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讲要》第 02 讲 阿毗达摩概说
三、四种究竟法
阿毗达摩的特点之一是系统地分析诸法。阿毗达摩把一切究竟法归纳为四大类。
第一,心法(citta)。
第二,心所法(cetasika)。
"心所"的意思是"属于心的"、"伴随着心的"。如果说"心"是主人的话, "心所"就是心的随从、部下。心与心所合称为名法(nà ma dhamma),名法即心理现象或精神现象。
第三,色法(r? pa)。
色法,用现代的话来说是一切物质现象。
心法、心所法及色法构成了我们这个世间,称为"有为法"(sa? khata dhamma)。巴利语 sa? khata 是 sa? kharoti(造作,集合在一起)的过去分词,意即造作而成的、因缘和合的事物。请问大家:世界上有没有一种事物是不需要诸多条件就能产生和存在的呢?(答:没有。)对!万事万物都必须依赖各种因缘条件才能产生和存在。因为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和存在的过程,然后必然会灭去。有生有灭的现象称为"行法"(sa? khà ra dhamma),所以佛陀经常说"诸行无常"(Sabbe sa? khà rà aniccà )。
世间万事万物不外乎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用阿毗达摩的语言来说,是色法和名法。除了物质和心理现象之外,还有没有第三种现象呢?没有!因此,世间离不开物质和心理现象。不过,佛陀只着重在身心现象,因为要解脱的是解脱这副身心、这堆名色法。
第四,涅槃(nibbà na)。
除了有为法之外,还有一种究竟法称为涅槃(nibbà na),或者称为无为法(asa? khata dhamma)。无为法的意思是非因缘造作之法,是不依赖任何条件产生和存在的。无为法只有一种--涅槃。
从下面开始一直到学完这个"阿毗达摩"课程,都是讨论色法、心所法和心法。涅槃是需要证明的,不是拿来讨论的。通过讨论心、心所和色法,目的是为了依照佛陀的教导来分析、了解和观照我们的身心和这个世间。
分类:佛经 书名:《阿毗达摩讲要》 作者:玛欣德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