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在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和研究社会主义理论时,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这些思想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加深理解党的十三大关于社会上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对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思想进行再认识,不是没有裤益的。
①此文原标题为《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贡献和失误》。
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贡献
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是十月革命以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提出的新问题,马克思、恩铬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虽然将共产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井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改革的社会,但没有再将社会主义解析为若干阶段,列宁从俄国的历史和社会实际出发,提出过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要经历一系列发展阶段的思想,曾将共产主义划分为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最高阶段,并使用过“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这样一些概念,但也没有将社会主义作明确的阶段划分。从研究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毛泽东是比较早地明确论述仕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革命家之一。
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毛泽东有一些带开创意义的重要思想:
例如,根据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有许多发展阶段,会发生质变和革命,从而为研究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启开了大门。
毛泽东是大哲学家,研究问题往往首先从哲学高度发表一些宏论崇议。1955年10月,他在会见工商界代表人士的谈话中认为:社会主义会有缺点的,将来还要发展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也要分阶段,旧制度不行了,新的制度就要起来代替。生产力总要向前进,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1956年11月底,他会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同他交谈哲学问题时,进一步发挥了这个思想。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是过了200年或2000年后,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总有一天会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经济基础变化了,上层建筑也就会不相适应,一部分进步的人要求改变,另一部分保守的人不愿意改变。这样就会发生革命。他还说:就拿1万年来说吧,这里会有许多矛盾,需要用革命的方法来解决这些矛盾。共产主义社会可分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等,即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自己的对抗矛盾。在这里,毛泽东用了“对抗”一词,显然,这是从哲学意义而言的,并不是讲的政治对抗。所谓“革命”,也不是讲的政治革命,这在后面将要提及。1958年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还指出:进到共产主义时代了,又一定会有很多很多的发展阶段。从这个阶段到那个阶段的关系,必然是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关系。1964年8月,他接见一些理论工作者时继续指出:社会主义也得灭亡,不灭亡就不行,就没有共产主义。共产主义至少搞个百把万、百把千年,就不分质的阶段,我不信,还说:完全一种性质,几百万年不变,我不信。按照辩证法,这是不可设想的。一个原则,“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就搞100万年,就是一种经济学,你信不信?想过没有?“辩证法的生命,就是不断走向反面。”
毛泽东的这些看法虽然是哲学的抽象议论,也不是在专门探讨共产主义问题时讲的,但还是有明显的积极作用,它能使我们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用发展的视角、变化的眼光去观察和分析未来的社会,有助于我们防止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教条化的倾向。
又如,从部分质变的观点出发,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可能分为不发达的和比较发达的两个阶段。
毛泽东运用矛盾的观点分析共产主义社会有许多发展阶段时,实际上包含了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并且是作为其大前提加以提出的。经过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挫折之后,毛泽东在1959年12月到1960年2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比较集中地谈论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他还是从共产主义的发展阶段谈起的。他说:到了共产主义阶段,也是要发展的。它可能要经过几万个阶段。能够说到了共产主义,就什么都不变了,就一切都‘彻底巩固’下去吗?难道那个时候只有量变而没有不断的部分质变吗?在他看来,一切事物总是有“边”的,建成社会主义也有一个“边”,但这不是说不要进一步过渡到共产主义。他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他还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没有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但是还有革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也是革命。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革命,从共产主义的这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也是革命。”“现在我们说共产主义社会分两个阶段,即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这是马克思在当时社会发展条件下所做的科学预见。进到高级阶段以后,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一定会出现新的阶段,新的目标一定又会提出来。”
毛泽东的这几段话,包含有许多重要思想。它进一步说明了:1.共产主义两阶段论是马克思在19世纪提出的一种预见,不能当做社会主义运动实践的先验模式;2.共产主义社会不是凝固不变的,一定会出现新的阶段,可能要经过许许多多阶段;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阶段性是由事物发展的质变或部分质变引起的,否认阶段性就是否认质变或部分质变;4.由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阶段变化所引起的革命,其性质变了,它不是指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革命,而是指一种质变、部分质变,一种飞跃;5.社会主义阶段可能分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小阶段,建设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比建设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需要的时间更长;6.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要经过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只有物质和精神产品极大丰富以及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有了极大提高,才谈得上进入共产主义,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其中一些思想,不仅马克思著作中没有,就是列宁也没有明确讲过。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两阶段论,是一个比较新的思想。
应当指出: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两阶段”论的明确概括虽然是在50年代未60年代初,但这个思想早在50年代前期就已模糊地潜在着。1954年6月,他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报告中说:我们是一个6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究竟需要多少时间?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15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到那时,是不是就很伟大了呢?不一定。我看,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像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在1955年3月全国党代表会议的讲话中,他又说:“我们可能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建成社会主义,但要建成为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有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五十年的时间,即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这两段讲话都表明,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的建成并不是社会主义阶段的终结。
因为“建成”只是实现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和机械化,按照当时采纳的苏联标准,如工业产值占国民经济的70%,这个任务经过15年可能达到,“建成”之后还是社会主义阶段,还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才能成为高度工业化的强大国家。前述的“两阶段”论可能就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之上逐步进行理论概括形成的。这里讲的所谓“建成”社会主义,实际上也只是建成按照当时标准来看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再如,在对我国的国情进行初步分析时,认为社会主义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建设,改变我国贫穷落后的面貌需要50年至10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对于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和时间问题,毛泽东的认识有一个变化的曲线。在1958年“大跃进”以前,他的认识比较客观一些,上面提到的他在1954年6月的报告中认为,大概经过10个五年计划差不多了,在1955年底到1956年初,他先后对农业和工业作了凡个月的调查研究,对我国的基本国情有了较多的了解,虽然也提出了一些过高的生产指标,但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思想。他认为,我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历来受人欺负,工农业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低,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等等之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要使中国变成富强的国家须要50年至100年时间。基于这样的认识,1957年3月,他在南下视察对南京部队和江苏、安徽二省党员干部讲话时,指出:让我们跟全国人民一道,干它个几十年。长期不说,干它个50年。这个世纪上半个世纪搞革命,下半个世纪搞建设,这个世纪还有40多年,现在的中心任务是建设。这是他在七届二中全会以后提出的“今后工作重心在于建设”的思想的发展。不难看出,他已经接近了关于社会主义阶段的中心任务在于发展生产力这个重要思想。可惜的是,他后来严重地偏离了这个思想。他还认为,社会主义,作为社会制度,就是生产关系。现在这种关系刚改变过来,刚开始搞生产建设,还没有完全建立好,要把这个社会建立好,使人民有好的生活要分几步来走,大概有十几年要稍微好一点;有个二三十年就更好一点;有个50年可以勉强像个样子;有100年,那就了不起,就和现在大不相同了。但是,“大跃进”期间,毛泽东不再讲这些了,一度将改变面貌的时间缩短了许多。经过三年困难时期以后,在60年代初才恢复了原来的估计,甚至认为时间可能更长一些。1962年1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要使生产力很大地发展起来,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100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
毛泽东的这个估计,与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关于我们国家改变贫穷落后面貌,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估计基本上是吻合的,多年来,邓小平一直讲用100年时间接近和赶上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只是在1987年3~4月以后,才将赶超对象作了改变,即将目标改为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使之更为切合实际。
1987年4月,他会见冈比亚总统、刚果总统和西班牙政府副首相时,一再强调: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从三中全会到现在是第一步;到本世纪末,把中国建成小康社会是第二步;第三步是在下个世纪用30年到50年时间,使中国达到一个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虽然个人收入仍不高,但我国总体力量可进入世界前列。十三大报告把这个步骤作为发展战略肯定下来了。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还有一些好的思想。比如,在1956①年,将进入社会主义与建成社会主义加以明确区别;在1958年,认为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除了在分配形式上由按劳分配变为按需分配外,在所有制方面也有一个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等等。所有这些思想,都或多或少地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思考内容。上述将社会主义分为不发达的和比较发达的两个阶段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一个贡献。它既是我们党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思想来源之一,也对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毛泽东的“两阶段”论,就其提出的历史背景、着力角度、具体涵义和思想深度而言,虽然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不尽相同,因而不能将两者等而视之,但是毛泽东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社会主义社会却是一个积极的尝试。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于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还是有价值的。
①毛泽东在1956年1月召开的全国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讲话时说:“现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对不对呢?
比如北京市,我说进入是进入了,你说还没进入?比如北京这么一个城,火车从天津开进了城没有呢,迸了城了。完成了没有呢?还没有。这个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尚未完成。是下是这样,全国都是这样。”
二、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失误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思想,是一个有着矛盾内容的复杂体系,除了正确思想之外,随着50年代后期“左”的指导思想的发展,也有许多错误的理论观点。他晚年在政治上的重大失误,从理论上看,无不与他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错误认识密切相关,对他的这些错误观点进行再认识,是防止重犯“左”的错误,克服“左”的倾向不可缺少的。
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错误观点,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超越阶段的空想论
毛泽东领寻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总的指导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因而能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当“左”的思想发展后,他头脑中的社会主义观念的空想成分越来越多。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违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萌发的超越阶段的空想沦的产物。毛泽东晚年所追求的,在许多方面实际上属于空幻的构想,这种构想就其超越阶段的特征来说,有这样几个主要之点:
1.急于将多种形式的所有制改变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毛泽东还是较为清醒的。他曾经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可以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他批评苏联的新经济政策结束大旱,认为在我国这样的政策可以搞得时间更长一些。1956年12月他同民主党派负责人谈话时还指出: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有困难,社会有需要,可以考虑私人开大厂,可以雇工,订条约,20年不没收,华侨投资20年、100年不要没收,开设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这样定息也有出路。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在他看来,在总体上消灭资本主义之后,可以搞一部分资本主义,但是在“左”的思想发展起来之后,他的认识发生了急剧变化。随着人民公社运动的兴起,不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被取消,而且连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也被取消了,集体所有制经济急于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虽然从1958年11月郑州会议起,毛泽东不断地批评了各级干部中存在的急于过渡的倾向,但仍然认为农村人民公社是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最好形式;大集体所有制、小全民所有制,要逐步地发展为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在1959年底到196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他继续认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长期并存下去,不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表露了要过早地将集体所有制改变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意向。这是当时“左”的经济政策的理论根源之一。2.急于改变按劳分配政策,实行名曰具有共产主义因素实为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农村人民公社兴起后,供给制风靡全国。毛泽东很欣赏这种分配制度。他在1958年秋天北戴河会议的讲话中一再认为,过去战争年代的供给制是先进的,具有共产主义性质,过供给制生活是马克思主义作风;体现按劳分配的工资制有很大的弊病,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是非要实行不可的制度。进城以后,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是一个倒退,是向资产阶级让步。因而主张废除工资制,恢复供给制。1958年11月郑州会议期间,他的这个思想虽然有所改变,但对于人民公社的吃饭不要钱、看病不要钱等“七包”、“十包”的供给制或半供给制仍然十分推崇,甚至还宣传三国时代张鲁的原始社会主义政策,来为人民公社推行的平均主义制度作历史论证。直到国民经济进入全面困难时期,1961年6月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时,才不得不取消供给制,将加入公兵食堂的方式改为自愿选择(实际上公共食堂也随之解散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严重挫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越来越陷于贫困境地。
3.不切实际地单纯强调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基本否定物质利益原则的积极作用。在“大跃进”时期,毛泽东的这个倾向比较明显。1958年8月,他在北戴河会议讲话批评工资制、批评资产阶级权利等问题时,强调过去战争年代给谁发过薪水?革命死了那么多人,是不要代价的。现在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干呢?他认为,要加班费是资产阶级思想残余,按钟点计算报酬不能算道德高尚。他不同意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重赏重罚制度,认为这是片面强调物质刺激。他称赞人民公社搞大协作,自带工具、粮食,工人敲锣打鼓,不要计件工资,这些都是共产主义的萌芽;要求各级党委对在实际生活中增长的共产主义道德因素大加推广。在1959年底到196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他继续单纯强调发扬共产主义风格,批评苏联“教科书”讲的对劳动的物质刺激会使生产增加的观点,是“把物质刺激片面化、绝对化”,“是很大的原则性错误”。还认为“教科书”强调个人物质利益,实际上是最近视的个人主义,是资本主义时期无产阶级队伍中的经济主义、工团主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表现,等等。毛泽东的批评夸大了物质利益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不当而产生的消极影响,实际上否认了它对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作用。
4.无视中国落后的客观实际,企图实现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穷过渡。继1957年10月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批评“反冒进”之后,随着“左”的思想的发展,毛泽东在一段时间内不大讲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了。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他提出,中国实现共产主义不要100年,可以50年,个别行业可以试行一些办法和实验,也可以考虑先由一个省进入共产主义。到了这年8月的北戴河会议,在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中甚至提出:“共产主义在我国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过去把“共产风”仅理解为“一平二调三收款”,这是现象性的认识。当时盛行的“共产风”,其实质是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有的县还制定2年。5年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规划。从1958年11月的郑州会议起,毛泽东虽然带头降温、煞风,批评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但是由于“左”的指导思想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过来,因而对于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问题仍然没有清醒的认识。他认为从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只要几年就可以实现,这是第一个过渡;第二个过渡是从按劳取酬到“按需分配”,当时已开始准备这一过渡。吃饭不要钱是在创造过渡条件,供给制是便于过渡的形式。人民公社是实现这两个过渡的最好形式。当时为许多干部所接受的趁穷之势过渡可能有利、不然就难过渡的主张,实际上表达了毛泽东的看法。在武昌会议期间还讨论了什么时候进入共产主义这样的问题,认为即使我们先进入,也要挂社会主义的招牌,行共产主义的实际,我们在10年之后可能进入。毛泽东等领导入的这些思想完全改变了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前党中央(包括毛泽东本人)对我国国情的比较正确的分析和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的比较正确的认识,不仅是要超越社会主义的某个阶段,而且是要超越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尽管1958年12月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不能陷入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跳入共产主义阶段的空想”,强调要“把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结合”,但那时实际上已深深陷入超越阶段的空想论,坐在“不断革命”的列车上刹不住车了。
(二)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
所谓“大过渡”论,是指把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看成过渡时期的理论。这是理论界的一种通俗说法。“大过渡”论是相对于“小过渡”论而言的。斯大林把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视为过渡时期结束,从而进入社会主义阶段,是“小过渡”论。苏联是按“小过渡”论来划分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阶段的。我们国家宣布1956年进入社会主义,也是按“小过渡”论来划分的。
但是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毛泽东对过渡时期的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是关于过渡时期的标准变了。1953年发布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提出大约需要15年左有时间完成过渡任务时,本来包含了生产力发展的标准(即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生产关系变革的标准(即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宣布进入社会主义,是就生产关系的变革而言的,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也提前完成了。因此,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虽然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但仍然指出:要“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这里讲到“过渡时期”,即是指工业化的任务尚未完成,社会主义制度还未巩固。在这里,毛泽东的认识已出现了矛盾,即:从生产关系看,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但从生产力发展看,仍未完成过渡时期的任务,这个矛盾是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提前完成造成的。在反右派斗争以后,毛泽东不再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谈论过渡时期了。这样,对于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来说,关于过渡时期结束要有一个生产力标准的重要思想,没有再坚持了。
二是关于过渡时期的终点变了。就生产关系而言,宣布进入社会主义之时就是过渡时期终结之日。这在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时是清楚的。反右派斗争以前也一直这么说,尽管在党的文件中没有明确表述。但是在1957年10月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改变了说法,指出:使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使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这个斗争要搞很多年的,究竟多长时间叫过渡时期,现在也还很难定”。1958年4月,他接见波兰政府代表团时说:我们这些国家现在正处于过渡时期,还没有最后完成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比如说:农业还没有完全社会主义化,在上层建筑方面也还没有完全社会主义化。1959年八届八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指出:“我国现在还处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还说: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思想斗争,是波浪式的,高一阵,低一阵,直到这一场斗争彻底熄灭为止,那就是资产阶级思想政治影响最后消灭的时候。
毛泽东的上述说法是否意味着当时我国又由社会主义阶段退回到了过渡时期呢?不是。他延伸了过渡时期的下限,把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阶段也包括在过渡时期了。这里说的“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是指社会主义的建成,并非指进入社会主义而言。在1956年1月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的讲话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他已经将进入社会主义与建成社会主义作了区分,其间的表述虽不明确,但根据他这一时期的思想来分析是清楚的。如果说在反右派斗争以前,他把过渡时期的下限定在“进入”社会主义之前,那么,现在则扩大到“建成”社会主义之前了。这是关于过渡时期终点的第一个改变,也是毛泽东的认识由“小过渡”论走向“大过渡”论的第一阶段。
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下限的第二个改变,是把终点由社会主义建成之日推到进入共产主义之前。前已指出,按照毛泽东原来的观点,社会主义建成之日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阶段的终结,还要经过一段建设历程才能进入共产主义,这个时间原来估计得比较长。但是在1958年的八届六中全会期间,由于陷入了超越阶段的空想论,毛泽东不仅认为社会主义可以提前建成,共产主义可以提前进入,而且认为建成社会主义与进入共产主义之间的时间最好短一点。这里的“建成社会主义”,不是指低标准的(如工业比重占国民经济的70%),而是指高标准的。1958年12月,他接见朝鲜政府代表团时认为,低标准是很容易达到的,要把标准提高点,使人民有个奔头。他说:建成社会主义的条件,除了工业化和消灭阶级以外,还有精神条件,即实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共产主义觉悟,提高文化水平和生活水平等等。因此不要过早宣布建成。此外,还有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以及国家职能等问题。国家作为镇压的职能不存在了,但仍有经济管理的职能。这就形成了所谓“建成社会主义之日,就是共产主义到来之时”的思想。基于这个思想,毛泽东进一步改变了对过渡时期的看法。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说:过渡时期包括一些什么阶段,现在也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一种说法是,过渡时期包括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也包括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另一种说法是,过渡时期只包括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究竟怎样说法才对,要好好研究。还说:马克思这里讲,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有一个“革命转变时期”。我们现在就是处在这样的革命转变时期。显然,毛泽东持前一种观点。这就是“大过渡”论。这以后,毛泽东愈益强化了这个观点。1963年6月,这个观点被正式载人了经他修改的《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建议”写道:“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以前,都属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这样,他的认识就完全由“小过渡”论转变为“大过渡”论,完全把过渡时期同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了。
毛泽东为什么会形成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
首先,这是由他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以后形成的关于阶级斗争问题的三大错误理论观点导致的必然结果。这三大错误理论观点,一是改变了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二是认为不仅要进行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还要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三是认为在我国作为经济剥削的阶级消灭了,但是作为政治思想上的阶级(地主、富农、资产阶级,包括他们的知识分子)还没有消灭。这三个观点都是为了论证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的阶级和阶级斗争仍然是主要矛盾这个错误理论的。既然认为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两个阶级和两条道路的斗争都作为主要矛盾存在着,谁战胜谁的。问题没有最后解决,社会主义社会被包括在“大过渡”阶段中也就合乎其理论思维的逻辑了。
其次,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著作中的某些论点作了不正确理解的结果。在马、列(主要是列宁)的著作中,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两个词往往是混用的,遇到这种情况,只要认真分析,是能弄清楚作者的原意的,但是在那时,毛泽东为了论证其形成的错误理论观点,有时就难免对马、列的著作缺乏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理解;而在经典著作中“找到”的理论根据,反过来又会强化其错误的理论观点。两者循环论证,互为依托,这就形成了毛泽东晚年的一系列理论错误,包括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新发展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自50年代后期开始,在毛泽东的思想里,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是正确观点与错误观点并存,超越阶段与混淆阶段共生;愈到后来,正确的成分愈减少,错误的成分愈增多、加重,并占主导地位;经过60年代初的困难时期以后,超越阶段的空想论不再坚持,但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却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一个理论根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拨乱反正,对毛泽东的思想理论采取了具体分析的态度,剥离出正确思想加以肯定,剔除其错误思想加以抛弃,既吸收其“两阶段”论的合理内核,又从其超越阶段和混淆阶段的理论迷误中汲取教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正确地认识中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通过对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党的十三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了系统阐述。这个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重大发展。这个发展,如果说在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中使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时还不能看得很清楚的话,那么,通过十三大报告,它就生动、明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了。对于这个发展,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这里仅举几条略作说明:
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的预见和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要经过不发达阶段的构想奠置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使其具有较为完备的理论形态,从而也使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开始真正成为一种科学理论。
前已指出,马克思、列宁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没有具体解析,只有毛泽东较为明确地提出过“两阶段”论。但是,他主要是从哲学角度提出问题的,不完全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运动和我国国情作出具体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因而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十三大所阐发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是一个有着特定含义的特定历史阶段。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来说,要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逾越的必经阶段。它的主要任务,就经济方面言,简单说来,就是“脱贫致富”,赶上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就需要的时间来说,可能是100年左右,甚至更长一点。这与毛泽东讲的使我们国家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时间大体一致。但是毛泽东没把这样长的阶段视为现在这样的初级阶段,而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即进入共产主义之前的阶段。这是两者的一个重要区别。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作为一个相当长的阶段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加以强调,有助于落后国家强化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观念,有助于克服几十年来一直未能克服的超阶段的“左”倾急性病这一顽症。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沦强调了划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标准,纠正了长期以来流行的脱离生产力的发展,孤立地考察生产关系的变革的非马克思主义观点。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而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生产关系虽然是决定社会性质的直接要素,但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①,归根结底,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对一般的社会历史阶段的划分,要考察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也要以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为依据。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无疑要看生产关系的各方面,特别是公有化的发展和完善程度。但从根本上说,还是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它是社会主义从不发达走向发达、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决定性因素。
毛泽东在其指导思想正确时,对这些基本观点是很清楚的,也是坚持宣传这些观点的。就我们党来说,最早提出生产力标准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他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说:“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这个思想,在实践中对于中国人民曾经发挥巨大的指导作用,从理论上说.它是我们党关于生产力标准这个卓越观点的原始表述形态,或者说,生产力标准的观点,很可能是受胎于这个思想,在总结了几十年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教训之后明确起来的。建国以后,毛泽东曾经很强调社会发展的生产力标准,甚至指出过:没有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就只是空名,但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又犯了最严重的错误。从实践方面看,他在晚年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发展生产力的任务推到次要地位,发动一个又一个的政治运动,直至10年动乱,使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在将近20年的时间内屡遭挫折,停滞不前,发展缓慢。从理论上看,他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两大失误,都背离了生产力发展的标准,超越阶段的空想论,背离生产力标准的错误比较明显,自不待言;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又何尝不是背离!前者不顾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单纯追求生产关系的变革;后者无视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发展生产力这一客观要求。两者以不同形式都严重地阻碍甚至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强调生产力发展标准的毛泽东,最后竟背离了这个标准,这不能不说是个不幸。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思想,从根本上纠正了忽视生产力发展标准的倾向。这不但因为它是基于我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个客观实际提出来的,而且因为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根据这个观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摆脱贫穷和落后,除了始终不渝地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作为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中心以外别无他途,从而把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以更加尖锐的形式提了出来,使其具有空前的紧迫感。邓小平说过,我们现在搞的社会主义,“事实上不够格”。说到底,就是指我国目前的生产力还不发达,人民生活还不富裕,国家还不强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强调社会发展的生产力标准,有利于我们排除各种干扰,一心一意地“发展生产力,始终把住这个
①根本环节不放松,除非打起世界战争”。
第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把商品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的固有本质属性加以肯定,认为它的充分发展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是不可逾越的,从而把商品经济机制引入社会主义社会,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改变了某些传统
①《列宁全集》第13卷第223页。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54页。
的社会主义观念。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初是把商品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对立物看待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构想是没有商品经济(即等量劳动以劳动时间为尺度进行直接交换)的。列宁、斯大林承认了商品经济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巨大作用,但并不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毛泽东基本上沿袭了斯大林的观点,认为它尽管是资本主义的范畴,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还能发挥积极作用,因而需要利用它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种“利用”论,是把商品经济作为“外在属性”看待的典型表现。随着毛泽东晚年“左”的思想的发展,他连“利用”论也不再坚持了,越来越多地强调“限制”商品经济,越来越把商品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视为资本主义“溃疡”,因而推行一系列“左”的经济政策,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越来越萎缩。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完全改变了对商品经济的上述看法。它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新型的商品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不仅不是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而且是使社会主义经济走向现代化,使社会主义社会走向富裕的必要条件。因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商品经济的形态和机制。一般地说,在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都要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特殊地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把商品经济范畴引入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某些社会主义观念,也在改变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和运动轨迹。这种改变是极其深刻的。例如,在所有制结构上,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强调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包括允许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的少量存在和发展;在分配形式上,废弃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原则,强调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包括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在经营方式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把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家或职工集体,允许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责任制,也允许有的企业实行股份制和将企业产权有偿转让给集体或个人;在经济管理体制上,改变过去单纯实行计划调节的做法,同时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建立新的市场体系,不仅允许发展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在内的商品市场,而且允许发展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这些变化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出发提出来的,它们反映了我们党这些年进行经济体制全面改革所取得的巨大理论成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历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当然,这个新认识不可避免地会与某些传统观念相冲突。但是,马克思主义者是辩证唯物主义者。辩证唯物主义者不应当“削足适履”,让实践去符合某些预想的理论原则,而应当让理论原则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使之不断正确反映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的构想是在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条件下所做的科学预见,那么我们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总结社会主义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之后探索出来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条可行道路。这是在新的理论指导之下开辟的新的道路。它不仅是对毛泽东晚年的超越阶段的空想论和混淆阶段的“大过渡”论的否定,而且也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突破和创新。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发展是多方面的,这里不可能一一列举。它不仅具有辉煌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对于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是制定路线和政策的理论根据。对于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正确,制定的路线和政策就能正确地反映我国的国情。反之,对于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错误,制定的路线和政策也必然是错误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从总体上说,是对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正确认识,实际上也是我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政策的理论根据。当然,如同我国的改革还处在探索过程之中不可能尽善尽美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也还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加以修正、补充,使之日臻完善。十三大报告指出,中国人民所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事业是异常丰富生动的伟大实践,为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概括提供了取之不竭的源泉。我们相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必将在伟大的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并指导中国人民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道上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写于1987年秋,原载《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1期,收入本书时做了一些增补和个别文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