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过,质就是一定过程之根本的最初的规定性。我们要确定资本主义的质,不可以单只数出资本主义的全部特殊性就算了,还有阐明它的最初的规定性之必要。资本主义之最初的规定性,是当作商品交换的发展及生产手段从生产者分离了的过程之结果看的、所谓劳动力那种特殊商品的发现及存在。资本主义的其他特性,完全受这个根本的特性所规定。如果只把一定过程的标帜一齐数出来,那还不能探出那个过程的发展法则。例如培根那样的经验论者,他分析某种事物、某种过程时,是数出那过程的一切标帜的。固然,这种工作是必要的;但只是这样,还不能认识一定过程的运动法则。反之,暴露出最单纯的规定性时,我们就能够确定运动法则。因为,法则的本身是被包含在这样最单纯的规定性之矛盾的发展中。
――摘自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过程许多特性之中有根本特性,例如劳动动〔力〕买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特性,他规定这社会中其他许多特性。
所谓最单纯的最根本的规定性,最初的规定性,根本的特性,就是所谓本质。本质以外,还有其他许多特性,为本质所规定。
指出过程的一切特性是必要的,尤要指出根本特性,才能认识过程之发展法则,因法则是包含于根本特性之矛盾发展中。例如资本主义法则包含于劳动力买卖这个根本特性之矛盾发展中。
――摘自毛泽东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4日读西洛
可夫、爱森堡等《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注(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44、45页)
[解析]
《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3版)在这里说明了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道理,在某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物会呈现出许多特性,而这许多特性之中存在着根本特性,它就是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或根本特性规定事物的其他特性。作者认为,例如资本主义社会,在一定意义上看,劳动力成为商品就是资本主义的根本特性。我们认识事物时,就要不仅要了解事物的各种特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认识事物的根本特性即本质,这样才能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法则)。作者列举了近代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的例子。培根是一位经验论者,他在论证认识事物的方法时,提倡经验的分析方法,即分析事物或过程的各种特性。但他并不了解仅此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对事物的各种物性进行综合研究,找出事物的本质,从而发现事物的规律。
毛泽东在阅读这段文字时,给予很大重视。他写下的批语的字数是比较多的。在认识事物时,抓住根本特性,或主要矛盾,其他问题迎刃而解,这成为毛泽东思想方法的重要特性。如果说,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已经在实践中动用了这种方法的话(例如他在1930年井冈山时期就说在认识事物时,要抓住本质),那么,在他读到这部教科书时,则从哲学上系统化了他的思想方法,论证了和完善了他的思想方法。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认识事物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重要性的论证,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对这些思想的进一步升华、发挥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