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上实行理论,也就是试验理论。为真理之标准的实践,并不是真理向它前进,停在那里试验它的努力而又进行的那样的阶段。实践并不是一种“装饰”。一切社会生活,并不是像垫子那样用理论与实践的布片缝合了的东西。为真理之标准的实践,贯串着我们的认识的全路程。整个的革命,实行了马一伊主义、即只有革命,纠正并论破了马一伊主义的曲解。
为真理标准的实践之完成认识的路程,这是在理论被实现于实践之中的意义上说的。但在实践上能够实现的理论,必须是从现在之社会的实践产生,而正确反映自然及社会的现实之发展路程的那种理论。
照上面所说,唯物辩证法是认定“生活的见地、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而且根本的见地”。――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实践贯串(原文如此引者注)着我们认识的全路程。
理论从实践产生,如果正确反映客观外界的发展过程,然后再应用这种理论于实践,就能在实践上实现这种理论、完成认识的路程。所以认生活与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与根本的见地,是唯物辩证法的见地。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l937年4月4日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33、34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条最基本的原理,即实践贯串着我们认识的全路程,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第一和根本的观点。作者认为,社会生活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有机的、密切的,不是简单的像布片之间的那种缝合;社会实践是贯串认识的全部过程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是在“马=伊主义”(即马克思列宁主义,马指马克思,伊指伊里奇・列宁)指导下进行的;而革命实践又纠正了那些歪曲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错误观点,证明了那些错误观点的破产。而理化从实践产生之后,又回到社会实践中去经受检验,变为现实,这就是一个认识过程的完结。从这里看出,社会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根本的观点。
而毛泽东的这两句批语则准确地概括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论述。他还在后面的段落旁边批有“认识以实践始以实践终”的评语。以社会实践作为理解和说明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标准与认识目的钥匙,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贡献。而这一贡献是同毛泽东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思想和吸取《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有关精华思想的基础上加以系统的论述分不开的。毛泽东把他阐述认识论的著作命名为《实践论》,这同他对社会实践的重视和独特的理解是分不开的。在《实践论》中毛泽东提出认识对于社会实践的依赖性,强调认识随实践发展而发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反过来又为实践服务,所以,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详细分析了认识如何在实践中经历感性到理性的发展与深化的规律,论证了为什么理性认识还要再回到实践中的这个飞跃的重要性必然性。毛泽东在《实践论》的最后高度准确地概括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基本原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化,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6―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