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政权的特殊作用,是由下列两种情况来决定的:第一,苏维埃政权不是以另一种剥削形式去代替一种剥削形式,如像以往革命中的情形那样,而是消灭厂任何剥削;第二,由于国内缺乏任何现存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萌芽,苏维埃政权当时必得在所谓“空地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这个任务无疑是困难而复杂的,是没有先例的。
――摘自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我们的先例――接自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材《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批语
[解析]
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的创造,是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制度的仓新,是崭新而艰巨的伟大事业,它具有与以往任何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生所不同的新特点。如何创造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完成社会主义革命,马克思设想过有可能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列宁在十月革命之后提出过和平赎买的方案的大致轮廓,但苏联后来并没有很好地实施列宁的方案。中国则不同,在民主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起统一战线的联盟关系,在社会主义革命中,继续保持了这种联盟关系,于是,在创造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有效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向社会主义经济形式过渡,同时,对农业和手工业也实行了和平的社会主义改造。针对》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说“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是没有先例的”,毛泽东批道“我们有先例”,就是这个意思。
对于在苏联和中国这样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难度和复杂性,毛泽系和列宁、斯大林一样,是给予了一定的注意的。(毛泽东对此问题的认识也有他自己的特点,他坚持难易转化的辩证观点,曾发生过经济愈落后过渡到社会主义愈容易的失误,)但极富探索和进取精神的毛泽东,在这个新的历史课题面前,一直有着强烈的从理论和实践上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愿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想在苏联提供的经验的基础上,搞得比他们更好一些。他认为,对苏联的经验,由于是走在前面的先例,当然要学习和吸取,但也不应该盲从,而且还应该有超过他们,比他们搞得更好的决心。在1956年前后,毛泽东就提出依据中国的实际,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问题。
在探索中,特别是1958年,毛泽东的一个重要思路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公有化程度。他的理论思考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生变化。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接着“没有先例”一句,有如下一段话:“苏维埃政权光荣地完成了这个任务。但是,它之所以完成了这个任务,并不是因为它似乎消灭了现存的经济法则,“制定”了新的经济法则,而仅仅是因为它依靠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法则。当时我国的生产力,特别在工业中的生产力,是具有社会性的,但所有制的形式却是私人的,资本主义的。苏维埃政权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法则,把生产资料公有化了,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财产,因而消灭了剥削制度,创造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如果没有这个法则,不依靠这个法则,苏维埃政权是不能完成自己的任务的。”读到这一段,毛泽东批注说:“在往后亿万年中,生产力性质不会不发生变化的,为了一定要适合它,生产关系也得改变,而且将有无数的改变。”这个批语,显然反映了毛泽东当时根据中国的实践,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