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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思想及新时期的发展






  孙晓华 袁廷华

  多党合作是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党学说,从中国国情出发,实行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特殊贡献。

  一、团结民主党派是一条坚定不移的方针

  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①。这是毛泽东对《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所作的高度概括,也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基本指导思想。

  无产阶级要解放全人类,就要消灭一切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以及这些现象所由产生的根源。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最广泛的革命,它不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而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②。因此,无产阶级要完成这一长期的、无比艰巨的革命事业,就必须在不同的革命阶段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阶级、阶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战胜共同的敌人和实现社会主义而斗争。

  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远大胸怀出发,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各个历史时期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时,始终把团结民主党派放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来考虑,坚持和发展与民主党派的合作。

  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土壤中产生的,他们原来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他们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而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

  毛泽东深刻分析中国社会,指出:“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的中间阶级。”③在旧中国,经济文化十分落后,无产阶级人数很少,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大敌人的力量却十分强大。无产阶级如果不争取团结其他可以团结的力量,没有一个包括全民族大多数人口在内的广泛的统一战线,革命就不可能胜利。我国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基本上是由农民以外的中间阶级所组成,他们不同程度地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具有反帝爱国和争取民主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争取、联合民主党派的方针,通过他们成功地团结了所联系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为民主革命的胜利和建立新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在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还需要不需要与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政党实行合作?毛泽东从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出发,明确指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同时也要求我们党去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它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派别,以便在革命时期使反革命势力陷于孤立,彻底地打倒国内的反革命势力和帝国主义势力;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因为这样,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明确下来。”④建国初期,共产党内有少数同志认为,对民主党派,不应在政治上去提高他们,在组织上去发展他们。一些民主人士也认为,新中国已经建立,他们的历史史命已经完成,无须再存在下去。毛泽东郑重指出:“要向大家说清楚,从长远和整体看,必须要民主党派”,“认为民主党派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去不拔去都一样的说法是不对的,从他们背后联系的人们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⑤根据毛泽东这些思想,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团结民主党派的总方针和各项政策,坚持并发展了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团结各民主党派参加了人民政协和人民政权的工作,同他们协商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经济文化建设问题,推动他们参加反帝爱国斗争和各项民主改革运动,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这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转变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民主党派成为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阶级斗争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毛泽东确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并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⑥同年9月,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正式确定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思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必然产物,它为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团结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合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遗憾的是,1957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错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贯彻中受到严重干扰,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遭受重大挫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分析了我国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肯定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已随国内阶级状况的变化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不再是阶级联盟性质。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⑦这一科学的概括,明确了民主党派在现阶段的性质,解决了如何看待民主党派的问题,为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团结民主党派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这一思想,中国共产党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发展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给我国多党合作带来深刻的变化:一、多党合作的性质由过去的阶级关系转变成为建立在劳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同志式的合作关系,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一致性更加增强了;二、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由过去以《共同纲领》、《人民政协章程》为政治基础发展成为以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政治基础,多党合作的基础更加巩固;三、多党合作的内容由过渡时期的为“一化三改”服务,民主党派的主要任务是接受教育和改造,发展成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履行参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的指引下,各民主党派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广泛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努力开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局面。多党合作空前活跃,充满生机与活力,成为新中国建立以来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

  实践证明,把大多数人团结在共产党周围,结成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强大力量源泉,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一个巨大优势,它不仅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

  二、确立和不断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制度,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经过多党合作的长期实践,特别是经过新时期的实践和理论总结,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是在政权以外的合作。合作的目的,是要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建立人民的政权。

  1949年,当国民党政权即将被彻底推翻的时刻,新中国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政权来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作为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提出来。按照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⑧。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阶级的专政,专政的对象是资产阶级。列宁从俄国革命的实际出发,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含义作了新的概括,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劳动者的先锋队――无产阶级同人数众多的非无产阶级的劳动阶层(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知识分子等等)或同他们的大多数结成的特种形式的阶级联盟。”⑨列宁对马克思的发展在于,无产阶级专政不只是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无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建立的阶级联盟。

  毛泽东从中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道路这一特殊国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它在阶级结构上实行两个联盟,即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工人阶级还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建立联盟,组成四个阶级联合的政权。这在无产阶级专政史上是个创举。在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成为国家政权中的合作。

  对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指出:“民主党派是联系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⑩“总结经验和决定方针的工作,是我们大家一起来做的,是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集合在一起来做的。”(11)在毛泽东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就重大方针政策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实行政治协商,民主党派成员广泛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创造了在国家政权中实行多党合作的基本经验,初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第二个联盟逐步成为工人阶级与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广泛的联盟。毛泽东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并汲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思想。这一思想提出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突破了苏联一党制的政党模式,在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上作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确立。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和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总结继承了毛泽东关于在国家政权中与民主党派实行合作的基本思想和成功经验,并在新的实践的基础上作了重大发展: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明确规定了民主党派在我国国家政权中的参政党地位;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总原则;提出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作用的各项制度措施。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这些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逐步走向完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确切地表明了我国的政权性质和政权的广泛基础。与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党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两种制度相辅相成,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体现在我国政治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即决策前的协商、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之中。(1)共产党就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2)由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作出决策。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参与决策。(3)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同时举行人民政协会议,就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4)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后,由政府贯彻执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一部分人在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共同参与执行。同时,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推动社会力量协助政府机关贯彻执行,并在贯彻执行中不断反馈,实行民主监督。这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整的政治运行机制。

  邓小平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本主义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这种状况是它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它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的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12)从这些重要论述中,可以概括出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区别于某些国家的一党制,也区别于西方的多党制,其基本特点是:

  第一、共产党在我国各政党中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既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种领导主要是靠正确的政治主张和自身的模范行动来实现的。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各政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的行动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成为共同的奋斗目标。

  第三、在国家政权中,共产党就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第四、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实行政治协商、互相监督。政治协商是我国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不论政党大小都有平等的发言权,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互相监督,即双向监督。而首要的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

  第五、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是合法的政党,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各政党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同西方多党制比较,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主要是:

  第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立在消灭剥削阶级、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各个政党的活动都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民主具有极大的广泛性。而西方实行多党制的国家,各个政党无论怎样标榜自己“代表民意”,实际上都是在资产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其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谁也不代表劳动人民。

  第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反映在政党制度上,各个政党能够建立起共同的奋斗目标,政党之间是通力合作的关系。而西方多党制则是不同的垄断资本集团利益矛盾的产物,各个政党相互倾轧,争权夺利。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国家的某些政党之间也可能建立起短暂的合作,但只是一时的利害结合,而没有牢固的基础。

  第三、我国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能够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意志,协调劳动人民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广泛民主和集中领导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从而能够保持国家政治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而西方国家不同垄断资本集团之间,由于私利的冲突,只能用政党轮流执政的方式维持其利益的平衡,各个政党彼此牵制,力量抵消,甚至互相拆台,常常出现政局不稳。

  总之,这一制度是立足于中国土壤上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的形成和发展,生动地表明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决不照搬别国的政党制度,而是充分发挥我们自己的优势,创造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是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的。

  三、实行多党合作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都深刻阐述过在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必要性。认真学习领会这些精神,对于提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认识,自觉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1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一格局的形成,是我国近代社会历史进程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我国民主党派虽然有着反帝爱国的要求,但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中国民主革命只能由无产阶级来领导。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实践中,确立了自己在全国人民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在自己长期的政治实践中,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成为共产党的同盟者和合作者。在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是因为这一制度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符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客观要求。

  (一)实行多党合作是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需要

  邓小平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14)。

  我国是一个拥有11亿人口的、多民族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的大国。在这样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坚强统一的领导核心。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动员组织全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共同奋斗。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所形成的强大的社会整合力,是实现安定团结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和根本保证。如果违反这一国情,照抄西方多党制,必然会导致社会混乱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失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是符合我国这一特定国情的政党制度,它既是以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又通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智慧,强化并完善共产党的领导,这是这一制度具有生命力和优越性的根本原因之一,这是这一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之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加强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多党合作中,民主党派的主要政治功能是:一方面反映所联系的阶层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代表他们参政议政;另一方面协助共产党和政府向他们做工作,帮助他们进步。通过民主党派组织把广大成员纳入我国政治体系之内,走参政党的道路,充分调动他们和所联系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通过有组织的自我思想教育,使其成员不断增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这样就增强了共产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把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共产党的周围,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共同奋斗。

  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实行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使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更正确、更符合实际。正如江泽民指出的:“在我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进行充分的政治协商,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执行实施。这样一种体制,体现了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它对于我们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避免和减少失误,保证各项方针的贯彻执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5)

  实行多党合作,有利于加强对执政党的监督。毛泽东指出:在我们国内是民主党派林立,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很有利。打倒一切,把其他党派搞得光光的,只剩下共产党的办法,使同志们中很少不同意见,弄得大家无所顾忌,这样做很不好(16)。邓小平也指出:“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17)任何权力都不能离开有效的监督,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后,也不能例外。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主党派从自身特有的角度反映一部分社会群众的意见,能够对共产党堤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工作中的一些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从而对共产党和政府的工作作出有益的贡献。(二)实行多党合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当然,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18)邓小平从我国国情出发,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为之长期奋斗的目标。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国际敌对势力以“人权”、“民主”为幌子,对我国实行“西化”、“分化”的战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日渐增强。在抵制西方“民主”的同时,如果不建立有效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就难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也难以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同时也要看到,一定的民主与一定的时代相联系,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发展相适应。我国经历2000年的封建社会,缺乏民主传统。目前,我国经济文化水平还比较落后,在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在团结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有利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是适应我国的这一国情,有步骤地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最好形式。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之一。这一制度已经和正在开辟各种有效的民主形式,使民主渠道畅通,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愿望和民主的要求,也发挥宣泄、引导的功能。同时,通过这一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出发,循序渐进地进行。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纳入到我国政治体系之内,通过正常的民主渠道得以表达,既充分发扬发主,又实行有效的集中,形成安定团结、主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样,民主政治建设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经济建设的发展又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通过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实行多党合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需要

  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思想,并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社会由于还存在着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之

  间在具体利益上的矛盾,必然要求一定的社会组织代表他们的利益,反映他们的要求,这是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时期能够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基本原因。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在新旧体制交替的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处于调整变动之中,社会结构必然有所变化,形成各种新的利益群体和代表人物,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因此,正确处理和协调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保持稳定的社会局面,是关系到改革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

  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矛盾。在共同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充分表达各自所联系的群众的具体利益,使各种利益要求通过正常渠道经常地、畅通地反映到决策部门,从而有效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并将其转化为实现社会总体利益的动力。通过这些渠道,也可以使共产党和政府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各种社会心理、社会动向及潜在的矛盾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理、充分发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这一反馈、自我调节功能,对于妥善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思想以及在新时期邓小平和以江泽民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对这一理论思想的继承和重大发展,表明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典范,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这些理论思想,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奋斗。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统战部)

  注释

  ①⑤⑩毛泽东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的谈话,1950年4月22日。见《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第7页,第6页,第6页。②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2页,第272页。③《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08页。④《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36―1437页。⑥(11)《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8页,第25页。⑦(13)(17)《邓小平论统一战线》,第155页,第165页,第105页。⑨《列宁全集》第29卷,第343页。(12)(14)(18)《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31页,第232页,第154页。(15)江泽民在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1990年3月18日。(16)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5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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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阿吾提・托乎提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虽小,居住的地方却很大,占全国面积的50―60%。我国各民族具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从古代开始,我国各民族的祖先就共同生活、生息和繁衍在祖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共同创造了我们伟大的祖国的灿烂文化和历史,为祖国的统一大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族问题是影响多民族国家兴衰存亡的大问题。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我们党不但成功地领导了中国革命和建设,而且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上也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重大成就。我们党不仅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制定并且贯彻执行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找到并坚持了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善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政策,实行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正确的科学的民族理论和一整套民族政策,开创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对外消灭帝国主义压迫,对内推翻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消灭剥削制度,同时进一步在各民族中实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使各族人民获得真正的解放,努力实现民族间的真正平等和民族的共同繁荣。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英勇奋斗28年,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开辟了各民族平等的新时代。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将其作为在我们多民族国家中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权形式,从而成功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这在我国历史上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都是一个创举,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新中国成立以来40多年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

  在阶级社会中,民族是由属于不同阶级的人所组成的,在对抗性的社会条件下,民族往往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民族的解放、民族的发展、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有随着无产阶级革命获得胜利,在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过程中逐步得到实现。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确定,在我国民主革命时期,将民族问题放在团结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的范围内加以解决。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期起,就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基本观点,把消灭民族压迫,实现各民族平等和团结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总任务的一部分,

  多次宣布我国各民族应享有平等权利。1922年7月在上海举行的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根据列宁关于民族与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我们党成立后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分析,发表宣言,说明了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和动力,规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党的最高纲领,即建立劳农专政,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并给中国各族人民指出了民族解放和民族发展的光辉道路。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随着党领导的红色政权的建立,产生了包括有关民族法律内容的革命法律。1931年11月7日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这是在我们党领导下制定的我国有关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个法律文件。该决议由五条组成,第五条第二款中说,居住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少数民族劳动者,虽然在汉族占多数的地区,仍与汉族劳动人民一样平等,享受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限制和歧视。这些原则规定,促进了各族人民的觉醒,在加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上,在共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巩固苏维埃政权上,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再加上“左”倾错误的影响,当时尚处在幼稚阶段的中国共产党对国内复杂的民族问题还在进行探讨,所以未能(也不可能)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道路和形式。1935年8月1日,工农红军在长征途中浴血奋战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共同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又一次强调了中国境内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1936年5月25日,发表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宣言中比较明确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我们根据自决的原则,主张回民自己的事情,完全由回民自己解决,凡属回族的区域,由回民建立独立自主的政权,解决一切政治、经济、宗教、习惯、道德、教育以及其他的一切事情,凡属回民占少数民族的区域,亦以区乡村为单位,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上,回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

  抗日战争期间,民族工作在革命根据地被放在重要的位置,我们的政府很好地执行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1938年9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延安举行了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会上毛泽东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和会议总结,要求全党同志认真地担负起领导抗日战争的重大历史责任。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批准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政治局的路线。在会议决议和毛泽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关于我国民族关系的以下问题:“第一,允许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第二,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第三,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该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第四,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言语、文字与行动。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善国内各族的相互关系,真正达到团结对外之目的..”①毛泽东的这个报告,对于革命根据地的民族工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接着,毛泽东在1939年12月发表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稍后又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理论著作。在著名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在深刻研究我国历史和历上的民族关系的基础上指出:“我们中国现在拥有四忆五千万人口,差不多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在这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

  ②“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所以,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③从上面的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肯定了:第一,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二,我国各族人民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成员,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第三,中华民族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历史遗产,以刻苦耐劳著称于世,同时又酷爱自由。同时指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趋向是统一、团结。这就是我们党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统一、团结基础上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基础。1940年4月和7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先后拟订《关于回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并经中央书记处批准。这是当时共产党领导少数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抗日战争以来,各地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团结抗日的民族政策,动员和组织各族人民积极参加抗日斗争。共产党员马本斋领导的冀中回民支队在战斗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内蒙古人民、朝鲜族人民、海南岛黎族人民和其他各族人民,在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建立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作出了巨大贡献。新疆各族人民,特别是各族爱国青年在来新疆的共产党员的教育和指导下,也积极开展了支援抗日前线的活动,使新疆成为抗日战争的巩固的后方基地。这两个提纲为党中央和毛泽东系统地完善地提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奠定了基础。此后,我们党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列入了1941年11月发表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在这个纲领中提出:“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习惯。”根据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一贯提倡的民族平等、实行自治制度的原则,1947年5月1日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这是我国根据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成立的规模较大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是我们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胜利,为我们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象我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在推翻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制度以后,为了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根据自己的历史情况和现实条件,应该很好地解决国家的体制形式问题。这是关系到保证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能否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根本问题。

  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针对我国56个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情况,创造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和我国各族人民的伟大创造。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领导各族人民,通过长期探索和实际工作,逐步明确了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适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而不适宜实行其他形式。

  早在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议期间,与会代表通过深入讨论,认为由于我国情况不同于苏联情况,在我国不适合实行联邦制。两国的情况不同在什么地方?周恩来指出:“历史的发展使我们的民族大家庭需要采取与苏联不同的另一种形式。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历史发展情况,不能照抄别人的。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对于我们是完全适宜的。”④“我们是根据中国民族历史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和革命的发展,采取了最适当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不采取民族共和国的制度。”⑤“我们就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一般原则和我国民族关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我们不主张民族分立,也没有采用联邦制。我们采取这样的政策,主张合,不主张分,是适合我国的历史情况和社会环境的。”⑥“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没有实行民族自治共和国那样的制度呢?自治的形式在我国叫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还有民族乡;在苏联叫自治共和国、自治省、民族州。这不单是名称的不同,制度本身也有一些不同..这些不同,是从两国的历史发展的不同而来的,部分地也是由于中国和当年十月革命时代的形势不同而来的。”⑦

  这就是说,我国的历史与当时的俄罗斯情况完全不同。所以,这两个国家根据各自的历史和现实条件,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和形式,这样做是因各自国家的情况决定的。具体他讲:

  第一,在我国历史上,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而俄国作为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历史,和我国比较起来则很短,直到十五、十六世纪之后才逐步形成,中亚一些国家加入俄国还未超过百年。在俄国十月革命时,由于许多民族实际上分立为不同的国家,为了统一他们,为了把各个国家用苏维埃组织统一起来,才采取了联盟制。而我国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革命,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了民族大家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俄国在十月革命以前是帝国主义国家,俄罗斯民族是典型的压迫民族。“那个时候,在俄罗斯周围的一些民族,都是被沙皇这个俄罗斯政权统治着。这是一种殖民统治。”⑧为了彻底粉碎这种殖民关系,反对沙皇压迫,争取独立解放,列宁曾指出,各民族具有分立权,即他们可以是独立共和国,也可以加入俄罗斯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只有这样,才能解除以前帝国主义基础上的政治关系,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的社会主义国家才有可能站住脚跟。当时的具体情况要求俄罗斯的无产阶级这样做。而我国解放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虽然国内存在着民族压迫制度,但是总的说来,我国各族人民都是受压迫的。正如周恩来指出的一样:“旧中国虽然有北洋军阀和后来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压迫劳动人民,压迫兄弟民族,但是整个中国则是被帝国主义侵略的国家,成为半殖民地,部分地区则成为殖民地。我们是从这种情况下解放出来的。”⑨在我国近代史上,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因此,反对帝国主义和他们的走狗的压迫,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和斗争目标,是国家独立的民族解放的关键条件。所以,这样的共同命运使我国各族人民相互联合和团结起来。

  第三,在俄国,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人口中占的比例大,十月革命以前,是50%,再加上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内部关系比较紧密和单纯。而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只占总人口的6%,比被列宁称为具有纯民族成分的西班牙、丹麦、德国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比例还小。我国少数民族的多数与汉族杂居或几个少数民族杂居,例如我国的几个自治区内汉族人口占多数(指内蒙古、广西、宁夏),在29个自治州里的15个中,汉族人口占多数或约半数,55个自治县里的24个中,汉族人口占多数或约半数。

  第四,革命的发展情况也和俄国不同。俄国十月革命的发展是从城市向农村、从中部地区向边疆地区发展,革命首先在中心城市获得胜利,然后向农村和边疆地区扩展。边疆地区资产阶级的民族政府和中部资产阶级政府一样反对社会主义。所以,他们在十月革命以后,陆续脱离俄国,宣布独立,同时与国际帝国主义相勾结,宣布反对工农社会主义政权和战争。通过3年的内战,红军联合各族劳动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白俄军队和边疆地区资产阶级民族政府的统治和反革命联盟,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将这些分散的国家通过联邦制重新统一起来。但是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非常软弱,少数民族中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很少或根本就没有资本主义经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早就失去了领导民族民主革命的资格。中国的民族民主革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获得了胜利,与此同时,中国革命由农村向城市发展。在长期的农村革命斗争中,党和工人阶级与农民、许多少数民族人民(这也主要是农民)建立了巩固的联盟;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运动(除个别外)早就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所以,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结果,政权未落到资产阶级手中,而且在各民族地区普遍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实现了各民族的空前统一。这就是说,我们没有经历由民族分立,然后再走向统一的过程,而是从平等、统一、团结基础上的革命统一战线,达到平等、统一、团结基础上的人民共和国。

  总之,由于我国和苏联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不同,在解决民族问题上采取的政策、方法、形式也不同。这正如周恩来指出的:“在中国适宜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宜于建立也无法建立民族共和国,历史发展没有给我们造成这样的条件,我们就不能采取这样的办法。”“历史发展给了我们民族合作的条件,革命运动的发展也给了我们合作的基础。因此,解放后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⑩

  我们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实际相结合,制定和实行一整套民族政策,坚决而不动摇地实行民族平等的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地在我国解决了民族问题。从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到现在,在我国建立了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4个自治县的159个民族自治地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15个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行使自治权。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面积的64%,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8%。此外,还成立了1700多个民族乡。1984年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是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4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样的国家机构和组织形式适应和促进了民族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协作、共同繁荣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发展,更加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把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民族的大团结和祖国的统一得到了保证。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三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政治制度,不仅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而且完全符合我国的情况。从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算起,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已40多年了。到1990年底,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45个成立了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

  1984年,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布实施,标志着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现在全国有25个自治州、82个自治县通过法律手续批准,公布实施了自治条例;一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先后制定了60多个地方条例,属于多民族地区的四川、青海、甘肃、云南、湖北、广东、辽宁、湖南、河北等九省制定和公布实施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些规定》。这对彻底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完全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民族自治地方还没有完全享受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规定的自治权,特别是在经济文化上更是这样。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机构和上级专业管理部门的一些干部,对彻底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保证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自治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民族事务的法规建设尚不配套。所以,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解放后40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正确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获得了各民族人民的欢迎,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充分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具有什么优越性?

  第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把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正确地结合起来,把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正确地结合起来,这主要表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成分和区域差别上,其中着眼于保证民族平等权利,有利于实现民族团结和合作,有利于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因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我国民族分布的复杂情况,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第二,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在民族平等基础上的自治结合起来,即有利于把集中制和分权制适当地结合起来。我国的宪法上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上也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构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政权机构。作为一级地方政权机构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构,应该服从中

  央集中的统一领导,保障国家政令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彻底执行。与此同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构享受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上指出的各种自治权,最主要的是具有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彻底贯彻执行国家的政令的权利。这就是说,自治机构在国家的统一指导下,有权自己安排和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工作和其他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符合自己的特点的方法和措施走社会主义道路,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这有利于民族地区的具体利益。

  第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国家和先进地区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行民族间的相互协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当前民族自治地方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帮助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为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开辟了广阔的发展道路。40几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十几年来,自治地方的建设突飞猛进地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0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273亿元,比1952年增长了9.8倍。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了46.3倍;城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780亿元,比1952年增长39倍,1990年和1980年相比,五个自治区的生产总值和收入增长了1.3倍。以前少数民族地区可以说没有现代化工业,现在建立了一大批工业企业,包括国家的一些重点建设项目,能源、交通、通讯等基本设施有了明显的改善。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边贸有了突破性的进展。1990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546元,少数民族群众的绝大多数达到温饱水平。他们中的一部分开始过着相当富裕的生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也有很大的发展。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现在少数民族干部从1950年的1万多人增加到228万,形成了在党务、政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有专门技能的一支广大的干部队伍。事实胜于雄辩。上述的成绩和民族地区出现的巨大的历史性变化说明,我们党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确实是加强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巩固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的正确政策。当前,我国各民族正从事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一项非常复杂和艰巨的工作。50年代,毛泽东曾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当前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应该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在巩固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事业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当前,世界上民族问题已成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多民族的国家都几乎存在着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民族问题,国际上的民族问题势必影响国内。外国敌对势力把边疆民族地区作为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突破口。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帜,用各种方法进行渗透,进行破坏和制造事端,妄图把我国的民族问题搞得复杂化。国内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也加紧推行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罪恶阴谋。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我们应该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深刻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性和重要性,坚持和完善它,高度警惕和防止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的旗号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紧密依靠各族干部和群众,反对民族分裂,反对渗透,反对“和平演变”,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不断促进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未来的10年是对我国现代化事业具有关键意义的10年,也是对我国民族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的10年。我们应该更高地举起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的旗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而共同奋斗。只要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所制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加快经济建设,就一定能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伟大理想。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注释

  ①转引自《人民日报》1953年9月9日第1版。②③《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622页,第623页。④⑤⑦⑧⑨⑩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1957年8月4日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⑥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1957年3月25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座谈会上的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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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在内蒙古的实践






  郝维民

  中国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在历史上,尽管各民族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但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国家逐步走向统一,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是因为我国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有着不可分离的内在原因,到了近代,外国侵略者企图利用民族问题分裂中国、吞并中国、灭亡中国:而国内清朝、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都对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压迫政策,从而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民族问题。于是民族问题就成为近代中国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毛泽东在研究中国近代社会问题的时候,特别注意中国的民族问题。他在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应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出发,在民主革命的实践中,探讨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理论与政策,并取得了成功。这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蒙古民族问题不仅是近代内蒙古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内蒙古革命的重要内容,而且是中国民族问题中最突出最典型的问题。这样,内蒙古民族问题就成为毛泽东研究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对象之一,并在这里进行了长期的实践。本文就从这个角度探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以求教于同行。

  一

  从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到1938年10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期间,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对国内民族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研究,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道路。

  1920年12月1日,毛泽东在致蔡和森的信中讨论中国革命和组建中国的无产阶级政党问题时,就提出了我国少数民族的解放及其与中国革命的关系等问题,他说既要“在中国做事”,也要“在世界做事”,“如帮助俄国完成它的社会革命;帮助朝鲜独立;帮助南洋独立;帮助蒙古、新疆、西藏、青海自治自决,都是很要紧的。”①毛泽东既把帮助中国边疆少数民族的解放与帮助国际革命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看待,又把它与国际革命区别开来,作为国内民族问题,主张以自治自决的方式达到民族的解放。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已成为他思考中国革命问题的重要内容,而且把它与建党和社会革命联系在一起。这是中国的共产主义者首次论及国内民族问题。

  紧接着,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中对国内边疆少数民族问题作了马克思主义分析,指出蒙古、西藏、新疆等处,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成为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而且在经济上与中国内地不同,也就是说既有民族特点,也有地区特点。中国军阀以武力统一这些经济生活与内地不同的少数民族,将“阻碍蒙古等民族自决自治的进步”,应当依据经济不同的原则,尊重边疆少数民族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中共二大宣言对中国边疆少数民族问题作了言简意明的分析之后,在党的民主革命纲领中提出:“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②。这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出发,按照民族平等的原则制定的第一个民族问题纲领。毛泽东作为党的创始人之一,他对蒙古等边疆少数民族问题的主张,无疑在党的二大民族问题纲领中得到了体现。

  内蒙古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开展工作的少数民族地区。从1923年开始,在蒙古民族中产生了第一批共产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内蒙古地区相继建立,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逐步形成,工农牧群众革命运动迅速发展,内蒙古也处在全国大革命高潮之中。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成为这一时期内蒙古革命的突出特点。1925年秋天,中国共产党专门作出《蒙古问题议决案》,分析了内蒙古的阶级、阶级关系、民族关系以及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重申了党的民族政策,号召蒙古民族的解放运动要与全国的解放运动结合起来,蒙汉人民联合起来反对共同的仇敌大地主、王公、帝国主义、军阀,实现共同的解放。从此,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就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的一部分。

  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对国内民族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③,分析了中国民族问题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少数民族遭受民族压迫的现状,庄严声明“反对一切对少数民族的压迫,而主张他们的彻底解放”;指出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同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剥削,有着共同的命运,他们应当联合起来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共求解放;重申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消灭一切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倾向。“决议案”宣布了关于民族问题的五点政纲,并将其主要精神写入了这次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④,规定各民族“在苏维埃法律前一律平等,蒙、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中国地域内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等等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的自由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这次大会的决定使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更加具体化、法律化。

  1934年1月,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又专门阐述了“苏维埃的民族政策”⑤。他列举了少数民族被压迫的事实后指出,蒙古等少数民族“都受着帝国主义和中国历来封建皇帝与封建军阀的剥削和统治”,少数民族内部的统治阶级也与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相勾结,压迫、剥削少数民族人民,甚至直接投靠帝国主义,把少数民族地区变为殖民地,“这是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他深刻地阐明:“民族的压迫基于民族的剥削,推翻这个民族剥削制度,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民族的压迫。”“共同的革命利益,使中国劳动民众与一切少数民族的劳动民众真诚地结合起来了。”他指出:“争取一切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环绕于苏维埃的周围,增加反帝国主义与反国民党的革命力量,使一切被压迫民族得到自由与解放,是苏维埃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少数民族的解放“只有中国苏维埃政权的彻底胜利才有可能,赞助中国苏维埃政权在全国范围的胜利,同样是各少数民族的责任”。毛泽东的这一系列论断,深刻地揭示了我国民族问题的实质,精辟地阐述了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命运和少数民族的解放与全国革命的关系。这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新发展,它成为中国共产党指导国内民族工作的理论基础。从此,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在党的决议和苏维埃共和国及红军的法令、条例中得到了体现。1935年8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毛儿盖会议上通过的《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

  ⑥中专门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中党的基本方针”,指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府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并重申了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的民族政策,特别强调“红军主力到甘陕青宁等区域后,对回、蒙民族须作更大的努力。”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和工农红军经过长征到达陕北以后,立即着手开展内蒙古的蒙古民族工作和西北回族工作。12月20日,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的名义发表了《对内蒙古人民宣言》⑦;1936年5月25日又发表了《对回族人民的宣言》⑧。这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以蒙、回两个民族为对象,对国内民族问题和党的民族政策所发表的纲领性文件,在少数民族中,特别是在蒙、回民族中产生了巨大影响,对于党的民族工作和蒙、回民族的抗日救亡斗争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对内蒙古人民宣言》首先揭露日本帝国主义“欲占领全中国,必先占领满蒙,欲称霸于全世界,必先占领全中国”的侵略计划;指出内蒙古民族是首受其害者,日本侵略者“正在用各种欺骗手段,假借‘大蒙古主义’,来达到占领蒙古的整个土地财富,奴役整个内蒙古人民”,“最后消灭蒙古民族的目的”。同时揭露蒋介石为首的中国军阀在内蒙古设置行省,抢占土地牧场,“企图逐渐消灭蒙古民族”的罪行。“宣言”声明“中国红军战斗的目的,不仅是把全中华民族从帝国主义与军阀的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同样的要为解放其他的弱小民族而斗争,首先就是要帮助解决内蒙古民族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我们同内蒙古民族共同奋斗,才能很快的打倒我们共同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及蒋介石;同时相信,内蒙古民族只有与我们共同战斗,才能保存成吉思汗时代的光荣,避免民族的灭亡,走上民族复兴的道路”。“宣言”庄严宣布:原内蒙古6盟、24部、49旗、察哈尔和土默特二部,及宁夏三特旗之全域,均应归还内蒙古人民,作为内蒙古民族之领土,取消热、察、绥三行省;内蒙古人民有权解决自己内部的一切问题,“内蒙古民族可以从心所欲的组织起来,它有权按自主的原则,组织自己的生活,建立自己的政府,有权与其他的民族结成联邦的关系,也有权完全分立起来。总之,民族是自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宣言”最后热情歌颂“蒙古民族索以骁勇善战见称于世,我们相信你们若一旦自觉的组织起来,进行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国军阀于内蒙古领域以外,则谁敢谓成吉思汗之子孙为可欺也。”

  毛泽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的发表,对于内蒙古革命运动的发展,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从1936年初开始,党从伊克昭盟入手,大力开展内蒙古的革命工作,使内蒙古革命运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伊克昭盟南部革命根据地的创建,百灵庙军事暴动,以归绥为中心的进步思想文化运动的兴起和抗日救亡斗争的发展,等等,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革命运动的新高涨。

  从建党到全面抗战爆发的近20年期间,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中,对国内民族问题和党的民族政策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形成了以下基本认识:一、认为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是中国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少数民族的解放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一部分;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质是中国历来的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剥削和压迫,帝国主义对少数民族的侵略和奴役;三、承认中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主张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各民族有着共同的命运和共同的利益;四、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五、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使他们摆脱贫困;六、承认民族自决权,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或实行联邦制,或成立少数民族的独立国家,均由少数民族自己决定。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自主权的同时,对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仍在探索之中。这些政策在当时,对于团结各民族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国民党军阀的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发动少数民族的解放斗争,起了极为重要的动员和促进作用。这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探索阶段。

  二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在内蒙古东部地区设置了隶属于伪满洲国的兴安四省,进而向内蒙古西部侵犯,并扶植起一个伪蒙古军政府。1937年七七事变后不久,内蒙古除了伊克昭盟、河套地区和阿拉善、额济纳两旗之外,都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日本侵略者在归绥策划成立了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建立起企图进军大西北,成立伪回回国的桥头堡。日本帝国主义以所谓满、蒙、回三个傀儡政府为旗号,煽动民族分裂,企图肢解我国东北、北部、西北边疆,吞并全中国。

  在这国难当头,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时刻,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他在“全中华民族的当前紧急任务”中提出:“我们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民族的。针对着敌人已经进行并还将加紧进行分裂我国内各少数民族的诡计,当前的第十三个任务,就在于团结中华各民族(汉、满、蒙、回、藏、瑶、夷、番等)为统一的力量,共同抗日图存。”⑨这实际上是抗日战争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的总方针。毛泽东在报告中还提出了民族工作的四项基本政策:“第一、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第二、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第三、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第四、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言语、文字与行动。上述政策,一方面,各少数民族应自己团结起来争取实现;一方面应由政府自动实施,才能彻底改善国内各族的相互关系,真正达到团结对外之目的,怀柔与羁縻的老办法是行不通了的。”⑩

  毛泽东在深入研究国内民族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日本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制造民族对立,煽动民族分裂,进而吞并全中国,最后灭亡中华民族的阴谋,针对国民党政府对国内少数民族实行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政策,除了重申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禁止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反对大汉族主义等政策外,特别提出各民族在统一力量、共同抗日的原则之下,少数民族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这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方针的重大转变,为以后党的民族政策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之后,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受中央委托,主持西北少数民族工作,成立民族问题研究室,专门对蒙、回民族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中央制定民族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蒙古民族问题研究组除了搜集有关图书资料外,还派人到伊克昭盟等地对蒙古地区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日伪、国民党的活动等进行调查,并于1940年7月为中央起草了《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11),由西北工作委员会报中央,毛泽东亲笔签发:“基本上经中央书记处批准”。这是中国共产党对蒙古民族工作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

  “提纲”首先以“蒙古民族的特征”为题,分析了国内蒙古民族的历史、经济、政治、宗教等各方面的情况,既热情歌颂蒙古民族在历史上是个强悍善战的民族,又以极大的同情分析了蒙古民族因受国内民族压迫和帝国主义的侵略而陷于贫穷落后的现状,指出:“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胜利,必须与中国革命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其次,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对蒙古民族的侵略政策和阴谋手段,分析了伪蒙疆政权的傀儡性质。第三,从各个方面剖析了国民党对蒙古民族实行大汉族主义政策,进行残酷的经济掠夺、政治压迫、文化奴役,镇压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加深了蒙汉民族矛盾,并离间蒙古民族与共产党的关系,甚至把一部分蒙古上层推向了日本侵略者方面。第四,分析了蒙古民族对抗战的态度。指出由于日寇的拉拢和国民党的压迫,蒙古族中坚决降日者虽为数不多,但坚决抗日者也还是少数,大多数人是抱观望的中立态度;“蒙古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它居住于中日战争极关重要之战略地带”,所以“蒙古民族站在中国抗战方面?还是站在日寇方面?这就是现在蒙古民族问题的中心,同时也就是抗战中的严重问题之一。”第五,以“团结蒙古民族抗日的可能条件与基本政策”为题,阐述了团结蒙古民族抗日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因为日寇是蒙古民族的最大敌人,它对蒙古民族的欺骗是不会持久的;中国的抗战,特别是共产党和八路军在蒙古民族中的政治影响日益扩大;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存在与发展,对内蒙古抗日解放运动的影响;蒙古民族已有一部分抗日先进分子,广大蒙古人也在觉醒。所以,只要采取正确的民族政策,团结蒙古民族抗日是可能的。

  “提纲”从9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政策,除了采取必要措施唤醒蒙古民族坚定抗日的认识和信心外,蒙古民族在政治上应与汉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在敌后成立抗日政权和统一的蒙古地方政府,蒙古民族有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在蒙古地方设县治局,必须由蒙古人自愿自主,蒙古人有充分的参政之权;要开放民主,蒙古族人民享有抗战建国的自由,可以组织各种团体参加抗日;尊重蒙古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语言、文字与信教自由,反对歧视蒙古民族的言论与行动;帮助蒙古民族改善与提高人民生活,政府拨款救济,禁止强占蒙人牧场土地,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和徭役,禁止高利贷,实行防疫防空和免费医疗;帮助蒙古民族的抗日军队,组织抗日武装,并享有与国民革命军同等待遇;在蒙古民族中实行抗战教育,发扬蒙古民族优良文化与革命传统,培养抗战建国人才,设立各级免费学校;帮助蒙古族人民发展生产,提高蒙古民族的经济生活;改善各民族间的关系,巩固抗日团结,蒙古民族与国内各民族在平等原则之下共同抗日,并实现建立统一联合的三民主义的新共和国。

  《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是对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民族工作总方针和民族政策的具体化,它不仅对蒙古民族,对国内各少数民族的工作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对毛泽东关于各少数民族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国家的方针提出的具体构想,它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逐步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此,内蒙古的民族工作有了巨大发展。1939年6月,当成吉思汗灵榇由伊盟迁往甘肃途经延安时,延安各界近两万人举行盛大祭典,中共中央和八路军总部代表谢觉哉、滕代远、王若飞出席。以后又在延安建立了成吉思汗纪念堂,毛泽东亲笔题写了“成吉思汗纪念堂”7个大字。这在蒙古民族中产生了极大影响。同时在延安成立了蒙古文化促进会,吴玉章兼任会长;建立了蒙古文化陈列馆,宏扬蒙古民族的优秀文化;创办蒙民招待所,接待到延安参观的蒙古牧民;在中央党校、陕北公学先后开办的少数民族班、蒙古青年队、民族部中培养了不少蒙古族干部,1941年延安民族学院成立以后,蒙古族学员占有大多数。一大批蒙古族干部在革命圣地延安成长起来。延安成为蒙古民族解放事业的灯塔。

  党对蒙古民族的政策,在抗日根据地逐步实施。1939年10月,曾在《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2)中规定“实现蒙、回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与汉族的平等权利,依据民族平等的原则,联合蒙、回民族共同抗日”;“尊重蒙、回民族之信仰、宗教、文化、风俗、习惯,并扶助其文化的发展”。1941年5月1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3)除重申上述政策外,特别规定“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主张正式提了出来。1938年,毛泽东亲自决策创建了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蒙古民族工作是党在这里的中心工作之一。当时,中共绥远省委下设蒙民部,由省委书记白如冰兼任部长,有关地县党委也设蒙古民族工作部门和人员,同时成立了中共土默特旗工委;在《绥察行政公署施政纲领》(14)中规定,“保证绥察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并与汉族有同等参加政府之权”;“在民族杂居地区,抗日政府可设立蒙、回、满民族行政部门,专门处理民族自身问题”;“在纯一民族居住地区,帮助建立抗日政权,该政权之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设施,不随意加以干预”;“不推翻王公制度,而是扶助王公抗日”。绥察行政公署还设蒙政处,有关专员公署及县政府也没有蒙民部或科,在培养民族干部,建立蒙古民族抗日武装,团结蒙古王公上层抗日,争取伪蒙军反正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伊克昭盟先后由中共绥蒙工委和伊盟工委领导,建立了伊盟南部革命根据地,在大部分旗建立了党组织;蒙古民族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团结在抗日的旗帜下,形成了陕甘宁边区的北部屏障;特别是在伊盟南部进行了蒙古民族自治的试点,成立了蒙民自治区,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要求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15)。他指出:“国民党反人民集团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而把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称为‘宗族’。他们对于各少数民族,完全继承清朝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的反动政策,压迫剥削,无所不至。..这是大汉族主义的错误的民族思想和错误的民族政策。”要求共产党人“必须帮助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切联系群众的领袖人物在内,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并成立维护群众利益的少数民族自己的军队。他们的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被尊重。”(16)以毛泽东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三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派对蒙古民族以及各少数民族仍然实行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政策,在内蒙古也兴起了蒙古民族的“独立”、“自治”运动,成立了所谓“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和各种形式的“自治政府”,掀起了“内外蒙合并”运动,形势极端复杂而紧迫。中国共产党不失时机地按照上述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大力开展内蒙古的民族工作,引导正在兴起的蒙古民族运动向正确的方向发展。10月初,乌兰夫等奉中央指示,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解散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10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内蒙工作的意见》(17),分析了内蒙古在解放战争中战略地位的重要性,提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发动群众,开展自治运动,建立自治政府。11月8日,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向中央提出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准备将来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建议(18)。11月10日,中共中央复电同意上述意见,并指示目前各省区内之蒙民可先成立地方性质的自抬政府(19)。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张家口召开,8个盟36个旗及有关方面代表79人出席,大会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目前工作方针、会章、宣言等,宣布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乌兰夫当选为主席。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发动群众,开展自治运动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是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桥梁,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旗帜正式树立起来了。这不仅是内蒙古民族民主革命斗争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伟大实践的开始。

  鉴于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蒙古地区各种类型的“独立”、“自治”运动的兴起,中国共产党不主张立即成立自治政府,而是以自治运动联合会的形式,把一切能够争取的民族运动组织联合起来,统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旗帜下,尔后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再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这在政策上是正确的,策略上是英明的,实际上也是成功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后,一方面在内蒙古西部锡察盟地区开展自治运动,一方面积极开展东蒙工作,争取联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和呼伦贝尔自治政府,在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由于中共中央东北局和冀热辽分局、西满分局密切配合,经过与东蒙自治运动领导人的洽谈,1946年成功地召开了承德“四三”会议,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共商统一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大业,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20),确立了内蒙古实行平等自治(即区域自治)的方针,否定了“独立自治”的主张;树立了中国共产党对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领导地位,决定解散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明确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是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领导机关,并扩大了联合会机构,决定解散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确定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统一领导内蒙古的民族武装部队等等。“四三”会议不仅在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对于中国共产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方针也起了重要的作用,是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性的一步。

  “四三”会议之后,内蒙古自治运动迅速地发展起来。由于农村牧区的民主改革,基层旧政权的改造和新政权的建立,民族武装部队的组建,各种民族运动力量向自治运动联合会的靠拢,成立统一的内蒙古自治政府的问题自然地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194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准备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指示;1947年3月23日,中央再次发出《关于内蒙自治诸问题的意见》(21),同意立即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并就内蒙古自治政府与内蒙尚未解放地区的关系,自治政府纲领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与各解放区的关系,成立内蒙古统一的党组织等问题,作了具体指示,特别指出“内蒙自治政府非独立政府,它承认内蒙民族自治区仍属中国版图,并愿为中国真正民主联合政府之一部分”。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4月23日,在兴安盟王爷庙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各族各界代表392人出席,乌兰夫作政治报告,回顾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历史,总结了一年来自治运动联合会的工作,提出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的主要工作。大会讨论通过了“政治报告”、《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纳》和《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宣言》,选举了内蒙古临时参议会和自治政府委员,向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发出了致敬电,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是内蒙古蒙古民族各阶层联合内蒙古区域内各民族实行高度自治的区域性的民主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以内蒙古各盟(包括盟内旗县市)旗为自治区域,是中华民国的组成部分。”(22)5月19日,毛泽东、朱德电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指出“曾经饱受困难的内蒙同胞,在你们领导之下,正在开始创造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我们相信:蒙古民族将与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亲密团结,为着扫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建设新蒙古与新中国而奋斗。”(23)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形成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基本政策的一次伟大实践,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是内蒙古革命和蒙古民族解放运动新的里程碑。7月:日,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成立,公开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内蒙古自治区的领导。在内蒙古自治运动发展过程中,组建了内蒙古骑兵武装,开展自卫解放战争;在农村牧区进行了社会民主改革,解放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经济。在全国民主革命胜利发展的形势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前夕,1949年9月下旬,内蒙古全境获得解放,内蒙古民族民主革命取得彻底胜利。

  毛泽东和党中央为了实现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1948年决定将哲里木盟和昭乌达盟从辽北、热河两省划归内蒙古自治政府管辖。1949年2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期间,中央有关领导人专门讨论了内蒙问题。毛泽东提出要为恢复内蒙古历史地域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并将自治政府领导机关由乌兰浩特迁到归绥市,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同时将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52年初,周恩来针对有人对蒙绥合并持不同意见指出:“推行内蒙古区域自治还有阻力,这就是我们的一些同志还没有真正理解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还不了解党中央解决内蒙古问题的意图。毛主席对蒙绥合并有明确指示:蒙绥合并问题要开两扇门,一扇门是蒙人要欢迎汉人进去开发白云鄂博铁矿,建设包头钢铁企业;一扇门是汉人要支持把绥远合并于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内蒙古统一自治。内蒙古划进一些汉族,有利于蒙汉团结,建设边疆。蒙绥合并是中央已经定了的问题,毛主席也说过了,要按中央定的、毛主席说的办。”(25)1950年9月,中央曾批准将察哈尔省所辖多伦、宝昌、化德三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2年9月撤销了察哈尔省建制。195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迁到归绥市。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于1954年3月将绥远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撤销绥远省建制。1955年7月,又撤销热河省建制,将原属热河省的翁牛特、喀喇沁、乌丹、赤峰、宁城、敖汉等6个旗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6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甘肃省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额济纳蒙古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至此,全部撤销了国民党政府于1928年在内蒙古设置的热、察、绥三行省,实现了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2月28日《人民日报》曾为蒙绥合并发表了题为《中国历史上解决民族问题的重大措施》的社论,赞扬“这是中国历史上以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精神解决民族问题的重大措施,是内蒙古自治区,也是全国各民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在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进一步解决民族问题,推进国家建设事业的正确的、必要的措施,是只有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领导下的人民民主的中国才可能出现的伟大事件。”(26)

  确实如此,内蒙古革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胜利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在轰轰烈烈的解放战争中宣告成立,又经过9个年头实现了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而且在每个发展阶段和每个重大问题上,都是毛泽东亲自作出英明的决断,进行正确的指导,直至取得圆满成功。周恩来曾赞扬内蒙古自治区是模范自治区。如果说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和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是开辟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道路,这无论如何是不过份的;说它为以后我国各个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县的成立创造了经验,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这一切都应归结到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及其伟大的成功。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

  注释

  ①《毛泽东书信选集》,第3页。②《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2年7月。③④⑤《苏维埃中国》,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刊印,1957年7月,第11页,第17页,第286―289页。⑥⑦⑧⑨(11)《六大以来》,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第687页,第732页,第764页,第1004页,第1118页。⑩转引自《民族政策文件汇编》第1编,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33―134页。(12)《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实录》,1939年版。(13)《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汇刊》,1942年版。(14)《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资料选编》(上),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第265页。(15)(16)《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64页,第1083―1084页。(17)(18)(19)(20)(21)(22)《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档案史料选编》,档案出版社,1989年1月,第1页,第5页,第6页,第51页,第171页,第231页。(23)《乌兰夫研究》1993年第1期,第47页。(24)《民族政策文件汇编》第1编,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页。(25)王铎:《五十春秋》,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第368―369页。(26)《民族政策文件汇编》第2编,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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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






  金炳镐

  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发展。毛泽东在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提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使中国各民族得到解放和发展,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协调,民放团结不断加强和巩固,在世界上树立了多民族国家圆满解决民族问题的光辉典范。在当今东欧一些多民族的国家和原苏联,民族矛盾加剧,民族纠纷、冲突和战争不断的形势下,研究和重温毛泽东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及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毛泽东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论述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基本理论的贡献

  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民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伴随着民族存在和发展,民族问题也成了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民族、民族问题的观察和认识也逐渐深入。毛泽东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活动中,提出了很多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独特观点,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基本理论的应用和发展,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仅举几例简述如下:

  一、关于民族的理论

  民族是历史发展中的社会现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已经阐明民族是具有一定基本特征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是一个历史范畴;在阶级社会里民族是由不同的阶级组成的等理论。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关于民族主体的理论。指出:民族“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上层、剥削阶级、少数,这部分人可以讲话,组织政府,但是不能打仗、耕田、在工厂做工。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没有这些人就不能组成民族。”①这就是说,工农等人民群众是民族的主体,他们代表民族,他们的利益,也就是民族的利益②。这一理论对正确认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民族问题的实质、民族利益的真实含义、民族解放和发展的真正意义等,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只有在主体名副其实地在政治上占统治(或主导)地位时,民族才能实现自主、自立、自治,才能获得健康、迅速的发展,民族间才能建立和发展平等友爱、团结合作的关系。

  民族在发展阶段和水平上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如何看待这种差别?原苏联有一种理论,把一些落后的、没有经过资本主义阶段的非俄罗斯民族称为部族,只把那些比较发展的民族如俄罗斯、白俄罗斯等称为民族。对此,毛泽东有不同看法。1953年,中共中央在讨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中,当有人提出“部族”问题时,毛泽东指出: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③。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的体现。毛泽东的这一理论,在中国民族识别工作中得到了具体体现。在中国不论人口多少,分布地域大小和社会发展阶段高低,只要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明显特征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律都称之为“民族”。中国的这一作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毛泽东的这一理论保证了各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很少、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都享有和行使民族平等的各项权利。

  毛泽东对民族消亡的论述,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1958年3月成都会议上,毛泽东说:“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如此。”这一理论,进一步明确了民族消亡与阶级消亡、国家消亡的关系,阐明了民族消亡的时机、条件和过程。这一理论对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和民族特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它告诉人们:社会主义阶段是民族发展繁荣的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和阶级区分的逐步消失,国家和民族将依次自行消亡。任何想在社会主义阶段人为地使民族消亡的言行都是不正确的、错误的。

  二、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

  民族问题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民族问题及其与阶段问题、社会革命问题的关系,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民族纲领的理论前提,对能否正确解决民族问题具有决定性意义。毛泽东通过对中国和世界民族问题现实的考察分析,进一步深化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

  毛泽东在1934年1月指出:“民族的压迫基于民族的剥削,推翻了这个民族剥削制度,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民族的压迫。”④这一论述揭示了民族社会政治压迫与社会经济剥削的关系和民族压迫产生的根源,指明了消除民族压迫的途径,为中国各少数民族的解放事业指明了道路。

  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指出:“阶级投降主义实际上是民族投降主义的后备军”⑤,“在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是以民族斗争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形式,表现了两者的一致性。”⑥这些理论深刻地揭示了民族斗争的实质,即“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⑦,明确阐述了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关系,不仅对正确制定抗日战争的方针、策略,制定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起了理论指导作用,也对一切被压迫民族反对国内外民族压迫的斗争指明了方向。

  在此基础上,毛泽东还根据马党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的关系的理论,深刻地阐明了“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并把国内的民族问题看作是中国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始终非常重视国内少数民质问题和少数民族的革命斗争,对他们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权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⑧。在谈到中华民族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时指出:“少数民族,特别是内蒙民族,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直接威胁之下,正在起来斗争。其前途,将和华北人民的斗争和红军在西北的活动,汇合在一起。”⑨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高度评价新疆伊犁、阿尔泰、塔城地区的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出三区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部分。解放后,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毛泽东也非常重视民族问题,所有有关民族问题的重大决策,几乎都由他亲自作出,许多重大的民族问题如西藏的和平解放和社会改革,他都亲启处理。正是在他的关怀下,我们党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妥善地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民族问题,使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得以建立和发展。

  很明显,毛泽东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基本理论方面的观点,具有根强的现实性、实践性。这些思想高瞻远瞩地洞察和把握了当代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质,具有时代的理论广度和深度,是观察和认识当代民族问题的理论指导。

  毛泽东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贡献

  毛泽东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提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民族平等、团结、自治、发展。民族平等团结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和总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和基本政策;各民族共同发展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宗旨和现实目标。毛泽东的这些民族理论和政策及其实践经验,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一、关于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

  民族平等,是各民族都梦寐以求的,也是应有的。民族平等问题,是古今中外民族关系中的根本问题,也是民族问题中的核心问题。民族压迫、统治、剥削、掠夺、歧视、限制、奴役、同化等,都是民族不平等的表现或其结果。马克思主义主张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完全平等,并把民族平等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之一。毛泽东根据中国“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10),提出了民族平等理论和政策,其主要之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11),“允许蒙、回、藏、苗、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12);二是“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13);三是各民族在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平等权利(14);四是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政策(15)。

  民族平等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一贯主张,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点。“民族是至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16),这是毛泽东关于民族的一个基本思想,他一贯主张对国内民族,给予平等权利(17),明确宣布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18)。毛泽东在50多年的革命活动中,始终为实现中国各民族平等而努力,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各民族也确实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平等。

  民族平等,对中国国内而言,是中国各民族都处在同等的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毛泽东特别强调少数民族与人口众多的汉族的平等。这是无产阶级彻底的民族平等思想,也是多民族大国中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正确途径,是中国各民族在当今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分裂,民族关系紧张的环境中,之所以能和睦相处的一个根本原因。

  民族平等是全方位的,是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平等。毛泽东十分重视“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19),制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从而实现和保障了少数民族在各个领域中的平等、自由权利。

  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这是毛泽东提出并坚持的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指导原则。这说明,毛泽东的民族平等理论,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具有理论上的彻底性,又坚持了在民族地区一切工作中加以实施,具有实践上的彻底性,是中国能够不断顺利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基础。

  二、关于民族团结的理论和政策

  民族团结联合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关系的一个根本原则。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的理论,提出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的基础、条件、实质、目标和民族内部团结与民族之间团结的关系,民族团结与反对民族主义的关系的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

  毛泽东的民族团结理论是各民族人民“平等的联合”(20)的理论。它包括三个层次内容:中华民族整体的即“全民族团结”;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即“国内各民族的团结”(21);中华民族“联合世界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22)。

  毛泽东指出。“几百年来,中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一这是反动的清朝政府和蒋介石政府统治的结果,也是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结果”

  (23),也就是说,这是帝国主义和国内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民族不平等的政策造成的。民族团结是使我们伟大祖国“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24)的前提条件和政治基础。中国各民族的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25),“不论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团结”,“只要是中国人,不分民族,凡是反对帝国主义、主张爱国和团结的,我们都要和他们团结”(26),“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各方面,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27),“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国各民族间的团结,..共同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28)。毛泽东科学地阐明了党是民族团结的核心力量,“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29),阐明了民族内部团结和民族间团结的重要性,强调既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国各民族间的团结”,也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各民族“内部的团结”(30)。他又指出,在中国,要搞好民族团结,中心是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团结,“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该主义。”(31)毛泽东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作为一种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在无产阶级民族工作中开创了一个极为光辉的先例,并积累了丰富经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社会主义的民族工作的主题。

  毛泽东特别重视和强调搞好对少数民族的统一战线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各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途径。始终注意和重视发挥少数民族上层在民族团结方面的作用。值又是毛泽东民族理论中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民族团结的一条基本经验。

  毛泽东把民族团结看作是与中国革命和建设成败攸关的大事,也是一个伟大的创见,他指出:“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完成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32),“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33)。历史已经证明,我国各族人民正是在毛泽东民族团结理论和政策的指引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取得今天的解放和发展的。今后,我国各族人民也只有坚持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才能取得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更大胜利。

  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到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的史无前例的创举,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制度。几十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

  各个国家的民族情况不同,历史发展不同,因而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也不同。但是,都以实现民族平等、联合、自主、自治、发展繁荣为主要内容。毛泽东和我们党从30年代起就明确提出让少数民族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的主张,1938年毛泽东提出:我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34)1945年和1947年提出“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35),“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36)。并且先后在陕甘宁边区等革命根据地和内蒙古为蒙、回等民族建立了一些民族自治区域,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建国后,在全国推行区域自治,大力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37)。目前,在全国各民族聚居地区已建立了159个民族自治地方,45个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0%,已经实现了区域自治的愿望。我们党和毛泽东逐步确立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表明了我们党在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方面已走向成熟,表明毛泽东在实事求是地分析中国民族情况、民族关系情况和中国历史及革命斗争情况基础上,提出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严肃态度和客观真理性。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正确结合,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正确结合,既有利于各民族平等团结,又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还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巩固。近几年一些联邦制国家分裂的形势,更说明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英明、伟大和正确。

  推行民族区域自治,让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关键在于培养造就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这是民族问题本身的特点、民族干部的特点和特殊作用所决定的。毛泽东一贯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国初期一再强调:“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38),“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39),并把训练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建国初期两项中心工作之一,而且要求各“自治区要有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科学家、技术人才、文学家、艺术家等等”(40)。在这个光辉思想指导下,建国40多年来,我国已培养了少数民族干部200多万名。从而为我国实行“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创造了重要条件。

  四、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

  发展,是历史和社会的永恒的主题,也是民族和社会追求的目标。民族问题是民族发展中出现的矛盾,也只能在民族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得到解决。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是非常广泛的、丰富的,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是成功的。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的核心,是“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并把这看成“是整个国家的利益”(41),而“方针是团结进步,更加发展”(42)。他认为,少数民族的发展,一是这些地区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二是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三是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毛泽东的这些光辉思想是他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宝库增加的新贡献。中国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经验,将对当今世界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毛泽东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还存在原始公社所有制、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等情况,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43),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制度的改茧必须实行”(44),并根据不同条件逐步完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改革,也同社会革命一样,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和民族各方面发展的动力。所以,社会改革是少数民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然少数民族的社会改革本身也是少数民族的一种发展,必须慎重稳进。

  毛泽东根据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关系很不正常的情况,提出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45),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质因素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因素,而且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开发利用。毛泽东从中国历史发展,少数民族的贡献,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在我国现实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国际上的教训等角度,提出和阐述了“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但他又指出:“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中国“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

  (46)。毛泽东十分强调少数民族发展的全面性。他指出,少数民族的发展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的发展,也包括人口的发展。而且指出“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

  (47)。他特别强调要搞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工作,强调“中国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的经济是不行的”(48),号召民族地区“努力生产,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49)。毛泽东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是毛泽东民族理论的重心部分,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和措施,是最具有中国特点的民族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它过去在我国民族工作中发挥了根本的指导作用,今后仍将对民族工作发挥理论指导作用。

  毛泽东关于民族工作的原则、方法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贡献

  毛泽东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民族工作的原则、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意少数民族的特点、特殊性,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上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等,是具有特色的毛泽东民族理论的一部分,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发展。

  一、原则性和灵活性,共同性和特殊性的结合,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方法的一大特点,“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少数民族问题,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50)因此,“共同的就适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适用特殊的条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1),就是这一重要原则的体现。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民族工作原则、方法,我国在民族工作中充分注意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制定了100多个自治条例和单行的条例,正确处理了民族地区发展中的许多特殊问题。

  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的重要方面。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理论,并把它运用到了民族工作中,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作为需要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矛盾。虽然大汉族主义思想是“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52),是有些地方民族关系很不正常的重要原因,但是,还是把它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加以处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做民族工作,搞好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处理民族内部的矛盾问题,主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即使对敌我性质的个别事件的处理,对多数参与的群众也应按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加以处理,这既可以争取大多数,又可以孤立少数,使民族工作顺利开展。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期,在民族问题上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更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53)。这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的重要方面。中国各民族的状况是不同的,无论是地理分布上,社会经济发展上,还是民族文化生活上都是这样。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分类、分步骤、分先后做,这是毛泽东在民族工作中的一贯做法。“有的地方可以做得快一点,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慢一点,”(54)条件成熟了去做,一个条件成熟,其他条件不成熟,不进行重大改革(55)。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都是按照这种方法去做的,虽然经历的时间较长,但效果很好。在民族工作的其他方面,如经济上也采取了这种方法,社会反映和效果都很好。在当前的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中,也都采取这种工作方法,使各民族地区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各显其能,谋求自身的更快发展。

  四、“商量办事”,“作好事也要商量着做”(56)这也是毛泽东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的又一大特点。毛泽东强调“商量办事,这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不同的地方”(57)。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又是最尊重各民族人民的平等、自主、发展权利的,因此,做好事和商量办事是完全统一的。党和毛泽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制度改革、风俗习惯改革等问题,特别是在西藏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上都这么做了,社会效果极好,受到各民族人民的赞同和欢迎。

  五、“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这是毛泽东民族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最重要的特点。毛泽东曾讲到“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58)。也就是说,在民族地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想到民族问题,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这已成了建国后毛泽东和我们党民族工作的传统。我国现有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成果,是与毛泽东的这一民族工作原则和传统密切相关。

  六、“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59)。这也是毛泽东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做法。毛泽东一再强调“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60),“很好地处理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61),多次指出党内和人民中存在大汉族主义的问题,多次提出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问题,特别是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要求经常注意检查民族关系情况,发现问题,认真处理,不要只口里讲。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53年、1956年、1975年进行过全国性的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和解决了许多问题。此后也进行了2、3次检查。毛泽东提出的这一做法,也作为我党民族工作的传统做法之一确定下来了。

  七、“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这是毛泽东高瞻远瞩地提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民族工作原则和做法。毛泽东指出:“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主要是汉族的反动统治者,曾经在我们各民族中间制造种种隔阂,欺负少数民族。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就在劳动人民中间也不容易很快消除。所以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62)。这一做法是中国民族工作的独创,在我国民族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是需要经过经常宣传、教育、灌输,才会被人们所理解、掌握,才会影响到人们的言行中。我们党的新一代领导人,继承民族工作的这一传统做法,十分注意对干部、群众、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少年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这是党和国家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

  毛泽东关于民族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是毛泽东民族理论和政策的体现,它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民族工作原则和方法,对推动我国民族工作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学院)

  注释

  ①《毛泽东会见美国友好人士斯诺谈话纪要》,1970年12月18日。②参见《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158页。③转引自《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9年第5期,第19页。④⑧⑩(12)(16)(17)(18)(19)(34)《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2月,第211页,第306页,第210页,第595页,第323页,第595页,第304页,第595页,第595页。⑤⑥(11)(20)《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396页,第539页,第752页,第623页。⑦《呼吁世界人民联合起来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种族歧视、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美帝国主义种族歧视的正义斗争的声明》,1963年8月8日,转引自1963年8月9日《人民日报》。⑨(29)(32)《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151页,第278页,第278页。(13)(22)(24)(36)《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238页,第1238页,第1464页,第1238页。(14)参见《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1935年12月2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1938年10月,《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12月版,第323页和第595页。(15)《毛泽东书信选集》第349页。(21)(31)(33)(39)(43)(44)(45)(55)(59)(60)(62)《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57页,第781页,第757页,第697页,第696页,第782页,第733页,第696页,第732页,第733页,第732页。(23)(25)(27)《在庆祝和平解放西藏办法达成协议的宴会上致词》,1951年5月24日,1951年5月28日,《人民日报》。(26)(41)(42)(47)(53)(54)(56)(57)《毛主席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时的讲话》;1953年10月18日,转引自《新华日报》1954年7月号第23页。(28)(30)《在庆祝藏历本羊年新年宴会上的致词》转引自1955年2月25日《人民日报》。(35)《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64页。(37)参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1951年2月18日。(38)《对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1949年12月,转引自《人民日报》,1973年3月15日。(40)参见《1957年夏季的形势》,1957年7月。(46)(61)《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55年3月。(48)《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1955年10月11日。(49)《复新疆喀什疏附县帕哈太克里乡全体农民的信》,1952年8月30日,转引自1952年12月8日《人民日报》。(50)(5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52)《批判大汉族主义》,1953年3月16日。(58)转引自1977年9月23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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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新疆






  朱培民

  邓小平曾经说过:“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的卓越领导,中国革命有极大的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胜利,那样,中国各族人民就还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下,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这丝毫不是什么夸张,新疆各族人民的解放就是一个生动的明证。每当历史的关键时刻,总是毛泽东给新疆各族人民指明方向。

  胸怀全局,关注新疆各族人民历史命运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公元前60年开始,中央政府就在新疆行施行政管理权,新疆各族人民都为中华历史和中华文化作出过重大贡献。

  近代新疆是一个半殖民地的封建社会。新疆各族人民不仅遭受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掠夺,而且遭受了封建势力的压迫和剥削;不仅受汉族反动统治者的压迫和奴役,而且受本民族内部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新疆各族人民为了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反抗反动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长期以来曾经不断地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

  毛泽东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历史命运极为关注。早在1920年12月,毛泽东在给蔡和森的信中就提到新疆,他在民主革命时期的著作和为党起草的文件中多次提到了新疆和维吾尔族。1933年,苏联与新疆地方实力派盛世才结盟,建立了亲苏政权,共产国际指示中国共产党要重视对新疆的工作,从此,打通国际路线,解决革命根据地的战略依托问题,就成了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战略方针。1935年6月16日,中央军委致电红四方面军领导人,“今后我一、四方面军总的战略方针应是占领陕甘川三省,建立三省苏维埃政权,并于适当时期,以一部组织远征军,占领新疆”,红军东征是为了打通国际路线,因蒋介石、阎锡山的阻挠,为了团结抗日,党中央决定回师陕北。

  西征目的也是为了打通国际路线。打通苏联的道路有二:一是宁夏及绥西,一是经甘、凉、肃州到新疆。为了实施宁夏战役计划,1936年10月25日,中革军委命令红四方面军之三十军渡过黄河;随后红四方面军指挥部及红五军、红九军也渡过黄河。11月,绥远抗战爆发,苏联方面通过外蒙援助红军的计划难以实施。不得已,共产国际决定改由新疆哈密向红军提供援助。为此,共产国际特派出陈云(化名施平)、滕代远(化名李广)、段子俊、冯铉(即何晓理)、李春田5人前往新疆,进行各项准备工作。11月10日,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根据共产国际的意见,命令河西部队组成西路军,西进打通新疆。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西路军以殊死的战斗谱写了英勇悲壮的史诗。毛泽东和党中央对西路军指战员关怀备至,多次指示行动方针,为援救西路军多方奔走。毛泽东电示西路军左支队“视情可向新疆转移,并委派陈云和滕代远同志迎接。”1937年4月陈云、滕代远等五人,由盛世才派官员和专车从中苏边境接到迪化,迎接西路军左支队余部。

  在苏联的推动下,1937年,中国共产党与盛世才建立了统战关系,陈云任中国共产党驻新疆第一任代表。应盛世才的请求,党中央和毛泽东派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100余名中共党员来新疆工作。他们发展教育事业,哺育新疆一代革命青年成长;开展新文化运动,传播马列主义和进步文化:办好《新疆日报》,大造抗战舆论;整顿财政,改革币制,稳定物价,发展经济;清除帝国主义势力,巩固边防;改革政治,加强民族团结,为各族人民办好事。在苏联和中共帮助下,六大政策的执行给新疆社会带来了新的生机,不仅创造了解放前新疆经济发展的最高水平,而且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的精神,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在新疆各族人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播下了革命的种子。从此,闭塞的新疆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事业直接联系起来。

  盛世才的本质是个军阀,为人阴险狠毒,惟利是图,野心很大,他不可能将六大政策坚持到底,当盛世才在新疆的统治巩固以后,当他看到人民群众觉醒了以后,他又举起屠刀将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和大批进步力量杀害,把新疆各族人民重新投入黑暗的深渊。毛泽东为新疆各族人民的解放牺牲了一位亲人。

  英明决策,促成新疆和平解放

  1949年是中国革命在全范围内胜利的一年。新疆各族人民渴盼解放,如大旱之望云霓。毛泽东深切地了解新疆各族人民的心愿,运筹帷幄,英明决策,促成新疆和平解放。1949年3月,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期间,毛泽东语重心长地勉励王震,要继续发扬英勇奋战,不怕艰苦的革命精神,准备带领部队进军新疆,去为各族人民多办好事。4月下旬,国共和谈破裂后,国民党政府首席代表、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军政长官张治中留在北平。中共中央考虑利用张治中的关系促进新疆和平解放。4月28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指出:用和平方法解决西北问题。看样子,此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张治中等人现在决定留平,并向我方靠拢。用和平方式解决西北问题这件事,我们或须考虑通过张治中的帮助去做。

  1949年7月初,刘少奇率中国共产党代表团秘密访苏,与斯大林商讨建国的有关问题。在两党会谈中,苏方向我党谈到了新疆问题,并向我党提供了一些情况和建议。苏方谈到随着我党解放全国的形势,美国人在策动一个阴谋,即鼓动西北五马军阀(指马鸿逵、马鸿宾、马步芳、马步青、马呈祥)把部队撤退到新疆,成立一个“伊斯兰国”,与我们对抗。如果美国人的这个阴谋得逞,我们国内战争的问题,就将成为国际问题,那样事情就不好办了,所以苏方建议我们提前解放新疆。

  原先中央军委决定“明春开始经营新疆”。中共中央得知苏联提供的情况后,再综合全国的局势分析,中央决定提前解决新疆问题。7月6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描绘了解决西北和新疆问题的蓝图。电报指出:“除用战斗方式解决外,尚须兼取政治方式去解放,对此你们有何意见?我们认为,西北地区甚广,民族甚复杂,我党有威信的回民干部甚少,欲求彻底而又健全又迅速的解决,必须采用政治方式,以为战斗方式的辅助。现在我军占优势,兼用政治方式利多害少。其办法即为利用靠拢我们的国民党人和我们的人一道组织军政委员会,以为临时过渡机构。这样的国民党人就是张治中、傅作义、邓宝珊。”“陶峙岳现在动摇,有和平解决新疆的意向。我们认为应利用张治中组织新疆军政委员会,以张治中为主席,我们的人(是否王震去新疆)为副主席再加伊犁方面一人为副主席,以为过渡机关。”7月23日,毛

  泽东就打马战役及进军新疆问题致电彭德怀,指出:“如能于八月上半月完成打马战役,休整半月至一月,九月西进,十月占领兰州、西宁及甘、凉、肃三州,则有可能干冬季占领迪化,不必等到明春。辰兄(指苏联―引者)极盼早占新疆,彼可给以种种协助,包括几十架飞机的助战。少奇、高岗、稼祥现在彼处,只要你们进军计划确定,彼方即可考虑协助问题。”“照我想,只要平凉战役能歼两马主力,西北战局即可基本解决,往后占领甘、宁、青、新四省基本上只是走路和接管问题,没有严重的作战问题,辰兄又能用空军协助,则占领新疆是不难的。”

  7月24日至8月11日,第一野战军发起陇东追击战(平凉战役),追歼马步芳、马鸿逵部,解放平凉、天水等大片地区。8月4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告知:自胡宗南主力被歼后,两马节节后退,我一路已占平凉固原,另路日内可占天水,接着向兰州进军。八月底或九月初可能占领兰州,那时即可准备进取新疆。同时,彭德怀发出关于攻取兰州、西宁的作战命令,决定集中优势兵力首先歼灭国民党军马步芳部。

  为了配合人民解放军向西北的进军,苏联主动提出在新疆有三区革命,与国民党对立,建议我们进行联络,以牵制国民党,有利于新疆解放。中央考虑,如果再从国内派人去来不及,路也不好走,所以临时决定派代表团政治秘书邓力群,以中共中央联络员身份,从莫斯科赴伊宁。毛泽东认为:“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是我党和维族的紧密合作,在此基础上迫使国民党就范,并使张治中、陶峙岳、刘孟纯等为我服务,使新疆能够和平地少破坏地接收过来并有秩序地改编国民党军队。”这可以说是中央解决新疆问题的基本方针。8月18日,毛泽东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的名义给阿合买提江写信,邀请三区派出新疆代表出席即将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高度评价了新疆三区革命,称三区革命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运动的一部分”。伊犁、塔城、阿山三区人民的奋斗,对于全新疆的解放和全中国的解放,是一个重要的贡献。又说:我们认为民族军是较有训练的维吾尔族的人民军队,在过去数年中以自己的革命行动钳制了国民党反动军队十万人,对于中国革命起了相当大的配合作用。

  在人民解放军向全国和西北胜利进军的形势下,国民党新疆警备总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鲍尔汉等爱国将领和爱国人士“认为国民党已无前途,无力再做军事抵抗,所以倾向和平,积极进行活动”,策划和平起义。然而陶峙岳等策划起义的工作是艰难的。因为,陶峙岳不掌握军队实权,当时新疆的国民党部队一部分是马步芳的(整编骑一师),大部分是胡宗南的(整编七十八、四十二师)。骑一师师长马呈祥,七十八师师长叶成,及七十八师所属一七九旅旅长罗恕人坚决主张反共战争。当马步芳没有被打垮时,马呈祥对马步芳的忠心是不会改变的,当胡宗南没陷入困境时,叶成、罗恕人也不愿动摇,陶峙岳都很难影响他们。所以策划起义的工作不能不经曲折的过程,不能不采取一步做好再走一步的步骤。

  8月26日,人民解放军攻占兰州。9月5日,解放西宁,马家盘踞数十年的巢穴,全部摧毁。形势的发展更加有利于新疆和平起义。马、叶、罗迫于形势,一致同意和平转变,但不愿在新疆受伊犁方面的改编,而愿开到酒泉等候人民解放军改编。陶峙岳等找苏联驻迪化总领事萨维列也夫,保证对人民解放军方面不做任何抵抗,并且要求通过苏联方面与中共方面取得联系,开始具体谈判。9月6日,马呈祥、叶成驻绥来、奇台的军队开始撤退。

  但是,因为历史上造成的民族隔阂,随着国军的撤退,回汉民族一部分人跟着国军向东跑,而其他少数民族一部分人则向特区跑,引起各族民众极度不安,家家惊扰,人人自危。马、叶、罗妄图乘机反扑,新疆处在危机之中。

  为了加速促进陶峙岳、鲍尔汉和平起义,毛泽东针对新疆的情况作出几项重大决策:第一,根据迪化方面与三区存在的隔阂,针对群众中惊慌情绪,中央没有批准三区提出的派民族军跟着国军撤退接防的建议,并令陶峙岳所属部队应照原样在各区各县驻防,不要调动集中,待人民解放军入疆分别换防时再行调动集中编整,以免秩序混乱。第二,9月8日,毛泽东约见张治中,告诉他解放大军已经决定由兰州和青海分两路向新疆进军,希望他致电新疆军政负责人起义,还说,只要他去电,他们是一定照办的。张治中欣然同意。9月10日给陶峙岳、鲍尔汉拍发了电报,11日又给陶发了一封电报。陶峙岳接到张治中的来电觉得光明在望,一切行动增添了无穷力量,所以也就一往无前了。第三,毛泽东致电彭德怀要求抓紧向新疆进军。9月10日,一野发起了河西战役。第二兵团司令员许光达率部沿兰新公路向西北追击。第一兵团司令员兼政委王震率二军由青海取捷径进入河西。9月19日占领张掖,20日第一、二兵团在张掖会师,并继续向酒泉挺进,直叩新疆大门。第四,毛泽东致电邓力群,要求邓力群尽快进驻迪化。邓力群在苏联驻迪化副总领事叶谢也夫的陪同下,9月15日到达迪化,16日与陶峙岳、鲍尔汉会谈,并传达中央指示要陶、鲍立即派员至兰州与彭德怀洽商和平解决新疆问题。

  此时,发生了一个小周折,苏联驻伊宁总领事阿里斯托夫对陶峙岳放马呈祥、伊敏等人出走一事提出异议,要求中共中央命令陶峙岳扣押马呈祥等反动分子。是放还是扣?9月19日,毛泽东致电邓力群指出:马呈祥、罗恕人、叶成及其他坏分子,只要有可能,应让他们乘飞机逃走,愈逃得多愈有利。

  9月25日、26日,陶峙岳、鲍尔汉分别领衔发布起义通电。9月28日,毛主席和朱总司令给陶峙岳、鲍尔汉及新疆军政起义人员发来电报,对他们和平起义表示嘉勉。与此同时,毛泽东命令一兵团向新疆开进,新疆实现了和平解放,从此掀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民族团结,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进驻新疆后,怎样领导新疆各族人民建设新新疆?当时百业调蔽,百废待兴,问题成堆,什么是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认为,“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是我党和维族的紧密合作”。10月23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新疆问题给彭德怀的电报》中再次强调;人民解放军只有和维吾尔族(以及其他民族)建立兄弟般的关系,才有可能建设人民民主的新新疆。新疆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维吾尔族是新疆的主体民族,因此,搞好民族团结至关重要,这是进行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本保证。人民解放军进疆后,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之下,执行共同纲领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根本上改变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实行了民族平等团结,建立了各族人民友爱合作的新关系。

  毛泽东认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在新疆少数民族中,由于苏联的长期影响,一些人到苏联学习,又经过一定时期的斗争,故在少数民族

  中已有一些先进的共产主义分子或同情者,他们以前组织过共产主义者同盟,后又成立保卫和平民主同盟,所以,在新疆少数民族中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已有相当的基础。1949年10月15日,赛福鼎・艾则孜在北京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时,向中共中央写了入党申请书,并转达其他同志请求入党的坚强志愿。10月23日,毛泽东在赛福鼎入党申请书上写了批语:“同意赛福鼎同志入党。此信由赛本人带交彭德怀同志即存彭处。待新疆分局成立后,由赛同志向分局履行填写入党表手续。”1949年12月下旬,经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决定并报中央批准,首先吸收了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等15名党员。这15名党员,包括7个民族,少数民族14人,其中维吾尔族8名。从1950年初开始,迪化市委和各区党委、地委开始直接吸收党员,截至1950年11月底,共发展党员995名,其中绝大多数是三区革命的骨干和进步组织的负责人。

  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毛泽东当时要求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地方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要求新疆在3年内要培养出1万名左右懂得政策又能联系群众的忠实于人民利益的民族干部。根据毛泽东的这个要求,新疆分局立即着手开办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分局办的第一期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于1950年4月初开学。王震在开学典礼上把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比喻为“制造人民干部的工厂”。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不仅新疆分局办,区党委、地委、县委也办。地方民族干部训练班的学员毕业后,参加各种社会改革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增长才干,表现好的则吸收入党入团。我党培养的第一代少数民族干部很快成长起来,成为各级领导班子的骨干。据1950年10月统计,全疆正副专员、县长165人中,少数民族干部为107人。

  要解决民族问题,搞好民族团结,就必须为各族人民多办好事。驻疆人民解放军遵照毛主席关于你们到新疆去的主要任务是力各族人民多办好事,要以替历史上压迫少数民族的反动统治者还债的精神在那里工作的指示,发扬人民解放军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生产队的优良传统,胜利地进行了剿匪平叛的斗争,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稳定了社会秩序;参加地方建党、建政工作,结束了各族人民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使各族人民真正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特别是驻疆人民解放军,在王震领导下,响应毛泽东关于军队参加生产的号召,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大生产运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王震明确指出:我们不是与民争食,相反地要助民求食,我们要以集体劳动、集体经济的优越性,示范于新疆人民。王震从长远的观点出发,把军队屯垦看成建设边疆,减轻新疆各族人民负担,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西北边疆的战略措施。

  部队参加生产,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按1950年1月计算,要解决部队19.3万人全年的粮食问题,除本省调运2万吨外,尚需从苏联进口2万吨,每吨3000卢布,粮价和运费至少需要人民币1620亿元(旧币)。由于部队生产,6、7月间粮食开始自己供应,没有再进口,为国家节省了一大笔钱。同时省内调运粮食也减少了。减轻了各族人民的负担。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农民交的田赋和附加负担是70余万石粮食,更沉重的负担是还要出“出差”,南疆的群众用小毛驴把军队的给养运到迪化,运到北疆,往返一次,疆的群众用小毛驴把军队的给养运到迪化,运到北疆,往返一次,少则一两个月,多则要半年,因此,老百姓把出“公差”看成畏途。解放后,由于部队生产自给,1950年农民只交了44万石粮食,“公差”也免除了。这就是说,新疆的部队增加了一倍,而群众的负担却减少了将近一半。新疆各族人民从这里看到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同国民党军队压迫、掠夺人民是根本不同的。对此,毛泽东曾经作了高度评价,他说:我王震部入疆,尚且先用全力注意精打细算,自力更生,生产自给。现在他们已站稳脚跟,取得少数民族热烈拥护。

  慎重稳进,有步骤地进行社会改革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要真正解决民族问题,必须进行社会改革。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失。”“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那末,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应该采取什么方针呢?

  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

  在北京参加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王震、邓力群于6月12日致电中共新疆分局,电称:“中央对于新疆民族区域的社会改革事宜肯定推迟。目前工作中心是培养训练本地民族干部,举凡属于社会改革性质问题如反恶霸等均应立即停止。”中共中央认为,新疆是多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必须照顾民族特点,联系民族问题考虑,应充分估计新疆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和群众的落后性。中央承认新疆的特殊性,因此,某些中央规定的法令,在新疆可以缓行,如果条件成熟,群众自动起来要求若干社会改革(如减租减息等),可以进行调解,实行若干改革,但必须经过请示,而且要征得少数民族中经过群众选择的领袖同意。1950年7月,中共中央再次指示新疆分局,在新疆进行社会改革必须采取稳重和谨慎的步骤,在今年除极少数地区进行试验性的减租外,一般不要进行减租,但应积极准备。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新疆从1950年9月至1951年10月,在全省各地的农业区的147个乡试办了减租。从1951年9月开始,在全疆农业区普遍开展减租反霸斗争。至1952年5月,在全疆9个专区的58个县,1500多个乡,近400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减租反霸任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减租反霸只是削弱了封建势力,并没有彻底改变封建的土地制度。许多农民群众说:地主阶级和封建土地制度是一座山,恶霸等反革命分子是山上的狼,减租反霸中把这批狼打倒了,可是这座山还挡着我们前进的路。这充分说明农民在减租反霸后,对于土地的要求是十分迫切的。

  经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批准,1952年9月至1953年12月,在新疆农区分四期进行了土地改革,打倒了千百年来压在各族人民头上的地主阶级,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使345万农民,分得737万多亩土地,使各族农民不仅摆脱了汉族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且结束了本民族内部的以地主阶级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压迫和剥削,真正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了翻身。各族农民欢欣鼓舞,他们更加热爱毛主席,更加信赖中国共产党。1952年3月23日,疏附县帕哈太克里乡维吾尔族农民在庆祝土地改革胜利的大会上,

  以长诗形式给毛泽东写了一封致敬信――《献给毛泽东》,倾诉过去的苦难生活,描述土改翻身的喜悦,抒发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无比热爱的深厚感情。8月30日,毛泽东复信给帕哈太克里乡全体农民,鼓励他们“在爱国丰产的口号之下,更加团结,努力生产,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步一步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根本政策。1953年4月,中共中央同意新疆民族区域自治计划草案,并且指出,必须贯彻“慎重稳进”的方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还可以拉长一点时间,不要着急,以做好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团结。1954年,新疆建立了行署级区域自治单位1个,专署级区域自治单位4个,县级区域自治单位6个。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是新疆各族人民生活中的一个具有历史性的巨大胜利。

  到1957年,新疆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在新疆基本上消灭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新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为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和幸福生活,开辟了广阔的前途。

  总的来说,在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新疆各族人民由衷地感谢毛泽东给他们带来新的美好生活。和田地区维吾尔老人库尔班・吐鲁木决心要骑着毛驴到北京,去感谢毛泽东。这件事一时传为美谈,强烈地震撼人们的心灵。它充分表达了新疆各族人民对毛泽东的无比热爱和无限深情。

  稳定和发展,当代新疆的两大主题

  在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民族地区的工作以什么为中心?或者说什么是民族地区第一位的工作?这个问题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没有正确解决。不过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同样显示了他的理论智慧。

  1962年,新疆发生了伊塔事件。1962年4月,伊犁、塔城边境地区6万余居民逃往苏联,5月29日,伊宁市少数暴徒又制造了暴乱事件。伊塔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苏联当局长期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策动的结果。但我们对各族人民生活安排不好,照顾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区人委正确地、果断地处理了这一事件。为新疆的稳定,中央命令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对边民外逃地区遗留下来的农牧业生产和基层工作实行代耕、代牧、代管,并要求兵团沿中苏边界建立国营农(牧、林、矿)场带。

  新疆发生的问题,引起了毛泽东的深思。1963年9月27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对新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在新疆,“第一,要做好经济工作,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有积累,但积累不能过多;粮食要征购,但任务不能过重,征购不能过头。要减轻人民的负担,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二,要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注意搞好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

  这是毛泽东生前对新疆广大干部和各族人民的殷切厚望和巨大关怀,它为解决新疆问题指明了方向。毛泽东的指示实际上提出了发展和稳定是当代新疆的两大主题,是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发展经济的前提条件,没有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各民族团结。然而只有生产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一年比一年改善,才会有真正的坚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展是稳定的最可靠的保障。因此,发展经济又是新疆第一位的工作。

  这是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最重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主义尤其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也必须靠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位的工作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第二,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这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建国以来虽然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正在消失,但是,无庸讳言,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汉族地区,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上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只有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才能逐步缩小这个差距,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才会有坚固的民族团结。第三,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唾,与原苏联、蒙古、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5国接壤,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只有生产发展了,经济繁荣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会安定了,才会有巩固的边防,才能显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新疆,经济是否发展,人民生活是否改善,不仅对内影响民族团结,而且对外直接有国际影响。当时毛泽东就曾提出,新疆各族人民生活的改善,不仅要比国民党时期好,而且要比苏联好。

  毛泽东的指示,是继1945年《论联合政府》中关于“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论述之后,又一次提出了生产力标准问题,并且对生产力标准作了一个重要的完善,即不仅要看生产力是否一年比一年发展,而且要看人民生活是否一年比一年改善。因为生产力发展了,虽然给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了物质保证,但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就可以提高人民生活。如果高积累、高征购、乱摊派,加重人民的负担,即使生产发展了,经济繁荣了,人民生活也不能改善。所以,毛泽东把人民生活是否改善,作为生产力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要改善人民的生活,除了发展生产外,还要减轻人民的负担,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问题,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有积累,但积累不能过多,粮食要征购,但任务不能过重,征购不能过头。减轻人民的负担,主要是减轻农民的负担,不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就不可能有持续的农业、畜牧业生产的发展,最终也不会有工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自治区党委和区人委坚决贯彻执行了毛泽东的指示,区党委向中央写了《关于贯彻执行毛主席对新疆工作的指示,加强做好经济工作的报告》和《关于贯彻执行毛主席对新疆工作的指示,加强政治挂帅的报告》,这两个文件抓住了发展和稳定两大主题,除去一些“左”的提法以外,基本上是正确的。因此,1963―1966年新疆经济取得较大的发展。然而在十年动乱中,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不可能真正做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毛泽东在世时,在新疆未能实现毛泽东的厚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给新疆带来了蓬勃生机,各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民族团结空前增强,“两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真正开始实现毛泽东关于“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的指示。然而在新疆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任务是艰巨的。要实现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步骤,要缩小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还得作长时间的艰苦努力。今后,毛泽东关于发展和稳定的指示仍然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党校)
lw2006