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中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入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咸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夫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
――摘自欧阳修《朋党论》,见姚鼐《古文辞类纂》“论辨类”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在汉献帝以前。
似是而非。汉献、唐昭时,政在权臣,非傀儡皇帝之罪。
――毛泽东读姚鼐《古文辞类纂》”论辩类”、欧阳修《朋党论》的批语(见《毛译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第93页)
[解析]
欧阳修的《朋党论》,是古代政论文中的名篇。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曾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政治上大力赞助范仲淹等人推进庆历新政,晚年则反对王安石的变法。曾和宋祁同修《新唐书》,文学上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有不少散文名篇传世。其《朋党论》是直接为政治斗争服务的。宋仁宗时,范种淹是朝廷上有革新要求的开明派领袖,常议论时政得失,抨击以宰相吕夷简为首的保守派执政过失,于是被加以“越职言事,离间群臣,引用朋党”的罪名。欧阳修即写《朋党论》予以反击。文章的中心是劝“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文中举了汉献帝“禁绝善人为朋”,唐昭宗“诛戮清流之朋”,而终导致国家衰亡的例子。毛泽东认为,禁绝朋党在汉献帝以前就有了,指出了欧阳修在引用事实上的不严谨之处。的确。东汉未年有名的“党锢之祸”,起子汉桓帝之时。当时宦官集团专权,李膺、郭泰、贾彪等联合抨击,结果反受诬告,李膺等二百多名“党人”被捕。唐朝晚期,曾出现长达四十年的“牛(僧孺)李(德裕)党争”。到唐昭宗天佑二年,权臣朱全忠在白马驿杀死三十多名朝士和贬官,又把尸首抛入黄河。看来,欧阳修是随手拈来这两个例子,告诫“为人君者”应善待君子朋党,而忽略了毛泽东指出的,这些都是“权臣”所为,并非“傀儡皇帝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