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民出版社于1992年9月出版的《毛泽东研究事典》记载:
1927年3月7日,毛泽东在武昌创办的中国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开学,任副所长(主持工作)。
而《光明日报》于1977年3月18日发表的刘征的题为《在武昌中央农讲所》一文记载:
筹建农讲所时,由毛泽东、邓演达、陈克文三人组成学校执行委员会,毛泽东是主任委员,邓演达是政治部主任……
重庆出版社于1992年9月出版的《国民革命史》的记载,则是另一种说法,写道:
在筹备工作大致就绪时,国民党中央考虑到要为全国培养农民运动人才,决定把这个农讲所扩大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隶属于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制,地址在武昌。该所实行委员制,常务委员是邓演达、毛泽东、陈克文,邓演达任所长,毛泽东任副所长并主持日常工作,夏明翰为秘书,周以栗为教务主任,下设教务、训练和事务处。
上述三部著作,对毛泽东在中国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的任职有三种不同的说法。第一种说法是这个讲习所实行所长制,毛泽东任副所长;第二个说法是实行学校执行委员会制,毛泽东是主任委员;第三种说法是实行委员制,毛泽东是常务委员、副所长。那么,哪一种说法是对的呢?
1977年3月18日,在《光明日报》发表题为《在武昌中央农讲所》一文的刘征,于1927年2月,经毛泽东亲自主持考试合格,被录取到中央农民讲习所学习。1927年6月18日,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学习、战斗之后毕业。他当时是中央农讲所的学员,其记述应该说是准确的。
时隔几十年,刘征的回忆会不会有误呢?有的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那么,让我们以曾在中央农讲所工作的张国基的回忆来印证吧!
1926年12月下旬,张国基从印尼回国到长沙见到了毛泽东。时过一个多月,毛泽东从武昌拍电报要他到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任职。他到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后,毛泽东让他帮助教务主任办事,具体负责接洽教师和编排课程表等工作。因为安排教员讲课和确定讲课日期、科目等,都必须向毛泽东请示报告,所以,他每天都要多次与毛泽东打交道。他在回忆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有关情况时写道:
当时,毛泽东是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负责农村工作。筹备农讲所时,由毛泽东、邓演达、陈克文三人组成学校执行委员会,毛泽东是主任委员,邓演达是政治部主任,下设教务、总务、训导三个处,由周以栗任教务主任,季刚任总务主任,陈克文任训导主任。
刘征,当年在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是学员,而张国基是其工作人员。他们的回忆,都证实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实行委员制,毛泽东是主任委员,不是主持工作的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