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到长汀福音医院,同受“左”倾教条打击的先期到医院休养的周以粟、陈正人会合。周以栗是因为支持毛泽东正确主张,批判“山沟沟里没有马克思主义”的谬论,而被整的。他们三人“同病相怜”,几乎每天都在一起谈论我们党内的“左”派幼稚病。据贺子珍回忆,毛泽东当时说:
“教条主义真害死人!他们不做实际工作,不接触工人、农民,却要指手划脚,到处发号施令。同国民党打仗,怎样才能取胜?农民为什么会革命?他们懂吗?①
在长汀福音医院,他还同在漳州战役中摔伤已被治愈即将出院的福建省委代理书记罗明长谈了一次,概括地总结了三次反“围剿”斗争取得胜利的经验,特别强调要在上杭、永定、龙岩等老根据地发展游击战争,以牵制和打击国民党军队主力的进攻。
罗明出院后,在长汀主持召开中共福建(也称闽粤赣)省委会议,传达毛泽东的意见,得到大家的赞同。省委作出决定,派罗明为特派员到杭、永、岩一带进一步开展游击战争。他到那里后,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向省委写了《对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红军应向敌人力量薄弱的地区发展,以巩固和扩大闽西根据地;对扩大红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不能一味削弱地方武装去“猛烈扩大红军”等。这在后来被认为是所谓“罗明路线”的“铁证”。
坚持城市中心论的临时中央,由于“左”倾冒险主义的指导方针,城市工作破坏殆尽,在上海也呆不住了,只得被迫迁至中央根据地。当最后一批临时中央总领导人包括负责人博古等途经上杭时,福建省委代理书记罗明去迎接他们,博古劈头就责问罗明:“你是省委代理书记,不领导全省工作,来杭、永、岩干什么?”罗明回答:“是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并经省委研究决定,来这里开展游击战争的。”博古听到这里,就不耐烦地说:“不谈了。”在他看来,这不仅证实苏区中央局报告的地方上对进攻路线“未坚决执行”,而且还在执行毛泽东的路线、简直是难以容忍的。
博古等到长汀时,有人提议去看一下正在疗养的毛泽东。这位年仅26岁的博古,高傲地伸出小手指说:“小毛,有什么好看的!”这完全是高做的宗派主义,给毛泽东以一个“下马威”。这预示着毛泽东的处境将更加艰难。
①《贺子珍的路》,作家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171页。
博古一行于1月底到达瑞金,与先期到达的临时中央常委张闻天等会合,标志着临时中央迁到中央苏区。在上海,临时中央组成时曾经明确过,搬到中央委员多的地方把总负责这个权交出去。然而,博古并不想把权交出去,用他自己后来的话说:“只是在形式上推一推,‘请别的同志担负吧!’别的同志说,‘还是你来吧’,我说‘好,就是我’”。①
博古他们通过批评、指责毛泽东在实践中总结的路线和政策,打击、排挤执行毛泽东路线的干部和指挥员,有的指挥员因自己的领导地位,只好全面推行王明“左”倾教条的“进攻路线”。
博古到中央苏区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声势浩大地批判所谓“罗明路线”。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因为罗明不执行“进攻路线”,而在执行毛泽东的指示。他们抓住罗明1月下旬向省委写的《对工作的几点意见》,在2月15日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福建省委的决定,指责省委内“小部分同志中,显然形成了以罗明同志为首的机会主义路线”,决定“在党内立刻开展反对罗明同志为代表的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并撤销他的省委代理书记职务。省军区司令员谭震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张鼎丞等,随后也被撤销职务。尽管采取组织手段,高压政策,排挤打击干部,但下面各级党委仍然进行抵制。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影响这么大,是博古他们所远远没有想到的。于是,他们横下心在江西、在军队都开展反对“罗明路线”的斗争。
如江西的所谓“罗明路线”,主要是批邓、毛、谢、古(即邓小平、毛泽覃、谢维俊、古柏)。为什么要批他们呢?是因为他们从实际出发,坚持毛泽东的正确路线和政策。几个中心县委书记曾在“赣南会议”上就公开同中央代表团争论,不同意对毛泽东的批评。毛泽覃、谢维俊、古柏等还反批评说:“中共中央领导是“洋房子先生”,针对他们提出“山沟沟里没有马列主义”反驳说,“我们苏区的山沟里有马克思主义,倒是大城市产生立三路线”等。以后,他们又依据实际情况,在军事上主张“诱敌深入”来消灭敌人,不赞成粑敌人挡在根据地大门外硬拚;在工作上主张对根据地的中心区和边缘区应当有所区别;在土地分配上仍然坚持“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等。因而被认定是“江西罗明路线”的代表人物,被指责为“对革命悲观失望的右倾机会主义的逃跑退却路线”,“对于四中全会后的新的中央领导表示极端不信任”。接着,又把萧劲光当作红军中的“罗明路线”代表来批判,不仅开除党籍和军籍,而且还准备处以极刑。在毛泽东、王稼祥等的斗争下,仍被判为五年徒刑。
博古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曾说到:
苏区反对罗明路线,实际是反对毛主席在苏区的正确路线和作风。这个斗争扩大到整个中央苏区和周围的各个苏区,有福建的罗明路线,江西的罗明路线,闽赣的罗明路线,湘赣的罗明路线等等。这时的情形可以说:“教条有功,钦差弹冠相庆;正确有罪,右倾遍于国中。”①
①《遵义会议文献》第108页。
①秦邦宪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发言,194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