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十二月二十五日)日军攻陷山东荣成县城。
2月2日(一月八日)威海卫北帮炮台失陷,统领戴宗骞自尽。
2月5日(一月十一日)日本鱼雷艇切入威海港偷袭北洋舰队,北洋舰队主力舰“定远”号中雷搁浅。
2月6日(一月十二日)日军攻占山东文登,北洋海军“来远”、“威远”、“宝筏”三舰在威海卫被炸沉。
2月7日(一月十三日)刘坤一率军二十一万自天津赴山海关。日本海陆军猛攻北洋舰队,刘公岛失陷,日岛炮台被轰毁。
2月10日(一月十六日)日军进攻威海卫北洋舰队,洋员马格禄、瑞奈尔等与营务处道员牛昶炳胁迫丁汝昌降敌,丁拒绝,并下令炸沉“靖远”舰。“靖远”舰管带、北洋海军右翼总兵刘步蟾沉舰后自杀。
2月12日(一月十八日)慈禧太后召见军机大臣,决定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赴日议和。日军再攻北洋舰队,丁汝昌及总兵张文宣、“镇远”管带杨用霖自杀。洋员浩威起草投降书。“广丙”舰管带程璧光将投降书送至日军旗舰“松岛”号。
3月15日(二月十九日)日军向台湾进发。
3月16日(二月二十日)孙中山、杨衢云等密谋攻取广州,并依陆皓东议,以青天白日旗为军旗。
3月24日(二月二十八日)李鸿章奏报日本停战条款:日军占守大沽、天津、山海关所有城池堡垒,各地一切军需由日军暂管,天津至山海关铁路由日军管理,停战期间日军费用由中国支备。光绪帝仅允给军费一项。日本暴徒小山羊太郎枪击李鸿章,伤其左颊骨。
3月30日(三月五日)李鸿章与伊藤博文、陆奥宗光订立停战协定。
4月1日(三月七日)伊藤博文提出议和条款:朝鲜处主,割辽东、台湾、澎湖,赔款三亿两,减低子口税,限四日内答复。
4月12日(三月十八日)电谕李鸿章,允割台湾之南部,牛庄、营口必争。
4月17日(三月二十三日)李鸿章与伊藤博文、陆奥宗光在日本马关签订《马关条约》十一款,附有另约与议订专条。条约规定:中国承认朝鲜“完全独立”,割让辽东半岛及所属诸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和潮湖列岛,赔偿日本军费二亿两,开放沙市、重庆、杭州、苏州为通商口岸,任便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投资设厂。同日又签订《中日停战展期专条》,继续停战二十一日。
5月13日(四月十九日)日本天皇下谕宣示退还辽东半岛。伊藤博文电李鸿章,请派员办理交割台湾事宜。
5月29日(五月六日)李鸿章电伊藤博文,中国仅能按约交出台湾,此外无从过问。康有为上清帝第三书,提出变法之具体步骤,光绪帝阅后深为赞许。
6月4日(五月十二日)“台湾民主国”总统唐景崧、外务大臣陈季同自台北走沪尾。
6月17日(五月二十五日)日本设台湾总督府于台北。
6月27日(五月十七日)李鸿章晤德国首相俾斯麦,询以中国复兴之道,俾斯麦劝中国练精兵。
12月5日康有为上清帝第五书,提出采法日、俄,以定国是,大集群臣以谋变法,听任疆吏自行变法。因工部尚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