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在俄国取得了胜利。革命前的俄国有足以使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同时,俄国是帝国主义一切矛盾的集合点,这就大大促进了无产阶级的革命化和农民群众团结在无产阶级周围的过程。1917年10月,共产党领导的、以列宁的社会主义革命理论武装起来的俄国无产阶级同贫农结成联盟,推翻了资本家和地主的政权,建立了自己的专政。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开辟了走向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树立了一个榜样,表明任何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内容应当是怎样的。
同时必须注意到,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虽然在主要方面和基本方面是一致的,但是它在每一个脱离了帝国主义体系的国家中必然具有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这些形式和方法是由每一个国家发展的历史、民族、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人民的传统,以及某一个时期的国际环境产生的。
――摘自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订第3版,第329页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我们始终强调要按照十月革命的道路办事,要讲“任何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内容”都是一样的,这就和修正主义者对立起来了。
“每一个”国家都“具有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这个提洁好。莫斯科宣言中,就讲到了普遍规律和具体特点相结合的问题。
――摘自毛泽东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
科书)》谈话记录(见《党的文献》1992年5期)
[解析]
《政治经济学(教科学)》是由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人员集体编写的,得到斯大林和苏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初版于1954年8月,后来几次修订,成为五六十年代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的权威著作。毛泽东阅读的是该书的修订第三版中文本,由人民出版社1959年1月出版。关于该书的编写情况和毛泽东阅读的背景情况,我们将在本书“经济篇”《搞出本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一大功劳》一条中作具体介绍。本条目及以下条目只介绍他有关政治问题发表的观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南斯拉夫、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阿尔巴尼亚等7个国家先后成立了人民民主国家,并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这些国家都以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为榜样,并得到苏联的帮助,因而,它们基本上都是是仿效苏联的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这些国家的共产党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有的国家如南斯拉夫,开始冲破苏联模式,探索适合本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但南共的这种做法则招来了一片指责之声,最后被开除出了社会主义阵营。
当时,由于苏联共产党所处的地位,使它长期以来被奉为“世界革命中心”、无产阶级的“祖国”。在苏共看来,只有按苏联模式去做,才叫做社会主义,否则就不是搞社会主义,因而对东欧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横加干涉,强行在这些国家推行苏联模式。1956年苏共二十大全盘否定了斯大林,东欧各国开始反思自己的建设道路,一些国家开始冲破苏联模式的束缚,进行了一些改革。走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问题又一次摆在了它们面前。在这种背景下,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于1957年11月14日至16日在莫斯科召开了代表会议,这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宣言》(即《莫斯科宣言》)强调,要“根据每个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创造性地运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原则”。宣言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遵循着普遍适用于各个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的一些主要规律,并把这些共同的规律概括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为核心的工人阶级,领导劳动群众进行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工人阶级同农民基本群众和其他劳动阶层的联盟;消灭基本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建立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以便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进行思想文化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造成忠于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的知识分子队伍;消灭民族压迫,建立各民族间的平等和兄弟友宜;保卫社会主义果实,不让它受到国内外敌人的侵犯;实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同各国工人阶级团结一致。在指出这些普遍规律的同时,也指出,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特点和传统有很大不同,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宣言强调指出,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如果忽视了民族特点,就必然会脱离生活,脱离群众,就必然会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损失。但是,如果夸大这些特点的作用,借口民族特点而脱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普遍真理,也必然会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损失。并指出,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应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各国的具体条件,创造性地运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规律,并且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宣言明确宣布,为生活经验所检验过的社会主义建设共同规律的创造性运用,各国社会主义建设形式和方法的多样化,是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集体贡献,从而肯定了各国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
可以说,毛泽东从开始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起,就注意到在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如何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问题。1956年8月24日,毛泽东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明确指出:“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应该接受,不接受是没有道理的,也不利。第二国际曾经否定这些基本原则,但是被列宁驳倒了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各国应有所不同。在中国,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和中国的革命实际相结合”。
毛泽东发表这次谈话,是在苏共二十大召开后不久。中共中央认为赫鲁晓失在二十大期间所作的“秘密报告”中全盘否定斯大林是不对的;同时认为苏共二十大在破除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揭露其错误的严重性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因此,中共中央在主要方面采取维护斯大林的立场;同时,又以斯大林的错误为鉴戒,开始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毛泽东的这番谈话,进一步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一贯立场。实际上,早在1956年4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按照毛泽东提出的基本观点,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写成的编辑部文章《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论述了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如何从中吸取教训的问题,回答了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对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攻击,答复了人民群众和共产党内由于苏共二十大全盘否定斯大林而引起的种种疑惑。同年12月29日,针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人民日报》又发表了《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对十月革命的道路作出了高度概括,指出,苏联的革命和建设经验中,有一些具有基本的性质。这些基本的经验中,包括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为共产主义的政党;无产阶级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联合劳动人民,经过革命斗争从资产阶级手里取得政权;建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工业国有化,逐步实现农业集体化,消灭剥消制度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消灭阶级;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领导人民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积极准备条件;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坚持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维护世界和平,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努力取得各国劳动人民的援助,并且努力援助各国劳动人民和被压迫民族等等。这些基本经验是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的基础上得出的普遍规律。毛泽东也正是从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原理和苏联革命和建设的上述基本经验出发,并且依据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所创造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政治条件,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提出了关于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之间的矛盾,以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思想;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等等,开始探索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毛泽东进一步阐发了马列主义普遍规律和各国具体特点相结合的思想。明确提出,我们始终强调要按照十月革命的道路办事,要讲任何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内容都是一样的。同时又强调,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