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拓跋宏(弘)授位于子,而自称太上皇帝,子幼而恐为人所篡夺也。宏(弘)好黄老,而得老氏之木。其欲逊位于予推也,老氏欲取固与之术也。其托于清谧,而匿其建立嗣子之旨也,老氏守兑之术也。所欲立者非不正,而诡道行之,巧笼宗室大臣之心,亦狡矣哉!而抑岂君人之道哉?虽然,其以传位笼子推而制之,犹贤于宋明帝之贼杀兄弟,以安其养子远矣!黄老之术,所由贤于申韩也。然而疑虑以钳制天下,则一也。故曰,黄老之流为申韩,机诈兴而未流极于残忍,故君子重恶之也。
──摘自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五《宋明帝》
若夫坏人心,乱风俗,酿盗贼篡拭危亡之祸者,莫烈于俗儒。俗儒者,以于禄之鄙夫为师者也,教以利,学以利,利乃沁入于人心,而不知何者之为君父,因异端之所不屑者也。俗儒奉章程以希利达,师鄙夫而学鄙夫,非放豚也,乃押虎也,驱之而已矣,又何受焉?
佛老之于申韩,犹鼙鼓之相应也。应之以申韩,而与治道弥相近矣。汉之所谓酷吏,后世之所谓贤臣也。至是而民之弱者死,强者寇,民乃以珍而国乃以亡。呜呼!其教佛老者,其法必申韩,故朱异以亡梁,王安石、张商英以乱宋。何也?虚寂之甚,百为必无以应用,一委于一切之法,督责天下以自逸,而后心以不操而自遂。
――摘自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七《粱武帝》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申帏未必皆贼杀,如曹操、刘备、诸葛。
――毛泽东读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五《宋明帝》的批语(见《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第343页)
儒俗者万千,而贤者不一,不如过去法家之犹讲一些真话。儒非徒柔也,尤为伪者骗也。
其教孔孟者,其法亦必申韩。
――毛泽东读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七《粱武帝》的批语(见《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第343、344页)[解析]
明清之际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是其晚年写的一部著名的史学著作。全书凡三十卷,附叙论四篇,根据司马光《资治通鉴》所载史事,评论了上自秦始皇,下至五代的许多历史人物,阐释历代法制沿革,评论各代政治上的得失,主张因时制宜,反对厚古薄今;主张宽简之政,反对刑名之术。对古代各家政治思想多有评述。对后来思想界影响颇大。毛泽东的批语写在上海中华书局据船山遗书本出版的校刊本上。
上面所引《读通鉴论》的几段话,比较明显地反映出王夫之对黄老(道家)、申韩(法家)、孔孟(儒家)诸家治术的看法。孔子、盂子的政治思想以“仁治”为主要内容。黄老之学,是战国、汉初的道家学派,以传说中的皇帝和老子相并,同尊为道家的创始人,推崇“清静无为”的治术。申韩指战国后期的申不害和韩非,他们是当时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推崇法治,申不害特别喜好谈君王驭臣之术,所谓“术”,就是循名贵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韩非则综合了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术”治,慎到的“势”治,提出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三者合一的君王统治术,对后世影响很大,司马迁在《史记》中,把老子和韩非写入同一列传,称申不害、韩非皆“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认为申韩的刑名法术之学同道家的无为而治的学说有一定的联系。
《资治通鉴・宋明帝泰始七年》记述,北魏献文帝拓跋弘“好黄、老,浮屠之学,每引朝士及沙门共谈玄理,雅薄富贵,常有遗世之心”。当时皇太子拓跋宏刚5岁,因为年纪太小,于是就想把皇位禅让给自己的叔叔拓跋子推,拓跋子推沉雅仁厚,当时有很高的声誉。可群臣和宗室都不同意,有人甚至说,如果陛下舍弃太子,另立亲王,就要当庭自杀;有的说今后要以死奉戴太子,不知有他。最后,拓跋弘表示:“然则立太子,群公辅之,有何不可?”自然就把皇位传给了拓跋宏,是为北魏孝文帝,拓跋弘自己则去当太上皇了。《资治通鉴・宋明帝泰始七年》还说,明帝自己没有儿子,就把各亲王怀有身孕的姬妥秘密接到宫中控制起来,若生了男孩,就把生母杀掉,由他自己的宠妃认作儿子。立为太子的刘昱也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是他的妃子同嬖人李道儿生的,然后他收为养子,当时还年幼。明帝害怕自己的弟弟们篡权,就把他们一一诛杀了。《资治通鉴・宋明帝泰豫元年》又记载,宋明帝在自己病重时,“虑晏驾之后,皇后临朝,江安越侯王景文以元舅之势,必为宰相,门族强盛,或有异图”,便派人把他毒死了。有一次他梦见有人告诉他说:“豫章太守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