王睿,《王氏谱》曰:"睿字通曜,晋太保祥伯父也。"《吴录》曰:"睿素遇坚无礼,坚此时欲杀睿。睿曰:'我何罪?'坚曰:'坐无所知。'睿穷迫,刮金饮之而死。"又杀南阳太守张咨。 二年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丁丑,董卓自为太师。 袁术遣将孙坚与董卓将胡轸战于阳人,阳人,聚名,属河南郡,故城在今汝州梁县西。史记秦灭东周,徙其君于阳人聚,即此地也。轸军大败。董卓遂发掘洛阳诸帝陵。夏四月,董卓入长安。 六月丙戌,地震。 秋七月,司空种拂免,光禄大夫济南淳于嘉为司空。太尉赵谦罢,太常马日磾为太尉。 九月,蚩尤旗见于角、亢。《天官书》曰:"蚩尤之旗,类彗而后曲,象旗。"荧惑之精也。《吕氏春秋》云:"其色黄上白下,见则王者征伐四方。"角、亢,苍龙之星。 冬十月壬戌,董卓杀卫尉张温。 十一月,青州黄巾寇太山,太山太守应劭击破之。黄巾转寇勃海,公孙瓒与战于东光,复大破之。东光,今沧州县。 是岁,长沙有人死经月复活。 三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袁术遣将孙坚攻刘表于襄阳,坚战殁。 袁绍及公孙瓒战于界桥,今贝州宗城县东有古界城,近枯漳水,则界桥在此也。瓒军大败。 夏四月辛巳,诛董卓,夷三族。司徒王允录尚书事,总朝政,遣使者张种抚慰山东。 青州黄巾击杀兖州刺史刘岱于东平。东郡太守曹操大破黄巾于寿张,降之。 五月丁酉,大赦天下。 丁未,征西将军皇甫嵩为车骑将军。 董卓部曲将李傕、郭汜、樊稠、张济等反,攻京师。六月戊午,陷长安城,太常种拂、太仆鲁旭、大鸿胪周奂、《三辅决录注》曰:"奂字文明,茂陵人。"城门校尉崔烈、越骑校尉王颀并战殁,颀音祈。吏民死者万余人。李傕等并自为将军。 己未,大赦天下。 李傕杀司隶校尉黄琬,甲子,杀司徒王允,皆灭其族。丙子,前将军赵谦为司徒。 秋七月庚子,太尉马日磾为太傅,录尚书事。八月,遣日磾及太仆赵岐,持节慰抚天下。车骑将军皇甫嵩为太尉。司徒赵谦罢。 九月,李傕自为车骑将军,郭汜后将军,樊稠右将军,张济镇东将军。济出屯弘农。 甲申,司空淳于嘉为司徒,光禄大夫杨彪为司空,并录尚书事。 冬十二月,太尉皇甫嵩免。光禄大夫周忠为太尉,参录尚书事。 四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袁宏纪》曰:"时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晷过度,无变也。'朝臣皆贺。帝令候焉,未晡一刻而食。贾诩奏曰:'立司候不明,疑误上下,请付理官。'帝曰:'天道远,事验难明,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 丁卯,大赦天下。 三月,袁术杀杨州刺史陈温,据淮南。 长安宣平城门外屋自坏。《三辅黄图》曰:"长安城东面北头门也。" 夏五月癸酉,无云而雷。六月,扶风大风,雨雹。华山崩裂。 太尉周忠免,太仆朱俊为太尉,录尚书事。 下邳贼阙宣自称天子。《风俗通》曰:"阙,姓也,承阙党童子之后也。纵横家有阙子著书。" 雨水。遣侍御史裴茂讯诏狱,原轻系。六月辛丑,天狗西北行。《前书》音义曰:"有声为天狗,无声为枉矢。" 九月甲午,试儒生四十余人,上第赐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之。诏曰:"孔子叹'学之不讲',讲,习也。《论语》之文。不讲则所识日忘。今耆儒年逾六十,去离本土,营求粮资,不得专业。结童入学,白首空归,长委农野,永绝荣望,朕甚愍焉。其依科罢者,听为太子舍人。"《刘艾献》帝纪曰:"时长安中为之谣曰:'头白皓然,食不充粮。裹衣褰裳,当还故乡。圣主愍念,悉用补郎。舍是布衣,被服玄黄。'" 冬十月,太学行礼,车驾幸永福城门,临观其仪,赐博士以下各有差。 辛丑,京师地震。有星孛于天市。《袁宏纪》曰:"孛于天市,将从天子移都,其后上东迁之应也。" 司空杨彪免,太常赵温为司空。 公孙瓒杀大司马刘虞。 十二月辛丑,地震。 司空赵温免,乙巳,卫尉张喜为司空。《献帝春秋》曰"喜"作"嘉"。 是岁,琅邪王容薨。 兴平元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改元兴平。甲子,帝加元服。二月壬午,追尊谥皇妣王氏为灵怀皇后,甲申,改葬于文昭陵。丁亥,帝耕于藉田。 三月,韩遂、马腾与郭汜、樊稠战于长平观,遂、腾败绩,左中郎将刘范、前益州刺史种劭战殁。《前书》音义曰:"长平,阪名也,上有观,在池阳宫南,去长安五十里,今泾水南原眭城是也。"《袁宏纪》曰:"是时马腾以李傕等专乱,以益州刺史刘焉宗室大臣,遣使招引共诛傕。焉遣子范将兵就腾。故凉州刺史种劭,太常拂之子也。拂为傕所害,劭欲报仇,遂为此战。" 夏六月丙子,分凉州河西四郡为廱州。谓金城、酒泉、炖煌、张掖。 丁丑,地震;戊寅,又震。乙巳晦,日有食之,帝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大蝗。 秋七月壬子,太尉朱俊免。戊午,太常杨彪为太尉,录尚书事。 三辅大旱,自四月至于是月。帝避正殿请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轻系。洗谓荡涤也。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縻粥,经日而死者无降。帝疑赋恤有虚,乃亲于御坐前量试作糜,乃知非实,《袁宏纪》曰:"时来侍中刘艾取米豆五升于御前作糜,得满三盂,于是诏尚书曰:'米豆五升,得糜三盂,而人委顿,何也?'"使侍中刘艾出让有司。于是尚书令以下皆诣省阁谢,奏收侯汶考实。诏曰:"未忍致汶于理,可杖五十。"自是之后,多得全济。 八月,冯翊羌叛,寇属县,郭汜、樊稠击破之。 九月,桑复生椹,人得以食。 司徒淳于嘉罢。 冬十月,长安市门自坏。 以卫尉赵温为司徒,录尚书事。 十二月,分安定、扶风为新平郡。 是岁,杨州刺史刘繇与袁术将孙策战于曲阿,策字伯符,孙坚子。曲阿,今润州县。繇军败绩,孙策遂据江东。《吴志》曰:"孙策既破繇,遂度兵据会稽,策自领会稽太守。"太傅马日磾薨于寿春。寿春,县名,属九江郡,今寿春县也。 二年春正月癸丑,大赦天下。 二月乙亥,李傕杀樊稠而与郭汜相攻。三月丙寅,李傕胁帝幸其营,焚宫室。 夏四月甲午,立贵人伏氏为皇后。 丁酉,郭汜攻李傕,矢及御前。《山阳公载记》曰:"时弓弩并发,矢下如雨,及御所止高楼殿前帷帘也。"是日,李傕移帝幸北坞。服虔《通俗文》曰"营居曰坞,一曰庳城"也。《山阳公载记》曰:"时帝在南坞,傕在北坞。时流矢中傕左耳,乃迎帝幸北坞。帝不肯从,强之乃行。" 大旱。 五月壬午,李傕自为大司马。六月庚午,张济自陕来和傕、汜。 秋七月甲子,车驾东归。郭汜自为车骑将军,杨定为后将军,杨奉为兴义将军,董承为安集将军,并侍送乘舆。张济为票骑将军,还屯陕。八月甲辰,幸新丰。冬十月戊戌,郭汜使其将伍习夜烧所幸学舍,逼胁乘舆。杨定、杨奉与郭汜战,破之。壬寅,幸华阴,露次道南。是夜,有赤气贯紫宫。《献帝春秋》曰:"赤气广六七尺,东至寅,西至戌地。"张济复反,与李傕、郭汜合。十一月庚午,李傕、郭汜等追乘舆,战于东涧,王师败绩,杀光禄勋邓泉、卫尉士孙瑞、廷尉宣播、大长秋苗祀、献帝春秋"播"作"璠"也。步兵校尉魏桀、侍中朱展、射声校尉沮俊。《风俗通》曰:"沮,姓也。黄帝时史官沮诵之后。"音侧余反。壬申,幸曹阳,露次田中。曹阳,涧名,在今陕州西南七里,俗谓之七里涧。崔浩云:"自南山北通于河。"杨奉、董承引白波帅胡才、李乐、韩暹及匈奴左贤王去卑,率师奉迎,与李傕等战,破之。十二月庚辰,车驾乃进。李傕等复来追战,王师大败,杀略宫人,少府田芬、大司农张义等皆战殁。进幸陕,夜度河。乙亥,幸安邑。 是岁,袁绍遣将麴义与公孙瓒战于鲍丘,鲍丘,水名,出北塞中,南流经九庄岭东,俗谓之大榆河。又东南经渔阳县故城东,是瓒之战处。见《水经注》。瓒军大败。 建安元年春正月癸酉,郊祀上帝于安邑,大赦天下,改元建安。 二月,韩暹攻卫将军董承。 夏六月乙未,幸闻喜。秋七月甲子,车驾至洛阳,幸故中常侍赵忠宅。丁丑,郊祀上帝,大赦天下。己卯,谒太庙。八月辛丑,幸南宫杨安殿。 癸卯,安国将军张杨为大司马,韩暹为将军,杨奉为车骑将军。 是时,宫室烧尽,百官披荆棘,依墙壁闲。州郡各拥强兵,而委输不至,群僚饥乏,尚书郎以下自出采稆,稆音吕。《埤苍》曰:"稆自生也。"稆与稆同。或饥死墙壁闲,或为兵士所杀。 辛亥,镇东将军曹操自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曹操杀侍中台崇、尚书冯硕等。《风俗通》曰:"金天氏裔孙曰台骀,其后氏焉。"《山阳公载记》曰"台"字作"壶"。封卫将军董承为辅国将军伏完等十三人为列侯,赠沮俊为弘农太守。 庚申,迁都许。己巳,幸曹操营。 九月,太尉杨彪、司空张喜罢。冬十一月丙戌,曹操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事,百官总己以听。 二年春,袁术自称天子。三月,袁绍自为大将军。 夏五月,蝗。秋九月,汉水溢。 是岁饥,江淮闲民相食。袁术杀陈王宠。孙策遣使奉贡。 三年夏四月,遣谒者裴茂率中郎将段煨讨李傕,夷三族。献帝起居注曰"传傕首到许,有诏高悬之"也。 吕布叛。 冬十一月,盗杀大司马张杨。 十二月癸酉,曹操击吕布于徐州,斩之。 四年春三月,袁绍攻公孙瓒于易京,获之。公孙瓒频失利,乃临易河筑京以自固,故号易京。其城三重,周回六里。今内城中有土京,在幽州归义县南。《尔雅》曰:"绝高谓之京,非人力为之丘。" 卫将军董承为车骑将军。 夏六月,袁术死。 是岁,初置尚书左右仆射。武陵女子死十四日复活。续汉志曰:"女子李娥,年六十余死,瘗于城外。有行人闻冢中有声,告家人出之。" 五年春正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越骑校尉种辑受密诏诛曹操,事泄。壬午,曹操杀董承等,夷三族。 秋七月,立皇子冯为南阳王。壬午,南阳王冯薨。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守相各一人。皆上封事,靡有所讳。 曹操与袁绍战于官度,裴松之《北征记》曰:"中牟台下临汴水,是为官度,袁绍、曹操垒尚存焉。"在今郑州中牟县北。绍败走。 冬十月辛亥,有星孛于大梁。大梁,酉之分。 东海王祗薨。 是岁,孙策死,为许贡客所射伤。弟权袭其余业。权字仲谋。 六年春二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七年夏五月庚戌,袁绍薨。 于窴国献驯象。驯象谓随人意也。 是岁,越巂男子化为女子。 八年冬十月己巳,公卿初迎冬于北郊,斯礼久废,故曰初。总章始复备八佾舞。《袁宏纪》云:"迎气北郊,始用八佾。"佾,列也。谓舞者之行列。往因乱废,今始备之。总章,乐官名。古之《安代乐》。 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 九年秋八月戊寅,曹操大破袁尚,平冀州,自领冀州牧。 冬十月,有星孛于东井。 十二月,赐三公已下金帛各有差。自是三年一赐,以为常制。 十年春正月,曹操破袁谭于青州,斩之。《魏书》曰:"操攻谭不克,乃自执桴鼓,应时破之。" 夏四月,黑山贼张燕率众降。《魏志》曰:"燕,本姓褚,常山真定人也。黄巾起,燕合聚少年为群盗,万余人,博陵人张牛角为主。牛角死,燕代为主,故改姓张。燕剽勇,军中号曰张飞燕。众至百万,号曰黑山贼。" 秋九月,赐百官尤贫者金帛各有差。 十一年春正月,有星孛于北斗。 三月,曹操破高干于并州,获之。《典论》曰:"上洛都尉王琰败之,追斩其首。" 秋七月,武威太守张猛杀雍州刺史邯郸商。袁宏《汉纪》曰"雍州"作"凉州"也。 是岁,立故琅邪王容子熙为琅邪王。齐、北海、阜陵、下邳、常山、甘陵、济北、平原八国皆除。 十二年秋八月,曹操大破乌桓于柳城,斩其蹋顿。蹋顿,匈奴王号。柳城,县名,属辽西郡,今营州县。 冬十月辛卯,有星孛于鹑尾。鹑尾,巳之分也。 乙巳,黄巾贼杀济南王赟。河闲孝王五代孙。 十一月,辽东太守公孙康杀袁尚、袁熙。 十三年春正月,司徒赵温免。 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曹操自为丞相。 秋七月,曹操南征刘表。 八月丁未,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续汉书曰:"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也。少受学于郑玄。" 壬子,曹操杀太中大夫孔融,夷其族。 是月,刘表卒,少子琮立,琮以荆州降操。 冬十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曹操以舟师伐孙权,权将周瑜败之于乌林、赤壁。 十四年冬十月,荆州地震。 十五年春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十六年秋九月庚戌,曹操与韩遂、马超战于渭南,遂等大败,关西平。《曹瞒传》曰:"时娄子伯说操曰:'今天寒,可起沙为城,以水灌之,可一夜而成。'公从之,比明城立。超、遂数挑战不利,操纵虎骑夹击,大破之,超、遂走凉州。" 是岁,赵王赦薨。 十七年夏五月癸未,诛卫尉马腾,夷三族。 六月庚寅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洧水、颍水溢。螟。 八月,马超破凉州,杀刺史韦康。 九月庚戌,立皇子熙为济阴王,懿为山阳王,邈为济北王,敦为东海王。《山阳公载记》曰:"时许靖在巴郡,闻立诸王,曰:'将欲歙之,必姑张之;将欲夺之,必姑与之。其孟德之谓乎!'" 冬十二月,星孛于五诸侯。五诸侯,星名也。 十八年春正月庚寅,《复禹》贡九州。献帝春秋曰:"时省幽、并州,以其郡国并于冀州;省司隶校尉及凉州,以其郡国并为雍州;省交州,并荆州、益州。于是有兖、豫、青、徐、荆、杨、冀、益、雍也。"九数虽同,而禹贡无益州有梁州,然梁、益亦一地也。 夏五月丙申,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案《礼含文嘉》曰:"九锡谓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器,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士百人,七曰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 大雨水。 徙赵王圭为博陵王。 是岁,岁星、镇星、荧惑俱入太微。是年秋,三星逆行入太微,守帝坐五十日。彭城王和薨。 十九年,夏四月,旱。五月,雨水。 刘备破刘璋,据益州。 冬十月,曹操遣将夏侯渊讨宋建于枹罕,获之。枹罕,县,属金城郡,今河州县也。《魏志》曰:"渊字妙才,沛国谯人。" 十一月丁卯,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二皇子。《山阳公载记》曰:"刘备在蜀闻之,遂发丧。" 二十年春正月甲子,立贵人曹氏为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人一级,孝悌、力田二级。赐诸王侯公卿以下谷各有差。 秋七月,曹操破汉中,张鲁降。 二十一年夏四月甲午,曹操自进号魏王。 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秋七月,匈奴南单于来朝。 是岁,曹操杀琅邪王熙,国除。坐谋欲渡江,被诛。 二十二年夏六月,丞相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 冬,有星孛于东北。 是岁大疫。 二十三年春正月甲子,少府耿纪、丞相司直韦晃起兵诛曹操,不克,夷三族。三辅决录注曰:"时有京兆全祎,字德伟,自以代为汉臣,乃发愤,与耿纪、韦晃欲挟天子以攻魏,南援刘备。事败,夷三族。" 三月,有星孛于东方。杜预注《左传》云"平旦,众星皆没,而孛星乃见",故不言所在之次。 二十四年春二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夏五月,刘备取汉中。 秋七月庚子,刘备自称汉中王。 八月,汉水溢。 冬十一月,孙权取荆州。 二十五年春正月庚子,魏王曹操薨。魏志曰,操字孟德,薨时年六十六。子丕袭位。魏志曰,丕字子桓,操之太子。 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三月,改元延康。 冬十月乙卯,皇帝逊位,魏王丕称天子。逊,让也。献帝春秋曰:"帝时召群臣卿士告祠高庙,诏太常张音持节,奉策玺绶,禅位于魏王。乃为坛于繁阳故城,魏王登坛,受皇帝玺绶。"奉帝为山阳公,山阳,县名,属河内郡,故城在今怀州修武县西北。邑一万户,位在诸侯王上,奏事不称臣,受诏不拜,以天子车服郊祀天地,宗庙、祖、腊皆如汉制,都山阳之浊鹿城。浊鹿一名浊城,亦名清阳城,在今怀州修武县东北。四皇子封王者,皆降为列侯。 明年,刘备称帝于蜀,孙权亦自王于吴,于是天下遂三分矣。 魏青龙二年三月庚寅,山阳公薨。自逊位至薨,十有四年,年五十四,谥孝献皇帝。八月壬申,以汉天子礼仪葬于禅陵,续汉书曰:"天子葬,太仆驾四轮辀为宾车,大练为屋幙。中黄门、虎贲各二十人执绋。司空择土造穿,太史卜日,将作作黄肠、题凑、便房,如礼。大驾,大仆御。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楯,立乘四马先驱。旗长三刃,十有二旒曳地,画日、月、升龙。书旐曰'天子之柩'。谒者二人,立乘六马为次。太常跪曰哭,十五举音,止哭。昼漏上水,请发。司徒、河南尹先引车转,太常曰请拜送。车著白丝三纠,绋长三十丈,围七寸;六行,行五十人。公卿已下子弟凡三百人,皆素帻,委貌冠,衣素裳,挽。校尉三人,皆赤帻,不冠,持幢幡,皆衔枚。羽林孤儿、《巴俞》嬥歌者六十人,为六列。司马八人,执铎。至陵南羡门,司徒跪请就下房,都导东园武士奉入房,执事下明器,太祝进醴献。司空将校复土。"嬥音徒了反。《帝王纪》曰:"禅陵在浊鹿城西北十里,在今怀州修武县北二十五里。陵高二丈,周回二百步。"刘澄之《地记》云:"以汉禅魏,故以名焉。"置园邑令丞。 太子早卒,孙康立五十一年,晋太康六年薨。子瑾立四年,太康十年薨。子秋立二十年,永嘉中为胡贼所杀,国除。 论曰:传称鼎之为器,虽小而重,故神之所宝,不可夺移。《左氏传》王孙满曰:"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故言神之所宝,不可夺移。至令负而趋者,此亦穷运之归乎!言神器至重,被人负而趋走者,斯亦穷尽之运归于此时乎,言不可复振也。《庄子》曰:"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有力者负之而趋,而昧者不知。"天厌汉德久矣,山阳其何诛焉!厌,倦;诛,责也。汉自和帝以后,政教陵迟,故言天厌汉德久矣。祸之来也,非独山阳公之过,其何所诛责乎?《左传》宋子鱼曰:"天既厌商德。"孔子曰:"于予与何诛。" 赞曰:献生不辰,身播国屯。辰,时也。播,迁也。言献帝生不逢时,身既播迁,国又屯难。《诗》曰:"我生不辰。"《左传》曰:"震荡播越。"终我四百,永作虞宾。《春秋演孔图》曰:"刘四百岁之际,褒汉王辅,皇王以期,有名不就。"宋均注曰:"虽褒族人为汉王以自辅,以当有应期,名见摄录者,故名不就也。"虞宾谓舜以尧子丹朱为宾,虞书曰"虞宾在位"是也。以喻山阳公为魏之宾也。 分类:正史 书名:后汉书 作者:范晔、司马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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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第一 律历上律准 候气 古之人论数也,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然则天地初形,人物既著,则算数之事生矣。记称大桡作甲子,《吕氏春秋》曰:"黄帝师大桡。"《博物记》曰:"容成氏造历,黄帝臣也。"《月令章》句:"大桡探五行之情,占斗纲所建,于是始作甲乙以名日,谓之干,作子丑以名月,谓之枝,枝干相配,以成六旬。"隶首作数。《博物记》曰:"隶首,黄帝之臣。"一说,隶首,善算者也。二者既立,以比日表,表即晷景。以管万事。夫一、十、百、千、万,所同用也;律、度、量、衡、历,其别用也。故体有长短,检以度;《说苑》曰:"以粟生之,一粟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物有多少,受以量;《说苑》曰:"千二百粟为一籥,十籥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量有轻重,平以权衡;《说苑》曰:"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铢,二十四铢重一两,十六两重一斤,三十斤重一钧,四钧重一石。"声有清浊,协以律吕;三光运行,纪以历数:然后幽隐之情,精微之变,可得而综也。《前志》曰:"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圆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累。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广于万。" 汉兴,北平侯张苍首治律历。孝武正乐,置协律之官。至元始中,博征通知钟律者,考其意义,羲和刘歆典领条奏,前史班固取以为志。而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声之音,六律之数。上使太子太傅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房对:"受学故小黄令焦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月令章句》曰:"以姑洗为角,南吕为羽,则微浊也。"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征以类从焉。《月令章句》曰:"律,率也,声之管也。上古圣人本阴阳,别风声,审清浊,而不可以文载口传也。于是始铸金作钟,以主十二月之声,然后以效升降之气。钟难分别,乃截竹为管,谓之律。律者,清浊之率法也。声之清浊,以律长短为制。"《礼运篇》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郑玄曰:"宫数八十一,黄钟长九寸,九九八十一也。三分宫去一生征,征数五十四,林钟长六寸,六九五十四也。三分征益一生商,商数七十二,太蔟长八寸,八九七十二也。三分商去一生羽,羽数四十八,南吕长五寸三分寸之一,五九四十五又三分寸之一,为四十八也。三分羽益一生角,角数六十四,姑洗长七寸九分寸之一,七九六十三又九分寸之一,为六十四也。三分角去一生变宫,三分变宫益一生变征。自此已后,则随月而变,所谓'还相为宫。'"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虞书》曰'律和声',此之谓也。"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闲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详于歆所奏,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文多不悉载。故总其本要,以续《前志》。 《律术》曰:阳以圆为形,其性动。阴以方为节,其性静。动者数三,静者数二。以阳生阴,倍之;以阴生阳,四之:皆三而一。阳生阴曰下生,阴生阳曰上生。上生不得过黄钟之浊,下生不得及黄钟之清。皆参天两地,圆盖方覆,六耦承奇之道也。黄钟,律吕之首,而生十一律者也。《前书》曰:"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嶰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闲而吹之,以为黄钟之管。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音,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乃定。"其相生也,皆三分而损益之。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是为黄钟之实。《前书》曰:"太极元气,含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滋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羡于辰,巳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成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则可见矣。"又以二乘而三约之,是为下生林钟之实。又以四乘而三约之,是为上生太蔟之实。推此上下,以定六十律之实。以九三之,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法。于律为寸,于准为尺。不盈者十之,所得为分。又不盈十之,所得为小分。以其余正其强弱。 黄钟,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下生林钟。黄钟为宫,太蔟商,林钟征。 一日。律,九寸。准,九尺。 色育,十七万六千七百七十六。 下生谦待。色育为宫,未知商,谦待征。 六日。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微强。准,八尺九寸万五千九百七十三。 执始,十七万四千七百六十二。 下生去灭。执始为宫,时息商,去灭征。 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强。准,八尺八寸万五千五百一十六。 丙盛,十七万二千四百一十。 下生安度。丙盛为宫,屈齐商,安度征。 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准,八尺七寸万一千六百七十九。 分动,十七万八十九。 下生归嘉。分动为宫,随期商,归嘉征。 六日。律,八寸六分小分四强。准,八尺六寸八千一百五十二。 质末,十六万七千八百。 下生否与。质末为宫,形晋商,否与征。 六日。律,八寸五分小分二半强。准,八尺五寸四千九百四十五。 大吕,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 下生夷则。大吕为宫,夹钟商,夷则征。 八日。律,八寸四分小分三弱。准,八尺四寸五千五百八。 分否,十六万三千六百五十四。 下生解形。分否为宫,开时商,解形征。 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强。准,八尺三寸二千八百五十一。 凌阴,十六万一千四百五十二。 下生去南。凌阴为宫,族嘉商,去南征。 八日。律,八寸二分小分一弱。准,八尺二寸五百一十四。 少出,十五万九千二百八十。 下生分积。少出为宫,争南商,分积征。 六日。律,八寸小分九强。准,八尺万八千一百六十。 太蔟,十五万七千四百六十四。 下生南吕。太蔟为宫,姑洗商,南吕征。 一日。律,八寸。准,八尺。 未知,十五万七千一百三十四。 下生白吕。未知为宫,南授商,白吕征。 六日。律,七寸九分小分八强。准,七尺九寸万六千三百八十三。 时息,十五万五千三百四十四。 下生结躬。时息为宫,变虞商,结躬征。 六日。律,七寸八分小分九少强。准,七尺八寸万八千一百六十六。 屈齐,十五万三千二百五十三。 下生归期。屈齐为宫,路时商,归期征。 六日。律,七寸七分小分九弱。准,七尺七寸万六千九百三十九。 随期,十五万一千一百九十。 下生未卯。随期为宫,形始商,未卯征。 六日。律,七寸六分小分八强。准,七尺六寸万五千九百九十二。 形晋,十四万九千一百五十六。 下生夷汗。形晋为宫,依行商,夷汗征。 六日。律,七寸五分小分八弱。准,七尺五寸万五千三百三十五。 夹钟,十四万七千四百五十六。 下生无射。夹钟为宫,中吕商,无射征。 六日。律,七寸四分小分九强。准,七尺四寸万八千一十八。 开时,十四万五千四百七十。 下生闭掩。开时为宫,南中商,闭掩征。 八日。律,七寸三分小分九微强。准,七尺三寸万七千八百四十一。 族嘉,十四万三千五百一十三。 下生邻齐。族嘉为宫,内负商,邻齐征。 八日。律,七寸二分小分九微强。准,七尺二寸万七千九百五十四。 争南,十四万一千五百八十二。 下生期保。争南为宫,物应商,期保征。 八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九强。准,七尺一寸万八千三百二十七。 姑洗,十三万九千九百六十八。 下生应钟。姑洗为宫,蕤宾商,应钟征。 一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一微强。准,七尺一寸二千一百八十七。 南授,十三万九千六百七十四。 下生分乌。南授为宫,南事商,分乌征。 六日。律,七寸小分九大强。准,七尺万八千九百三十。 变虞,十三万八千八十四。 下生迟内。变虞为宫,盛变商,迟内征。 六日。律,七寸小分一半强。准,七尺三千三十。 路时,十三万六千二百二十五。 下生未育。路时为宫,离宫商,未育征。 六日。律,六寸九分小分二微强。准,六尺九寸四千一百二十三。 形始,十三万四千三百九十二。 下生迟时。形始为宫,制时商,迟时征。 五日。律,六寸八分小分三弱。准,六尺八寸五千四百七十六。 依行,十三万二千五百八十二。 上生色育。依行为宫,谦待商,色育征。 七日。律,六寸七分小分三半强。准,六尺七寸七千五十九。 中吕,十三万一千七十二。 上生执始。中吕为宫,去灭商,执始征。 八日。律,六寸六分小分六弱。准,六尺六寸万一千六百四十二。 南中,十二万九千三百八。 上生丙盛。南中为宫,安度商,丙盛征。 七日。律,六寸五分小分七微弱。准,六尺五寸万三千六百八十五。 内负,十二万七千五百六十七。 上生分动。内负为宫,归嘉商,分动征。 八日。律,六寸四分小分八微强。准,六尺四寸万五千九百五十八。 物应,十二万五千八百五十。 上生质末。物应为宫,否与商,质末征。 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九强。准,六尺三寸万八千四百七十一。 蕤宾,十二万四千四百一十六。 上生大吕。蕤宾为宫,夷则商,大吕征。 一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二微强。准,六尺三寸四千一百三十一。 南事,十二万四千一百五十四。 不生。南事穷,无商、征,不为宫。 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一弱。准,六尺三寸一千五百一十一。 盛变,十二万二千七百四十一。 上生分否。盛变为宫,解形商,分否征。 七日。律,六寸二分小分三半强。准,六尺二寸七千六十四。 离宫,十二万一千八十九。 上生凌阴。离宫为宫,去南商,凌阴征。 七日。律,六寸一分小分五微强。准,六尺一寸万二百二十七。 制时,十一万九千四百六十。 上生少出。制时为宫,分积商,少出征。 八日。律,六寸小分七弱。准,六尺万三千六百二十。 林钟,十一万八千九十八。 上生太蔟。林钟为宫,南吕商,太蔟征。 一日。律,六寸。准,六尺。 谦待,十一万七千八百五十一。 上生未知。谦待为宫,白吕商,未知征。 五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九弱。准,五尺九寸万七千二百一十三。 去灭,十一万六千五百八。 上生时息。去灭为宫,结躬商,时息征。 七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二弱。准,五尺九寸三千七百八十三。 安度,十一万四千九百四十。 上生屈齐。安度为宫,归期商,屈齐征。 六日。律,五寸八分小分四微弱。准,五尺八寸七千七百八十六。 归嘉,十一万三千三百九十三。 上生随期。归嘉为宫,未卯商,随期征。 六日。律,五寸七分小分六微强。准,五尺七寸万一千九百九十九。 否与,十一万一千八百六十七。 上生形晋。否与为宫,夷汗商,形晋征。 五日。律,五寸六分小分八强。准,五尺六寸万六千四百二十二。 夷则,十一万五百九十二。 上生夹钟。夷则为宫,无射商,夹钟征。 八日。律,五寸六分小分二弱。准,五尺六寸三千六百七十二。 解形,十万九千一百三。 上生开时。解形为宫,闭掩商,开时征。 八日。律,五寸五分小分四强。准,五尺五寸八千四百六十五。 去南,十万七千六百三十五。 上生族嘉。去南为宫,邻齐商,族嘉征。 八日。律,五寸四分小分六大强。准,五尺四寸万三千四百六十八。 分积,十万六千一百八十七。 上生争南。分积为宫,期保商,争南征。 七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九半强。准,五尺三寸万八千六百七十一。 南吕,十万四千九百七十六。 上生姑洗。南吕为宫,应钟商,姑洗征。 一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三强。准,五尺三寸六千五百六十一。 白吕,十万四千七百五十六。 上生南授。白吕为宫,分乌商,南授征。 五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二强。准,五尺三寸四千三百六十一。 结躬,十万三千五百六十三。 上生变虞。结躬为宫,迟内商,变虞征。 六日。律,五寸二分小分六强。准,五尺二寸万二千一百一十四。 归期,十万二千一百六十九。 上生路时。归期为宫,未育商,路时征。 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九微强。准,五尺一寸万七千八百五十七。 未卯,十万七百九十四。 上生形始。未卯为宫,迟时商,形始征。 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二微强。准,五尺一寸四千一百七。 夷汗,九万九千四百三十七。 上生依行。夷汗为宫,色育商,依行征。 七日。律,五寸小分五强。准,五尺万二百二十。 无射,九万八千三百四。 上生中吕。无射为宫,执始商,中吕征。 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九强。准,四尺九寸万八千五百七十三。 闭掩,九万六千九百八十。 上生南中。闭掩为宫,丙盛商,南中征。 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三弱。准,四尺九寸五千三百三十三。 邻齐,九万五千六百七十五。 上生内负。邻齐为宫,分动商,内负征。 七日。律,四寸八分小分六微强。准,四尺八寸万一千九百六十六。 期保,九万四千三百八十八。 上生物应。期保为宫,质末商,物应征。 八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九半强。准,四尺七寸万八千七百七十九。 应钟,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 上生蕤宾。应钟为宫,大吕商,蕤宾征。 一日。律,四寸七分小分四微强。准,四尺七寸八千十九。 分乌,九万三千一百一十六。 上生南事。分乌穷次,无征,不为宫。 七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三微强。准,四尺七寸六千五十九。 彁内,九万二千五十六。 上生盛变。迟内为宫,分否商,盛变征。 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八弱。准,四尺六寸万五千一百四十二。 未育,九万八百一十七。 上生离宫。未育为宫,凌阴商,离宫征。 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一少强。准,四尺六寸二千七百五十二。 彁时,八万九千五百九十五。 上生制时。迟时为宫,少出商,制时征。 六日。律,四寸五分小分五强。准,四尺五寸万二百一十五。 截管为律,吹以考声,列以物气,道之本也。《前书注》曰:"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县舜祠下得白玉管。古以玉为管。"术家以其声微而体难知,其分数不明,故作准以代之。准之声,明畅易达,分寸又粗。然弦以缓急清浊,非管无以正也。均其中弦,令与黄钟相得,案画以求诸律,无不如数而应者矣。 音声精微,综之者解。元和元年,待诏候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宣通习。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崇子学审晓律,别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以聋为聪。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方为能传崇学耳。"太史丞弘试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自此律家莫能为准施弦,候部莫知复见。《薛莹书》曰,上以太常乐丞鲍邺等上乐事,下车骑将军马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王者饮食,必道须四时五味,故有食举之乐,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者天地之和,不可久废。今官乐但有太蔟,皆不应月律。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乃能顺天地,和气宜应。明帝始令灵台六律候,而未设其门。乐经曰十二月行之,所以宣气丰物也。月开斗建之门,而奏歌其律。诚宜施行。愿与待诏严崇及能作乐器者共作治,考工给所当。'诏下太常。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请太仆作成上。'奏寝。今明诏下臣防,臣辄问邺及待诏知音律者,皆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顺上天之明时,因岁首令正,发太蔟之律,奏雅颂之音,以立太平,以迎和气。其条贯甚备。"诏书以防言下三公。熹平六年,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等问准意。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其弦缓急,音不可书以晓人,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故史官能辨清浊者遂绝。其可以相传者,唯大搉常数及候气而已。 夫五音生于阴阳,分为十二律,转生六十,皆所以纪斗气,效物类也。天效以景,地效以响,即律也。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除。是故天子常以日冬夏至御前殿,合八能之士,陈八音,听乐均,度晷景,候钟律,权土炭,效阴阳。冬至阳气应,则乐均清,景长极,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景短极,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淮南子》曰:"水胜故夏至湿,火胜故冬至燥。燥故炭轻,湿故炭重。"进退于先后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状闻,太史封上。效则和,否则占。《易纬》曰:"冬至人主不出宫,寝兵,从乐五日,击黄钟之磬。公卿大夫列士之意得,则阴阳之晷如度数。夏至之日,如冬至之礼。冬至之日,树八尺之表,日中视其晷。晷如度者其岁美,人民和顺。晷不如度者则岁恶,人民多讹言,政令为之不平。晷进则水,晷退则旱。进一尺则日食,退一尺则月食。月食则正臣下之行,日食则正人主之道。"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葭莩出河内。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动。其为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候灵台,用竹律六十。候日如其历。《月令章句》 分类:正史 书名:后汉书 作者:范晔、司马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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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九十 乌桓鲜卑列传第八十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郑玄注《周礼》曰:"毛之缛细者为毳也。"贵少而贱老,其性悍塞。《说文》曰:"悍,勇也。"塞谓不通。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无相仇报故也。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推为大人,无世业相继。邑落各有小帅,数百千落自为一部。大人有所召呼,则刻木为信,虽无文字,而部众不敢违犯。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大人以下,各自畜牧营产,不相徭役。其嫁娶则先略女通情,杜预注《左传》曰:"不以道取为略。"或半岁百日,然后送牛马羊畜,以为娉币。婿随妻还家,妻家无尊卑,旦旦拜之,而不拜其父母。为妻家仆役,一二年闲,妻家乃厚遣送女,居处财物一皆为办。其俗妻后母,报寡嫂,死则归其故夫。计谋从用妇人,唯斗战之事乃自决之。父子男女相对踞蹲。以髡头为轻便。妇人至嫁时乃养发,分为髻,著句决,饰以金碧,犹中国有簂步摇。簂音古诲反。字或为"帼",妇人首饰也。《续汉舆服志》曰:"公卿列侯夫人绀缯帼。"《释名》云"皇后首饰,上有垂珠,步则摇之"也。妇人能刺韦作文绣,织氀毼。《广雅》曰:"氀毼,罽也。"氀音力于反。毼音胡达反。男子能作弓矢鞍勒,勒,马衔也。锻金铁为兵器。其土地宜穄及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穄子,至十月而熟。见鸟兽孕乳,以别四节。 俗贵兵死,敛尸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则歌舞相送。肥养一犬,以彩绳缨牵,并取死者所乘马衣物,皆烧而送之,言以属累犬,属累犹付托也。属音之欲反。累音力瑞反。使护死者神灵归赤山。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如中国人死者魂神归岱山也。《博物志》:"泰山,天帝孙也,主召人魂。东方万物始,故知人生命。"敬鬼神,祠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祠用牛羊,毕皆烧之。其约法:违大人言者,罪至死;若相贼杀者,令部落自相报,不止,诣大人告之,听出马牛羊以赎死;其自杀父兄则无罪;若亡畔为大人所捕者,邑落不得受之,皆徙逐于雍狂之地,沙漠之中。其土多蝮蛇,在丁令西南,乌孙东北焉。《前书音义》曰:"丁令,匈奴别种也。令音零。" 乌桓自为冒顿所破,众遂孤弱,常臣伏匈奴,岁输牛马羊皮,过时不具,辄没其妻子。及武帝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为汉侦察匈奴动静。侦,觇也,音丑政反。其大人岁一朝见,于是始置护乌桓校尉,秩二千石,拥节监领之,使不得与匈奴交通。 昭帝时,乌桓渐强,乃发匈奴单于冢墓,以报冒顿之怨。匈奴大怒,乃东击破乌桓。大将军霍光闻之,因遣度辽将军范明友将二万骑出辽东邀匈奴,而虏已引去。明友乘乌桓新败,遂进击之,斩首六千余级,获其三王首而还。由是乌桓复寇幽州,明友辄破之。宣帝时,乃稍保塞降附。 及王莽篡位,欲击匈奴,兴十二部军,使东域将严尤领乌桓、丁令兵屯代郡,皆质其妻子于郡县。乌桓不便水土,惧久屯不休,数求谒去。莽不肯遣,遂自亡畔,还为抄盗,而诸郡尽杀其质,由是结怨于莽。匈奴因诱其豪帅以为吏,余者皆羁縻属之。 光武初,乌桓与匈奴连兵为寇,代郡以东尤被其害。居止近塞,朝发穹庐,暮至城郭,五郡民庶,家受其辜,至于郡县损坏,百姓流亡。其在上谷塞外白山者,最为强富。 建武二十一年,遣伏波将军马援将三千骑出五阮关掩击之。关在代郡。乌桓逆知,悉相率逃走,追斩百级而还。乌桓复尾击援后,援遂晨夜奔归,比入塞,马死者千余匹。 二十二年,匈奴国乱,乌桓乘弱击破之,匈奴转北徙数千里,漠南地空,帝乃以币帛赂乌桓。二十五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众向化,诣阙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豹貂皮。 是时四夷朝贺,络驿而至,天子乃命大会劳飨,赐以珍宝。乌桓或愿留宿卫,于是封其渠帅为侯王君长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内,布于缘边诸郡,令招来种人,给其衣食,遂为汉侦候,助击匈奴、鲜卑。时司徒掾班彪上言:"乌桓天性轻黠,好为寇贼,若久放纵而无总领者,必复侵掠居人,但委主降掾史,盖当时权置也。下兵马掾亦同也。恐非所能制。臣愚以为宜复置乌桓校尉,诚有益于附集,省国家之边虑。"帝从之。于是始复置校尉于上谷宁城,宁城,县名。《前书》宁县作"宁",《史记》宁城亦作"宁",宁宁两字通也。开营府,并领鲜卑,赏赐质子,岁时互市焉。 及明、章、和三世,皆保塞无事。安帝永初三年夏,渔阳乌桓与右北平胡千余寇代郡、上谷。秋,雁门乌桓率众王无何,与鲜卑大人丘伦等,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七千骑寇五原,与太守战于九原高渠谷,九原,县名,属五原郡。汉兵大败,杀郡长吏。乃遣车骑将军何熙、度辽将军梁慬等击,大破之。无何乞降,鲜卑走还塞外。是后乌桓稍复亲附,拜其大人戎朱廆为亲汉都尉。廆音胡罪反。 顺帝阳嘉四年冬,乌桓寇云中,遮截道上商贾车牛千余两,度辽将军耿晔率二千余人追击,不利,又战于沙南,斩首五百级。沙南,县,属云中郡,有兰池城。乌桓遂围晔于兰池城,于是发积射士二千人,度辽营千人,配上郡屯,以讨乌桓,乌桓乃退。永和五年,乌桓大人阿坚、羌渠等与南匈奴左部句龙吾斯反畔,中郎将张耽击破斩之,余众悉降。桓帝永寿中,朔方乌桓与休著屠各并畔,中郎将张奂搫平之。延熹九年夏,乌桓复与鲜卑及南匈奴鲜卑寇缘边九郡,俱反,张奂讨之,皆出塞去。 灵帝初,乌桓大人上谷有难楼者,众九千余落,辽西有丘力居者,众五千余落,皆自称王;又辽东苏仆延,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峭音七笑反。右北平乌延,众八百余落,自称汗鲁王:并勇建而多计策。中平四年,前中山太守张纯畔,入丘力居众中,自号弥天安定王,遂为诸郡乌桓元帅,寇掠青、徐、幽、冀四州。五年,以刘虞为幽州牧,虞购募斩纯首,北州乃定。 献帝初平中,丘力居死,子楼班年少,从子蹋顿有武略,代立,蹋音大蜡反。总摄三郡,众皆从其号令。建安初,冀州牧袁绍与前将军公孙瓒相持不决,蹋顿遣使诣绍求和亲,遂遣兵助击瓒,破之。绍矫制赐蹋顿、难楼、苏仆延、乌延等,皆以单于印绶。后难楼、苏仆延率其部众奉楼班为单于,蹋顿为王,然蹋顿犹秉计策。广阳人阎柔,少没乌桓、鲜卑中,为其种人所归信,柔乃因鲜卑众,杀乌桓校尉邢举而代之。袁绍因宠慰柔,以安北边。及绍子尚败,奔蹋顿。时幽、冀吏人奔乌桓者十万余户,尚欲凭其兵力,复图中国。会曹操平河北,阎柔率鲜卑、乌桓归附,操即以柔为校尉。建安十二年,曹操自征乌桓,大破蹋顿于柳城,斩之,首虏二十余万人。袁尚与楼班、乌延等皆走辽东,辽东太守公孙康并斩送之。其余觿万余落,悉徙居中国云。 鲜卑者,亦东胡之支也,别依鲜卑山,故因号焉。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唯婚姻先髡头,以季春月大会于饶乐水上,水在今营州北。饮燕毕,然后配合。又禽兽异于中国者,野马、原羊、角端牛,以角为弓,俗谓之角端弓者。郭璞注《尔雅》曰:"原羊似吴羊而大角,出西方。"《前书音义》曰:"角端似牛,角可为弓。"又有貂、豽、鼲子,皮毛柔蠕,豽音女滑反。鼲音胡昆反。貂、鼲并鼠属。豽,猴属也。故天下以为名裘。 汉初,亦为冒顿所破,远窜辽东塞外,与乌桓相接,未常通中国焉。光武初,匈奴强盛,率鲜卑与乌桓寇抄北边,杀略吏人,无有宁岁。建武二十一年,鲜卑与匈奴入辽东,辽东太守祭肜击破之,斩获殆尽,事已具《肜传》,由是震怖。及南单于附汉,北虏孤弱,二十五年,鲜卑始通驿使。 其后都护偏何等诣祭肜求自效功,因令击北匈奴左伊育訾部,斩首二千余级。其后偏何连岁出兵击北虏,还辄持首级诣辽东受赏赐。三十年,鲜卑大人于仇贲、满头等率种人诣阙朝贺,慕义内属。帝封于仇贲为王,满头为侯。时渔阳赤山乌桓歆志贲等数寇上谷。永平元年,祭肜复赂偏何击歆志贲,破斩之,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明章二世,保塞无事。 和帝永元中,大将军窦宪遣右校尉耿夔击破匈奴,北单于逃走,鲜卑因此转徙据其地。匈奴余种留者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鲜卑,鲜卑由此渐盛。九年,辽东鲜卑攻肥如县,肥如县,故城在今平州也。太守祭参坐沮败,下狱死。十三年,辽东鲜卑寇右北平,因入渔阳,渔阳太守击破之。延平元年,鲜卑复寇渔阳,太守张显率数百人出塞追之。兵马掾严授谏曰:"前道险阻,贼埶难量,宜且结营,先令轻骑侦视之。"显意甚锐,怒欲斩之。因复进兵,遇虏伏发,士卒悉走,唯授力战,身被十创,手杀数人而死。显中流矢,主簿卫福、功曹徐咸皆自投赴显,俱殁于阵。邓太后策书褒叹,赐显钱六十万,以家二人为郎;授、福、咸各钱十万,除一子为郎。 安帝永初中,鲜卑大人燕荔阳诣阙朝贺,邓太后赐燕荔阳王印绶,赤车参驾,令止乌桓校尉所居宁城下,通胡市,因筑南北两部质馆。筑馆以受降质。鲜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质。是后或降或畔,与匈奴、乌桓更相攻击。 元初二年秋,辽东鲜卑围无虑县,无虑县属辽东郡。州郡合兵固保清野,鲜卑无所得。清野谓收敛积聚,不令寇得之也。复攻扶黎营,杀长吏。扶黎,县,属辽东属国,故城在今营州东南。四年,辽西鲜卑连休等遂烧塞门,寇百姓。乌桓大人于秩居等与连休有宿怨,共郡兵奔击,大破之,斩首千三百级,悉获其生口牛马财物。五年秋,代郡鲜卑万余骑遂穿塞入寇,分攻城邑,烧官寺,杀长吏而去。乃发缘边甲卒、黎阳营兵,屯上谷以备之。冬,鲜卑入上谷,攻居庸关,复发缘边诸郡、黎阳营兵、积射士步骑二万人,屯列冲要。六年秋,鲜卑入马城塞,杀长吏,马城,县名,属代郡也。度辽将军邓遵发积射士三千人,及中郎将马续率南单于,与辽西、右北平兵马会,出塞追击鲜卑,大破之,获生口及牛羊财物甚众。又发积射士三千人,马三千匹,诣度辽营屯守。 永宁元年,辽西鲜卑大人乌伦、其至鞬率众诣邓遵降,奉贡献。诏封乌伦为率众王,其至鞬为率众侯,赐彩缯各有差。 建光元年秋,其至鞬复畔,寇居庸,云中太守成严击之,兵败,功曹杨穆以身捍严,与俱战殁。鲜卑于是围乌桓校尉徐常于马城。度辽将军耿夔与幽州刺史庞参发广阳、渔阳、涿郡甲卒,分为两道救之;常夜得潜出,与夔等并力并进,攻贼围,解之。鲜卑既累杀郡守,胆意转盛,控弦数万骑。延光元年冬,复寇雁门、定襄,遂攻太原,掠杀百姓。二年冬,其至鞬自将万余骑入东领候,分为数道,攻南匈奴于曼柏,县名,属五原郡也。薁鞬日逐王战死,杀千余人。三年秋,复寇高柳,击破南匈奴,杀渐将王。 顺帝永建元年秋,鲜卑其至鞬寇代郡,太守李超战死。明年春,中郎将张国遣从事将南单于兵步骑万余人出塞,击破之,获其资重二千余种。时辽东鲜卑六千余骑亦寇辽东玄菟,乌桓校尉耿晔发缘边诸郡兵及乌桓率众王出塞击之,斩首数百级,大获其生口牛马什物,鲜卑乃率种众三万人诣辽东乞降。三年,四年,鲜卑频寇渔阳、朔方。六年秋,耿晔遣司马将胡兵数千人,出塞击破之。冬,渔阳太守又遣乌桓兵击之,斩首八百级,获牛马生口。乌桓豪人扶漱官勇健,漱音所救反。每与鲜卑战,辄陷敌,诏赐号"率觿君"。 阳嘉元年冬,耿晔遣乌桓亲汉都尉戎朱廆率众王侯咄归等,出塞抄击鲜卑,大斩获而还,赐咄归等已下为率众王、侯、长,赐彩缯各有差。鲜卑后寇辽东属国,于是耿晔乃移屯辽东无虑城拒之。二年春,匈奴中郎将赵稠遣从事将南匈奴骨都侯夫沈等,出塞击鲜卑,破之,斩获甚众,诏赐夫沈金印紫绶及缣彩各有差。秋,鲜卑穿塞入马城,代郡太守击之,不能克。后其至鞬死,鲜卑抄盗差稀。 桓帝时,鲜卑檀石槐者,其父投鹿侯、初从匈奴军三年,其妻在家生子。投鹿侯归,怪欲杀之。妻言尝昼行闻雷震,仰天视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产,此子必有奇异,且宜长视。投鹿侯不听,遂弃之。妻私语家令收养焉,名檀石槐。年十四五,勇健有智略。异部大人抄取其外家牛羊,檀石槐单骑追击之,所向无前,悉还得所亡者,由是部落畏服。乃施法禁,平曲直,无敢犯者,遂推以为大人。檀石槐乃立庭于弹汗山歠仇水上,歠音昌悦反。去高柳北三百余里,兵马甚盛,东西部大人皆归焉。因南抄缘边,北拒丁零,东却夫余,西击乌孙,尽据匈奴故地,东西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 永寿二年秋,檀石槐遂将三四千骑寇云中。延熹元年,鲜卑寇北边。冬,使匈奴中郎将张奂率南单于出塞击之,斩首二百级。二年,复入雁门,杀数百人,大抄掠而去。六年夏,千余骑寇辽东属国。九年夏,遂分骑数万人入缘边九郡,并杀掠吏人,于是复遣张奂击之,鲜卑乃出塞去。朝廷积患之,而不能制,遂遣使持印绶封檀石槐为王,欲与和亲。檀石槐不肯受,而寇抄滋甚。乃自分其地为三部,从右北平以东至辽东,接夫余、濊貊二十余邑为东部,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十余邑为中部,从上谷以西至敦煌、乌孙二十余邑为西部,各置大人主领之,皆属檀石槐。 灵帝立,幽、并、凉三州缘边诸郡无岁不被鲜卑寇抄,杀略不可胜数。熹平三年冬,鲜卑入北地,太守夏育率休著屠各追击破之。迁育为护乌桓校尉。五年,鲜卑寇幽州。六年夏,鲜卑寇三边。秋,夏育上言:"鲜卑寇边,自春以来,三十余发,请征幽州诸郡兵出塞击之,一冬二春,必能禽灭。"朝廷未许。先是护羌校尉田晏坐事论刑被原,欲立功自效,乃请中常侍王甫求得为将,甫因此议遣兵与育并力讨贼。帝乃拜晏为破鲜卑中郎将。大臣多有不同,乃召百官议朝堂。议郎蔡邕议曰: 《书》戒猾夏,《易》伐鬼方,《尚书舜典》曰:"蛮夷猾夏,寇贼奸宄。"猾,乱也。《易·既济·九三爻辞》曰:"高宗伐鬼方,三年而克之。"《前书》淮南王安曰:"鬼方,小蛮夷也。"《音义》曰:"鬼方,远方也。"周有猃狁、蛮荆之师,《诗·小雅》曰:"显允方叔,征伐猃狁,蛮荆来威。"汉有阗颜、瀚海之事。武帝使大将军卫青击匈奴,至阗颜山,斩首万余级。使霍去病击匈奴,封狼居胥山,登临瀚海也。征讨殊类,所由尚矣。然而时有同异,埶有可否,故谋有得失,事有成败,不可齐也。 武帝情存远略,志辟四方,南诛百越,北讨强胡,西伐大宛,东并朝鲜。因文、景之蓄,藉天下之饶,数十年闲,官民俱匮。乃兴盐铁酒榷之利,设告缗重税之令,武帝使东郭咸阳等领天下盐铁,敢私铸钱卖盐者釱左趾。榷,专也。官自卖酒,人不得卖也。又算缗钱,率缗钱二千而算一,令各以其物自占。占不悉,听人告缗,以半与之。《音义》曰:"缗,丝也。用以贯钱,故曰缗钱。一算百二十也。"民不堪命,起为盗贼,关东纷扰,道路不通。武帝天汉二年,泰山、琅邪群贼徐勃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绣衣直指之使,奋鈇钺而并出。武帝使直指使者暴胜之等衣绣仗斧,分部逐捕也。既而觉悟,乃息兵罢役,封丞相为富民侯。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养人。故主父偃曰:"夫务战胜,穷武事,未有不悔者也。"武帝时,齐相主父偃谏伐匈奴之辞。夫以世宗神武,将相良猛,财赋充实,所拓广远,犹有悔焉。况今人财并乏,事劣昔时乎! 自匈奴遁逃,鲜卑强盛,据其故地,称兵十万,才力劲健,意智益生。加以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昔段颎良将,习兵善战,有事西羌,犹十余年。今育、晏才策,未必过颎,鲜卑种众,不弱于曩时。而虚计二载,自许有成,若祸结兵连,岂得中休?当复征发众人,转运无已,是为耗竭诸夏,并力蛮夷。夫边垂之患,手足之蚧搔;中国之困,胸背之瘭疽。蚧音介。搔音新到反。《埤苍》曰:"瘭音必烧反。"杜预注《左传》曰:"疽,恶创也。"方今郡县盗贼尚不能禁,况此丑虏而可伏乎! 昔高祖忍平城之耻,吕后弃慢书之诟,诟,耻也,音许豆反。方之于今,何者为甚? 天设山河,秦筑长城,汉起塞垣,所以别内外,异殊俗也。苟无□国内侮之患则可矣,□国,解见《西域传》。岂与虫蚁狡寇计争往来哉!虽或破之,岂可殄尽,而方令本朝为之旰食乎?旰,晚也。《左传》伍子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 夫专胜者未必克,挟疑者未必败,众所谓危,圣人不任,朝议有嫌,明主不行也。昔淮南王安谏伐越曰:"天子之兵,有征无战。言其莫敢校也。校,报也。如使越人蒙死以逆执事厮舆之卒,《前书音义》曰:"厮,微也。舆,众也。"有一不备而归者,虽得越王之首,而犹为大汉羞之。"而欲以齐民易丑虏,皇威辱外夷,就如其言,犹已危矣,况乎得失不可量邪!昔珠崖郡反,孝元皇帝纳贾捐之言,而下诏曰:"珠崖背畔,今议者或曰可讨,或曰弃之。朕日夜惟思,羞威不行,则欲诛之;通于时变,复忧万民。夫万民之饥与远蛮之不讨,何者为大?宗庙之祭,凶年犹有不备,况避不嫌之辱哉!今关东大困,无以相赡,又当动兵,非但劳民而已。其罢珠崖郡。"此元帝所以发德音也。夫恤民救急,虽成郡列县,尚犹弃之,况障塞之外,未尝为民居者乎!守边之术,李牧善其略,《史记》曰,李牧,赵之北边良将也。常居代、雁门备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不入幕府,为士卒费,谨烽火,边无失亡也。保塞之论,严尤申其要,《前书》王莽发三十万众,十道出击匈奴。莽将严尤谏曰:"匈奴为害,所从来久,未闻上代有征之者也。后世三家周、秦、汉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宣王时猃狁内侵,至于泾阳,命将出征之,尽境而还,是得中策。武帝选将练兵,深入远戍,兵连祸结三十余年,是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耻,筑长城之固,以丧社稷,是为无策。"班固曰:"若乃征伐之功,秦、汉行事,严尤论之当也。"遗业犹在,文章具存,循二子之策,守先帝之规,臣曰可矣。 不从。《左传》曰,楚大夫薳启强对楚灵王曰:"晋之事君,臣曰可矣。"遂遣夏育出高柳,田晏出云中,匈奴中郎将臧旻率南单于出雁门,各将万骑,三道出塞二千余里。檀石槐命三部大人各帅众逆战,育等大败,丧其节传辎重,各将数十骑奔还,死者十七八。三将槛车征下狱,赎为庶人。冬,鲜卑寇辽西。光和元年冬,又寇酒泉,缘边莫不被毒。种众日多,田畜射猎不足给食,檀石槐乃自徇行,见乌侯秦水广从数百里,水停不流,从音子用反。其中有鱼,不能得之。闻倭人善网捕,于是东击倭人国,得千余家,徙置秦水上,令捕鱼以助粮食。 光和中,檀石槐死,时年四十五,子和连代立。和连才力不及父,亦数为寇抄,性贪淫,断法不平,众畔者半。后出攻北地,廉人善弩射者廉,县名,属北地郡。射中和连,即死。其子骞曼年小,兄子魁头立。后骞曼长大,与魁头争国,众遂离散。魁头死,弟步度根立。自檀石槐后,诸大人遂世相传袭。 论曰:四夷之暴,其埶互强矣。匈奴炽于隆汉,西羌猛于中兴。而灵献之闲,二虏迭盛,石槐骁猛,尽有单于之地,蹋顿凶桀,公据辽西之土。其陵跨中国,结患生人者,靡世而宁焉。然制御上略,历世无闻;周、汉之策,仅得中下。将天之冥数,以至于是乎? 赞曰:二虏首施,鲠我北垂。道畅则驯,时薄先离。 分类:正史 书名:后汉书 作者:范晔、司马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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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第二 律历中贾逵论历 永元论历 延光论历 汉安论历 熹平论历 论月食 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施行百有余年,历稍后天,朔先于历,朔或在晦,月或朔见。考其行,日有退无进,月有进无退。建武八年中,太仆朱浮、太中大夫许淑等数上书,言历朔不正,宜当改更。时分度觉差尚微,上以天下初定,未遑考正。至永平五年,官历署七月十六日月食。待诏杨岑见时月食多先历,即缩用算上为日,因上言"月当十五日食,官历不中"。诏书令岑普候,与官历课。起七月,尽十一月,弦望凡五,官历皆失,岑皆中。庚寅,诏书令岑署弦望月食官,复令待诏张盛、景防、鲍邺等以《四分法》与岑课。岁余,盛等所中多岑六事。十二年十一月丙子,诏书令盛、防代岑署弦望月食加时。《四分》之术,始颇施行。是时盛、防等未能分明历元,综校分度,故但用其弦望而已。 先是,九年,太史待诏董萌上言历不正,事下三公、太常知历者杂议,讫十年四月,无能分明据者。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远,日、月宿度相觉浸多,而候者皆知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未至牵牛五度,而以为牵牛中星,后天四分日之三,晦朔弦望差天一日,宿差五度。章帝知其谬错,以问史官,虽知不合,而不能易,故召治历编欣、李梵等综校其状。蔡邕议云:"梵,清河人。"二月甲寅,遂下诏曰:"朕闻古先圣王,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河图》曰:'赤九会昌,十世以光,十一以兴。'又曰:'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朕以不德,奉承大业,夙夜祗畏,不敢荒宁。予末小子,托在于数终,曷以续兴,崇弘祖宗,拯济元元?《尚书琁玑钤》曰:'述尧世,放唐文。'《帝命验》曰:'顺尧考德,题期立象。'且三、五步骤,优劣殊轨,况乎顽陋,无以克堪,虽欲从之,末由也已。每见图书,中心恧焉。闲者以来,政治不得,阴阳不和,灾异不息,疠疫之气,流伤于牛,农本不播。夫庶征休咎,五事之应,咸在朕躬,信有阙矣,将何以补之?《书》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岁二月,东巡狩,至岱宗,柴,望秩于山川。遂觐东后,叶时月正日。'祖尧岱宗,同律度量,考在玑衡,以正历象,庶乎有益。《春秋保乾图》曰:'三百年斗历改宪。'史官用太初邓平术,有余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转差,浸以谬错。琁玑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而历以为牵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则《四分》数之立春日也。以折狱断大刑,于气已迕;用望平和随时之义,盖亦远矣。今改行《四分》,以遵于尧,以顺孔圣奉天之文。冀百君子越有民,同心敬授,傥获咸熙,以明予祖之遗功。"于是四分施行。而欣、梵犹以为元首十一月当先大,欲以合耦弦望,命有常日,而十九岁不得七闰,晦朔失实。行之未期,章帝复发圣思,考之经谶,使左中郎将贾逵问治历者卫承、李崇、太尉属梁鲔、司徒掾严勖、太子舍人徐震、钜鹿公乘苏统及欣、梵等十人。以为月当先小,据《春秋经》书朔不书晦者,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即先大,则一月再朔,后月无朔,是明不可必。梵等以为当先大,无文正验,取欲谐耦十六日望,月朓昏,晦当灭而已。又晦与合同时,不得异日。又上知欣、梵穴见,来毋拘历已班,天元始起之月当小。定,后年历数遂正。永元中,复令史官以《九道法》候弦望,验无有差跌。逵论集状,后之议者,用得折衷,故详录焉。 逵论曰:"《太初历》冬至日在牵牛初者,牵牛中星也。古黄帝、夏、殷、周、鲁冬至日在建星,建星即今斗星也。《太初历》斗二十六度三百八十五分,牵牛八度。案行事史官注,冬、夏至日常不及《太初历》五度,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石氏《星经》曰:'黄道规牵牛初直斗二十度,去极二十五度。'于赤道,斗二十一度也。《四分法》与行事候注天度相应。《尚书考灵曜》'斗二十二度,无余分,冬至在牵牛所起'。又编欣等据今日所在未至牵牛中星五度,于斗二十一度四分一,与考灵曜相近,即以明事。元和二年八月,诏书曰'石不可离',令两候,上得算多者。太史令玄等候元和二年至永元元年,五岁中课日行及冬至斗二十一度四分一,合古历建星《考灵曜》日所起,其星闲距度皆如石氏故事。他术以为冬至日在牵牛初者,自此遂黜也。" 逵论曰:"以《太初历》考汉元尽太初元年日食二十三事,其十七得朔,四得晦,二得二日;新历七得朔,十四得晦,二得二日。以《太初历》考太初元年尽更始二年二十四事,十得晦;以新历十六得朔,七得二日,一得晦。以《太初历》考建武元年尽永元元年二十三事,五得朔,十八得晦;以新历十七得朔,三得晦,三得二日。又以新历上考《春秋》中有日朔者二十四事,失不中者二十三事。天道参差不齐,必有余,余又有长短,不可以等齐。治历者方以七十六岁断之,则余分消长,稍得一日。故《易》金火相革之卦《象》曰:'君子以治历明时。'又曰:'汤、武革命,顺乎天应乎人。'言圣人必历象日月星辰,明数不可贯数千万岁,其闲必改更,先距求度数,取合日月星辰所在而已。故求度数,取合日月星辰,有异世之术。《太初历》不能下通于今,新历不能上得汉元。一家历法必在三百年之闲。故谶文曰'三百年斗历改宪'。汉兴,当用《太初》而不改,下至太初元年百二岁乃改。故其前有先晦一日合朔,下至成、哀,以二日为朔,故合朔多在晦,此其明效也。" 逵论曰:"臣前上傅安等用黄道度日月弦望多近。史官一以赤道度之,不与日月同,于今历弦望至差一日以上,辄奏以为变,至以为日却缩退行。于黄道,自得行度,不为变。愿请太史官日月宿簿及星度课,与待诏星象考校。奏可。臣谨案:前对言冬至日去极一百一十五度,夏至日去极六十七度,春秋分日去极九十一度。《洪范》'日月之行,则有冬夏'。《五纪论》'日月循黄道,南至牵牛,北至东井,率日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七'也。今史官一以赤道为度,不与日月行同,其斗、牵牛、东井、舆鬼,赤道得十五,而黄道得十三度半;行东壁、奎、娄、轸、角、亢,赤道七度,黄道八度;或月行多而日月相去反少,谓之日却。案黄道值牵牛,出赤道南二十五度,其直东井、舆鬼,出赤道北二十五度。赤道者为中天,去极俱九十度,非日月道,而以遥准度日月,失其实行故也。以今太史官候注考元和二年九月已来月行牵牛、东井四十九事,无行十一度者;行娄、角三十七事,无行十五六度者,如安言。问典星待诏姚崇、井毕等十二人,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器,不知施行'。案甘露二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以图仪度日月行,考验天运状,日月行至牵牛、东井,日过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赤道使然,此前世所共知也。如言黄道有验,合天,日无前却,弦望不差一日,比用赤道密近,宜施用。上中多臣校。"案逵论,永元四年也。至十五年七月甲辰,诏书造太史黄道铜仪,以角为十三度,亢十,氐十六,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斗二十四四分度之一,牵牛七,须女十一,虚十,危十六,营室十八,东壁十,奎十七,娄十二,胃十五,昴十二,毕十六,觜三,参八,东井三十,舆鬼四,柳十四,星七,张十七,翼十九,轸十八,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史官以部日月行,参弦望,虽密近而不为注日。仪,黄道与度转运,难以候,是以少循其事。 逵论曰:"又今史官推合朔、弦、望、月食加时,率多不中,在于不知月行迟疾意。永平中,诏书令故太史待诏张隆以《四分法》署弦、望、月食加时。隆言能用《易》九、六、七、八爻知月行多少。今案隆所署多失。臣使隆逆推前手所署,不应,或异日,不中天乃益远,至十余度。梵、统以史官候注考校,月行当有迟疾,不必在牵牛、东井、娄、角之闲,又非所谓朓、侧匿,乃由月所行道有远近出入所生,率一月移故所疾处三度,九岁九道一复,凡九章,百七十一岁,复十一月合朔旦冬至,合《春秋》、《三统》九道终数,可以知合朔、弦、望、月食加时。据官注天度为分率,以其术法上考建武以来月食凡三十八事,差密近,有益,宜课试上。" 案史官旧有《九道术》,废而不修。熹平中,故治历郎梁国宗整上《九道术》,诏书下太史,以参旧术,相应。部太子舍人冯恂课校,恂亦复作《九道术》,增损其分,与整术并校,差为近。太史令飏上以恂术参弦、望。然而加时犹复先后天,远则十余度。杜预《长历》曰:"《书》称'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是以天子必置日官,诸侯必置日御,世修其业,以考其术。举全数而言,故曰六日,其实五日四分之一。日日行一度,而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有畸。日官当会集此之迟疾,以考成晦朔,错综以设闰月。闰月无中气,而北斗邪指两辰之闲,所以异于他月也。积此以相通,四时八节无违,乃得成岁。其微密至矣。得其精微,以合天道,事叙而不悖。故传曰:'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然阴阳之运,随动而差,差而不已,遂与历错。故仲尼、丘明每于朔闰发文,盖矫正得失,因以宣明历数也。桓十七年,日食得朔,而史阙其日,单书朔。僖十五年,日食亦得朔,而史阙朔与日。故传因其得失,并起时史之谬,兼以明其余日食,或历失其正也。庄二十五年,经书'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周之六月,夏之四月,所谓正阳之月也。而时历误,实是七月之朔,非六月。故传云:'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用币于社,伐鼓于朝。'明此食非用币伐鼓常月,因变而起,历误也。文十五年经文皆同,而更复发,传曰'非礼'。明前传欲以审正阳之月,后传发例,欲以明诸侯之礼也。此乃圣贤之微旨,而先儒所未喻也。昭十七年夏六月,日有食之,而平子言非正阳之月,以诬一朝,近于指鹿为马。故传曰'不君君',且因以明此月为得天正也。刘子骏造《三统历》,以修春《秋》。《春秋》日食有甲乙者三十四,而《三统历》唯得一食,历术比诸家既最疏。又六千余岁辄益一日。凡岁当累日为次,而无故益之,此不可行之甚者。班固前代名儒,而谓之最密。非徒班固也,自古以来,诸论《春秋》者,多述谬误,或造家术,或用黄帝以来诸历,以推经传朔日,皆不谐合。日食于朔,此乃天验,经传又书其朔食,可谓得天,而刘、贾诸儒说,皆以为月二日或三日,公违圣人明文。其蔽在于守一元,不与天消息也。余感《春秋》之事,尝著《历论》,极言历之通理。其大指曰:天行不息,日月星辰,各运其舍,皆动物也。物动则不一,虽行度大量,可得而限。累日为月,累月为岁,以新故相序,不得不有毫毛之差,此自然之理也。故《春秋》日有频月而食者,有旷年不食者,理不得一,而算守恒数,故历无不有差失也。始失于毫毛,而尚未可觉,积而成多,以失弦望朔晦,则不得不改宪以从之。《书》所谓'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易》所谓'治历明时',言当顺天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也。推此论之,《春秋》二百余年,其治历变通多矣。虽数术绝灭,还寻经传微旨,大量可知。时之违谬,则经传有验。学者固当曲循经传月日日食,以考朔晦,以推时验。而见皆不然,各据其学以推《春秋》。此无异度己之迹,而欲削他人之足也。余为《历论》之后,至咸宁中,善算李修、夏显,依论体为术,名《干度历》,表上朝廷。其术合日行四分之数,而微增月行。用三百岁改宪之意,二元相推,七十余岁,承以强弱,强弱之差盖少,而适足以远通盈缩。时尚书及史官以《干度》与《泰始历》参校古今记注,《干度历》殊胜《泰始历》,上胜官历四十五事,今其术具存。时又并考古今十历,以验《春秋》,知《三统历》之最疏也。今具列其得失之数,又据经传微旨,考日辰朔晦,以相发明,为经传长历。诸经传证据,及失闰违时,文字谬误,皆甄发之。虽未必其得天,盖是《春秋》当时之历也。学者览焉。" 永元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日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密。"诏书下太常,令史官与融以仪校天,课度远近。太史令舒、承、梵等对:"案官所施漏法《令甲》第六《常符漏品》,孝宣皇帝三年十二月乙酉下,建武十年二月壬午诏书施行。漏刻以日长短为数,率日南北二度四分而增减一刻。一气俱十五日,日去极各有多少。今官漏率九日移一刻,不随日进退。夏历漏刻随日南北为长短,密近于官漏,分明可施行。"其年十一月甲寅,诏曰:"告司徒、司空:漏所以节时分,定昏明。昏明长短,起于日去极远近,日道周圜,不可以计率分,当据仪度,下参晷景。今官漏以计率分昏明,九日增减一刻,违失其实,至为疏数以耦法。太史待诏霍融上言,不与天相应。太常史官运仪下水,官漏失天者至三刻。以晷景为刻,少所违失,密近有验。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斧官府当用者,计吏到,班予四十八箭。"文多,故魁取二十四气日所在,并黄道去极、晷景、漏刻、昏明中星刻于下。 昔《太初历》之兴也,发谋于元封,启定于元凤,积三十年,是非乃审。及用《四分》,亦于建武,施于元和,讫于永元,七十余年,然后仪式备立,司候有准。天事幽微,若此其难也。中兴以来,图谶漏泄,而《考灵曜》、《命历序》皆有甲寅元。其所起在四分庚申元后百一十四岁,朔差却二日。学士修之于草泽,信向以为得正。及《太初历》以后天为疾,而修之者云"百四十四岁而太岁超一辰,百七十一岁当弃朔余六十三,中余千一百九十七,乃可常行"。自太初元年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当去分而不去,故令益有疏阔。此二家常挟其术,庶几施行,每有讼者,百寮会议,群儒骋思,论之有方,益于多闻识之,故详录焉。 安帝延光二年,中谒者亶诵言当用甲寅元,河南梁丰言当复用《太初》。尚书郎张衡、周兴皆能历,数难诵、丰,或不对,或言失误。衡、兴参案仪注,考往校今,以为《九道法》最密。诏书下公卿详议。太尉恺等上侍中施延等议:"《太初》过天,日一度,弦望失正,月以晦见西方,食不与天相应;元和改从《四分》,《四分》虽密于《太初》,复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与天相应,合图谶,可施行。"博士黄广、大行令任佥议,如《九道》。河南尹祉、太子舍人李泓等四十人议:"即用甲寅元,当除《元命苞》天地开辟获麟中百一十四岁,推闰月六直其日,或朔、晦、弦、望,二十四气宿度不相应者非一。用《九道》为朔,月有比三大二小,皆疏远。元和变历,以应《保乾图》'三百岁斗历改宪'之文。《四分历》本起图谶,最得其正,不宜易。"恺等八十四人议,宜从《太初》。尚书令忠上奏:"诸从《太初》者,皆无他效验,徒以世宗攘夷廓境,享国久长为辞。或云孝章改《四分》,灾异卒甚,未有善应。臣伏惟圣王兴起,各异正朔,以通三统。汉祖受命,因秦之纪,十月为年首,闰常在岁后。不稽先代,违于帝典。太宗遵修,三阶以平,黄龙以至,刑犴以错,五是以备。《洪范》:"庶征,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五者来备,各以其叙。"哀平之际,同承《太初》,而妖孽累仍,痾祸非一。议者不以成数相参,考真求实,而泛采妄说,归福《太初》,致咎《四分》。《太初历》众贤所立,是非已定,永平不审,复革其弦望。《四分》有谬,不可施行。元和凤鸟不当应历而翔集。远嘉前造,则表其休;近讥后改,则隐其福。漏见曲论,未可为是。臣辄复重难衡、兴,以为五纪论推步行度,当时比诸术为近,然犹未稽于古。及向子歆欲以合《春秋》,横断年数,损夏益周,考之表纪,差谬数百。两历相课,六千一百五十六岁,而《太初》多一日。冬至日直斗,而云在牵牛。迂阔不可复用,昭然如此。史官所共见,非独衡、兴。前以为《九道》密近,今议者以为有阙,及甲寅元复多违失,皆未可取正。昔仲尼顺假马之名,以崇君之义。况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以非易是。"上纳其言,遂寝改历事。 顺帝汉安二年,尚书侍郎边韶上言:"世微于数亏,道盛于得常。数亏则物衰,得常则国昌。孝武皇帝摅发圣思,因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乃诏太史令司马迁、治历邓平等更建《太初》,改元易朔,行夏之正,《干凿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三为日法。设清台之候,验六异,课效粗密,《太初》为最。其后刘歆研机极深,验之《春秋》,参以《易》道,以《河图帝览嬉》、《雒书干曜度》推广《九道》,百七十一岁进退六十三分,百四十四岁一超次,与天相应,少有阙谬。从太初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岁,进退余分六十三,治历者不知处之。推得十二度弦望不效,挟废术者得窜其说。至元和二年,小终之数寖过,余分稍增,月不用晦朔而先见。孝章皇帝以《保乾图》'三百年斗历改宪',就用《四分》。以太白复枢甲子为癸亥,引天从算,耦之目前。更以庚申为元,既无明文;托之于获麟之岁,又不与《感精符》单阏之岁同。史官相代,因成习疑,少能钩深致远;案弦望足以知之。"诏书下三公、百官杂议。太史令虞恭、治历宗欣等议:"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后定日法,法定然后度周天以定分至。三者有程,则历可成也。《四分历》仲纪之元,起于孝文皇帝后元三年,岁在庚辰。上四十五岁,岁在乙未,则汉兴元年也。又上二百七十五岁,岁在庚申,则孔子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寻之上行,复得庚申。岁岁相承,从下寻上,其执不误。此四分历元明文图谶所著也。太初元年岁在丁丑,上极其元,当在庚戌,而曰丙子,言百四十四岁超一辰,凡九百九十三超,岁有空行八十二周有奇,乃得丙子。案岁所超,于天元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俱超。日行一度,积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一而周天一匝,名曰岁,岁从一辰,日不得空周天,则岁无由超辰。案百七十一岁二蔀一章,小余六十三,自然之数也。夫数出于杪曶,以成毫牦,亮牦积累,以成分寸。两仪既定,日月始离。初行生分,积分成度。日行一度,一岁而周,故为术者,各生度法,或以九百四十,或以八十一。法有细粗,以生两科,其归一也。日法者,日之所行分也。日垂令明,行有常节,日法所该,通远无已,损益毫牦,差以千里。自此言之,数无缘得有亏弃之意也。今欲饰平之失,断法垂分,恐伤大道。以步日月行度,终数不同,四章更不得朔余一。虽言《九道》去课进退,恐不足以补其阙。且课历之法,晦朔变弦,以月食天验,昭著莫大焉。今以去六十三分之法为历,验章和元年以来日变二十事,案《五行志》,章和元年讫汉安二年日变二十三事,《古今注》又长一。月食二十八事,与《四分历》更失,定课相除,《四分》尚得多,而又便近。孝章皇帝历度审正,图仪晷漏,与天相应,不可复尚。《文曜钩》曰:'高辛受命,重黎说文。唐尧即位,羲和立浑。夏后制德,昆吾列神。成周改号,苌弘分官。'《运斗枢》曰:'常占有经,世史所明。'《洪范五纪论》曰:'民闲亦有黄帝诸历,不如史官记之明也。'自古及今,圣帝明王,莫不取言于羲和、常占之官,定精微于晷仪,正众疑,秘藏中书,改行《四分》之原。及光武皇帝数下诏书,草创其端,孝明皇帝课校其实,孝章皇帝宣行其法。君更三圣,年历数十,信而征之,举而行之。其元则上统开辟,其数则复古《四分》。宜如甲寅诏书故事。"奏可。 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言:"历元不正,故妖民叛寇益州,盗贼相续为害。历当用甲寅为元而用庚申,图纬无以庚申为元者。近秦所用代周之元。太史治治历中郭香、刘固意造妄说,乞本庚申元经纬明文,受虚欺重诛。"乙卯,诏书下三府,与儒林明道者详议,务得道真。以群臣会司徒府议。《蔡邕集》载:"三月九日,百官会府公殿下,东面,校尉南面,侍中、郎将、大夫、千石、六百石重行北面,议郎、博士西面。户曹令史当坐中而读诏书,公议。蔡邕前坐侍中西北,近公卿,与光、晃相难问是非焉。" 议郎蔡邕议,以为: 历数精微,去圣久远,得失更迭,术无常是。汉兴承秦,历用《颛顼》,元用乙卯。蔡邕《月令论》曰:"《颛顼历术》曰:'天元正月己巳朔旦立春,俱以日月起于天庙营室五度。'今《月令》孟春之月,日在营室。"百有二岁,孝武皇帝始改正朔,历用《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八十九岁。孝章皇帝改从《四分》,元用庚申。今光、晃各以庚申为非,甲寅为是。案历法,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凡六家,各自有元。光、晃所据,则殷历元也。他元虽不明于图谶,各自一家之术,皆当有效于当时。武帝始用《太初》丁丑之元,六家纷错,争讼是非。太史令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候清台,课在下第,卒以疏阔,连见劾奏,《太初》效验,无所漏失。是则虽非图谶之元,而有效于前者也。及用《四分》以来,考之行度,密于《太初》,是又新元有效于今者也。延光元年,中谒者亶诵亦非《四分》庚申,上言当用《命历序》甲寅元。公卿百寮参议正处,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迟速进退,不必若一。术家以算追而求之,取合于当时而已。故有古今之术。今术之不能上通于古,亦犹古术之不能下通于今也。《元命苞》、《干凿度》皆以为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及《命历序》积获麟至汉,起庚午蔀之二十三岁,竟己酉、戊子及丁卯蔀六十九岁,合为二百七十五岁。汉元年岁在乙未,上至获麟则岁在庚申。推此以上,上极开辟,则元在庚申。谶虽无文,其数见存。而光、晃以为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五万九千八百八十六岁,获麟至汉百六十一岁,转差少一百一十四岁。云当满足,则上违《干凿度》、《元命苞》,中使获麟不得在哀公十四年,下不及《命历序》获麟至汉相去四蔀年数,与奏记谱注不相应。 当今历正月癸亥朔,光、晃以为乙丑朔。乙丑之与癸亥,无题勒款识可与众共别者,须以弦望晦朔光魄亏满可得而见者,考其符验。而光、晃历以《考灵曜》为本,二十八宿度数及冬至日所在,与今史官甘、石旧文错异,不可考校;以今浑天图仪检天文,亦不合于《考灵曜》。光、晃诚能自依其术,更造望仪,以追天度,远有验于图书,近有效于三光,可以易夺甘、石,穷服诸术者,实宜用之。难问光、晃,但言图谶,所言不服。元和二年二月甲寅制书曰:'朕闻古先圣王,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史官用太初邓平术,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而历以为牵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则四分数之立春也,而以折狱断大刑,于气已迕,用望平和,盖亦远矣。今改行《四分》,以遵于尧,以顺孔圣奉天之文。'是始用《四分历》庚申元之诏也。深引《河》《雒》图谶以为符验,非史官私意独所兴构。而光、晃以为香、固意造妄说,违反经文,谬之甚者。昔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舜叶时月正日,汤、武革命,治历明时,可谓正矣,且犹遇水遭旱,戒以'蛮夷猾夏,寇贼奸宄'。而光、晃以为阴阳不和,奸臣盗贼,皆元之咎,诚非其理。元和二年乃用庚申,至今九十二岁,而光、晃言秦所用代周之元,不知从秦来,汉三易元,不常庚申。光、晃区区信用所学,亦妄虚无造欺语之愆。至于改朔易元,往者寿王之术已课不效,亶诵之议不用,元和诏书文备义著,非群臣议者所能变易。 太尉耽、司徒隗、司空训以邕议劾光、晃不敬,正鬼薪法。诏书勿治罪。臣昭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观蔡邕之议,可以言天机矣。贤明在朝,弘益远哉!公卿结正,足惩浅妄之徒,诏书勿治,亦深"盍各"之致。 《太初历》推月食多失。《四分》因《太初》法,以河平癸巳为元,施行五年。永元元年,天以七月后闰食,术以八月。其二年正月十二日,蒙公乘宗绀上书言:"今月十六日月当食,而历以二月。"至期如绀言。太史令巡上绀有益官用,除待诏。甲辰,诏书以绀法署。施行五十六岁。至本初元年,天以十二月食,历以后年正月,于是始差。到熹平三年,二十九年之中,先历食者十六事。常山长史刘洪上作《七曜术》。甲辰诏属太史部郎中刘固、舍人冯恂等课效,复作《八元术》,固等作《月食术》,并已相参。固术与《七曜术》同。月食所失,皆以岁在己未当食四月,恂术以三月,官历以五月。太史上课,到时施行中者。丁巳,诏书报可。 其四年,绀孙诚上书言:"受绀法术,当复改,今年十二月当食,而官历以后年正月。"到期如言,拜诚为舍人。丙申,诏书听行诚法。 光和二年岁在己未,三月、五月皆阴,太史令修、部舍人张恂等推计行度,以为三月近,四月远。诚以四月。奏废诚术,施用恂术。其三年,诚兄整前后上书言:"去年三月不食,当以四月。史官废诚正术,用恂不正术。"整所上正属太史,太史主者终不自言三月近,四月远。食当以见为正,无远近。诏书下太常:"其详案注记,平议术之要,效验虚实。"太常就耽上选侍中韩说、博士蔡较、谷城门候刘洪、右郎中陈调于太常府,覆校注记,平议难问。恂、诚各对。恂术以五千六百四十月有九百六十一食为法,而除成分,空加县法,推建武以来,俱得三百二十七食,其十五食错。案其官素注,天见食九十八,与两术相应,其错辟二千一百。诚术以百三十五月二十三食为法,乘除成月,从建康以上减四十一,建康以来减三十五,以其俱不食。恂术改易旧法,诚术中复减损,论其长短,无以相逾。各引书纬自证,文无义要,取追天而已。夫日月之术,日循黄道,月从九道。以赤道仪,日冬至去极俱一百一十五度。其入宿也,赤道在斗二十一,而黄道在斗十九。两仪相参,日月之行,曲直有差,以生进退。故月行井、牛,十四度以上;其在角、娄,十二度以上。皆不应率不行。以是言之,则术不差不改,不验不用。天道精微,度数难定,术法多端,历纪非一,未验无以知其是,未差无以知其失。失然后改之,是然后用之,此谓允执其中。今诚术未有差错之谬,恂术未有独中之异,以无验改未失,是以检将来为是者也。诚术百三十五月月二十三食,其文在书籍,学者所修,施行日久,官守其业,经纬日月,厚而未愆,信于天文,述而不作。恂久在候部,详心善意,能揆仪度,定立术数,推前校往,亦与见食相应。然协历正纪,钦若昊天,宜率旧章,如甲辰、丙申诏书,以见食为比。今宜施用诚术,弃放恂术,史官课之,后有效验,乃行其法,以审术数,以顺改易。耽以说等议奏闻,诏书可。恂、整、诚各复上书,恂言不当施诚术,整言不当复恂术。为洪议所侵,事下永安台覆实,皆不如恂、诚等言。劾奏谩欺。诏书报,恂、诚各以二月奉赎罪,整适作左校二月。遂用洪等,施行诚术。 光和二年,万年公乘王汉上《月食注》。自章和元年到今年凡九十三岁,合百九十六食;与官历河平元年月错,以己巳为元。事下太史令修,上言"汉所作注不与见食相应者二事,以同为异者二十九事"。尚书召谷城门候刘洪。来曰:"前郎中冯光、司徒掾陈晃各讼历,故议郎蔡邕共补续其志。今洪其诣修,与汉相参,推元课分,考校月食。审己巳元密近,有师法,洪便从汉受;不能,对。"洪上言:"推汉己巳元,则《考灵曜》旃蒙之岁乙卯元也,与光、晃甲寅元相经纬。于以追天作历,校三光之步,今为疏阔。孔子纬一事见二端者,明历兴废,随天为节。甲寅历于孔子时效;己巳《颛顼》秦所施用,汉兴草创,因而不易,至元封中,迂阔不审,更用《太初》,应期三百改宪之节。甲寅、己巳谶虽有文,略其年数,是以学人各传所闻,至于课校,罔得厥正。夫甲寅元天正正月甲子朔旦冬至,七曜之起,始于牛初。乙卯之元人正己巳朔旦立春,三光聚天庙五度。课两元端,闰余差百五十二分之三,朔三百四,中节之余二十九。以效信难聚,汉不解说,但言先人有书而已。以汉成注参官施行,术不同二十九事,不中见食二事。案汉习书,见己巳元,谓朝不闻,不知圣人独有兴废之义,史官有附天密术。甲寅、己巳,前已施行,效后格而不用? 分类:正史 书名:后汉书 作者:范晔、司马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