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炳镐
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发展。毛泽东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提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使中国各民族得到解放和发展,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协调,民放团结不断加强和巩固,在世界上树立了多民族国家圆满解决民族问题的光辉典范。在当今东欧一些多民族的国家和原苏联,民族矛盾加剧,民族纠纷、冲突和战争不断的形势下,研究和重温毛泽东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及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毛泽东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论述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基本理论的贡献
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民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伴随着民族存在和发展,民族问题也成了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民族、民族问题的观察和认识也逐渐深入。毛泽东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活动中,提出了很多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独特观点,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基本理论的应用和发展,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仅举几例简述如下:
一、关于民族的理论
民族是历史发展中的社会现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已经阐明民族是具有一定基本特征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是一个历史范畴;在阶级社会里民族是由不同的阶级组成的等理论。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关于民族主体的理论。指出:民族“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上层、剥削阶级、少数,这部分人可以讲话,组织政府,但是不能打仗、耕田、在工厂做工。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没有这些人就不能组成民族。”①这就是说,工农等人民群众是民族的主体,他们代表民族,他们的利益,也就是民族的利益②。这一理论对正确认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民族问题的实质、民族利益的真实含义、民族解放和发展的真正意义等,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只有在主体名副其实地在政治上占统治(或主导)地位时,民族才能实现自主、自立、自治,才能获得健康、迅速的发展,民族间才能建立和发展平等友爱、团结合作的关系。
民族在发展阶段和水平上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如何看待这种差别?原苏联有一种理论,把一些落后的、没有经过资本主义阶段的非俄罗斯民族称为部族,只把那些比较发展的民族如俄罗斯、白俄罗斯等称为民族。对此,毛泽东有不同看法。1953年,中共中央在讨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中,当有人提出“部族”问题时,毛泽东指出: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③。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的体现。毛泽东的这一理论,在中国民族识别工作中得到了具体体现。在中国不论人口多少,分布地域大小和社会发展阶段高低,只要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明显特征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律都称之为“民族”。中国的这一作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毛泽东的这一理论保证了各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很少、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都享有和行使民族平等的各项权利。
毛泽东对民族消亡的论述,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1958年3月成都会议上,毛泽东说:“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如此。”这一理论,进一步明确了民族消亡与阶级消亡、国家消亡的关系,阐明了民族消亡的时机、条件和过程。这一理论对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和民族特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它告诉人们:社会主义阶段是民族发展繁荣的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和阶级区分的逐步消失,国家和民族将依次自行消亡。任何想在社会主义阶段人为地使民族消亡的言行都是不正确的、错误的。
二、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
民族问题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民族问题及其与阶段问题、社会革命问题的关系,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民族纲领的理论前提,对能否正确解决民族问题具有决定性意义。毛泽东通过对中国和世界民族问题现实的考察分析,进一步深化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
毛泽东在1934年1月指出:“民族的压迫基于民族的剥削,推翻了这个民族剥削制度,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民族的压迫。”④这一论述揭示了民族社会政治压迫与社会经济剥削的关系和民族压迫产生的根源,指明了消除民族压迫的途径,为中国各少数民族的解放事业指明了道路。
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指出:“阶级投降主义实际上是民族投降主义的后备军”⑤,“在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是以民族斗争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形式,表现了两者的一致性。”⑥这些理论深刻地揭示了民族斗争的实质,即“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⑦,明确阐述了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关系,不仅对正确制定抗日战争的方针、策略,制定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起了理论指导作用,也对一切被压迫民族反对国内外民族压迫的斗争指明了方向。
在此基础上,毛泽东还根据马党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的关系的理论,深刻地阐明了“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并把国内的民族问题看作是中国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始终非常重视国内少数民质问题和少数民族的革命斗争,对他们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权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⑧。在谈到中华民族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时指出:“少数民族,特别是内蒙民族,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直接威胁之下,正在起来斗争。其前途,将和华北人民的斗争和红军在西北的活动,汇合在一起。”⑨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高度评价新疆伊犁、阿尔泰、塔城地区的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出三区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部分。解放后,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毛泽东也非常重视民族问题,所有有关民族问题的重大决策,几乎都由他亲自作出,许多重大的民族问题如西藏的和平解放和社会改革,他都亲启处理。正是在他的关怀下,我们党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妥善地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民族问题,使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得以建立和发展。
很明显,毛泽东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基本理论方面的观点,具有根强的现实性、实践性。这些思想高瞻远瞩地洞察和把握了当代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质,具有时代的理论广度和深度,是观察和认识当代民族问题的理论指导。
毛泽东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贡献
毛泽东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提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民族平等、团结、自治、发展。民族平等团结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和总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和基本政策;各民族共同发展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宗旨和现实目标。毛泽东的这些民族理论和政策及其实践经验,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一、关于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
民族平等,是各民族都梦寐以求的,也是应有的。民族平等问题,是古今中外民族关系中的根本问题,也是民族问题中的核心问题。民族压迫、统治、剥削、掠夺、歧视、限制、奴役、同化等,都是民族不平等的表现或其结果。马克思主义主张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完全平等,并把民族平等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之一。毛泽东根据中国“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10),提出了民族平等理论和政策,其主要之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11),“允许蒙、回、藏、苗、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12);二是“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13);三是各民族在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平等权利(14);四是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政策(15)。
民族平等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一贯主张,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点。“民族是至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16),这是毛泽东关于民族的一个基本思想,他一贯主张对国内民族,给予平等权利(17),明确宣布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18)。毛泽东在50多年的革命活动中,始终为实现中国各民族平等而努力,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各民族也确实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平等。
民族平等,对中国国内而言,是中国各民族都处在同等的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毛泽东特别强调少数民族与人口众多的汉族的平等。这是无产阶级彻底的民族平等思想,也是多民族大国中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正确途径,是中国各民族在当今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分裂,民族关系紧张的环境中,之所以能和睦相处的一个根本原因。
民族平等是全方位的,是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平等。毛泽东十分重视“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19),制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从而实现和保障了少数民族在各个领域中的平等、自由权利。
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这是毛泽东提出并坚持的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指导原则。这说明,毛泽东的民族平等理论,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具有理论上的彻底性,又坚持了在民族地区一切工作中加以实施,具有实践上的彻底性,是中国能够不断顺利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基础。
二、关于民族团结的理论和政策
民族团结联合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关系的一个根本原则。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的理论,提出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的基础、条件、实质、目标和民族内部团结与民族之间团结的关系,民族团结与反对民族主义的关系的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
毛泽东的民族团结理论是各民族人民“平等的联合”(20)的理论。它包括三个层次内容:中华民族整体的即“全民族团结”;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即“国内各民族的团结”(21);中华民族“联合世界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22)。
毛泽东指出。“几百年来,中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一这是反动的清朝政府和蒋介石政府统治的结果,也是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结果”
(23),也就是说,这是帝国主义和国内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民族不平等的政策造成的。民族团结是使我们伟大祖国“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24)的前提条件和政治基础。中国各民族的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25),“不论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团结”,“只要是中国人,不分民族,凡是反对帝国主义、主张爱国和团结的,我们都要和他们团结”(26),“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各方面,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27),“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国各民族间的团结,..共同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28)。毛泽东科学地阐明了党是民族团结的核心力量,“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29),阐明了民族内部团结和民族间团结的重要性,强调既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国各民族间的团结”,也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各民族“内部的团结”(30)。他又指出,在中国,要搞好民族团结,中心是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团结,“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该主义。”(31)毛泽东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作为一种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在无产阶级民族工作中开创了一个极为光辉的先例,并积累了丰富经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社会主义的民族工作的主题。
毛泽东特别重视和强调搞好对少数民族的统一战线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各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途径。始终注意和重视发挥少数民族上层在民族团结方面的作用。值又是毛泽东民族理论中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民族团结的一条基本经验。
毛泽东把民族团结看作是与中国革命和建设成败攸关的大事,也是一个伟大的创见,他指出:“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完成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32),“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33)。历史已经证明,我国各族人民正是在毛泽东民族团结理论和政策的指引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取得今天的解放和发展的。今后,我国各族人民也只有坚持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才能取得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更大胜利。
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到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的史无前例的创举,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制度。几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
各个国家的民族情况不同,历史发展不同,因而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也不同。但是,都以实现民族平等、联合、自主、自治、发展繁荣为主要内容。毛泽东和我们党从30年代起就明确提出让少数民族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的主张,1938年毛泽东提出:我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34)1945年和1947年提出“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35),“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36)。并且先后在陕甘宁边区等革命根据地和内蒙古为蒙、回等民族建立了一些民族自治区域,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建国后,在全国推行区域自治,大力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37)。目前,在全国各民族聚居地区已建立了159个民族自治地方,45个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0%,已经实现了区域自治的愿望。我们党和毛泽东逐步确立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表明了我们党在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方面已走向成熟,表明毛泽东在实事求是地分析中国民族情况、民族关系情况和中国历史及革命斗争情况基础上,提出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严肃态度和客观真理性。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正确结合,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正确结合,既有利于各民族平等团结,又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还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巩固。近几年一些联邦制国家分裂的形势,更说明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英明、伟大和正确。
推行民族区域自治,让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关键在于培养造就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这是民族问题本身的特点、民族干部的特点和特殊作用所决定的。毛泽东一贯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国初期一再强调:“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38),“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39),并把训练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建国初期两项中心工作之一,而且要求各“自治区要有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科学家、技术人才、文学家、艺术家等等”(40)。在这个光辉思想指导下,建国40多年来,我国已培养了少数民族干部200多万名。从而为我国实行“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创造了重要条件。
四、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
发展,是历史和社会的永恒的主题,也是民族和社会追求的目标。民族问题是民族发展中出现的矛盾,也只能在民族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得到解决。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是非常广泛的、丰富的,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是成功的。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的核心,是“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并把这看成“是整个国家的利益”(41),而“方针是团结进步,更加发展”(42)。他认为,少数民族的发展,一是这些地区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二是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三是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毛泽东的这些光辉思想是他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宝库增加的新贡献。中国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经验,将对当今世界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毛泽东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还存在原始公社所有制、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等情况,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43),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制度的改茧必须实行”(44),并根据不同条件逐步完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改革,也同社会革命一样,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和民族各方面发展的动力。所以,社会改革是少数民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然少数民族的社会改革本身也是少数民族的一种发展,必须慎重稳进。
毛泽东根据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关系很不正常的情况,提出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45),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质因素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因素,而且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开发利用。毛泽东从中国历史发展,少数民族的贡献,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在我国现实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国际上的教训等角度,提出和阐述了“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但他又指出:“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中国“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
(46)。毛泽东十分强调少数民族发展的全面性。他指出,少数民族的发展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的发展,也包括人口的发展。而且指出“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
(47)。他特别强调要搞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工作,强调“中国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的经济是不行的”(48),号召民族地区“努力生产,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49)。毛泽东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是毛泽东民族理论的重心部分,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和措施,是最具有中国特点的民族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它过去在我国民族工作中发挥了根本的指导作用,今后仍将对民族工作发挥理论指导作用。
毛泽东关于民族工作的原则、方法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贡献
毛泽东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民族工作的原则、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意少数民族的特点、特殊性,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上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等,是具有特色的毛泽东民族理论的一部分,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发展。
一、原则性和灵活性,共同性和特殊性的结合,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方法的一大特点,“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少数民族问题,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50)因此,“共同的就适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适用特殊的条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1),就是这一重要原则的体现。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民族工作原则、方法,我国在民族工作中充分注意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制定了100多个自治条例和单行的条例,正确处理了民族地区发展中的许多特殊问题。
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的重要方面。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理论,并把它运用到了民族工作中,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作为需要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矛盾。虽然大汉族主义思想是“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52),是有些地方民族关系很不正常的重要原因,但是,还是把它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加以处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做民族工作,搞好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处理民族内部的矛盾问题,主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即使对敌我性质的个别事件的处理,对多数参与的群众也应按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加以处理,这既可以争取大多数,又可以孤立少数,使民族工作顺利开展。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期,在民族问题上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更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53)。这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的重要方面。中国各民族的状况是不同的,无论是地理分布上,社会经济发展上,还是民族文化生活上都是这样。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分类、分步骤、分先后做,这是毛泽东在民族工作中的一贯做法。“有的地方可以做得快一点,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慢一点,”(54)条件成熟了去做,一个条件成熟,其他条件不成熟,不进行重大改革(55)。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都是按照这种方法去做的,虽然经历的时间较长,但效果很好。在民族工作的其他方面,如经济上也采取了这种方法,社会反映和效果都很好。在当前的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中,也都采取这种工作方法,使各民族地区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各显其能,谋求自身的更快发展。
四、“商量办事”,“作好事也要商量着做”(56)这也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的又一大特点。毛泽东强调“商量办事,这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不同的地方”(57)。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又是最尊重各民族人民的平等、自主、发展权利的,因此,做好事和商量办事是完全统一的。党和毛泽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制度改革、风俗习惯改革等问题,特别是在西藏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上都这么做了,社会效果极好,受到各民族人民的赞同和欢迎。
五、“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这是毛泽东民族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最重要的特点。毛泽东曾讲到“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58)。也就是说,在民族地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想到民族问题,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这已成了建国后毛泽东和我们党民族工作的传统。我国现有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成果,是与毛泽东的这一民族工作原则和传统密切相关。
六、“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59)。这也是毛泽东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做法。毛泽东一再强调“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60),“很好地处理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61),多次指出党内和人民中存在大汉族主义的问题,多次提出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问题,特别是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要求经常注意检查民族关系情况,发现问题,认真处理,不要只口里讲。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53年、1956年、1975年进行过全国性的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和解决了许多问题。此后也进行了2、3次检查。毛泽东提出的这一做法,也作为我党民族工作的传统做法之一确定下来了。
七、“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这是毛泽东高瞻远瞩地提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民族工作原则和做法。毛泽东指出:“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主要是汉族的反动统治者,曾经在我们各民族中间制造种种隔阂,欺负少数民族。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就在劳动人民中间也不容易很快消除。所以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62)。这一做法是中国民族工作的独创,在我国民族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是需要经过经常宣传、教育、灌输,才会被人们所理解、掌握,才会影响到人们的言行中。我们党的新一代领导人,继承民族工作的这一传统做法,十分注意对干部、群众、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少年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这是党和国家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
毛泽东关于民族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是毛泽东民族理论和政策的体现,它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对推动我国民族工作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学院)
注释
①《毛泽东会见美国友好人士斯诺谈话纪要》,1970年12月18日。②参见《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158页。③转引自《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9年第5期,第19页。④⑧⑩(12)(16)(17)(18)(19)(34)《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2月,第211页,第306页,第210页,第595页,第323页,第595页,第304页,第595页,第595页。⑤⑥(11)(20)《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396页,第539页,第752页,第623页。⑦《呼吁世界人民联合起来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种族歧视、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美帝国主义种族歧视的正义斗争的声明》,1963年8月8日,转引自1963年8月9日《人民日报》。⑨(29)(32)《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151页,第278页,第278页。(13)(22)(24)(36)《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238页,第1238页,第1464页,第1238页。(14)参见《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1935年12月2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1938年10月,《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323页和第595页。(15)《毛泽东书信选集》第349页。(21)(31)(33)(39)(43)(44)(45)(55)(59)(60)(62)《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57页,第781页,第757页,第697页,第696页,第782页,第733页,第696页,第732页,第733页,第732页。(23)(25)(27)《在庆祝和平解放西藏办法达成协议的宴会上致词》,1951年5月24日,1951年5月28日,《人民日报》。(26)(41)(42)(47)(53)(54)(56)(57)《毛主席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时的讲话》;1953年10月18日,转引自《新华日报》1954年7月号第23页。(28)(30)《在庆祝藏历本羊年新年宴会上的致词》转引自1955年2月25日《人民日报》。(35)《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64页。(37)参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1951年2月18日。(38)《对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1949年12月,转引自《人民日报》,1973年3月15日。(40)参见《1957年夏季的形势》,1957年7月。(46)(61)《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55年3月。(48)《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1955年10月11日。(49)《复新疆喀什疏附县帕哈太克里乡全体农民的信》,1952年8月30日,转引自1952年12月8日《人民日报》。(50)(5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52)《批判大汉族主义》,1953年3月16日。(58)转引自1977年9月23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